第4章 月光下思念
作者:兰帝魅晨|发布时间:2024-06-28 17:53:24|字数:30549
第三十一节
残韧到铁匠铺的第二日,经过昨晚的简单交谈,铁匠的匣子彻底打开了,也不理会残韧是否回答,滔滔不绝的说这种事情,有残韧听过的,更多的却是残韧没听过的。
不过这怀,铁匠却是十分安静。残韧拔出腰剑赤宵大量规格的时候,被铁匠见着了。铁匠的眼睛大放彩光,“你可以看,不能碰。因为我答应过这剑的主人,绝不会让这剑落进南风国人手中。”
“这……真的是十大神兵赤宵!绝非仿制品……”铁匠语气因为激动而颤抖,一个锻造师,一个主要锻造武器的锻造师,能亲眼目睹一柄神兵,那绝对是值得激动的。
出鞘的赤宵,让锻造房内温度大幅度下降,剑身覆盖的寒霜,从来都是无法抗拒的寒冷。风流曾经,用赤宵剑身来降低葡萄酒的温度,总是炎热夏日,效果也比寒东的冰块效果更好。
当然,自从因此被残韧追打后,风流只敢偷偷的做这种事情。残韧对剑向来有种特殊的喜欢,剑是用来杀人的,拿来当冰块使用,是对剑莫大的亵渎。
残韧收剑入鞘,否则锻造无法继续下去。铁匠恋恋不舍,问题,接踵飞至,赤宵过去的种种经手者的风光故事,赤宵的神话色彩,赤宵的落处,赤宵怎会在残韧处……
太多太多的问题,只是得不到任何回应。
“店里的人呢?还不出来接见贵客!”尖锐古怪的声音,带着趾高气扬的怒气,传进锻造房内,铁匠慌忙收起一肚子的疑问,跑将出去。这是太监的声音,一个太监用如此语气说话,那是决计不能得罪的。
因为若非在宫廷内份外有身份,便是此刻伴着某个贵人。
铁匠一踏出店门,便觉得头皮发麻,太监身边的确实是贵人,一国公主无论如何都算是个贵人了。这是个极为好笑又让人头疼的公主,一个好武的公主,一个喜欢跑出皇宫的公主。
跑出皇宫也就罢了,偏偏要装做身份一般,装做身份平常也就罢了,偏偏每趟身后都跟随着几十名护卫,带着一干护卫也就罢了,偏偏自个还经常穿着黄袍,这些原本都不算什么,偏偏还以为自己隐藏身份隐藏的很好。
不过这些全不是最让铁匠受不了的问题,最让铁匠受不了的却是。这公主向来看中什么喜欢的东西,拿了就走,从来是不给钱的。在她眼里,一切的东西,她看上眼是原本主人家的福气,在她眼里,根本没钱的概念。
若以一般情形而轮,这公主算得上是皇室中难得一见的蠢材,典型最不成器的那种主。偏偏这公主又不是蠢材,蠢材该不会把武功练的那么高明,蠢材该不会真的懂得欣赏好剑。
最最让人难过的是,这公主偏偏心地不坏!让人恨不起来,对着一个完全不懂事不断让人难受,偏偏又心地单纯善良的女孩,铁匠只能头皮发麻,因为怨恨不起来。
会因为一个小孩子的胡闹而头疼,甚至生气,但是又谁会怨恨一个不懂事的孩子呢?
有身份的人,喜欢隐藏身份。在铁匠眼里一般有两种人,一种是真的因为必要而必须隐藏身份,那种人,你基本无法察觉,因为他很难会露出破绽;而另一种人,却是本身就觉得自己十分尊贵,偏是喜欢以这种隐藏身份的方式,体会那种高人一等的感觉,用隐藏的低姿态不屑的看待周遭。
第二种人,极为虚荣,却极容易应付,只要表现的能让其极大满足虚荣心,必定能轻松过关,甚至得到不少处。
可惜这公主两种人都不是,铁匠完全不明白她老想隐藏身份的理由是什么,也就变的无从应付了。
此时这公主十分不快的回头朝着身后几十名护卫呵斥着道:“你们堵着店家的门,让别人怎么进来?跟你们说了多少次了,这种行为是非常不对的,下次若再有犯,通通革职!”公主对护卫们的这种不顾对他人造成影响的行为,感到非常愤怒。
铁匠心下苦笑,这吴城凡是呆了几个月以上的生意人,除了又瞎又聋的,谁还不知道你是谁?这内城来来往往除了新搬迁不久的居民,还有谁不认识你的护卫?便是让出一条宽敞大道,也绝没有寻常人会踏进店门。
连铁匠都这般想,那一干护卫自然也会这么想,所以档道与否,其实根本没有区别。不过,一干护卫仍旧是神色严肃的点头应是,整齐的在店门排列了开,让出一条宽敞大道。
不过怎么看,怎么吓人。两排身穿铠甲,腰间挂着上好兵器的皇宫虎威之间,一条通往店铺的大门,寻常人等,便是不知道里面呆着的是谁,恐怕也是不敢进的了。
铁匠小心的跟随在公主身侧,将店里放在外面的所谓好兵器一一取下,郑重的交给公主身旁的太监,而后再由公主拔出观赏鉴别一番。
平风公主的生母,是深受宠信的林妃,林妃出身武将世家,承帝晚年得女,因此对平风极为喜爱,承帝本身就练武,据说武功还十分不错。见平风公主自小喜好此道,自然大加鼓励,平风因此学了一身林家秘不外传的高明本事。
平风天分倒也是好的出奇,皇家的人鲜有真正能把武功练出水平的,平风却是真正练出来了,不过也多亏林妃,林妃本是就深诣此道,自然不会拿些好看不实用的东西给平风学习。
平风对武器的鉴赏能力也是极高,绝对能算是一流水平的鉴赏师。“都是这些随处可见的凡品,就没有真正的名剑吗?”铁匠一脸愧疚的道:“小人一来本领所限,二来真正好兵器需要的材料实在可遇不可求。便是有心尝试,却也难为无米之炊。”
平风公主失望的欲转身离开店铺,一直都是如此,闲逛一番,若是遇不到喜欢的物品,便会离开,继续到别的店铺闲逛一阵。小时候的平风,对于剑还不太懂得的时候,还会取些式样好看,皇宫里又见不到的剑走,随着年龄的增长,除非式样和锻造的十分特别的异品外,是再不会对一般武器感兴趣的。
铁匠心下庆幸,总算今次还算平安,平风没折腾点头疼事儿来。
铁匠庆幸的早了点,因此这时候一个衣衫破烂的如同乞丐般的孩童,双手抱着一个脏脏的盒子,兴冲冲的跑了进来。几乎所有人的眉头,都皱了起来,太监刚欲呵斥。
那小乞丐已将盒子打开来,众人这才看出,这盒子的材料竟是昂贵非常,最让人惊异的却是,盒子里放着一柄剑,剑身细窄,比寻常剑略长些许,剑身流动着银光。
就是不懂行的人,也看的出这剑,绝非凡品。
在懂行人眼里,它更是无价之宝。铁匠和平风公主都看见剑身处的一个缺口,缺口平滑整齐,如此宝剑,是什么兵刃能在它身上砍出一个这般的缺口?它绝对是一柄宝剑,铁匠颤抖着捧过匣子。
残梦……
“李大叔,前些时候跟王大哥到别城乞讨,在野外挖到的。能当些银子吗?大头得罪了人,正需要银子,城里就李大叔你人最厚道,我就直接拿你这来了。”
铁匠做了一件鬼使神差的事情,一件无法解释的事情,铁匠压抑着激动的情绪,抱着盒子跑进内间锻造房,风一般快。残韧正打着铁,头也不回。“残家的残梦剑!你买吗?”
铁匠脸色通红,说话上气不接下气的模样,这份激动,甚至超过见到赤宵时的表现。
残韧回头,铁匠走近残韧,捧着盒子,无鞘残梦,剑身流动着银光,对残韧而言,却有一股特殊的吸引力。“你买吗?这就是被残风修复还原后的残梦剑,你们残家祖上亲手铸造,亲手砍缺的杀人吸血剑,残梦剑。”
残韧探手,一把紧握剑柄,盒子,被内劲震的四分五裂。“我买。”残韧语气平静,神色份外冷静。左手轻轻抚试剑身,动作轻柔之极,如同每每跟柔可夕缠绵后轻抚其肌肤般。
锻造房门处,小乞丐般的孩童,径自走了进来。“李大叔……”铁匠仿佛被这一声呼喊喊回了魂,神色有些忙乱,半响才道:“这为客官看上你的剑了,价钱你跟他谈吧,他自然不会亏待了你。”
第三十二节
“你打算卖多少钱?”残韧目光不离剑身,语气平静。小乞丐闻言倒是有些茫然,本身就不知道这剑到底值多少钱,求助般的将目光转到铁匠身上,铁匠心下做难,这种兵器。
根本就是无价之宝,就是再高的天价,它都是值的起,事实上这种身丙若真要卖,那绝对卖不成。一般人拥有了,传了出去,朝廷的人定会取走献上去,若是放在江湖上,必引来杀身之祸。
无价之宝,本就无价,想拥有这种东西,只能付出比金钱更沉重的代价。
很多年后铁匠回想这日莫名的举动,只能以自己不愿意承载那比金钱更沉重的代价作为安慰自己的借口。
“它是没有价钱的,它可以不值钱,也可以很值钱。它的价值,没有办法评估,所以,谁也无法给你一个适合的定位。你既然决定卖了它,那么,在你眼里和心里,你认为它应该值多少钱?告诉我。”残韧轻轻蹲下,语气严肃的对小气概道。
小乞丐犹豫半响,终于开口道:“我觉得这剑该很值钱,也很好看,不过破了个口子,剑要是破了个口气,会便宜很多吧?不过还是觉得它比金子还好看,我觉得它应该值十锭金子。不过,我只是说说,想发财想疯了,你看一百两银子行吗?”
“我没有大锭金子,不过我能付你等价的银子,十万两银子。”残韧语气认真的道,小乞丐却是愣住,原本只是顺着残韧的意思,说个自己心里毫无希望的天价,哪想到竟然真能得到?
