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拜师(上)


  心底里她认定了王浩胸无大志,连修炼也是懒懒散散,仗着几颗灵丹四处招摇撞骗,俨然就是一副暴发户的丑态。而且她不知道胖子是炼丹师,还以为灵丹是陈玄送给胖子的,拿着人家送的东西挥霍,不是败家子又是什么?这样的人不值得去爱呀。
  胖子早就放弃了痴心妄想,对她的变化则是无动于衷。“区区一粒回梦就能解决问题,我为什么要和他们玩命?他们不配!”
  又是暴发户的面目,拓拔舞一阵失望,转瞬间恢复到冰冷的语调。“我明白你的意思。富翁无需和乞丐拼个鱼死网破,扔出一叠钞票就能让乞丐们疯狂,拼个头破血流。那些人豁出性命去争抢的东西不过是一粒回梦,在你的眼中不值一提。如果开心,你甚至可以拿出一粒碧青丹来,自然有大票高手肯为你卖命。算了。”拓拔舞叹了口气,继续语调平缓了些。“我来是要和你解释误会,我离开冰原以后找过飞机接你,因为我没能力带你御剑飞行,所以只能先出去找飞机,谁知道你却先走了,后来我还拜托哥哥打听你的消息。”
  胖子所做的一切仅仅是给自己一次机会,认定失败的结局后悄然离去,绝不留恋,这些解释已经没有意义,而且他也不肯相信。淡然说道:“你太小看我了,我不会为那种事计较,你也无需解释。”
  送走拓拔舞以后独自回到会场,盛会进入了倒计时,虽然是夜晚却比白天更热闹,不知道又增加了多少稀罕宝贝,但是胖子却提不起兴趣来,盛会的重戏在最后一天,届时会有顶级的宝物登场,会场中间的平台就是为此而设,陈玄也会在那个时候出现。
  打眼望去,一个穿着儒衫,英俊倜傥的家伙正在和苏雪不知道说些什么,周围聚集了不少人围观。
  情敌!胖子的脑海中立即拉响警报,悄悄的混进人群里,先摸清楚情况再说。
  “小姑娘,良师难求呵,碰到玄机子前辈是你的福份,赶紧答应下来呀,不然以后非后悔不可。”说话的是名老者,心肠还不错。
  “唉,小姑娘快答应呀。”这位稍微着急了点。
  投师屡屡受挫的苏老头自然明白机会难得,站在旁边不住的向孙女使眼色,假如孙女能拜个名师,做爷爷的自然能跟着沾光。
  苏雪以前就听爷爷说过修真的好处,来到昆仑以后更是大开眼界,这两天早就动心了,只是没有说出来。
  此刻大眼睛扑闪扑闪的,心里想答应又有点害怕,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这种事情可是不能马虎的,她想等到王浩回来才说。虽然并不相信胖子有多大能耐,见识总还有点吧,关键是值得信赖。
  云逸仙子看出女孩的心思,解围道:“玄机子道友有心收徒也无需急于一时,小姑娘是和一位朋友来的,不如等她先征求朋友的意见,再做定夺也不迟呀。”
  苏雪连连点头,就是这个意思。
  “呵呵,的确是我太心急了,吓坏了人家小女孩。不着急,我和你一起等朋友回来。”玄机子估计是想徒弟想疯了,居然赖着不肯走。
  王浩摸清形势假装刚从外面回来,嚷嚷道:“发生了什么事?干吗围这么多人?看美女不要钱啊?”说起来四人中除了苏老头全是美女,经他这么一提醒还真让不少人脸红,连忙稍微退后了点。
  苏雪像见到救星似的,立即跑到胖子身边,将事情原原本本说了出来。和胖子猜测的差不多,对方见到苏雪天分过人,便起了收徒弟的念头,加上苏老头推波助澜,所以纠缠到现在。
  王浩耐心听完她的描述,然后才询问道:“那你喜欢拜玄机子为师吗?”
  当然是喜欢了,苏雪连忙点头。
  “原则是我没有权力帮你决定要不要拜师,既然你问我的意见,我的答复是不赞成。”
  王浩也不知道玄机子是何许人,不过那个家伙实在太帅了,两人日久生情怎么办?再说苏雪可是他的心肝宝贝,拜师自然要千挑万选才行,哪能马虎了事?
  “你不赞成,为什么啊?”苏雪有些着急,说话间眼圈红了。
  胖子当然不能说出自己的担心,也不好贬低玄机子,人家毕竟是一番好意。只好含混其词:“拜师可是人生大事啊,一定要听父母之命,回去后再从长计议。”
  “还媒妁之言呢?”连屈瑶都为苏雪忿忿不平,自己当初拜师都吃尽苦头,这种机会是天上掉下来的,别人求还求不来呢?胖子居然横生枝节,刚要再说点什么,却被师父瞪了一眼。
  苏雪犹豫再三最终做出了决定,径直走到玄机子的面前抱歉道:“谢谢前辈的好意,但是苏雪不能答应您了,对不起。您一定能找到更好的弟子。”这话听着耳熟呀,漂亮女孩都会说。
  玄机子先是愣住片刻,大概是料不到被拒绝,随后笑笑说道:“做师徒是要讲缘分的,也祝愿你找到更好的师父。”苏雪还没有开始修炼,如何会有师父都不拜?除非是有更好的选择,玄机子并不笨,只是觉得惋惜。临去之前仍然叮嘱女孩,有时间去蜀山找他玩,实际上是帮苏雪留条后路。
  人群散去,云逸见苏雪还在惋惜,走过来劝慰道:“拜师是讲求缘分的,如果你注定和玄机子无缘就不必强求,如果有缘以后自有相见的机会。至于拜师的事情,玄机子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人物,在蜀山中稍微有点名气罢了,如果你找不到合适的师父,就拜到我们南海派的门下,反正你和屈瑶也蛮投缘的。”
  修真界各种资源都非常匮乏,徒弟收多了养不起,所以多是一师一徒。若不是胖子给的碧青丹,云逸现在还要为屈瑶发愁呢,哪有心思再次收徒?可是现在,她完全有能力再收一个徒弟。
  “真的?!”苏雪立即恢复笑容,恨不得现在就拜师。
  “还是先等等再说,王浩会帮你找的,要是他不肯帮忙,再来找我也不迟。”云逸仙子是何等的聪明,早将胖子看了个通透,刚才的话是安慰苏雪而已。


第四十一章
  不一会儿苏雪就重新绽放笑容,乐滋滋的跑去和屈瑶聊天,得到仙子的承诺还有什么可担心?
  云逸等她们聊起来才走到胖子身边,浅笑道:“想不到苏雪对你这么信任,你可一定要帮她找个好师父才行,不然连我都不肯答应。你是不是准备叫她拜陈玄为师?如果是那样的话苏雪的运气就太好了,连我都会羡慕她。”
  “仙子对陈玄的崇拜是不是有点盲目啊?为什么我不觉得他有多厉害?我正要向你请教修真界有哪些厉害人物呢。”
  云逸微微一笑,解释道:“修真界有一部高手排行榜,排名第一位的人就是陈玄,以他的修为早就可以飞升,不知用了什么方法自废道行,甘心留在人界,所以他的地位无人可及。排名第二的蜀山长老问剑,修炼到什么境界没有人清楚,不过蜀山派以剑入道,争斗的时候占尽便宜,问剑出道与人争斗不曾败过。第三名是冰岚水阁的小医仙卓月,修为方面比前面两人差了许多,不过擅长医术帮助过不少人,加上容貌美丽,被称为小医仙,她是三甲中唯一有争议的人选。”
  听到冰岚两个字胖子心中一惊,不动声色的打探道:“原来还真的有蜀山呀?我还以为是电视瞎编呢,冰岚水阁是不是也叫做冰岚山庄啊?很厉害吗?她们会不会也来参加昆仑盛会?”说话的时候心里还在咒骂火修老鬼。
  “你连大名鼎鼎的蜀山剑派都不知道,却偏偏知道名不见经传的冰岚水阁,难不成也是小医仙的仰慕者?以前的确叫冰岚山庄,两百年前才更换的名字。”见胖子有点焦急,仙子不禁拿她打趣,随后又补充道:“冰岚山庄属于二线的门派,无法和星月宗、蜀山相提并论。既然连高手都有排名,门派自然也有次序,蜀山排名第一,星月宗第二,无极门第三,前两名的次序经常变动。如果陈玄在昆仑盛会上做出惊人之举,说不定星月宗立刻冲到第一。”
  从话语里也能听出她对陈玄的感情,胖子笑笑说道:“仙子好像很希望星月宗排在第一呀,呵呵。”
  “那是自然。”云逸出奇的坦然,回忆道:“当初我能顺利修炼到元婴期,多亏了陈玄教授我的一个阵法,不仅如此,还指点给我不少阵法知识。南海派虽然擅长于炼器,可惜在阵法上欠缺见解,能达到大成的人屈指可数,要不是他的指点,我也不可能有现在的成就。”
  那个阵法一定就是利用法宝修炼的法门,难怪云逸仙子年纪轻轻就能冲过元婴期,王浩心中了然,但是不肯点破,这样看来她对陈玄的感情也就不难理解了,多数是出于感激。
  云逸微微皱眉,轻斥道:“你们两个别躲着偷听了,过来。”
  两个小女生鬼头鬼脑的凑过来,脸是还挂着顽皮的笑容,也不知道是何时开始偷听。一起过来的还有苏靳河,哪里都拉不下他。
  屈瑶倒是无所谓,早就被训习惯了,苏雪却是小脸娇红,低着头询问道:“陈玄真的很厉害吗?那他有没有收过徒弟?”
  云逸调笑道:“为什么你不直接问自己有没有机会呢?你天赋好,人又漂亮,说不定陈玄一眼就看中你,收了你做徒弟呢。”
  “我哪有那种福份呀?就是随便问问,仙子别取笑人家了。”苏雪差点找个地缝钻进去,别看在俗世里充满自信,受到爷爷的影响,对修真者格外敬重,在云逸仙子的面前可是一点自信也没有,更别提传说中的陈玄了。
  “陈玄好像还没有传人,说不定你还有机会呢,我觉得他一定会收下你。”云逸说话的时候意味深长的望向胖子,虽然不知道他和陈玄是什么关系,但是陈玄既然肯送星蓝戒指给他,说明两人的关系非常密切,事实上,她也认为王浩的碧青丹是陈玄送的,不然还能有更好的解释?
  修真者收徒是慎之又慎的,如果苏雪天赋平庸也没办法,即使有关系陈玄也未必肯收下她,不过苏雪的天赋分明是上上之选,料想陈玄不介意做个顺水人情。
  云逸和胖子那是心里有数,苏雪则是不知道事情的难度,所以都能接受这样的说法。可是屈瑶却不肯相信,拜陈玄为师,开什么玩笑?如果陈玄肯收徒的话,排队的人能从蜀山排到昆仑来。
  苏靳河也不相信孙女有那么好的运气,不过云逸仙子却不像是信口开河的人,胖子也是他的偶像,照理不该有假呀,努力想从两人脸上看出端倪来。
  苏雪毕竟不是修真者,玩耍了一天也困了,没过多久便打起了哈欠,靠在爷爷的怀里睡下了。苏老头抱着孙女倒像极不自在似的,一晃眼就是十几年不见,苏雪出落得鲜花一般,实在找不到孙女的感觉。
  眼见师父神色不善,屈瑶也伸伸舌头,立即开溜。别看她在白天随便疯闹,晚上要准时打坐引气,十几年来从没间断过。
  大部分修真者都利用夜晚引气,就像平常人到了晚上要睡觉一样。尤其是够资格参加昆仑盛会的人,多数都有这种好习惯。所以此刻很多人都在打坐引气,要么就是聊天,除了苏雪看不见一个躺下睡觉的。也只有王浩这种怪胎才不用修炼,反正冰焰可以自动引气,而且他不担心延寿的问题。
  云逸注意到他的异状,告诫道:“修真如同逆水行舟,非进则退,半点都懈怠不得。尤其是在进入元婴期之前,万万不可荒废时光。”
  王浩明白她的意思,但是不肯暴露身份,嬉皮笑脸的说道:“我现在不就在引气吗?修炼不成至多重新投胎,也没什么大不了的。”
  “你能想通这一点也不容易。”云逸赞许的点点头。“对寻常人来说死确实不可怕,生老病死都是人之常理,并非人力可以改变,只要生前多积点福德,转世投胎未尝不是件美事。修真者珍惜生命源于对金丹大道的执着,并非怕死。如果要活的长久,不如投胎做乌龟。但是作为修真者,你的这种观点不可取,大道理我也不和你多说,看看子恒先生就能知道。勤有功,戏无益,这句话同样适用于修真。”


第四十二章
  三十九到四十一章改动较大,屠狗建议大家倒回去看看。先说声抱歉。
  云逸也察觉出有灵气缓缓流入王浩的身体,好奇心每个人都有,但是修真法门向来是门派的不传之秘,当然不能随便打听。
  王浩有绝佳的法门,又不缺少灵丹续命,现在还得到了春辉,拥有如此多的优势就更应该珍惜,刻苦的修炼才对。云逸在元婴期以前可是日夜无休的修炼,正是那份执着感动了陈玄才传授她阵法。
  屈瑶也是在得到碧青丹以后才稍微放宽要求,就算有灵丹续命也需要刻苦的修炼才行,不然三百年后同样渡不过雷劫。即便能在三百年内炼出元婴,渡劫的时候也是修为越深越好。
  修真并非让人得到幸福的手段,或者是享受长生不老的法门,至少在渡过元婴期以前绝对不是。刚好相反,修真的道路上充满艰难险阻,每次渡劫都有灰飞烟灭的危险,那是彻底的消失,连进入轮回的机会都没有了。所以修真者除了自己痴迷其中,绝对不会拉上家人,并非是因为自私,而是了解其中凶险。
  丹也并不是万能的,修真者只能作为辅助使用,修炼元婴还是要自己去引气,即便有助长修为的丹,境界还是要靠自己突破,不然非爆体不可。对普通人来说丹的作用微乎其微,因为没有真元化丹,至多起到强身健体,延年益寿的作用,续命的效果不超过十年。事实上,只有炼丹师父才能尽情享用丹的妙处。
  如果认为踏上修真路就万事大吉,那种思想和自杀没有什么分别,而且是彻底的自杀,万劫不复。作为前辈和朋友,云逸认为自己有义务做出提醒,以免王浩重蹈覆辙。
  “对了,我帮你检查过飞剑了,裂天之痕的材料很奇怪,连三味真火也无法炼化,而且里面布置的阵法非常玄妙,环环相扣,浑然一体,即使我能修补也无从下手。”云逸仙子终于停止了教诲,顺手取出飞剑递给胖子。
  裂天之痕仿佛变了个样,虽然仍旧是残破不堪,不过隐约能的看出是把剑了,而且还是一把很宽的阔剑,黝黑色泽,一尺来长,胖子中意的类型。“仙子能不能再试试别的办法,我喜欢它。”
  云逸嫣然一笑。“别小瞧我哦,经过尝试我找到了修补它的方法,不过修补的过程需要很长时间,而且最好是由你亲自来完成。飞剑和主人是相通的,相处的时间越久,两者间的默契越高。而且飞剑一旦受损,主人也必然遭受重创,所以对于修真者来说,一把好的飞剑弥足珍贵。裂天之痕属于顶级飞剑,付出点代价也是值得的。”
  王浩倒是不怕付出代价,但是不懂如何修补飞剑,询问道:“仙子不是说我的修为还要过段时间才能驾御飞剑吗?而且我也不懂得怎么修补飞剑呀!”虽然顺利的冲到心动期,胖子对法宝的见解还是出奇的烂。
  云逸无奈的解释道:“你的师父连如何用飞剑也没教你呀?理论上修真者完成筑基就拥有真元,也就可以使用飞剑了。只不过这个时候的真元还非常微弱,不足以驾御飞剑。而且元丹初成不敢过分折腾。接下来的气动期,真元虽然得到了加强,但是非常的不稳定,通常不建议在气动期冒险。然后是练神期,经过一段时间的修炼,真元充沛,基础扎实,已经可以使用飞剑。所以多数师父等弟子到炼神期才给飞剑,就是这个道理。你的境界刚到气动期,本来应该找个地方静修,不知道为什么四处乱跑。”
  胖子点点头,让后疑惑道:“可是我还没有到炼神期,现在用飞剑是不是早了点?其实我还可以等等的,不急于一时。”
  云逸浅笑道:“不急就好,你没有听清楚我的话,练神期才可以驾御飞剑,你现在只是修补飞剑。裂天之痕玄妙无比,带上它修炼有益无害。换成是屈瑶,我一定不敢这么做,她的好奇心太强了,一定会悄悄的尝试,不过你见多识广,应该能抵受住诱惑才对。切记,修炼到炼神期以前,千万不要尝试驾御它。至于修补的方法不需要操心,在你的身体里,裂天之痕可以自动进行修补。”
  经过短暂的修补,裂天之痕勉强可以使用了,云逸曲指兰花,打出一点玄光,飞剑化作一个黑点没入胖子体内。“它在你身体里完成修补,同时也是进行炼化的过程,而且比普通手法的炼化效果更佳,自己去体验吧。还有,盛会结束你就可以使用春辉,多数修真者都只听说过名字,并不曾真正见过。只要稍微作些掩饰就行了,带上它修炼可以事半功倍。星蓝戒指实在太显眼了,一并帮你做些掩饰,修为浅的人看不穿我的法术,修为比我深的人虽然不少,但是难得出现,碰上的机会不大。”
  帮助胖子掩去两枚戒指的光辉,云逸仙子说完话也闭上眼睛,虽然冲入了元婴期,说到修炼可是半点不曾放松。
  天下间的修真者敢放开玩的也只有王浩和陈玄这两兄弟,王浩是得了万载冰魄的好处,加上修炼的方式与别不同,光是打坐引气也是无用。陈玄则是根本不肯飞升,一心留在人界陪伴妻子,还修炼来做什么?
  扫视周围,基本上所有人都在引气,偶尔有几个碰到知己,秉烛夜谈的,胖子也不认识人家,总不能跑去搭讪吧,只好也学大家打坐。
  一段时间不见,冰焰比以前更强大了,带着狂躁不断的升腾,幽兰色光芒犹如恒星,照亮身体的每个角落。在冰焰的上方出现了一粒黑点,平静而深邃,那就是刚刚装进身体的飞剑,犹如黑洞般的存在,默默吸收胖子的真元,真的很黑呀!
  换成别的修真者非心疼死不可,终于明白云逸说的付出点代价是什么意思了,好在王浩的真元来得容易,所以也不在乎。以前胖子并不急于提升修为,可是现在有了把裂天之痕吊着,心底里总是隐隐有点期待。炼丹师提升境界最好的方法莫过于炼丹,戒指里倒是存有一片晶石,原本是准备凑齐三块才用,现在想想谈何容易,不如将就着先提升修为。
  胖子并非没见过宝贝,五彩的晶石也炼制过,毁掉三彩的有什么可惜?等昆仑盛会结束立马用了它,为了早日踏上裂天之痕,值!御剑飞空对修真者可是致命的诱惑。


