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宁馨
作者:江南南丶|发布时间:2024-06-29 07:13:12|字数:28982
高易水倒是没说错,兰玉轩的饭菜确实可口。
秦轲想起自己殿前与阿布一起大战苏定方那日,按照规矩,两人可以在殿前一席吃饭,只是后来又发生了诸葛宛陵被刺杀那样的大事,遂也没能品尝上宫中御厨做的菜肴。
不过隔天宫里倒是赐了一条烤羊腿下来,虽是沧海的传统做法,但在荆吴王宫御厨的手中仍然大放光彩,烤得酥脆的外皮再配上茴香、孜然等等香料,香气扑鼻。
一口咬下去,那饱满鲜嫩肉质下略带腥膻香甜的味道……两条羊腿很快便被他、阿布和太学堂一众学子们瓜分殆尽,连骨头都被小千啃了三遍,至今秦轲想到那天的场景都觉得好笑。
而兰玉轩的大厨,虽不至能与御厨相媲,也相差得不远了。
只是秦轲现如今却莫名地有些吃不下,只因为他感觉得到,坐在自己身旁的那位红衣女子,正眉目传情,静静地看着他。
秦轲感觉十分尴尬,微微地转过头去,用凌厉的眼神不断地“杀”着那边的高易水,他还指望那头能来救他一救,谁知高易水只是笑笑,一副“不关我事请自便”的表情,一边夹菜,一边伸手揽住了右边那位身穿鹅黄衣裙的女子,笑得放肆。
被这般揽住,女子倒是一点也不羞,反而痴痴地在笑,她双手端着酒壶,不住地给高易水斟着满杯。
“公子。”红衣女子樱唇轻启,脸上精致的妆容让她看起来有几分妩媚,“公子为何故意坐得那么远?”
“这……”秦轲知道自己的脸现在一定僵硬得像是刚从冰窖里拖出来的一样,“不是……我就是有点……不太适应。”
“不太适应?”红衣女子轻轻地笑了笑,她当然知道秦轲是第一次来这样的烟花之地,不过秦轲倒是有些特别,一般来说,官宦人家的子弟,在一定年龄之后,家中不是都会安排“通房丫头”的么?
而秦轲眉眼之间的表现,足以让红衣女子知道他根本对男女之事毫无概念,这让她心中有些疑惑。
难不成这不是什么官家少爷?
但很快,她又反驳了自己的这个想法。如果不是官家少爷,黄妈妈何必那般恭敬?九江城豪商不少,可兰玉轩的背景,就算是豪商又如何?能让黄妈妈如此慎重对待的,必然不是什么简单的富家子弟。
转了几个念头,她也微微笑了起来,是不是又如何?对于她这样一个势单力薄的女子来说,都是贵客,秦轲再紧张,她也得陪好才是。
“公子贵姓?”红衣少女端起酒壶,慢慢地把秦轲面前的酒杯斟满,动作优雅流畅。
秦轲耷拉着脑袋,本想跟红衣女子保持距离,方能好好吃下这顿“盛宴”,但他明显感觉到红衣女子缓缓把椅子向着他的方向靠近了一些,夹菜的筷子也僵在了半空中。
“我帮你吧。”红衣女子轻轻地道,她伸出筷子,从桌上的“诸葛烤鱼”上分了一块腹部最丰腴的鱼肉,放在秦轲的碗里。
秦轲埋头苦吃,假装自己根本就是个木头人,听不见外界的话语,只有这样,他才能从这种紧张感里得到那么一丝放松。
不过诸葛烤鱼的味道确实不错,难怪诸葛宛陵喜欢吃这个。
秦轲记得师父也很喜欢吃鱼,只是无论诸葛卧龙还是他秦轲显然都没什么烹饪的天分,所以大多只是在火堆上烤熟再撒点盐。
尽管如此,师父依旧吃得很香。
或许这就是兄弟?秦轲一边吃一边想。
他吃完了碗里的稻米饭,而红衣女子很自如地又帮他重新盛满,他的眼睛落在远处的菜肴上,红衣女子就施施然地帮他夹着放到碗里。
米酒熏人的味道在房内逐渐发酵,秦轲也喝了几杯,酒气上头,脸上也有了几分红晕。
他慢慢放松了下来,有那么一会儿,他甚至感觉有这么一个人在自己旁边也不错,他小心翼翼地斜眼看了红衣女子一眼,她脸上的表情恬静,一如张芙。
只是相比较张芙,红衣女子的年龄更大一些,秦轲没对她有什么动心,只是觉得她就好像自己的姐姐一般。
他父母早亡,唯一一个妹妹也在那场饥荒中……
而后他遇上师父,师父又因为“神启”的原因失踪,说起来,他从小到大享受亲情的日子竟是这般支离破碎的。
而红衣女子似乎是感觉到他的眼神,美目游离,与他相对,然后红唇微微扬起一笑。
“还要么?”红衣女子伸出筷子道。
秦轲犹豫了一下,点了点头,看着她平静地把菜夹到自己碗里:“多谢姐姐……”
红衣女子听到这一声姐姐,身子微微一颤,看着秦轲有些怯生生的样子,眼神也柔和了几分:“公子叫我宁馨就好。”
秦轲好奇地道:“宁馨?是姓宁名馨吗?”
“都不重要。”宁馨微微笑了笑,道,“沦落风尘,哪里有什么姓名。这本就是兰玉轩给我取的名字,大概意思就是宁静温馨。至于原来的名字……”她语气平静,“我早忘了。”
“忘了?”秦轲看了看宁馨,也不知道她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但看她神色略微几分黯然的样子,也不好再追问,只是接着问:“宁馨姐姐,你在这里多久了?”
有几分出尘之姿的宁馨听见了这一声“姐姐”,心头越发柔软,姐姐这个词,大概是多久没入他的耳朵了?或许是在当年灾荒之后?那一年她家中山穷水尽,大人小孩已经是一口粮食都吃不上了,而那千里荒芜,就连树根树皮都已经被灾民啃吃干净,哪里又能找到一点口粮?
迫不得已之下,父母只能把她卖给人贩子,而人贩子看她面容姣好,是个美人坯子,也就转手把他卖给了青楼。从墨家到荆吴,已经过了这么多年。
她的哥哥弟弟们,也不知还有几人活着。
父母……怕是早已不在人间了吧。
她柔和地看着秦轲,道:“你不说我还真记不清了。当年我被卖到吴国的时候,好像是十三岁?还是十四岁?灾荒也过去这么久了,我也就不愿意回想那些事情。”
“灾荒?”秦轲吃着东西呆了呆,“哪里的灾荒?荆吴的灾荒?”
“荆吴这些年哪里有什么灾荒?”宁馨笑了笑,“也就是今年闹了毁堤淹田案,但那也是人祸,不是天灾。当年墨家那场灾荒,加上兵变,几乎有数十万人流离失所,数万人死于非命。当然,公子你出身高贵,又身处荆吴,大概不怎么清楚这件事情……”
第二百零一章 薄礼
“啪嗒”一声。
宁馨眼神一凝,秦轲的筷子却已经落在了桌上。
“墨家……的灾荒?”秦轲声音微微有些颤抖,那些记忆又回来了,一下子又充满他的心胸,让他有些喘不过气来。
“你怎么了?”宁馨看着他这失魂落魄的样子,伸出手去用手绢擦他的嘴角,“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秦轲看着宁馨,眼神之中略带几分难过:“宁馨姐姐,我也是从灾荒里活下来的人。”
“啊?”宁馨擦了擦他胸口衣服上沾染的污渍,笑道,“公子可别开玩笑了,您出身尊贵,灾荒这种事情……怎么可能……”
她似是在自言自语。
“是真的。”秦轲眼神复杂,“从五龙岗,到蒲牢关,再到胡朋关……”
他一个个地报出地名,尽管这些地名都是后来师父告诉他的,但这确实是当初灾民一路逃荒的路线。
他跟着父母一路向西南方向走,其实也是希望能去往当年的吴国,听人说,吴国富庶,每年产的稻米塞满粮仓,乘船经过江河都会有肥美的大鱼主动跳上甲板……
“到吴国去!”这几乎是所有灾民心中的希望。
只是真正能走进吴国境内的,不过寥寥。
宁馨一开始还只是有些奇怪,但听着秦轲把地名一个一个地报了出来,她眼神也从一开始的奇怪变成了震惊,到了后面,已经是情不自禁地用手捂住了自己的嘴。
等到秦轲说完,她压抑着喉咙里的声音,眼带泪花道:“你……你当真也逃过荒?”
“我爹我娘带我逃的,那时候我还小……”秦轲缓缓地把那些事情说了说,其实稻香村里不少人也是那场灾荒之后的幸存者,他们顽强地在山中生存了下来,最后重新开辟田亩,建立村庄,逐渐把生活过回了最初的样子。
只是秦轲没曾想到自己会在荆吴遇上同样经历过灾荒的人。
当年他有师父救了他,而宁馨却是被父母卖给了人贩子,又辗转到了青楼。如今宁馨确实到了当年“吴国”的地界上,可怎么看她现在的处境都只剩下了无奈和讽刺。
两人相对而视,眼睛里都蕴含着不少情绪。
而宁馨眼睛里更是笼罩着一层水雾,看着年轻的秦轲,她仿佛是看到了当年那个一直围在自己身边牙牙学语的小弟。
或许是心中的一个闸门打开了,她伸出手,缓缓地搂住了秦轲的肩膀,秦轲一开始还有些不太适应,但慢慢地,他感觉到了宁馨身上那股浓烈的亲情,也放松了身体,把头靠在了她的肩膀上。
高易水正跟那个鹅黄衣裙的姑娘笑着闲谈,鹅黄姑娘显然是个跳脱性子,三言两语说罢,几乎是整个人都黏在了他的身上。而高易水看似眼神迷离,心下却十分清醒,眼角瞄了瞄秦轲,暗暗咋舌。
这小子,刚进来的时候怕得要死,这么快就跟人家搂抱上了?他嘴角上扬,心想这小子还真是有些“天赋异禀”。
只是,这亲近的感觉,怎么都不像是男女之间情事,倒像是……一个离家多年的浪子再见到亲娘的感觉?