“一定要大锭金子吗?那也是可以的,不过那你需要跟回府里住上一两天,大锭金子需要费点工夫才能换到。”
小乞丐回过神了,呼吸逐渐变的急促,“你真的,用十锭金子买它吗?”“是的,如果一定要求金子付帐,那么我可以付你大锭的金子。”小乞丐激动的道:“那我要大锭金子,我从没见过金子,更没见过大锭的。”
“那跟我走吧。”残韧起身,准备穿上衣裳,此时赤裸着上身。随即又想起什么,对一旁的铁匠道:“谢谢你,我没有太多钱,我自己的钱,买了剑后,剩的不多了。只能给你三万两作为酬谢,希望你能谅解。”
铁匠还没能说什么,铁匠不是要推辞,铁匠不觉得这钱自己不该收,铁匠只是想提醒门外还有个平风公主,只是想提醒残韧最好从窗户离开。林家和可柔家向来关系不怎么样,虽然平风公主本身不是权利旋涡中的人,不过,毕竟是林妃所生。
铁匠还没能说什么,因为,平风公主竟然在太监的陪同下,走了进来,进了这本绝不该进来的下作地方。
铁匠的眼睛其实没有盯着门看,只是听见平风公主的声音,惊慌尖叫声。“放肆!竟敢在光天化日之下,赤裸身体!来人啊,拿下这不知无耻之徒!”
门外的护卫们,反应极快,顿时冲进四人。残韧已经从容的将衣裳穿戴整齐,好整以暇的弹了弹衣裳上不小心沾上的尘埃。而后,残韧抬腿,狠狠将四名扑上的护卫,踢飞。
“你见过大热天,打铁的穿着上衣的吗?”太监没有理会残韧的问题,愤怒的招呼着房外的其它护卫,被残韧踢飞的四名护卫,痛哼着艰难爬起,神色警惕,知道遇上不好对付的人了。
“慢着!他说的很有道理,这么热的天,打铁的在房里,肯定是不穿上衣。”平风公主深以为然,残韧语气平静的道:“是的,因为汗水会将依附湿透,上身是出汗最多的。”
太监不敢再说什么,平风说了对的事情,再试图扭曲成错,那么错的人就是开口的人了。
“那残梦剑,我要了!”平风公主断然道,语气间丝毫没有商量的余地。“很遗憾,我没有卖掉它的打算。”残韧语气平静的开口拒绝,平风公主眉头一皱,“你卖不卖有何关系?我只是要那柄剑,你只要把它献给我就够了。”
残韧发觉有点不对劲,很不对劲,这女子的话太不对劲了,似乎她的意思是,要白拿了自己的剑,而且根本没有给自己拒绝的选择。
“小姐,你的话很奇怪。这剑既然已经由我买下,它自然就属于我的,你如果想要,只能买,或者是要求我送给你。可是如果我不想卖,你就只能放弃买的打算,而我也不会送给你,你有什么理由,让我必须给你?”
铁匠很想告诉残韧,因为她是公主。不过铁匠不能说,平风最在意被人拆穿身份。
“我不是说买,是因为我喜欢这剑,所以你应该非常高兴和深感荣幸的把剑献给我。”平风公主语气认真的解释着,深怕残韧不懂得自己的意思,同时心下却是奇怪,为什么这人这么笨呢,这都不懂得?
残韧沉默,终于发觉,跟这个十分不正常的女人说话,根本是一件浪费时间和精力的事情。“小姐,我从来没感觉到跟别人说话是如此累的事情。我想我们没有继续说下去的必要了,等你弄明白为什么要买这个概念时,我们再谈吧。”
残韧说着,招呼着小乞丐朝锻造房门口踏出。平风公主满脑子不解,一脑袋的为什么,为什么这人没有很高兴,说着深感荣幸的话,然后郑重的把剑递给自己呢?
倒是平风身旁的太监逮着时机了,厉声喝道:“把他拿下!抗上不尊之罪论!”太监原本的得意,马上化成更深的愤怒,搀杂着无奈,一众涌上的护卫全被残韧一支脚踢飞,重伤的难以站稳。
平风公主怒斥道:“大胆!竟然殴打皇宫护卫!”说话间,人已疾风般朝残韧卷至,十七拳,九掌,二十一记踢击,瞬间攻出。残韧本不擅长拳脚工夫,根本就没怎么练过,仅有学过的只是军中的拳脚工夫,面对这等武功高手,哪是对手?
若非身法奇快,此刻必是内伤了的。残韧仍旧不好过,借着硬碰,借着平风公主的内劲震力,朝后抛飞一丈许方才稳住步子,内力翻腾。残韧此时猜测到这女子的身份了,皇宫护卫,随行能配备这等数目的,必是公主无疑。
“且慢!”残韧出言喝止平风公主正欲发动的第二轮攻势。
“大胆之徒,你还有何话要说?”平风公主微怒,那太监却连忙对残韧大加职责,欲激起平风公主的愤怒,深怕被残韧以言辞狡辩蒙混过去。“住嘴,即使对待罪人,也要给他说话的权利,才能避免冤枉了好人,才能保证判决的公正合理。”
“试问我有何罪?那些护卫为何要动手抓我?我明明无罪,却要被他们莫名其妙的冲上来殴打一顿,我当然要还手。你身为他们的主子,在我无罪的情况下,却任由那宦官指使护卫试图伤害我,本身就是你教官不利。放到外面,这就是欺善之行。”
残韧心下厌烦,过去在王府,就是躲着这些骄蛮的皇宫子弟,今日却是想躲也躲不过,残韧不想图可柔家什么,自然也不想借着可柔家的名号试图了却此事,这个奇怪的公主,看来是比较‘呆’,若是多说几句话,能了却了这事,那自然最好不过。
平风公主疑惑的道:“这样就是欺善之行吗?”太监刚欲开口,便被平风喝止,“当然是。试想,一个没罪过的人,莫名其妙的因此挨一顿打,甚至被话回去坐了几天牢,应该吗?当然是在欺负人了。”
平风公主犹疑着,“可是,是因为你没把剑献给我,他们才要抓你问罪。”“小姐,你不如先回去。查阅一下相关法典,是否有规定另一个人必须献属于自己的东西给他人,若是不献就属于罪的条例。”
这条例当然是没有的,只是这种行为,向来被认为是理所当然。
残韧说罢,不理会沉思状的平风公主,领着小乞丐跨门而出,这趟再无人拦。“慢着!”平风公主突然惊觉,残韧无奈停步,“你叫什么名字?待我回去查阅一番,倘若真是没有,那你自然是没罪,倘若有,我还得叫人来抓你治罪!”
残韧犹豫片刻,终究决定说一个谎话,残韧不是呆子,心下也知道可柔家跟林家的关系如何,残韧不想因为自己的事情,给可柔家惹个不大不小的麻烦。“我叫银,白银的银,只是在这城市暂时逗留,这些日子在这里拜师学习铸造,十日内都能在这里找到我。”
铁匠心里一咯噔,暗想这残韧胆子也太大了点。倘若他日被平风公主知道了他的真实身份,若有有心人插一脚,一顶欺上之罪的帽子,那是怎么也逃不过了。
“你可以退下了,我定会查阅清楚,决计不会冤枉了好人,也不会放过任何有罪之人。到时候你再不能讲些歪理不把残梦剑献上给我!”
平风的声音,被清风带进残韧的耳朵里,残韧下意识的轻轻甩头,心道见鬼。残韧浑然不知,身后的那小乞丐,从老早便以一种崇拜的神色注视着自己,在小乞丐眼里,残韧是身怀奇异工夫的高手,小乞丐起了拜师学艺之心。
第三十三节
将银票换成十锭大锭黄金的过程,远没有残韧以为的那般繁琐,府邸总管外出了一趟,个余时辰后再回来时,已然带着十大锭黄金。
残韧自顾轻抚残梦剑身,残韧已经抚了近两个时辰,似乎还会继续抚摸下去,如同要抚摸到生命结束为止。小乞丐儿在一旁将大锭黄金逐个摩挲亲吻着,其实已经亲了好几遍了,每一锭都亲了好几遍。
小乞丐不会永远亲下去,激动总有平复的时候,尤其是为之激动的事物已经被拥有时。
小乞丐并不知道这是哪里,虽然府邸大门上字写的很清楚,可惜小乞丐根本不认识字。事实上哪怕认识字,也不会知道残府是个什么东西,小乞丐没有必须了解残府最近在吴城的风云事迹。
原本就没有什么事情有着必须让所有人了解的理由,这从是过错。
小乞丐只是觉得府邸很豪华,可能比城里在门外朝里面望过无数的闻香楼内部更豪华。不过小乞丐其实错了,残府不可能比吴城第一青楼闻香楼更豪华。小乞丐也曾听说过不少杀人的事情,原来跟来是,心下是有一丝恐慌的。
怕残韧想赖帐而把他骗到一个没人的地方杀死了。小乞丐很庆幸自己仍旧活着,十锭金子,多少人一辈子都不可能赚到的可怕数字,如果换成铜板,不,哪怕换成白银,那得堆多高哪?
小乞丐已经幻想了无数次,有了这十锭金子后,自己和几个落魄的朋友日后该能过起如何奢侈满足的生活。以后再也不会被人以鄙夷的眼神冷扫,再也不会因为争夺食物或是铜板跟其它乞丐干架了。
干架。
小乞丐一个激灵,突然跪伏于地,情绪高亢的道:“师傅在上,徒弟三子给师傅磕头。”小乞丐说罢,便朝着冰冷地面狠狠磕下几记响头,磕的极是用力,似是要表现那份认真和急切,用力的让额头都已徐徐流血。
小乞丐实在是太用力了点,一时间自己都已经觉得晕眩,连视线都已显得模糊,虽然只是暂时性的。残韧将视线转到小乞丐脸上,小乞丐五官其实长的十分不错,日后倘若环境条件好,一定不会难看。
徒弟,是个很新鲜有趣的词儿,残韧突然有些心动,收个徒弟?教授自己会的本事,这确实是件挺有趣的事儿。生育子女,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一对夫妻终生未能生得一子半女,是常有的事情。
普遍性的,不少人都是百五十岁,甚至快老死的时候才能幸得子嗣。当生育繁殖力普遍性低下的时候,它已经变的十分平常。倘若指望有了孩子后体会教授他人的乐趣,残韧根本不知道那得等到哪年哪月。
小乞丐见残韧似在沉思,连忙开口道:“徒弟听说别人拜师,都得交学费,这十锭金子徒弟必须留几锭给伙伴,其它七锭徒弟是徒弟的心意,请师傅一定要收我为徒。”
残韧闻言笑将出声。自私而又感情泛滥的孩童,残韧喜欢他的自私,但是不喜欢他的感情泛滥,尤其是同情心泛滥的人。
“带着这些金子,先回去。三个月后,如果你还活着,再带七锭金子来这里找我,我就收你为徒,我不希望自己的徒弟是个短命的人。”
小乞丐对残韧的话,完全不明所以,但是小乞丐还是离开了,并没有赖着,小乞丐觉得,还不是自己师傅的师傅,一定不会喜欢自己不听话。师傅的要求太简单了,三锭金子已经不知道能让自己和伙伴花上多少年,留七锭金子到半年后,半点问题都没有。
残韧静对残梦剑身,懂得如何自私的人,才能活的自满且久,自私是一门大学问。“只是,妻子如此特别的存在,当自私和妻子发生冲突的时候该怎么办呢?”残韧喃喃自语,觉得这实在是个很难办的问题,残韧找不到一个衡量的标准。
为什么,我的自私却会被风流左右?