第四十三章
  与冰焰沟通的过程美妙无穷,一旦沉迷进去便忘记时间,感受着冰焰一点点的壮大、升腾。裂天之痕则是缓慢的引导真元,仿佛一个无底的黑洞,深邃得叫人不敢凝视。
  混沌中,王浩听见一阵银铃般清脆悦耳的笑声,睁开眼,苏雪花朵般的笑容近在咫尺。“你修炼的时候好可爱哦,原来你也是修真者呀?”
  修真的时间不可以按常理估计,尤其是王浩没多少经验可言,不像别人懂得控制,不知不觉间居然过去了两天。云逸仙子还以为是劝诫产生效果,不准屈瑶和苏雪打扰,苏老头当然不会做蠢事,两天来不停在会场里转悠,虽然没有法宝去交换,见闻倒是增长了不少,就算名门子弟也少有这种良机呀!
  苏雪目睹他不吃不喝连坐两天,这才相信他是货真价实的修真者,眼神中不禁多出几分崇拜,不过那也是非常有限。胖子在她面前可没有神秘可言,多数是信任和依赖。要知道胖子以前不仅吃东西,而且比谁都馋,坐飞机都向空勤要两份食物。
  谁说修真不吃东西的?汗!王浩故意发怒道:“什么叫也是修真者?我本来就是!哼哼,叫你拿豆包不当干粮,以后有你后悔的时候。”
  云逸见他自比成豆包也忍人禁不住,倒是蛮像的哦。其实王浩除了稍微胖点,五官还是很精致的,属于肥而不腻的类型,挺讨人喜欢的。
  无论是当初澜姐,还是现在的云逸,还有看他长大的杨阿姨,都不认为王浩难看。女孩也许只有用挑选夫婿的目光来审视,才会觉得那身肥肉影响美感。何况修真者到了元婴期是可以改变体型的,所以没有人对这种事情斤斤计较。
  倒是王浩这两天的刻苦值得赞赏,云逸抓住时机立刻教训徒弟:“你看看人家是怎么用功修炼的,第一次和你见面的时候还没筑基,现在都到了心动期的后段了,继续努力不用多长时间就能超过你,整天的玩你觉得惭愧吗?”
  当初屈瑶也是一步一个脚印走过来的,比起胖子不知道用功多少倍,所以她非常清楚这种速度不是靠刻苦能换来的。
  最可恨的是胖子还随声附和:“仙子说的极是,说到刻苦晚辈还颇有些心得,修炼在很多时候都是枯燥乏味的,贵在持之以恒。要十年,不是,要百年寒暑如一日,才能最终征得金丹大道。”联想起在师父身边烧锅炉的生涯,胖子那是有切身之痛的,虽然没到声泪俱下的地步,也足以感人肺腑了。
  说到修炼的辛苦谁没有点感悟啊?冲到元婴期才是千年的媳妇熬成婆,不过也仅仅是暂时喘息片刻而已,距离金丹大道还早着呢。
  此话由气动期的胖子说出来,或者有点无痛呻吟的味道,可是由云逸仙子娓娓道来,那就是修炼的真谛。不过让飞升的仙人听见只怕又要笑了,哪怕是陈玄也能说出另一番感悟来,所处的高度不同,看待问题的角度也不同,一路走来,到了仙人的境界再回头看看,恐怕会感慨良多吧。
  苏老头仿佛是信徒在听佛主宏法,那是一个字也不肯错漏。元婴期!那该是什么样的境界啊!盛会到了最后一天,接近尾声,人数却增加了一倍不止,偌大会场已经挤满人群,多数人到这里来的目的不是交换法宝,也并非增长见闻,而是前来朝圣的。陈玄、问剑、卓月,这些传说中的人物在修真者心中那就是神。
  就连云逸仙子此行的目的也耐人寻味,两天来除了帮胖子张罗到春辉和裂天之痕,她再也没看那些展示的法宝一眼。原因很简单,既然是等价交换就没多少便宜可占,何况她自己就是以炼器见长,有什么理由觊觎别人的法宝。
  门口处突然引起一阵喧嚣,竟然同时进来三十多名道士,不由引起一阵轰动。每个门派只有两个名额,位列三甲的门派有四个,即便有熟人结伴前来无非也就七八个人而已,如今一次挤进来三十多个道士自然引人瞩目。除非是以前参加过的修炼者,其余的人无一不是踮起脚尖查看,连屈瑶也不例外。
  “有什么好看的?不怕人家笑话!”云逸瞪了徒弟一眼,然后解释道:“地主自然有些特权,他们是昆仑派的弟子。昆仑山盛产奇珍异兽,灵花仙草,他们靠山吃山,自然比别的门派占些便宜,用不完的,拿来交换也蛮受欢迎。除此之外还有些山中的土特产,和田美玉、熊掌和雪莲花已经是家喻户晓,另外还有手掌参、锁阳、肉苁蓉、高山龙胆等许多中草药,虽然并非是昆仑独有,确是昆仑的品质最佳,这些可是盛会上唯一能用钱购买的东西。修真者没有几个穷的,买回去补补身体也好,算是丹的替代品吧,和田美玉还可以用来炼器。所以不愁卖不出去,每次盛会,昆仑派得来的收入都够坐吃几年的。”
  听说有异兽仙草出现,王浩当场两眼放光,要是出现晶石才爽,以他的见识说不定能淘出什么宝贝呢,法宝对他来说远不如炼丹材料诱人。熊掌、草药,那些东西可以买回去送给父母,比药店里卖的滋补品强过百倍。要是有新鲜的野兽卖,搞一只先解解馋也不错,越想越美,身体轻盈的跃向地面,比小鸟还要灵活洒脱,看得众人一愣一愣的。
  云逸摇摇头,含笑跟上,相识到现在,胖子就给她留下一个印象,贪婪。修士就应该保留贪婪的本性,对力量的贪婪,对法宝的贪婪,要不然动力何来?所以不算是缺点,在这方面她倒是做得不好。
  修真者扔钱的时候和普通人不同,连看都不用看的,甩手那就是一摞,来的容易去的时候也不心疼,一般人不明就里,往往以为他们视钱财如粪土。
  以胖子的见识不难分辨优劣,眨眼间就挑出一大堆山珍,多数是中药材,也有不少山珍,形象方面就差了点,周围能和他媲美的人赫然还有李芦,昆仑山有不少特产是可以入丹的,正好符合他那个层次的丹,当然不肯放过大好机会,反正费用记在拓拔家的账上,此刻拓拔舞就站在他的身后。
  拼抢中两人同时抓住一枚雪莲花,发现是对方后不由相视一笑,胖子对异兽的见识无人可比,懂得利用丹药进补也不奇怪。不过当他发现王浩的战利品中包括两个熊掌时,再也压抑不住内心的好奇。
  “那个,能不能请教一下,这个熊掌有何用途?”


第四十四章
  李芦虽然在炼丹方面是半吊子,可是熊掌的药用价值应该明白吧?王浩不由微微一愣,随后解释道:“熊掌历来为山珍之首,为补益强壮之品。性味甘辛,无毒。归经,入脾、胃。功效:补气养血,健脾益胃,祛风寒,续筋骨。主治气血虚弱,身体消瘦,食欲不振,风寒冷痹,筋骨受损。不仅如此,烹调得当味道更是一流,没听说过龙肝、凤髓、熊掌、猩唇吗?”说话间又捡了两个塞进篮子,刚才拿的实在太少了,通过他的解释不少人也纷纷效仿。
  这些常识连站在后面的拓拔舞都懂,原本以为他能说出什么玄妙的道理呢,听到这种解释不禁有点失望,难道仅仅是为了好吃?修真者不需要此种滋补。
  “我是要问这熊掌和丹有何关系?”李芦锲而不舍,为了学到一点点东西,他愿意付出极大代价,可惜能让他学到那一点点东西的人实在太少了。
  听到丹的字眼王浩大惊,发现四周无人在意才放心,低声道:“什么丹不丹的?我就是图它好吃。”
  李芦无语。
  说话间苏雪辛苦的从后面挤进来,见到王浩手中的篮子呵呵笑道:“你是买给叔叔和阿姨的,对不对?让我来付帐!”小手里还握住一大把钞票,两位老人家对她都不错,再加上苏雪本来就懂事,即使胖子不行动,她也会准备份礼物带回去。
  虽然声明过参加盛会用不上钱,出门前苏老头还是做足了准备,正所谓穷家富路,如今不就用上了吗?别说什么苏家面临危机,瘦死的骆驼还比马大呢,资金上周转不灵不差这一点半点的。
  “呵呵,也是,我妈把祖传的戒指都给你了,你出点血买份礼物也是应该的。说起来你还是赚到了,小时候我偷着玩戒指,被她发现了骂得狗血喷头啊!要不你干脆掏出来带上得了,放在口袋里搞丢了可是罪过。”王浩抓住时机立刻火力全开,两人的关系虽然一直不错,但是也谈不上发展,胖子决定从那枚戒指开始下手,理论上只要骗她戴上戒指,就等于是变相的默认了关系。
  老妈的眼睛毒啊!第一次见面就认定了媳妇,连赌注都押上了,当初胖子还认为太仓促呢。
  其实老人的思想很简单,戒指再珍贵也是个死物,传来传去也带不来幸福,不如用它帮帮儿子的忙,找个好儿媳比什么都强,有了祖母绿吊着至少能让王浩专心点。
  知子莫若母,母亲不会小瞧胖子,只是担心他不够专一。当然了,这些还不足以让她做决定,她是看准了苏雪的本性善良,即使有分手的一天,也不会赖着戒指不还。
  老妈为胖子安排好了一切呀!只要骗苏雪戴上就大功告成,这应该不难,如果苏雪讨厌胖子的话,早就把戒指还给他了,而不是贴身收藏起来。没有哪个女孩因为喜欢戒指和人相爱,连拍拖也不会。
  不过收藏是一回事,要让她戴上手指,还要动一番脑筋才行。“再瞎说信不信我现在就还给你?”苏雪面红耳赤的争辩道,爷爷可是在后面站着呢,或许就是有爷爷在,胖子才敢有恃无恐,实在气死人了。
  “呵呵,我求之不得呢,拿来。”胖子欲擒故纵。
  “差点让你给骗了,信不信我碎了它!”小丫头抖出纯正的京腔,看来是真的怒了,作势要摸出戒指。
  那可是老妈的陪嫁呀,万一要是碎了,以后也就不用回家了,明知道她是虚张声势,胖子还是连忙讨饶。
  “谁来付钱都一样,苏雪!你还不赶快付钱。”苏靳河及时出现解围,真怀疑他是不是在偷听,出现的时机刚刚合适。
  苏雪即便有千般委屈也不敢忤逆爷爷,只好先付过帐再说,看在胖子眼里坏笑不止。
  “敦伦尽分,年轻人能做到的人不多。”静逸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一句话再次让苏雪满面通红。如果说王浩为父母挑礼物是尽的孝道,那么她来付帐的行为该如何解释呢?以外人的目光来看,两人的关系的确不俗,姑且不说两人一路上亲昵的表现,苏雪连拜师那种事也全听胖子的,这种信任能是普通关系吗?
  再说王浩凭什么带他们两人参加盛会?那种机会即使在南海派也是极难获得,而且看王浩的意思分明就是要帮苏雪拜师,怎么看胖子也不像付出不求回报的人。
  王浩心生一计,请求道:“就是不容易呵!我母亲送给苏雪一枚祖传戒指,祖母绿宝石的,你也知道那种东西很难保养,一不小心碎掉可是天大的罪过,苏雪就是害怕有个闪失,到现在也不敢戴上手指,如果炼制成法宝就好了。听说仙子炼器本事卓绝,能不能帮个忙呢?”
  云逸仙子不知是计,当下婉而一笑,说道:“举手之劳,但是要先看戒指才好判断,不然毁掉你家传宝物可是罪过。”
  云逸仙子故意模仿胖子的口吻,大概是笑他半古半今的说话方式,虽然这种情况在修真界并不稀奇,可是由二十出头的男孩说出来还是有趣。唉,胖子不到十岁就拜到丹王门下,跟随师父整天都是用这种语气说话,到如今早就习惯了。
  王浩提出的请求看似简单,实际上却是非常有难度。祖母绿戒指的构成无非黄金和宝石,加入相同的材料提纯、炼制,修神期的手段都可以做到。不过祖母绿可是不好找呵,何况胖子事先声明是祖传戒指,也就是要保持原貌不变,而且主体也是不能变动,否则就不是人家的祖传戒指了。
  当然也有敷衍的方法,那就是不改变戒指,随便输点真元进去,然后用阵法封住灵气,加上祖母绿原有的功效,自然能生出不少妙用来。不过那种东西离法宝的概念相去甚远,骗骗普通人还行。
  以苏老头的世故早就听出来端倪,他倒是希望孙女能和胖子在一起,先不说王浩帮他完成了筑基,玉简虽然是云逸仙子送的,人家还不是看在王浩的面子,要不然他别说获得功法,连参加盛会的资格都没有。对他来说,这份恩情拿什么报答也不过分。
  再说王浩可是修真者,自然是配得上孙女,找上胖子是孙女的福气。老头倒是不笨,但是仍然小瞧了胖子,即便修真者找到胖子也是福气。
  根本就不用提醒,听说戒指就在孙女身上,还能炼制成法宝,苏老头第一个就嚷嚷起来,比自己能得到法宝还开心。
  那可是家传之宝来的,当然要亲眼看着炼制,胖子连忙阻止道:“不着急,等我再挑两件东西,不能白来一趟!”