秦轲和宁馨相拥时间说短不短,但说长也不长,宁馨松开了手,眼神柔和,发丝略微有些凌乱,而秦轲脸上有些红,有些不自在的样子。
宁馨看着秦轲,轻声道:“真好,我弟弟……他比你黑上几分,可看到你,就好像是见到了他长大的样子……”
“宁馨姐姐,你弟弟他……”秦轲欲言又止,这么多年过去,宁馨辗转到了荆吴,又怎会知晓家人现今的情况,或许,知道了,才是徒增了烦恼和忧伤吧。
宁馨低下头,她的脑海里已经勾勒不出更多有关于弟弟样貌的线条了,只能轻叹一声道:“都是过去的事儿……如今,我只希望他尚在人间,若能衣食无忧,自是更好,那样的话,我也算没有白白地到这儿来……”
秦轲静静地坐在原地,有些同情起面前的宁馨,他思索了片刻,突然道:“你做我姐姐可好?”
宁馨猛地抬头,怔怔地望着秦轲,今天能遇见一位同病相怜之人,也算是释放了一下她多年积压的情绪,而秦轲这句话一出,实在让她吃惊:“你说什么?”
秦轲看了看自己,并不觉得有哪里不妥。
宁馨看着他那摸不着头脑的样子,破涕为笑起来:“这像什么话?公子身份尊贵,怎能认一个风尘女子做姐姐?”其实在这风月之地,叫她姐姐的未必没有,但那些人大多只为了调情,而秦轲眼神清澈,说话到现在也没在他脸上见到半点情欲之色,她看得出来,秦轲说的是真话。
想到这里,她生出几分感激道:“公子不必如此,今日能与公子相遇,宁馨已十分满足。而认一个如我这般的……姐姐,实在太过荒唐,只怕你的家人也会因此责罚于你,那反倒是宁馨的罪过了。”
“责什么罚?我没有家人。”秦轲想到自己这个孤家寡人的处境,还有那个失踪多年的师父,心中不免唏嘘。
虽说诸葛宛陵和师父是至亲兄弟,也能算作是自己的长辈,但他还是打心底里抵触着那个无法看透的人。
相比起来,如果真能认一个有差不多经历的姐姐,也算是在荆吴多了个亲人吧。
“宁馨姐姐,我认真的。”秦轲直勾勾地看着她的眼睛,“我不觉得荒唐,我也不是什么大人物,公子什么的,更是当不起。”
宁馨沉默着,一时竟不知该怎么接话,她小心地观察着秦轲坚定的神色,良久才轻声问道:“你,当真不觉得我卑贱?”
秦轲摇了摇头,道:“当年我饿倒在路边,连条野狗都不如,如果不是师父把我捡回去,我早就死了……”
宁馨咬着嘴唇,眼神不断变换,最后似乎是暗暗下定了决心,朝秦轲稍点了点头。
“你同意了?”秦轲大喜,轻轻唤了一声:“姐姐?”
“嗯,弟。”宁馨感到一股暖意油然而生,眼中噙着几朵泪花,缓缓抚上了秦轲的脸颊,“我又有弟弟了。”
这时,高易水听着两人的一呼一唤,突然哈哈笑了起来:“我还当你们两人马上就要干柴烈火……结果这么一会儿居然姐姐弟弟地叫上了,这又是唱的哪出?”
宁馨听着高易水的话语,低头嗫懦道:“让这位公子见笑了,若是公子觉得不妥,那我……”
秦轲瞪了高易水一眼,道:“我认我姐,管你屁事儿。”
高易水拍拍秦轲的肩膀,又看向宁馨,笑道:“姑娘,可别想太多,我又不是这小子的家里人,管不了他喜欢四处认亲的臭毛病。不过,既然这家伙三言两语认了亲戚……正好,等会儿该有一份大礼,到时候我借花献佛,姑娘也能跟着沾沾光。”
秦轲呆呆地看着他,狐疑道:“你想整什么幺蛾子你赶紧说。”
“一会儿你就知道了。”高易水笑着坐回椅子上,鹅黄衣衫女子显然喝得有些多了,满面通红,身体柔若无骨,昏昏欲睡,而另外一位女子也没比她好多少,两人就像蔫儿了的两朵小花,几乎是瘫倒在了一起。
而高易水喝倒了这两人,脸上神情反倒正经了起来,开始一个人坐到椅子上自斟自饮,他酒量奇大,竟连喝三坛酒都不见有什么异样,伸筷夹菜平稳如初,说话也越发清晰。
而不一会儿,门外果然传来了敲门声。
高易水朝秦轲使了个眼色,一边轻声道:“进来。”
门缓缓打开,显出老板娘发福的身形来,她已经再度换上了那副谄媚的笑脸,语气轻缓道:“公子,兰玉轩的招待可还满意?”
她斜眼看了看那躺在地上昏沉睡去的两名女子,暗暗地骂了一声:“没用的东西。”
秦轲点了点头,老老实实回答:“很好,都好。”
老板娘笑得甜腻,拍手道:“那敢情好。”
身子一晃老板娘站到了一旁,把身后一人让进了屋里,那人手中捧着一方托盘,盘上盖着大红色的绸缎,也是一脸谄媚,眼睛都笑得眯成了一条缝。
“两位公子大驾光临我们兰玉轩,除了这顿招待,我们老板还特意为两位公子准备了一份薄礼……”老板娘拿手绢掩着嘴角,笑盈盈地揭开了那红色的绸缎。
高易水眼神微眯,似乎猜到了那红绸下的东西,而秦轲却是懵懂,站起身抬眼去看。
“嚯……”秦轲低低呼了一声,下意识地用手挡了一下眼睛,红布下,块块金饼整整齐齐地堆码成塔型,于烛光中熠熠夺目。
秦轲从没想过小小的金色器物堆积在一起,能放射出如此令人不敢直视的光芒,仿若正午时分高悬于空的一轮烈日。
第二百零二章 赎金
“这是……多少?”秦轲愣愣地问出一句,声音低得只有他自己能听见,他无法控制自己不露出一脸呆滞,更加无法将自己的目光从那座金灿灿的宝塔上移开。
“百金而已,公子不必客气。”老板娘何等精明,她观察着秦轲和高易水脸上不同的神情,心下已然明了,或许这个衣着破烂一点的才是两人中的主话人?
百金之数,听起来似乎不多,但实际上黄金一直以来熔炼不易,要从矿石之中提取足量黄金,不但费时,而且也十分费力。
当年稷朝四海宾服之时,天下通用的都称之为“金”,实际上更多都是黄铜,也被称为“下币”,真金则被称作“上币”,只有官宦人家才能用得。
孙青曾开价要买秦轲的小黑,张口便是百金,虽震撼人心,但毕竟只是口头上开价,秦轲并未见到实物。而现如今这几摞金饼摆放在眼前,闪出的金光真的是让秦轲有一种晃花了眼晕乎乎的感受。
不仅是秦轲,就连在兰玉轩多年的宁馨看到这些金饼的时候,也是忍不住惊呼出声,自家青楼背后的势力究竟有多大她并不清楚,但多年来无论大小宾客都无一人敢在楼中撒野,楼中姑娘珠钗饰物也比其他青楼新式贵重,便能隐隐让人猜出一二。
而她,从未见过自家楼子给任何一位陌生客人送出这样一份“薄礼”。
“薄礼?”宁馨低声喃喃,又莫名有些悲哀,人和人之间果然是不一样的,对于她来说,穷其一生都恐怕攒不了十分之一,在自家老板眼中不过是一份可用来随时馈赠的小小礼金。
而有资格收下这份礼金的秦轲却认她为长姐,她心下突然生出几分悔意,担心自己刚才的所做是不是有些太不知进退了?
高易水喝了一口酒,望向那金光灿烂的金饼,面上显得十分平静,趁着秦轲还在震惊的当儿,他淡淡地说了一句:“无功不受禄,不知道贵楼突然送上这份礼物,是什么意思?贿赂?还是有求于我们?”
秦轲眼神游离的样子,令老板娘心中有些奇怪,如果说秦轲的背景真是朝堂之上说一不二的诸葛宛陵,又怎么会被这区区百金所震慑?
只不过当高易水淡然发话之后,她顿时觉得自己先前判断不错,眼前的这位虽一身破衣烂衫,身上却自有一股清高之意,而且那一双眼中明镜似的超脱显得十分自然,完全不像是故意装出来的样子。
她心中一凛,诸葛宛陵贵为一国丞相,算得上这荆吴国土之上最高的实权统治者,这荆吴的一切财富从土地到钱货,无一物不是他的东西。
可也正因如此,诸葛宛陵反而是这荆吴之中,最大的一个穷光蛋。他的背后是国库,一分一厘都需用在国家大事上,即使他可以中饱私囊,可如果诸葛宛陵是这样的一个人,又如何能在短短几年便整合士族,骤然建立起这样一个强大的荆吴?
并且世人皆知,诸葛宛陵唯才是举,从未有听说他有什么亲属靠着他的关系作威作福,而他的亲属,未必就得是家财万贯之人。
老板娘脸上的笑容并未因为心中的腹诽而消散,反而变得更加热切起来,她摆摆手,说道:“公子哪里话?我们老板只想与两位交个朋友,别无他求,更谈不上什么贿赂。”
“哦?只是交个朋友?”高易水看了一眼秦轲,此刻秦轲也收回了看着金饼的目光,与高易水对视了一眼,欲言又止,而高易水摆手示意他先不要说话,开口对老板娘道:“既然是交个朋友,贵楼主人为何不出来相见?坐下一同对饮几壶,畅谈一番,岂非平生一大快事?”
老板娘微微一愣,却对高易水的疑问并不意外,但她一时又把握不到高易水心中的想法,只得勉强笑道:“我家老板不善饮酒……”
“喝茶也行啊!”高易水打断她,眼里有几分狡黠,“正好我还带了琴,我的曲子外面儿可不容易听到,刚好还能请贵主人鉴赏鉴赏。”
“这……”老板娘低着头,有些为难,“十分不巧,我家老板正好有笔生意要谈,所以刚刚已经出了楼子,眼下我也不知他是何去向。”
“没关系。我可以等。”高易水仍然坚持道:“若见不到贵主人,哪能贸贸然收下这份礼,唐突了……唐突了……”
秦轲怔怔地看着高易水,迟钝如他也已经感觉到了高易水一句一句之中暗藏的几分咄咄逼人的意思,好像一把快刀,直直地前进劈斩,一直向着老板娘的心脏而去。
只是,他为什么一定要见到兰玉轩的老板?