……
“残韧找了个很不得了的妻子。”风流轻手放下战报,轻声赞叹着道。近半年的军中锻炼,阑风晨已经成熟了很多,在军中的阑风晨,神色永远都是沉稳的,沉稳的近乎冷酷。
“又是哪支营遭袭?”
风流笑笑道:“前不久,靠近上清处的七十三营才被她领兵偷袭伤亡残重,但是四日前,她的部队又神不知鬼不觉的出现在靠近许昌的二十七营关口边防处。关破,二十七营全军覆没,根据情报显示,她连一个俘虏都没留,全杀光了。”
“二十七营遭灭,那么南风国军队距离我国边防近了太多,后防地理环境必会导致我防不得不分出重兵防守。上清以汝南交换太子后,大军对汝南的攻击至今未曾停止,这时候是分兵它顾,实在不妙。”
“我们领兵去夺关,恐怕碰不上她了。血银手只攻不守,她的部队已经夺下关口,此时要么在谋取别的关城,要么已经撤退到别处了。以我的猜测,南风定是想以此迫使我方分化兵力,他们的目标仍旧是汝南。因此,我们两人必须一举夺回关城。”风流语气平静,风流不怕血银手,风流对自己从来充满自信。
尤其这近半年的军中磨砺后,风流已经变的成熟太多。风流心下反而很渴望遇上血银手,风流有一个疑问,如果风流把血银手杀了,残韧会如何?风流不相信残韧会报仇,残韧从来没有仇恨之心,那么,残韧会否离开南风国返回中秦呢?
风流不敢肯定,但风流认为很有可能,风流也很想尝试一下。“遇上最好,若是拔去此牙,南风国短时间内恐怕再也难找一个如此具备机动能力和攻击力的精锐之师吧……”阑风晨轻声说着。
风流心下赞同,遇上最好……风流相信自己的判断,南风国内线报得知,残韧根本没有为将,更没有为官。残韧仍旧是过去那个残韧,风流眼里,残韧果然没有变。
……
血银手觉得很孤独,尽管血银手能承载这种孤独感。倘若说出身跟平民不同因而有着许多自小具备的优越能力,那么承载孤独,是每一世家子弟从小就能做到的事情。
绝不会因为孤独而恐慌的寻求外在的各种肤浅试图用麻痹驱赶孤独感。血银手此刻,仍旧很冷静的思索着下一步作战计划。
每一座城市周边,都有着大片土地,但其中能容纳大军快速通过的路,却都非常有限。各国军队,一支将领带领的队伍人数最高便有十五万之多,一个营的极限更是三十万。
想要不遭遇敌军伏击的快速安全同过许多地理位置,是必须走大道的,想另寻捷径,几乎是天方夜谭,凡是能容纳军队通过的道路,千年前就已经被各国相关官员调查的一清二楚。
那些小道自然是不可能完全掌握的,也根本没有完全掌握的必要。让一支军队光是通过某条偏僻小道就耗费几个月?那是自杀的行为,没有哪个国家的边防是摆设。
关口,是进攻城市前必须控制的要害之地。各国的兵力均有限,上清西方战线得防着西明国,南方战线处同时在跟中秦和南风交战,南风国北方战线又偶尔会跟中秦发生战斗。
中秦国在西北方向丝毫不敢放松的一直压着重兵防着北汗国,各处战线的兵力,难以增减。北汗国是面对压力最小的国家,只是,占地面积实在太偏僻,人口也太少,除非中秦本身出现大问题,否则北汗永远别指望能弹得动那压在交境线处的重兵。
如何挑选最有效的时机,或是制造时机攻击敌军薄弱处,是血银手主要的任务,血银手的军队不过是一个队,凭这点兵力想攻打城池那是绝不可能的,光是城池围墙上方的大量弓兵靠箭射,就能把血银手领的大队全数射杀。
第三十四节
血银手如此年纪却有此成就,背后自然有足够的理由支撑。尽管带领的只是一队,放在军中,实在有太多能与之职位比拟的将领,但能如血银手般,凭一个队的兵力多次攻克敌军关城,而自身伤亡却又少的几乎可以忽略的战绩,那真是绝无仅有。
血银手的兵绝对是队精兵,1/3为配备长刀单盾长矛的骑兵,马上机动性高于寻常重骑,仅比轻骑略逊色,却是上马可冲锋,下马可攻城;余下兵种则是长枪配长弓,骑射的整体水平极为优秀,马上交战的实力南风国内恐怕根本没有别的队伍能比拟。
这样一支军队的机动性当然可怕,但是训练这样一直军队,也绝不容易。血银手若非能在每战将伤亡降到极低,这支军队总是一直打胜仗,也在几年前就消耗殆尽了。
任何国家,一个寻常人想在军中大放光彩,天难地难。没有一个强力的背景,从一开始晋升慢就不说了,即使升为将领,也根本没有可能分配到一队出色且优秀的精锐士兵。
除非战略思想上出现极大差距,否则一般部队遇到精锐部队,绝对不可能有胜利的机会。领着一队普通的部队,如何能放的出光彩?上得战场,领的兵的将领,没有多少是庸碌之辈,胜负根本难以估计。
血银手的军事思想和认识,确实能跟实力匹配,但若非家族的关系,根本不可能从开始得到一批精锐部卒,想将一支普通士兵训练成血银如今带领的超级精锐部队?
三十年吧,该有可能。想同时拥有丰富老练的战斗经验?大概死个几十万,能培养万余个。
血银手想着过往的种种,想着哥哥提及的升职之事。再立些功劳,积累下足够的功绩,血银手便能独自带领一个师的大部了,那是五十万的大军,是统帅而非将军,手下可配备五名具备独自领队权限的将领。
血银手脱去铠甲,在帐篷内舒适的卧榻躺下,身体倦缩着,因为觉得少了些什么。少了残韧的拥抱,新婚后在一起的时间虽然极短,却已留下残韧给予的习惯,自从离开吴城后,血银手每每就寝时,总要将自己尽量倦缩着,才会觉得安心。
差的不多了,成为统帅时,我就能班师回朝接受赐封,到时候又有好一段假期。而且,成了统帅后,我再不必频频冲锋陷阵,到时候相公该是愿意随我到前线居住的。
血银手闭上一对此时看显得温情的美目,沉沉入睡。
……
残梦剑被残韧放置在府邸的密室暗格内,残府在铁匠铺内继续着锻造。铁匠依旧在侧边看边说,不时跑出去照顾前来的买家。铁匠没有因为上一次的事情受到任何牵连,平风公主不是那种人。
平风公主当然不会如此心胸狭窄。
平风公主又来了,仍旧是上次的那些护卫,仍旧是那名狐假虎威的太监。不过这次不是来买闲逛的,是专门找正在铸造的残韧。
“请问有什么事?”残韧被叫了出打铁房,残韧语气平静,心下却是不耐烦之极,遇到这么一个人,残韧当然高兴不起来。这一趟,平风公主穿着黄袍,显得有几分威严。
不过那只是表面现象,知道她是个怎样的人后,怎么也无法把她跟威严一词联系在一起。
“我回去查阅过了,确实没有这个条例。甚至问过我母……亲,她说你应该是个正直的人。所以我决定,破例任命你为我的护卫队长。日后有你在一旁,就能时常提醒我的错误,避免我不知觉中犯下错误。”平风公主亲口道出来意,反常的没经由一旁的太监传达。
而那太监,一直没有言语,相反望着残韧的眼神,十分柔和,仿佛对残韧充满好感般。
小人,必须拿得起放得下,才是真正合格的小人,这太监是个真正的小人。真正的小人总是比较长命,而且活的非常不错,哪怕是个太监。
平风公主头微微高抬,似在等待着什么,平风公主确实在等待,等待残韧十分欣喜的跪拜谢恩。不过,平风公主感觉等的未免太久了点,怎么残韧还没谢恩呢?
一旁的太监和颜悦色的道:“银,还不快跪拜谢恩……”
残韧沉默良久,其实也不久,只是对于正常情形而言,确实够久了。终于微微抬高头,沉声道:“请问我是否必须接任这职务?小姐,你的主意会改变么?”
平风公主不明所以,却仍旧答道:“当然必须接,这是旨意,难道你打算犯下抗旨不尊的罪名?大丈夫理当报效国家,过去你一定是没有这个机会,现在有机会了,你必须竭尽所能为国为民,死而后终才对。”
“看来你的决定是不会收回了?”
“我可是一言九鼎,岂有儿戏!”平风公主露出骄傲的神色,平风公主自小受承帝喜爱,因此得到不少承帝的亲自教导,皇家的人,所言所行,必须遵行王道,决计不能如寻常奸猾之徒般贬低了自身价值。
平风公主一直很重承诺,也因此受到过承帝的许多赞誉,这一直是平风公主骄傲的事情之一。
残韧突然转身,缓缓步入内间,不片刻工夫已经消失在房门处。正在为自己的守诺品德自感得意的平风公主不知所以,残韧半响没谢恩已经够奇怪的了,现在突然沉默着进了内间更是奇怪,难道他要收拾些自己的东西?
……
这是不是收拾的太久了些?确实太久了些,尤其听不到里头的半点动静,平风公主原本还想继续等下去的,也许他东西很多,确实需要些时候,应该充分理解别人。
不过一旁的太监急了,终于开口叫身后的护卫进去催催,护卫进去了,片刻后出来,脸色古怪。平风不解,什么也不顾的闪身进了内间,内间空荡荡的,窗户大开着。
平风公主仔细打量一圈,浑然不见残韧的影子,走至窗户处朝外一看,窗外靠着小巷,见不着任何人的踪影。平风公主完全不明白发生什么事,倒是慌忙跟随着进来的太监语气满是愤怒的道:“殿下,刁民银逃跑了!他竟然敢抗旨!”
抗旨?平风公主满脑子糊涂,他为什么要抗旨?但是抗旨不尊,是罪,甚至能判决杀头的大罪!