第四十五章
  奇花异草多数是炼制续命丹的材料,戒指里面的存货就足够挥霍了。胖子懒得帮别人炼丹,所以他连看都没看一眼,反倒是钟爱普通人使用的东西。滋阴壮阳,强筋健骨的药材绝不放过,让打算偷师的李芦一头雾水。
  蓦然,在一大堆草药里药材里,出现了一株鲜艳的嫩绿色。说它是杂草一点也不为过,因为它和普通小草一模一样,和分类完毕的草药混在一起,分明就是没有挑选干净,本来平凡无奇的嫩绿在奇花异草中却格外醒目。
  胖子小心奕奕的用指尖挑起来,像是生怕弄断似的,询问道:“兄弟,这颗草怎么卖?”
  买了不少的东西也算是大主顾,昆仑弟子见他拿着杂草不由脸红。连忙解释:“可能是采集的时候不注意混到里边的,如果你喜欢可以立即拿走。”
  “哦,既然放在草药里就是商品,哪有送人的道理?我出十元买下这株小草好了。”王浩真的拿出十元钱付给对方,刚要收藏起来,却听见一个美妙绝伦的声音。
  “昆仑盛产各类异草,我有事耽搁来迟一步,却让先生提前发现,不知道先生是否肯割爱?”
  人比声音更赞,一袭白色纱衣超凡出尘,俨然就是失落人间的仙子,纱巾同时遮盖住容貌,露出一双水朦朦的眼睛,美到了极点。即使不看容貌也胜过别的女子太多,那是境界带来的美丽,能够让修真者也为之疯狂。
  “小医仙!”人群里已经有人叫出声来,激动的德行肯定是铁杆FANS。
  这样的人物不该出现在凡间!胖子夸张的呼了口气,用这种方式赞美才是最恰如其分的表示,而且一点也没有虚伪和献媚,不会叫人生出反感。
  欣赏过小医仙的绝世风采,胖子随即将小草收进戒指。“不肯。”
  觉得漂亮不妨多看两眼,要付出代价那就划不来了,王浩从来就不做没回报的事,如果说当初见到拓拔舞还有点幻想,小医仙这样的人物想都不用想了。
  人群中立即爆发出不满,人家可是天仙般的绝代佳人,还是高手榜名列三甲的人物,无非找你要一株小草罢了,说难听点那就是看的起你,胖子分明是不识抬举。何况人家是小医仙,要这株草多半是用来救人,胖子凑什么热闹呀?
  “哗啦!”人群扯开一条纵深的口子,一个娘娘腔气势汹汹的冲出来,忿忿不平道:“小医仙寻草是为了救人,你留着那株草有什么用?在下虽然不才,也知道成人之美的道理,愿意拿一件法宝和你交换。你意下如何?”分明就是跑出来献殷勤的FANS,法宝就抓在娘娘腔的手中,看起来象是一粒上等珍珠,多半是帮助修炼用的,比起春辉来差得太远了。
  法宝是没人嫌多的,王浩眼皮也没抬一下。“君子固然成人之美,君子也不夺人所好呀。交换倒是可以,不过你那破珠子就别拿出来现眼了,本人看不上。”
  娘娘腔手指轻点,嗲声嗲气的骂道:“呸,那不过是一株破草罢了,哪里值得换什么法宝?小子,你别不识抬举,坐地起价。”
  妈的!王浩最讨厌不男不女的死兔子,小爷今天就是坐地起价怎么了?娘娘腔现在的处境叫做骑虎难下,换不到这株草就是折了面子,而且还是在昆仑盛会上,在小医仙的面前。所以就是吐血也会在所不惜,如此良机不痛宰一把,那就不叫胖子了。
  “值!为什么不值?小医仙喜欢的东西能是凡品吗?交换五六件法宝都是绰绰有余,兄弟既然囊中羞涩何必要强出头呢?”王浩一副待价而沽的样子,不知道什么叫做奇货可居吗?为了博红颜一笑放弃江山的都有,这并非值不值的问题,价值取向不同。
  在场的人中只有小医仙和胖子知道那株小草的价值,别的人无非是做出种种猜测,能来参加盛会的人都不缺少见识,却无人能看出小草有何不同。最郁闷的人莫过于李芦,他比胖子更早看见那株小草,可惜仅仅是看见而已,这次比以往输得更惨,到现在也猜不出小草的来历。
  拿出五六件法宝交换,娘娘腔是一定不肯的,叫嚣道:“反正你也是白捡来的,赶快让出来!不然别怪我找你麻烦!”
  虽然是在发出威胁,无奈女人味道十足,要让人害怕很难。王浩无所谓的撇撇嘴:“原来昆仑盛会除了交换宝物,还是可以用抢的,本人可长见识了,死兔子,你放马过来试试看。”
  如今并非示弱的时候,胖子坚信盛会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不过这一次他却失策了,盛会的首脑还没赶来,娘娘腔地位也不俗,普通弟子不敢去阻拦。
  “让你见识极昼丹的厉害!”兔子手中的珍珠刹那间大放光芒,犹如千万根钢针辐射开来,扎在皮肤上犹如蝎蛰的刺痛,热辣辣的,疼痛难当。修为稍浅的围观者立即闭上眼睛,迅速后撤到安全距离。
  这种时候闭上眼睛无疑是输,琥珀已经取在手中,胖子没把握获得胜利,但是即使败也要让对方付出代价,虽然他并不知道那种代价是生命,而且是苦不堪言的结束生命。趁着无人留意,悄悄催动了琥珀。
  鬼脸比上次出现时候更加狰狞、哀怨,灰白的颜色中透出一丝惨淡的绿色,只是看看也叫人毛骨悚然,凄厉的嘶吼声让许多人情不自禁的捂住耳朵,并非修为抵挡不住,而是那种声音实在叫人难受。
  琥珀的攻击由四种毒物组成,全部被炼化成无形之物,所以能轻易洞穿对手的防线。
  “住手!”两个女人同一时间站出来阻止,任谁也看得出来这种格斗的凶险。云逸只不过好奇胖子凭什么敢向对方叫板,兔子可是出窍后期的高手,双方的差距并非一点半点,所以当她看见以命搏命的打法,立即出来制止,毕竟她不能让王浩受到伤害。
  另一个阻拦的人是小医仙卓月,因为对法宝缺少兴趣,也不愿成为盛会焦点,所以最后一天才姗姗来迟,昆仑的草药是她此行唯一的目的,此外也是充个场面,和陈玄一样,她收到的也是金质请柬。谁知道却来迟一步,让胖子抢了个先手。
  事实上卓月素来洁身自好,并不喜欢男人对自己献殷勤,否则也得不到小医仙的美名,即便兔子换来小草她也不会收。冷眼旁观是由于对胖子产生好奇,毕竟断肠草仅仅在神话故事里出现过,而且对于颜色和形态没有做过任何描述,胖子如何能认识呢?但是要她主动接近男人当真做不出来,索性任由兔子胡闹一番,摸摸对方的底,当然不肯放任兔子出手伤人。
  说两句题外话,传说神农氏尝百草的时候,就是吞下断肠草,来不及服食解药就挂掉了。


第四十六章
  不过胖子的手段着实让卓月惊讶万分,原本以为两人交手一定是胖子吃亏,如今看来却不尽然,表面上胖子可能会吃点亏,可是娘娘腔却死定了,以卓月的见识不难看出琥珀的厉害,中者无救,即便及时出面阻止,也不敢确保兔子是否中招。
  “两位仙子,你们都别拦住我,让我教训这个小子,帮你出气。”娘娘腔中途收手,心中难免有些郁闷,不肯在两位仙子面前折了面子。
  卓月冷语道:“我要教训什么人,还需要你来帮忙吗?”
  小医仙毕竟是位列三甲的人物,何须别人来多事。即便云逸仙子也不是兔子敢于得罪的,如今两头不是人,只好灰溜溜的离去。
  两位仙子相视一笑,不知倾倒了多少道貌岸然的高手。
  修为到了小医仙的地步自然不会以貌取人,反倒是欣赏王浩的见识,何况还有她醉心的医道。卓月的容貌被轻纱阻挡,迷雾般的眼睛凝视胖子,话语犹如仙乐般美妙动人。“刚才失礼了,还没请教先生的大名,师承何处?”
  “要是你知道玄冰三彩石在我身上,会不会出手杀了我?”胖子暗自猜想,口中随便应付道:“我师父的名号不方便说,我叫王浩。”
  避世高人不让徒弟提及自己的名号也属常情,卓月并不介意,邀请道:“先生闲暇时不妨来冰岚水阁做客。”
  小医仙是第一次对外界发出邀请,对象还是一个男人,不起眼的死胖子。这份荣幸不知道羡慕死多少FANS,做客冰岚水阁,成为入幕之宾,人品差点的男士已经开始想入非非了。
  “多谢仙子的抬爱,有时间我一定去。”这个时候拒绝明显太假了,也惹人生疑。所以胖子当场答应下来,不过在后面悄悄补上两个字,才怪!谁知道身上的晶石会不会和另外两块产生共鸣,三块晶石原本就是一体,彼此间有感应也不奇怪,再说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前去做客不是送羊入虎口?还是只肥羊。简单的应对了几句,胖子回到起初的角落。
  盛会的焦点自然而然的落在小医仙身上,才子佳人的故事不单在民间津津乐道,在修真界也不缺少美谈,人的劣根性使然。看得出来卓月不胜其烦,她可没有云逸仙子的涵养,大部分搭讪的人都是碰钉子,这也难怪,对那些居心不良的人有什么好说的。
  胖子的幸运可说是羡煞旁人了,回到角落做出一副莫测高深状,决口不言。
  “拽什么拽呀?不就是约你去冰岚水阁吗?人家没准就是说说而已啦,看把他美的!”苏雪处飘来浓重的酸意,本来也没有什么,虽然容貌输于小医仙,还不至于到胡乱吃醋的地步,可是胖子那副德行实在气人。
  “冰岚水阁的人不会拿这种事开玩笑,随便说说的人是王浩,他连冰岚水阁在什么地方都不问,分明就是搪塞之词,连我这个旁人都听得出来,卓月哪有不明白的道理?”云逸轻笑着出面解围,如今倒是对胖子刮目相看了,能在小医仙面前保持心神不乱,光是这份定力就远非常人可比,别忘了王浩修为尚浅,此时又恰好处在气动期。
  “说实话,看见你和玉虚子叫板,连我都为你捏了把冷汗,你们的差距实在太悬殊了,难得你能有那份自信。”
  王浩停止装酷,解释道:“我刚才那是虚张声势,我可没有把握能赢过他,要不是仙子及时出手相助,我非吃亏不可。”
  “可是也有机会能赢,不是吗?这一点你骗不到我,你的法宝非常奇特,可以无视对手的防御,它的神奇之处不止于此,发展下去定然是两败俱伤,卓月一定也是看出端倪才出来阻止。”
  云逸说话间发出一阵轻笑。“就算我不出面,还有小医仙帮你,说不定卓月就是被你刚才的气质打动,才准备结交呢。”
  胖子看在眼里不由一愣,想不到庄严祥和的仙子,居然也拿这种事情说笑。
  云逸无视他的诧异,继续说道:“如果你拥有必胜的把握才去逞威风,那还有什么稀奇?就好像在蚂蚁面前充老大一样,没有人会欣赏玉虚子刚才的行为吧?欺负弱者是种缺乏自信的表现,真正的强者都是向更强的人挑战,至少也要找势均力敌的对手。陈玄、问剑,当年都是如此,那才是真正的自信,即便失败了也不会被人耻笑,受人耻笑的是那些欺世盗名的家伙。”
  那种行为好像叫做愚蠢才对,王浩虽然不会在弱者面前逞能,但是也不会找上强者去吃苦头,实力悬殊的时候他会逃跑。
  听过解释,苏雪才放下心中的不满,对胖子的崇拜再次增加几分。“喂,你刚才拿的是什么草呀?居然要交换五、六件法宝,有那么牛吗?”
  “你真的要知道?”王浩面带沉重,故意吊她胃口。
  苏雪咬牙点点头。
  王浩面无表情的说道:“除非你先戴上戒指,不然别指望我说出来。”
  “不说拉倒,去死!”苏雪知道上当立即发火。
  苏老头哪知道女儿家的心事,当场勃然大怒,冲着孙女吼道:“放肆!谁准你这么和恩人说话?快点把戒指拿出来戴上!如果不喜欢当初为什么收下?”
  老头关键时刻果然不糊涂啊!此事不可操之过急,须知欲速则不达,让苏雪生出反感就不好了,胖子连忙岔开话题,转而将话题扯到炼制戒指的事情。
  说到炼制法宝每个人都充满好奇,别说苏雪和爷爷没见识过,胖子以前也仅仅是听说过,所以苏雪拿出戒指的时候也没那么委屈了。
  云逸仙子将祖母绿戒指放在手中仔细的端详,连一个细节也不曾错过,直到胸有成竹后才说道:“炼器是采用道家的三味真火,通常是通过加热的方法提纯,然后才开始筑器,同时在宝物的内部辅以阵法。阵法的种类除了封闭灵气外,要看法宝的用途来定。你们平常见到的飞剑只有尺长,却不知道耗费了多少材料炼制,而且体积越小就越难得,要在方寸之间布置玄妙的阵法,非要高手才能够办到。”
  苏雪和爷爷都是听得津津有味,唯有胖子升起一丝担心,三味真火非同小可呀,万一毁掉老妈的戒指怎么办?要知道,胖子如今要找件法宝并不难,老妈的嫁妆可是独一无二的。
  “眼下有两个选择,第一种方法是采购祖母绿宝石和黄金提纯,将这枚戒指当作材料,炼制一件上等的法宝,不过祖母绿宝石比和田美玉更加稀少,不容易收购到,而且重新熔炼后的戒指已经不是原来的那枚了,只是外观上还和以前一样。第二种方法就简单一点,戒指的本体不做改动,我布置两个阵法在里面,不过,作为法宝来说,功能方面差强人意。”
  “用第二种方法!”王浩和苏雪出奇的默契,异口同声的说道。


第四十七章
  听说云逸仙子要炼器的消息,连不少高手也怦然心动,纷纷凑过来观摩。理论上练神期以上的修真者都可以炼制出法宝,可惜限于对火候的掌握,对阵法的理解,炼出来的法宝良莠不齐。得到大师级人物炼制的作品,仔细揣摩也可以受益无穷,何况是现场观摩。
  云逸的炼器水准堪称顶级,连陈玄都是找她炼制法宝,错过学习的机会实在可惜,连小医仙也不例外的拭目以待。
  云逸原本就不喜欢招摇,准备安置两个阵法就收工,谁知片刻间被围了个风雨不透,要是草草收场还不让同道们笑落牙齿?想换个方法此刻又找不到原料,再说也不能改变了戒指的本体,刚才答应过胖子的,只好从阵法上下功夫了。假如能在一枚小小的指环布出上百个阵法,料想也不至于折了南海派的面子。
  玉葱般的手指上刹那间升起一丝朦胧,透明状,除此以外再也看不出半点异状,还没等胖子反应过来,已经响起雷鸣般的喝彩。
  “好!精彩!”
  好你个头!挑起三味真火谁不会呀?现场除了胖子基本上都会,还有苏雪和爷爷。不过将火焰压缩到肉眼不可见的地步,而且控制住温度凝聚而不散,那就只有高手才能做得到,不然如何在方寸间施展呢?
  一旦热量释放,别说是祖母绿宝石,金条也会片刻间融化。所以说内行看门道,外行看热闹呀。祖母绿宝石被悬停在空中,不断翻滚着,释放出异样的美丽。
  突然,云逸弹指轻点宝石戒指,电光火石的瞬间已经收回,只留下淡淡的残影,清晰表明她完成了一个阵法。如果是采用大量宝石提纯的戒指当然可以慢慢来,但是要在一块普通的祖母绿宝石上布阵,那就一定要快,除非你准备让宝石变成焦炭。
  炼器!绝不简单!王浩随即收起轻视之心,周围的喝彩也变得顺耳多了。事实上此刻的人群基本上停止喝彩,有很多甚至还屏住呼吸观看,唯恐一眨眼就错过了某个阵法,尽管他们瞪成了牛眼,也别指望看出其中的奥妙。
  云逸的手指越来越快,而且每一次布阵都要等待片刻,似乎是要等祖母绿稍微冷却,即使不使用三味真火,快速的在宝石内部刻下阵法也会产生热量,三味真火或者在提纯时候非常管用,但是并不适合在这种状况下炼器,情形就像用烧红的铁棍在纸片上写字。所以云逸仙子纵然有大师级的水准也绝不轻松,晶莹的汗滴从额角滑落,经过面颊滴落在衣襟上,美则美矣,叫人看了情不自禁的心疼。
  不知道用冰焰会不会事半功倍呢?冷热的交替极有可能让祖母绿碎裂,不过三味真火并非寻常的火焰,能够保持热量不散。冰焰中含有冰魄的能量,也不同于平常手段制造的低温,试试应该也无妨啊!王浩心中充满求索未知领域的痴迷,虽然没本事像仙子那样刻出阵法,帮忙降降温还是可以的。
  起初布置阵法还比较容易,越到后面难度也就越高,阵法的设置一环套一环,到了后面不仅更加复杂,而且回旋余地也小得可怜,到现在已经不能用简单的见缝插针来形容了,而且云逸等待的时间也越来越长,祖母绿的温度在不断升高。
  “让我来帮忙。”王浩先是出声提醒,随后调出冰焰,将宝石戒指包裹其中。幽兰色冰焰犹如燃烧的水晶,优雅而美丽,释放出迷人的颜色。边缘碎裂的晶体则如同碎冰,形成奇异的景观。
  在场的人少有见识浅薄的,目睹冰与火交融的奇观,仍然禁不住啧啧称奇。他们甚至忘记责备王浩不该中途插进来。要知道,这种行为在炼器中是大忌,除非两人以前就有过默契,否则难有不出乱子的。
  可是两人的配合偏偏就是天衣无缝,祖母绿在极短时间内下降到难以置信的温度,此刻即使放慢速度,也不用担心宝石融化,云逸的炼器手法也得以施展到巅峰,只见她的双手以飞快的速度运动,完全看不清楚动作,幻影逐渐连成一片,像极了电影里的千手观音。
  直到大功告成,幻影仍然滞留在空气中,云逸抬手擦拭前额的汗水,前期的炼制让她束手束脚,后期却品尝到无尽的快意,仿佛一匹拉着重物的千里马突然去掉了枷锁,可以任意的驰骋。
  围观的人吁口气纷纷谈论起来,对云逸仙子的炼器手法赞不绝口,也有人对王浩的冰焰疑惑不解,不过多数人仅仅是有些好奇,唯有小医仙有些不同,目光中露出的笑意竟是美到了极至,不过却多出一分说不出的风韵。
  “完工了!我基本上是仿造春辉的原理炼制,戴上它,修炼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当然效果无法和春辉媲美,而且对争斗没什么帮助,你看看。”云逸可谓是用心良苦,刚修炼的人就像学走路的孩子,需要的是童车而不是手枪。
  戒指已经在王浩的手上了,碧绿的颜色比以前更加诱人,仿佛是春回大地的绿色。表面上泛起一层绿油油的光,好像抹了油一样,光可鉴人的表面隐约跳动着一团火焰,冰火。
  “好漂亮!可不可以给我看看?”苏雪可怜兮兮的看着戒指。
  “当然可以,它本来就属于你的,不如让我帮你戴上。”胖子不失时机的布下圈套,脸上还挂着人畜无害的笑容,成功只有一步之遥。
  谁知苏雪机敏的夺过戒指,哼了一声就跑出老远,王浩只能无奈的苦笑,革命尚未成功,同志还需努力呀。
  围观的人群逐渐散去,云逸仙子打发走两个小女生才压低声音问道:“刚才的冰火是怎么回事?别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那不是修真者该有的火。”
  修炼的秘密岂能轻易告诉别人,王浩微笑不语。
  云逸明白他的意思,也不再追问,提醒道:“好奇的人不止我一个,卓月见你施展冰火的时候,表情非常奇怪。既然不肯让别人知道,刚才又何必拿出来卖弄?这里是昆仑盛会,你的伎俩瞒不过任何人。”
  王浩何尝不知道闯祸了,一向低调的他哪是喜欢出风头的人?刚才也是实在忍不住好奇才出手,那种对自身能力的渴望和探索,是修真者持之以恒的动力。
  昆仑盛会已经接近尾声,不过精彩才刚刚开始,小医仙的出现预示重量级人物粉墨登场,事实上如果不是为了昆仑山的草药,她会在晚上才出现。不过早来了几个小时却意外的发现了胖子,也算是值回票价了。