“这……实在不巧。”老板娘还是强笑着,“我家老板这次谈的生意颇大,只怕他现下已去了港口,登船离了九江城……”
“哦?是吗?”高易水脸上现出几分遗憾的神情,或许是他真的相信了老板娘的话,他摇了摇头,“那实在有些遗憾,不过虽如此不巧,我也不能再驳了贵主人的好意,这百金,我就收下了?”
老板娘当然是满脸欢喜,自己所的那些“出航”、“谈生意”根本就是瞎扯淡,让她送礼的那位主儿,如今正在顶楼的雅间中写字,只是他不肯下来见人,她又能怎样?
好在这事儿看起来算是糊弄过去了,她连连欠身行礼:“公子请收下吧。”
她忙不迭地用眼神示意身旁那位下人,让他赶紧把手里的托盘送过去。
“对了。有件事情我还得请教。”高易水开口却是让老板娘心中再度一跳。
老板娘眨巴着眼睛,心道:这家伙有完没完?莫非真是来楼里找茬的?如果是……那要不要把外面的家伙放进来杀人灭口呢?
不过高易水接下来的一句话却让她浑身放松下来:“不知贵楼的姑娘……身价几何?”
老板娘灿然一笑,这事她当然最明了不过,“那得要看是谁了,不同的姑娘自然有不同的身价,若是花王,还会公开让客人们出价,价高者得。”
“花魁就不必了。”高易水笑了笑,伸出一只手指向有些发愣的宁馨,“就这位姑娘,多少?”
秦轲和宁馨两人双双一震。
“哦。您说宁馨呀?”老板娘看了看宁馨,另外两位姑娘都已经醉倒,倒是宁馨一个人静静坐着,老板娘暗自点头,“她……应该是十五岁来的楼里,今年赶好二十五了,最有韵味的年纪呐,按我们楼里的价儿,想给宁馨赎身的话,起码得是这个数……”
她伸出四根指头,秦轲心中一紧,忙问道:“这是多少?”
老板娘看着秦轲和宁馨双手交握的样子,心想难不成这位少年公子第一次来这烟花之地,见了宁馨就一下子被迷得神魂颠倒,这就想带回府里作“妾”了不成?
不过这种事情在楼里倒也不少见,许多达官贵人或者富豪大亨遇上了合心意的姑娘,也会提出赎身,一方面是可以不再天天来这嘈杂的楼里,一方面也能将姑娘视作自有之物,不再被他人染指。
“四十金。”老板娘解释道,其实她这已是往低里说了,在兰玉轩,一掷千金的人未必没有,何况以宁馨现如今的年龄,十年内也不至于人老珠黄,不少恩客反而还特别偏爱徐娘半老……
“四十金?”秦轲微微一呆,他没想到自己这位姐姐身价如此高昂,当然这也侧面证明了宁馨之优秀。
只是,这钱又从何而来?他不由得把眼睛放到了那些金饼之上——若说是巧合,这也实在太巧了一些。
难道上天真是冥冥之间注定了要帮他一把?
高易水则是笑了笑,道:“那正好。我们想给宁馨姑娘赎身,若是方便的话,现在能办就办了吧。”
“好嘞。我这就去找宁馨姑娘的卖身契。”老板娘展露笑颜,转头又看向了宁馨,则是露出了几分真切的关怀,“宁馨啊,你可是有福分了。”
老板娘年龄不小,也未必是个绝情之人,当年她也如宁馨一样,若不是身世贫苦,谁愿意来勾栏之间做这行当?这些姑娘从小在楼里长大,有时就好像是她亲生女儿一般。
现今有人愿意给宁馨赎身,她也乐见其成,至于老板那……想来也不介意再卖这么一个面子,以四十金的数目还宁馨一个自由之身。
宁馨眼中含泪望着老板娘,低低地喊道:“黄妈妈……”
老板娘朝宁馨点了点头,转身关上门离去。
秦轲转过头,正看见宁馨眼里的泪珠开始大颗大颗地落了下来。
“姐姐……姐姐你别哭呀……”秦轲有些慌乱,赶忙伸手去擦拭宁馨的眼角,只是那些泪水好似擦不尽,一滴一滴落上秦轲的指尖,如晨曦之中的晶莹甘露。
第二百零三章 财神
秦轲擦了一会儿,宁馨也伸出手握住秦轲的手,看上去有些凄婉地笑着,心里却满是喜乐与感激。
她站起身来,对着高易水郑重地一礼:“宁馨多谢高公子。”
高易水喝着酒,伸出筷子夹菜,洒然一笑:“关我什么事儿?这一百金,人家肯定不是送给我的,而是送给你……弟弟的。”他又做了个有些不大文雅的动作,“至于拿钱给你赎身……哈哈,你把我整个人倒过来抖三抖,要是能有一枚铜板落地,今天我高易水就脱光了衣服在街上跑三圈。”
“但还是要谢谢公子提那一句。”她又转头看向了秦轲,眼神温柔。
秦轲傻傻地笑了笑,四十金本来也不是他自己的,此时丝毫没觉得花得有什么不值,看着宁馨泪痕未干,他尽量说些安慰的话语,终于让宁馨安静地坐了下来。
少顷,秦轲想到刚刚就想问的那个问题,问高易水道:“你怎么知道会有这份礼?”
高易水嘴角上扬,伸手指了指自己的头:“这是什么?”
秦轲皱了皱眉,不知道他想说什么,猜测道:“脑袋?”
“对呀。”高易水一拍手,道:“它里面没有进水,对吧?所以说,这有什么难猜的么?”
“你这话说的就好像在骂我脑子进水了一样……”
“差不多差不多。”高易水甩掉了杯子,直接抱着酒坛子开始喝起酒来,酒水洒到他胸前那片衣衫上,整个人看起来更落魄了几分。
“差你个头……”秦轲拿起手边的一只筷子掷了过去,问道:“你来这里……不是只为了吃这一顿饭的吧?你想见兰玉轩的老板?”
高易水一副你真是天下间最聪明的小少年的表情,眨了眨眼,说道:“当然,吃饭是主要,见一见兰玉轩的老板,只是捎带手的想法。”
秦轲看着那一百金,神情也有些疑惑,“你那么想见那位财力雄厚的老板,是想做什么?”
高易水偏头笑道:“那得见了才知道,或许我会迫不及待地跑过去抱住他的大腿拍他马屁,指天发誓我愿意为了他鞍前马后做牛做马……”
“喂!正经点!”秦轲一瞪眼,心想这家伙跟当初来稻香村“采风”时候一样,无时无刻总没个正形。
高易水抹了一把嘴巴,摊手道:“好吧,我承认,我只有些好奇。”
“好奇?”
“当然。这兰玉轩看似只是一间青楼,但他背后的那位老板可不怎么简单。这九江城内的商人比猫身上的跳蚤还多,而首当其冲的,有四大财神。”
“四大财神?”秦轲没听过这个称号,眼睛瞪得老大,他把目光投向宁馨,而宁馨显然听过这个名号,掩唇笑了笑。
高易水道:“你刚来九江城当然不知道。这四大财神呢,有一个姓胡,有一个姓范,还有一个姓张。至于这个姓张的,自然就是几个月被削去了爵位抄没全部家产的那位,在那之前,四大财神他位当老二,现如今只剩下了三位……”
秦轲点头,他知道高易水说的这位张姓的富豪就是张明琦那位经商的父亲,但他又低头想了想:“可你只说了三位。”
“我是只说了三位,那是因为这第四位……不论是我,还是这九江城乃至整个荆吴,无一人知晓他的名字。”高易水夹了口菜在嘴里缓慢咀嚼,“甚至是姓氏也没人知道。”
“这么神秘?”秦轲来了兴趣,“那这兰玉轩,也是这位不知名财神的产业了?”
“当然。”高易水看向桌上的金饼,眼里却没没有一丝贪婪之色,纵然他身上掏不出半个铜板,但他眼中时而闪过的那股子自信,可抵万金。
他突然问道:“宁馨姑娘,你见过你家大老板么?”
宁馨摇了摇头,道:“楼子里大概只有黄妈妈和少数几个护卫见过罢。”
高易水轻嗯一声,宁馨的回答,早就在他预料之中,他接着道:“我也是闲来无事,每日在港口默默记下了一些出货进货的货船,从这些货物的流向,逐渐查到了这间兰玉轩的背景不俗。这位财神虽从未在九江城公开露面,但做的事情可都不小。这兰玉轩可以说是九江城最大的一座青楼,而在这位财神手下,还有九江城近三成的当铺、两成的客栈、四成的绸缎庄、十八间茶馆,二十三座酒楼和十五座青楼,这还不算他的货船、名下的港口、仓库……所以这区区百金,倒确实只是一份小到不能再小的礼物了。”
长长的单子列得秦轲倒吸了一口凉气,“这么厉害,那他得有多少钱?”
“有多少钱?”高易水微微一笑,“那只有他自己知道,九江城四大财神,他居首位,可谁也说不清,为何其他三位会甘于其后。”
他轻轻拍着桌子,怅然道:“罢了罢了,终究人家不肯见我,今天这‘扯虎皮拉大旗’的招数也算是白用了。说到底这人是男是女,是美是丑,其实跟我也没有多大关系,我一个弹琴的,每天有酒喝,没事儿的时候还能抚一抚我家‘娘子’,人生足矣,足矣……”
他伸了个懒腰,眼里终于现出几分迷醉的样子,道:“怎么着,一会儿我们三人出去走走,消消食,再看看月亮?”
秦轲没什么意见,他吃得挺饱,转头看看宁馨:“姐姐,你说呢?”