铁匠神色慌张的解释着跪地请罪,平风公主回过神来,“与你无关,他与你非亲非故,他也说了,只是在这里暂时逗留的学徒,自然不能将你并罪处治。不过他这次确实是犯下大罪,我自然不能让这放肆之徒逍遥法外。传令下去,全城搜查罪民银的踪迹!”
太监闻言心花怒放,催促着护卫道:“还不快去!”
……
残韧出了铁匠铺,就一路逃回府邸,是用逃的速度。“真他妈的活见鬼!”残韧忍不住轻骂出声,残韧没有这习惯。但此刻心情却是非常不痛快,遇到这么一个不断给自己制造麻烦的人,残韧当然快乐不起来。
房内的侍女端着茶杯,沉默的放在残韧面前,微微躬身,又沉默着退了下去。残韧哪有心情喝茶?
这次确实麻烦大了,倘若弄张画像出来,肯定会有见过自己且认得的人把自己真实的名字告上,即使没有人说,身为血银手的丈夫,日后难免会在宴席场合撞个正着。
假名的欺上之罪,抗旨之罪,任何一条都足够让那公主找残韧麻烦。若是有某个有心人借机生事,只要在个巧妙的场合揭穿此事,到时候皇上哪怕不想因此开罪可柔世家,也必须把残韧给办了。
就算不因此斩头,那牢是铁定得蹲到这事风波过去为止的。尤其残韧无任何官职,肯定是被牺牲的对象。可柔世家最多极力免去残韧的杀头厄运,残韧不想蹲大狱。
只能深居简出了,尽量避开那平风公主,从铁匠嘴里,残韧实在知道了太多那平风公主的事儿。
残韧觉得,自从从中秦随军出发后,就一直麻烦不断,到现在都没断过,过去的平静日子想再度拥有,真是不容易啊……
第三十五节
汝南城处的中秦部署的兵力数量实在太多,这些日子被血银手袭击多次关城后,防守方面更见严谨。血银手实在找不出适合出兵的机会,只得将目标转向靠近许昌刚夺取不久的关城附近。
关城方失,对方必定进行了新防守调动,凡是调动,就是机会,不动虽也有机会,但军心却是极稳定,本就时刻处于一种警戒防备的状态,除非能在某支部队援军赶至前撤退。
否则都是攻击不得的,但是调动不同,调动中的军队若是遇袭,会产生整体性的心理冲击,会乱,乱才能造成敌方更大程度的伤亡。
……
血银手带领的部队,裹了马蹄,朝着目标营地潜行。将至的那道关口,有着重兵防守,但关城本身却是最薄弱的。由于几年前曾经在此发生连续的大规模战斗关系,导致此关城城墙损毁十分严重。
交战时期,也无法大规模进行修复,如今虽然修复着,但比之别处,仍旧显得太薄弱,因此中秦一直以兵力弥补关城本身的薄弱防守。这几年来,更靠近南风国境的关城被中秦占领,两国的交战已经被推移别处。
此地的兵力本多,血银手判断此地该是最后补充重兵防守的战略地点,关城防守的好与坏,从来对血银手造成的影响不大,血银手进攻的关城城门,无一不被完全破坏。
所有人都了解这点,因此另两处关城,必定是以补充兵力为主,只有此地守军本多,自会被安排在最后。军队的大规模调遣,需要时间,如今距离上一关卡被血银手攻破不过多时,倘若预防血银手的突袭,自然是另两处城关可能性最大。
血银手对防守这一带的中秦统帅性子也算是了解了,这也是为何血银手总是成功袭击中秦军的原因。此人为人谨慎,不求有功但求无过,防守方面确实做的很好,否则,怎会数年来直到中秦拥有汝南,分兵它顾后才失去了一道城关呢?
部队开始朝破败的城关冲锋,马未至,如飞蝗般的箭雨已朝城关墙上方射出。
城关响起警讯,原本城墙上方已然张弓的弓兵大片大片的倒下,后发射出的箭雨,却对城下举着盾牌的轻兵没能造成太大伤害。血银手一头黑发在沉沉黑夜中飞杨舞动。
原本黑暗的夜色,突然亮起两道光,血银手整个人从马背上高速飞跃而出,一对散发着亮光的银手,带起可怕的气劲旋涡,狠狠轰击在关城城门。那对芊芊细手,硬生穿入厚重的巨大城门。
比之那城门,血银手的身影十分渺小,跟那对芊芊细手比起来,更如同蚂蚁。血银手冷斥一声,巨大的城门,数米见方的面积,除却一条似被故意保留的木条外,尽数粉碎,夹着强大气劲,如同暗器般朝门内激飞。
顿时匆忙赶至城门内准备迎接冲击的一排守兵纷纷惨叫着朝后抛飞,撞的后方人马一时间受阻。
血银手双手抱着巨长木条,几名贴身护卫执刀举盾护在两侧,血银手一言不发,将木条横置,身形加穿过城门,朝一众匆忙赶至的守军冲上。木条长度却是极为合适,恰好将城门内过道完全阻挡。
血银手执着木条将一种守军抵住,冷着脸发力前进,竟是硬生将数百守军退的失去平衡,退避不及的乱做一团,大片守军就这么倒在地上,血银手甩手将木条朝更后方一批赶至的守军射将过去。
执着长矛的骑兵此时朝城门冲锋而至,跃过倒地的守军,挺着长矛便朝内城杀将进去。血银手单手负背,冷着脸静立着,原本护着的护卫们,执刀斩杀着不时避过长矛冲杀活命后试图接近血银手的守军。
城关外,密密麻麻的弓骑兵朝着城墙上方不断射出长箭,飞蝗般的箭雨连绵不绝的冲击城关上方的守军,几轮下来,城墙上方的弓手已是死伤惨重,反击的箭雨越见稀疏,后续靠近的部队不少尚未有拉弓机会便惨死在箭雨下。
血银手的骑兵涌入关城内的数目越来越多,骑兵的冲击杀伤力极为可怕,守军内城中丧失有组织的枪阵抵挡情况下,几乎是单方面被屠杀的状态。中秦方面关城内营地,陆续有士兵匆忙在伍长的组织带领下穿戴铠甲,执着武器冲出。
只是,不过片刻,大量的骑兵已然冲入营地,轻易粉碎匆忙组织起来的抵御工作。城墙梯道处已被弃马转身为步兵的南风国士兵陆续占领,城外箭雨此时停却,内城的步兵冲上城墙上方,割草般斩杀着残活的城墙守军。
不片刻城墙上方再无中秦军士,一批批轻骑棋马上了城墙上方,替换下来的刀步兵上马随着己方部队朝着城内营地发起攻击。密集的火箭照亮夜空,大片大片的落入营地后方。
中秦几名将领领着护卫方冲杀不久,便遇上骑着高头大马的血银手,血银手一言不发的驾马冲上,中秦将领挥舞着兵器大喝迎上,待的距离近了,血银手从马背飞跃而出。
芊芊细手做掌状,快极的印在一名仍旧在舞动兵器的中秦将领,那将领口中猛喷鲜血,被震的抛飞毙命,血银手借力侧飞,左足踏在马背,无人骑着的战马一声悲鸣,就那么倒在地上毙命过去。
血银手一抓硬生穿透另一名中秦将领的铠甲,没入那人心脏,甩手将那将领的尸体朝正跟自己护卫交战的士兵,巨大的冲击力顿时砸的那士兵毙命过去。
不过几息工夫,几名中秦将领纷纷毙命。血银手右手轻举,周遭一众士兵齐声呐喊着道:“兄弟们杀!他们的将领逃跑了,对方如今已无指挥,乘机多杀积累战功啊!”
呐喊声响彻周遭,后方听见呐喊的南风国军士紧随附和。慌乱的中秦军等待不到自己方面将领的声音,等待不到那否决的声音,军心彻底垮了。
当然等待不到,死人不会开口说话。
军中纪律极是严厉,将领鲜有敢逃跑的,除非局势确实极为不利,而后又无援,否则逃出去亦是以军法处治。士兵一般也是不会逃跑的,服从命令的士兵,只要将领仍旧在控制战局,士兵要做的就是杀敌,等待将领传达的调度命令。
军队数量极多,伍长之间意见不可能统一,也不可能命令其它伍长,丧失了将领的军队,也等于丧失了组织性,因此任何战斗中,一旦主帅倒下,那么这支军队,几乎没有可能赢得胜利。
这便是将帅的作用,只有将帅才可能对数量众多的士兵,对大量下级单位发布不存在违背的命令,才能让数量众多的军队行动和调度上维持一致性,配合性。
中秦守军溃散退却了,南风国军队追赶好一段距离后这才放弃追杀。“用人不当!”血银手冷声道,若非这趟对方将领贪功,虽然能赢,却未必能赢的这么快,这么彻底,这么不费工夫。
很多人都会对自己充满信心,因此中秦这几名死在血银手下的将领同样对自己充满信心,当几个人发现血银手时,贪功让他们想将血银手斩杀。那将是多大的功劳,他们心里认为不可能几个人还杀不死血银手。
因为他们对自己的武功自负,如果他们对了,血银手就死了,而他们错了,也就彻底失败了。
将领的性命同样没有太大保障,谁能知道哪一天,自己会遇到一个让自己的决定和自信成为错误的对手呢?那一刻,战败是轻的,死亡,便会为一个将领的人生划上一个彻底的句号。
夜空中,突然暴出一团火花,形如一只巨手。
原本整装待发的南风国骑兵们,神色都变的严肃。那是方才派遣返回关城通知自己后方部队前来接收城关的士兵发出的警讯,后方有变。
这里的士兵,全是精兵,都是经历过许多战斗洗礼最后仍旧活下来的精兵。如今处于的状况,倘若后方关城发生变故,等于是被翁中之鳖,那后果意味着什么,所有人都知道。
“所有人出发,撤退!”血银手断然下令,决定放弃眼下好不容易取得的战果。以十五万的兵力,攻破一处聚集三十余万的城关,杀敌十八万余,自伤不过千余,这战果能有多少人可比拟?
“将军!属下自愿领人断后,倘若我方关口已失,敌军必会派遣援军对我方形成夹击之势。”几名男女将领沉声请求,这种任务,根本是有死无生的任务。
血银手沉声道:“不可!此关城门已毁,以我们的兵力,根本防守不了对方的大军。而且,另两处关城得知此处战报后必定也会出兵,无论我们如何分兵,都无法为主力争取到需要的时间。全军听令,倘若情况到了最坏的地步,冲击关城,杀回国境!”
“是!”回答的声响,战意昂扬,这队兵,军心是极难动摇的,便是一般的精兵,军心就已是难以动摇的了,何况是精锐中的精锐?