第四十八章
  临近黄昏,昆仑盛会逐渐进入高潮,高手榜上的人物纷纷出场。他们无一例外的是从正门而入,像是走过奥斯卡的星光大道,心安理得地接受众人的瞻仰,唯一的区别是没有房车和闪光灯。
  云逸笑言这是昆仑盛会的传统,前来参加盛会的人除了要欣赏法宝,也是要一睹高手风范。假如高手们不肯配合反倒显得矫情,即使不为自己着想,也要考虑门派的地位。修真,在飞升前绝对无法脱离世俗,陈玄不是也应邀做特约嘉宾吗?
  何况高手不必靠闯阵赢来面子,即使闯过也是因为陈玄故意留手,有何意义?单纯比拼对阵法的领悟,谁敢去挑衅星月宗陈玄的霸主地位?不如规规矩矩的走正门。
  “蜀山派的问剑先生到了。”云逸仙子停止介绍,提醒王浩不要错过。实际上光是听人群的骚动,也知道有重量级人物登场。
  假如没有云逸的出现,昆仑之行至少会损失一半乐趣。而且春辉和裂天之痕注定和自己无缘,王浩带着感激望向门口方向。
  问剑先生穿着一身麻衣,表面年龄在七十开外,满头银发闪烁着刺眼的光泽,带给人的是一种凌厉逼人的感觉。眼神如同宝剑犀利,如同实质直插人心,腰背处挺拔的笔直,整个人就像一柄出鞘的利剑,锋芒毕露。蜀山占据门派榜第一绝非侥幸,单是这份气势也足以叫人生畏。
  修真者到了元婴期可以彻底做出调整,回复到二十岁的容貌轻而易举,所以从外观上难以分辨出年龄几何。既然大家都能变帅哥,容貌也就无足轻重了,何必改变。多数男性修真者喜欢回复到中年,那个年纪对男人来说刚好,而且也不至于让人说闲话,毕竟,落个装嫩的名声可不好听,问剑保留老者形象是性格使然,不过却让王浩生出几分好感来。
  排名前十的高手基本到齐,唯独陈玄迟迟不肯出现,众多仰慕者翘首企盼,脸脖子也伸长了一截。最紧张的人莫过于苏雪,别人无非是远远的瞻仰一下,对她来说可是拜师的大事呀。
  虽然早有约定,知道陈玄要晚点才出现,也不至于晚到这个地步,说来说去,最拉风的居然是自己的兄弟。
  “妈的,这家伙还挺拽的嘛,但愿别错过了我的好事。”胖子并不满足到手的两件宝物,据说盛会到最后才是压轴戏,所谓好货沉底,不过联想到兄弟一贯的粗线条,胖子心中实在没底。
  “陈玄到底什么时候才来呀?”苏雪眼巴巴的看着门外,一副望眼欲穿的可怜相,只盼望大名鼎鼎的陈玄不要跳票。
  等待中,人群渐渐围向会场中间,一名老道徐徐步上平台,将一枚精致的玉瓶放上石桌,碧绿的颜色,远远看去像是一片树叶。识货的人都知道那是个容器,里面盛装的东西才是宝物。“诸位道友稍安毋躁,下面介绍第一件宝物,赤猴血!”语调缓慢而平和,声音虽然不大,在场的每个人却都能听见。
  不懂行的人自然没有反应,此时多数人还盯在门外,就像体育比赛的颁奖仪式,冠军还没有出现怎么能结束呢?
  赤猴属于大众型异兽,每过几百年必出一只,不过血液仍然异常珍贵。
  提取方法是用木针刺破猴子舌尖,沁出来的血液便是,放血后赤猴便会死去。这里有两个关键,首先是必须使用木针,假如用别的针尖取血,就等于是废掉了猴血。另外,只有沁出的第一滴血才是,后面的血液虽然也可入药,但是入不了行家的法眼。
  装载血液的瓶子仅能容纳一滴,说明采集的人并不笨,没有糟蹋东西。
  赤猴血对修真者助益不小,而且还是炼丹的绝佳材料,假如王浩没有风狸一定会争,可是现在意义不大。何况胖子生性懒散,除非是自己需要才会出工,不肯帮助别人炼丹。即便开工也要人家出材料,他从中克扣,这叫做原则。
  上了竞价台的宝物档次自然不同,凡是能帮助修炼的宝物都值得拼抢,几番争夺,赤猴血最终被小医仙用一件饰品换得,收入囊中。不过竞价当中,她的目光始终盯在胖子身上,断肠草和赤猴血同是炼丹的材料,加上先前使用的冰焰,假如胖子此刻出手,炼丹师的身份便坐实了。
  切,小爷坚决不上当,王浩连眼皮也没抬一下,什么垃圾东东?再说也没有多余法宝,总不能用丹来交换吧?表面上虽然毫不在乎,心里却在盼望陈玄出现,要是出现划算的宝物,不敢下手那多可惜?
  门口处突然传来一阵骚乱,人们纷纷避让掀起一道人潮,原本拥塞不堪的会场奇迹般让出一条通道,陈玄在众人瞩目下步入会场,绕了个半圈才来到看台另外一边的嘉宾席位,和问剑、卓月等人坐在一处。那个角度刚好可以看见胖子,方便彼此联络。
  此刻,男人的眼里全部是崇拜,而女人的眼中则是痴迷,作为无可争议的第一高手,陈玄的光芒无人可比,修真界毕竟是用实力来说话的。
  王浩差点让人潮挤了个跟头,好不容易才站稳脚跟,旁边的家伙可都是高手啊,嘴里骂骂咧咧的说道:“靠,这么多人还故意绕圈,万一挤到小朋友怎么办?”
  云逸掩嘴偷笑。“你见识到陈长老的风采啦?”
  除了王浩和云逸,其余三人都是第一此见到陈玄,都是被高高在上的气质折服,准确的说应该是派头,苏雪甚至悄悄放弃拜师的念头,这种人物见识一眼就是福份了,哪敢胡思乱想?
  老道费了好大劲才让气氛稍微平缓,然后宣布第二件宝物,寒冰甲。看起来像是一件款式简单的背心,采用冰蚕丝炼制,上面仅仅是镶嵌了两颗红宝石,却如同点缀在冰原上的火焰,熠熠生辉。作为护甲的功能不必说了,另外还有个功能,受到极限攻击时释放玄冰护体,可以在短时间内无视一切攻击。
  修真者虽然可以做到元神不灭,但是肉身一旦被毁,成就也受到限制,至多能修炼成散仙的境界。对追求金丹大道的人来说生不如死,有条件的人都不在乎吐点血,给身体加上一层终极防护。
  不过,那种东西对高手意义并不大,以云逸为例,能让她头疼的人本来就不多,何必多此一举?她甚至不鼓励屈瑶去穿,除非是经常争斗的人,要这种东西没有用处,有时间还不如刻苦修炼。
  “寒冰甲在争斗时能占点便宜,但是效果有限,虚有其表而已。”云逸解释道。
  胖子将视线转上贵宾席,陈玄也在若无其事的摇头,无视!王浩原本想换来给苏雪防身的,如今鉴定成垃圾只能作罢,转眼间寒冰甲喂狼。
  实际上胖子即使换到手也不吃亏,陈玄是何等身份,能让他看上眼的能有几件东西?云逸排斥寒冰甲是因为不喜欢争斗,苏雪穿上无伤大雅,不过也是没什么用处,有资本当然可以挥霍,没有资本那就不值得了,说穿了,那是件奢侈的装饰品。
  “第三件宝物为蜀山派问剑长老所有,飞剑无双!”老道抛出蜀山派和问剑的名头,无非是要彰显出飞剑的身份不俗,实际上完全没有必要,资深的人都知道无双剑的故事和来历。
  何况是见多识广的云逸仙子。“当年无双城主原意是炼制一对飞剑,作为爱女叶无双做嫁妆。谁知道双剑炼成后竟然自毁其一,无双城主不但没有气恼,反而是欣喜若狂,并且用女儿的名字给飞剑命名。”


第四十九章
  “双剑炼成自毁其一,说明飞剑具有灵性?夸张了点哦!蜀山最厉害的不是紫青双剑吗?难道无双比紫青双剑还厉害?”王浩瞪大眼睛,一副我书读得少,你不要骗我的神情。
  “你以前连蜀山都不知道,为什么会知道紫青双剑呢?”云逸强忍住笑意。
  “那个,我是从电影上看到的。”胖子尴尬的挠头。说实话,师父没教过炼丹以外的东西。
  云逸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不过还真让你懵对了,蜀山的确是有紫青双剑。不过,紫青双剑认主条件极为苛刻,持有者必须是童男童女,心意相通才能尽展威力,几千年来就合璧过一次。限制太多,导致它的吸引力严重下降。再加上镇派宝物不能外传,所以一直被蜀山束之高阁,连我都仅仅是听说过而已。无双才是蜀山弟子梦寐以求的飞剑,不过此剑也有个弊端,就是仅限于女人使用,否则问剑定然不舍得拿来交换。”
  又是心意相通,又要童男童女的,足以叫人望而却步了,还是无双来得实际,耀眼的银芒灿若恒星,根本无法看清楚剑体的形状,连尺寸都看不清楚,仿佛一道流动的光,苏雪肯定会喜欢的。
  “到底是名剑,比裂天之痕拉风多了!”胖子说话间摸摸鼻子,那是事先约定好的暗号,假如决定换下某样宝物就摸鼻子,用来交换的丹预先交给了陈玄。
  “兄弟,无双剑可是女人用的,而且,交换的代价肯定不低。”陈玄传音提醒。
  王浩不懂利用结界传音,只好再次摸了摸鼻子。随后他又听见了云逸的解释:“无双剑不能和裂天之痕相提并论,当初正道高手狙击暗黑魔君,蜀山派就出动了紫青双剑,那是紫青双剑第一次合璧,也是唯一的一次。可惜还是无法和裂天之痕抗衡,六百多名高手几乎全军覆没。后来虽然战胜了魔君,正道也从此一蹶不振。”
  王浩做出夸张的表情。“那不是超级拉风的飞剑?居然不知不觉的捡到宝了,说起来还应该感激你,我可是有恩必报的,说说你要什么报答,趁着现在竞拍快说,我身上可拿不出多余的宝贝。”
  云逸笑道:“谁说的要你报答了?我说过是还你人情,修真之人追求的是金丹大道,两粒续命丹的价值远胜于一柄染满鲜血的飞剑。还有,裂天之痕固然是顶级的飞剑,拉不拉风却要看主人的本事,凭暗黑魔君的本领,随便拿条树枝也叫人闻风丧胆。何况裂天之痕遭受重创,能不能恢复到从前的威力还不知道呢。”
  法宝虽然重要但是不可倚仗,关键还是在于个人的修为,王浩心悦诚服的点了点头。
  陈玄收到讯号当场叫出一枚碧青丹的价码,虽然盛会上第二次出现碧青丹,不过轰动的效果半点也不曾减弱,台下的窃窃私语不绝于耳,像是一大群苍蝇嗡嗡的声音。
  问剑长老早就过了元婴期,所以对续命丹的兴趣不大,陈玄拿出碧青丹倒是叫人吃惊,假如星月宗有能力炼制续命丹,极有可能摆脱和蜀山的纠缠,从此一桩独大。
  “我出传魂液交换。”小医仙突然间发难,说话时仍然盯住王浩,两兄弟的小动作引起她的怀疑,联系上胖子戴的星蓝,不难看出其中的蹊跷,障眼法可瞒不过她的慧眼。
  实际上卓月对无双飞剑没多少兴趣,就是要将胖子一军,假如暗号再次出现,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三大高手彼此都非常了解,问剑到目前还没有收徒弟,自然对续命丹缺少兴趣,何况蜀山奉行一师一徒原则,即便收徒也是悉心调教,无需借助续命丹的帮助。反倒是自身的渡劫问题还没有着落。
  修真者在渡劫时会做两手准备,第一种准备应急的法宝,能撑过去自然是最好;此外还有第二手准备,渡劫不成可就要考虑后路了,冰解修炼散仙是不错的选择。但是问剑长老心高气傲,肯定是不肯考虑后者。
  传魂液却提供了第三种选择,转世重修。传魂液不但能让魂魄在渡劫失败后不灭,还能保证前世的记忆不失,对于面临渡劫的人来说无疑是至宝,前世的记忆和境界都在,还可以留下法宝使用,找一处荒僻的地方苦修两百年足以跨进元婴期。
  小医仙拿出传魂液除了要刁难胖子,也是出于一番好意,三大高手虽然平素里没有什么交往,遇到难处当然还是要互相帮忙的,何况是渡劫的大事。谁知道问剑非但不领情,还露出不悦的神情,冷冷的哼了一声,如同实质的目光仿佛能将人刺穿。
  小医仙片刻间想通了其中的道理,原来还是低估了问剑长老的高傲,老家伙的性格哪会为自己留什么后路?这个时候拿出传魂液分明就是小瞧了他。
  王浩倒是猜不出其中缘由,不过刚才老头听说碧青丹,连眼睛都没有眨一下。料想再增加数量也是枉然,续命丹这种东西需要的人当作宝贝,不需要的人一粒和十粒没什么分别,何况胖子的续命丹虽然数量不少,也没到可以批发的地步。