宁馨微微一笑,就像一朵缓缓盛开的水仙花:“我没什么意见。”
本来她早已经认命,纵然以她的样貌才学,可想凑够这赎身之数也不知得到何时,而到那时,她恐怕早已人老珠黄,离了楼子也是无家可归。
而今天的事情超出了她的意料,四十金,自由之身……
既然如此,她还留在这里做什么?
只是她环视四周,望了望周围的一桌一椅,想到自己毕竟在这呆了整整十年,她几乎已经把这里当成了家,此刻突然就要离开了,到底觉得心里有些空落落的。
离了楼子之后,她该去哪儿?她望向了秦轲。
老板娘一去就是半个时辰,毕竟赎身这种事情在楼里虽有,但也不多,那些卖身契又逐渐疏于管理,翻找起来当然麻烦。但看着她额角有汗的样子,高易水和秦轲当然不会生出什么怨愤,宁馨能从这里解脱,更是心情激荡。
而当三人真正离开兰玉轩,月亮已经高高挂在空中,今天夜里没什么云,月光皎洁明亮,几个人走在路上都感觉精神大好。
“我明天回建邺城了。”秦轲牵着高大英武的黑风,它在兰玉轩的马棚里被细细地洗刷了一番,此刻情绪显得非常高昂,他一手又牵起了宁馨的手,道:“姐姐,你也跟我一起回建邺城吧?”
“建邺城……”宁馨感觉到秦轲手心里的温度,眼神迷离起来,显出几分向往,她点点头,“怎样都好。”
没错,有了自由,有了弟弟,怎样都好。
而高易水则是微笑着道:“你打算……什么时候去找你师父?”
“应该会尽快出发。”秦轲道:“本想找你当我向导,只是你不肯,那就只当咱俩聚聚……”
“向导……倒也未必不可。”
高易水望着那轮月亮,轻声道。
第二百零四章 三个人
秦轲微微一怔,还没来得及问清楚高易水的意思,只见高易水突然眉头一簇,一声低语宛如清风:“有人跟踪我们。”
只一瞬,秦轲立即反应过来,随着他气血微微运转,风视之术已经展开,一缕缕柔风像一个个看不见的信使,无形间,却将那些阴影中的信息传递到了他的耳中。
“三个人。”秦轲闭着眼睛,他还在进一步深入感知,“一个在巷子里,一个在西侧房顶,还有一个,装作在墙角……撒尿?”
高易水倒是没预料到秦轲会反应得这么快,而且竟能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如此精确地察觉到这些人的位置,他略有些惊讶,但这个时候,他也不可能抽出闲暇多问什么。
他只微微点了点头:“怎么说?三枚钉子,你来还是我来?”
“你?你能行么?”秦轲小声道:“我记得你没修习过武艺吧?”
“废话。我一个弹琴的,干嘛要去学武弄得一身臭汗?”高易水义正言辞道:“好吧好吧,你去,我帮你带着宁馨姑娘,你脱了身就来银杏街的福路客栈汇合。”
“好。”秦轲简短地回答。
此时入夜不久,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他看了看周围的四散的人群,逐渐收敛了风视之术,要维持着这么一大片范围,又有这么多闲杂人声,如果继续下去,只怕到时真对上这几颗钉子自己已经精疲力竭了。
三人故意走到了一处街角,高易水带着宁馨假装在一个摊位上看胭脂水粉,而秦轲继续往前走了大约三十步,立即在下一个转角处一下子失去了踪影。
“怎么回事?”宁馨心中有些不安,手上摩挲着那些看似精致的胭脂盒子,不敢抬头去看,只能担忧地问道:“怎么会有人跟踪我们?难道是兰玉轩的人?”
高易水也微低着头,他的一只手轻轻搭在背上的古琴之上,指尖触摸了一下琴弦,一边脸上带笑拿起了一只脂粉盒子假模假式地递给了宁馨,嘴上却在说:“不知道,但我想那位财神爷还不至于这么小家子气,会为了一百金和一个赎了身的女子,这般大动干戈……来,我们这边走。”
房顶的那位黑衣人最快反应过来,只是刚刚秦轲的动作太过自然又太过迅速,等到他再去看时,已经找不到秦轲的影子了。
“怎么会少了个人?”他小心翼翼地踩着瓦片,纵身一跃上了另外一座酒楼的屋顶上,只是刹那间,他的瞳孔猛地一缩。
一道银色剑光在月色映衬下显得苍白而凌厉!
而当他急忙抽出手上的匕首去抵挡时,那道剑光已经到了眼前。
夜里的风不小,秦轲的身形在风中只会更快,他手上的菩萨剑如夜色中的一道萤火流光一下子“咬”上了黑衣人匕首的锋口。
秦轲猛然发力,菩萨狠狠地深入匕首精铁的身体,屋顶响起“叮当”一声脆响,半截匕首如一片风中残叶打了个转,卡在了两片黛瓦之间,刺客看着菩萨的剑锋此刻已几乎到了他的咽喉,心中大惊之下双腿猛然一跺,发力之大不知踩碎了多少瓦片,但他本人也借着这股力量,直直地向后倒飞出去。
然而秦轲的速度迅如疾风!
黑衣人身影未稳之时,秦轲已经再度贴上了他的身体,只是秦轲这一次把剑换到了左手,单手负剑于后,随着他发出一声低喝,右拳自左向右猛然甩出,正中黑衣人胸口。
黑人顿时像只皮球一般向着另外一个方向被打飞了出去,很快他的身体接触到了一处屋顶,“哗啦啦”的声音不绝于耳,瓦片碎裂的阵势甚至惊到了酒楼内正在饮酒座谈的客人,有人立即大喊起来:“掌柜!掌柜的呢!你们这屋顶掉灰,把老子一桌菜都给毁了!他娘的,老子要是被砸死在这里,你们赔得起吗?”
而在冷若冰霜的月光下,秦轲居高临下,他眼神中不自觉地刺出一道寒芒,望着倒在地上捂紧心口的那个黑衣人,默默地将菩萨插回到了鞘中,而他也正是用剑鞘轻轻地挡了挡黑衣人滚落的身子,这才没有让他直接从楼顶掉下去摔死。
“谁派你来的?”秦轲尽量让自己的声音冷漠一些、威严一些。
黑衣人不说话,只是看着秦轲,好像在等待着什么。
秦轲耳中一阵风啸,他也没去看只是身体下意识地猛然后退了两步,几只弩箭“恰好”从他的身前嗖嗖穿过,一人单手撑着身子爬上了屋顶,此时已经手握单刀冲上前来,一上手就是大开大合的刀法。
秦轲皱了皱眉,只觉得这不像是什么刺客,倒像是一个从战场上退下来的老兵,那股肃杀凌厉的气势,他只在荆吴老兵的身上见过和感受过,就比如那日在街头带走白衣人的“雷军”。
而刚刚那家伙人未到弩箭先行的习惯,也让他心下有了几分笃定——确实像训练有素的军人手段。
难不成,这些人有军方背景?但秦轲很快又否定了这个想法,如果是军方背景,可那被他打倒在地的黑衣人身上却没有这股铁血气势。
但不管是谁,秦轲当务之急自然是制住面前这人,而就在他避开两刀准备拔剑迎战的时候,身后则再度响起了弩箭锐利的尖啸。
秦轲眼神一变,避开单刀的同时整个人翻腾而起,弩箭穿过他的腰下,掠过黑衣人的肩膀,黑衣人似乎早已经预料到了这一点,手上不停,单刀朝着秦轲腰间猛然劈斩,竟然像是要把秦轲拦腰斩断!
一声沉闷的碰撞声后,秦轲落了地,菩萨的剑鞘拦住了黑衣人的单刀,但那股力量还是顺着剑鞘传到了他手腕上。
秦轲一抬腿猛地踹出,黑衣人双手抬起双刀横在当前,但还是被这股力量压制得向后退了两步,那人眼神马上变得警惕又小心。
秦轲转过头,月光照亮了地上的一架手弩,它的外形并不像普通的手弩一般,而是颇有几分机巧,微小的机关在上方形成了一个锁扣,随着里头发条运转齿轮带动弩机上的链条,弩机会在某一个瞬间自动射出箭矢,而不需要人再去扣动扳机。
刚刚这名黑衣人上来的第一个动作并不是挥砍,而是扔掉手上的手弩,秦轲一开始以为他只是因为手弩射出了箭矢,已然成了一件无用的废物,才会索性仍在一旁……
但却没想到这弩机还有这样阴狠的设计。
如果不是秦轲现在修为精进了不少,换做刚从稻香村出来的最初的他,只怕怎么也得吃上这一箭了。
而这位黑衣人也超乎他的意料,他一开始并没有展露太强的实力,就连秦轲也因为刚才被他轻易击倒的那位黑衣人,先入为主地认为这一个也应该是个武艺高强却不懂修行之人。
然而,刚刚那一刀的挥砍,他已经明显感觉到了对方因为气血灌注而产生的巨大冲力,尽管他也立即判断出那人的修为不如自己,但如果那人再次骤然暴起,他应对起来也会有些棘手。
秦轲看着他,眼神凝重地道:“你们到底是谁?”
黑衣人不说话,只是阴冷地笑了一声,笑声沙哑,如夜枭在夜空中鸣叫。
笑声戛然而止,之前在墙角假装小解的那一位也翻身上了房顶,他的脸上同样蒙了黑布,手中握着一柄软剑。
软剑,秦轲曾见过一次,那是在高长恭府邸的兵器库里,高长恭其实并不喜用这种柔弱无骨的兵器,因为太轻,太薄,很难用于战阵,只适合于单打独斗或者刺杀。
但这并不代表他不会用,年少行走江湖的时候,他的腰带里就藏着一柄精铁打制的软剑,如果真到必要的时候,自然也可成为对敌的利器——不过直到他多年后悻然归家,也没能遇到一个能把他逼至需要使用腰间软剑的敌手。
三个人使用的兵器不同,而且招式动作风格迥异,或许因为他们的出身经历都有所偏差……只是秦轲有些想不明白,这样的三个人到底怀揣着什么样的目的?为什么偏偏要盯上他和高易水三人?难不成……是兰玉轩的老板发现了他只是个毛头小卒,压根儿和荆吴朝堂的主事人诸葛宛陵毫无瓜葛,才反悔想要讨回那一百金?