血银手心下涌起一丝不祥的预感,觉得中秦是针对自己的。自己方面关城被对方进军攻占,这种命令绝不可能是原本长年指挥此地统帅所下达,那人绝不会如此贸进。
今天绝不会是我的末日!也不会是我军团的末日!
血银手领着大队人马出发不久,便遇到原本传讯急赶而回的己方士兵。“报告将军!我方关城被破,对方兵力数量未知,依属下判断在三十万以上,打的旗号是风流和阑风。”
血银手冷声道:“那不是风流王的部队,是风流王之子,风流小王爷和阑风郡主。对方的意图很明显,要全歼我军。”周遭士兵听得情报同时倒抽一口凉气。
有准备的三十万大军,若是在平原做战,凭借血银手的调度能力,和部队的机动性,绝对能给予对方沉重打击的同时让自己方面可进可退,且能维持微乎其微的损失。
但是,在这种地理条件下,在对方有充分准备的情况下,能否冲杀出去便是一大疑问。若是待的对方军队形成合围之势,只有全军覆没的命运。血银手沉思片刻,断然运功冷声道:“全军掉转马头,进攻2号关卡,倘若中途遭遇对方军队,狠狠得打!”
轰然应诺声响起,血银手待的声音沉寂,继续道:“如今我们成为被围困的孤军,此时冲击返回的要道,必定无法在敌军援军赶至前突围出去。我们只能尽量延长自己生存的时间,等待我方的大部队接应。此刻我们要做的,就是尽量击溃对方第一波援军。”
“众将士,也许我们最后仍旧无法活着返回,但是,我们身为军人,至少到最后,也给予了敌军远比我们更沉痛的伤害和打击!我们是南风国最强的部队,哪怕我们全军覆没,也要带着相应的战绩而结束,我们之强,无可超越!”
“无可超越!无可超越!”
我会活着回去的,相公,我绝不会败给风流,我会领着我的军队,活着回去,我能!就让他知道,他如亲人般的兄弟之妻,到底是何等可怕……
第三十六节
“晨,你说血银手,接下来能做什么?”风流自己想不到答案,只得问阑风晨,风流对血银手的性格实在太不了解,根本无从判断。可是阑风晨同样也不了解,所以也无从判断。
“无法确定,若是胆识不足的将领,会选择据守一号关口,等待己方军队的接应。若是有胆识的将领,会选择领全军突击此关,若是愚蠢些的,会分兵断后。不过我想即使血银手选择冲击此关,也定是全军而动,不过哪怕如此,她也没有多少活着冲出去的胜算。”
风流感叹的道:“不错,她死定了。她哪能想到,本王和你会突然亲自领兵前往,更会闪电般对此关发起进攻并一举夺下呢?她哪能想到,命运是如此有趣,在她攻下一号关的同时,也是我们攻下此关的时候。她哪能想到,我们领的都是精锐军士,凭她的兵力,哼!”
是的,血银手哪能想到?连风流都想不到,想不到竟然会这样,想不到不但血银手没有离开这处战线,双方更是同时发起攻击。风流得知一号关情形时,高兴的真是差点跳起来。
得来全不费工夫,已成翁中之鳖的血银手,一个死定的血银手,实在是让风流几乎想仰天大笑的开怀事。
残韧,我会亲手了结你妻子的性命,绝不会让她受到手下将士丝毫玷污。你会如何对我?我无法确定,但是我肯定,你不会为了任何一个你不爱的女人恨我。
……
一封信递至残韧手上,侍女沉默着微微欠身行礼退下。柔可夕不在的日子里,侍女们已经习惯了残韧周围的气氛,总是沉默,残韧无论吃饭或是喝水,动作总是极为轻慢。
不发出丝毫声响,在府邸中的侍女,都是懂得侍女中的佼佼者。从接触残韧开始,便已经暗自记下残韧生活上的规律,以及平日的喜好需要,此后便会按照这种习惯性的规律,做自己该做的事情。
不需要言语传递。
信是柔可名派人送上,柔可夕领兵袭击中秦,被中秦风流和阑风晨困于网中,柔可名在送信之时,已经亲自领军前往救援,只是路途不短。在柔可名的认识中,恐怕是来不及了,这信等若是告诉残韧,柔可夕的噩讯。
残韧木然的放下信纸,沉默着。每年都会有许多人战死沙场,非常多,有士兵,也有将领,这实在太平常了。这是战场的规则,踏进去了,就别渴望有奇迹和侥幸,要死的时候,便是得死。
如同朝廷中的权利争夺,涉足这个旋涡,就没有尽头,哪一日你在斗争中走错半步,倒了就是倒了,进了这旋涡,就别渴望有侥幸,能做的只是继续坚持下去,争斗下去。
残韧不希望把自己陷入任何规则中,一旦陷进去,就再也回不了头,唯一的路就是继续的走下去,攀爬到那高不可及的顶峰,成为那规则的调整者,制定者,到那刻,或许能算脱出规则本身。
残韧理解战场的规则,因此,无论是风流战死沙场,或是柔可夕,残韧都丝毫不觉得奇怪。只是,这一天莫非来的这样快?残韧想起叔叔,叔叔也是死在江湖中的规则下,尽管残韧不知道江湖的规则是怎样的,但是江湖一定有属于江湖的规则。
都是旋涡。
“大人,门外有一小孩求见,说是大人的徒弟。”侍女静静的步入,禀报着道,“带他进来。”
“仅仅过了一个月,你为何提前来了?”残韧语气平静如常,其实心下却已猜到原先的小乞丐提前来的原因。此时不能再称呼他做小乞丐了,一身衣裳光鲜,只是,脸上再没有一月前那种单纯和天真。
掺上了复杂的色彩。
小三,轻轻跪拜在残韧面前,朝地面磕下几个头。尚是稚气的声音中,却偏是带着些非刻意做作的冷郁。
“徒儿明白师傅的用意,所以提前来了。徒儿差点就死了,徒儿杀了人,杀了多年的伙伴。把他们埋在荒山里。师傅,为什么?过去我们连铜板都难拥有的时候,仅有的一点食物,都可以推让着分享,有了这么多钱的时候,为什么反而不能分享了?”
残韧轻饮一口茶水,一旁的侍女见茶杯已快见空,连忙端上一杯新茶。小三仍旧跪着,残韧没有叫他起来。
“因为欲望,因为自私。铜板和食物的价值,本微,怎能跟十大锭金子比拟?享受过大笔金钱的奢侈后,当然渴望留住这种奢侈的享受,多拥有一锭金子的意义和少拥有一锭,差别岂止一点点而已?他们该是比你年纪大些吧,自然是渴望独自拥有的。”
“可是师傅,难道他们心里,就一点不念旧情吗?难道过去经历的那么多苦难,竟……”小乞丐不知道如何描述自己的想法,神色颇为激动的,说着,却是突然顿住,思维已经跟不上自己的话了。
“竟如此廉价,是么?过去的患难,对于他们而言,其实是一种渴望挣脱的枷锁。你们之间的感情,根源不过是彼此对自己怜惜而又不敢可怜自己,转而形成对同样遭遇的照顾,人在怜惜别人的时候,就不会再可怜自己了。”
寻常人,在富贵之家眼里,之所以不堪,认为比之自己身份低贱。不仅是自身拥有多少财富形成的差异,更因为富贵之家的人对自己本身价值看的比寻常人更高。好比,哪怕亿两财富,也绝对买不到风流的人格,但是亿两财富能买很多少寻常的人格和自尊呢?
小三,眼神露出悲伤神色,似乎此时才宣泄着心中的伤痛。残韧微笑,“你觉得很难过,很痛苦?”“师父,徒儿很难过,我们过去感情多好,以为从此会过上快乐幸福的生活,再也不愁吃穿了。他们进了一直想去的青楼时,当时多快乐,可是快乐这么突然的结束了,我还亲手杀死了他们……”
快乐如此短暂。夕……
“你可以难过,不过你不怨谁。你本来可以不用杀死他们,可是你太自私,所以你才杀了他们。”原本悲痛的小三,闻言止住泪水,一脸愕然的注视着残韧,实在不明白,怎会是自己的错。
若非他们要算计自己,自己怎可能被迫使手段把他们害死?