第五十章
  连碧青丹和传魂液都无功而返,基本上没什么人敢继续尝试了,片刻后,问剑长老上台将无双收入掌中,望向陈玄说道:“无双剑在蜀山排名第二,可惜只适合给女娃子使用,留在我的手中实在可惜,带来盛会就是给它寻个好主人。陈长老早有大衍剑在手,区区无双怎么会放在眼里?据我所知陈长老还没收徒,对不对?小医仙虽然从未和人交过手,不知道使用何种法宝,想来还不至于缺少飞剑的。无双还是留给有缘人,也省得两位伤了和气。”表面上语气非常客气,为无双寻主,实际上是影射两大高手无理取闹。
  陈玄受兄弟所托志在必得,可是也无言以对。小医仙倒是无所谓,一心看胖子如何应变。
  提起徒弟两个字,王浩灵机一动,眼下正是绝佳的机会,连忙摇了摇还在观望的苏雪:“你还愣着干什么?赶紧上去拜师,如今可是天赐的良机!”
  苏雪小嘴动了动,始终拿不定主意,向第一高手拜师已经够大胆了,何况还是在众人瞩目的情况下。
  苏老头对拜师的艰难再清楚不过,寻找一位名师尚且不易,何况还是修真第一高手,丢点面子又算得了什么?随即也开始向孙女施压,声色俱厉的教训道:“拜师你都不主动一点,人家可是修真界第一的高手,难道会主动来求你吗?”谁知不说还好,说出来反而叫苏雪更紧张了。
  云逸叹息着摇摇头,鼓励道:“去吧!我知道陈玄的为人,其实他非常和善的,别害怕。”
  “要不要我陪你一起去?”屈瑶也拉住她的小手帮忙壮胆,三天来她们玩在一起,感情发展的不错。
  在众人的鼓励下,苏雪才下定决心。拿定主意后她反而不再紧张,绽放出迷人的笑容,向王浩说道:“如果拜不成师你要请我吃东西,听见没有?”
  王浩连忙答应。“一定,一定,不过拜成师你就要戴上戒指哦。”
  “美得你!”苏雪捏住小鼻子做个鬼脸,然后蹦蹦跳跳的跑掉了。
  苏雪自小在国外接受教育,深信人和人之间应该是平等的,可是如今面对当世的顶级高手,仍然能感受到前所未有的压迫,每前进一步都是无比的困难,第一次见到昆仑山的时候就是此种感觉,只不过那种感觉现在被无限的放大和拉近了。
  陈玄受胖子托付,放弃无双实在没有面子,但是人家执意不肯交换也没有办法,正在为难之际看见一个小女孩走上来,容貌自然是不必说了,美女中也是出类拔萃,一双雾蒙蒙的眼睛犹如被轻纱掩藏,仔细打量却是灵气逼人。女孩看起来应该还没有筑基,出现在昆仑盛会匪夷所思呵。
  问剑也是一脸疑惑的望着女孩,那种灵气可是修炼剑仙的极品,老家伙都快混到渡劫的分上了,到现在还没有收到徒弟呢,口中不说心里也是着急。不过问剑想来心高气傲,与其随便对付污了自己名声,不如放弃。如今眼见苏雪的灵气逼人,正是修炼剑宗的绝佳天分,心中难免生出一点想法。
  女孩最终走到陈玄面前,一字一顿清脆的说道:“陈玄前辈,我可以拜您为师吗?”虽然是在拜师,但是语气不卑不亢,反而叫人容易接受。
  每个字都像锋利的刀片,划在问剑长老的心口上,两人都顶尖的高手,而且都没有收徒弟,如今平空冒出个小丫头来,恰好是修炼剑宗难得的天分,却径直找上陈玄,问也不问自己,失落感油然而生。
  陈玄虽然尚未收徒,但是没有渡劫压力,所以并不急于一时。女孩突然之间出现,来历不明。收徒的事非同儿戏,当然不能随便答应。何况女孩的天赋明显适合修炼剑宗,贸然拜在星月宗的门下实在是种浪费。含笑问道:“你叫什么名字?为何拜我为师呢?”
  “其实我什么都不懂,是云逸仙子叫我来的,她说您非常的和善,叫我来拜您为师。”苏雪天生聪慧,适时搬出云逸,还借机赞美陈玄一番。
  此话一出,问剑的老脸才算好看了点。要知道,修真者把传承看得比什么都重,即使自己再怎么辉煌,飞升什么也没留下,那和亿万富翁断子绝孙有何区别?刚才他点出陈玄没有传人就是这个意思,实际上两人是五十步笑百步,相比之下陈玄还要比他强点,人家又不着急飞升,有大把时间可以收徒。
  陈玄闻眼望向云逸,后者也正望向自己,两人的目光一触即分,不过得到肯定的答复。此外,他还看见兄弟的暗号,没错,胖子正在残忍的蹂躏鼻子。
  该不是又出现个弟妹吧?自己这个兄弟什么都好,女人缘更是好得变态。既然是弟妹就没什么好说的了,看在王浩的面子也要帮忙,可惜女孩的天分不适合自己,当下点了点头说道:“我答应了。”
  台下众多高手一片哗然,原本以为女孩必定碰钉子,谁知道陈玄居然应下了,心中都是暗自羡慕女孩的好运气。同为修真者境遇可是天壤之别,在场不少人还为续命丹发愁呢。
  连苏雪都惊讶于自己的运气,俏皮的吐了吐舌头,做出如释重负的样子,望向王浩的目光满是得意,趾高气扬的神色叫胖子郁闷不已。
  实际上最郁闷的人是问剑长老,好不容易碰上收徒的上佳人选,却眼睁睁的瞧着做了人家徒弟。沉思了片刻突然递过无双飞剑,“女娃儿,无双飞剑送给你做礼物,收下吧?”
  台下再次哗然,这种运气跑去买六合彩必定连中。他们却不知无双本来就是问剑为徒弟所留,可惜他眼光实在太高,挑来选去也找不到合适的人选。几番失败到如今已是心灰意冷,这才下决心为无双寻找有缘人,至于能换来什么并不在意。谁知在盛会上遇到苏雪,刚燃起一点希望之火,转眼间再次破灭,留下无双徒增伤感,不如将它送给女孩。
  将无双交给苏雪后,问剑少见的笑了,那是种解脱的笑容,这一刻他真正的放下,以后不会再为传人而伤神。
  苏雪惊讶的瞪大眼睛,昆仑之行太多好运,就像是在做梦,傻呆呆的望着老者离去,也不知该说些什么。
  陈玄及时的拦住去路,说道:“问剑长老请留步!你连无双剑都肯相送,何不收下她做徒弟呢?”
  问剑转过头面露不悦。“陈长老不该拿这种事情说笑,女娃子既然拜你为师,你就应该悉心的教授。无双剑送给女娃我心甘情愿,告辞。”
  陈玄眼见老头动了肝火,心中偷笑不止,继续说道:“我们都知道小女孩灵气逼人,是修炼剑宗的绝佳人选。星月宗以术数入道,要求弟子有过人的悟性和定性,每天对着五行术数,周易八卦,小女娃非闷死不可,蜀山才是她的归宿。”
  “你们星月宗那套东西本来就适合书呆子,正常人非要闷死不可。”问剑长老出口向来不留情面,也不知道得罪过多少人。
  “刚才只是承诺收女孩为徒,并没有正式成礼,我倒有意推荐她到蜀山门下,不知道问剑长老意下如何?陈玄绝没有轻视的意思,不愿浪费小姑娘的天分罢了。不过先把丑话说在前面,小姑娘的师父必须是长老,换成别人我可不答应。”陈玄早就打定主意骗老头钻套,此刻是胸有成竹。之所以一开始答应收下女孩为徒,就是要勾起问剑求徒不得的心病。而且,假如先拒绝女孩再推给问剑,以老头的心气必然不肯接受,所以才想出欲擒故纵的方法,如今为女孩找到合适的师父,又白捡了无双飞剑,还不是功德圆满了,傻子也能猜到王浩换无双是为了女孩。
  问剑虽然固执却并不愚蠢,稍加思索便猜透了他的苦心,但是却不肯说出感激的话来,冲着苏雪说道:“女娃儿办妥家中的俗事再来蜀山找我。”
  话音未落,人已经消失不见,即便心中再喜悦,关键时刻也要崩住。徒弟是人家陈玄相让的,如果现在表现得太积极,岂不是折了面子?


第五十一章
  经过拜师插曲,无双剑提升何止一个档次,竞拍的其余宝物暗然失色,直到盛会结束,人们仍在对无双剑的故事津津乐道,对苏雪的好运津津乐道。
  曲终人散,陈玄打发走上来套近乎的人,才急匆匆的赶到胖子等人身边,兄弟两人心照不宣,先出了会场再说。
  简单的寒暄了两句,陈玄随即解释道:“小姑娘,别怪我将你推给蜀山,我可是为你的将来着想。你问问云逸仙子,她知道星月宗的阵法有多枯燥,那可不是寻常人能研习的。何况,你的天分不修炼蜀山剑宗实在可惜,所以擅自帮你拿了主意。”
  云逸仙子恬静的笑道:“是不是枯燥要看个人的品性,有兴趣的人便会沉迷其中,哪有枯燥的道理?依我之见苏雪也不适合研习术数,却是修炼蜀山派剑宗的上佳人选,可是她和蜀山派半点交情也扯不上,贸然前去必然碰钉子。问剑的臭脾气可是大大有名,如果不是由你使计,要他收下苏雪好难。”
  陈玄爽朗的大笑。“问剑岂是说骗就能骗到的?若非他早有收徒的意思,我想烂脑袋也没法叫他上当,这叫做顺水推舟,总算是不辱使命。”说话的时候故意望向王浩,有些话只有两兄弟才能听得懂。拜问剑为师毕竟不是兄弟本意,而是他擅自做主,万一好心办了坏事可就麻烦了。
  偶尔还有路过的人流,王浩不敢和他太亲近,于是摸摸鼻子表示接受,用笑容准确表达出满意程度。
  云逸来盛会的目的摆明是为了陈玄,可是见了面才不过片刻就无话可说。两人的关系实在微妙,说不定最了解陈玄的人并非雨霞,而是云逸。但是两人的关系却很难再进半步,也许他们都是太理智的人,欠缺的是一点点的激情。
  “三年后的昆仑盛会,我们再见。”没过多久,云逸便带着徒弟飘然而去。
  “小姑娘早点回去了结俗事,别叫你师父等得太久,问剑长老的脾气可不好,小心让他等得太久会罚你。”陈玄半真半假的威胁,有了前车之鉴,如今不见兔子不撒鹰,没圆房之前就是小姑娘,弟妹的称呼绝不滥用。
  第一高手的话自然要听,可是苏雪走出两步却发现胖子纹丝未动,眨巴着大眼睛问道:“你不和我们一起走呀?”
  王浩笑道:“进了宝山哪有空手而归的道理?我要在昆仑逗留一段时间,你和爷爷先回去了结俗事,过上一段时间我去蜀山看你。”
  “哦,那你一定要来找我,还有,别忘记带好吃的给我。”踱出两步再次回到王浩旁边。“把我们买的礼物拿出来,我顺便给阿姨带回去。”
  王浩这才想起此行弄了不少山珍野味,连忙从星蓝戒指里掏出来。小山状的战利品再次让陈玄叹为观止,星蓝送给兄弟是正确的,利用率明显得到了提高,以往陈玄都是装些法宝,至多加上两瓶好酒。先是悄悄鼓动王浩留一些下酒,然后唤来两名昆仑弟子帮忙搬运,叮嘱他们一路送到四川才准回来。
  兄弟俩瞒走所有人才相视而笑,总算可以松口气了,还是找地方喝酒去,顺便品尝熊掌的滋味。
  来到一个无人的地方,才听见雨霞发出叹息。“云逸仙子实在太可怜,实际上多余的人是我,你们两个人才是一对,情趣和嗜好都一模一样,她比我更加适合你。其实我早就该转世投胎,生老病死乃人之常理,何必这么吊着误人误己。”
  “你在胡说什么?我不过是欣赏她的恒心和才智,传授几套阵法而已。”陈玄第一次在妻子面前发怒,不过却是因为深爱妻子,别看他欣赏云逸的才华,从来没有半点非分之想。
  正在烹饪熊掌的王浩也转过头来,纠正道:“我是和云逸仙子一起来昆仑的,她的确是仰慕陈玄大哥,不过恩情成分居多。再说了,大哥的魅力有人欣赏也不奇怪,假如大哥是扔在路边也没人捡的垃圾,嫂子你会喜欢吗?谁说相爱必须有相同的嗜好,比如说我,假如非要找个会炼丹的女子为妻,只怕要打一辈子光棍。”
  一席话说的雨霞咯咯娇笑。
  陈玄点点头表示承认。“恩情倒是有的,当初我将研习阵法的心得体会都传授了给她。一来是因为她好学,二来是因为她聪慧,你们也知道,我到现在还没有收徒,心里难免有些痒痒的。要说志趣相投就有感情,那才是胡说。炼丹师就非要找个炼丹师,术数师就非要找个术数师,这叫做什么理论,我就够闷的了,云逸比我还闷,两个人待在一起还不闷死?对了兄弟,你不会埋怨哥哥没收下那个女孩,却将她推给蜀山吧?以她的机灵跟着我实在浪费,不如交给问剑长老悉心调教,老家伙盼徒弟不是一天两天了,肯定是当成宝贝一样,绝对不会亏待女孩的,尽管放心。”
  “怎么会?当初我就是羡慕蜀山剑仙,才跑去道观拜师的,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那可是我毕生的梦想。”犹豫了片刻后,王浩继续说道:“假如有传魂液那种宝物,投胎转世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只要能保留住记忆就行,不妨考虑一下。”尽管谁也不肯说出来,可是大家心底都很清楚,始终这样拖着不是办法。
  “这个脑筋我早就动过了,可惜雨霞无法使用传魂液。”看着雨霞人不人,鬼不鬼的吊着,最心疼的人就是陈玄了,能够在转世后保存记忆的药物总共只有三种,任何一种都不是魂魄可以享用的。如果要抛弃前世的感情,两人都做不道,他们宁可选择继续吊着。
  “如果你们能找到传魂液,或者我可以想想办法,别忘记我可是丹王的高足。”王浩若有所思,虽然至少有九成的把握,仍然不肯将话说得太满。
  “真的可以?”陈玄的声音有些颤抖,要找来回魂液并不难,说不定此刻追上小医仙就能讨到。
  “试试倒也无妨,不过别抱太大的希望,万一要是失败了,省得你们到时说我吹牛。材料除了传魂液还要两样,魔翡翠在缅甸就能找到,鬼脸菇你以前也得到过,那是炼阴丹常用的药物。还有,最好能找一个尚好的丹炉来,不是什么丹都能在手上炼制的。”王浩尽量保持住谦虚的姿态,不过即使是严重缩水后的希望,在陈玄看来也是上天赐予的机会。
  “我虽然和小医仙没什么交情,求几瓶传魂液料想没有难度,大不了拿法宝和她交换。丹炉倒是个稀罕物,实在不行就搜集材料,找云逸帮忙炼制一个,一切都包在我的身上,兄弟如果没事不如同行。”熊掌的香味渐渐弥散开来,陈玄取出酒壶咕噜噜灌下两口,然后再递给王浩。“下次找云逸炼制个盛酒的器具给你。”
  胖子接过酒壶一气狂灌。“酒壶一定要给我做一个,但是我不准备和你们去,我又不懂得御剑飞行,去了也是累赘你们,不如留在昆仑山修炼,你知道的,我得了玄冰三采石,炼化它可以增加修为。”
  陈玄微微一愣,然后才坏笑道:“第一次看见你急于修炼,难道是得了云仙子的点拨?”
  王浩也笑道:“点拨倒是没有,不过她帮我得了两件东西,一枚叫做春辉的戒指,还有柄不赖的飞剑,叫做裂天之痕。”
  裂天之痕四个字让陈玄有些凝重,不过忧郁的神色一闪即逝,向胖子提醒道:“有了飞剑就可以御剑飞行了,都是从那个时候过来的,你的心情我们能够理解。当年我刚学会御剑的时候狂飞了一天,真元耗尽从天上摔下来,差点挂掉。但是裂天之痕的名字不可再提,各大派死于此剑的高手实在太多,怕勾起他们的旧恨。春辉戒指是子恒先生的东西,刚好合适你使用,现在就可以戴上了。”
  雨霞在一旁为胖子不平道:“气动期后就是炼神期,有飞剑就能施展法术,该学点防身的本事才行。乞丐都有套打狗棒法护身,咱们兄弟要有套拉风的本事,你可不准藏私!”
  陈玄尴尬的笑笑,解释道:“咱们兄弟可是冷面丹王的传人,刚完成筑基就赢了火修散人,我的微末之技拿出来怕寒碜呵。”
  第一高手的本事怕寒碜,这种鬼话哪有人肯相信?王浩故意为难道:“说实话,赤焰丹交换给火修以后,我确实没有法术防身,哪里会嫌寒碜?不过星月宗的法术肯定不准外传,嫂子就别叫他为难了。我这人老实巴交的也不惹事,遇到难缠的人躲着点就行。”
  “你听听,你听听,让兄弟说出如此凄凉的话,你就能心安吗?当初教云逸阵法的时候,他就不怕违反星月宗规矩?”雨霞说着话还朝胖子使个眼色,那声嫂子可不是白叫的,说什么也要尽心竭力的帮忙。