未尝没有可能。
屋内嘈杂声依旧,只听酒楼掌柜正在不断向宾客赔罪,并且一边呼喝着让小二搬梯子去看看是否又是哪家混账孩子爬上了楼顶在胡闹。
而秦轲有些出神的那一刻,面前的两人动了。
持刀那人握着刀的手青筋虬结,坚若钢铁,他对自身实力不再有任何隐藏,猛地一刀斩出,以那样强悍的力道,加上迅雷一般的速度,换做普通人恐怕会于那刀光之下立即毙命。
而与此同时,那名拿着软剑的剑客却是扭动了一下身子,竟宛若一条蛇一般交缠上来。
第二百零五章 烟雾
没错,像蛇一般。
秦轲没见过这样柔软的身体,就好像根本没有骨骼,因此在他手上的软剑也变得如毒蛇一般诡异莫测,柔软的剑面反射着皎洁的月光,当跳动起来的时候,就如同舞女手中的白练。
秦轲手上的“菩萨”翻转,横向格住单刀,而软剑绕过他的身侧,像是在吐着蛇信子一般,突然张开了嘴,露出了尖牙,向着他的喉间撕咬而去。
秦轲握着菩萨微微用力,撇开单刀的同时向后退了一步,想要去击打软剑的剑面。
然而剑客的手腕猛然地一抖之间,软剑软绵绵地就变了方向,它脱离了秦轲菩萨剑鞘的击打路线,打着弯向秦轲的背后袭来。
秦轲心中轻轻赞叹了一声,然而在这一刻,他的双目圆瞪,菩萨剑在一瞬间出鞘!
随着一道明晃晃的剑影一闪,秦轲的菩萨剑与软剑剑身相交,他猛地发力一阵绞动。
软剑毕竟轻薄,无法承受巨大的力量,而当锋锐也完全被菩萨压制的情况下,一瞬间剑身便被切断成了两截。
而秦轲跟着一脚踏前,刀鞘猛然拍击剑客的手腕,菩萨剑已经离这人的脖颈仅有寸余。
背后再度传来单刀劈斩的风声,秦轲微微一叹,转身以菩萨与单刀迎头交接了一记。
只是刚刚碰上,他就暗道不好。
单刀看似凌厉,实际上刀面根本没什么力量!
同一时间,秦轲感觉到自己身后气息突然消失,他不敢分心去看,却也暗暗猜到那位剑客此刻怕是已经消失在夜色之中了。
握刀的黑衣人发出一声冷笑,单手一抬,轻轻按下刚才捡回来的弩机扳扣,霎时,两支弩箭嗖嗖破空而至,秦轲握着菩萨一次将其挑落,而后他眼前嘭地一声炸响,一股白色的浓烈烟雾弥漫四周,待雾气散尽,那个握刀的黑衣人竟也已经消失了踪影。
他不必再去确认最先击败的那个黑衣人是否还躺在原地,只呆呆地望着天上的一轮明月陷入了沉思。
“你怎么搞的,让你搬个梯子也这么久,亏我这个月还给你涨了工钱,麻利点!把梯子架上去!估计又是安林巷的那几个小兔崽子在楼顶闹腾了,今天抓到他们非得让他们家大人赔钱才行!”
秦轲听着楼下掌柜的喊声,立即回过神来,一边将菩萨入鞘,一边摆了摆手以驱散刚刚烟雾留下的难闻气味。
秦轲看了一眼那架上屋檐的梯子,索性向着另外一个方向快步奔跑几步,一跃就到了另外一座房子的屋顶上,再接连跳跃几次,他找了一处合适攀爬的地方,一路向下,隐入巷子中。
福路客栈内,高易水正坐在桌前喝茶,旧琴就摆放在桌子上,他时不时地还触摸一下琴弦,闭着眼睛似乎在倾听那一声声的颤音。
坐在他对面的宁馨眼中满是担忧,欲言又止了好几次,到底还是问了一句:“高公子,他……不会有什么事儿吧?”
高易水闭着眼睛,微笑着回答道:“能有什么事儿?几个能被察觉到的人,至少证明他们即使会修行,也不至于是那种对付不了的高手,而就算联起手来,秦轲只要不傻,逃总是会的。”
“万一他不逃呢?”
“不逃?”高易水笑道,“宁馨姑娘,你是不是太把他当什么争强斗狠不要面子不要命的士族子弟了?据我对他的了解……他真要逃起命起来,可比我都快。”
宁馨正要继续说,但高易水却突然睁开了眼睛,沉声道:“回来了。”
果然,客栈房门被一只手推开,秦轲手握菩萨剑正站在门外。
宁馨当即迎了上去,关切地叫了一声:“阿轲,没事吧……”
秦轲点了点头,一个小跳跨过门槛,进屋就端起桌上的茶壶给自己倒了一碗。
宁馨看着他咕噜咕噜牛饮的样子,有些好笑,但还是伸手拍着他的手腕劝道:“慢点喝,别呛着。”
秦轲一口气喝完一碗茶水,对着宁馨咧嘴一笑,随后看向了高易水,问道:“你知不知道这些人是谁?”
“为什么你会觉得我知道?”高易水托着下巴,另一只手也没再放到琴弦上,而是伸进了破旧的衣衫里,好像是在挠痒,他撇撇嘴,“拔钉子的是你,难不成……你一个都没抓到?”
“都跑了。”秦轲想到房顶上的交手,摇头道:“三个人,一个不会修行,但也是一把好手。另外两个人,大概都在易筋修为之间,虽然他们联手我也不会输,但要留住他们,几乎不可能。”
秦轲大概说了一下自己交手的过程,突然一拍桌子:“对了,他们逃跑的时候,有人丢下一个东西,那东西一炸之后出现一大堆烟雾,弄得眼前什么都看不见……你知道这是什么东西么?”
“烟雾?”高易水想了想,道,“有些印象,想来是那些整天炼丹的道士闲来无事折腾出来的东西,看上去不过是巴掌大的小球,一旦炸开,里面会喷出滚滚的石灰。所以你身上才有这么多沾着的白色粉末。”
秦轲点了点头,难怪,被那“烟雾”一折腾,眼睛都有些难受。
“修行者……柔术、军中高手、而且还用石灰弹……”高易水沉思片刻,实在没想出九江城到底何处有这样的组织。
“或许只有一种解释。”高易水轻轻地用指节敲了敲桌板,尽管他的动作十分轻微,但秦轲和宁馨两人却感觉自己的心脏都提了起来。
“那就是那位神秘财神有什么龙阳之好,断袖之癖,送你一百金还觉不够,想了想还是要绑你回去做个禁脔小童才是……”话没说完,秦轲已经举着“菩萨”朝着高易水的脑袋敲了下去,高易水伸手去抵挡,但毕竟“菩萨”的剑鞘木料选用看似轻盈,实则沉重,打在他手臂上的力量也不小。
高易水“哎哟”一声,脸上满是苦痛的表情,而后揉着手臂,看着秦轲无奈道:“我就是开个玩笑,你至于这么认真?”
秦轲哼了一声:“你这家伙,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宁馨噗哧一声笑了起来,看着两人看似剑拔弩张实则和睦友好的样子,轻声道:“你们关系真好。”
“没那么好。”
“那当然。”
两人是同时开的口,只是秦轲摇头反对,而高易水则是哈哈一笑地承认。
而后两人都是一愣,似乎没有预料到对方会是这么一个答案,呆了呆。
高易水这时站起身来,一把揽住秦轲的肩膀,笑道:“这么说我可是有点伤心了,我本来还在考虑是不是跟你一起走的,你这么说,我只能是找个角落自己哭去了。”
秦轲有些惊喜:“你说真的?你愿意做我的向导?”
“假的。”高易水见秦轲又扬起了手,以为他还要打自己,赶忙抬手拦住他道:“哪儿有你这么请人的,当初诸葛宛陵辞官后赋闲在家,荆楚帮的老帮主为了请他出山,可是三次上门,雪夜中才迎来这位新任帮主,这才有了现如今的荆吴丞相。虽说我不如他,但好歹你也做出些客气样子来吧?”
“什么样子,让你混吃混喝还不够?”秦轲白他一眼。
“当然不够!”高易水郑重地道:“我老高岂是那般贪财势利的人?一顿饭哪里能收买我?”
