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6章 悍牛角
作者:屠狗者|发布时间:2024-06-29 05:31:49|字数:54631
胖子永远也搞不懂,卓月对自己的评价,哪一句是赞美,哪一句是挖苦。而卓月心里却清楚的很,那是完全的,纯粹的赞美。
别看卓月洁身自好,却欣赏胖子的狡猾,他喜欢胖子的性格,固执,有时候甚至有些古板,聪明,也有弄巧成拙的时候,自信,闯祸的时候也不少。有胆子,有见识,有原则,一个男人有了这三条就足够了。就连这次挑起妖族和蜀山的争端,在卓月看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至少他没有被老怪物吓的尿裤子,还有能力将蜀山置于险地,如果不是她强行出面制止,胖子十有八九便成功了。
何况卓月知道,胖子对上问剑并不是没有一搏之力,他还有杀手锏没有使出来,胖子也没有借机伤害蜀山弟子,这说明他知道分寸,知道自己在做什么。
至于贪财,自私,那都是无伤大雅的小毛病,在卓月看来不值一提,人哪有不自私的,就连问剑,陈玄,包括自己,谁能说自己没有私心?
卓月是欣赏王浩的,而且信任,要不然,以她的性格绝不肯和一个男人形影不离,更不会在受伤后将自己托付给王浩,而王浩也没有叫她失望。
可惜王浩对此浑然不察,还在算计该如何大捞一笔,余下的人等在外面,王浩和卓月随后进入了医馆,有他在,换不换,怎么换,就不是李芦能做主的了。
仁兄带来交换的是~千年人参,而且还是两株。
又是人参,三人不约而同的笑了出来,昨天王浩还在抱怨,而现在,他已经彻底无语了,哪来这么多的人参?
自从决定收下星语以后,胖子就不再需要千年人参了,当即失去兴趣,使了个眼神,示意李芦自行决定就行了,然后向低声向卓月打趣道:“你们玄门是不是一千年以前就掌握了人工种植人参的技术?要不然哪来的这么多人参?”
卓月白了他一眼,纠正道:“当然不是了,异兽异草认识的人少,而且数量稀少,不容易寻找。人参却是很早就声名远播了,玄门自古就有收集人参的习惯,而且不止是收集人参,诸如黄精,首乌等一些草药,凡是品质优良的都在收藏之列。在以前,人参的数量不像现在这么稀少,收集起来相对容易,玄门大都有存货,因为不知道怎么用,就一直保存到现在。这就和西方的人喜欢收集晶石一样,有什么奇怪的?”
胖子摸摸下巴,坏笑道:“和我猜想的差不多,异兽异草认识的人少,放到他们眼皮地下也不认识,人参倒是好认,和大萝卜似的,一拔一个准。”
卓月无奈道:“术业有专攻,玄门本来就不擅长这些,别嘲笑人家。”
王浩争辩道:“我哪有嘲笑他们?我这叫苦中作乐,换一大堆千年人参回来有什么用,还不是炼成归元丹便宜他们,我亏死了我。”
两人窃窃私语的时候,李芦可没闲着,仔细的检查了两株千年人参,连每一条参须也不曾放过。
李芦是聪明人,不肯占别的便宜,别人想骗他也难,比登天还难。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胖子看中的就是他这种性格。
“好了。”李芦的验货终于告一段落。依照提价后的标准,取出一枚归元丹给他,以前是一株千年人参换一枚归元丹,而现在改成了两株换一枚,价格翻了一番,这就是李芦良心的底线了。
可笑的是玄门中人非但不介意,甚至表示欢迎,丹少参多,要是不提升筹码,排在前面的人什么时候能被掏空,不掏空他们,排在后面的人哪来的机会?要知道,没有换到丹的人永远占多数,而且是绝对的多数。
即使就换到一枚归元丹,回去也能和师门交代了,甚至是嘉奖,仁兄是个老实人,得了归元丹二话没说,先给胖子使个眼神,许诺的好处到外面兑现。
“等等,你就带了两株人参来?”王浩不甘心的询问。
这年头厚道人少啊,都快绝种了,胖子要给他一点甜头,但是规矩不能坏,毕竟,换丹不是一次两次的交易,不能自己砸了招牌。
仁兄再次用感激的眼神望向胖子,赶紧说道:“有倒是还有,师傅临走前把东西都放到我这儿了,我也不认识,不知道李先生给不给换?开始就没敢拿出来。”
原来以前也有带上异草来的,李芦因为没有把握,就没敢和人家换,都是等等再说,后面的人本来就不清楚异草的价值,异草对他们也没什么价值,想当然的理解为异草不给换,到了现在,干脆就不拿出来了,胖子知道了真相,那个心疼啊。
提及异草,三人又同时来了精神。火辣辣的眼睛让仁兄浑身冒出冷汗,不过他没什么好怕的,应该是高兴才对,反正李芦不能抢他,看中了什么东西也是用丹换。
异草对玄门来说实在谈不上珍贵,因为他们不认识,认识了也不会用,没人要的东西就没价值,他们更希望用不知名的异草交换丹,将人参保存下来,李芦对人参来者不拒的态度更坚定了他们的信念。
“就是这些了,李先生给瞧瞧,能换就换,不能换李先生留下玩也行,反正我留着也没什么用。”憨厚的语言让胖子听得想哭,这不是感动,而是心痛,为那些异草感到悲哀。
他们是天地间的灵物啊!只要有一名炼丹师,就能让他们变成人人梦寐以求的丹,有些甚至不用炼丹术也能使用,古代记载异兽异草的典籍不少啊。《轩辕本纪》、《抱朴子》、《山海经》《神异经》,那个时候它们是多么风光?汉武帝倾半国之力寻找而不得,如今,居然沦落到随便送人的地步了。
三人都对异草有浓厚的兴趣,挑选却只能由李芦一个人来,而三人中见识最差的也是李芦,每次遇到不懂的东西都要装模作样的拿起来,实际上是拿给胖子看的。
难为李芦一个老实人还是装腔作势,好在他对异草充满兴趣,此刻完全投入进去也忘记了尴尬。
“奇怪,这株贝叶草居然有九片叶子?”李芦拾起一株翠绿颜色的小草,喜悦的神色溢于言表。
贝叶草本身并不珍贵,因为叶片形状独特而得名。主要功能是镇魂,凝神,效果方面不敢恭维,数量也不算稀少,常见的都是七片叶子,而这株却有九片,可能连仁兄的师傅也没有察觉。
异草在外观上不见得有什么惊人之处,有的甚至和常见的植物非常相似,也许就是多出了一片叶子,颜色稍微深一点,外行很容易走眼,这些知识都是胖子教的。
经过贡嘎山上的特训,李芦的洞察力比以往有了质的飞跃。这么不起眼的一株小草,他一眼就能看出多了两片叶子,也属不易了。眼力达到如此程度,要在瞬间辨认出飞过的苍蝇是公是母,有没有缺胳膊少腿,那绝对是小菜一碟。
卓月也是经他提醒才察觉到不同,行家面前不敢卖弄,也是将目光望向胖子。房间里死一般的沉寂,大家都在等待胖子的答复。在异草的见识方面,胖子是毫无争议的权威,而且换与不换都在他的一句话。
李芦需要的是一双碧眼,唯有经过千锤百炼才能成就,眼下正是锻炼的绝佳时机,所以王浩不想过多的参与,也不想太过张扬,毕竟他现在的身份是来求医的病人,只是不动声色的点点头,承认那的确是贝叶草,既然是贝叶草,也就没什么珍贵的,这就是他给的答案。
要说李芦原来也不笨,无奈他太崇拜王浩,将王浩的每句话都当作教条,南面钻起了牛角尖。
九片叶子和七片叶子那可是天壤之别,所以他依旧是不敢决断,而且再次提醒王浩,那是有九片叶子的贝叶草。
“植物存在变异的现象,比如说与别不同的颜色,多出一两片叶子,和基因有关,属性上没有不同。”小医仙不愧为博闻天下第一,解释充满了科学的味道,可惜并不是那么容易理解,李芦听的云里雾里,反而更加迷糊了。
最后还是王浩来的直接:“不管它有几片叶子,贝叶草就是贝叶草,没什么稀罕的,人也有长出六个指头的,那就不是人了?”
胖子的目光早就停留在一支独角上,那是一条类似犀牛的角,弯弯的,就像一柄锋利的镰刀,血红的颜色像是要滴落下来,给人一种能量涌动的感觉,那是悍牛的独角,万中无一的宝贝。
可是王浩看中的却不是角,悍牛是一种珍贵的异兽,外形酷似犀牛,它的角虽然珍贵,但是更适合于炼器,而不是炼丹,悍牛最珍贵的部分是血,依古法的记载,不少顶级丹都需要悍牛的血,其中包括直接提升境界的丹。
分身被问剑瞬间洞穿的刹那,王浩领会到很多东西,修为是永远不能忽视的,一味追求技巧和法宝,最终只会沦为旁门左道,在真正的高手面前,是那么的不堪一击。
“这角哪来的?”胖子沉不住气了,假如能换到悍牛血,付出一百颗归元丹也是值得的。
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那支角上,仁兄紧张的说道:“这块断角是师傅交给我的,怎么了?”
断角?的确,切割的不是如何漂亮,悍牛角坚硬无比,假如没有顶级的法宝,别想整齐的切割下来,瞧断口的粗糙,说不定是硬生生掰断的。
天啊!如此天赐的灵物居然遇到外行,被活生生的糟蹋了,瞧仁兄的智商,他的师傅也好不到哪去,说不定那个白痴压根就没有取血,见到这支牛角比较特别才取来的。
王浩心中一痛,仍然锲而不舍的追问道:“你师傅把角给你的时候,还有没有一起给别的东西,例如说瓶瓶罐罐什么的?或者有没有特别的交代?”
实际上胖子早就扫视过了,没有任何容器类的法宝。
果然,仁兄摇了摇头。
悍牛血对王浩实在太珍贵了,虽然希望微乎其微,胖子仍然抱着最后一丝侥幸。“你知不知道,这牛角是你师傅猎杀怪物得来的,还是和别人换回来的?”
“当然是师傅猎杀的,当时我还帮了忙的,那头怪物猛着呢,长的像犀牛,浑身长满了灰颜色的鳞片,坚硬着呢,法宝都伤不了它,师傅说那是犀牛成精了。师傅跟他斗了七天七夜,那血流的,把山坡都给染红了。”把山都给染红了,那得多少血啊,就算这师徒俩后来采集了血液,还能剩几滴?
胖子宁可那漫山遍野的血都是他们师徒的,当然,那不可能,就算把他们两个都榨成汁,绞成馅,也不够洒满半座山头的。
“怎么,你还不相信。”仁兄提起以前的光辉战绩不由脸放红光,貌似那次击杀悍牛,他也立了不小的功劳,而且还是四川猎杀到的,蜀山的眼皮底下,这还不值得他吹嘘的。
白痴,四川境内哪来的犀牛,还是成了精的!哎,四川,说不定就在龙门山脉里呀,要是这师徒两个没遇见,或者胖子早出师几年,这悍牛也许就到了胖子手里。
这就叫人的命,天注定,王浩脸色发青的问道:“你们猎杀了悍牛以后,除了取走了这支独角,还有没有采集别的东西?比如说血液什么的。”
基本上,胖子已经没抱什么指望了。
“有啊!师傅说犀牛精浑身都是宝贝,皮,眼睛,牙齿,能带走的我们全带走了,光是摘掉这牛角,我们就花了半个月功夫。血液,我不记得了,当时我主要是负责锯角和剥皮。”仁兄得意洋洋的卖弄。
这家伙居然还是一不怕脏,二不怕累呀,不出所料,悍牛难逃剥皮拆骨的厄运。他不知道,他的师傅就一定知道,为了悍牛的血液,哪怕有一丝希望,也值得跑上一趟,另外,他向仁兄询问击杀悍牛的确切地点。
“你问这个干什么?”仁兄终于察觉到不妥,以一个普通人来说,胖子知道的未免太多了,问的也太多了。
“呵呵,我就是好奇。”王浩向李芦使了个眼色,我问你不说,李先生问起,你总该说了吧。
仁兄也就是觉得奇怪,随便问问,他还欠胖子一个人情,何况说出击杀悍牛的地点也没什么损失,当下大咧咧的说了出来,地点果然是在龙门山脉,一个叫血旗镇的地方,时间是在八十多年以前~胖子就是在努力也赶不上。
第三百零一章 战利品
也许是胖子的眼界太高,太挑剔了,除了悍牛角,再也没有他瞧得上眼的货色,悄悄给李芦比了个手势,悍牛角收下了,代价是五枚归元丹。
李芦的眼珠子差点滚落下来,这么条牛角便能换到五颗丹!貌似昨天晚上胖子还教训他,教他要学会奇货可居,如今一出手就是五枚丹,好大的手笔呀!不过胖子都决定了,他还有什么好说的,随便胡诌了两句,痛快的拿出了五颗归元丹交给仁兄。
胖子既然决定了,他什么都不用说。
小医仙也没瞧出悍牛角的来历,当然也无法理解,这仁兄什么也不知道,即使给他一颗丹,也能叫他欢天喜地,说不定还有白送的可能,胖子这五颗丹是平白扔出去的,这不符合胖子一贯的风格。基于对胖子的基本了解,如果一定要给出合理的解释,勉强有两个,第一是胖子看他顺眼,第二就是物有所值,给少了胖子于心不安,也许两者兼而有之。
作为受益者,仁兄有些不知所措,强牛的皮早就炼成了护甲,牙齿也炼成了法宝,连肉都被这师徒俩给炖了,味道实在不怎么样,唯独剩下悍牛的角,到现在也派不上用场,本来悍牛的角可以炼成攻击性的法宝,不过除非有云逸的水准,他们的手段当然不行,只能眼睁睁的看着。
本来以为是一件废物,居然一下子换到了五颗丹,还不叫他喜出望外,这家伙是捂住嘴走出医馆的。
“恩公,你一次就给出五颗丹,这角到底是什么宝贝?”不单是李芦好奇,还有卓月,当初她找上门来就是因为胖子对异草异兽的见识,并且还为此约法三章,规定两人必须要互通有无,有了新发现不准私自隐藏,貌似胖子从来就没有遵守过。
王浩想了想说道:“这是悍牛的角,悍牛是种异兽,古书没有记载,但是我的小册子上提到过,假如你用心看过,就应该有印象。”
李芦早就将小册子倒背如流,里面关于悍牛的描述,也不过是寥寥几句,凭一支独角如何能认的出来?
“这悍牛的角真能值五枚归元丹吗?”李芦虚心的求教,貌似悍牛的食用价值不高,小册子上又没记载炼丹方面的用途,因此他很难理解悍牛的价值。
“五颗很多吗,我比的可是十颗,是你会错了意。没什么值不值的,我说值它就值。别说是换到悍牛的角,就是买这条消息,付出十颗,百颗归元丹都值得。”王浩可不止是换到了悍牛角,还问出了击杀悍牛的准确地点,还问出了仁兄的门派,也许他们采集了悍牛血,就在他师傅的手里,等卓月的伤势好转,可以前去问问。而悍牛的角也是能用来炼丹的,那流动的红晕就是悍牛的血,只不过少的可怜,胖子有办法将血液提炼出来。
“你们在里面等吧,我安排下个人去。”王浩将卓月也留在了医馆里。
既然决定大捞一票,他当然要甩掉卓月,男人吗,都希望心仪的女人看到自己光辉的一面,奸商的嘴脸还是隐藏起来好。
卓月本来是不愿意的,但是想到交换的人始终都要进来,左右都是能见识到宝贝,也就不坚持了。
仁兄是个厚道的人,守在外面并未离去,等王浩出来了,他立即迎上来,将好处双手奉上,那是株不足千年的黄精,这种东西换不到丹,对修真者也没多大帮助。
王浩不仅帮他第一个交换,而且还让他用一截垃圾牛角多换了五颗丹,本来,这种货色是拿不出手的,可是好东西都换了丹,百宝袋里实在没有像样的货色了。
“兄弟,你别嫌弃。”仁兄面露愧色,信誓旦旦的说道,不愧是个厚道人。
“我哪会嫌弃,这东西给我老婆补身体正好。”王浩不客气的收下了,又是让仁兄一阵惭愧。
仁兄或者单纯点,但也不傻,或许起初胖子骗过了他,现在也回过味了,胖子一点都不傻,这叫做扮猪吃老虎。
“等你老婆的病治好了,你就来幻真派找我罢,到时候我一定重谢你。”一个修真者能对平常人说出这样的话来,应该说是非常高的礼遇了,仁兄充满了真诚,换到这些丹,他就要回门派交差去了,临别在即,居然有些不舍。
“重谢就免了,有杯酒喝就行,我一定去。”王浩狡黠的一笑,本来他也准备拜访幻真派,试试能不能找到悍牛血,如今受到邀请正是求之不得,比不请自去要强多了。
仁兄终究是走了,临走前,他最后帮了胖子一个小忙,他用行动为向等待换丹的人透露了一个及具价值的信息,原来胖子是可以贿赂的,而且胖子并不贪,譬如黄精那种东西在南方到处都是,除非是千年的精灵,不然没什么珍贵的。
“下一个轮到谁进去呀?”外面的人早就等的不耐烦了。
王浩不急不忙的说道:“我有个主意,不知道你们想不想听?”