第五十二章
  眼见老婆临阵倒戈,陈玄不由郁闷。“看你们两个还越说越难听了,教给云逸的是对阵法的心得,是我自行领会的,那不能算是违背星月宗规矩。再说了,我是那种虚伪的人吗?不能教我就直说,绝不会拐弯抹角,刚才确实想不出该教什么。你们又不是不知道,我拿手的本领是阵法,那种东西不是谁都喜欢的,有些人听见脑袋就大。”
  “我对术数和阵法不反感,而且也不是门外汉,以前曾经和师父学过。”王浩得意的接过话茬,炼丹的确需要掌握术数知识,当然,对于浩如烟海的星相术数来说,胖子也仅仅是略通一些皮毛。
  “那就好,既然你有了裂天之痕,不如教你用飞剑布阵,当年发生在冰原的大战,我除了星蓝戒指还得到一个玉简,花了三十年时间才得以参透,原来里面记载了九个阵法,奇妙之处是我生平仅见,你有兴趣就拿去慢慢研究。”
  豪爽!不过还是免了。胖子虽然充满自信,还不到狂妄的地步,星月宗的长老都要三十年参透,自己还是省省吧,当场知趣的摇摇头。
  陈玄看出他所想,肯花上三十年时光参悟阵法的能有几人?随即不再卖关子,仔细的为胖子讲解。
  两兄弟一边饮酒,一边演练阵法,雨霞体验到一丝落寞,独自走向远处。虽然投胎转世还遥遥无期,可是毕竟看到了希望,那是种非常奇怪的感觉,既期待,又害怕。她不怕死,却害怕失去心爱的男人。这些年早就习惯了每时每刻陪伴陈玄,假如有一天真的分开,说不定她会第一时间疯掉,到时候保留的记忆还有何用?
  陈玄一如既往的在清晨消失,玉简留给了兄弟慢慢参详,饶是王浩基础非常不错,整个晚上也就学了个封魔阵,虽然还是一知半解的程度,不过勉强能够使用了。
  阳光将积雪的山谷镀上一层金黄,过不了多久便会转变成刺眼的银白。要不是陈玄临走前再三交代,很难相信自己置身在阵法里,或者说是用阵法组成的结界,里面的人可以看见外面发生的一切,而外面的人则永远发现不了里面,阵法的功能还包括阻止晶石的能量流出。
  结界是陈玄临走前帮忙布置的,引气找不到比昆仑更好的地方,在结界里胖子可以专心的修炼。昆仑绝顶本来就人迹罕至,何况阵法还是布置在峡谷里,即使没有阵法也很难被人发现。不过胖子还是下意识的看了眼四周,然后才小心奕奕的摸出玄冰三彩石。
  淡蓝色的小鱼还在晶石内游来游去,炼化它至少能抵上三十年苦修。王浩将冰焰缓缓移动到掌心,两只手结成神秘的手印,将冰焰夹在中间。修真者没人敢将丹放出体外,对他们来说丹是固定的东西,一旦形成就不能在动,能做的只有引气提升境界。修炼外丹的胖子刚好相反,每次修炼都是对丹进行升级和改造,第一次利用风狸的吐息就迅速跨入了气动期。不过这种神奇的修炼方法王浩并不知情,当初冰焰突然改变还吓了他一跳。
  利用真元将晶石投入冰焰,两股冰冷转瞬间纠缠在一起,不过彼此都非常的稳定。要炼化它绝非朝夕间的事情,至少十天半月才能成功,凭现在的修为就能够做到,胖子依据经验做出判断,御剑的梦想催促他立即进行,事实上当晶石投入冰焰的时候,一切就已经开始了。
  熔炼并不需要过多的技巧和关注,只要保证冰焰不灭就行,剩下的就只有漫长的等待。待一切稳定,王浩随即进入物我两忘的境界。
  身体飘乎乎的不知,感觉器官统统放假,混沌中时光转眼即逝。
  一个多月来,准确的说是四十九天。冰焰一度异常狂躁,仿佛到达了沸腾的顶点,然后又悄悄平歇下来。到现在宛如古井不波,胖子早就忘记它的存在。
  蓦然,冰焰中传出轻微的响动,声音如同玄冰悄然开裂,对于苦候月余的王浩来说,那种声音确实比天籁更加美妙。
  响动逐渐变得快速密集,细碎的声音不绝于耳,与此同时,玄冰三彩石突然间释放能量,犹如惊涛骇浪,疯狂的冲击禁锢。纵使冰焰采用万载冰魄炼制,此刻仍然岌岌可危,若不是有风狸吐息牵住,顷刻间便要爆裂开来。
  修炼者的丹是有容量限制的,每过一个阶段,灵气就会出现满溢的现象,此时丹就必须提升到新的形态,以便容纳更多的能量,修真者将这种变化称做境界提升。
  提升境界和真元的增长相辅相成,无分先后,大体上保持同步就可以了。通常来说修炼内丹引气缓慢,内丹感受到灵气充盈的时候开始改变形态,此时距离内丹的承载极限还早着呢,所以谈不上风险。
  外丹的修炼方法让汇聚灵气在瞬间完成,丹还来不及转换形态就到了承载极限,如果没有富于经验的人从旁指点,风险非常的大。
  也幸亏胖子的丹是冰焰,质量颇高,万载冰魄首先就有吸收能量的特性,加上过滤后滤出杂质,稍微缓解了些压力。风狸吐息柔而不断的特性,则是让冰焰的伸缩性显著提高,如同弹力良好的皮囊,膨胀和收缩间可以卸掉不小的力道。
  即便如此,冰焰仍然处在崩溃的边缘,在海啸般的狂澜面前,任何阻拦和缓解都是微不足道,何况晶石释放出的能量才不过是冰山一角,真正的危机还没有来临呢。
  修炼外丹同样要讲求循序渐进,尤其是刚入道的时候,以王浩现在的境界,根本就无法使用玄冰三彩石,炼化倒是容易,可是没本事吸收,简直就是暴敛天物,让冰岚水阁的人瞧见非心疼死不可,这就是典型的杀鸡取卵,而且还是虚不受补的那种。
  王浩无奈只能释放真元,这样做无疑十分浪费,还会对器官造成损伤,可是比撑爆内丹强得多,活下去永远都是第一重要。
  这种做法虽然暂时渡过了危机,却将自身推向另一个危险的极端,散布于全身的真元像是在吹气球,每个细胞都在膨胀,再膨胀,如果无法在短时间内找到宣泄的方法,必然导致爆体的结局。爆体!天啊!胖子突然觉得自己像个煤气罐。


第五十三章
  强横的冲击挑战了冰焰的极限,同时也将体内的经脉全部进行拓宽,原本时通时不通的潺潺小溪,如今成为了奔腾的江河。这等于是变相的进行了一次升级或者叫做改造。当然,要享受到改造带来的实惠必须先想办法活下来。
  在能量的肆虐中,体内有两件东西蠢蠢欲动,幻蝶似乎非常喜欢能量满溢的状况,此刻颜色早就变成鲜艳的红色,如同血液般仿佛要从皮肤上滴落下来。栩栩如生的造型给人振翅欲飞的遐想,事实上它的确在动。值得庆幸的是幻蝶此刻在吸收真元,而且小家伙非常贪婪,虽然速度缓慢得可怜,但是片刻也不曾停歇。
  另一件物品就是裂天之痕,感受到近乎要爆炸的汹涌,引导真元的速度陡然增加,不过它依然是吸取真元修复自身,对玄冰三彩石释放的能量不屑一顾。此时就形成了一个循环,晶石的能量给冰焰转化,变成真元提供给裂天之痕,还有幻蝶。
  王浩至少找到了一个宣泄口,这才稍微松了口气,不过仍然命悬一线,是死是生就看冰焰的能力了,假如转化能量的速度太慢,不足以释放压力,自己还是会爆体,不单如此,裂天之痕和幻蝶极有可能抽干自己的真元。
  转变在悄无声息中进行,唯一能做的只有忍耐,忍耐惊涛拍岸的冲击,不知道昏厥过去,冰焰会不会继续工作?不过一定非常的舒服,痛苦中,胖子开始胡思乱想。
  再大的风浪也有平息的时候,人活着就有战胜一切的机会,话是母亲说的,早就成为王浩人生的座右铭。
  玄冰三彩石在第二天逐渐平息下来,虽然能量依然是源源不断的释放,但是远不如起初的汹涌,逐渐进入胖子可以接受的程度,但是仍然在临界点周围徘徊。能量和洪水都差不多,浪头洪峰永远是最可怕的,挺过来就渡过了一半危机。想通了这层道理,王浩就能知道昨天的举动有多愚蠢。
  先是玄冰三彩石溶化释放能量,冰焰吸收到能量后燃烧得更猛,再次加速晶石的溶化速度,同时也加速了能量释放,周而复始,形成了恐怖的恶性循环,最终将自己推到生死边缘。实际上当时只要压制冰焰就可以减缓晶石释放能量的速度,自己也用不着那么辛苦,虽然风险依然存在,比起昨天要安全得多。
  如今体内的经脉经过改造,承载激流的能力显著加强,只要小心谨慎的引导就可以渡过难关。幻蝶在一阵疯狂后逐渐恢复平静,虽然仍然在吸取真元,不过此刻已经收敛了不少。所有的寄生动物都是吸血鬼,它们在寿终正寝前绝不肯榨干主人,这就是寄生动物的本能。
  胖子恨得牙齿痒痒,却无法否认事实,昨天幻蝶确实救了自己。还有破天之痕,经过昨天的洗礼仿佛恢复了生机,胖子能感受到它的脉搏,不过它比幻蝶要狠得多,到现在仍然在疯狂的抽取真元,正好平衡冰焰承载不了的能量。事实上此刻冰焰正在完成气动期到练神期的提升,转变的过程需要时间。
  王浩凭借丰富的经验再次做出判断,要彻底炼化玄冰三彩石的能量,至少还需要三个月时间。不过,后期不会有现在的风险和痛苦,但是不能移动身体,当然也不能吃东西。
  如今胖子终于懂得辟谷能力对修真者的重要性了,这不吃不喝的一坐就是三个月,要是没有辟谷的能力非饿死不可。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平时没怎么花心思引气,如今一次性补上了。
  索性不再理会时间,对进入无我状态的人来说,三天,三月,或者是三年分别都不大,动作要领是闭上眼睛,然后再张开眼睛,其中的奥妙就只有修炼者自己才知道了。
  不知道时间过去了多久。突然,胸口的部位跳动了一次,那不是幻蝶,也并非心脏,而是一直作为黑洞存在的裂天之痕,丑陋的家伙也不知抽走了多少真元,简直就是个无底的黑洞,此刻才不紧不慢的冒个泡泡,即便如此还是让胖子喜出望外,好东西多花点代价也没有关系,换成垃圾就算白送胖子还懒得收呢。
  三个月的时间里,王浩不仅炼化了玄冰三彩石,境界也稳稳的突破了气动期,如今已经跻身于练神期的高手行列,而且还是练神的后期,距离心动期仅有一步之遥。
  通常来说修真者如果不发生奇遇,修到这个境界至少要百年以上,也许更久。同时,王浩还顺带着炼化了裂天之痕,假如不是裂天之痕事先遭受重创,以胖子的实力永远别指望能得到它的认可,更别说是炼化。
  必须承认胖子的好运,而且多亏云逸想到两全齐美的方法,借着宝物受损严重的时机趁虚而入,在修补的过程中悄悄完成炼化。
  裂天之痕在修补中使用胖子的真元,如今剑和主人早就心息相通,胖子能察觉出它重伤未愈,连一层往昔的风采都不曾恢复,同时能感受到它的蠢蠢欲动,作为一柄顶级的飞剑,它实在沉寂得太久了。
  王浩敏捷的从地面上弹起来,口中轻唤一声“出鞘!”所有的飞剑都没有剑鞘,主人就是剑鞘,黑色的弹丸脱体而出,眨眼幻化成黑色的阔剑,比起陈玄的大衍剑更宽、更长,只不过样式稍微有些古怪。凡是飞剑大多追求美感,砸进了大把的钞票和精力,谁不想把飞剑做得漂亮点,裂天之痕偏偏简单得离谱,起码的装饰花纹和护手都没有,只不过初具一柄剑的雏形而已,此外黑色剑身泛出奇异的光泽。
  “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熟读武侠小说的胖子随口安慰自己,也许裂天之痕的情形正好是他的写照,有能力的人无需用锋芒装点自己,隐藏还来不及呢。“黑吃我四个月的真元,让小爷试试你的威力,看看你到底值不值?破军!”
  王浩目前的能力还无法灵活的控制飞剑,说白了就是将飞剑注入真元砸过去,这一剑除了借助裂天之痕本身的速度优势,毫无巧妙可言,与其说是打人,不如说是吓人来的准确。同等级的高手轻易就能避过,但是,万一对方托大敢于硬接的话,难免落个灰头土脸的下场了,传说中的飞剑并非闹着玩的。


第五十四章
  裂天之痕极速砸向峡谷的峭壁,夸张的速度让光影连成了一线,当真如同云逸所说的那样,犹如一条撕裂虚空的黑色闪电。
  冰雪覆盖的峡谷被切下一角,在震耳欲聋的轰鸣中坍塌,碎冰夹杂着积雪自数百尺高处奔袭而来,发出雷鸣般的怒吼,声势也越来越大惊人,王浩终于意识到刚才的尝试引发了一场雪崩,连忙唤回飞剑逃离险地,所谓君子不立危墙之下,虽然不担心被雪崩掩埋,让昆仑派发现毕竟不好,偷偷到人家地盘修炼,在修真界可是大忌来的。
  御剑飞行是王浩的初衷,为了这个梦想甘心烧了十年丹炉,如今得偿所愿还不是欣喜若狂?一路上忘乎所以的催动真元,在天空中滑出一道幽暗闪电,残影倒真像是把天撕开了一道口子。
  反正练神后期的修为足够挥霍了,而且吸收了玄冰三彩石的能量,也迫切需要释放一下。
  练神期比气动期要平稳得多,这个时候对真元控制已经成熟,能力上也得到前所未有的突破。一路上马不停蹄的赶回家中,还没等他开口说话,立即被老妈劈头盖脸的数落。原来答应好每个周末带苏雪回家吃饭,后来因为有事只能不断推托,到最近的四个月连消息也断了,眼巴巴盼着儿媳的老妈不发火才怪。
  “苏雪没来过咱们家?我们买了很多礼物,她说要给你们带回来的。”胖子顺手抓起桌子上的剩菜,晃眼间四个多月没吃过东西,由于辟谷的关系倒是并不太饿,馋了啊!
  “我和你爸苦等了半年,哪有苏雪的影子?你说她答应来却没有来?该不是发生了什么意外?还是你们之间发生了什么事?不行,你现在就去她家里找找看。”老妈不由分说将胖子推出了家门。
  人家现在是问剑长老的爱徒,用得着二老跟着瞎操心吗?胖子嘀咕着赶往成都。
  苏雪失踪了!就在赶往德阳的路上,她是给父母送东西去的。苏老头的答复异常肯定,以苏家的财富和势力,有人动歪脑筋并不奇怪,但是选在高速公路下手,而且还能做到神不知,鬼不觉,这不像寻常绑匪的风格。而且苏老头即既没有报警,也不肯悬赏找人处理,分明是有难言的苦衷。
  “到底发生了什么?你知道是谁干的,对不对?苏雪可是你的孙女,难道你就一点也不着急?”胖子觉得胸口一阵发闷,无论对方是谁都要付出代价。
  苏老头发出一阵苦笑,解释道:“我当然知道是谁干的,他们就是苏雪的未婚夫,那个逆子不知道答应过什么,对方的人不肯善罢甘休,追到了中国来绑走了苏雪。”
  具体的苦衷是人家的家务事,王浩也不便过问,想到苏雪被人抓走四个月,胸口仍然绝对烦闷,起初的好心情一扫而空。“什么!你就眼睁睁让他们抢走苏雪,像你这么软弱修真还有什么用?”
  苏老头痛苦的摇摇头,解释道:“孙女被人抓走我能不着急吗?如果能救回来我早就做了,我也是后来才知道他们是血族的人。以我的能力不是对手,激怒他们反而对苏雪不利,我只能等您回来再做计较,您看我们是不是该通知蜀山的人?问剑先生既然答应收苏雪为徒,发生这种事情应该会帮忙的。”
  听说血族的名字胖子心头一震,西方血族拥有种种奇妙的传说,比如说拥有不老不死的生命,血液中流淌着神秘和高贵的力量,传说中他们害怕阳光,轻微的阳光就足以灼伤他们,甚至是化成飞灰。
  西方喜欢将血族和黑夜联系起来,基本上在所有的小说和电影中,血族都被描述成高雅的贵族,拥有绝世的容貌。但是,教廷却总是将血族和魔鬼联系起来,也许是因为两者都具有强大的力量,而且都受到教廷的排斥。
  见不得光的东西往往是最美的!血族作为硕果仅存的群居稀有动物,自然会出现在炼丹师的词典里,而且从炼丹的角度审视,血族的价值不逊于有些异兽。
  他们的血虽然无法炼制顶级灵丹,仅仅能炼出廉价的续命丹,但是胜在储量有够充沛,而且炼制方法并不复杂,以胖子的能力说不定能实现量产。
  掌握了这样的秘密,血族就是群微不足道的可怜虫,还有什么可怕?胖子不会做损人不利己的事,至少在血族惹毛他之前一定不会。冷哼了一声,说道:“有的时候求人不如求己,不过是修理几个血族而已,用不着叫帮手。你肯定知道他们在哪里,对不对?不然你也不可能这么放心,明天我们就去会会他们。”
  苏老头还是有些担心,提醒道:“我确实知道他们住的地方,他们没有能力将苏雪带出国,只能在成都找了所别墅住下,我找人监视了那里。”
  修真者的自信永远是建立在实力之上,胖子进入炼神期以后比以前更加自信,对苏老头的毕恭毕敬心安理得地接受,仅仅是稍微点了点头,何曾听说过英雄救美还要假手于人?刚到练神期的他难免有些跃跃欲试,对送上门的靶子当然来者不拒。
  血族到现在为止仍然保持着家族的结构,血管里流淌的血液除了代表实力,也代表着荣誉,血族的社会便是由若干个家族组成,尼古拉家族作为嫡系在其中占有尊崇地位。不仅是在血族内部,尼古拉家族在欧洲上流社会声名显赫,名下的财团几乎涉猎所有赚钱的行业,包括烟草、酿酒、钢铁、石油,并且通过资金渗透的方式,将生意拓展到全球各个领域。
  苏父选择的佳婿赫然是尼古拉家族的第六位公子,凯奇。按照身份来说配上苏雪绰绰有余了,对方的条件显然不需要用龌龊的方式获取爱情,接受苏家的提议多半是出于生意方面的考虑,毕竟,中国是他们不愿放过的市场,而且恰好凯奇和苏雪是剑桥的同学,倾慕之心还是有的,这才顺利的答应下来。出于结盟考虑的联姻在商场上屡见不鲜。