秦轲刚想说什么,却听见高易水十分无耻地接了下去:“除非……包吃包住包酒包美人……”
秦轲深吸了一口气,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应该拔出菩萨,干脆利落地给他一剑。
第二百零六章 战争财
不管怎么说,高易水愿意跟随自己去找师父,也算是意料之外的惊喜,只不过他一直在振振有词地喊着:“不先拒绝怎么坐地起价,结果你这个木头竟然只问了我一次。”
那副的欠揍样子实在让秦轲恨得牙痒痒。
夜间的时候,三人没有分开睡,而是统统睡在了一个房间——宁馨一个人睡在床上,秦轲趴在桌上,而高易水则是把椅子拼了拼,拼凑成了一张临时的小“床”,也算是能过一夜。
刚刚才发生了跟踪的事情,而且至今都还没弄清楚跟踪者到底是处于什么目的,又是效命与谁,这时候还要因为什么男女之防刻意分开来睡,只会给敌手趁虚而入的机会。
宁馨出身风尘,倒是没有小姑娘的扭捏,只是有些担忧夜间会真的出事,所以一晚上辗转反侧,只等到清晨鸡叫、天际翻起鱼肚白的时候,她才如释重负,沉沉地睡去。
而等到青天白日,街道熙攘的时候,三人在客栈用了简单的早点,顺着最近的路到了九江城的城门,在城门外一位车夫手里买了一辆旧马车,出城往建邺大都的方向去了。
黑风有些垂头丧气,毕竟他这样金贵的战马,从来就没有干过拉车这般的苦力活,要是换做其他时候,只怕他根本不肯向前走哪怕一步。
只是头顶的小黑仍然在眯着眼睛做着白日梦,它也不敢有任何怠慢,只能是老老实实地拉着马车,一路向着建邺城而去。
一路上,秦轲同样保持着警惕,时不时就要把风视之术展开检查周围是否有什么异状,一天后,马车距离九江城已经十分遥远,三人这才算完全放下心来。
“我还以为你会想查清楚到底是谁在跟踪我们。”高易水坐在马车里,一路摇摇晃晃。
黑风不是什么专门拉车的马,纵然它高大威猛,奔跑起来蹄声如雷,却不知道如何尽量让马车平稳,自然坐在这马车中的几人也不会太舒服。
宁馨的脸色并不怎么好,好在有秦轲帮她按着穴位,也算是缓解了一些舟车劳顿之苦。
“我是想过查。但当下更重要的是,先保住姐姐的安全。”秦轲倒是不担心高易水,在逃命方面,他相信高易水自有门道,“如果那个派人跟踪的幕后主使真的手眼通天,出于什么我不知道的目的要盯着我,那么就算我回了建邺城,也不会就此安宁。但如果他的势力范围只在九江城内,这里的纷乱本就与我无关,只要我离开了,人家自然也就不会在乎我。而且……”
秦轲看了看辽阔的平原,前路漫漫,“我不认为我会再回到九江城。”
“说你傻吧,有时候还真有点小聪明,等到了建邺城,奖励你一朵小野花,我亲自给你插在耳后,一定像个大姑娘一样好看。”
高易水看着秦轲作势又要来打,赶忙双手抱头,而过了一会儿,高易水兀自叹了口气,“这一走,我倒是真弄不清楚那位神秘财神的真面目了,想想实在可惜。”
秦轲看着他问:“我不是太清楚,你想要查清楚那位财神的身份,到底是出于什么原因?好奇?我不太相信。”
高易水笑着道:“确实是好奇,人生在世,太过谨慎就没什么意思了。当然,说有目的也有那么一些……如果这位神秘的财神只是一个不喜欢抛头露面的大商人,未必能引起我的好奇心,但这位财神相比较其他三位……他的发家史却有些不同。”
“怎么个不同?”秦轲问。
“其他人大多以盐、布匹、煤炭等货物发家,逐渐做大之后再经营到各行各业。”高易水淡淡道:“而将这人推上财神首位的,却不是任何一种明面上的生意……”
“暗地里的?”
“或者说,这人做的,都不是寻常生意,”高易水看向了马车外,“他经营的……是刀兵、战马、还有铁器。”
“什么意思……”
“简单来说,就是哪里打仗了,他就把这些东西卖到哪儿,虽说各国都有自己的兵器匠人,更有自己的兵器库,但一旦打起仗来,库存消耗巨大,谁也不敢保证就不用另行外购。而在大战时期,历来都有不少商人奔波列国,靠着战时发一波战乱财。这位财神就是如此,他手下有无数铁匠,似乎还有塞外马场,他所铸造的兵器、驯养的非在册战马,可通过他的渠道运送至各国,每当战事一起,便能赚到比平时多上数倍甚至数十倍的价钱。”
秦轲有些愤慨:“赚这样的钱……这人难道不怕生儿子没……”
“对商人来说,只要有钱赚,没什么事情做不出来。何况他把武器贩卖给急需的国家,反而是解了人家的燃眉之急,还可以说是做了件大好事呢。”高易水洒然一笑,“只不过光说他贩卖兵器也没什么,毕竟做这种事情的人也不少,多他一个不多,少他一个不少。我奇怪的是,他的反应太快了……多年来,几乎每一次打仗,他就好像一只事先能嗅到尸臭的乌鸦一般,他能提前准备好足量的兵器,在别人还在驻足观望的时候,他的兵货马匹就已经早早地运到了地方……”
高易水靠在马车壁上,闭着眼睛:“如果说,这是他作为一个商人的敏锐嗅觉,也没什么稀奇,可偏偏这么多年,他从未出过一次错,这就有些稀奇了,难不成……他是什么活佛神仙,未卜先知?”
宁馨从未见过自己这位幕后老板,此时也有了些好奇,轻声问:“所以……他是有什么渠道,可以事先得到消息?”
“不知道。”高易水摇了摇头,“这也是我一直在查的事情,只是一直没什么结果。现在想来……如果他是真的是靠推测,那么只能证明他是个天生的商人,甚至可以说,辅佐王侯做个军师也绰绰有余。但如果说他是真有什么渠道能预先知道这些事情……只怕这种预知并非预知,而是……”他微微苦笑,“想想实在有些可怕。”
三人无语,毕竟这种事情在证实之前,都只不过是捕风捉影,即使谈得再多,也无裨益。而秦轲只是希望这件事情不要缠上自己,影响到自己找师父的事情。
马车一路前行,三日后总算到达了建邺城,当黑风卸下沉重的马车时,它兴奋地嘶鸣了一阵,撒着欢到处乱跑,时不时地还过来用头蹭蹭秦轲,而秦轲也是高兴地笑着,用手抚摸它的马鬃,顺手把小黑拿了下来。
小黑两只圆滚滚的眼睛滴溜溜地转了转,嗤一下钻进了秦轲的胸口。
“这两只畜牲,看起都挺通人性。”高易水评价道。
“是吧。”秦轲摸摸黑风,“不过到时候黑风不能跟着我出去,有些可惜。”
高易水点了点头:“按照你说的,要找你师父,首先先要去唐国,这匹北蛮战马太过扎眼,带过去只会引来不少危险。”
秦轲瞥了他一眼:“是没错,但我为什么感觉你好像很兴奋?”
高易水嘿嘿一笑:“有这么明显吗?或许你可以理解为,这是为我即将找到一只长期的钱袋子而欢欣雀跃。”
秦轲败下阵来,虽然神器的事情他还没有细说,但高易水已经从秦轲的描述中得知了唐国境内存有一股势力,也在追查甚至追杀诸葛卧龙,但高易水却只是傻笑,非但没表现出畏惧,反而是跃跃欲试。
“这个变态……”秦轲暗暗腹诽。
第二百零七章 安排
不多日,三人一同进了建邺城,变卖了马车之后三人一身轻松,一路上高易水滔滔不绝讲着他这些年游历各国、纵情山水的各种见闻,秦轲却是撇了撇嘴,说道:“要依照你的说法,你怕不是在穿开裆裤的时候,就已经抱着个琴在外面跑了吧?”
高易水从来也没和秦轲提过自己的年纪,但看他的面貌最多不过三十岁,若是穿得再素净文雅些,说他才二十五也不为过,而他一直在秦轲面前自称老高,秦轲倒没多大兴趣真和他去计较年龄的问题。
他行走天下多年,建邺城只是其中一站,只不过,当年他来建邺的时候,荆吴还未建立,建邺城内因为连年战乱而民生凋敝。
如今,这座大城已经重新焕发生机,从街道上穿行的人们春风洋溢的表情,便能看出他们各自心中的欢喜。
宁馨眼见建邺城之繁华,又远远望见高耸的宫阙威严如山,也生出了几分憧憬与敬畏。
这是她第一次离开九江城。
在那之前,她早已经认命,只觉此生再无机会离开那座楼,只能是如黄妈妈那般,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赔着各种笑脸,一直到韶华老去,或许她有幸能自己攒够赎身的钱财,可到那时她又该何去何从?或许会被某个富商看上,领回家做一房小妾,可终归还不是寄人篱下,畏手畏脚。
但秦轲的到来,却一下子改变了她的命运。
她的手莫名地握紧,这一路上,她已经削去了刻意精心保养的长指甲,在楼里的时候,她并不需要做粗活,养养指甲也不过是为了配上她那双葱葱玉手。
而现在不一样了,她终于可以拥有一个普通人的生活,可以跟普通人一样有对将来的向往,或许她必须剪掉指甲,用她多年不曾劳作的手亲自去洗衣、打扫、做饭,可这样的生活,难道不比在楼里如人偶一般的日子更好吗。
“姐,那就是我住的地方。”秦轲指着桥头的太学堂,他现在站的位置,正是当日他与白衣人和盲眼老人交手的地方,距离太学堂也不过是一桥之隔。
“这就是太学堂?”宁馨看着那栋并不怎么宏伟,但满是书香气息的建筑群,微微点了点头,“能让这么多穷苦孩子有一个读书的地方,足可改变他们一生之命运,诸葛丞相……真是个好人。”
对,改变命运,正如她一般。
“好人?”高易水却是怪异地笑了笑,心想诸葛宛陵若是单纯的好人,怎么可能压得住那些荆吴士族?来这世上,站得越高,就越得忍着那高处的寒意,甚至八面而来的都不再是风,而是锋利的刀刃了。
就好比今年毁堤淹田的事情,若诸葛宛陵走错一步,他、亦或是荆吴都有可能陷入万劫不复的下场。但偏偏,他每一步都像是预先计算好的一般,从无数坏结果当中抓到了最好的那个,能有这样的计谋,也难怪能成就如今日荆吴偌大的功业了。
而他那位弟弟,也就是秦轲的师父,又在图谋什么?
秦轲没想这么多,只是点了点头:“不过太学堂只允许学子进去,所以带你进去看看是做不到了。姐,我先给你找个住处,你看住在哪里好?”
宁馨转过头,看着秦轲微微一笑,道:“我没什么可说的,哪里都行,只要能距离你近一些就好,还能帮你洗洗衣服,你要是还在荆吴,姐姐可以做饭给你吃,可别看我天天在楼里,我的手艺可是从小学的呢。”
“近一些?”秦轲想了想,猛然拍手道:“对了,张芙那里就不错,距离太学堂近,而且乔姑娘最近出去行医,她自己一个人,应该也孤单的很,你们若是住到一起,互相还能说说话。”
其实张芙的住处只是临近太学堂的普通街区里很不起眼的一间,房子说旧不旧,说新不新,但借着太学堂的东风,这里也算是寸土寸金。
本来高长恭是打算安排张芙住在大将军府邸,反正他基本都在军营,那么大个将军府多她一个不多。不过张芙却担心有些不妥,也怕会有人传出什么闲话来,于是在秦轲几人的陪同下她就找了这样一间房子住了下来。
秦轲轻轻叩门,很快听到里头传出了细碎的脚步声。
在“吱呀”一声后,张芙精致温婉的面庞从门口露了出来,抬眼正对上秦轲的眼睛,有些惊喜:“阿轲?你回来了?怎么……这么快?”