“你就快说吧?”等待的人也明白,消息一旦流出去,会有更多人赶来,他们的希望更加渺茫。
“无论让你们谁先交换,剩下的人都是不服的,李先生的丹又不多,让刚才那个人一次就换走七颗,我倒是有个办法,不如你们先竞价,谁有好东西就让谁先进去换,你们说呢?”王浩故意不说出李芦有上百颗丹,却只说一次就被换走了七颗,目的是要制造危机感。这招毒啊,就算有人反对也没有用,不参加就等于是弃权,反正有的是人愿意,他们巴不得有人自动放弃。
以前不是只能一次交换两颗吗?那个杀千刀的一次就换了七颗。人群再次爆出了粗口,不过不是针对胖子的。
很快,王浩的面前就摆满了各式各样的材料,内容之丰富超乎想象。医馆的门口俨然成了一座集市,亏得王浩本领了得,才能不动声色,而且快速的找到有价值的异草。
好的货色不多,王浩基本上都是一扫而过。
一枚光滑圆润的兽卵,在众多花花草草中格外扎眼。王浩停下脚步,突然笑了,正在琢磨如何开口,对方已经主动搭话。
“这玩意是我从山里捡来的,也不知道是什么来历,你要是喜欢就拿去。”兽卵的主人是个大胡子,一看就知道是个外行,刚捡到这枚卵的时候也开心过一阵子,还以为能孵出个异兽来呢,扑腾了一阵子兴趣也就淡了,最终扔进了储物手镯里。
不用他说,王浩也能猜到他那时是怎么扑腾的,心中不由暗笑,这的确是异兽的卵,是化蛇的卵。
水兽,人面豺身,有翼,蛇行,声音如叱呼,招大水。这就是山海经对化蛇的记载。
这是个声名狼藉的家伙,说它招灾未免冤枉了它,化蛇是水属性的异兽,喜欢有大水的地方,每每发生洪水的时候,他们就跑去凑热闹,被人误解也不奇怪。不过,他们也不是什么好鸟,有它们捣乱洪水就难治了,据说大禹治水的时候,斩的最多的就是化蛇。
王浩瞧了瞧他的存货,除了这枚卵,再没有特别的东西,当然,千年人参还是有的,两株,不是巧合,这是李芦立下的规矩,交换限量。
每人每次不超过两颗丹,要知道,玄门的人又不缺少材料,少了这条规矩,李芦的丹怕是被一个大门派就全包下了。说穿了,还是丹的价值被订低了,不走市场路线是行不通的,订下再多规矩也行不通,只能被人钻空子。
王浩不动声色的将化蛇卵收入囊中,大手一挥,将大胡子放了进去。
这可是明目张胆的受贿,腐败呀,然而群众敢怒不敢言,他们能做的只有行贿,不大的功夫,机灵点的开始主动找胖子勾兑了。
云南的天气热的让人流油,王浩索性找个树荫乘凉,等他们自己拿过来瞧。
还没等他把屁股坐热,一杯凉茶已经递到手上。
有前途啊!王浩眼前一亮,年轻人眼里就是要有活,这小子比自己强。
“把你的东西先拿出来看看。”在众人怨毒而又无奈的目光下,王浩的腐败行径越来越明目张胆,肆无忌惮了。
对方是个细皮嫩肉的小白脸,手上的货色一点不含糊,把胖子都吓了一跳。
“喜欢什么尽管挑,就当是交个朋友。”还挺懂事,不过能用来换丹的材料都收起来了。
王浩也不客气,一双鹰眼扫视过后,随便捡出了一样,放行。
血藤,同样是炼制高级丹的材料,不过不是用来增长修为,而是疗伤的圣品,放在平时胖子连看都懒得看一眼,可是卓月如今伤了真元,胖子正苦于找不到材料炼丹,就是它了。
不大的功夫,王浩就甄选出二十个人来,考虑到时间有限,腐败暂时告一段落,明日请早。
入夜,四人都是无法入睡,就连忙碌了一整天,疲惫不堪的李芦也无心睡眠,换来的东西统统被放在花园的石桌上,等待包装。基本上都是千年人参了,从远处看就像一堆萝卜,胖子当场就乐了,送进去的人都让他事先过了一道,好东西全被捡走了,李芦换来的东西基本上没有悬念。
借助明朗的月光,能看见李芦沮丧的神情,还有卓月思索的美态,二十一个交换的人,没有任何的收获,显然,她意识到了什么。
王浩有些后悔,是不是该留下一两件,至少让他们有些惊喜,没有悬念的工作是很无聊的。
李芦实在搞不明白,为什么胖子就总能在漫不经心中找到异草,异兽,而他倾尽了全力,却连异草的影子都看不到,除了有些丧气,他感觉辜负了胖子的信任。
“别灰心,明天会好起来的。”王浩拍拍他表示信任,除了第一位仁兄换到七枚丹,余下的都是两枚,李芦手上的丹才用了不到一半,外面还有大票的人等着,机会有的是。
“继续让你待在外面,恐怕很难好起来吧?”卓月可不是好骗的,那么多人放进来,手上一件像样的异草都没有,未免太巧合了点。
见胖子那副德行,卓月就知道自己猜中了,失望道:“你后来没有进来,我就觉得有问题,你一定是先换走了他们的东西,然后才放他们进来的,对不对?”
“当然不是!是他们主动向我行贿,我可没和他们交换。”王浩的回答铿锵有力。
“还不是都一样,快拿出来罢。”卓月才懒得和他咬文嚼字。
李芦起初还有些闷闷不乐,但是当他看到那些战利品,所有不悦的情绪都一扫而空,同样的是满满一桌子,有半数都是他不认识的。
说到鉴赏异草,假如没有人从旁讲解,那也就没什么乐趣了,要是不知道来历和神奇之处,异草和平常的植物原本也没什么差别。
出于训练的考虑,也为了让鉴赏更有趣味性,王浩先让李芦辨认一遍,然后才一件一件的介绍,由他娓娓道来,远比山海经的记载有趣的多,不光是对外观的描述,连用途和珍惜程度都有提及,当然还少不了烹饪的方法。
卓月能认出来的比李芦又多出一些,但是绝对不会比胖子知道的更多,所以他只是静静的倾听,偶尔问出一些颇有见地的问题,对天材地宝,她更多的时候是以没有欲求的目光欣赏。
不过当他听到化蛇两个字的时候,神情明显有了变化,冰岚水阁修炼水系法门,远比别派的修炼法门要优秀,可是修炼的环境却不尽人意,眼中阻碍阻弟子们的修炼进度,卓月虽然也布设了幻水大阵,将玄冰三彩石的灵力注入水中,可惜效果并不理想。
山不在高,有仙则名,水不再深,有龙则灵。其实并不一定要龙,到了近代,龙族本来就十分稀少,求之不易。可是水里少了一头水系的灵兽,那就是一潭死水,没有生命的水,假如能在冰岚水阁养上一头活水的灵兽,相信水阁的修炼环境立即就能产生质的飞跃。
“白天骗你喝药,这个就给你当是补偿。”王浩搞来化蛇本来就是送她的。
“还是算了,化蛇对冰岚水阁的帮助确实很大,但是这仅仅是一枚卵。”卓月的目光又黯淡下来,她还不至于幼稚到像大胡子那样自己孵化,人类对异兽的认识本来就少的可怜,更别说搞什么人工孵化了。
“卵也可以变成化蛇,只要有合适的环境。”王浩适时的引诱,果然提起她的兴趣,连李芦也好奇的探过头来。
在他们期盼的目光下,王浩谦虚的说道:“我也是猜的,化蛇虽然低级了一点,但也属于本源异兽,大凡本源异兽都是灵气所化,灵气所养,所以孵化它离不开谁,而且一定要灵气充沛,具体到你们冰岚水阁,直接扔到水池里就行了。”
“就这么简单!”卓月都不敢相信。
“你试试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一般情况下我的猜测都不会出错。”王浩将化蛇卵塞进卓月的手里。
“至少也要设个阵法困住才行,要是化蛇跑掉了怎么办?”也许是太开心了,卓月一时间泛起了糊涂。
“不用!如今的环境越来越差,尤其对水生物影响最大,这家伙窝在卵里那么长时间都孵化不出来,好不容易碰到令其充沛的水域,还有漂亮的仙子陪着,他还能舍得走?你赶它都赶不走。喂,别拿那种眼神看我,我就事论事而已。”唉,言多必失呀。
李芦毕竟是普通人,到了凌晨再也支持不住,已经是哈欠连连。
卓月推说不想休息,要留在花园修炼,实际上是成全他们夫妻相聚,李芦和妻子爱的至深,丈夫在妻子去世后矢志不渝,妻子为了丈夫不人不鬼的留在人间,人的生命何求短暂短暂,有谁肯耽搁他们来之不易的相聚时光。
“李芦是个好人,你有没有想过帮他一把?”卓月显得有些疲惫。
“帮他一把?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我为他做的不少了。”王浩一件一件的将战利品收进星蓝指环。
卓月直言不讳的说道:“别装糊涂了,你给李芦的妻子星辰沙,就等于是给了她无尽的生命,她的资质本来就不俗,假如有一部好的法门,说不定能修炼成散仙。可是李芦再过几十年阳寿也就尽了,他们伉俪又要面临分离,你就忍心?李芦的天分虽然不高,也比苏雪的爷爷要强,而且今年刚五十出头,你既然有信心帮助苏羁河,为什么不考虑帮他入道?你一定考虑过这个问题吧?”
王浩叹气道:“这哪一样啊,苏老头是一心求道,心如磐石,李芦又没有入道的想法,何苦让他涉险?每个人都要经历轮回,与其勉强入道,不如等待合适的机会。你也知道,修炼这种事强求不来,开始的时候简单,越到后面受天赋的制约越大。天赋好多的一帆风顺,天赋差劲的,不到元婴期就止步不前了,更别说还要面临渡劫呢,随便帮别人入道等于是害了人家。”
卓月澜心惠质,自然能听出一些名堂,直截了当的问道:“你这是有感而发,苏雪的爷爷最近修炼不顺利吗?”
“起初还行,到气动后期就卡住了,基本上没什么进展。”王浩有些沮丧,天赋所限,老杂毛到出窍期卡住了,几百年都没有进展,本来胖子打算用丹顶住,加上阵法的帮助,勉强帮苏老头冲过元婴期,也算成全了他的心愿,谁知才到气动后期就卡住了,到现在他也只能听天由命,阵法,丹药,都不过是尽人事罢了。
“那你是要放弃了。”不知道为什么,卓月居然有些失望。
“当然不能放弃,既然是我带他入道,就不能撇下他不管,实在不行就给他用碧青丹,先延寿三百年再说,然后我再慢慢想办法。”一旦用了碧青丹,无论有没有修炼到元婴期,都要面临渡劫,面临魂飞魄散的风险,所以非到万不得已。还是不吃的好。
玄门里有许多常识,规矩,都是前人总结出来的经验教训,当你遵守的时候感觉不到什么,但是当你试图摆脱它们,就会发现那是多么的难,就像是无法逾越的鸿沟,胆敢尝试的人必然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过去,王浩始终认为经验没有任何意义,只不过是一群无能的人碰壁以后危言耸听,但是现在,他有一种强烈的无力感。
卓月思考了片刻说道:“当时知道你帮苏老头入道,我竭力表示不妥。其实,我很欣赏你的勇气,而且希望你能成功。你不能否认,当初你帮他入道,不全是因为苏雪的缘故,也是被他的执着打动了。遵循前人的经验不是不好,但是注定会损失许多乐趣,假如你找来最好的材料,找来最好的丹炉,用最好的丹火,具备了所有最好的条件,炼出最好的丹还有什么值得炫耀?还记得你怎么赢丹痴吗?那才是真正的你,那才是你的风格。”
如果拥有一颗平常心,就能看见许多东西。
有谁喜欢为别人做贡献的?哪个高手不是斤斤计较,为自己的门派争取利益。无论王浩如何去捞油水,如何的逃避责任,事实上他比谁做的都多。
短短的几个月时间里就放出了数百颗丹,不用怀疑,玄门会将这些丹都用给值得的人,这些丹至少能让三十名以上的人冲过渡劫,成为元婴期的高手。
假如胖子不是如此的才华横溢,假如他是仅仅是平庸的炼丹师,用十年的时光也不大可能炼出这么多丹,因为首先要解决材料的问题。
至于被胖子贪污的材料可以这样理解,这些材料最终的流向是炼丹,而胖子需要的丹非常少,除了极小的一部分自用外,大部分仍然流回了玄门。胖子显然也意识到这一点,当然会觉得不平衡,他是不想炼制归元丹,才对千年人参不屑一顾,反而到外面贪污异草。
恰恰卓月就是一个有平常心的人,作为知己,她不仅是站在胖子的身边,也能站在胖子的角度看待问题,因此他能理解胖子的自私,也能欣赏到胖子的才华横溢。
唯一让他无法接受的,就是胖子的大男子主义。
尽管信誓旦旦的保证,第二天,胖子仍然悄悄的溜出去,到了晚上,才向她和李芦炫耀战利品。
第三百零二章 血旗镇
即便胖子竭力的控制,李芦的归元丹仍然在第二天被争抢一空。
玄门如同经历了漫长旱季的沙漠,区区几滴雨珠根本无法满足需要,因此,就算王浩夜以继日的炼丹,仍旧无法满足玄门对丹的渴求,当然也不能降低归元丹的价值,宏观来看,归元丹的等级虽然不高,却是对玄门最具价值的丹。
当王浩意识到这一点的时候,对丹的释放就不再吝啬了,但是,他也不会让丹泛滥成灾,当他在等待的人群里再也找不到想到的东西时,就限令李芦,每周放出的丹不能超过一枚,当然,换到什么已经不再重要了,通常情况下是萝卜,不对,应该是千年人参。
这种做法除了控制丹的泛滥,还有个好处,李芦会更加关注别人的材料是不是值得交换,而不是死死盯住自己的丹。
绕是如此,在玄门众的口碑里,李芦成为了神一样的存在,而地处云南西南的古镇,俨然成了圣地。
黑色的火焰跳动不止,发出悦耳的噼啪声,宛如天籁一般悦耳,血藤彻底炼化以后变成一滴鲜艳的血珠。
王浩不慌不忙的加入了两小蛋壳状的碎片,然后是如何的果实,蛇衔草,以上都是他在几天内腐败的成果,另外还有不少草药,是从李芦的药房里搜出来的,提升修为的丹一般仅仅需要三五种材料,甚至更少,但是每一件都非常珍贵,稀少。而疗伤的丹动则就要数十种材料,尽管不那么抢手,寻找起来也是费时费力,炼丹师一般不愿意干那种低效率的事,除非是有人找好材料上门求丹,那就另当别论了。
要不是有大票的行贿者,加上李芦的药房,没个两三月的时间,还真别想找齐材料,一枚是炼,两枚也是炼,王浩当然不会浪费时间。
效率,效率啊,黄昏时分,两枚红彤彤的凝血丹呈现在众人面前,血一样的颜色仿佛要滴落下来,仔细观察,就能发现红晕像流云般浮动,味道就有些怪怪的,良药苦口吗。
以炼丹术来说,凝血丹并不是顶级的丹,即使用作疗伤,也有比他效果更好的,可惜收集材料就让人头痛了,王浩是在得道血藤后在决定就地取材。
“这枚丹能治好卓仙子的伤吗?”李芦本来就进行过无数的尝试,目睹了炼丹的全过程也是受益良多,不过对于丹的功效还是过于迷信了。修真者伤及真元,唯一的治疗方法就是调养,时间到了,就是不治疗也能痊愈。再好的丹也就是能加快恢复的速度,没有药到病除的说法,不过有了这两枚凝血丹,卓月提前半年时间痊愈,应该是没问题的,至少能让她现在不至于太虚弱,王浩还是个迷信的人,将两枚凝血丹全部交给了卓月,凝血丹是药,这种玩意放在身上不吉利。
卓月当场吃用掉一枚,神气果然比先前好的许多,可谓是立竿见影,李芦不免有唏嘘了一番。
前前后后派出了不少的丹,求丹的人不但没减少,反而越聚越多,然而胖子的兴致却淡了,如今卓月的伤势稍微好转,他有些待不住了。
“恩公,还有个求丹的人,你没有见呢。”李芦不得不做出提醒,这可是胖子亲口许下的。
“哦,求丹的人是一定要见的,这两天太忙,差点给忘了。”王浩拍了拍头,凡是知道带上材料来求丹的,多半是以前求过丹,炼丹师告诉他的。不外乎有两种可能,第一种是还有另外一个炼丹师,第二种是碰到了以前的熟人。无论是那种可能,胖子都是见见,何况还有油水可捞。比起拉丹那种近乎抢劫的敛财速度,腐败简直是不值一提。
谁都知道胖子这两天在忙什么,懒得损他而已,李芦一路小跑出去,片刻后又折返回来,手里面还捧了一大堆材料。
“那个人说先不见你了,炼什么丹也没有说,光留下了材料,说是三个月以后来取丹。”李芦气喘吁吁的说道,同时将材料递给胖子。
“看看材料就知道他要炼什么丹了。”王浩笑道,对方可能是个有趣的家伙,他感觉到了材料释放的寒气。
材料用一个不起眼的黄纸包住,打开之后,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枚碧蓝色的珠子,光可鉴人,释放出摄人的寒气。
龙丹!王浩心中一惊。
千年以上的龙才能生丹,而龙丹真正成形,至少要三千年以上,看这枚珠子的色泽,还有逼人的寒气,那条龙至少修炼了三千年以上。接下来的几件材料更是叫他瞠目结舌,一块水晶,深紫色,深邃的叫人无法自拔,冰冷的气息距离老远也能感觉的到,就在李芦将他捧进医馆的同时,四壁上已经接起了一层薄冰,那不是水晶,而是冰晶,和冰魄一样,都是凝结寒气而生,不同的是冰魂除了极寒,要求空气要干燥,但是冰晶非要生长在水里。另外还有万年冰川才能孕育出来的寒玉,一大堆大小不同,颜色各异的珍珠,同样都是寒气逼人。
除了珍珠,王浩一件都没有见识过,基本上是用猜出来的,能认出它们,是因为听师徒提起过,将它们合在一起,刚好是炼一种丹的原料,而那种丹,王浩以前从未炼过,即使现在也没把握炼成。
以炼丹师来说,最难炼的莫过于属性向背的寒性材料,因为属性和火相克,假如没有寒性的火,基本上就不用考虑了,当然,混沌之火是没问题的,而且炼制的过程也极难把握,寒属性的材料都不耐久炼,炼制的过程一定要快,非要一气呵成不可。
这些材料没一件都是珍贵无比,天下再也找不出第二份来,对方连照面都不打,炼什么丹也不说,扔下材料就走,未免太狂了,而且也太不谦虚了,毕竟求丹也是求人。
“这些草料是炼什么丹的?”李芦打着哆嗦问道。
“龙珠。”王浩的语气比龙丹更冷。
师傅不大可能应承过这个人,也不可能帮人家炼龙珠,这个人是从什么地方得知炼制龙珠的材料?即便师傅答应过,此人也未免太狂了,到现在为止,胖子还搞不清楚对方的身份,但是有一点可以确定,他不喜欢那个家伙。
“那,恩公什么时候帮他炼丹?”李芦生性老实,一旦答应了人家,就要尽快把事情办好。
“着急什么,等我心情好了再说。”胖子像是吞了头死苍蝇,心中有些烦躁。
以求丹的立场来说,那人的确太猖狂了,李芦也气愤道:“恩公是不是不想帮他?要是恩公不想炼,我可以去回掉他。”
王浩突然笑道:“我还不至于那么小气,你还是太老实了,我为什么不炼呢?反正材料是他的,成与不成都没关系,我要等等是因为材料不足,卓月,你们冰岚水阁是修炼水系法门的,几块冰晶还拿的出来罢?”