第五十五章
  苏父中途退婚让尼古拉家族颜面扫地,凯奇赌气追到中国策划了绑人的事件,当然以他的身份倒不会做出出格的事情来,血族向来以贵族、绅士自居,绝对不会做出自贬身价的事情来,事实上比起这桩婚姻的本身,尼古拉家族更在意失去面子,那注定会沦为血族内部的笑柄,简直是奇耻大辱。
  餐桌边,矗立着一个俊俏的不太真实的青年,皮肤白的吓人,金黄色的头发,瞳孔散放出大海的湛蓝。青年手中轻轻晃动着鲜红的液体,远远看去分不出是血液还是红酒。
  “苏雪小姐,联姻是你父亲找上尼古拉家族,我们并非有意为难你们,更没有落井下石的意思,但是你父亲提出退婚的理由,尼古拉家族无法接收。另外,我个人也对你的态度非常奇怪,准确的说是你的固执让我产生好奇,是什么让你义无反顾的抛弃家族,跑回中国?我们都非常清楚,你父亲的生意面临空前的危机,当然,这种小小的麻烦微不足道,以他的能力完全可以轻松度过,可惜现在开罪了尼古拉家族,即使他有通天的本领,在欧洲也是寸步难行。事实上,现在的他不单生意上一塌糊涂,连基本的人身安全也无法保证。要不是我在中国绑架了你,家族的人也许早就对他下手了。”
  苏雪冷哼一声将头转到旁边,被抓来别墅后享受着贵宾的待遇,除了身份有些尴尬,基本上没受过什么委屈。准确来说她就是人质,而交换的筹码却不是钱,而是对尼古拉家族的补偿。
  凯奇叹气道:“你不说我也能知道,那个人叫做王浩,是个胖子。你们才认识不到半年的时间,恕我直言,那个人是个不学无术的胖子,无论身份、学识、地位都无法和我相提并论,他不值得你付出如此大的代价。”
  苏雪若无其事的转过头,挖苦道:“暗地里道人是非可不是绅士所为哦,也不是尼古拉家族六公子该说的话,凯奇,你在学校风光无限,连我都挺喜欢你的,千万别丢掉你的修养,那是你身上最珍贵的东西。”
  “我承认,我确实丧失了绅士该有的风度,不过那也是因为爱你的缘故,你的笑容像郁金香一样迷人,声音比小鸟还要悦耳,你知道吗?在学校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你,可是家族执意要我娶一名贵族女子为妻。你们中国人不是喜欢说缘分吗?老天派遣你父亲来我家提亲,我费了多少唇舌才说服家里接受了婚事,谁知道你的父亲出尔反尔,这件事连我的祖父也惊动了,尼古拉家族绝不可能善罢甘休。”凯奇说话间将杯子放在鼻子下面,血腥的气息让他舒服的闭上眼睛。
  他的动作看在苏雪的眼里止不住一阵恶心,她是被抓来以后才知道凯奇的身份,父亲为了完成婚事隐瞒了一切。
  “凯奇,别让我讨厌你。如果你将爱情看作是一种交易,我也没有办法。我就是喜欢你说的那个胖子,他确实读书不多,但是有什么关系呢?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我非常开心,这就足够了。重要的是他比你更爱我,事实上你爱的并非是我,而是你自己,或者是尼古拉家族的脸面。可是王浩完全不同,他肯无偿的帮助我,即使以为我是个小偷。而且他并不是你说的那么不堪,我相信他会踩着飞剑来救我。”
  凯奇怒极反笑:“飞剑!你是在说东方的修士,据我所知,他们都是修炼百年的人,而你说的胖子今年不过二十岁,即使出了娘胎就开始修炼,到现在能有多少本事?你还没有明白我的意思,你知道后果的严重吗?尼古拉家族不会善罢甘休!”
  突然,一阵霹雳打断了两人的交谈,黑色的闪电犹如暗夜的幽灵,将建筑撕开触目惊心的伤痕,尺宽的裂痕延伸到脚下,黑漆漆的望不见底。裂天之痕不但能划破长空,更加能撕裂大地。
  胖子从裂口处探出个脑袋,讥笑道:“不肯善罢甘休又能怎么样?不如你说来听听。血族在欧洲风光无限是因为教廷无能,敢到中国来撒野保管你们有来无回,在我的眼中你们血族至多算是一票蚊子,说蝙蝠实在抬举你们了。”尾随在后面的还有苏老头。两人没费多少手脚就解决了外面的守卫,此刻已经是自信满满。
  “你就是王浩?”凯奇惊讶的瞪大眼睛,裂天之痕的恐怖威力超越了他的理解范畴,难道这就是传说中东方修士的力量?血族对于科技的威力不屑一顾,对个人力量的崇拜却近乎疯狂,传说中吸血鬼的始祖,尼古拉伯爵就具有毁灭性的力量。
  临行前祖父再三嘱咐不可招惹东方的修士,各方势力都有各自地盘,跨过界就必须懂得收敛,就好比教廷的势力不会蔓延到东方,修者的势力也不会辐射到西方一样,正是因为这些约定俗成的规矩才给了血族生存的空间。
  凯奇即使有天大的怒火也只能忍住,至少也要先搞清楚胖子的身份,强行挤出一丝笑容说道:“我们来中国并非有意挑衅,而是为了我的未婚妻苏雪来的,苏家和尼古拉家族可是有婚约在先,如今要反悔只怕让人难以心服。王浩先生,你们中国自称为礼仪之邦,不至于怠慢客人是不是?”
  一番话说得有礼有节,但是未婚妻三个字说不出的刺耳,王浩脸色一变,冷言说道:“礼仪之邦不是中国自称的,而是别的国家叫出来的,你们的绅士才是自称的,八国联军进北京的时候,可曾表现出绅士风度来?别的门派与我无关,如果你继续纠缠下去,我就要留下你的命!看看你们尼古拉家族有没有胆量到中国来讨回公道。”
  “既然如此就没什么好说了,王浩先生,很遗憾我们无法成为朋友。不过,你太低估血族的力量了,凭你刚才施展的本领,还不足以让我知难而退。或者你们东方的修士确实很强,可是我们血族也并不弱。”
  血族并不懂得借用自然力量,唯一依赖的力量来自于血液,还有那与生俱来的速度和力量。所以当凯奇决定动手的时候一定是用偷袭,血族的格斗技术能够将优势发挥到淋漓尽致。
  消瘦的身躯在空气中画出不可思议的弧线,转眼间杀到眼前胖子的面前,居然比蝙蝠还诡异、迅捷。
  如果一名卑微的血族有能力伤害到修士,那才是真正的天方夜谭呢。胖子纹丝未动,连眼睛都没眨,胸前一道若隐若现的光晕阻挡了凯奇的致命一击。事实上那道光晕正是裂天之痕幻化的,飞剑的驾御存乎一心,心之所动,飞剑一往无前。
  “荡魔!”空气中刹那间出现无数奇怪的符号,看不出是何种含义,却能让旁人感觉出无穷的肃杀之气。那是玉简中记载的阵法之一,对手陷入阵法中无法自拔,逃是逃不掉的,配合上裂天之痕恐怖的威力,当真有无坚不摧的气势。


第五十六章
  “少主小心!”
  十几名保镖奋不顾身的挡在凯奇的前面,结果连惨叫声也没有来得及发出,就如同纸灰般湮灭,半点也无法阻挡裂天之痕的脚步,他们的身份不言自明。
  血族在炼丹师的眼里就是一件材料而已,和鬼脸菇或者是石头没有多少分别。所以胖子的表情看不出任何变化,在保镖消逝的同时欺身而进,比凯奇的速度快上一倍不止。眼睁睁的望着铁条一再逼近,接连不断的洞穿属下的身体,所有的抵抗都是如此的无力,毫无意义。据说鼎盛时期的祖父曾经孤身来到东方,当时他以为找到了一片未经开垦的处女地,这里没有教廷的势力,而且人口出奇的密集,宛然就是血族的天堂。
  起初祖父发展得还比较顺利,谁知道不久后惊动了一名修道者,仅仅是一名微不足道的修道者,就让祖父辛苦建立的势力顷刻瓦解,老尼古拉狼狈地结束探索之旅,逃回欧洲从此闭门不出。
  同样的命运如今落在孙子头上,裂天之痕倒映在美丽的蓝眼睛里,迅速的放大,拉近,最终在夺走一切前停止下来,诡异的悬挂在空中。剑刃不是很锋利,抵在眉心处却带来难以名状的压迫,仿佛那丝丝的寒气早就洞穿头颅,脑海中一片冰冷。
  缺少实力的镇定虽然更加难得,却有点可笑。死里逃生的凯奇勉强镇定下来,却突然见到胖子不怀好意的笑容。“你准备死在中国,还是立刻滚回欧洲,自己做决定。”
  亲眼目睹胖子杀了十几名属下,脸眉头都不曾皱过一下,再添上一条人命有什么奇怪?凯奇一副视死如归的神情,平静的说道:“你可以夺走我的生命,却无法夺走我的尊严,尼古拉家族的子孙永远不会屈服。”
  难道骑士风度就是水泡的鸭子,嘴硬。王浩的目光中刹那间充满血丝,狠声道:“说实话,我个人非常欣赏你的勇气和决心,不过你不该在女人面前表现,还是在我最心爱的女人面前。收起你可笑的骑士精神吧,你顶多能骗到几个婊子折服!”
  胖子越说越气,挥拳砸在凯奇的下巴上,练神期的力道何等惊人,凯奇闷吭一声倒在地面上,还来不及做出反映,腹部再次传来让人发疯的疼痛。伴随而来的还有几声碎裂,血族的恢复能力虽然强悍,可是被人踩断肋骨仍然会疼,凯奇只是强忍住不肯出声而已。
  “仗着骨头硬是不是?信不信我能拆了你?”胖子瞪着猩红的双眼咆哮。
  “王浩,我们走吧。”苏雪突然联想到胖子虐待阿旺的情形,连忙出来阻止。无论如何凯奇还是自己的同学,绑架自己之后始终以礼相待,他并不是一个卑鄙龌龊的人。反倒是胖子现在的做法不太光彩,像是在欺负一个无力反抗的人,目的很明显是要夺走别人的尊严。何况自己的父亲还在欧洲,还在尼古拉家族势力的眼皮底下。
  事实上她不相信胖子会杀人,刚才被飞剑洞穿的是吸血鬼,不是人类。当一个女孩喜欢上一个男孩,就会千方百计的为男孩的缺点寻找借口,苏雪自然也不能例外。
  王浩当然不肯同意,转眼间又补上两脚。“明明是这个人绑架了你,现在你还在为他说情,你们两人是不是日久生情?你们朝夕相处了半年,干柴烈火的,还是挂掉他比较保险呀!”
  苏雪明知道他是借题发挥,生气之余心里却是甜丝丝的。“你胡说什么呀?什么干柴烈火?好难听!我和凯奇中学的时候就是同学,上了大学仍然是同学。日久生情也不用等到现在。”说话的时候,俏脸扬起一片羞红。
  “既然没有你脸红什么?除非你肯戴上戒指,不然别指望我相信你。”狐狸尾巴终于暴露出来了,胖子得意的坏笑。
  苏雪突然做出严肃的样子,慎重道:“如果我为了救他戴上戒指,你肯接受吗?你是不是对自己没有自信呵?”
  王浩也郑重其事的解释道:“谁说我对自己不够自信?恰恰相反,我对自己的能力充满自信。不过,自信是建立在自知的基础上,只有这样才不会可笑。假如我认为凭这身肉能吸引美女投怀送抱,那种不叫做自信,叫做无知和狂妄,但是我绝对有信心打动你的芳心。”
  苏雪扑哧一声笑了出来,好歹是剑桥的在读生,还有不俗的容貌和家世,从小到大没少受过追求者的熏陶,当然能看得出来胖子以往施展的手段。不过两人的相遇充满戏剧性,当初王浩不明就里的帮了她,还是在误会她是贼的情况下。这让她从开始就对胖子不排斥,渐渐的,王浩的自信和冷漠吸引了她。
  王浩的冷漠不同于别人幼稚的装酷,完全是自身性格的表现,即使关心别人的时候也依然存在,准确的说是一种冷淡的人生态度,也许和修真的经历有关。
  谁能想到,那份淡淡的冷漠恰恰是天之娇女最难见识到的表情,因为身边的男生不是急于献媚,就是故意装成很酷的样子,经历得多了自然知道他们在想什么,献殷勤永远是吃力不讨好的做法,至于装酷,稍微有些常识就知道猪哥和美女到底谁比谁酷。
  当初屈瑶第一次见到王浩,也是被这种淡淡的冷漠气质吸引,虽然无法俘获少女的芳心,但是也足够引起她们好奇了,所以王浩的气质不是征服少女的杀手锏,而是诱骗对方上钩的诱饵,好奇就是堕落的第一步啊。
  基本上男人也是需要哄的,而且苏雪也猜出胖子的用意,双手合十央求道:“那就当我求你好不好?凯奇和我是多年的同学,这次请我来没有恶意,你看我现在不是好好的吗?再说~”
  “别再说了!”王浩不耐烦的挥手打断。“利用这种机会逼你戴上戒指也没意思,现在就放他走行不?”
  王浩向来是说到做到,径直走到凯奇的旁边,不动声色的原地蹲下,说道:“今后别再来东方了,这不是你们血族该来的地方。记住,血族在修士眼里连蝼蚁都不如,他们屠杀你的时候绝不会手软,我也不会。”
  眨眼间属下们死于非命,连自己也是死里逃生,不过凯奇依然很平静,和王浩淡淡的冷漠相比,优雅的气质是他的标志,既然是标志就不会随着处境改变。正如他所说,能被人夺走的只有生命,丧失尊严的是自己造成的。
  “站住!”王浩撤去飞剑的同时忠告道:“如果你喜欢苏雪的话,可以采用绅士的方法,向我提出决斗的请求,我随时都肯奉陪。但是别用无聊的方式骚扰她,包括她的家人,到时候受到伤害的人就不止是你,除非你打算让家族面临灭顶之灾,否则就忘记这件婚事,忘记苏雪,忘记这次中国之行。”
  爷爷和孙女两人目瞪口呆,大概是料不到和蔼的胖子还有凶狠的一面,苏雪夸张的拍拍胸口。“你刚才的样子好吓人!咯咯,说话时连眼睛都是红的。说了半天还不是放人走?不过我还是要谢谢你,谢谢你为了我,还有我的家人所做的一切。也许对你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却帮了我们苏家的大忙。”
  杀掉凯奇并不能解决问题,说不定还激怒尼古拉家族发动疯狂的报复。尼古拉家族的势力遍布世界每个角落,报复的方式绝非派出几名刺客那么简单,被报复的人很可能连容身之处都没有,身在欧洲的苏父必将首当其冲,和平解决问题才是最好的方式。苏雪显然对胖子的解决方式非常满意,事实上,胖子每次做的决定都叫她满意,所以她一贯认为胖子虽然不学却并非无术。做事也懂得收敛和分寸,有那么点老成持重的味道。
  “你以为我是危言耸听!换成是问剑出手早挂掉他了,老家伙说不定一赌气杀到欧洲,将尼古拉家族,连同整个血族铲为平地。修真高手榜第二名代表什么?问剑上榜可是凭借争斗的实力,死在他手上的异类不计其数,拜上这样的师父,保准以后没人敢欺负你。”王浩将听来的传闻一字不漏的传达给苏雪,惹毛了问剑长老可不是闹着玩的,对尼古拉家族说不定就是灭顶之灾,至少也能让他们百年的威名毁于一旦,在修真者的眼中,血族力量不值一提。


