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活着,为了死去的人 终章


  “快走!”我听到谢天骏大吼一声,随即看到门口出现好几个东方面孔的人,肩上扛着成人手臂粗的枪,指向这边。“快离开!!!”我冲站在前面的谢天骏吼道,顺势冲过去将他摁倒在地,随即感到后领子被谁拽住,整个人被一股大力掀起,连同着一阵轰鸣,眼前立马一黑,我顿时失去了知觉。
  不知过了多少时间,一只手穿过我的腋窝将我捞起,我迷迷糊糊睁开眼,眼前有朦朦胧胧的光和影,还有弥漫着的烟尘,我抬起头,感觉有什么顺着脸颊流过,我旁边看去,看到白衣一手搀着我一手握着刀,淡然的眼睛望向前方,我胸口一滞,哇一声吐出一口血,眼神不由自主落向左边,看到谢天骏浑身是血地倒在左侧。
  “呜……”身上的剧痛让我一下子呻吟出声,又有什么顺着嘴角流下,我才勉强感觉舒服一下,大声喊道:“白衣!谢天骏是不是死了?!”周围却一片安静,我焦急地看向白衣,重复道:“谢天骏死了没?!”如果以前的话我直接冲过去看了,可现在的我动一下都十分困难,更别说走到谢天骏跟前了。
  白衣伸手掏出我腰间别的匕首,瞬间甩了出去,正前方一个手握步枪的人立马眉心中刀,我还没来得急出声,就被白衣用力一推,整个人撞在倒在左边生死不明的谢天骏身上,而前者则身形一闪,斜斜冲观众席窜去,手中刀光顿现,我看看腰间,发现自己那把唐刀不知何时已经落到白衣手中了。
  我拽起谢天骏扶住他的脑袋,看到他浑身尽是被弹片划开的伤口,头上正流着血,脸色苍白急促地呼吸着,这家伙还没死!我费了好大劲才撑着地站起,顺便将他扶了起来,才看到前面横着好几只尸体,而白衣已经窜到了门口,手中的唐刀甩得跟玩似的,眼看体育场中的敌人被解决的不多了,我有气无力地冲那边喊道:“白衣,我们走……”
  白衣站在门口往外看去,我感觉眼前晃了晃,整个人带着昏迷中的谢天骏一同向后倒去,却被另一只手扶起,我眯着眼睛:“孟萱姐……先带天骏走……”
  “嗯。”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我居然看到他眼中含有的泪水,不由得一怔,而一直以来紧绷的意志却再也支撑不住,浑身的力气被忽然打散,却凭着一个执念支撑着。
  “我要死了……”我用力喊道,其实声音低不可闻:“孟萱姐,你快让白衣过来。”
  “……”
  “快点……”我伸手想要拉住那道白影,却似乎抓了个空,忽然一只手将我的手腕抓住,那只手在颤抖,我听到谢天骏低声道:“小萱,快带他走……”
  “快让白衣……”
  “那些人要进来了,唐风支撑不了多久的。”
  “快点……”我喃喃道,那个家伙还没回来,他不就在门口么?你们叫一下不行么。
  “我们走!”
  我并没有晕过去,只是忽然失去意识而已,时间不是很长,当我被身上的剧痛刺激醒,发现自己正在往上升,身上绑着绳子,有好几只手拉着我的衣服将我扯了上去,我轻轻挣扎,嗓子发出嘶哑的声音:“白衣那家伙呢……”
  “……”
  “shit!”我心中一痛,随即翻个身趴到直升机口,发现直升机已经升了起来,而体育馆门口的方向却密密麻麻全是人,其中有部分子弹冲这边射来。
  “唐风!”我冲正下方大喊,身体忽然被身后的人拉住,我边挣扎边吼道:“你们放手!他还没有上来!他还没有上来啊!!!”
  “丁卓求……他没回来……或许……”
  “你放屁!他还在体育馆里,不在外面!我刚才亲眼看到的!”
  “丁卓求!”
  “等等啊!他明明还没上来!”心中徒然升起一种情绪,我把它成为崩溃。
  那个人一定不会死,他一向都能化险为夷,他不是bug嘛?他不是开挂了嘛?!