“像那种品质的冰晶可没有。”卓月指了指那块深紫色的冰晶,冰晶本来就异常稀少,那种成色的更是万中无一。
“一般的冰晶就行。”王浩得意洋洋的说道。
卓月突然想起胖子提纯的手段,恍然大悟道:“如果是普通的冰晶就没问题,你要多少都行。”
这倒不是夸口,有一件事是胖子不知道的,冰岚水阁原本就出产冰晶,而且产量还不低。
“寒玉我有办法,现在就差珍珠了。”王浩呼了口气,说不定对方是个行家,每一件材料都给的不多,刚好够炼一颗龙珠。
要是换成别的丹,胖子也许放弃了,找齐全部的材料再炼一枚丹,基本上没什么意义。可是眼下不同,首先是因为龙珠的珍贵,这种丹要是炼成了,不给自己留点纪念未免说不过去。
而且三件材料中以龙丹最为珍贵,那是没办法掺假的,剩下的冰晶,寒玉,都可以找来次品提纯,而冰寒属性的珍珠,胖子已经想好去哪里找了。
“什么,他给的材料居然不够?太过分了,那恩公还要帮他炼丹,我这就找人回了他。”李芦火冒三丈。
求丹哪能不带够材料,是炼两颗的材料不够,这种事情见不得光,卓月只是笑而不语。
服下凝血丹以后,卓月的状态好了许多,上路已经不成问题,看着胖子坐立不安的德行,笑问道:“要连夜上路吗?”
王浩故作深沉道:“我们不是来疗伤吗?干吗去?”
“别和我装了,你来找李芦,无非是搞些材料炼丹帮我疗伤,现在丹也炼了,油水也捞足了,还等待的住?”卓月毫不留情的揭了他老底。
“那你说我们要去哪儿?”胖子故意卖了个关子。
卓月笑道:“如果是两天前,你一定是先去龙门山脉,找到击杀悍牛的地方,你打听的那么仔细,说明那儿有你要的东西,然后是拜访幻真派,悍牛血对你太重要,你没那么容易死心。不过换到今天,你应该是赶去南海派,冰寒属性的珍珠难找,但是南海派一定有很多。”
王浩不由气馁。“什么都瞒不过你呀!但是你说错顺序了,我还是先到龙门山脉。冰魄珍珠保存在南海派手里,什么时候去讨都可以。悍牛血可是洒在荒郊野外,谁都有可能捷足先登,再说风吹日晒的,晚到一天都是损失,还有幻真派,他们就算采集了悍牛血也不懂保存,去晚了难保有失。”
卓月见他说的头头是道,止不住问道:“就算他们真的采集的悍牛的血,你如何知道人家保存的方法不对?”
王浩掏出悍牛角摇了摇,说道:“这个吗,悍牛虽然凶悍无匹,血液却是娇气的很,无论放到什么地方都难以久存,使用玄门手段顶多存个百年,正确方法是存在它的角里,那就存放多久都没事了,现在悍牛角在我的手里,你说他们存放方法能对吗?”
“你可别耽搁了三月之期,小心竹篮子打水一场空。”卓月见他自信的过了头,不得不提醒两句。
“空就空,没时间炼就把材料还给他,没什么大不了的。”此一时,彼一时,王浩当前心急的是提升修为,而不是敛财,相比之下,龙珠当然不如悍牛血来的珍贵。
王浩的确是要到南海派讨珠,不过那只是目的之一,这么多的冰寒属性珍珠,求丹的人也难找,说不定就是从南海派搞出来的?此去也许能查到那人的身份。以王浩的性格就是不占便宜,也不会委曲自己给人炼丹,让他动心的是对方的身份。
两人连招呼也不打就连夜上路,虽然仍是携美同行,可是卓月再也不肯让胖子占到便宜。
王浩不由追悔万分,暗骂自己是不是太规矩了,有便宜不占王八蛋,可惜现在后悔太迟了。夜色还未退尽,两人已经风风火火的赶到蜀山,血旗镇。
当初两人和召唤师路过这里,还在遗憾缺少个动人的故事,如今故地重游,胖子不失时机的补上了。
在很久很久以前,血旗镇,曾经是繁华的小镇,在镇子里有个叫阿瓦的青年,他年轻,英俊,勇敢,是村子里最出色的猎手,阿瓦爱上了村子里最美的女孩阿铃,而阿铃也深爱着阿瓦,本来他们应该是镇子里最幸福,最美满的一对。可是阿铃的父母嫌贫爱富,非要把阿铃嫁给镇上的财主,阿铃不肯,他们就百般刁难阿瓦,说是除非阿瓦能猎到一头巨熊,并且用巨熊的皮做为聘礼,他们才肯将女儿嫁给阿瓦。
卓月审视周边的环境,血旗镇是个闭塞的小镇,交通非常的不发达,经济支柱应该是农业,何况故事的背景还是在很久很久以前,作为村里最出色的猎手,阿瓦貌似穷不到哪儿去,不过,难得胖子有这份心编故事,还是忍了。
巨熊拥有恐怖的力量顽强的生命力,爪子比镰刀还要锋利,是最难捕杀的动物,也是最凶猛的动物,阿铃的父母是要让阿瓦死在山上。
可是为了阿铃,阿瓦第二天还是带上心爱的猎犬上路了,为了寻找巨熊在山里一待就是三年,终于有一天,让他找到了巨熊,不是一头,而是一群。凭借高超的技术,阿瓦终于猎杀到巨熊。
卓月狂汗,一个普通猎人就是在厉害,哪怕是使用全自动步枪,碰上成群的巨熊也只有等死。一般人都认为熊笨重,实际上,熊的最高速度能达到每小时六十公里,而且生活在西南的主要是黑熊,就是俗称的黑瞎子,这个品种的熊入水能游,爬树的速度比人快,属于全能选手,卓月想不出普通人遇到这种熊该如何逃生,而且还是一群巨熊。
貌似这是个爱情故事,巨熊毕竟是配角,卓月再次忍了。
这时天上下起了暴雨,而且一下就是几个月,村子发生了滑坡,阿瓦赶回去的时候,刚巧看见阿铃落水,阿瓦也奋不顾身的跳了下去,他们彼此呼唤对方的名字,可惜雨下的太大,掩盖了他们的声音。
故事接近了尾声,但是结局并不明朗,再差劲的故事也有让人期待的东西,卓月追问道:“然后呢?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了?”
“都淹死了。”王浩有些伤感,将故事的人往往是最容易投入的。
“王浩,拜托你一件事,今后别在给我讲故事。”卓月将目光放向湖面,无论胖子的故事有多拙劣,这清澈的湖水毕竟是真的,湖水下,那淹没的小镇也是真实的。
这一湖水不止淹没了小镇的同时,也埋葬了许多的故事,当然要比王浩的故事缠绵悱恻,至少不会那么拙劣。
胖子的搜索方式是沿着血旗镇向外辐射,在直径延伸到十多公里的时候,终于找到那漫山遍野都洒满鲜血的地方。至今,这里依然是满目的红色,不过那不是血,而是一种鲜红的小草。
凡是能御剑的修真者对距离的概念都比较模糊,站在飞剑上一分钟和两分钟原本没多少差别,但是也不至于离谱到这个地步。
“妈的,那个王八蛋居然说在血旗镇,这地方离王家坪都不远了,难怪我上次路过血旗镇没发现。”事不宜迟,王浩发脾气的同时开始采集血红色的小草。
这种小草叫做血盈,本身并不稀奇,连异草都算不上,凡是在洒满鲜血的地方,总能看见它们的踪迹。
血盈没有任何药用价值,但是有一个奇特的属性,他们能将吸收到的血液储存起来,直到枯萎,新生的血盈又会再次将血液吸收保存起来。
假如他们生长在过去的战场上,储存的就是阵亡将士的血,那就一钱不值。可是它们现在是生长在悍牛的血液上,那就是无价之宝。
胖子只要收集到足够多的血盈,提炼出几滴悍牛血就不成问题。
卓月在猜出了胖子的用意后,也帮忙开始采集。
两人一边采草一边聊天,不但没有枯燥的感觉,而且充满乐趣,偷窥身后的卓月,王浩浮想联翩,假如她不是冰岚水阁的长老,假如她不是玄门的小医仙,是不是能和自己隐居深山?
王浩的要求向来不高,即不想出人头地,也不想争权夺利,平平淡淡的生活就蛮好,找个心爱的女子作伴,要是能享尽齐人之福那就更爽了,这种事男人谁不想啊?
第三百零三章 血盈
黄昏下,卓月宛如仙子。
以至于血盈被采集的所剩无几,王浩还浑然不觉。
“差不多啦,你还真要寸草不留啊。”卓月停下手来,随着血盈的减少,采集也愈加困难,实际上剩下的血盈提炼半滴悍牛血都不够。
“那当然,就是要寸草不留,我还怕不够呢,哪怕只有一株血盈,都值得我跑来一趟,一滴悍牛血是什么概念,足够炼制一颗顶级丹的。”为了证明所言非虚,王浩继续埋头苦干,直到真个山坡变成光秃秃的,再也看不到一丝红色。可是很快,如血的残阳又将山谷染成了红色。
晚风拂过,带来一丝凉意,王浩舒服的躺在草地上,口中还叼了根焦黄的草棍,说不出的惬意。
“好了,我们现在赶去幻真派。”小医仙当然不能和她一样,仅仅在草地上小坐一会儿,就站起身来。
“不是吧?你要和我一起去?”胖子充满意外的问道,原来他迟迟不肯动身,也是担心卓月要走。
卓月倒是经常和他待在一起,到别人门派做客是另一回事,根据以往的经验,卓月应该不肯陪他拜访别的门派。
卓月随即明白胖子的心思,说不定他坚持最后到南海派也是这个缘故,随即笑问道:“为什么我不能去,难道幻真派是龙潭虎穴,还能吃掉我不成?”
王浩不理她的调侃,奇怪道:“你就不怕他们认出你来?”
卓月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当世能认出我的人有几个,再说,我为什么怕人家认出来?”
王浩眼中郁闷:“明明是你一直偷偷摸摸的,好像和我在一起很丢人似的。”
实际上,胖子知道她掩藏身份和自己无关,无非是为了形象考虑,毕竟她是冰岚水阁的活招牌,就算不和王浩待在一起,她还是要掩饰身份的,现在不过是故意刁难他。
卓月故意惊讶道:“我什么时候说过和你在一起丢人了?像你这样才华横溢的年轻人,今后就是玄门的中流砥柱,我哪敢瞧不起你?当初是你定下的规矩,不准用小医仙的身份找你,你个大男人不是要抵赖吧?”
“你~你~”王浩像是吞了半包耗子药,噎的半天说不出话来,当初的确是他定的规矩,不让卓月用小医仙的身份找他,原因非常简单,小医仙的名气太响,还有大票的仰慕者,连卓月自己出门都掩饰身份,胖子干吗要自找麻烦。
但是后来情况不是变化了吗?这时候旧事重提就是诡辩!胖子倒是不介意让她钻次空子,两个人吵吵绊绊也是乐趣无穷,别人想和她说话还没机会呢,但是胖子好奇她改变的原因,可惜卓月是一定不会说的。
卓月急于一睹悍牛血,催促道:“别你了,到底走不走呀?”
“说走就走呀!枉你被人追捧成小医仙,连起码的常识都没有,血盈一旦采集下来就要枯萎,里面储存的血液会很快散失,所以要及时把悍牛血提炼出来。”王浩终于扳回一局,心里面乐开了花。
“我那点本事糊弄别人还勉强,哪敢和才华横溢的炼丹师比?”卓月俏脸微红,比起对异草的见解,她始终比胖子弱了一筹。
“别狡辩了,你就是笨想也能知道,原地就能提炼,干吗背上那么多草赶路?”王浩得理不饶人,当真原地摆开了架势。
或许当初悍牛的血液的确撒的漫山遍野都是,可是在血盈生长以前就散失了十之七八,历经八十年的洗礼,如今所剩无几。
胖子连一片小草叶都没有放过,严谨的态度令人叹服,尤其是在他发现提炼出的血液不足两滴的时候,差一点重新将光秃秃的山谷搜刮一遍。
最终,胖子将两滴鲜艳的血滴提炼出来,小心奕奕的装进了悍牛角里,这才如释重负,两滴悍牛的血液足够炼出三枚丹,而且正是他迫切需要的丹,收获比他预期的要丰厚。
悍牛角在吸收了血液后恢复了生机,发出耀眼的红芒,仿佛也在为胖子庆祝成功。
小医仙几乎是闭住呼吸目睹了提炼的整个过程,惊人的两滴,凭她的造诣恐怕一滴都很难提炼出来。
不知不觉夜幕悄然而至,胖子猎来两条野兔,升起篝火烤的香脆可口,配上两壶烈酒庆祝了整晚。
幻真派位于云南,独据一方,尽管没出过几个风云人物,但是整体实力不俗,在玄门中属于一流门派。
有趣的是他们的总部设在一座道观里,而且道观对外开放,貌似香火还挺旺盛,也算是比较特殊了,难怪他们前后两次邀请王浩上门做客,应该是和门派的文化有关。
这也是玄门和修真家族的区别之一,修真家族大多没有洞天福地依据,选址方面也比较随意,方便就好。玄门的宗派大都历史悠久,文化必须传承下去,因此道场不能丢。
一路上没人理,也没有人问,两人混在人群四处闲逛。
“有意思。”胖子出道至今也到过几个门派,这种情形还是第一次遇到。
“道家讲求无为,这正是他们的风格,幻真派没有洞天福地,修炼法门也没有特别之处,却能跻身于一流门派的行列,自然是有他们的道理。”小医仙寥寥数语道出了天机,说来也怪,玄门的门派至少都是历经千年,但是兴衰起伏却不是很大,究其原因应该是和文化有关。
几千年下来,掌门变了,弟子变了,福地变了,唯一没变的就是门派的文化。以冰岚水阁为例,修炼法门不比别派差,由玄冰三彩石搭建的幻水大阵,足以抵得上一处灵脉,还出了小医仙这等人物,但是到头来也跳不出二流门派的圈子。
小医仙也分析过原因,说穿了还是文化,首先是冰岚水阁不收男弟子,天赋好的弟子原本就难寻,偏偏还要加上这重限制,让传承更加雪上加霜了。
此外,冰岚水阁很少接待外客,几乎处于与世隔绝的状态,闭塞最终导致的接过就是落后。
第三,冰岚水阁严禁弟子争斗,可是大家都知道,提升修为最快的方法就是争斗。
不合理的地方还有很多,数不胜数,然而玄门最不能改动的也是文化,玄门传来传去,传了几千年下来,传的不外乎两件东西,第一是修炼法门,第二就是门派文化,要是连这个都改了,还能剩下什么?
所以二流的门派仍然是二流,一流门派还是一流,能做的唯有叹息而已。
道观里最热闹的地方莫过于三清观。
“好歹你也是玄门的人,我问问你,这三清观供的是哪三位大神吗?”卓月向愣头愣脑的胖子发问。
胖子当初拜师的时候就是在道观,一住就是数月,天天对着三位大神,人家都认识他了,可是他却不认识人家。当然,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不能丢了面子。
“少来了。道教和修真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个你骗不到我,玄门里就有以武入道的,蜀山派以剑入道,还有以音律入道的,凭炼器入道的,修真者可能是道士,道士不一定都修真!”
小医仙莞尔一笑,调侃道:“哦,道家和玄门的确没有必然的联系,但是这三清祖师里面有一位却是和你有莫大的关系,可以说是你的祖师爷。”
出道至今王浩就是个稀有动物,想找个同行都难,闻言惊讶道:“三清里还有我的祖师爷,呵呵,我以为自己十三不靠呢。”
卓月不急于拆穿谜底,笑道:“不单是你的同行,还是来头最大的,你知道道家的创始人是谁吗?”
王浩严重郁闷:“你真拿我当菜鸟了,这个我还是知道地,是老子。道可道,非常道就是他说的,厉害呀,说了等于没说!”
“什么叫说了等于没说?世间找不到比这句更精妙的话了!别和我胡扯,这三清观的三清分别是原始天尊,灵宝天尊,还有道德天尊,而道德天尊就是老子。”
胖子总算听出了些名堂,问道:“那老子和我又有什么关系?”
“老子就是老君,难道你没听过?”卓月兜了个圈子,总算是把胖子套进去了。
“闻所未闻。”王浩连连摇头,尽管也想给自己脸上贴金,不过炼丹师足够风光了,不用追根溯源,借着谁的名头。
卓月的话很快得到了证实,一名老道从内室走出来,颇有仙风道骨的味道,不过,貌似还没有到元婴期。
料想幻真派也和星月宗一样,将道场作为门派的入口,派些无关紧要的弟子驻守。
记得遇到幻灵的时候,他好像没有穿道袍。
“看两位见识不俗,却不像来烧香的,需要贫道帮忙吗?”老道的修为虽然不高,但是阅人无数,眼光够毒,派这种人看门才是物尽其用。
终于有人出来招呼了,王浩连忙通报了名号,说是来拜访幻灵的。
幻灵的身份显然不低,老道不敢怠慢,连忙吩咐小童前去通报,不大的功夫,幻灵就风风火火的跑了出来。
“王兄,前两天还听说你的消息,以为你贵人事忙,忘了我们的约定,想不到你这么快就来了,哈哈。”幻灵热情如火,但是绝口不提九尾狐的事,秘密就是秘密。
要不是惦记着悍牛血,胖子还真想不起来拜访,貌似最近干的事都见不得光,先是默契的一笑,然后才试探道:“你不是在损我吧,听到什么消息了?”
“哈哈,王兄就别隐瞒我了,几个月前几在龙门山脉开辟了一处灵脉对不对,这件事在玄门都轰动了,我要是不知道,那不成了孤陋寡闻,走,我们进去慢慢聊!”幻灵一把拉住胖子的手,几乎是将他拖进了结界。
幻真派精通幻术,道场自然是设在结界里。玄门的道场大多隐秘,极少肯让外人进入,幻灵敢做主拉王浩进去,除了幻真派本身的文化,也是由于王浩的身份。
王浩是陈玄的兄弟,如果这个身份还叫单薄,他在龙门山脉开辟结界,足可证明实力,在玄门众的眼里,那就是开宗立派,人工制造灵脉更是空前绝后的壮举,开辟了玄门的先河。
这样的人物就是掌门亲自接待都不为过,只不过王浩毕竟不是一派之主,而且是以探访朋友的名义前来拜访,幻真派这才没有兴师动众。
胖子千方百计的掩藏炼丹师身份,无非是要过平淡的生活,谁知道为了给自己建个小窝居然就成了焦点,当下哭笑不得。而卓月以往到哪里都是焦点,如今还是第一次被人忽视,笑了笑,跟在两人的后面。
和万面气势恢宏的道观相比,结界内的环境叫人难以置信,宛如一片小小的村落,所有的建筑都是木质结构,没有一幢是超过两层的,倒是和王浩的村子十分相像,不难得知,幻真派的掌教和长老都和普通弟子住在一起。
规模大了让人有门槛高的感觉,这样刚刚好,感觉就像到乡下地方做客。王浩也不见外,一路上有说有笑,引来不少好奇的目光。
木屋的环境有够简陋,凳子就两个,大家干脆席地而坐,幻真找来了幻洁,一壶酒,几样小菜,三人对饮起来,从言谈来看,这两人不仅是同门师兄弟,而且私交甚好。
“手艺不错呀。”王浩放下筷子时由衷的赞叹,用异兽异草能烹制出美味,简简单单的一道番茄炒蛋也能做到有滋有味,说明厨师的手艺有足够的水准。
这哥俩神秘兮兮的一笑。“好吃你就多吃点。”
“有什么名堂吗?”王浩放下筷子追问。
幻灵闷了口酒,呵呵笑道:“这菜是我们小师妹做的,你拐弯抹角的夸菜好吃,是不是知道了什么,故意要讨好她呀?要不要把她叫来?你们好好的聊聊。”
幻真派的小师妹名叫幻贞,容貌俏丽而且天赋过人,加上一流门派的背景,本来也该被人追捧,可惜光芒被星语掩盖。其实玄门的女弟子里不乏容貌和资质优秀的,然而人们能看见的,能记住的往往就是那么两三人而已。不过,这并不妨碍同门师兄弟对幻贞的宠爱。
贪吃也能惹出祸来呀,王浩连忙解释道:“不要,不要,这个我不知道啊!,我就是说菜好吃,没别的意思!不对呀,我找你们喝酒又没告诉别人,你们师妹干吗要出手烧菜?有问题!你们是不是在阴我?”