“嗯。”秦轲没提自己在九江城中的波折,爽朗道:“事情还算顺利,就回来了。”
他往旁边让了一步,轻声介绍道:“这是高易水,后面路上要靠他做向导的,这是我姐姐,宁馨。”
“姐姐?”张芙微微一愣,她知道秦轲除了师父诸葛卧龙之外,早没有其他亲人了,不过看着三人站在门口的样子,知书达理的她也不会急于询问,而是向后退了几步,浅笑道:“都先进来吧,喝杯茶。”
三人鱼贯而入,高易水上下打量了一下张芙,一开始他也有些微惊,心想这种地方竟也能见到此等美人?
而仔细观察之后,他多多少少察觉到一些她对秦轲的热切,他笑笑没说话,只是看了一眼秦轲,心想这小子女人缘倒是真不错。
宁馨则是微笑着上前,轻声道:“你就是张芙妹妹?真是天生丽质,怪不得阿轲他一路上不住地提起你。”
秦轲瞪大眼睛看着宁馨,心想自己什么时候一路上总提张芙了?
但张芙听见这句话却眼睛微亮,小心地看了秦轲一眼之后,脸色微红,但声音满是欣喜:“哪里,姐姐你也很美。快坐下。”
高易水在桌上看着两个女人的微小情态和动作,饶有兴趣地笑了起来。
两位女子几乎一见如故,自然介绍也不需要秦轲多嘴多舌,而张芙知道宁馨的身世之后,也是唏嘘不已。
她自认自己也是苦命人,但相比较宁馨,她却显得幸福许多,至少她有那些要好的姐妹们,若非她们,只怕她现在早已嫁给那位沧海国主,被锁于深宫之中。
房内莺声燕语,笑声不断,原本秦轲还有些担心两人会不会因为陌生而不好相处,现在心里的那颗大石也落了地,一边又自己的身上找出哪个存放黄金的包袱,道:“姐,这些金子你先收下吧。”
宁馨看着秦轲递过来的包袱微微失神,除去给她赎身的四十金,剩下的六十金全部存放在这个看似不起眼的包袱之中。
而这六十金足以让她一生吃穿无忧,甚至日子还能过得十分滋润。
但她摇了摇头,眼神柔和道:“不用了。你即将远行,路上多的是用钱的地方,姐姐现如今也有了落脚点,手艺也还没荒废,织些布,绣些图样,生活总是无虞的。”
“那怎么行?”秦轲道,“姐你好不容易从兰玉轩出来,不说锦衣玉食,总不至于要靠织布过活。这钱你收下,权当日常用度,我出行的钱,宫里会出,不用替我担心。”
宁馨还是摇头:“宫里的钱是宫里的钱,我也不好再收你的恩惠了。”她握住秦轲的手,“弟,你已帮了我太多,我当然不能一直靠着你,那样……我心里确实过意不去。”
“这有什么过意不去的。”秦轲皱眉道:“姐你拿我当外人?”
“当然不是。”宁馨当即否认,“只是……”
高易水喝了几口酒,抹了一把嘴笑道:“宁馨姑娘,你就别推辞了,先收下吧。至于生活上用不用,看情况而定,若是真用不上,你也可以当是帮这小子存着,以后能用作找媒婆讨婆姨的本钱呢。”
“讨什么婆姨。”秦轲白了高易水一眼,但他也觉得高易水这样的说法倒是无可厚非,“姐你就收下吧,真用不上你就先帮我管着,我还要回荆吴呢。”
“那好吧。”宁馨幽幽地叹息一声,接过了包袱,“那我帮你存着,等你什么时候用上了,记得找我。”
“好。”不过什么时候,只有天知道了,秦轲笑道:“那你先在这里住下,我得带着这家伙去找找周大人。”
“嗯?终于轮到我签卖身契了?”高易水翘了二郎腿,一边抖着腿道:“先声明,说好的包吃包住包玩包酒包美人,一样都不能少。”
秦轲翻着白眼:“当初是谁说不去的?现在我不想要你了,你回九江城去查那位财神吧,还包美人,这一项你想都别想!”
高易水嘿嘿地笑着,伸手揽住秦轲的肩膀:“别介,我已经上了你的贼船,再说了,此去是到敌国,没有我陪同,你也不怕客死异乡?你放心,这次‘郊游’……啊不,这次寻人之事……我保证出十分力!”
这就要去唐国了么……
找到六件神器,真的就能找到师父吗?
秦轲没有说话,只是抿着唇,暗暗地攥紧了手中的菩萨剑。
第二卷 仗剑乱世
第二百零八章 镖局、商队
一月后。
山间,清亮的弓弦声。
随着“嘣”地一声响,一支白羽箭离弦而出,那股力道和风势,刹那间就跨越百步距离,锐利的啸声惊动了山头正在悠闲吃草的野兔,它紧张地竖起了长长的耳朵。
“中!”一位年轻人骑在马上,眼中精光闪烁,只感觉浑身发热,血液已经涌到了喉头。
然而有些遗憾的是,警惕地野兔在察觉到那支羽箭的到来时,几乎是下意识地在原地蹦跳了一下,白羽箭掠过它的后足,斜斜地插入泥土,溅起不少野草和黄土,而野兔已经已经在惊慌之中,钻入洞穴之中。
与年轻人同样骑在马上的几个中年人哈哈大笑起来:“怎么说?石头,看来你是拿不到你爹的那柄传家刀了。”
年轻人瞪大了眼睛,看着野兔消失的方向,挫败涌上心头,用力地骂了一声:“这混账兔子,真是狡猾。”
“诶,你可别怪兔子。”在他身旁,是一位穿了件牛皮无袖甲的中年人,他手握一柄朴刀,揶揄道:“明明是自己射艺不精,还怪兔子狡猾,人家兔子要是不狡猾,不早被山中野狐给吃了?要怪啊,就怪你在镖局的时候天天只知道瞎混,也不好好练练箭法。”
说到这里,他吹起了响亮的口哨,有意无意地吆喝起来,“哦……传家刀没有咯!有人要哭鼻子咯!”
“根叔,你能别在我伤口上撒盐了吗?”那名叫石头的少年恨恨地看着自己身旁的中年人,“要不是我刚刚在拉弓的时候你一个劲在旁边挖苦我,说不定我这一箭就中了好吗!”
“石头。”在根叔一旁有些显老的男人低喝道:“射不中就射不中,别跟你根叔拌嘴,无理取闹。”
“爹!”石头喊了一声,但声音随着父亲眼神的严厉逐渐衰弱下去,他老老实实地低下头,“好了好了,我知道了。”
男人点了点头,这才露出几分笑容:“射不中也好,也让你这小兔崽子知道自己学艺不精,等这趟回去,再好好练练弓术和刀法,等你什么时候让我满意了,这柄刀……”
他抚摸了一下自己腰间挎着的长刀——这是荆吴老兵的刀,宽约三指,锋锐无比。
男人叫沈藏,是一名退下来的荆吴老兵,当年他也曾参与那场荆吴与唐国的大战,那场大战之惨烈,是他一生都难以磨灭的记忆,他的同胞、兄弟,甚至是敬如师长一般的前锋大将军,都像是风中凌乱的稻草一般一个接着一个地倒下,而他踩着尸体,双目通红,一直杀到整个人脱力,才发现自己的膝盖中了一箭。
他躺倒在地上,以为自己就要死了,结果唐军却如潮水般纷纷退却,而后过了许久,突然响起了无数士兵们激动的呐喊。
“我们赢了!”
他这才知道,高长恭大将军竟带着八千青州鬼骑连下城池,几乎打到唐国国度定安城的城墙之下,唐国军这才不得不后撤。
那一战结束之后,他领了抚恤,离开军队,跟着自己儿时的好兄弟铁根做起了镖局的生意,虽然生意难做,也磕磕碰碰,但老婆孩子热坑头的日子他还是过得有滋有味,除了那条伤腿还总在阴雨天隐隐抽痛之外,他已经完全走出了血与火给他带来的那些噩梦般的日子了。
这几年,荆吴发展得越来越好,足可以称得上是太平盛世,他看着这个曾经自己拼了命守护的国家,心中感慨万千,对那位身居宫中的诸葛丞相和统领荆吴兵马的高长恭更是瞻仰崇敬。
秋风吹动他的胸膛,他略微感觉到了几分寒冷,看着山间那些逐渐枯黄的叶子,心想自己是不是真的老了,也不知道自己还能握着这把刀再过多久,或许,早些交给石头这臭小子才是正确的选择。
石头驱动着马匹过来,一边笑着:“老爹,这样吧,我要能在三个月内学会你那拿手的连珠箭,你就把这宝贝大刀给我怎么样?反正您老年纪也不小了,也该让咱出出头了吧,整天拖着这条老伤腿四处奔波娘亲也担心的很,正好街坊刘爷缺个下象棋的伴儿,你就挺合适。”
“去去去。”沈藏厌烦地摆着手,“就老刘那臭棋篓子,输了还要跟人急眼,我要是跟他天天下棋,说不定哪天就把他打得下不了床,到时候还得赔钱,这赔本买卖,不做!”
说着,他转过头看了一眼身后那数十人的商队和列成一排的骡马、板车,微微一笑道:“想让我把位子让给你?那就先给老子讨一门不错的儿媳妇,早点生一个大胖小子,那我就安心在镖局里给你坐镇了。”
石头苦着脸道:“爹,讨什么儿媳妇,那我要是几年都没讨上媳妇,你这刀难不成就不给我了?”
沈藏笑了笑,没说话。
一旁根叔却接过了话头,笑着道:“你还不懂?这趟镖,咱为什么接,就是为你准备的。你爹已经跟媒婆谈好了,等这趟镖赚了钱,回去就能让你当上新郎官儿!哈哈。”
石头傻了眼,他可没有想到这趟镖带他出来还有这样的用意,明明自己还年轻,这就得讨个婆姨管着自己了?
有道是好男儿志在四方,如今家里多了个人,自己还怎么行走天下?
他没有提出异议,因为他知道自己这位上过战场的父亲就根本不是个讲理的人,只能是无奈地看着长长的队列,随便说点别的活跃一下心情:“爹,这趟镖走完了能赚多少?”