  “轰!!!”下面闪烁一道耀眼的火光,一阵热浪喷在我脸上,我顿时感觉呼吸一滞,热流一下子呛进肺里,差点没让我呛过气去,我剧烈咳嗽了几下,眼前的一切却令我一下子呆滞住,整个人颤抖起来:“不……不……不要……”整个体育馆被掀开,尘土下方弥漫着硝烟。
  “哥!!!!!”一声撕心裂肺的喊叫在体育馆上空响起。
  我梦见我站在一片冰凉的雪地中,天上飘落着片片雪花,周围的风声像一个人哭泣的声音,但那一定不是我,尽管我脸上有液体划过,那不是眼泪,是被风吹落的液体。
  周围的空气中似乎隐藏着那个声音,我拼命想在这风的呜咽中辨别出那个钟声,无论在哪里,这钟声能给我的心灵带来一片安宁,就算自己一个人也没关系。
  我看到了‘他’,唐风,准确的应该说是孩童般的他,他的头发又长又乱,整个人显得蓬头垢面,那是我哥哥,自从我成了唐云之后,我便不同于以往,我有了一个亲人。我才不会像那个家伙一样为了功名可以背叛一切,哪怕这个世界有一个亲人,抑或有一个人能够看到我的存在,我都有动力好好活下去。
  我走近那个男孩,他蹲在地上,弓着身子蜷缩在一起,冻得发红的手指在地上划拉着,我正对着他蹲了下来,他抬起头,我看到一双熟悉的淡然的眼睛,有困惑,有愕然。我嘴角上挑,冲他竖起一个大大的拇指,而一滴泪珠却从眼角横溢而出,他咧开嘴露出灿烂的笑脸,同样竖起大拇指,我不知道他究竟在地上写着什么,这风真大,将我的眼泪都吹出来了。
  我缓缓睁开眼,面前一片雪白,也许是死了到了天堂,耳边传来稳定的滴滴声,看来我是在医院啊。
  我缓缓扭过头,看到一个人坐在那儿,似乎睡着了,我眯眯眼,认出了那个人是谁,原来是Ken。我发现他的鬓角已经花白了,发根都变了色,想必他的伤还没怎么好吧。
  Ken猛然打了个激灵,随即整个人抖了一下醒了过来,正好跟我对上眼,惊得一下子蹦起来,连带着身后的椅子摔倒在地,他吃惊地看着我:“艾玛!你可醒了!”我张张嘴,才发现脸上带着呼吸罩,便眨眼示意他帮我取下,一字一顿道:“我睡了多久。”Ken答道:“过去一个星期了。”
  “你们……有没有……”Ken的表情一僵,别过脸去:“天骏的伤挺重,不过比起你的倒不算什么,三天前已经活蹦乱跳了,小萱中了枪,不过现在也没事了。单洪诚为国捐躯,我们会对他授予烈士之称。小风……按照他的意思,他的一切资料将被销毁……”
  “什么意思……他人……”
  “卓求,他这辈子……顺其自然吧,按照他的意思,Alone名义队长的位子是要交给你的,你们冒死取来的东西我已经上交科研部,相信用不了很久就能制造出解毒剂了,有关小风的任何事……一向都是机密,按照他的意思也不会曝光的,就当……就当这个世界没这个人吧……”
  就当这个世界没这个人吧。
  Ken的声音在颤抖,他的手臂也在颤抖,看着他鬓角的白发,我不由得湿了眼角,他不关心白衣吗?或许他是这世上唯一关心白衣的人,Ken一生未娶,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白衣就是他的儿子,可现在……我缓缓别过头,淡声道:“哦,我知道了。”
  两天后。
  本来今天走路还是有些困难,一下地我便急切要求出院,不知是不是受过的伤太多,现在我对一些小痛小病已经有了抵抗力,况且有孟萱扶着,现在一些基本的行走我还是可以的。我来到一边已经盖的差不多的建筑群旁边,一群工人正在那里吃饭,我一眼便看到了最显眼的王二正在那里口若悬河,我缓缓走过去,冲他喊道:“王二叔!又在那儿吹呐!”
  王二闻声下意识看过来,随即整个人便呆滞了,他对面的林建宇猛的扭过头,脸上狰狞的表情让我心里一跳,几天不见他怎么看着更加憔悴了?难道这些天真的去找女人了?!
  “尼玛!你这家伙还好意思回来!!!”他扔掉手中的烟头就气势汹汹地冲了过来,我大惊,随即慌忙伸出手护在胸前:“喂喂……其实我……”忽然,旁边的孟萱直接将枪拔了出来指向林建宇,后者立马原地立正,一双虎目圆睁,怒视着我:“你他妈欺负到劳资身上来了是不?!”