“哈哈,王兄果然聪明啊,就知道瞒不住你,幻贞是听说星语仙子来了,就要结识一番,但是无缘无故的也不好过来,所以托我们给她介绍。”幻洁快人快语,三两句将事情解释清楚。
想见星语何用这么麻烦,王浩总算送了口气,可是星语也没有来啊,对了,他们一定是把卓月当成了星语。
王浩不能拆穿卓月的身份,那就等于默认了,不见说不过去,何况吃人家嘴软,好在卓月还算配合,抢先答应下来。
人如其名,幻贞不愧为年轻弟子中的佼佼者,年纪轻轻,修为就到了练神期,容貌方面自然不差,十足的小美人,不过冷了点,看起来比星语懂事多了。
胖子对星语的评价多数都是偏激的,从他的角度看到的注定和别人不同,在外人的眼里,星语仙子可是万中无一的人物,天赋出众,绝色倾城,几乎是无可挑剔的佳人,才会一出道就被追捧成仙子。
在外人眼里,星语虽然有火焰精灵的美丽,却是个不折不扣的冷美人,而且是真正的冷,心狠手辣,出手击杀两大修真世家就足以证明。她的温柔只会朝着胖子招呼,在胖子身边的时候像小猫一样撒娇,媚态十足,一旦离了胖子那就是个杀手啊。
才出道不久便单挑了火修,在比试中战胜了问剑的徒弟,星语被玄门众传的神乎其神,引起别人的好奇也不奇怪。
幻贞就是抱着这份好奇,才非要见星语一面不可,估计也有女人的天性作祟,想看看星语是不是真那么强。
单靠目测显然是看不出来的,沉静中的卓月就像一潭深不见底的池水。
“你就是星语?”
卓月浅笑着点点头,临时客串了一回。
“听说你战胜过火修散人,还有,在昆仑盛会上,你和问剑的徒弟比试,而且胜出了,是不是真的?”幻贞从记事的那天起就身在玄门,这些年日以继夜的修炼,自问成绩也不俗了,她无法相信有人能在短短的半年时间里,达到让她只能仰望的高度。
卓月再次点了点头,这是帮星语承认的。
幻真还想再问下去,却不知如何开口,玄门弟子一般都是五六岁的时候就开始修炼,天赋卓越的大概能在三十岁以前到达练神期,这些人都是玄门千挑万选出来的,像屈瑶二十出头就修炼到练神期,已经被称做奇才,而且也是自小就开始修炼。那么星语仙子又该被称作什么?
幻贞走了,眼神中带着一丝落寞,有的人注定像恒星般耀眼,有的人注定平淡,默默无闻,这就是她得出的宿命,也是她得出的结论。
“平凡不好吗?”卓月望着她的背影喃喃自语,声音小得只要她自己能听见。
王浩出了口气,正事要紧,询问道:“对了,我想和你们打听个事。前两天我在云南遇到你们幻真派的弟子,觉得投缘就交了朋友,也想顺便拜访他一下,你们能不能帮我找找看?”
幻洁豪爽的大笑:“王兄和我们幻真派还真是有缘,说罢,那个弟子叫什么名字,立马就能给你找来。”
胖子挠头道:“这个我还真不知道,不过他是幻真派留在云南求丹的,人挺厚道。”
提起求丹,幻洁又大笑起来,派去求丹的弟子身份低微,原本他是不认识的,偏偏那位仁兄走了狗屎运,一下子换回来七枚丹,立了大功,如今幻真派倒是没人不知道他了。
仁兄的名字叫做幻正。
仁兄在幻真派混的不行,应该说是惨了点,首先因为他不够机灵,这个王浩也清楚。天赋方面也属平常,不过入道的早,算起来和幻灵还是平辈。真正毁掉幻正的是他的师傅,那个老头不喜欢说话,脾气又怪,喜欢捣鼓些异兽什么的,门中的弟子都对他敬而远之,后来也就没什么人理他了。
师傅都混成这副田地了,徒弟还能有好日子过?后话幻洁没说出来,但是大家心中有数。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门派大了也分嫡系,这幻灵和幻洁亲的和兄弟似的,估计他们的师傅就是比较得势的,而幻正就惨了点。
事实证明王浩的判断是正确的,仁兄被他们两人叫来的时候,俨然是受宠若惊的神情,好半天才回过神来,看到胖子就更惊讶了。
“是你!你怎么来了?来了为什么不通知我?让我出去接你。不对,你是怎么进来的?”仁兄像是在自言自语,幻真派虽然开放,也不是什么人都有权利领朋友进道场的,以他的身份要带人进来那可难了,至少要请示两三个师兄,能不能通过还两说呢。
“不是你邀请我喝酒的吗?我就说是来找你的,他们就放我进来了。”见他憨态可掬,王浩忍不住有开起了玩笑。
“不对,不对,你又不是修真者,他们不会让你进来。”仁兄一连说出几个不对,却想不出不对在哪里。
幻灵不由摇头。“有什么不对的?谁告诉你,他不是修真者的,他是我们的朋友,快坐下喝酒吧。”
第三百零四章 过关
仁兄虽然愚钝了些,但是没什么心机,人也豁达,所以无论是幻灵还是幻洁都不反感他。但是他们很奇怪呆头呆脑的幻正为什么能结交到王浩?
要知道胖子如今也是名声在外,拥有一座灵脉,又是陈玄的兄弟,想结交的人不在少数。
而且传闻他傲气的很,连问剑的账都不买。
几杯酒下肚,仁兄也不再拘谨,在两人的追问下,将换丹的情形原原本本说了出来,末了还在奇怪胖子是如何帮到他的,胖子就是个上门求医的病人,为什么转眼间和李芦成了朋友。
这些问题困扰他好几天了,回来以后掌教也询问过当时的情形,得出的结论是不对劲,不过归元丹却是货真价实的,也没有深究。
“哈哈,我说你哪来的狗屎运,原来是出门碰到了贵人,你就别瞎猜了,他是王浩,是咱们幻真派的朋友。”幻洁神色一正,中规中矩的道谢,五颗归元丹不是小意思,那是份天大的人情,他们不知道其中的猫腻,只道是王浩出手帮忙,哪有不谢的道理?
王浩被吓了一跳,还是心安理得的接受了,毕竟白捡个人情也是美事,幻真派是玄门中的一流门派,没准哪天就能用上。
“对了王兄,你和李神医是旧识吗?”幻洁不知道是第几次帮胖子把酒满上,话憋在心里难受,终究是问了出来。
王浩偷乐道:“应该算是吧,他的女儿是我徒弟。”后话没说出来“没准哪天就成了亲戚呢。”
“难怪,难怪。”幻洁恍然大悟。
作为玄门独一无二的炼丹师,地位是毋庸置疑的,李芦不可能受谁摆布,有了这层关系,王浩能说上话就不足为奇了。
三人大醉一场,到第二天的清晨才爬起来,依旧是满身的酒气。胖子拿出早就准备的借口,提出要拜访幻正的师傅。
要找到幻正的师傅不难,只要循着那一股股让人作呕的骚味一直走就是,绝对不可能迷路,前提是一定要撑住,不要在到达目的地以前昏厥过去。
那是狐狸的骚味,能够乱人心神,修真者干吗在房间里放这种东西?因为管理不善,除了骚味还能闻到发霉的气息,另外还有一些奇怪的味道,比如说鱼的腥臭,王浩已经不准备再一一分辨了。
幻灵藏在一旁偷乐,这股味道他可是领教过的,幻真派的人都知道厉害,所以很少有人愿意接近。
刚来到门外,王浩就知道这次来对了,各种古怪的兽皮挂满的到处都是,有些干脆就搭在裸露的岩石上,路上闻到的臭味就是来自这些兽皮,由于不善于打理,兽皮上已经出现了黑斑,风一吹过立刻掉下来两块,不对,那黑乎乎的不是腐烂,是苍蝇……
至少有半数以上是异兽的皮!王浩目光游移,竟然有眼花缭乱的感觉。兽皮对炼丹没有用处,主要的用途是炼器,而且只能炼制护甲,玄门中在石雀的调控下千年来都相安无事,有谁喜欢套件笨重的护甲在身上?所以兽皮并不值钱,胖子关心的是兽皮后宝贝,光是看这些兽皮就能知道老头的身家不菲。
“师傅!我有个朋友来看你。”幻正也之停步不前,隔着老远扯开喉咙喊。
没有回答,但是老头一定就待在木屋里,假如他出了结界,门派的人会知道,而且他也没有串门的习惯。
“师傅!师傅!”幻正一声比一声响亮,就是不肯上前。
凡是有真本事的人,脾气都好不到哪儿去。对付这种脾气古怪的老头不能以常理视之啊!胖子和丹王一起生活了十年,这点经验还是有的,假如不能接受这些难闻的气味,那就得不到老头的认同,这熏天的恶臭就是老头出给来访者第一道考题。
老头并不可怜,而是高傲的离谱,就是徒弟喊破了喉咙,他也不会应声。
“有趣,别再叫了,我过去。”王浩阻止了幻正继续嚷嚷。
“你真的要去?”笑容凝固在幻灵的脸上,从他的角度实在看不懂胖子干吗要受老头这一套,要知道,许多年轻弟子都不买老头的账。喝了整晚的酒,两人早就拍着肩膀称兄道弟,他不得不为兄弟的健康考虑。
“既然是我要登门拜访,哪有嫌弃人家的道理?”要从那搭满兽皮的小径上走过去,需要的绝不仅仅是勇气,假如没有足够的承受能力,一定会熏死在半路上。苍蝇如乌云般遮蔽视线,加上扑面而来的恶臭,让人有窒息的感觉,连喘气都要悠着点,一不小心就要吸进一两只苍蝇。
修真者当然有能力闭住呼吸,可是胖子没有那么做,而且连眉头都没有皱过,就如同在湖畔边散步。
这份素质难能可贵,卓月再次露出赞许的眼神,相比之下,那些衣着光鲜,张嘴闭嘴就是异兽的家伙只能让人发笑。不经意间,她总能在胖子身上看到闪光的东西。
“谁和我打赌?我赌王兄撑不住十分钟就要回来。”幻灵不失时机的开起了赌局。
“我赌他进不了师傅的门?”幻正不了解胖子,但是了解师傅,这些年碰了钉子的人他见过不少。
“你呢?星语仙子,你认为你师傅能待上多久。”幻洁向卓月问道。
“非常久。”依卓月的判断,如果老头不是个古怪的家伙,胖子很快就能出来,问一问有没有悍牛的血能要多久?可是老头偏偏脾气古怪,而且在外面放了大堆兽皮,对胖子来说,这里就是一座宝藏,一时半刻能舍得走吗?至于受不了气味中途退缩的可能,卓月完全没有考虑过。
“我能进来吗?”王浩在门前停下脚步。
半晌,木屋里传出一个沙哑的声音,字字铿锵有力,充满金属质感。
“不行!除非你能过了老子的第二关。”
“第二关?”王浩突然笑了。“这么说还有第一关了?什么时候过的?为什么我都不知道?”
“别笑!小子,你刚才的表现不赖,要是你敢捂住鼻子,或者耍别的花样,老子连话都懒得和你说。但是你先别猖狂,说不定你是听说了老子的脾气,故意装出来的。第二关可没那么简单了,除非你有真材实料,要不然立马滚蛋。”
好火爆的脾气!还有比受到这种熏陶更让人恼火的事吗?虽然说喜欢异兽就应该接受异兽的一切,但是故意将异兽的皮放到发霉,还摆在鼻子底下天天熏着,那就是有被虐的倾向了,何况王浩并不喜欢异兽,对炼丹师来说,异兽不过是一件材料,一件工具。
王浩无所谓的笑笑。“发招罢,你的第二关是什么?”
“小子听好咯,老子的第二关还从来没有人能过,在你的身后有块石头,上面放了两块兽皮,你说出那分别是什么异兽的皮?不准回头看!要是你敢转过头就是作弊,刚才没仔细看是你活该!”门后传来得意的笑声。
老家伙的第二道考题可是刁钻到极点,异兽本来就难得一见,单凭一张皮就要认出来,换成别人肯定认为是天方夜谭,还不准别人回头看,外面到处都是兽皮,眼睛都看花了,谁知道他说的是那块石头?
不过这种做法也不是全无道理,认不出来说明见识有限,不见也没什么可惜。如果是对异兽有兴趣的人,不可能对眼皮底下的异兽皮视而不见。
但是老头万万想不到,这道题目对胖子来说简直就是白送。也许是出于炫耀的目的,他将两块最珍贵的兽皮放到了那个地方。
以胖子的眼力,当然一看锁定了那两块兽皮,何况那两张兽皮,其中一张就是悍牛的皮,胖子就是冲它来的!
这老头有收藏异兽毛皮的习惯,不舍得将悍牛皮全炼成护甲,于是就剩下了一部分,正好被胖子给盯上了。
“左边那一块是悍牛的皮,右边的是角圭的皮,该说你的第三关了。”国际惯例,有二就有三,王浩好心提醒,实际上还是为了自己,在那阵阵恶臭中站着简直就是一种煎熬。
老头发出嘎嘎的怪笑,挖苦道:“小子开始胡说八道了,貔貅的皮倒是不错,不过左边的那块是犀牛精的皮,瞧你年纪轻轻的能有这份见识也不俗了,回去吧,老子立下的规矩不能更改,破不了我三关的人一概不见。”
王浩若有所思,半晌后调头就走。
“站住!老子这些年闷的发慌,看你还有些见识,就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是要破了三关才能见到我,这样就不算坏了规矩。”大概是没有听到王浩不甘的声音,老头有些不爽,准备将胖子叫回来好生奚落一番。
王浩连头也没回,冷笑道:“可惜我现在不想见你了,连悍牛都不知道,还说是犀牛精,这凭你这份见识也好意思出题目考我,你还真是无知者无畏。”
“胡说!胡说!老子翻遍了古籍就没有见到过有悍牛这种动物。”老头被人说成无知,一激动差点从屋子里冲出来。
“那些写古籍的人不会比我知道的更多,你说的犀牛精是不是长的非常像犀牛,独角,眼睛是血红色的,咆哮的声音和猪差不多。悍牛力大无穷,鳞片坚硬如铁,水火不侵,你们对付它肯定废了不少手脚,但是它有个致命的缺陷,那就是愈合能力非常差,再加上它的血非常奇特,基本上不可能凝固,因此受一点小伤都要导致血流不止。老头,我说的有没有错?你认为成了精的犀牛能这么脆弱吗?再说了,凡是异兽修炼成精都有妖气,你在悍牛的身上发现妖气了吗?你将它猎杀以后找到内丹没有?”内丹是作为妖族的徽记,就像修真者都有丹一样,王浩先是得了悍牛的角,又提炼出悍牛的血液,分析出悍牛还没有成精并非难事,何况,成了精的悍牛也不是外行能应付的,修真者也不行。
全中!猎杀悍牛的时候经历了一番苦战,老头还受了很重的伤,要不是当时有徒弟帮忙拖延,还不知道有没有命回得来。幸亏老头养了一头雷鸟,才能在悍牛的脖子上造成一道小小的伤口,谁知道就是这么小小的一道伤口,立刻就让悍牛血流如注。
悍牛虽然凶猛,智商却低的可怜,受伤后不肯逃走,玩命的追赶他们。师徒两人轮流上阵和悍牛周旋,坚持了七天七夜,活生生将悍牛给拖死了。
绕是如此,也不能证明胖子说的就是事实,毕竟古书上对悍牛没有只言片字的记载。
“就算你说的有理,那你又如何判断另外的一张是角圭的皮?”老头有些动摇了,但是仍旧固执。
王浩千里迢迢的赶来,还没有得到悍牛血,当然不可能空手而回,说走不过是欲擒故纵,停下脚步说道:“角圭又名角虎,被人称作任法兽。如羊,一角,青色,性忠直。看见有人相斗就触理亏的一方。古书上是这么说的吧?”
正是由于古书上对于角圭外形的记载非常详细,老头才能对号入座,当下承认无误。
“实际上角圭没那么神,它不是能分辨谁理亏,而是能感觉到谁慌张,谁心虚?所谓做贼心虚,理亏的人做不到镇静自若,异兽对人的情绪变化非常敏感,能察觉到不出奇。这种事并非只有角圭能办到,只不过角圭性情温顺,只有它肯与人合作。角圭实际上就是羊的一种,一头青色独角的羊难认吗?”说起来倒是简单,要不是看到实物,哪是说认就能认出来的。角圭或许的确是羊,但是外形和羊仍然有很大区别。老头当初翻阅了不少古书才证实了角圭的身份,如今被胖子仅仅凭一张皮就确定了,还不让他无地自容。
“就当让你懵对了,你在看看这张是什么皮?”一张嵌满鳞片的兽皮从门缝伸出一角,鳞片细小整齐,像宝石一样湛蓝,光泽方面可比悍牛漂亮太多了。
既然走到了门口,顺手开了门不是更好。老头这个时候仍然固执己见,恐怕考虑的不是考核别人,而是保全自己的颜面。虽然才到第二关,胖子已经提前通过了考核,因为他证明了自己的实力,比老头要强的多。
“你不是以为我连蛟皮都不认识吧?”胖子当成就乐了,心道,小爷连龙皮都见识过。龙和蛟经常被人混淆,有人说无角的龙就是蛟,甚至说有鳞的龙称为蛟,唉,难道龙不长鳞的吗?《楚辞?守志》注:“龙无角曰蛟。”又指小龙或母龙,这种解释比较合理,但不是事实。
事实上,蛟和龙是有本质区别地,完全是两种不同的动物。龙就是龙,蛟就是蛟,有的龙是凝集本源而生,比如说水龙,火龙,冰龙等等,龙生出来的子孙也不再是龙,更加不可能是没长角的龙。
蛟也是一种异兽,所有的蛟都和本源扯不上关系,空有一副蛮力而已。到了现代,人类试图用科学解释一切,根据前人的描述,将蛟判断为鳄鱼。
《墨客挥犀》的描述相对来说比较务实,蛟之状如蛇,其首如虎,长者至数丈,多居于溪潭石穴下,声如牛鸣。倘蛟看见岸边或溪谷之行人,即以口中之腥涎绕之,使人坠水,即于腋下吮其血,直至血尽方止。岸人和舟人常遭其患。
如果单纯从皮来分辨蛟或者是龙,蛟的鳞片现对要细小,更像是细鳞鱼的鳞片,尽管龙比蛟要珍惜很多,但是胖子坚持认为蛟的皮要比龙更好,龙的珍贵之处在于本源,那不是区区一张毛皮能比拟的,长了鳞片的也不能比。
老头彻底服起了,不是因为那番长篇大论,古书谁都看过,正是那些纷乱不一的注释让人无所适从,分不出哪个是真,哪个是假,能分出来的人只有一种可能,除非是亲眼见过。
终于,在胖子没有因为窒息而昏厥之前,门打开了。
“吱呀~”那扇门久未开启,打开的时候发出让人难受的动静。
和胖子的猜想大相径庭,一个钟爱异兽,将兽皮搭的到处都是,终日生活在苍蝇堆里的怪物,是不是应该不修边幅,蓬头垢面呢?