第三十七节
“如果你真的在意他们的生命超过自己,你大可将金子全部给他们,如果你真的顾惜过去的情谊超过自己,他们绝没到残忍的地步,得到了钱,必定不会害你性命。甚至会念及旧情,心生愧疚反留给你些许钱财。”
残韧轻饮口茶水,继续道:“可是你不愿意,你意识里不愿意这么做,自私的你从根本上放弃这个做法。因为没了金子,你便达不到找我拜师的条件,你害怕失去,你跟他们不同,你对金钱的渴望没有他们强烈,但是你的欲望在别的事物上。他们死,是因为你自私的欲望,你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和自私,你选择杀死他们。”
“不,不是的师傅,小三没有那么狠毒。是他们非要杀我,我没有办法,我只好杀了他们……不是的,当时情况紧急,我想不出别的办法,我不想杀他们的,我不想的……”小三恐慌的解释着,也不知在害怕什么。
“你知道你为何要说这话吗?因为你需要认同,你想得到我的认同,认同你不是个自私的人,继而让你自己相信,你不自私,都是他们的错,是他们迫的你这么做。”
小三闻言还欲开口解释,残韧开口打断道:“给他安排个住处。”复又转头对着小三道:“当我徒弟,从今天起,你就姓残,名三。首先要学习的,是弄懂你自己说的话到底是为了什么。当你觉得懂的时候,就来找我。到我认可为止。”
残三将原本要解释的念头硬吞回肚子里,在侍女的带领下边欲踏出房门。残韧突然又道:“在你十五岁以前,别让我发现你碰指染了府里的侍女。”“徒儿尊命!”残三说着,着才随着侍女离开了去。
当你明白自己想说的话是为什么时,你也会变的,不喜欢说话。那时候,才像是我的徒弟。
残韧眼里,残三需要学习和改正的事情很多,残韧并不在乎府邸里的侍女被残三指染,残韧绝没有兴趣指染府邸的侍女们,虽然她们其中不少都很美丽。此时的残三,根本不可能懂得自爱,府邸中的美丽侍女,不需要过个一两年了,此时便会是他渴望的对象。
残韧不允许自己的徒弟,是一个如此不懂自爱的人。
残韧正想着,府邸管家在侍女的带领下捧着一座琴问安踏入。“大人,这是夫人外出前专门托人订制的,此琴据说传自上清国太祖后葵花所制,后来制作秘密被传于大内的一名宦官,最后流传到一位工匠手上成为家传绝技。夫人好不容易才托人帮忙,那本已不再制琴的工匠大师才肯破例再制一座。”
“退下吧。为这事奔波的人倒也辛苦了,赏些银子给他。”管家连忙告退离去,侍女将琴在房内小心摆好,欠身退了出去。
房内,琴声渐起。
……
中秦许昌边境内,血银手领着的大军,接连成功将中秦匆忙调动欲形成夹击包围形式的援军尽数击溃。血银手行动不停,夹着余势一举攻破已然没有多少守军的二号关城。
望着关城内正在补给歇息的军士,血银手心情却十分沉重。中秦必定会很快调动大军赶至此地围剿,到时候敌军的数量绝不是血银手这支十余万人的部队所能抗衡。
接连的快攻,已经让血银手的士卒死伤过万。更难补充的却是战马,关城内能获得粮草箭支武器,但是马匹却没有多少。每一场战斗,马匹的伤亡数目都极为可怕,战马的珍贵程度跟精锐士兵差不多。
损失了,不是想补充就能补充到的。南风国,举国上下战马数量总共也才八十万而已,中秦的战马略多些许,却也差不了太多。而两国的军队,却都超过七百万之数。
由此可见,血银手身为一个将领,竟然能领导一支十五万全精锐士卒,全骑良马的部队,岂是简单?可柔世家,实在为血银手花费了很多了心血。这么一直军队倘若全军覆没在中秦,南风国的损失,绝对是巨大的。
血银手虽然冷静,此时却也感到苦恼。风流看来是铁了心要让自己死在这里,即使二号关城被破,风流和阑风晨领的大军仍旧盘踞关口,根本不曾动作。血银手很需要它动,只要动,血银手就有机会。
可是若不动,血银手耗不起时间。
“四个时辰后,朝许昌方向继续挺进!”血银手断然下令着道,一种军士虽然心下惊讶,却无人说什么,纷纷把握时间休息,以图尽量维持最好的体力和精神状态。
陷入这样的境地,能否活着回去的问题,几乎没有人去考虑了。能活到现在,已经是奇迹。至少都觉得值了,至今为止,杀伤敌军已超三十万。就算血银手此时决定去攻许昌城池,也不会让人感到惊讶,那样死去,倒也光荣,一支十余万的军队,突破百万大军的防守一路打到许昌,可说是战争史上的奇迹了。
血银手当然不会跑去许昌自杀,血银手是计算过对方调遣军队最快需要的时间长,以及风流和阑风晨身为皇家之后的心理作出的决定。血银手一定要迫得风流和阑风晨的军队动!
血银手的部队,从没如此凶悍过。所过之处,不留一个活口,此时身在敌境,为尽量保证己方部队的安全,绝不能放过任何可见到的活人,大凡经过的小村落,却也是无一放过的。
从血银手带头亲手粉碎一个孩童的头颅后,血银手的军士们,已经懂得了将领的意思,血银手做了身为将领该做的表率。
“好狠的女人!”风流将战报丢在桌上,心下犹疑。风流很怀疑这根本是血银手的疑兵之计,根本是为了让自己方面分兵出击。可是,倘若血银手真是明知必死,发起疯来,乘着援军尚在途中,一路朝着许昌不留一个活口的杀过去。
那份罪,风流和阑风晨都担当不起。被人打进国境,肆意杀虐,最后竟打到许昌城下,中秦国面子何在?那还要关城防线做什么,做摆设吗?朝廷里的人不会去理会风流的想法和目的,皇上也不会理解,只会愤怒,为风流和阑风晨的无能愤怒。
两人并没有权限指挥此地战线,之所以能指挥,全是风流秦对两人的表现感到满意,有心让两人磨练,两人在风流秦眼里,迟早是要成为统帅的,这无可厚非,皇上也不会为此在意,但是倘若闹出事故来,那罪责可推脱不过了。
哪怕风流明知血银手是在迫自己动作,也不得不动作,以血银手军队出现的地点来看,挺进到许昌,绝对赶在援军赶到之前。许昌城内的军队,是绝不能随意调动的。
风流和阑风晨也没有权利去调动。便是风流秦也轻易不能去动用,城内守军和前线部队,是不同的。风流秦理论上具备调动的权利,但是实际上,城防军若是随意调动,必定惊动朝廷。
朝廷大臣的奏折,一定会络绎不绝的往上递,风流王无能,前线三百万大军,竟然被敌人突破防线打到许昌,最后竟全靠城防军队方挽回败势。说白了,城防军其实是归属朝廷,前线军才是掌握在将领统帅手中。
“风流,我领一路军队去吧。无论如何得追击她,哪怕是陷阱也只有踩下去。以她的行程,想乘机赶回冲关,那也需要最少十日,若是不做休息,人困马乏,那仗她也不用打了。”
风流沉吟着道:“我是怕她算计好了我们,早中途伏击我们的部队。”“这可能性极大,可是我们必须追击。她距离许昌只有两道关卡,那两道关卡的兵里根本档不住她,再不出兵,想出也来不及了。”
“好吧,你带多少人去?”
“十五万。我们所领的,同样是中秦国的精锐,若是她伏击,必有一场硬仗要打,除非她能轻易击溃我,否则只要变成对持形势,她除死无它。”
风流点头道:“好吧,也只能如此。全看你了,千万别大意,这女人实在狠的厉害。”“我会的。”阑风晨说罢转身出了议事厅。
风流望着阑风晨冰冷而美丽的脸庞,注视着阑风晨战意昂扬的领兵出发,心下却是无比忧心。同样是精锐之师,难道血银手竟然自信心膨胀到这种地步?或是打算做殊死一搏?
血银手不可能轻易击溃另一支精锐部队,那么即使引得自己动作,仍旧逃不过一死。或许,她真的是想死也要去冲击一趟许昌城吧。毕竟她对城门的破坏能力确实很可怕,未必不能冲进许昌杀虐一番,虽然结果仍旧是死,但也算是解了恨。
风流只能这么解释,一路到许昌的路上,官道就那么一条,专门为大军行动所开,试图在路途上藏身,不可能!
第三十八节
阑风晨领的一路大军,朝着许昌方向疾行。数日后,遇到一中秦骑兵。
“属下远属第二十九营,血银手大军四日前已攻破昌明关,将军特命属下快马求援,如今幸遇晨大人,实在太好了。”阑风晨闻言详细询问,从士兵腰牌上又确认了对方身份。
了解到目前血银手部队的动向。血银手竟然真是一路疾行挺进,破了昌明关,距离许昌也仅剩一道关防了。阑风晨心下终于有了依仗,血银手看来真是自知必死,只是想死的更辉煌些,想死也为自己和风流种个苦果。
“全速前进,务必要赶在血银手部队攻至许昌前追上!”阑风晨运功高喝下令,一众军士轰然应诺。
晚间,急行中的阑风晨隐约听见马蹄声响,却不是来自前方大道,而是来自两侧陡峭的山林。“我似乎听见马蹄声响,却是来自山林间。”阑风晨心下奇怪,却没多想。
十几万大军,想往山里藏那实在太可笑了,尤其是骑兵,十几万匹马,能藏进山林里?
“大概将军听错了吧。”一旁的护卫回答道,阑风晨侧耳细听,再没听见动静,却又些不甘心,打量着周遭,却没发现什么异样,一心急着赶路,只得放弃调查。
半夜十分,途经一条宽广的河流,却见河面芦苇密集。不由的大感好奇,上趟经过时,却也知道这一带的河面芦苇丛生,只是当时记得似乎没有这般密集,心下暗想这处河域还真是一片奇景。
如此行的许久,阑风晨才感觉有点不对劲。这地方虽然芦苇丛生,但是上次行军时,两个时辰就已经从头走到尾了,但是这次,如此疾行下,早不止两个时辰了,却仍旧见到河面密密麻麻的排满芦苇丛。
阑风晨坐在马上边赶路边思索着其中道理,片刻后又一中秦骑士赶至。一问之下阑风晨立即收起思绪。前方约一日许的关口城,是距离许昌的第三道关防,早已经是被血银领军突破了的。
这中秦骑兵,却是告之该地仍旧留有南风国部队,数量并不多。阑风晨心下大定,血银手必是担心被后方的追并形成夹击之势而无法成功赶到许昌,留下部分兵力断后,意图阻止追兵些时候,为自己的部队争取多一点时间。
“全军听令,不留活口!让南风国军队知道我们中秦精锐之师的可怕!”
城关城墙上方,密密麻麻的站满着弓箭手,城门处,用简单的木头横封着。阑风晨带领的军队高喊着朝城关发起冲锋,城墙上密密麻麻的箭雨飞蝗般射至,阑风晨部队中部纷纷以箭还击。
一时间原本黑沉的夜色中,更因为双方密集的箭雨,连星光都再难见着。
这一场激战,比阑风晨预计的要困难了不少。擅攻者亦擅守,血银手的部队实力确实不俗,对于阑风晨部队进攻采取的方式极是了解,每一次的冲击,都付出不轻的伤亡。
若非那城门太简陋,不过多久便轻易突破,恐怕伤亡数字会进一步扩大。断后的将领是一男将,当手下的士卒尽数死尽时,仍旧在舞枪力战。阑风晨心下感叹,军人最让人敬佩的就是那股绝不放弃的精神,那股明知必死也要战到无力挥刀的坚韧。
这男将枪法极佳,舞动的密不透风,档下密集的箭雨竟是丝毫无伤,反倒舞动手中长枪朝着密密麻麻的军队冲上。“我给你一个机会,如果你胜了我,你可以不必死!”阑风晨驾马步出,从一侧对着仍旧试图冲入士兵群中逃避箭雨攻击的英勇将领道。
“南风国没有怕死的军人!若是平日,就算明知非你敌手,我也一定不会丢了南风国军人的脸。但此刻不同,不死在你手上,我尚能拼着口气多杀些中秦军,因此哪怕你耻笑于我,我也绝不会接受跟你单挑!”那男将断然开口拒绝,语气中满是自豪和骄傲。
阑风晨心下赞叹,抬手取过马侧长枪,驾马朝那男将疾冲,部队的箭雨仍旧没有停止射击,那是阑风晨的意思。阑风晨岂会怕了这些箭雨?阑风晨驾着马如同一股疾风般冲过男将身侧,手中长枪已在男将背心连刺几个窟窿。
男将根本没有试图返身抵挡,而是狠狠将手中长枪朝敌军人群中射出,竟连穿两名士兵胸膛。瞬间失去防守,却是全身被长箭刺成了刺猬,尚未倒地便已是毙命过去。
阑风晨没有时间感叹,一路挥军急进,有这批军队的断后,前方战报恐怕是很难送的到了,眼下根本不知道血银手已经打到哪里了,如果到了许昌,那么一切就晚了。
血银手此刻到了哪里?