  我呆滞地看向孟萱,这女人是唯恐天下不乱么?我有点后悔让她带我过来了。孟萱冲我眨眨眼睛,吐了舌头:“您现在可不是一般人了,对我可是‘十分’重要哦!”我嘴角微微抽搐,这家伙是要害死我么?
  “呆子!还不快去!”孟萱推了我一把,我一怔,随即了然,冲那边的帐篷房走去,身后传来林建宇的叫骂声,估计这老头是想冲过来吧,不知孟萱在后面做了什么,那群嘈杂声顿时戛然而止。
  我绕到帐篷房前,心下忐忑,脚下的速度也慢了几分,刚绕过拐角,眼前的一幕让我的心狠狠刺痛了一下,只见门前,林小烟正坐在低矮的板凳上用力搓洗衣服,当然是林建宇他们的工作服,衣袖挽在手肘,纤细的手腕露出来,小手都搓红了,后脑勺的马尾绑得很松,有几缕发丝已经调皮地垂在额前,她浑然不觉,也没有发现我已经走到她的身后。
  这样的生活其实是最让人奢求的,老婆孩子热炕头,在普通人眼里就已经足够了,管它什么功名利禄,还是金钱权位。那些人会比我们更幸福吗?
  “过段时间,是该弄台洗衣机回来,等外面稳定了,就不用这样辛苦了。”我朗声道,看到她瞬间僵硬下来的瘦小后背,忽然感觉心一酸,这些日子,她是怎样在担忧和痛苦中度过的,我在想等会儿她打耳光的话我用不用相应的甩个头什么的减少冲势。
  林小烟擦干手站起来,转过身露出我熟悉的脸庞,她看着我,笑道:“吃饭了吗?小冉去买东西了,用不用我帮你热菜?”
  “我吃过了。”我缓缓走过去,因为按照我现在的状态,根本不能走得太快,我走到她面前,伸手将她拥入怀中,喃喃道:“我想你了。”
  “我也是。”我感觉到肩头上有些湿润,不禁渐渐搂紧她的腰:“我有话对你说,很多事情,我想告诉你,我太累了。”
  “嗯。”她抬起头,眼角带着泪。千言万语汇集到嘴边却说不出一个字,这就是我现在的感觉。我握住她发凉的小手,她却反手与我十指相握:“我们进去吧,你说什么我都听。”随即拉着我的手率先往门口走去。
  我忽然释然了,这个世上总有一个人会一直陪在你身边,聆听你的话,填补你的空虚,治疗你的伤痛。
  只是,那个人……费了那么大力气,我却依旧没办法挽救他,或许这对他来说是最好的结局,如果让我提前知道了这结局,我依旧会不顾一切去找他,一些坎只有自己能过去,既然他选择了这条路,我最起码要在他离开之前告诉他一声:“安好。”
  现在,逝去的人已经不能存在,我只有把握好自己而已,今后的路……
  两天前。
  “本来我得把一些关于Alone的资料接给你,不过他也说过,你十有八九会拍拍屁股走人,所以这个位子还是由我接替。他说你有一个退出Alone的机会,其实我们都知道,这件事已经让你牺牲很多了,如果你觉得疲了,是可以离开的。”
  “为什么要离开?我还要做Alone的队长呢。”Ken闻言愕然:“啊?”
  “Alone是白衣数年来的心血,虽然他只是名义上的,但这都是他的心血,他是在乎的。”我低声道:“为了唐云,他做了那么多,为了心灵得到归属,他选择了这条路。被这个世界伤害,他没有抱怨过任何人,反而选择拯救这么无可救药的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他的做法我是支持的,毕竟……”我顿了顿,却没说出口。
  “我懂了,感谢你的坚持。不过我最后告诉你一次,你真的不后悔?哪怕最后献出自己的生命?别忘了你周围还有那么多牵挂你的人。”闻言,我的心不由得一沉,随即释然了:“她会支持我那么做的,今后,我不会再自私的想要推开她了。觉得自己会死就刻意避开,死而复生又厚着脸皮贴回去,这种做法幼稚且伤人,今后我不会再做这种事。”
  门忽然被打开,有人走了进来,边走边说:“呵呵,真不知道你哪来的勇气。”我侧过脸,意外地看到了李可,他的目光炯炯有神,上下打量我一眼:“你又趴下了。”
  “……”
  “本来我是想狠狠揍你一顿,不过看你这样子我再来一拳估计就死了,为了让世上少死一个人,这顿就先欠着。”
  “该死……你打我干嘛?”我翻了个白眼,不知为什么,每次看到他我都会生闷气。“呵呵,我只是看不惯某些人做事犹豫不决伤人伤己的。”
  “靠!你说谁?!”