但是老头的脸格外干净,而且白净的出奇,也许是不常出门的缘故。老头的衣料也非常讲究,想来是用异兽毛织就,上面一尘不染,连一个褶子都看不见。
“不用我过第三关了吗?”胖子笑问。
“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现在才知道什么叫相见恨晚,老子等不及了!第三关先进来再说!”玄门里除了无名的御兽宗外,没哪个门派对异兽有兴趣,御兽一般被认为是旁门左道,不务正业。想找到个交流的人难啊,偶尔碰到个能说上两句的,那就是同志啦!老头何尝不是日盼夜盼的,终于给他等来了,又担心胖子走掉,站在门背后心里又是痒痒,又是火烧火燎的,难为他能等到现在。
俗礼就免了,一拉胳膊将王浩拽了进去。
“吱呀~咣”大门再一次关上了。
第三百零五章 打赌
屋内屋外两重天,外面是恶臭熏天,里面却一尘不染,淡淡的兰麝香气沁人心魄,那是忘忧草的芬芳,忘忧草也许是最好寻早的异草,它的芬芳远隔数里以外都能闻到。
花香有安神,醒脑的功效,尽管不效果平平,但是长期的使用,效果也不可小觑。要是老头也有难同当还无所谓,可是他待在花香四溢的屋子里,却要摆放着熏的头晕脑胀,这就不够厚道了,要不是看在悍牛角的份上,胖子非要当场骂娘不可。
发现胖子眼睛都绿了,老头咯咯乐道:“现在舒服多了罢?让你领教领教老子的第三关。”
王浩知道自己即使不过第三关,他也舍不得放自己走,有恃无恐道:“关你个屁头,爱留不留,不留小爷立马走人。”
脾气古怪的人其实并不难相处,就像这老头子,你要是不对他的胃口,就是搬出炼丹师的身份,他都不会用正眼看你,反之,假如你和他臭味相投,那就随便怎么样都行了。
这是胖子和丹王相处多年的经验,因此王浩才强忍到现在,其实他站到屋外的时候,就已经得到老头的认同,以前的人都是被老头的坏脾气吓怕了,事实上,那不过是他们的保护色,保守他们不受外界的侵害,或者是打扰。一旦他们将你认定为朋友,或者是同道中人,你就能发现他们的宽容让人惊讶。
老头咯咯直乐:“你小子别装蒜了,要不是有求于我,你能大老远的跑来找我?你能低声下气的忍到现在,好不容易进来了,你还能舍得走吗?”
这老头也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自己没什么朋友,这些年上门拜访的人,大都是求些东西。
他们求的东西都是老头的宝贝,哪里肯给?所以才摆出外面的架势。
这老头不单是脾气古怪,而且狡猾的很,不好对付呀。王浩当然是不肯走的,来都来了,哪有空手而回的道理,悍牛血还不知道有没有戏呢,不能白来不是,一双贼眼滴溜溜的乱转,最终锁定在老头手里的蛟皮,这次非叫他肉疼一把不行,心生一计道:“说实话,你说的什么三关再我看来如同儿戏,凭你的见识来考我怕是勉强了点,还不如说是你在向我学东西。本来让我给你补习一下没什么关系,但是你该谦虚点,请教就是请教,别说成是考我。”
老头被噎的说不出话来,的确,他刚才的确是出了个小小的丑,但是彼此心中有数就行了,真要是说出来,他的老脸哪还挂的住,好半天才吐出了两个字。
“猖狂!”
“好!那咱们就别提什么三关,老子就和你比试,看到底是谁给谁补习?”
王浩的素质经受住了考验,见识也得到证明,对悍牛的描述没有古书为证,因此不足为信,但是无论真实与否,有一点都是确定的,关于那头状如犀牛的怪兽,王浩知道的比老头更多。
见识再好毕竟是纸上谈兵,再比可就要动真格的了,异兽本来就是罕见的东西,人类对异兽的了解七成以上是来自古代的文献记载,还有三成是口耳相传的,见过异兽的人寥寥无几。
老头心想胖子就是读的书再多,或者是听说的再多,毕竟他也才二十出头,这个年龄能有几分见识?怕是一头异兽都没见过,真要是碰到了传说中的凶兽,别说是出手猎杀了,不吓的尿裤子都是奇迹。
那么第三关的题目也就有了,比收藏!老头的脸上浮现出猥琐的神情,这分明是欺负胖子年幼,出道的时间不久,放在平常他也不会搞出这种龌龊的招数,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受不了王浩那种蔑视的眼神,不是,那不是蔑视,而是无视。
“你不是想用外面的破烂和我比吧,那我直接认输得了!异兽的珍贵之处就在于是活物,死了也就不稀罕了,何况剩下的就是一张皮,连骨头和肉都被拆了,谁知道是不是你捡回来的,我可没时间到处捡垃圾。”既然是赌,规矩就要立好,胖子从老头的眼神里看出了一些端倪,貌似很无良的样子。
老头已经是脸色铁青,大吼道:“当然是比活物,死的有什么好比?既然你说要赌,老子要问问彩头是什么?不是比着玩吧?老子可没时间陪你玩过家家。”
猎杀异兽容易,要活捉就难了,驯化更是难上加难。
异兽都是洪荒异种,上古留下来的,野性难驯,宁死也不肯和供人驱使,老头的收藏也不多,数来数去就那么一只。
雷鸟,如普通鸽子一般大小,飞行迅捷如同闪电,锋利的鸟喙能撕裂最坚固的鳞甲。传说中它是玄蛇的和许多巨型鳞甲异兽的克星,这叫一物降一物。当初老头就是多亏有雷鸟的帮助,才让悍牛挂了彩,他们才有机会采用无耻的车轮战拖死悍牛。
不过就这么一只雷鸟,要拿下死胖子也绰绰有余,至少他是这么认为的。
等的就是这句话,彩头自然是蛟皮,胖子搜刮了大把的炼丹材料,偏偏就没有异兽的皮毛,本来胖子对不需要的东西向来缺少兴趣,可是老头的收藏却引起他的兴趣,当然喽,最主要的目的还是要让老头肉疼一回。
果然,老头听说蛟皮两个字,顿时两个眼睛都绿了,对不懂炼丹的人来说,异兽身上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皮,角,唯有这些才能用做炼器材料,像内丹,血液等部分没什么价值可言。
老头手里最珍贵的也就属蛟皮了,单看他把别的兽皮都晾在外面,独独将蛟皮收藏起来就能知道宝贝到什么程度。
老少二人怒目而视,一副玩命的架势,事实上那张蛟皮就是老头的命根子。
胖子当作赌注的宝贝太多了,可是不愿卖弄炼丹师的身份,否则胜之不武。
考虑了片刻说道:“你外面挂起来的那张兽皮是人鱼的皮,对吗?”
人鱼可不是美人鱼,而是一种异兽,胖子之所以印象深刻,是因为那张皮是所有兽皮中味道最臭的,不仅臭,还散发出浓重的腥味,假如没有那张皮,胖子也许能在外面撑得久一点。
老头的眼里可是揉不进沙子的,当下大叫道:“是又如何?那张人鱼皮是老子的,你不是想空手套白狼吧?再说了,就算那张人鱼皮是你的,也没有我的蛟皮值钱。”
“听好咯,小爷今天要是输给你,就把那张人鱼皮吞了。”王浩的眼里泛起了血丝,这是要动真格的了。
要是有哪个女孩听到这话,怕是当场就能晕倒过去,别说吞下去,就是上面沾满的苍蝇都让人不寒而栗。
尽管这个赌注有些奇怪,可是老头认为还叫合理,至少他没勇气去吃,琢磨了片刻说道:“赌就赌,我可有言在先,要是你输掉赖账,可别怪老子不讲情面,塞也要塞到你肚子里。”
“我怕输掉赖账的人是你,省省吧!”王浩瞧了瞧老头宝贝蛟皮的眼神,还真有那么点担心敲定了赌注以后,两人又开始商议规则。
异兽这种宝贝不像别的物品能够分别品质,每头异兽都不同,每的看法都不同,比如说火修散人就钟情火鸦,你就是给他在厉害的异兽,他也坚决不换。而小医仙除了冰蚕的丝,还收下了化蛇,除了这两样,胖子当初要送给她风狸,她都不肯收,当然咯,真正的原因是她认为风狸更适合王浩,风和火的配合才能达到极致,可惜胖子到现在还没有发现风狸的价值。
假如不在这个问题上达成共识,到最后肯定是各说各的理。这异兽还没亮相呢,两人就已经争辩大面红耳赤了。悍牛和雷鸟哪个珍贵?老头当然是选择了雷鸟,雷鸟是能协助他战斗的私宠,而悍牛到如今剩下的不过是一张皮。谁不是认为自己的私宠最好?他是有事实依据的,雷鸟的确在战斗中‘重创’过悍牛。
这分明就是胡搅蛮缠,即使王浩的脾气再好,也会火冒三丈,何况他的脾气并不好。“不可理喻!依你的说法,要是哪个走运的兔子把异草吃掉了,那兔子就比异草还值钱?”
老头笑眯眯的点头,一个不知道如何炼丹,炼药的修真者,要异草有什么用,能战斗的私宠才是他想要的,哪怕是就剩下一张皮,也可以炼器。
尽管两人都钟情于异兽,可是喜欢的部分不同,争吵起来自然是得不出结论。
胖子擦掉额头的汗水,看来不出绝活是不行了。“好,那就依你一次。你来说说,假如我叫你给异兽分个三六九等,你要如何分法?”
老头想来早就考虑过这个问题,如数家珍的说道:“一等的自然是上古四大凶兽,饕餮,浑沌,穷奇和梼杌。实际上这四头都是魔兽,据说是浑沌是驩兜死后的怨气所化,穷奇是共工死后的怨气所化,梼杌是鲧死后的怨气所化,饕餮是三苗死后的怨气所化,谁能比它们还凶?”
勉强说的过去,王浩不急于辩驳,等他说完才冷笑道:“除了这四大凶兽,还有呢?”
“下面的就不太好分了,饕餮应该不如龙,可是古书上又记载,曾经有人看见犼独斗三蛟二龙,也就是说犼比龙还强。”老头子绕来绕去将自己都绕糊涂了,早就不是在说服别人,而像是在自言自语,不禁让胖子想起了被人忽悠的彪哥。
“乱了吧?”王浩关切的问道。
“有点乱,有点乱。”老头示意王浩不要打扰,容他先想清楚再说。
汗,古书对异兽本来就没有准确的评级,要凭借偶尔争斗的描述排出系统来,那不是白日做梦是什么?再说王浩也不想让他整明白,要是让老头明白了,他还忽悠谁去?
“乱了就先别想了,你在分分第三等?”
除了古人板上钉钉的四大凶兽,哪还分的出谁高谁低,不久后,老头终于停止思考,不做徒劳的努力了。然而如何分辨异兽谁高谁低,关系到两人打赌的规则,不分由不行,老头索性将难题推给胖子,垂头丧气的说道:“那你说,应该是如何分法?”
王浩白了他一眼,鄙视道:“你乱,那是因为你乱来,哪有单纯看战斗记录分辨谁强谁弱的,关二哥还败走过麦城,你能书陆逊比他还强?胡扯,要说分法可就多了,可以按药用价值来分,也可以按珍惜程度分,但是那种分法谅你也不会服气,我们就选个公平的分法,天地万物尽是几种本源所化,所有物种都是由本源衍生出来的。这个你承认吗?”
凡是修真者都不会否认这个理论,老头想起了自己的雷鸟,貌似和本源扯不上关系,嘴唇动了动,最终什么都没说出来,要是说出点什么来,那就真是胡扯了。
“那么,谁距离本源最近,谁就更高级一点,这样分有道理吗?”王浩一锤定音。
老头无法否认,只能点头承认。
“好了,现在我们都承认,本源异兽是高于别的异兽,然后,我们从本源异兽里在分出等级,这样就简单多了,无视本源间的相生相克,本源异兽有能量可以参考,要分出谁高谁低不是难事。”胖子没有高估老头的实力,只要能唤出本源异兽,那就是胜,胜利原本就没什么悬念,剩下就只是说教了,而老头显然并没有在意,反而是听得津津有味,长知识啊。
“废话少说,我明白你的观点了,就是本源异兽厉害,我个老子承认,但是老子没有,老子就有一头雷鸟,你有什么异兽,唤出来分个高下!”
一头银白色,长满蓝色斑纹的小鸟破空而至,突然出现在老头的肩膀上。继火修以后,又一个鸟人横空出世了。
别看雷鸟只有普通鸽子的体型,战斗力却是惊人的强,而且是少数容易驯化的异兽。
好快,雷鸟凭借的是速度,要是骤然发动攻击,猝不及防的人非倒大霉不行。要不怎么说无论什么招数都有的破解,唯独快是不可破的,难怪老头对雷鸟青睐有加。
“别光玩嘴皮子,把你的私宠也招出来,让老子见识见识。”怪脾气的人通常都是急性子,老头不耐烦的催促道。
“小爷早就招出来了,是你看不见而已。”王浩嘿嘿坏笑,不知不觉的又让老头糗了一回。
灵脉建成以后,草庐变得热闹起来,风狸再也不肯留守,又像从前那样寸步不离的跟着胖子。
老头先是一愣,随即哇哇大叫:“别想故弄玄虚糊弄老子,看不见就不做数!”
有趣的是这个时候他倒希望胖子没有耍他,希望真的有一头潜行的异兽存在,尽管那头异兽的出现一定会让他输掉打赌,但是他还是想看看,什么样的异兽能够在分神期高手的眼皮底下玩消失。
“放心,我一定让你输的心服口服。”王浩吹了声的口哨,也许是在山里和猎人学的,召唤异兽的时候,他不喜欢用手印,而是吹上一声口哨。
风狸在化成人形以后,本领比从前更加惊人,风系特有的属性几乎能让它无视一切危险。这小东西还真是藏在老头的眼皮底下,而且是面对着面,鼻子几乎贴到了一起,这无异是打了老头一记响亮的耳光。
老头下意识的向后跳去,没什么丢人的,那是作为一个高手的本能,尽管风狸并没有追击。泰山崩于前而不乱,这句话不适用于争斗,争斗中的闪避大都是在本能下完成的,没时间考虑对手的攻击是真是假,反应迟钝只有一个结果,那就是死。
即便如此,老头的动作还是慢了点,假如风狸攻击,他一定会挂彩,这要是争斗的时候还得了!还没动手就先被毁容了!
老头如同所有的人一样,第一眼见到风狸也是惊讶于它的美丽,那漂亮的眼睛像红宝石般鲜艳,世间找不到比那更让人心动的眼色了,还有碧绿色的绒毛,风狸不是以毛皮出众而著称的异兽,但是它的毛皮的确比火狐更加优秀,长达两尺的身体修长而不失矫健,体态优雅迷人,此刻,风狸缠绕在胖子的肩膀上,兀自向老头发出恫吓。
老头当然不会被风狸的恫吓吓倒,而是惊异于风狸的美丽,有些无法自拔了。他的眼神紧紧盯住风狸碧绿额绒毛,像是中邪了一样一眨不眨。
他的目光让王浩心中发凉,联系上老头有收藏兽皮的不良嗜好,胖子甚至有些后悔不该将风狸唤出来卖弄。尽管知道风狸几乎无视修真者发出的攻击,还是警惕的退后了两步,并且郑重的警告老头,不要动歪脑筋,否则休怪他当场翻脸。
“我哪干的出那种事来?”老头尴尬万分,毕竟他的异兽的发烧友,又不是打猎的。
第三百零六章 古怪的老头
老头如同所有的人一样,第一眼见到风狸也是惊讶于它的美丽,那漂亮的眼睛像红宝石般鲜艳,世间找不到比那更让人心动的眼色了,还有碧绿色的绒毛,风狸不是以毛皮出众而著称的异兽,但是它的毛皮的确比火狐更加优秀,长达两尺的身体修长而不失矫健,体态优雅迷人,此刻,风狸缠绕在胖子的肩膀上,兀自向老头发出恫吓。
老头当然不会怕风狸的恫吓,但是惊异于风狸的美丽,有些无法自拔了。他的眼神紧紧盯住风狸碧绿绒毛,像是中邪一样一眨不眨。
他的目光让王浩心中发凉,联系上老头有收藏兽皮的不良嗜好,胖子甚至有些后悔不该将风狸唤出来卖弄。尽管知道风狸基本上无视修真者发出的攻击,仍然警惕的退后了两步,并且郑重的警告老头,不要动歪脑筋,否则休怪他当场翻脸。
“我哪干的出那种事来?”老头尴尬万分,毕竟他的异兽的发烧友,不是打猎的。有谁肯狠心伤害如此美丽的精灵,假如一定要将法宝砸出去,老头宁可将目标换成自己的徒弟,也不肯伤害风狸。
老头并非有暴力倾向,非要将见过的异兽统统杀光,还要剥皮拆骨不可,那也是没法子的事,除非是有胖子那手本事,知道用什么方法能制住异兽,要不然一旦和异兽撞上,那就是你死我活的事,既然抓不到活的,当然就只好留张皮做留念。
不过风狸没有让他欣赏太久,犹如昙花一现,证实了自己的存在后随即隐去行迹。老头又是一番唏嘘,绕是他阅读过不少古书,但是片刻间也辨认不出那是风狸,心中想再看看风狸又不知道如何启齿,只好埋怨道:“你着急收起来干吗?还没有比过呢,如何能分的出高低?”