血银手刚从水里跃出,血银手是从水里跃出来的,血银手的士兵们,却是爬出来的,他们没有血银手这般高明的轻功,能在水中借力飞跃而出。宽广的河面上,芦苇变的稀疏。
当然,原本之所以密集,是因为水下实在太多人的缘故,每个人嘴里,都含着一根芦苇透气,那当然密集的很了,这会人都从水里爬了起来,芦苇自然就少了。
真是奇异的场面,密密麻麻望不到进头的人群,纷纷从河里爬出,若是不知内情的寻常人,还以为遇见水鬼群了呢。
不过更惊异的事情还在后面,那陡峭的山林中,竟然被人群牵成群的马匹,马匹的数量实在太多了。一批批人从马上取了铠甲武器,穿戴罢了翻身上马,后面一批人紧随着又至。
马被不断从山林从牵着艰难步出,从唯一的小山坡上跃下。
这么多的马,藏进山林里是不可能的,即使勉强要藏,那也得耗费很多的时间。那比人藏水里更困难,以血银手的进军时间而言,根本不该有这么多时间去藏马。
时间上却是来不及的。不过,倘若血银手根本没试图去进攻距离许昌最近的关城,那时间倒是够了。血银手本来就没去,阑风晨遇到的中秦情报兵,也是假的。血银手做的一切是想活着回去,而不是考虑如何辉煌的死。
攻下前方的关城后,便决定利用这里的地形藏马,藏人。断后的部队,大部分都失去了马匹,也需要这么一支军队让追击的敌军充分相信血银手的去向。
藏人的破绽是无法避免的,没有断后部队的假像,稍为谨慎的将领或士兵都会发觉其中的蹊跷。血银手心下难过,三万的部队,被送去那关卡送死,虽然他们并无怨言。
虽然那将领自发请命,可是血银手心下实在很难受。那些都是跟随着血银手征战多年的精锐,那将领跟随自己出生入死多少次了呵……
到追击的部队赶到距离许昌第二道关卡发觉中计时,已经是好几日后的事情了。那时候血银手的部队已经快返回到关城,对关城发起突围战了。能否活着离开,能带领多少人活着离开,全看这一战。
若是被拖住,仍旧免不了全军覆没的下场。
……
风流接到士兵来报,前方隐约见到大军动向,正派人前去侦察。风流心下大疑,阑风晨之前派人的战报是刚机会血银手的断后部队,难道中间只花费一日工夫就将血银手部队全灭了?
那也太不可思议了,一日工夫,能追上血银手部队的可能性就几乎为零,更别说全灭了。风流心下正猜测着,士兵匆忙来报“报告小王爷,是敌军!南风国的军队!”
风流大惊失色,难道阑风晨被血银手轻易全灭?那绝不可能,但是若非如此,血银手怎么可能过得了阑风晨的拦截,出现在这里?“全军备战!”风流抓起武器领着几名将领匆匆出了议事厅。
城墙上,风流远远见着了血银手。在部队最前方,一脸冷艳的女人,多日的征战和疾赶,让这美丽的女子看起来十分落魄,一身尘土。只是眼神,冰冷却带着一种快乐的喜悦,是希望。
第三十九节
希望,风流心下不知是何滋味。风流想看的是绝望,是血银手绝望的眼神。风流压下心头的情绪,冷静的下达着命令。仍旧看的到,凭这种数量的兵,便以为能冲的过去么?
关城上箭如飞蝗,密密麻麻的飞朝血银手部队落下,城墙下同时射出密集的箭雨,回敬着城墙上的弓箭手。三轮箭雨后,血银手为首的一批长矛骑兵已然冲至关门处,血银手如往常般从马背飞跃而出。
风流嘴角挂起一抹肆虐的微笑,我风流岂会不做最后准备,既然要你死,就不会给你机会。风流当然高兴,因为血银手会大吃一惊,战局中一步错,往往就再难挽回败势。
血银手确实大吃惊,血银手险些忍不住痛哼出声,双手剧痛无比,那城门外层虽是硬木,但里面竟是钢板。诺大的城门,内层竟然镶以钢板,那得耗费多少金钱?
倘若风流不是算准自己最初的动向,后来临时所铸,那真不知道背后累死了多少人,才能在这么短时间里赶工完成了。
原本以为会如同往常般直接冲击城门的骑兵,却都纷纷停下势子,那城门没破。马背上的士兵们纷纷举起手中盾牌,后方见形势有变的士兵们纷纷取出弓箭,朝城墙上方回敬箭支,试图尽量打击对方的箭雨攻势,减轻城门下方战友们承受的压力。
风流心下十分痛快。接着风流看到下方的血银手朝后退却几步。风流心下暗笑,垂死挣扎,我就不信你功力高到连钢铁都能轰穿,而且硬撕出一片能容纳骑兵轻易通过的缺口来。
风流的笑容很快凝住,因为风流看见血银手手上多了一柄兵刃,兵刃十分短,两头均有刃,似是剑,但形态却是弯曲的。风流的笑容凝固不是因为这兵器奇特,而是看见那兵器上覆盖着的一层寒霜。
那寒霜的色泽风流太熟悉了,赤宵剑身永远覆盖着的。风流想到一柄极有名气的兵刃,也只能想到那柄兵刃。往昔正义传说自创的奇异武功,以气御剑,那柄剑形态就是这般,灵活,快速,凶狠无比。
而且,无坚不摧。据说正义传说当年,凭那柄剑,可远在百里轻易夺人性命,只是,那套武功需要的根基条件非常苛刻,而且能真正学出水准也极难,自从正义传说之后,罕有能将之练出成效的。
那是紫宵剑派轻易不传的秘功之一,但是那套武功,灵鹫宫竟然也有。据说是杀戮传说的妹妹宵云乐留下的,想必是杀戮传说得自正义传说赠送,后传给了自己妹妹。
风流没见识过这套武功,原本见识过这套武功的人,恐怕就没有。但是风流相信,那兵小小的兵刃,绝对能切开城门钢铁甲板。“哼!本王岂会容你逃脱?本王要亲自出战!”
风流说着便欲下了城墙去,一侧数名将领面露忧色,这几人本就归属此地统帅,却是没见过风流出手的。心下自然担心风流有个三长两短,那罪责谁又担的起?毕竟秦王爷再如何贤明,终究只有风流一个独子,更是逝世爱妻所留,必会迁怒。
一名将领高声道:“小王爷金贵之躯,岂能轻易涉险?便交给末将等料理便是,必不负小王爷期望!”风流哪能听不出来话中的意思,沉声道:“你们当本王是中看不中用的窝囊废么!”说罢径自下了城墙,一众将领再不敢多言,只得硬着头皮紧随而去。
城墙下方关门前,原本欲冲锋的南风国骑兵,此刻被迫陷入被动防守局面,纵使头举盾牌,却仍旧难免被流箭射中,马匹伤亡的更是严重。血银手一言不发的运功杨手射出紫宵幻刃,幻刃高速旋转着激飞而出,夹带着灿烂的亮光。
这套御使决,根基在于内功,以及巧妙的速度应用。若想随意施展,本身不具备强大的内力,那绝不可能。血银手的内力根本不到够格施展的地步。幻刃几乎不受任何阻隔的在钢铁城门留下几十道勉强能透光的缝隙。
血银手收回幻刃,体内气血翻腾的紧。心下却不由佩服起创造此功法的正义传说,传闻中正义传说却能以此功法如同挥剑般轻松,那需要何等高深的内力啊?