  “哎!你俩别吵了!”
  “……”
  “……”
  死去的人,不在了,真的不在了。
  林小烟回过头,看到丁卓求表情落寞地垂着头,焦距不知落向何方,表情一怔,不过很快换做淡笑,伸手拉住他的胳膊,轻声道:“你有什么要跟我说吗?”
  “昂?”丁卓求浑身一个机灵,随即挠挠头,脸竟然红了:“我我我……我当兵了。不是……我今后,可能要做一些危险的事……”
  “傻子,这么点事儿你都能结巴,你觉得我会阻止你吗?”
  “……真的会阻拦吗?”
  “嗷,你个白痴!”
  沉默了一会儿,我缓缓道:“白衣,死了。”
  “……”林小烟伸手拥住我,低声道:“我们,都得好好活着,为了他,也为了死去的人。”
  “是的呢。”
  “滴滴滴。”一阵轻不可闻的声音从丁卓求的袖口传出,沉浸在回忆的两人并没有注意到,他手腕上的电子显示屏显出一行小字:美国纽约,显示生命迹象。
  【全书完】


【据说每个作者在完结后都会有一阵感言】
  2013年3月2日晚十一点左右,我敲下最后一个字,在磨铁页面点了申请完本。然后闲着统计了一下,加上番外共有六十万一千二百八十三字,对于这个数量,我先为自己小小鼓掌三分钟。
  当初写这篇文的时候,是去年我高考完后的那段时间,毕竟闲的蛋疼,所以便开始写小说,之前也不是没写过,全都TJ了,写这种丧尸题材的还是第一次写。
  这也算是我第一次写一本这么长的小说,当然,麻烦大家忍着找错别字的欲望硬是看完我这六十万多字的拙作。这本书就感觉像是自己的孩子,一点一点多了起来,读者也一点一点多了起来,虽然本书文笔的确不怎么好,一些剧情略显俗气,但本着故事开头的精彩,还是吸引了一些朋友的目光,在此对这些朋友深深鞠一躬:感谢你们长久以来的支持,谢谢你们陪我走到今天!
  说到这本书,其中的漏洞和病句以及错字还是很多的,我本人也很清楚,因为不是专业写手,平日还得上课,每次更文都紧巴巴的,相应的质量就会有所下降,完结后,我会从头到尾修改一遍,有可能会改动一部分剧情,还会加点料,等修改完后会做成电子档发到群共享,可能需要点时间。
  看吧,我就是不会怎么表达自己的感情,乱七八糟说了半天,其实也是因为激动并且有点亢奋,毕竟是第一部作品,就像刚涂鸦了一幅画的小孩,或许画的并不好,但是看到别人的赞赏,哪怕只是安慰,都会窃喜很长时间。
  呐,不知道该说什么。
  还记得当初刚开始的时候,认识的朋友,还有一直到现在的朋友……很多人,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和支持,有琦琦、离叔、胡涛、黄森、温暖……还有那些我叫不出来名字的朋友,真的很感谢你们,有时候想想,网络就是那么虚幻的东西,我将自己的作品放上来,就算写的再烂,反正大家也看不到我的脸,也不知道我是谁,就放上来呗,有你们的支持,我觉得网络更像是一个让彼此互相坦诚的东西,哪怕是大笑,都会比在外面痛快几分。
  呐,最近复习神雕侠侣,口气也金庸味儿了。
  聊聊这本书吧
  我是学理科的,写小说本来是为了娱乐,后来被磨铁的金牌小编——扬环相中,推荐到了磨铁,开心之余就欣然来了,每天三千字是个让人头痛的问题,就这么一天一天弄出了,其实这也是作为大学生的第一个锻炼,这几个月,让我知道了什么叫持之以恒。虽然报酬并不多,但让我学到了不少。
  再说说内容
  本书中引用了不少史铁生的经典语句,我最喜欢的作家便是史铁生,因为他看待事物的一些观点,跟我的想法是一样的,对于里面其中几章讲到的一种想象中的不存在的世界,语文老师说那是庄子的思想,我没想那么多,只是单纯这样觉得这样的社会,不会有那么多勾心斗角,善良的人多一些,该多好。