“你认为有必要再比吗?这叫风生兽,又叫做风狸,是风系本源的异兽,和你的雷鸟完全不是一个档次,乖乖认输吧。”王浩的表情有些无奈,俗话说的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呀,有了老杂毛的前车之鉴,如今胖子学的聪明了。
“不行,异兽不是漂亮就厉害的,要有本领才行,除非风狸能战胜雷鸟,要不然凭什么说是你赢?”老头灵机一动,耍起了无赖,实际上高下已分了,他不过是想再看看风狸,不单是欣赏风狸的美丽,还想见识本源异兽的能耐。
“好吧。”王浩叹了口气,“不过咱们有言在先,假如风狸胜了,你不能在抵赖。”
“行了,行了,别这么啰嗦。”老头满脑子都是风狸,哪还听的进去他的交代。
比试的规则非常简单,主人不准插手,任由异兽自行发挥,比试就在房里进行。
老头的屋子是特制的,不止能隔绝臭味,还能防止异兽逃遁,坚固程度不亚于牢笼,用做比试的场地绰绰有余。
雷鸟的优势在于闪电般的速度,和一张能撕裂铁板的喙,但是这种优势在风狸面前荡然无存,因为它找不大目标,没有目标还谈什么速度?锋利的鸟喙毫无勇武之地,傻头傻脑的四处张望,活像一头呆鸟。
本源异兽中,风系异兽没有火的超强爆发力,不如水的控制,比不上金能无坚不摧,也没有木的强大再生能力,但是仅仅一个隐形和无视攻击就足以弥补了。隐形能让风狸永远抢先出手,无视攻击就是立于不败之地,有了这两样还要奢求什么?风狸藏在暗处,就像老道的猫欣赏老鼠的垂死挣扎。
十分钟过去,连老头也皱起了眉头,跳着脚催促胖子抓紧时间。
“你忘记我们的规则了吗,完全由异兽自行发挥,我们都不准插手。”本源异兽的优秀不单单体现在特殊的本能上,智能也是关键,有的时候甚至起决定性的作用,就像现在,风狸还没有出手,雷鸟已经露出败相,这叫不战而胜。当然,并不是说本源异兽就聪明,而是风狸化为人形后具备了人的智慧,虽然只是处在萌芽的阶段,和野兽的本性仍然有本质的差别。
风,刹那间将雷鸟包裹其中,风狸终于适时的出手了。
雷鸟的迅捷是因为体轻,那是它无往不利的优势,但是此刻,它却为此品尝到苦头。风狸仅需要微弱的风就能让它失去控制。
雷鸟用力扑打翅膀,试图重新控制局面,可惜一切努力都是徒劳,每次当它以为能重新控制身体的时候,风就会悄悄的加强,假如雷鸟具有人类的智慧,就能知道风狸在戏耍它。
可惜雷鸟不懂,依旧玩命的挣扎,不知道过了多久,它终于耗尽体力,像落叶被风刮的东飘西荡,胜负已分。
一败涂地,纵使老头不愿认输,也没有狡辩的余地,让他更加郁闷的是,风狸连面都没有再露过,显然那是死胖子刻意为之。
蛟皮易主,胖子并不知足,得寸进尺道:“在下有个不情之请,我要这蛟皮也没用,想来想去不如做成一双靴子实在,对了,还有腰带。”
胖子没有收藏兽皮的嗜好,也不需要护甲防身,除了炫耀,这蛟皮再无别的用处,这叫物尽其用,不过炼制皮靴什么时候不行,这个时候提出来分明是刺激老头。
有赢家就有输家,老头脸色铁青,冷哼道:“蛟皮如今是你的了,要怎么处置随你的便!”
说归说,当火苗子烧上蛟皮的时候,他的眼皮还是跳了起来,何止是眼皮,那心口子就像刀搅一样。
生气归生气,蛟皮可是他的心头肉啊,即使用来炼器,也要炼一件像样的宝贝。要不是此刻正在火头上,说不定他能帮上胖子一把,这种感觉就像被人拐走了女儿,还要想办法置办嫁妆,毕竟,不能让女儿受委屈不是。
王浩的炼器手法差的离谱,炼制护甲都有些勉强,不过,炼一双皮靴不在话下,皮靴吗,重要的是款式,即便没有使用任何阵法,蛟皮还是具有保护能力,而且不用担心变形,永不磨损。
片刻后,史上最拉风的靴子从胖子手中诞生,形似鳄鱼皮的花纹,不过要细小了许多,靴子的两侧挂上了两枚闪闪发亮的金属扭,为了点缀,王浩还在上面镶嵌了两枚火红的晶石,都是上等的火系晶石,虽然炼器的手艺差了点,配上这两枚晶石也算对得起这张蛟皮。
老头也发现了那两枚火系晶石,脸色稍微好看了些,这又好比看到骗子善待了自己的女儿,唉,可怜的家伙。
“喂,你找老子有什么事?”老头话说到一半突然想扇自己一记耳光,还能有什么事?,无非是冲他的收藏而来,这种事推还来不及呢,居然主动询问别人,这不是犯贱吗?
是时候该道出身份了,王浩说出和幻正的相识过程,不过没有提及换丹的事,而是以幻正朋友的身份前来拜访,说话时无意间的将脚尖处在地上,新靴子发出悦耳的皮革摩擦声。
“别和老子打马虎眼,那件事老子听说了,幻正帮门派去求丹,因为得到你的帮助,多换到五颗归元丹,是不是?你故意提到幻正,无非是要我卖你个人情。告诉你,门都没有!除非是先将蛟皮还给老子,否则一切免谈!”最后一句是在心中呐喊,看到那双漂亮靴子,老头的心都在滴血,他不是不知道蛟皮的好处,也不是不知道炼制的方法,而是不舍得用呀。可惜现在说什么都晚了,蛟皮炼成了靴子,还穿到死胖子的脚上。不然的话,等会儿胖子向他请求的时候,倒是可以乘机要挟一把,说不定就能要回来。
由此可见,胖子当场将蛟皮炼成靴子还是有先见之明的,万一老头手里真有悍牛血,也愿意交易,不过要附加上换回蛟皮的条件,他敢不答应?
王浩正色道:“老头,你未免太看不起小爷了,我提到和幻正的关系,不是为了让你卖人情,而是要说明我要的东西。”王浩掏出了悍牛角继续说道:“这牛角是从幻正那得来的,也就是你说的那头犀牛精的角,我刚才说过了,那不是犀牛精,而是悍牛。我特地赶来,就是想知道你猎杀悍牛的时候,有没有采集它的血液,如果有,我愿意和你交换。公平交易,不谈什么人情。”
这老头满世界的寻找异兽,难逢难遇碰到一头,猎杀以后别说是锯角,剥皮,连骨头都要拆下来干走,怎么会独独放过血液?
有一件事是王浩不知道的,玄门中人对炼丹所知甚少,说到进补可都是行家,说到进补,除了人参,当归等草药,兽血也是非常好的选择,尤其是有些异兽的血,因此异兽的血在玄门也不是没人要的,只不过计量单位不是用滴,而是用瓶,由于效果差强人意,数量有少的可怜,所以市面上基本见不到,属于无价也无市。
老头不禁有些得意,又有些微怒,嗔道:“拿老子当外行了是不是?血液老子当然采集到了。”
汗!就这二百五的水平还想冒充内行?不过王浩已经顾不得那么多了,如今老头在他眼里就是一瓶子血啊。假如可以的话,他甚至愿意冲上去亲老头两口。
“你先别开心,老子手里的确有悍牛血,但是也不一定就要换给你,你先说说,这悍牛到底是什么动物,它的血有什么好处,值得你大老远的跑来求我?”老头也不笨,一方面是渴求异兽方面的知识,另一方面是为了不吃亏。
王浩如同熟睡中被人当头泼了盆冷水,重新回到现实中来。都怪刚才太冲动,假如让老头知道悍牛血的价值,到手就得投大本钱了,而且刚才自己是不是太横了?像老头这种脾气的人,几句迷魂汤灌下去,白送几滴都没问题,要是开罪了他,十颗八颗的丹都别想换到,你有丹又如何?老子不稀罕。即便是肯换,也非来个狮子大开口不行。
这老头早就修炼到分神期,连他那呆头呆脑的徒弟都是元婴期的高手,貌似对丹没多少需求。
加上他除了痴迷于异兽,基本上没别的嗜好,所谓不求上进,不是,是无欲则刚,要是他泛起横来,还真是叫人头疼啊。
现在才服软未免太迟了,而且老头性格倔强,应该不喜欢软骨头,最主要的原因还是胖子不愿意肯低声下气的求人,实在不行他宁可动手去抢。
王浩摇摇头,否定了这种不切实际的想法,开什么玩笑啊,分神期的高手,从王浩的角度来看,这老头的实力和问剑没多少分别。
软也不行,硬也不行,王浩想来想去还是只能用骗。当然这也不容易,老头虽然脾气固执,人可不笨,至少比他的徒弟强多了,而且活了一大把年纪,见识还是不缺的,何况,他刚刚让胖子骗去了蛟皮,这会儿警惕性高着呢。
“小子,老子可先警告你,别耍花样!不然的话,你就是掌教请来的客人,老子都敢立马赶你走人。”凭老头的修为,在门派中的地位毋庸置疑,不过就算没什么,没地位,就凭他那副驴脾气,也是什么都做的出来。
对付驴当然要顺毛摸,可是胖子偏偏反其道而行,先是详细的解释了悍牛的珍贵和稀少,直到老头两眼放出绿光才突然打住,然后又开始解释悍牛的用途,悍牛最珍贵的东西有两件,一件是血,一件是角,偏生这两件东西都是外形用不上的。
“你的意思就是说,这悍牛血本来是珍贵万分,留在老子身边就一钱不值啦!”老头的理解力还不是一般的强,可惜脸色不太好看。
王浩同情的点点头,用刚死了老婆的语气说道:“基本上就是这意思,相信你也尝试过了,如果你找到这两件东西的价值,就不会让徒弟用悍牛角换丹。”
“哦,这么说,这悍牛的血和角比丹还要珍贵。”老头在沮丧中发现一丝曙光。
言多必失呀!妈的,今天要是换不到悍牛血,毁就是毁在这张嘴上了,老头的目光犀利如剑,让王浩产生了一种感觉,假如自己撒谎,立即就能被他识破。超过元婴期的高手,对人体变化的感知可比角圭厉害多了,加上好几百年的阅历,那俨然就是一部超级测谎仪呀。
“悍牛血的确比有些丹珍贵,比如说归元丹,因为它本来就是炼丹的材料,能炼出比归元丹更好的丹来,不过,炼丹不是只需要一种材料,哪个更珍贵很难说的清楚。归元丹就不要上千年的灵物做丹引,还要珍贵的晶石做原料才能炼制。”
千年灵物大家都知道,晶石在玄门里是稀罕物,为了抬高归元丹的价值,说明炼制不易,王浩原本想大肆吹嘘晶石是如何的稀有,如何的珍贵,可是发现老头的目光正盯住他靴子上的晶石,顿时感觉到一阵无力,事实胜于雄辩,再强的狡辩也注定是苍白的。
老头将大手一挥,打断道:“废话少说,老子都听明白了。悍牛血对你非常重要,但是对我却全无用处,老子不是乘人之危大敲竹杠的人,但是也不能吃了亏,你说说,准备用什么和我交换?”
王浩的家当大部分都扔在李芦那里,不过光凭留下的十几枚归元丹也能算是财大气粗了,可是面对老头这种怪物却是一点底气也没有。
凭老头刚才的语气就知道,用丹是提不起他兴趣的,法宝就更别提了,老头要的是异兽,活着的,长着毛,喘着气的异兽。
王浩见识过的异兽也不少,可惜不是红烧就是炖汤,人家好歹还留下张皮,他是连毛都没剩下一根,如今这一时半会儿的,上哪给他找来一只?
“老头,你活到现在也该有千把岁了?修为才刚到分神期~~~。修炼不容易呀,要不要搞一颗丹给你补补,说不定立马就突破境界,要不要考虑一下?”王浩小心奕奕的试,连自己都没抱什么希望。
或许对炼丹师来说,丹就是一切,能用做争斗的武器,能用来禁锢异兽,但是对普通的修真者来说,丹的作用无非就是三种,增长修为,续命,疗伤。老头自身的修为姑且不论,连徒弟都是元婴期的高手,增长修为显然是不用了。续命,那是针对元婴期以前来说的,过了这道槛,修真者比王八活的都长。疗伤,世间找不到比玄门更安全的地方。胖子偷眼瞧了瞧老头的身板,想伤到他不太容易呀!
并非高手就不需要丹,说穿了是老头不思进取,当然可以什么都不要。
“别以为抬出丹来就能唬到老子,别人或者稀罕你的丹,老子没拿那玩意当回事!嘿嘿,听说是你因为你从旁帮助,才让幻正多换了五颗归元丹,想来你和李芦的关系非比寻常,能找出讨来几颗丹不是难事。嗯,不对,你刚才说悍牛血的用途是炼丹,说不定这悍牛血你就是帮李芦求的。实话告诉,无论你拿出什么丹来,老子都不稀罕!”
看态度,老头不仅不喜欢丹,而且对丹怀有成见,事实上,幻真派拿出家当换丹的时候,老头就颇有微词,还大骂掌教是败家子来的。
“听你说话的口气像是四川人,咱们可能是老乡~”胖子一计不成,又生一计。
第三百零七章 烹饪高手
接连尝试了四五个建议,老头依旧不为所动,无奈中,胖子再次提起鱼人的皮。
我靠!你还敢来?老头满腹的火还没消,此刻还在肉痛呢,连眼睛都充满血丝。
“好,老子倒想听听,你又能玩出什么花样?告诉你,老子除了异兽,对什么都没有兴趣,有种你就吃了它,你要真敢吃掉它,老子立刻将悍牛血双手奉上!”
王浩先前说是要吃掉鱼人皮不过是句戏言,因为他基本上没可能输,即便是输了也无所谓,不就是鱼人的皮吗?以前又不是没吃过。
鱼人之所以得名是因为远古的一个传说,当然是被人杜撰出来的,实际上这些长满鳞片的动物和人类扯不上半点关系,他们的肉即有鱼类的鲜,又兼有山珍的香,而且口感极佳,在胖子品尝过的异兽中赫然排在上乘之列。
一句小小的戏言居然赢得了转机,王浩喜出望外,表面上却一点也瞧不出来,针锋相对道:“你说的,可别抵赖!”
“老子活到现在,还从来没有抵赖过!”老头也是被气得糊涂了,另外他也不相信有人敢吃鱼人皮,那股味道,别说是咽下去,就是闻一闻,保证半年吃不下东西。
老头本来还蛮喜欢胖子,可是自从胖子进来以后就处处跟他做对,还让他下不来台,到现在已经开始抓狂,几乎是咆哮道:“有本事你倒是吃呀!留下半片都别想求到悍牛血,老子喝着玩也不给你。”
“那就是敲定了。”王浩突然笑了出来。
像老头子这种人脾气虽然古怪了点,说话却是做数的,一个唾沫一个坑,没有继续演戏的必要了。
“敲定了,你倒是吃呀!”老头亲自跑到外面,也不管那股腥臭,将人鱼皮拎进房里,往地下一扔。
“咱们都是斯文人,赌的是吃人鱼皮,你不能让我茹毛饮血对不对,你说生的怎么个吃法?”王浩抬起蛟皮靴子,赶走剩下的几头苍蝇。
“那你说要怎么个吃法,难道还要老子给你找个厨子来!”老头有点歇斯底里了。
“那倒不用,我就懂烹饪,你有厨具吗?我要借用一下。”王浩仿佛没看见处在暴走边缘的老头。
“没有!就是有,老子也不借给你!”老头已经处在暴走的边缘。
“我就知道你这儿没有,不过没关系,我自备厨具,咦!好像找不到可烧的东西~~”
老头终于爆发。
五分钟以后,两人出现在幻真派的厨房里,幻灵等人也跟上来看热闹,心细如尘的小医仙则是留意到胖子的新靴子,她当然能认出那是极其珍贵和稀有的蛟皮,也能看的出老头脸上泛青的眼色,不过聪明的她选择沉默。
众所周知,修真者不需要吃东西,这里也不像别的厨房烟火缭绕,也就是偶尔有人下厨,烧两道小菜解解馋,想找齐调料都困难,好在王浩是有备而来,只是借用他们的炉子。
烹饪可是有讲究的,尤其是调制异兽,不同的菜肴需要不同的火,反正什么菜也不能用液化气。
王浩不愧的御火的高手,没一会功夫就燃起炉火,同时开始处理人鱼的皮。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东西卖相并不好,甚至是叫人恶心,比如说臭豆腐,还有北方的大酱,据说讲卫生的人是做不出好吃的酱的。
何况,做为烹饪大师和修真者,有的是办法扬长避短,经过处理的鱼人白白净净,白色中泛起一层青幽幽的色泽,恶臭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淡淡的鱼鲜,还带着大海的气息,再也不会叫人感到恶心。
这张臭皮居然改头换面,老头隐隐感觉到不安,更多的则是惊奇,天知道这块鱼人皮最终会被调制成什么样子?不过他渐渐开始相信,王浩有可能吃掉这张鱼人皮,而且并不是一件多么痛苦的事。
切片,王浩做的非常仔细,这种做法除了是要突出卖相,也是为了让鱼片入味,另外还能让吞咽的时候不至于吃力。
一锅清澈的山泉水早就烧的微开,加入鱼片不久,便释放出诱人的鲜美,让人遗憾的是,鱼人皮仍然带有让人难以忍受的腥味。
赌注已经不再重要,所有人都在期待,期待看到王浩化腐朽为神奇,将臭不可闻的人鱼皮变成美味佳肴,当然有一个人除外,那就是老头,这才让老头能笑的出来,就是输,也要让胖子品尝点苦头。
做鱼汤一定要最后才调味,调理人鱼的皮大同小异,王浩像变戏法似的掏出一大堆花花草草,洗净后投入锅中,空气中鲜美的味道再一次得到提升,已经到了足以引起所有人食欲的程度。最火他又掏出七个不怎么精致的小瓶子,然后一瓶接着一瓶的倒入少许。
卓月在煲汤方面也颇有心得,通常第一次烹饪异兽的汤,加入各种各样的佐料都要试探着来,成分需要考虑,分量需要测试,单看胖子想也不想就将材料倒进锅子里,说明他不是第一次用人鱼皮煲汤。
胖子使用的异草大都是些调味料,她能辨认的出来,倒是那些小瓶子引起她的好奇,当王浩将瓶子放到灶台上的时候,她都一一取来查看,有的她认识,有的不认识,当然,即便是全部都能认出来,要将这些材料的分量运用的恰到好处也不可能,柴米油盐大家都认识,顶级的厨师却不是所有人都当得的。
“这是什么?”卓月手里拿了个小瓶,里面的调料很特别,味道有些辛辣刺鼻,说它特别,是因为它的味道很浓,高手调汤的时候,通常不选用味道过重的调料,那会掩盖材料本身的鲜味,就好像胖子的所有材料中看不到盐和味精,假如烧烤的时候,或者他会考虑使用。
“我也不知道它应该叫什么?反正你如果没有的话,可以考虑用姜来代替。”王浩有取过一个小瓶忙活起来。
“那这瓶呢?”卓月有举起一个瓶子,记得那是第一味加入的材料,做为调味料没有任何味道,不是非常奇怪吗?