血银手双手硬生插入铁门缝隙,原本极窄的缝隙竟然被那对远比缝隙大的手挤入。血银手全身被气劲覆盖,冷喝一声,那铁门原本被幻刃切出的几米类圆面积内的缝隙竟然出现裂痕,片刻后随着狂暴的内力催动,竟暴成段段铁屑,朝关城内激射了去。
南风国骑兵发出一声喝彩声,士气高涨的驾马朝城门发起冲锋,丧失马匹的士兵则举盾变做步兵,随着人群高喝涌入城门口。血银手脸色冷漠,静立着不动,却非如往常般等待合适的出手时机。
体内却已是受了不轻内伤,钢铁之门,攻出的内力有多强劲,自身几乎受到同等反震,怎能不伤?尤其难过的是那对手,虽然戴着血银手的关系不致受外伤,但钢铁对骨头和皮肉造成的挤痛,却是难免的。
手,似乎整个粉碎了般。
一名贴身护卫将血银手的马匹在人群中牵至血银手身侧,对于进攻关城,已经有极佳的默契,血银手周遭适度距离内向来不会被自己部队挤迫。血银手强忍双手剧痛,翻身上马,接过两柄士兵递上的长矛,驾马朝前冲。
战马在城门内一跃而起,落入敌军长枪兵阵内,马未落地,两柄长矛已然连连刺出,顿时原本密集的敌群,竟被血银手硬生刺出一小片空地。南风国步兵此时已然形成冲锋阵,杀入长枪兵面前。
长枪兵,是骑兵的克星,比寻常枪长度更长,柄的木质更坚硬,可在极远距离便攻击马背骑兵,或是攻击战马,但是面对短兵器的步兵时,却又反被克,过长的兵器,乱军中丧失有效距离的控制后,根本无法对短兵器步兵造成多少威胁。
风流从城墙下来时,正看见血银手孤身单骑,手持两柄长矛,驾着马在己方部队中如入无人之境般发起冲锋,战马奔驰的速度不慢,但血银手两柄矛杀人的速度更快。
如果落如湖泊中的石头,纵使水滴再多,却也无法阻止石头的继续下落,可是石头也无法回头,血银手也不能回头。倘若南风国军队进攻的士兵无法突破中秦军的防守跟上血银手的步伐,那么血银手等若丧失后援的孤将。
南风国军队没有让血银手失望,至少此刻还没有,越来越多的骑兵从马上跃下,执刀举盾朝城门口的长枪柄发起疯狂进攻,关城城门口不片刻便被彻底突破。
城门口外,等待南风国军队的则是同样的清一色刀步兵,此时残余的长枪兵小队后撤,刀步兵喊杀着迎上。这种战斗下,对于士兵而言是不存在闪躲敌人攻击的,后方是密集的自己人,不断前进,前方是敌军,不断逼近。
活命,只有不断往前冲,用最快最狠的手段砍杀面前的所有敌人,用手中的盾尽量减少自己会遭遇攻击的部位。
血银手的一柄长矛已刃口竟已刺卷,卷刃的长矛,被随手朝一侧敌兵投出。长矛卷刃,并非质量太次,而是血银手杀敌速度实在太快,这么会工夫,那柄矛已经穿透上百士兵的坚硬盔甲,穿透上百士兵的要害。
风流心下赞叹,实在是一名不可多得的猛将,更难得的是竟是个如此有胆识和谋略统帅。“残韧,你确实娶了个了不起的妻子!”风流抬手张弓,十二支长箭笼罩一小片空域,细听起来却仅有三声破空声响发出,其它的箭,却都是咬着前面箭尾在激飞,自然是没有多出的破空声响的。
大多将领都是骑马的,战场上有太多将领是死在暗箭下,激战中难免无法分神它顾,一支暗箭,往往就能结果一名猛将性命。不过血银手从未被暗箭伤过,因为血银手超人的感应能力任何时候都能完全把握周遭的动静。
若非如此,总是冲在前面的血银手,身旁许多时候连护卫都无法跟随保护,早已经死了许多次了。血银手更不会被破空声响迷惑,风流并不认为能取得了血银手性命,只是,比不攻击好。
风流非常意外,因为风流看见有趣的事。血银手在风流箭刚射出不久后,猛然在马背伏身,同时马侧的一张弓疾速跳出,跳到血银手右手掌中,一支箭同时已上弦,弓弦被拉满。
是用嘴咬着拉开的,执矛的手此刻穿透一名士兵胸口,那箭同时朝风流激速射出。一支箭,穿过风流的箭网缝隙,风流的六支箭同时落空,另六支朝着马射至的箭,却被血银手以手中长弓尽数格了开去。
第四十节
风流不由露出一丝微笑,这是残韧过去跟风流模拟战斗时曾使的招数,被两人命名为穿星追月。一般放暗箭者,在这一刻一定是防备最松懈的时候,暗箭放出之时,本就认为会命中,哪怕不中,也很难认为远在离对方的自己会受到什么伤害。
这时候的反击,最致命。
但要完成这种程度的反击,首先自身必须对射箭一道有非常高超的掌握和了解,能听声判断对方射出的是哪种箭势,笼罩的范围多少,而后瞬间做出反应,作出闪避反应的同时反射对方。
更需要高明的内力,能将马侧的长弓,以尽可能快的速度取至手上,同时满弓射出,任何一步稍慢半分,都不可能做到,若是精确度不够,那么反击的箭只会射飞,完全成为无用功。
风流抬手,将射至的长箭稳稳握住。脸上笑意更浓,那时候,残韧也是这般,以嘴拉弓,那一箭射中了风流。不过,风流没受伤,因为是模拟战,箭是没装箭头的。
风流当然不会中血银手的箭,“不愧是残韧的妻子,真是像极了他,这一箭可真是射的让人赞叹。”血银手无论名气多大,在风流眼里,残韧的价值绝对比她更高,风流只会考虑血银手是否配得上残韧,而绝不会考虑残韧是否配得上血银手。
风流身旁的将领们,后怕的上前,档在风流身前,方才血银手的还击,太出人意料,倘若风流中了那一箭,后果实在不敢想象。将领们,不敢再让这种危险第二发生在风流身上了。
“血银手,名不虚传!”几名将领不约而同的出言赞叹,随即回过神来,又道:“小王爷更是身手过人,不但箭艺超绝,却是连这般阴狠的一箭都能接下。属下佩服之极!”
风流含笑不语。这话一半是发自内心,不过在他们心里,绝对更佩服血银手这高明的一箭,对风流的佩服,处于见到的箭艺,和风流超人的警惕心。风流觉得很高兴,因为他们所佩服的那一箭,是残韧所创。
“你倒是够疼惜她,把这穿星追月都传给她了。不过,我更加想杀她,便把她当做是你吧,你我永远不可能真的性命相斗,既然她是如此出色,就做做你的替身。”风流喃喃自语。
“报!小王爷,南风国援军正朝我方接近,大约两个时辰后先锋骑兵将会赶到!”
“那就不能再等了,取我兵刃来!”风流沉声喝道。一柄罕见的剑,被士兵递上,这剑确实罕见,首先实在太长,比寻常的剑长了近两倍,又比巨剑窄和薄上许多,剑身接近剑柄处较宽,越往下越窄,剑身整体呈现长边三角形。
这是风流那趟跟残韧,阑风晨一并遭遇上清国使巨剑将领后,想出来的新兵器。风流的枪法虽好,但是比起剑法来却是差的远了,况且冲锋之时,枪实在多有不便,枪是一们极难真正入门的兵器。
枪的特点就在于其柄的韧性,在于攻击的速度和凌厉,但是面对重兵器时,真正能将枪发挥淋漓尽致,却不是人人都行的,风流觉得自己实在不是使枪的料,那是一种感觉,风流对枪这种兵器,没有那种很特别的感觉。
风流上马,一众士兵自觉的让开路来,几名将领跟随风流左右,朝着南风国军队冲将上去。
风流这柄奇形长剑的威力,实在可怕,一路所过之处,遇人斩人,遇刀折刀,便是南风国士兵举盾相格,也会被震的左臂骨折。
“冲!我方援军很快就会赶到!”血银手高声喝道,一众南风国军士高声附和。风流心下疑惑,这女人莫非有什么特殊感应能力?身在战场中,不可能受得到己国军队来援救的战报,她又怎会知道南风国大军正朝此关赶?
风流这倒是想错了,血银手并没有如此可怕的感应力,这不过是血银手不对惯用的心理战术而已,以此弱化敌军坚定军心,以大多数敌军的角度而言,听得这种话,自然对自己后方留起心来,必会忧心后方生变。
原本处于疯狂拼杀的情绪,定会被充斥进些许理智,而此时血银手的部队表现的更加勇猛,士气上无形中就便的此消彼涨。军队拼杀,士气的高低,对于整体的战力影响之大,无从想象。
风流疑惑,却未多言。只是风流身旁的一名将领,却在此时好心做了错事,运功高喝道:“大家休怕!南风国援军尚有两个余时辰方能赶到,在这之前,我们早已经把他们全部歼灭!”
风流恨不得一脚将那将领踢进敌军,被万敌军剁成肉泥方能解恨。将领这话,倒确实让原本疑虑的中秦军安定下来,但却是真正助长了南风国军队的士气。
血银手的部队,疯狂了。
风流眼见着血银手的部队阵线朝前步步推进,心下实在把那多嘴的将领恨了个透。可是恼火已也是无用,风流拍马朝血银手方向冲杀,口中喝道:“血银手,把命留下!”
主帅相争,对士气的影响绝大。若非风流急于取血银手性命,绝不会逞这种匹夫之勇。可是风流没办法了,此关之所以宜守,便在于地形,但是同样的,关门一破,对于敌军而言,突围也变的不太困难。
无法部属太多的兵力,在防守时无需多顾太多阵线,不惧对方兵多,然而对方冲锋时,倘若无法档住敌军的势头,也不可能有大量的军队围歼对方。关城城墙上方的弓兵,一直被对方的骑射兵打击牵制。
即使未受牵制,此时也不可能对血银手领着的已冲出关门的部队发起攻击。如今眼见无法抵挡血银手部队的冲锋势头,外围的军队数量不过十万,见敌军突破关城防线,士气必难高昂,如何档得了那时士气更是高涨的血银手部队?
风流若想留下血银手的命,只有以自己的实力,在这一刻死咬血银手不放一途。血银手自然无法回避风流的挑战,此时紧要关头,若是身为主将的自己,在军士眼中如神般存在的自己,竟然回避对方主帅挑战,对士气的打击,可想而知!
双方士兵齐声发出一声助威的呐喊,血银手回马朝风流迎上,手中单柄长矛一路挑刺着试图袭击的中秦士兵。
风流一身金甲,疾行中反射着耀眼着金光,在一身金色气劲的衬托下,仿如战神,那飘飞着的皇族才有资格穿戴的金龙图按披风被风吹的猎猎作响,手中的奇异长剑,带着的威势直涵人心。
血银手则是一身银甲,披风亦是银色,内劲透出的红光覆盖着一身银,显得充满血腥和诡异,加上那声明远播的可怕名声,冷艳的脸庞,一头飞杨的长发,营造出的声势,却也不逊色于风流半分。
“风流王必胜!风流王必胜!”中秦军士呐喊着。
“血银手必胜!血银手必胜!”南风国军师不干示弱的喝喊,手中兵器却未因此受到丝毫影响,显然早已习惯在拼杀中替主将呐喊助威。
双方距离迅速接近,风流大喝一声,手中长剑带着金色亮光朝血银手全力斩出。狂暴剑劲,朝血银手轰然攻至,剑风带起的声响,如同巨雷,血银手单拳全力击出,狠狠轰击在风流剑身,双方内劲相撞,发出一声震耳巨响,周遭较近的士兵抵抗力稍弱的竟然被震的七窍流血毙命过去。
血银手单拳档下风流的长剑,另一手长矛便朝风流咽喉刺将出去,风流手中长剑的速度,自然不及血银手的长矛快。风流单手松剑,抬掌将刺至的矛格了开去,双方的战马错身而过。
血银手体内气血翻腾,带着内伤,此刻伤势变的更重。
血银手听得残韧说过过去跟风流的事情,自然知道风流武功的特点,此时真正感受到风流内力可怕的特性,呈现面积的狂暴杀伤性能力,尽管笼罩的范围甚广,却丝毫不因此导致内力分散削弱小面积内的破坏能力。
实在是个棘手的对象。
双方回马冲锋再战,每一次交手均是全力以赴,斗得七十余招,仍旧是个旗鼓相当的结果,谁也没能奈何得了谁。只是血银手的内伤却变的更加沉重,风流也不太好过,血银手的内气阴寒之极,跟残韧的路子十分近似,那种点的强大焚毁能力,攻击对手时虽然笼罩范围小,但是凝聚度却极可怕,要化解这种程度的阴寒内劲,自身的消耗也少不了。
“你确实配当残韧之妻!本王心中从此再不认为你辱没了残韧,但是本王绝不会因此动摇取你性命之心!接招吧,兄嫂。”风流大喝着再度发起新一轮攻击,血银手内伤此刻已时极重,却丝毫不敢保留,倘若被风流察觉自己已受内伤,那么下场必死无疑。
主帅阵亡,意味着自己的部队面临的将是全军覆没的结局,一定要撑住,死也要撑到带领部队在援军的接应下平安离开之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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