  扯远了,丁卓求这个人,原型取自我初中时的一个同学,那个同学我已经四年没见过了,他父亲是个农民,母亲离家出走了,虽然他平日很开朗,跟每个同学都能玩得开,但他在班里一直没什么朋友,准确的说是真心朋友。他曾说过一句让我心凉的话,他说他不需要朋友。
  因为家里穷,还有生病的,所以他就利用闲暇之余出去打工,那次,因为他请假出去打工了一个星期,请假中过程出现错误,后果就是他被班主任勒令退学,其实他可以只得一个警告的,他就那样走了,今后我再没见过他。
  一直到现在,我还能想起他的样子,我觉得对于这样一个人,他将来会怎么样呢?离开了学校,踏入残酷的社会,他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又说多了,对于丁卓求,很多人不理解他为什么会喜欢上自己的老师,于是很多人就YY是某瓜我自己暗恋老师,所以将这想法透漏到作品中来,我……我了个擦!你们的思想太邪恶了……
  其实这是有原因的,对于像我朋友那样的人,如果在学校没有朋友,自己偏激地也不想交朋友,这样孤僻的人,自然也不会有人搭理他,所以同龄人之间,我想他并没有朋友。(与胖子成为朋友是经历了末世的生死逃亡,关系自然就建立了。在学校那种枯燥的生活下,胖子也不会搭理丁卓求这种人),而其他教师,就算可怜他关心他,也不会表现的那么明显,毕竟年龄都大了,没了那份热情,再者也怕伤到对方的自尊,所以只能默默关心。
  所以,林小烟就诞生了,一个提前毕业凭关系进了学校当上老师,一点经验都没有,还有着刚毕业的学生的朝气,在年龄上她比他大不了多少,看到一个像丁卓求那样的学生,自然要付出一些关心,况且这孩子偏偏英语不好(这点跟我是一样一样的……),自然一来二去就杠上了。
  对于丁卓求,在渐渐荒废自己之前,能遇到这样一个热血澎湃(准确的说是热情过了火)的女老师,自然要擦出点火花来,不过仅仅限于火花,在病毒爆发之前,我只能说他们属于师生兼朋友关系,就算丁卓求对林小烟抱有不正当心态(林小烟就算了,不可能的!),不过他很有自知之明,到了自卑的程度,在漠视之余他很清楚两个人的身份背景(大家能否理解他在看到王明康追求小烟的时候会选择离开,这是一种偏执的自卑)
  所以,他最多也就是在心里YY一把,这种人自我保护感很强,不会让自己陷入这种痛苦的暗恋中,而林小烟,对他纯属作为朋友的关怀。每天被喊道办公室,课堂上的提问,就算让自己窘迫,也会有一种这世上还有人在看着自己这种感觉,让他知道自己不是一个人。
  所以,他会答应林小烟的请求,除此之外他在这个世界上无牵无挂,只能靠帮这个朋友做事来弥补心中的空缺,史铁生说得对,有时候人就是为了一个目的才感觉自己在活着。
  而对于林小烟,第一,她很坚强,就算心里再慌乱,她也会第一时间摆出坚强的姿态,因为她年级小,又是老师,为了这个称呼所以她会尽量像个大人,其实她的心理年龄,对这人性的理解,还没丁卓求能看得透,这样的人或许更接近普通人,任何一个刚大学毕业有了工作的人都可以代进去,尤其是那种自己的技能在末世面前完全没用的人。
  再怎么说,她是个女人,所以她向丁卓求求助,至少蹲在他的山头,这小子不会对自己有非分之想,看过末世小说的都知道,在末世很多女人会沦为什么大家都会很清楚,她不会不为自己考虑。
  再说两个人的爱情,是在末世逃生的时候建立的,恋爱对那些情商不怎么高的人来说,就是长时间的磨合,因为末世的黑暗,彼此的相依为命,自然会促成他们这种心理上的变化,丁卓求没什么意见,毕竟这已经不是那种钱权横行的时代了,林小烟就不能接受了,骨子里她还是不接受那种师生之间的关系,况且她已经开始为对方着想,自己对丁卓求而言,是否是个累赘?所以她会在纠结中答应了王明康的追求,事实证明她未将王明康放在心上,时候或许根本忘了自己答应过他,因为她从来就没有对他有过那种依靠感。
  两个迟钝的人,就这么慢慢磨合成了,其实我觉得这根本不是师生关系,而是朋友关系转变成相爱关系,咳咳!