“连这个你都不知道?”王浩摇了摇头,没有向她解释。
在鱼皮炖老以前,王浩揭开了锅盖,鲜美的味道令人垂涎。
有时候火候非常重要,要是再煮上一会儿,即便味道再好,口感却完蛋了,别说是吃,咬起来都嫌费牙。
鱼汤当然是要趁热喝,胖子现在不仅要赢,而且要赢的快乐,要让老头有吞掉死苍蝇的感觉。
煲出的汤不多,也就是五六碗的量,还不够胖子塞牙缝的,一口鲜美的鱼汤下肚,胖子立即露出陶醉的神情,就差点哼哼出来,当然他不会放过脆嫩的鱼皮。
喝鱼汤能喝到这个境界,那也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了,老头喃喃自语道:“装的吧?我就不信那张破皮能炖出美味的汤来!”话说到一半,突然察觉唾液分泌明显增多,为了不至于被人发现,将后面的话连同口水一起吞了回去。
一干人都在看着胖子,准确的说是看着鱼汤,而且眼睛都是绿的。当王浩察觉到这一点的时候,喝汤的滋味就不那么惬意了,妈妈说过,吃独食是要拉肚子地。
“要不你们也尝尝?”王浩望向老头,当然不是要请他喝汤,而是征求他的同意,毕竟这是一场赌局,找别人帮忙吃可就输了。
当然了,就算他提出邀请,老头也不会吃,当着众人的面,老脸如何挂的住?假如不同意未免太不近人情。
“哼,那种东西你们爱喝就喝,坏了肚子可别怨天尤人。”老头将目光转向一边,尽力不看那锅鱼汤,还有众人脸上陶醉的神情。
鱼汤几乎是被抢空的,若非王浩手疾眼快,估计吃不上几口。而抢到最多的人居然是幻正,倒不是他身手过人,在场的人里哪个修为也不比他弱。他是胜在脸皮够厚,鱼汤本来就不多,不够所有人装第二碗的。尝个鲜也就行了,喝过第一碗大家都要矜持一下。幻正却不理那么多,那叫一不怕烫,二不怕羞,乘他们矜持的时候连续干掉几碗,等别人回过味的时候,锅子里就剩下汤底了,只好悻悻然的作罢。
“老头,愿赌服输,当着大家的面,你不会抵赖吧?”王浩抹了抹嘴,一副酒足饭饱的满足感。
老头红着脸取出一个小玉瓶扔给胖子,因为是法宝,不知道里面到底装了多少悍牛血?
本来老头输掉赌局就够窝囊的了,还要眼巴巴的看着他们喝汤,更过分的是,胖子接到彩头后不但连句客气话都没输,居然还当场大叫:“什么,你居然把悍牛血装进玉瓶里,靠,这还是寒玉!要是小爷再晚来两年,这宝贝可就毁你手里了。”
“老子用玉瓶装悍牛血有什么不对,小子,你别得了便宜卖乖,得寸进尺!”老头当场恼羞成怒,这寒玉瓶也是件宝贝,换成别人肯定是炼制别的法宝,可是他却做成了上百个小瓶子,不为别的,就为了他那与众不同的嗜好。
胖子千里迢迢的赶来,不惜血本也要拿到悍牛血,可是老头不懂乱来,差点将旷世的宝贝变成了垃圾,这还不让他心疼吗?幸亏来的及时呀,王浩赶紧将悍牛血从玉瓶里倒出来,一滴一滴的洒在悍牛角上。
血液一旦沾上牛角,立即渗透进去,而牛角也因此变得更红,第一次目睹奇景的幻灵等人都是啧啧称奇,连老头也觉得不可思议,这两件宝贝都在他手里放了几十年,但是他从来没有考虑过将两者联系起来。
那原本是纯阳的牛血已经染上了玉瓶的丝丝寒气,又是让胖子一阵心疼,好在悍牛角能慢慢的修补这种伤害,不过需要时间,当他从玉瓶里倒出上百滴血液的时候,紧皱在一起的眉头终于舒展开来,赚大了!
“好了,好了,看在悍牛血的分上,我也不和你计较。小爷在免费教你一招,你用寒玉瓶装异兽的血是没错,但是要看是什么异兽的血,悍牛的血液属纯阳,你用至阴至寒的寒玉瓶保存不是乱来吗?”
“那你说,老子该用什么装?普通的玻璃瓶子?”老头反问。
王浩摇头道:“当然更不行,普通的瓶子无法将悍牛保存五十年,其实你也看到了,装悍牛血最好的容器就是它的角,这是个基本的原则,如果你要装一种异兽的血,最好是用它身上的某个部位做容器,长角的就最好了,假如没有角,可以用中空的骨头,或者是用皮做成袋子,反正只要是它们身体的一部分就成,如果再加上炼器的手段,血液就像继续生长在异兽体内,想保存多久都没有问题。”
老头无言以对,的确,他当初没考虑过属性相克的问题,也许他完全没在意那不起眼的血,倒是对悍牛的角动了不少脑筋。不管怎么说,能学到这一手都是值了,哪怕是付出蛟皮的代价。
王浩得到悍牛血以后,本来是要立即告辞,不过幻灵和幻洁两人苦苦相留,细想想,来到幻真派才第二天,来去匆匆未免不够讲究,只好勉为其难的留下来。
中午时分,小医仙终于知道那第二个小瓶里装的是什么,那是无相草的成分,因为在喝过鱼汤两个小时后,鱼皮的腥味悄悄释放出来,而且越来越浓,甚至有些苦涩。
就在几天以前,她还信誓旦旦的发誓,不再喝胖子调制的汤,如今旧事重演,她还能说什么呢,无非能证明她嘴馋,禁受不住美食的诱惑,而胖子对此的解释是,品尝美食也要付出代价,听起来蛮有哲理的样子。
命苦的人要属老头,尽管不相信人鱼皮能煲出鲜美的汤来,可是众人陶醉的表情不可能是装出来的,在万恶的好奇心驱使下,等众人离开以后,他悄悄摸进厨房,距离老远就闻到锅子里飘出的腥味,只是少了些腐败的恶臭。
俗话说好奇心能杀死猫,老头就是有一股子倔劲,愣是捏起鼻子灌了一口,顿时五脏六腑像是翻了个,要不是有分神期的修为压住,当场就能呕吐出来。
第三百零八章 是非
“喂,你做的是不是有点过了,咱们来幻真派是求悍牛血,那东西除了炼丹没别的用处,在玄门里又不是什么宝贝,好好说,从人家手里换来就是了,何苦要跟人家过不去呢?还有这双靴子,你也是从人家手里骗来的,是不是?”小医仙喋喋不休的教诲,她是没见到老头的可恨,光见到老头的可怜。
王浩此刻拿着副小刷子,认真的擦拭靴子上的灰尘,闻言辩解道:“谁和他过不去啦?我还蛮喜欢他的,要是我看他不顺眼,我能和他闹着玩?再说他和我学了那么多知识,交点学费也是应该的,换了别人就是给我报酬,我都懒得教。而且我又没骗他的靴子,我是打赌赢了张蛟皮,这皮靴是我亲自做的,如何?我的炼器手法不赖罢?”
“闹着玩,人家老头差点让你给气死。”小医仙哭笑不得,那双靴子除了款式拉风,连个防御的阵法都没有,这能叫做法宝?充其量是用炼器手法做成的靴子,比起商场里卖的货色无非是皮质不同。
“以前我和师傅也是这么闹的,男人没那么小气,这个你们女人不懂,放心,说不定我们能成朋友,你信不信?”王浩站起来跳了跳,又在房间里转了两圈,然后才满意的回到座位上。
王浩刚解释到一半,却又提起卓月的好奇。
“你的师傅,丹王,你说他和你闹?”
“你不信?那个时候草庐里就住了我们两个人,我不和他闹和谁闹?”胖子被她大惊小怪的样子逗乐了。
“我当然不信!”
修为深不可测,当世唯一的炼丹师。在外人的眼里,丹王无疑是神一样的存在,而最后的十年里,丹王对求丹者来者不拒,又为这个名字罩上神圣的光环。在这种背景下,卓月哪肯相信丹王和徒弟一起胡闹,和徒弟一般见识。
“普度众生,有求必应,那是菩萨做的事,师傅他老人家的脾气比那老头可暴躁多了,也古怪多了,我们不是一样相处的很好。”
“你说丹王脾气暴躁,还古怪?”卓月的神情活像个小报记者。
“呵呵,你是不是以为丹王是个善良,慈祥,和蔼的老人。嘿嘿,你瞧瞧这老头,就能知道我师傅是什么样,说到脾气暴躁,师傅比他厉害十倍,别以为我师傅对求丹者真是有求必应,那要他瞧着顺眼的才行,要是碰上看不顺眼的,当场就能赶走。”那个时候,躲在门后听师傅骂人也是胖子的消遣方式之一。
“王浩,你可别诋毁自己的师傅哦。”卓月笑了,仍旧不肯相信。
“不信拉倒。”王浩也懒得和她解释了。
要是让卓月知道,当初丹王将陈玄骂的有多惨,或者她就能相信自己的话了。
王浩突然用力的抽抽鼻子。“什么味道?你有没有闻到一股生猛海鲜的味儿?奇怪,幻真派的所在是个结界,为什么有气味飘进来?”
“不奇怪,因为这气味就在结界之内,是从人身上发出来的”卓月虽然不像王浩有狗一样灵敏的嗅觉,对真元的感知却是一流,没人能在她眼皮底下藏匿,没有动手把那人揪出来,是因为知道那个人的身份。
老头满脸通红的出现在门外,尴尬道:“老子也是刚到,想找你谈谈心。”
这鱼味是从何而来,大家心中都有数,心照不宣也就是了,偏偏胖子夸张的捂住鼻子,大叫道:“哇,幻真派是不是做打鱼生意的,你身上怎么会有这股味道?”
老头懒得和他计较,自顾说道:“咱们都是对异兽有兴趣的人,你的见识和修为在年轻一辈中实属难得,玄门里喜欢异兽的人太少,数来数去也就是五六个,老子希望能和你交个朋友。”
交朋友!老头的话无疑为某人长了脸面,胖子先是得意的看了看卓月,然后才没精打采的回道:“我这人最喜欢交朋友了,你说的那五六个人又是谁?”
老头叹了口气说道:“玄门里最精通御兽的应该是无名,此人犹如昙花一现,第二次神魔大战以后就杳无音讯。据说冰岚水阁的小医仙也是行家,本来我是有心结识的,可惜~呵呵,追捧她的人多了去了,老子懒得去凑热闹!另外还有子鱼先生,也就是追捧小医仙的。”
“说的好!咱不去凑那热闹!来,咱们边喝边聊!”王浩激动的从板凳上跳起来,仿佛遇到了在硝烟弥漫的战场上失散的同志。
这两人下午还针锋相对,这会儿好的和哥俩一样,卓月不禁恼火,就在刚才,她还在为老头不平呢,现在看来是她枉做小人了,还有,这老头居然在背后捕风捉影,说她的是非。
“可惜什么?你了解小医仙吗?”绕是卓月拥有良好的修养,也无法容忍别人当面说三道四。
“那倒不是,老子也是略有耳闻,反正她跟老子不是一路人。哦,你是王浩的徒弟,叫星语仙子对吗?听说你出手灭了两个修真世家,还挑战过火修散人,问剑的弟子,干的漂亮!玄门里一共有三个仙子,依我看,你比那两个装腔作势的强多了。”老头对星语的评价如此之高,倒不是因为星语的修为,而是因为星语的霸道,率直,正好对上他的臭脾气。
“你耳闻到什么了?枉你还是前辈,在背后说人是非,不觉得丢脸吗?”卓月冷语问道。
老头先是一愣,然后才说道:“老子才懒得在背后说人是非,就是当面老子也是有一说一,有二说二。”
王浩在一旁幸灾乐祸道:“人家也没说小医仙什么,无非是说她的仰慕者众多,咱们懒得去瞎掺和,所谓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你说是不?老头,这回我站到你的阵营~星语,你也别瞪住我,我这叫帮理不帮亲。”
“正是这个意思!”老头俨然像遇上了知己,牢骚道:“老子就是看不惯她装腔作势的德行,昆仑盛会老子也去过,是不想瞒,老子就是想和小医仙还有子鱼交个朋友,谁知道等到了第三天,盛会快要结束的时候,小医仙才出现,还用一张青纱挡住了脸,老子就不明白,她好歹是玄门的三大高手,就算脸上有什么缺陷,元婴期的时候重新塑形就是了,有什么羞于见人的?还有那个子鱼先生,就像和她约好了一样,一个脚前,一个脚后。老子当时就失了兴致,没等盛会结束就先走了。”
说的也是,小医仙出现的时候,那前呼后拥的架势,很容易让人产生诸多联想。不过小医仙也是有苦衷的,她何尝愿意被一大票仰慕者包围,除了少数几人,他向来对那些人不理不睬,青纱就是她为仰慕者而设的屏障。
胖子不仅亲眼目睹,还深受其害,要不是有云逸出手,说不定就吃了苦头,做男人还是要有自尊的,老头的选择不失为明智之举。
小医仙明知道胖子是在搬弄是非,唯恐天下不乱,白了他一眼才说道:“那你有没有看见小医仙请那些仰慕者过去?哪怕是应酬他们?那些男人不知自爱,又关她什么事了?难道别人要看,她就该摘下面纱给人看。成了仙子,连喜欢和谁交往,不喜欢和谁交往的自由也没有了?要叫我说,你对小医仙的成见,错完全在你,你自命清高,害怕人家把你也当成小医仙的仰慕者,所以你就避而远之,本来你洁身自好也没有不对,可是你偏偏再背后对人家说长道短,这就是你的不是了。”
“好像她说的也蛮有道理,死要面子是你的事,说别人是非就不对了。”胖子又站回到卓月一边,鄙视的望着老头。
“你还说?说来说去就是你挑拨是非,人家本来就没说我什么,还不是被你从中诱拐,话赶话赶出来的。”卓月慧眼如炬,当场拆穿胖子的把戏。
老头有些尴尬,但是转瞬即逝,打岔道:“可能是没有缘分,虽然对异兽都是兴趣,可是也要人对路才行,小子,你的见识不差,可惜做事太过偏激了,异兽是天地间的灵物,你为了吃而猎杀他们,那就太过分了。”
胖子狡辩道:“我可不是因为要吃才猎杀它们,异兽也分三六九等,有价值的异兽用来炼~,留下来,没有用处的才吃掉。你不是提到过无名吗?无名还是御兽宗的呢,吃的异兽也不比我少。”
“无名!你见过无名?这怎么可能,第二次神魔大战以后,他就静悄悄的走了,连庆功宴都没有参加,你是从何处见到他的?”
“无名跑去妖族了,你上哪儿能找到他?妈的,为什么小爷说的话总有人不肯相信?你爱信不信,不信拉倒。”王浩在心里一通乱骂,突然想起有办法能够证明,随即说道:“那家伙是不是漂亮的离谱,还不男不女的,上次他请我吃独角羊来着,嗯,吃肉的时候星语也有份,你问问她是不是真的!”说是问星语,实际上是要卓月为他证明。
王浩不知道这个名字在玄门里的身份,出言无忌,倒让老头吃了一惊。要知道,无名是玄门仅次于陈玄的人物,当初他们两人一个守南,一个守北,将魔族拒之门外,从功绩上分不出上下,唯一的差别的陈玄的手段狠辣了些,杀的人也更多。要不是无名在大战后悄然出走,如今玄门第二的排名应该是他,而不是蜀山的老怪物。
卓月望着老头质询的目光,承认也不是,不承认也不行,她的确见过无名,作为选么顶尖的高手,也没有太多的迷信,甚至为了胖子和无名针锋相对,但是要她在背后议论别人,她是断然不肯的。
“到底有没有这回事呀?你们师徒俩不是串通起来骗人吧?”老头疑惑的语气叫人浑身不舒服。
“我们确实见过无名,和他一起吃过独角羊。”卓月承认了一半。
老头眼里揉不进沙子,追问道:“那你刚才为什么又不肯承认?”
“因为我不认为无名是不男不女。”卓月轻描淡写的解释道,实际上她还是很赞成这种描述,说不男不女似乎过分了点,应该说美丽的像个女人,好像意思差不多。
老头名气虽然不够响亮,也是出道已久的人物,上次神魔大战的时候见过无名一面,只是没有结交罢了,听胖子将无名说成不男不女,倒也觉得比较恰当,当下便信了几分,加上卓月的表现,已经能确信无疑,但是当他追问无名的所在时,师徒两人倒是出奇的团结,打死就是不说。
大家是因为知趣相投才走到一起,不大功夫就尽释前嫌,讨论起对异兽的见解,不过,但是老头和胖子的言语间依然火药味十足,好像遇到火就能爆炸一样。三人中论修为星语最高,论辈分老头是当仁不让的前辈,说到对异兽的知识,有谁能比的过王浩,连卓月都听的入迷。
可是老头偏偏就不信邪,每当胖子提出独到的见解,他都要跳出来质疑两句,语气当然是冷嘲热讽,让人浑身的不舒服,然后胖子开始反唇相讥,经过一番唇枪舌战,尘埃落定时不管是谁输谁赢,两人都是争的面红耳赤。
这就是所谓男人的关系,渐渐的,卓月也见怪不怪了,反正他们打不起来,而且争来吵去的也蛮有乐趣。
“老家伙,你说你又不懂炼丹,又不是御兽宗的,不好好的修炼,整天研究异兽,对你的修为能有什么帮助,你这不是不务正业吗?”王浩显然定力有所不足,争论中有人身攻击的嫌疑。
“你知道个屁!我们修真为的是什么,就为比别人活的长?那还不如投胎做王八,不用修炼也能活上万八千的!”老头说话也像吞了枪药。
“你说你,转眼间又语无伦次了罢,连王八活多长都没搞清楚,还和我们讨论异兽呢。谁告诉你王八能活个万八千的?王八的寿命也就是几百年,上千年的都是成了精,我看你活上万八千的没问题。”王浩抓住痛脚一阵穷追猛打,心中大呼过瘾。
老头并非不知道乌龟能活多长,就是套用一下,谁知道就被胖子咬上了,气急败坏道:“俗话说千年王八万年的龟,你没听过吗?你个小屁孩能知道多少?”