“不少。”沈藏握着缰绳笑道:“本来我对接下这单生意也没信心,结果老天帮忙,虎威镖局的镖头人心不足,接了一单大的,去走那最险恶的‘同光道’,结果呢,钱是赚到了,可人也损失了不少,就连镖头也中了一箭,此刻怕是还躺在床上歇息呢,人家商队这才选择了我们。”
“是嘛?”石头眼睛微微发亮,虎威镖局一直是他们的对头,两边相互抢生意抢了几年,自家没少落了下风,而现如今能占到一次上风,虽说不上真是自家有多厉害,但也足够让他感到欣慰。
而他微微眯着眼睛,扫视了一下整支商队,看向商队之中的一辆板车,撇嘴道:“那车人好像不是商队的吧?”
“哦,你说他们啊。”沈藏顺着他的目光看了一眼,道:“反正都是想去唐国,商队也赶巧有空余的骡子,就干脆一起带上了。都是行走江湖,多个朋友多条路,与人方便……”
“就是自己方便嘛!”石头哈哈地笑了起来,“爹,我知道的,您没少跟我说这句话。”
“小兔崽子,那你也得听进脑子里去啊。”沈藏翻了个白眼。
这里距离官道已经很远,附近都是丘陵,远处山峦起伏,一座连着一座,这靠牛马车辆硬生生轧出来的道路自然也不怎么平整,不只是晃动,时不时还因为地上的石子狠狠地震动一下,导致板车上的人想睡没法睡,只能是四处看看风景,闲聊着。
其中一位年轻人戴着防风的兜帽,抬头看了一眼天光,知道已经到了正午,于是从包里掏出一个小心翼翼保护着的布包,一点点揭开后,里面露出几块淡绿色的绿豆糕。
只是,正当年轻人咽了口唾沫,伸出手打算拾起一块的时候,另一只手却先他一步,突兀地出现在了他的眼前,年轻人愣了愣,眼前的绿豆糕却已经不翼而飞,他赶忙转过头,一旁同样戴着兜帽的人正在狠命地把那几块绿豆糕塞进嘴里。
因为一次性塞了好几块,他好像还噎住了,满脸通红,捂着脖子,摆在他身旁的旧琴被他这么一折腾顿时翻倒下来,发出一阵乱音,引得旁边众人抱怨连连。
这两人当然是一路向着唐国而去的秦轲和高易水,这一路上,他们装成四处游学的学子进了商队,只是唐国仍在远方,估计这一路上上颠簸还是少不了。
但眼下……秦轲倒是无暇思考这些,他瞪着眼睛,也不管高易水那噎到快要翻白眼的样子,双手一下子提溜起他的领口,怒道:“高易水!你个王八蛋!那是我姐给我做的糕点,一路上已经被你吃了一大半,就剩下最后这么一点,你还要抢!”
高易水“噗”地一声,像是喷泉一般喷出一股绿豆粉末,总算没在秦轲和绿豆糕的折腾下当场噎死,翻着的白眼也终于重新焦距起来,他咳嗽了几声,道:“让我先喝口水,让我先喝口水。”
“还喝,噎死你得了。”秦轲看着他那副样子,心中的火气倒是消了一些,一面哼声坐了下来。
当然,给他递水袋这事儿想都别想,这家伙,实在太可气了!
板车上另外几人因为秦轲和高易水的这阵闹腾,有些困倦的眼睛也睁开了眼睛,纷纷皱着眉看向了两人。
第二百零九章 黑鹰岭
“粗野之辈。”商队中,有位老儒生对周围人低声道。
而他周围的那几个明明也没读过什么书,但听见这个评价,纷纷点头,转而都开始用一种排斥和厌弃的眼光看向了秦轲等人。
高易水终于摸索着找到了自己的水袋,打开来,里面却是空的,他倒了几下,一滴水都没有。
“喝我的吧。”坐在他对面的阿布一见赶紧递上自己的水袋,刚刚路过那片小溪取水的时候,高易水忙着到处“采风”(瞎混),而阿布却是特意去灌了满满一袋的清水。
“谢了,果然还是你比较靠谱。”高易水笑着接过水袋,一手比了个大拇指,一边咕噜咕噜地灌着,几大口下了肚,他还特意发出了一声满足无比的长叹,似乎是故意要给秦轲听的。
阿布只能是装作没看见秦轲黑着的脸,看向前方,问道:“我们到哪儿了?”
“应该是黑鹰岭。”高易水熟悉地形,只要是看过的地图,加上他从前的一些记忆,再寥寥几眼观一观周边的环境,立即就能猜出他们所处的位置,“你看那个山头的石头,像不像是一只俯冲下来的老鹰?”
秦轲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看见的是一大块十分丑陋的山头,高高地耸立着,他撇了撇嘴:“哪里像?倒像是一只蹲着的癞蛤蟆,而且……这石头分明是灰色的。”
高易水哈哈一笑:“等晚上有了月亮,你就会觉得像了,黑鹰的‘黑’,说的不是黑石头,而是指夜晚。”
“所以,我们距离唐国还有多久的路程?”秦轲从胸口掏出那张羊皮地图,这是周公瑾给他的,说是应该能用得上,秦轲也知道这张地图的珍贵,因此一直贴身保管。
而在他拿出地图的时候,揣在怀里的两只吊坠也跟着掉了出来,其中一只不过是一块被打磨过的骨片,上面歪歪扭扭地刻着个字符,看形貌大概是个“福”字,只是偏旁少写了个点。
这是宁馨送给他的,据说是小时候刻下的护身符,一共做过两个,一个给她哥哥,一个给弟弟,只是给哥哥的做好得早些,而给弟弟的一直耽搁着,再后来,宁馨已是辗转各地到了兰宇轩里。
宁馨说,或许正是因为这个护身符一直在护佑着她,所以才会遇到秦轲这个能带她脱离苦海的“好弟弟”。
秦轲很珍视这个护身符,他知道,宁馨是真的把自己当成了亲弟弟,才会以这个含有特殊意义的护身符相赠,这让秦轲感觉到了一阵阵许久未曾感受到的亲情温暖。
而另外一个玉坠子,是张芙在临行前塞到他手上的,那时候她的眼睛有些红,却仍然咬着下唇坚定地说:“我等你回来。”
其实秦轲也隐约感觉到了张芙对他的感情,只是他现如今还不知道该怎样去应对,情感一事对现在的他来说太过复杂,不如略过不谈,好过整天在脑子里徘徊,徒增烦忧。
秦轲找出两根红绳将这两样东西串在了一起,挂到了脖子上,顿时觉得安心许多,仿佛她们二人依旧未曾远离。
“多少路……”高易水摸着下巴有些冒尖的胡渣,摇头道:“你真当唐国是你家门外的花圃,打开门出去就能见到?走黑鹰岭这已经是在抄小路了,但就算是这条路,走下去也得将近一个月,才能到达唐国境内呢。”
“我又没说着急。”秦轲哼了一声,又低头去看地图,顺着地图上写的黑鹰岭,用手指一路指了上去。
这时,当先一马的沈藏正了正坐姿,眼角瞥到有些心不在焉的石头,顿时怒道:“你小子给我把背挺直了!招子也给我放亮些,前面可是个关口,吊儿郎当的成什么样……还有,我告诉你,小不忍则乱大谋,这是将军常说的话,待会真遇着什么事,你还跟上次那样一上来就乱说话,小心回去了我打断你的腿!”
石头知道自己上次的确是犯了错,只能摸着后脑尴尬地笑了笑。
沈藏所说的关口,当然不是什么官兵设立的关隘,而是山匪“劫道”的点子。
黑鹰岭的地势就像是个葫芦,外宽内窄,官军几次剿匪都徒劳无功,而且这里偏离官道甚远,上任的新官听之任之,多年积累下来,这里也就成了法外之地。
走镖的,当然不可能说握着一柄大刀就能天下无敌,而山匪强盗也会惜命,当然也不可能见了谁都上去拼杀一番。
算起来,镖局和山匪都是求财的买卖,何苦争个你死我活?因此有时候双方都愿意各退一步,达成一定的合作关系,至于过路费怎么收,收多少,那就得看镖局和山匪的谈判结果了。
这种谈判,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实力是硬道理。
“兄弟们。把兵器都握紧了!”根叔大喝一声,中气十足,在他的身后很快聚拢起十几骑,逐渐形成了一个阵列。
沈藏笑了笑,面色轻松道:“没事,黑鹰岭我们也走了不少回,不必太紧张,以防万一就行。”
根叔点了点头,在后面的队列里都打了声招呼,镖局的人和商队的人开始保持着较为规整的队形向前,只是速度放缓了许多倍,到底还是生出了几分紧张气氛。
行至半途,沈藏一抬手,整支队伍停止了行动,他环顾四周,抬头高喊道:“道上的兄弟!不用躲了,出来见见吧!”
没人应答。
沈藏又喊了一次,还是一样的结果。
他当下神情就有些不自然了,转头看向根叔:“是不是出什么事儿了?”
“能出什么事儿?”石头初生牛犊不怕虎,点着马蹄走近,“既然人家不出来,我们干脆趁早带着大家过去,还能省下一笔过路钱,何乐而不为?”
“瞎搞。”沈藏一挑眉,“就算人家这回没在,我们要是真就这么走了,日后还怎么在道上混?”
石头扁扁嘴,嘟囔着:“那练武到底为了啥。”
沈藏作势要打,然而手刚刚抬到空中,他的耳朵机敏地抖了两下,他听到了由远及近的马蹄声!
“拔刀!”沈藏一声低喝,手上荆吴军的长刀已经如流水一般被他抽出刀鞘,十几号人也跟着一瞬间抽出了随身兵器,根叔握紧了朴刀,一脸警惕。
“怎……怎么了?爹……”石头有些紧张,他从没见过父亲的脸上露出那般严肃冷厉的神情,而且那冷厉之中,还有几分不安。
“不知道。如果只是收点过路钱,不至于有这么大的动静,怕是……有什么变故了……”根叔太阳穴的青筋明显跳动着,他抬手把石头拦到了身后。
沈藏压低了身子,声音突然拔高道:“他们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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