  再谈本书最受欢迎的角色——白衣
  看过很多小说,这样的角色必定会最受欢迎的——不多话、帅气、开挂、神秘
  白衣受欢迎的程度让我一度思考主角是不是没了存在感,融合了我对bug的理解,每次到了主角们生死存亡之际,我就把他拉出来横扫一切boss,挺轻松的。当然,为了吸引眼球,我就设计了这么大一圈的疑点,挖了这么多坑,后来还填上了,具体好不好……我感觉还行,毕竟死了这么多脑细胞了。
  白衣这个人,有太多的故事要写,他一生的经历我整理了一下,也算颇为传奇,对于他的身份和在中央的地位,以及Ken这个人究竟是干什么的,因为是站在丁卓求的角度,所以我并不打算解释太多,因为丁卓求没必要记得那么多资料,写出来纯属凑字数。
  他的经历大家看了结局应该都知道了,就不再叙述,我曾梦到过这样一个人,那段时间看了死亡笔记,就梦到了一个穿白衣的少年,手中握着唐刀,在空旷的城市中走着,无所谓从哪来,无所谓到哪去。然后这个人就成了白衣,我想他有时候做事是没有目的性的,就像他第一次救了丁卓求。
  改变唐家兄弟命运的,就是那场血案,那个受伤的管家只来得及抱走其中一个,那个人是唐云,从此这俩天才就各自进行了不同人生。唐风,成了童兵,在那种暗无天日的地方受尽折磨,炼出一身非人的功夫,也获得了不痛之身(痛觉是可以用药物破坏的,不要跟我讨论科学性了),看似轻松却是付出了极大代价的。他不抱怨任何人,因为他已经自闭到无法与外界交流的地步,Ken救了他,收养了他,打开他心结的是Ken,Ken忠于中央,白衣那么高的智商,自然也会成为比Ken更伟大的人。
  而唐云不同,他被送入孤儿院,看似不用受到折磨,但对于这种心高气傲的人来讲,这是非常痛苦的,在经历了最令人绝望的时候,他就会偏执到令人发指,高智商外加野心,他有资本也有能力做到最高,或许会成为后世记载的科研专家,只是他太趋于钱权,最终害人害己。
  不是所有兄弟都是心灵相通的,两个天才,一个淡漠世事,一个心高气傲,前者倒不会怎么,后者自然要与前者进行比较,白衣在中央的地位当然会让唐云眼红,其实他也并非大奸大恶。
  对于白衣来说,哪怕再冷漠的人,也是对那一丝亲情在乎的,虽说亲生弟弟仇视自己,还弄出啦那么大的麻烦,准确的说是罪孽,他做的只能是为弟弟赎罪,一个身怀绝技的人,行走在丧尸横生的城市中,救那些遇到危险的幸存者,就像小鱼论,有人觉得这作用太小了,可这就是他能做的。
  以上都是我写文时安排剧情的理由,大家若是有反对也可以说出来,一些剧情就是跟大家讨论时得到的灵感。
  这本书结束了,结尾留了一个悬念,恐怕有不少读者在看到结尾那句话的时候冲着屏幕说了句卧槽,我看了一遍,觉得最后一句话确实有些缺德,这就算给大家留个念想,这本书完结了,而他们的故事还没有结束,白衣说的新世界会出现吗?清扫城市会遇到什么样的麻烦?刘一鸣真的死了吗?有多少不愿受政府控制的人还游荡在城市中?组织依旧没有显露出来,作为Alone队长的卓求会与他们发生怎样的故事?这个组织究竟是做什么的?白衣死没死?卓求和小烟今后会怎样生活?他们会不会遇到留在郑州的伙伴们?那些伙伴们又会有怎样的经历?
  上面那么多,就是第二部的内容了,第二部我本意并不打算写,上面的问题,大家自己在心里YY吧。这样的结局,挺好了。至少我是这样觉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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唱歌的傻瓜说: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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