王浩一转眼从痞子骂街又恢复到专业水准,抱着对后学极其负责的态度劝告道:“什么叫做千年的王八万年龟,乌龟和王八本来就是一码事,分开说也行?让人一听就知道你是个外行,小爷好心提醒你一句,你也就和我私底下探讨一下就行了,千万别出去丢人现眼。”
“你倒是说说,为什么要将乌龟叫做王八?”小医仙博闻天下第一,典故当然是听过的,这个时候问起,纯粹是给两人递个台阶。
王浩俨然一副老学究的语气教诲道:“《史记?龟策传》中说,远古时代三王、五帝以神龟和蓍草卜筮的,将神龟分为八种。每一种都有一个名称,第八种名为王龟,于是,后人便将这列在第八位的王龟简称为王八。久而久之,王八也就成了乌龟的别名。就这么简单,王八就是乌龟,乌龟就是王八,没听说乌龟能活个万八千的,再教你一手当是送的,无论是什么异兽,寿命都超不过三百年,包括人在内,要突破这个天数,首先要经历渡劫,所以修真者无论有没有到元婴期,活到三百岁都要渡劫。”
关于王八别称的由来,卓月知道的很清楚,但是不修真也要渡劫,她却是第一次听说,原因无非是丹的稀少,不借助丹的帮助,有谁能活到三百岁?
“你说的当真?”卓月淡薄名利,唯独对知识格外看重。
王浩压低声音解释道:“我哪知道是不是真的,那是我师傅告诉我的,所以非到万不得已,尽量不要用续命丹,到时候活到了三百岁,修为还不到练神期,那就真是万劫不复了。”
卓月想了一想,说道:“既然是你师傅说的,那就一定不会错啦,其实续命丹和增长修为的丹各有各的用法,比如说有的人到了该渡劫的时候,却因为根基未稳不敢渡劫,他可以想办法拖延渡劫的时间,但是阳寿有限,假如有一颗能续命的丹就万事大吉了。”
王浩笑道:“亏你想的出来,我原来还以为续命丹是在使用归元丹以后,仍然不足以修炼到元婴期才用的,我说呢,为什么李芦的碧青丹用的那么快。”
小医仙摇头道:“我以前告诉你归元丹更适合玄门,是因为正好能满足大家的要求,给碧青丹太浪费。玄门中人辛辛苦苦的修炼,到了渡劫的时候都是一场豪赌,有谁不希望能多几分把握?你不是也故意不让星语渡劫吗?相比之下早些迟些简直微不足道,我敢说,如果条件允许,任何人都甘愿等上一等。即便是没有这种需求,有些人的确是修炼不到元婴期,你认为他们是想要一枚归元丹,还是碧青丹?归元丹能不能让他们冲入元婴还是个问号,碧青丹却是实实在在的续命三百年,不但修炼到渡劫没有问题,还有时间做好完全准备。”
“就像考试一样,那些临时抱佛脚的学生巴不得晚考两天。”胖子嘿嘿坏笑。
卓月承认道:“差不多就是这个道理,不过渡劫和考试不同,即使毕生都在用功,片刻都不曾懈怠过,做足完全的准备仍嫌不够,考试赌的是前程,考不好可以重来,渡劫就只有一次机会,要么是生,要么是死。”
何止是生与死的差别,渡了劫的修真者和仙没什么差别,失败的呢,魂飞魄散,灰飞烟灭,两人正在嘀嘀咕咕,老头已经不耐烦了,嚷嚷道:“你们两师徒鬼鬼祟祟的密谋什么呢?”
“我们再猜测你喜欢异兽的秘密,谁叫你不肯说的。”胖子急中生智。
“别猜啦!老子本来就是要说的,是你故意和老子打岔。作为修真者,飞升永远是终极的目标,但是遥不可及。咱们最注重的就是修为,还有争斗的实力,修为这东西到了一定程度,想再叫它突破一次比登天还难,我们就说说争斗的实力好了。小子,你认为要提升争斗的实力,最直接,最快捷的方式是什么?”
这种深奥的问题各有各的看法,哪有定论?说的不对他心思难免又被讥笑,胖子才没有那么笨,索性一言不发,你爱说不说,不说憋死你,话说到一半却要打住,那也是非常痛苦的,看老头心急火燎的德行就能知道。
第三百零九章 埋伏
有趣的是卓月也极其配合,要不是怕老头面子挂不住,他们当场就能聊回刚才的话题,毕竟神奇的炼丹术比老头的想法有趣多了。
“老子谅你也猜不到!”老头倒是聪明,自己给自己找个台阶下。
实际上是自己先撑不住了,喷出来以后很有种畅快的感觉,停顿了片刻才用教训晚辈的语气说道:“你们应该知道,争斗应该是建立在修为相当的基础上。修真者假如不凭借法宝,单凭一口飞剑战胜对手,那就是合格,要是能同时战胜两个,那就要恭喜你,你已经成为高手了。假如能战胜三个以上,那就是神!”
王浩修炼的是本源内丹,对付多人是常有的事,听起来倒是不觉得什么,小医仙却深以为然,除非是有特殊的本领,否则同时对付两名旗鼓相当的对手等于找死。以王浩为例,假如他不是使用封魔阵法,面对王家上百名高手,唯一的选择就是跑路。
“与人对敌的时候,假如将自己变成两个,你们说说又会如何?”老头就是不长记性,说到得意处又卖起了关子。
胖子也懒得难为他了,切道:“说来说去,无非是要抓一头异兽做战宠,难怪上午你和我谈起异兽,说来说去都是哪个争斗厉害,原来是抱着这份心思。你不是有雷鸟了吗?还不知足?”
“什么叫做知足?要是碰到好运气,找到一头和自己实力相当的异兽,那就等于以二敌一,再加上默契的配合,足可当的上三个自己同时应敌,和人争斗哪有不胜的道理!”说来说去还是争斗,老头的确喜欢异兽,只喜欢凶悍的异兽,可惜他没有炼丹师的本领,也不懂御兽宗的手段,永远也擒不到比自己实力更强的异兽,可怜的老头,要是给他一头像犼那种级别的异兽,不知道他能高兴成什么样子。
然而越是凶悍的异兽,就越难以驯服,王浩也无法真正驾驭犼,只能是纵犼行凶,当然更不能送那种东西给老头,以老头斗鸡般的性格,要是再得到一头拉风的异兽,那还不得成为玄门的祸害呀。
王浩只能用同情的目光看着他,问道:“那你知道不知道呼唤异兽和对手较量是一件非常丢脸的事。”
“丢脸!那你知道不知道,第二次神魔大战里谁最出风头?”老头气呼呼的问道。
“陈玄。”这是毋庸置疑的。
“陈玄是其中一个,还有一个呢?”老头没好气的追问,假如他聪明一点,就能知道在胖子嘴里永远得不到他想要的答案。
“是无名,当年就是他和陈玄扭转了第二次神魔大战的战局,客观的说,无名仅仅是阻止了魔族的进攻,陈玄却是重创了魔族的元气,是陈玄奠定了玄门的胜利,在那以后,魔族损失了上千名高手,已经无力向玄门发动攻势,冰原一役后,魔族已经无力再战,第二天就退回魔界,我说的没有错吗?”这次回答的人是卓月,勉强还能让人接受。
“听见了没有,修真者善于争斗并不稀奇,不过那都是一对一,以一敌千,那才叫大丈夫的气概,陈玄靠的是阵法,无名靠的是什么?他是御兽宗的高手,靠的当然是御兽,有谁说过无名丢人?你明白了吗?”这就是老头追求的境界,他无法掌握陈玄的阵法,只能从异兽上动脑筋。
“小爷听明白了。”王浩的回答让老头如沐春风,心想终于将这个光知道吃吃喝喝的小子导入正道了,要是他不问胖子明白了什么,或许能高兴很长的时间,可惜他偏偏就问了。
“你就是想出风头!”王浩的语气像是盖棺定论,不容争辩。
能将老头气得拂袖而去,胖子气人的功夫也是趋于大成了,但是在老头走了以后,胖子却陷入沉思。
的确,老头对异兽的认识并不高明,甚至应该说是幼稚的,但是不能否认,他利用异兽提升战斗力的思路非常正确,绝对不是异想天开。以多胜少,这是再质朴不过的真理,胖子自从炼出了分身以后就品尝到了甜头,哪有不信的道理,何况胖子一贯信奉实用主义,争斗吗,求胜就是王道,活下去才是硬道理,没什么可丢人的,被挂掉的才丢人。
在异兽的选择方面,王浩欣赏卓月的风格,适合自己才是最好的,假如王浩要选择一头并肩作战的战宠,一定是选择风狸,而不是犼,或者是小火龙,只有风系异兽才能将火发挥到极致,而且鬼神莫测。
可笑老头挖空心思要为自己搞一头战宠,而胖子守住一头最适合自己的风狸,却只会偶尔召出来拉风,其实风狸的本领在对付公孙老狗的时候就得以展现了。
作为战宠,最需要的是默契,而默契除了在无数次战斗中磨砺,日常的相处也非常重要。比如说现在,王浩虽然已经看不见潜行中的风狸,但是却能知道它在不在身边,而且几乎能预测到它要做什么?
直到第三天王浩才停止思考,立即扔给风狸两枚归元丹,胖子无心讨好风狸,只不过作为战宠,实力方面当然是越强越好,反正这小东西是风系异兽,不用担心它爆体。
卓月焉能不知道他的心思,笑道:“你知道交流的好处了罢,受益的不止是你,老头何尝不是满载而归,你虽然没有给他面包,却教会他如何做面包。我相信,总有一天,他能找到钟爱的异兽。”
王浩摇头笑道:“没有你说的那么简单,顶级异兽非常罕见,出道至今,我就发现了小火龙,要不是机缘巧合,我都没可能得到它。上古凶兽作为异兽中的王者,脾气异常狂暴,它们是宁死也不肯屈服,更别说供人驱使。这老头就是个半吊子,要是真碰上一头,不吃大亏都是万幸了。不过呢,假如他不死,有能持之以恒,终有一天能成功也说不定。”
卓月考虑了片刻问道:“难道连你也没有办法驯化异兽?”
王浩笑了笑说道:“当然有办法!我能将异兽炼成丹,无论异兽有多强,我都能用御丹诀控制。不过,你觉得马戏团里表演踩球的老虎还能让人畏惧吗?我毕竟是个炼丹师,不是御兽宗的高手,玩异兽是无名的强项,能得到风狸我就知足了,以我的角度而言,想不出比风狸更优秀的战宠。”
胖子能说出这番话,足够让了解他的人惊奇了,相识至今,卓月还是首次见他谦虚。
为了不惊动幻真派的人,两人不辞而别,入夜以后赶往南海派。
卓月因为负伤再身,加上破虹剑太招摇,容易被人看破身份,依旧是和胖子共乘裂天之痕。
从飞剑的平稳和速度来看,胖子的修为又提升了不少,神奇的炼丹术,诡异的修炼法门,相处的时间久了,她知道胖子从不修炼,可是进境却比人家日夜苦修还要来的快,单是这一条就不知道要引来多少人的妒忌。
黑暗中看不见任何东西,能量的波动却异常清晰,不远处,一团几乎不可察觉的能量一闪而逝,修真者,高手,而且掩藏了修为,是埋伏!大量的信息凝聚成两个字,危险!
“小心!”卓月示警的同时抓住前面的肩膀。
话音未落,无数的寒芒激射而出,冲到半空后犹如烟花般爆裂,一时间杀气纵横。非常明显,这是一次处心积虑的暗杀,假如不是小医仙及时提醒,站在飞剑上的两人非被秒杀不可,高手和菜鸟的区别就在于刹那间的机敏。
别看修真者平日高来高去,真要是到了玩命的时候,没人在半空飘着当靶子,王浩虽然感知能力稍弱,反应和速度都快的惊人,脚下轻轻一拧,飞速转变方向,有惊无险的拜托了爆裂的寒芒,不等身形停稳便急速俯冲,比自由落体的速度不知道快了多少,裂天之痕画出一道不算优美,却是诡异绝伦的弧线,轨迹几乎擦上了地面。
对方的杀招当然不止于此,不知道什么时候,后面多了三条尾巴,三道如影随形的飞剑,能钓上胖子的,至少该有元婴期以上的修为。
“别理他们,继续往前。”小医仙耳畔请呼。
来不及细想,王浩全力催动飞剑,居然硬生生的将后面的三道剑光拉开十多米远。
“擦,擦,擦。”略带嘶哑却异常清脆的声音,尾随而至的三人被拦腰切成两截,残留的血液在冰蚕丝上凝结成一串串血珠。
除非遇到实力太弱的对手,卓月在争斗永远都是处于劣势,假如对手以为她无力招架,那就大错特错了,一定是连如何挂掉的都不知道,三条尾巴就来不及知道身体是怎么分家的。边跑边打,这就是小医仙的争斗之道。
“活干的漂亮!”王浩也同样擅长游斗,不过他依仗的是速度,比起小医仙的巧妙差的不是一点半点啊。
赞赏的同时,王浩也升起一丝明悟,以往他争斗时只有两种战术,遇到比自己弱的,或者实力相仿,他就抢攻。凭他的技巧足以让对手穷于应付,无法反击,因此他也就不用考虑防守的问题。不过遇到强横的敌人,抢攻并不明智,比如说对上问剑,和他抢攻那就是找死,这个时候王浩又选择了游斗。
胖子以前并不喜欢游斗,游斗就一定要比对手快,这份速度就是优势,为什么不用来抢攻,可是小医仙的手法说明了一个道理,防和守本质上没有区别,古语说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但是对高手来讲,防守同样也是最佳的进攻,因为敌人在追击的时候,防御是最弱的,甚至可以说的没有防御。
电光火烧的刹那,三个出窍期高手殒命,这就是争斗的凶险。然而战斗并没有停止,甚至连停顿也没有,摆脱掉尾巴以后一头栽向地面,这一次他没有玩弄花哨的御剑,而是真正碰上了大地,带着仇恨的怒焰。
“藏头露尾的王八羔子,小爷今天烤了你们!”
紫焰如同被强行灌入到大地,茂盛的植被眨眼间被烤焦,地面裂开一条条触目惊心的口子,从裂缝处能看到里面灼热的岩浆,带着骇人的紫色翻滚,能够瞬间将岩石融化的高温,这是三味真火也无法做到的。
“快闪!”藏匿在暗处的对手终于做出了决断,因为岩浆极不稳定,随时有喷发的可能,他不能用属下全军覆没做为赌注。
“呼!”岩浆夹杂这紫色的火苗冲上半空,数十条人影如同惊鸟般弹开,因为指挥者的智慧和果决,他们侥幸逃脱升天。要知道,这帮家伙都是受过严格训练,听不到命令,他们就是趴在岩浆里也绝不肯逃。
滚烫的岩浆翻上地面,所到之处立即变成滚烫的红色,仿佛大地都燃烧起来。当然,这对于擅长御剑的修真者没什么影响。只不过给游戏加上了一条限制,不能回到地面。
“好机灵的小子,才一招就能扭转不利的局面,你也算是一号人物了。”一名身材魁梧的家伙出现在对面,看不清容貌,因为全身都包裹了护甲,从声音来判断,他就是刚才下命令的人。
“你也不差,虽然失去了优势,可保全了属下实力。剩下这么多高手,对付我绰绰有余,不知道小爷和你们有什么冤仇,又有何德何能,敢劳动各位大驾?”尽管王浩是在说笑,神情冷峻到了极点,这是场杀局,失败的人死。
“哈哈!对付你还有本人出马?小子,你未免太瞧得起自己了。”对方所有的人都在笑,他们的目光都是盯住卓月,仿佛胖子是隐形的。的确,他们每个人的修为都在出窍期以上,而且个个都是身经百战。要对付一个刚到元婴期的菜鸟,派出这种阵容未免太夸张了。
王浩质疑道:“你们的目标是小医仙?”
实在难以想象,与世无争,救人无数的小医仙居然成了别人狙杀的目标。
对方又是一阵大笑。“不是为了小医仙,难道还是为你?小子,你也够嚣张的,别以为你在王家做的事神不知,鬼不觉。挂掉你是迟早的事,原本轮不到我动手,谁叫你们形影不离,本人就做回善事,成全你们做对苦命鸳鸯,黄泉路上也好有个伴,说说话什么的。”
“这么说你是玄天宗的人?”确定了对方的身份,胖子已经做好博命的准备,不过胜算仍然非常渺茫,对方不单是强敌,还是有备而来。
对方讥笑道:“你小子还不笨,不过假如你笨一点,或者能活的长久些。”
说话间悄悄使了个眼色,一干高手纷纷散开,将两人围住中间。
王浩看不出那是什么阵法,就是觉得非常不舒服,可能是因为距离的缘故吧!
大多数阵法都讲求合力,攻防一体,站位通常都比较近。这些人的站位却很远,要合力显然是做不到的,不过正因为他们离的远,无论攻击谁都很难办到,而且他们旁边的人刚好能赶上支援。而且他们也不需要合力,这阵法就像一张宽松的大网,疏而不漏,一旦猎物落入网中就成了困兽,还怕没有办法对付吗?这些人只要放出飞剑,就能让阵法的中央成为绞肉机。
“那就奇怪了,得罪玄天宗的人是我,和小医仙有什么关系?为什么你们的目标不是我,而是小医仙?”
对方仿佛知道他会这么问,不耐烦的打断道:“本人今天说的已经够多了,和一个要死的人说太多秘密好像没什么意义。”
小医仙冷笑道:“他们不杀你是因为你还有利用价值,这人是玄天宗的门下,名叫鬼车,玄天宗虽然和星月宗,蜀山并列为三大古派,行事却算不上光明磊落,而且野心勃勃,我想三大高手里面没有玄天宗的人,他们一定是耿耿于怀。他们没胆子动陈玄,问剑是蜀山的人,他们也有所忌惮,唯一能动的就是我了。放在平时,他们要对付我也不容易,此刻正好我和问剑力拼,拼的两败俱伤,这些人的爪子当然就迫不及待的伸出来了。”
鬼车拍着巴掌笑道:“精彩,精彩,不愧是博闻天下第一的小医仙,居然能认出我的身份。不过你未免小瞧了玄天宗,问剑那怪物也差不多该上路了,说不定你们在奈何桥能碰上。”
从卓月的神情上看不大一丝慌张,不慌不忙的说道:“要认出你来并非难事,虽然你在玄天宗身份不高,但是心狠手辣是出了名的,在外界可是臭名昭著,还有你那副护甲和面具,世间任何一副面孔也没有你那副面具好认。不过,你们敢动问剑倒是出乎我的意料,问剑受伤后一定是留在蜀山疗伤,你们莫非有胆子杀上蜀山?”
“我们当然不能杀上蜀山,不过,问剑也没有在蜀山,你受了伤不是也没回冰岚水阁疗伤吗?问剑那种蠢人有什么难对付的,受了伤羞于向人启齿,又赶上快要渡劫。只能自行下山收集材料,身边就跟了个刚到练神期的徒弟,要挂掉他还不是易如反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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