第五十七章
  怎么听起来的师父也不像个好人,简直就是个杀人如麻的魔鬼,哪有一点世外高人的风范?苏雪伸出小舌头做个鬼脸。“人家相信你还不行吗?我到现在还没去蜀山,你说师父会不会发火,说不定一怒之下先挂掉我。不如你送我去蜀山好不好?我真的好怕。”
  王浩笑骂道:“你要是真惹毛了问剑,我可没有本事能帮到你,何况你既然叫问剑师父,人家罚你就是教训徒弟,我有什么理由过问呢?除非~”后话是除非你是我的妻子,那就另当别论了。
  苏雪笨想也能猜到他要说什么。“不用除非了,大不了被他骂上一顿,我还是本本分分的和师父认个错,说不定他老人家大人有大量,就原谅我了呢。”
  苏老头联想起自己投师的波折,声色俱厉的教训道:“你本来就应该如此,修真界拜师多么不易,你能找到个好师父那是福份,别指望投机取巧,不然我敲断你的腿。”
  苏雪被教训当场红了眼眶,不敢撒娇,连当答应尽快赶去蜀山拜师。
  这样就要打断腿?果然是家法森严,胖子心疼帮忙解围。“也不用那么着急,既然都已经晚了,也不在意多晚两天。问剑长老既然看重苏雪的天分,就不在意多等待两天。他罚不罚不我就不清楚了,不过呢,你如果不先去朝见咱妈,她一定会撕了我。”
  “嗯,那就先去探望长辈,拜师的事先放一放。”苏老头倒是油滑,哪头轻,哪头重自然分得清楚,至于那句咱妈,他全当是没有听见。当然,这种事情他是不肯去的,主要是因为身份尴尬,到底是胖子的长辈还是徒弟呢?老头一生中信奉忠孝,遭遇此种尴尬确实可笑,索性留在小楼里继续苦修。
  两人都不是张扬的人,随便打辆出租车上路,别看苏雪出生在世家,却一点也没有沾染到奢侈和虚荣,良好的家教让她在浊流中保持着一抹难得的清新,让人眼前一亮。当初凯奇也是被她的特别吸引,才会陷入情网无法自拔。
  “我知道,你是故意制造机会让我帮凯奇求情,对不对?这样就能让凯奇欠下对苏家的恩情。还有,要让尼古拉家族放手,仅仅这些还是不够的,所以你又搬出修真者的招牌,目的无非是要让他们投鼠忌器。总之坏人你来做,好处都留给苏家,谢谢你。虽然你的方法不一定管用,因为尼古拉家族不是由凯奇作主,而且他们确实将面子看得比生命还重。”
  苏雪坐在小车里手脚麻利的从坤包里取出一大堆山珍,全部是昆仑购置回来的,居然是一样不差,而且还保持住新鲜。血还是红的,草还是绿的,非常明显,小小的坤包除了储物,还具有冰箱的功能。
  苏雪发现胖子错愕的眼神,得意道:“羡慕吧?这可是屈瑶悄悄帮我炼制的,幸亏我随身带了个坤包,要不然可要错失良机了。”
  怪不得两个女孩神神秘秘的,原来是搞这种小动作,学艺未精就敢卖弄,云逸当然不肯允许了。
  虽然造型非常新颖时尚,废话,那可是欧洲顶级品牌。但是从本质上来说仍然属于百宝囊,只有三流世家的弟子才用那种东西,可是苏雪却像是得了个宝贝。不知道为什么胖子心里酸酸的,叹气道:“这个包你先凑合用着,我尽快帮你找个手镯。”虽然知道苏雪并不爱慕虚荣,可是跟了自己就不能受委屈,那是男人的自尊心在作祟。
  苏雪天真的问道:“干吗要换成手镯?坤包不是挺好吗?”如今的女孩出门都带坤包,所以不觉得有什么不方便,带手镯才觉得累赘呢。
  胖子发出一阵坏笑,低声说道:“这个你就不明白了,凡是有地位的人都是戴储物手镯,一来是因为方便美观,而且储存能力也强,重要的是可以彰显身份。”
  “原来修真者也贪慕虚荣呀!”苏雪夸张的瞪大眼睛,不经意间又长到见识了,起初她还以为修真者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神仙呢,那是受到爷爷的影响。第一个见识到的修真者是云逸仙子,无论容貌、修为、还是气质,都是令人钦慕,基于以上的原因对修真者的认知极高,顺带着将胖子也抬升了一个档次。不过没一会她就发现了端倪,朝着胖子问道:“你说稍微有点身份的人都有手镯,为什么你却没有?如果找到了你就自己用,其实我觉得用坤包挺好的,如果换掉反而不习惯了。你想想,如果在大街上突然从手镯里变出东西,不引起围观才怪,我觉得还是坤包来的实惠。”
  仔细想想也有道理,重在实用,何况蜀山在修真界排名第一,问剑长老又是排名第二的人物,想来也不缺少宝物,如果真心喜欢苏雪,什么好东西都送了,用得着自己来操心?等过段时间再说吧。不过苏雪处处为自己着想倒是难得,不得已又要佩服老妈的眼力了。
  “阿姨!”防盗门拉开地瞬间,一切的烦闷和不快,全部在一声亲昵的呼唤中瓦解。不得不赞叹苏雪在社交方面的天赋,她有能力在瞬间将鸿沟变成坦途。
  “你怎么饿瘦了?让阿姨心疼啊!一个人在国外念书太辛苦,毕业以后就回来成都工作,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老王,你说是不是?”母亲用力拉着苏雪的手走进房间,生怕儿媳跑掉似的,就像拉住亲闺女,一点也不感觉生分。
  老爸掐灭烟头恩了一声,显然是默认了老伴的说法,暂且不说为了抱孙子,一家团圆有什么不好?人多才够热闹,吃饭也觉得香。
  苏雪连忙点头答应。“阿姨,我准备先休学一段时间,积累点工作经验,过两年再继续攻读。”
  “你是不是遇到了什么难处?尽管和阿姨说出来,中途退学未免可惜了。”母亲露出疼惜的神色,听说退学立刻联想到经济原因,儿子辍学就足够了,绝不能让悲剧重演。
  “不是辍学啦,是暂时休学,学校方面可以保留学籍,有时间的时候还可以继续。”苏雪眼见老人着急了,连忙解释。休学的原因非常简单,第一是因为要拜问剑为师,两三年的刻苦修炼少不了,别看她平时好像喜欢偷懒,吃苦受罪的觉悟还是有的。第二个原因是和尼古拉家族的矛盾,事情也许并不简单,回到校园还会见到凯奇,所以她等两年时间再读,那个时候凯奇也该毕业了。
  “这样也好,年轻人不要好高骛远。”老妈并非保守的人,也不舍得放苏雪走,当下就表示赞同,这样儿子的机会就更多了,要是让她知道苏雪读的是剑桥,说什么也不肯答应呵。


第五十八章
  趁着家人和苏雪说话,王浩悄悄溜进厨房,亲手炮制了满桌小菜,没受过厨师教育的胖子完全是无师自通,而且擅长烹调野味,对各种珍馐的药理也非常清楚,烹制出的菜肴不仅别有风味,而且极具进补价值。
  夫妇两人不由瞪大眼睛,光是凭这分手艺还怕挨饿?看来以往的担心都是多余了。
  “谁要是跟了我们王浩,那可是天大的福份,连难得一见的熊掌都会做,烹调技术还不是一级棒?以后不用为下厨发愁。老王,咱们结婚有二十多年了,我还没品尝过你烧的菜,倒是儿子先露了一手,什么时候能满足我的心愿?尝尝你亲手烹饪的小菜?”母亲双手托住下巴,作出小女生的憧憬状。
  “以为我不懂得烹饪?明天我就亲自下厨,当初我读大学的时候,从来就不到外面吃饭。”父亲用力掐灭烟头,自信满满的说道,顺道挽留住苏雪,叔叔的亲手烧的菜,说什么也该赏脸品尝,留宿一晚自然是难免了。
  “老王,你别煮方便面糊弄我们,实在不行还是让我来做,家里还有客人呢。”最了解丈夫的人莫过于妻子,母亲担心的眼神说明了一切。
  “我会不行?等着瞧!”父亲向来是言出必践的人,三两口吃过饭,放下筷子直奔超市,主要是为了表示慎重,另外也是会烧的菜不多,早点做足准备功夫也好,免得到时候出丑。
  入夜,王浩独自躲进阳台,在十万大山待了十年,习惯了新鲜的空气,习惯了草木的芬芳,习惯了清澈见底的溪水,都市里的一切让他不舒服。
  回来之后,还是第一次见父母这么开心。
  父亲不喜欢大富大贵,反而中意平淡的生活,父慈子孝,一家人安享天伦之乐,对父亲来说比什么都强,前提是必须有个儿媳和孙子。
  为了让父母幸福开心,王浩愿意做任何事,不过他能做的也只有这么多,丹对寻常人的作用微乎其微,碧青丹也只能延寿不到十年,王浩当然不会吝啬,生老病死是人之常理,强求不得,修真者都明白这个道理,唯一能作得就是敦伦尽分,尽好一个做儿子的责任。
  身后传来轻巧的脚步声,几乎是微不可闻,但是对练神期的人来说,那种声音简直是在打雷。胖子配合地假装没有察觉,任凭苏雪蹑手蹑脚的靠近,然后在自己的耳朵边轻轻吼了一声。
  王浩假装被吓了一跳,拍着胸口低声说道:“哇,你吓了我一跳,怎么还没睡觉?连床都让给你了,难道你还不满意?”
  “哪有人被吓到还能压住声音的?你肯定早就发现了,还故意装成被吓到,没劲!”俏脸上没有不悦,带着喜悦的笑容。“我今天实在太开心了,睡不着,我们聊到天亮好不好?”
  胖子借机挖苦道:“不就是吃顿饭吗?你不需要太激动。说起来惭愧,我家的房子实在太小,只有委屈你睡到我床上,你不会介意吧?不过我连床都让给你了,也能算是将功补过了。”
  苏雪突然露出一丝伤感,喃喃自语道:“大富大贵未必就快乐,爷爷在我很小的时候就走了,留下父亲独自打理生意,表面看起来好像很风光,其实连吃饭的时间都没有,有时候后半夜才喝完酒回家,冲进洗手间就吐。妈妈无法忍受这种生活,最终也走了,嫁给了一个画画的洋鬼子,说是要找个有激情的男人。好好的一家人四分五裂,只剩下父亲孤零零一个人,赚再多的钱有什么用?”
  小丫头平时蹦蹦跳跳的,实在看不出有这么坎坷的经历,王浩顺势将她拉进怀里,哄道:“以后这里就是你的家,反正我父母也喜欢你,等你从蜀山回来就搬来,大家住在一起。”
  苏雪用力将他推开,切道:“鬼才和你住在一起?休想乘机占我的便宜。”
  “天地良心呀!”王浩无辜的摊开双手以示自己的清白。“除了一颗深爱你的心,我是个一无所有的男人。”
  “你就贫吧!等我从蜀山学好本事回来再教训你。”苏雪噗哧一下轻笑出声,初次见面的时候,她还认为王浩是个不起眼的胖子。那时两人的关系非常融洽,就是朋友。直到王浩出手教训阿旺,一切开始悄悄的改变。胖子成了神奇的胖子,在爷爷家里摇身一变,成了修真者的身份。
  昆仑之行让她见识到一个春风得意的胖子,云逸、陈玄,这些人在修真界无一不是出类拔萃,他们全部都认识胖子,而且都是以朋友身份出现。以苏雪的聪明自然能看出,胖子和云逸仙子怂恿她拜师是有的放矢。
  每次当她认为看清了胖子的时候,胖子总会神奇的掀出一两章底牌,于是臃肿的形象再次模糊起来,相处的时间越久,胖子就越是神秘,仿佛无尽的大海深不可测。渐渐的她开始习惯胖子的神秘,并且期待着胖子的下一章底牌。
  昆仑归来,被凯奇用不光彩的手段请到别墅,她盼望来救自己的人就是胖子,而且是踏着飞剑前来,这种判断何尝不是期待?
  期待的同时苏雪也难免自卑,作为寻常人她足够优秀了,出生于名声显赫的豪门世家,美丽与智慧并重的剑桥高材生,无一不让人羡慕。但是这所有的一切在修真者的眼中是那么的不值一提。
  不用十年,自己就会变成满脸皱纹的老太婆,红颜何在?至于学历和财富,在修真界里如同儿戏。
  天平开始倾斜了,苏雪努力要从自己身上找到吸引胖子的东西,结果是徒劳的。所以萌生了拜师的念头,谁知道她运气出奇的好,居然得到问剑长老的青睐,玄门中的第二号人物呵,苦练个三年,要超过胖子绝非梦想。她哪里知道王浩的实力呀,何况修真也是要讲求机遇的,要超越胖子谈何容易。
  第二天中午,两人品尝过父亲精心烹制的炭烧全席,立即启程赶往蜀山,准确的说是蜀山之一的峨眉山。


第五十九章
  出租车停泊在峨眉山角,胖子知趣的停住脚步。“大门派里勾心斗角的事肯定不少,千万别搀合进去,少说话,和师兄弟处好关系。”尽管知道苏雪的乖巧,胖子还是不厌其烦的提醒,作为问剑长老的入室弟子,惹人眼红是在所难免,希望不要受到排挤才好。
  “知道啦!我耳朵都快起茧子了,不然你就陪我一起上山,条件满意才准我留下。”苏雪可怜兮兮的求饶。
  “还是你自己上山去,我跟去对你影响不好。”等苏雪刚要离去,胖子再次将她叫住。“那个,如果在蜀山受到了委屈,或者老家伙对你不好,你就回来。问剑长老虽然本事不错,可惜性格古怪,名师并非只有问剑一个,你不是寄人篱下,不需要委曲求全。”
  苏雪刚走出两步,突然间眼眶一热,调头扑进胖子怀里,扬起粉拳敲打后背。“讨厌,你还让不让人家走了?”
  两人的依依惜别引来不少行人观望,不过胖子沉浸在离别的哀愁浑然不觉。苏雪那微微耸动的肩膀,触到鼻端的发稍都让胖子痴迷,哪里还顾得上其他。
  一个气质儒雅的中年修士飘然来到两人旁边,催促道:“二位能不能行行好,抓紧时间?我可是在山角守了小师妹半年了,每次等不到人回去还要被长老责备。我看你们又走又留的好几趟了,有什么话不能一气说完呀?”
  原来蜀山早就派人来前山迎接了,看来问剑长老对新收的徒弟是重视的,要知道所有修真者在元婴期以前都是玩命修炼,浪费了半年时间等人,胖子都为他心疼不已,不过皇帝还不差饿兵呢,问剑有没有给过好处就不得而知了。
  一番话说得苏雪面红耳赤,急忙从王浩怀里逃出来,解释道:“我家里因为临时出了些变故,所以才迟来了~半年时间,害师兄久等实在过意不去。”
  中年修士随即气馁,向胖子劝道:“蜀山虽然不招待外宾,不过你是小师妹的亲属,而且又是修真者的身份,跟来看看也是无妨。切记不可诋毁蜀山剑派,以免招来无谓的麻烦。”语气虽然宽容却能听出不悦,大概是在埋怨胖子刚才失言,问剑长老的地位极其尊崇,俨然就是蜀山剑派的招牌,就好像陈玄是星月宗的招牌,岂容外人诋毁。
  哪有找上门来骂主人的道理,胖子连忙解释刚才纯属误会,自己是非常敬仰问剑前辈的,才会千里迢迢的送苏雪来拜师,基本上成都到峨眉山坐车不到三个小时。
  刚解释到一半就听见凌厉的怒斥。“小子,你手上的戒指应该是星蓝,我不管你和陈玄是什么关系,只要敢在蜀山胡言乱语,小心老夫将你挫骨扬灰!看在女娃儿份上饶你一次,速速下山,不然别怪老夫出手无情。”
  准确来说应该是感受到,每个音符都像出鞘的剑,刺穿人心,能够将声音炼出神兵的锋利,放眼天下也只有问剑一人而已。
  纵使胖子有练神期实力也不堪折磨,慌忙催动真元抵御,裂天之痕像是受到了挑衅,毫不畏惧的迎向剑气,不愧是传说中的名剑,顷刻间抵挡住问剑的锋芒,才让胖子不至当众出丑。
  不过王浩的处境依然难受,裂天之痕虽然帮忙解围,却激怒了火爆的问剑长老,剑气如同无形的利刃抵在胸口,稍微放松就会透体而过,脑海里一片空白,只能感受到难以名状的锋利和冰冷。
  大名鼎鼎的问剑还不至于为难晚辈,咄咄逼人无非是为了找回面子,谁叫胖子刚才诋毁蜀山,还管他叫老家伙,另外一半就是考究胖子的实力,虽然他能看出王浩刚到练神期,却怀疑胖子和陈玄的关系菲浅。
  两人的身份悬殊太大,要说朋友肯定没有人相信,可是星蓝戒指却真实的戴在王浩的手指上,难道是师徒?假如胖子使用阵法脱困无疑就证实了问剑的猜想。三大高手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传人,如果任何一个收徒势必影响高手榜的名次,甚至是身后所属门派的排名,比如说问剑,假如他还没有找到传人就飞升,蜀山的位名极可能一落千丈,失去了高手榜的衬托,门派的排名无异空中楼阁,还有什么说服力?如今,问剑长老率先找到传人,只要抓紧时间悉心调教,在自己飞升前帮徒弟闯进元婴期,至少可以保证蜀山今后数百年的辉煌。
  王浩虽然得到了陈玄赠送的九部阵法,却还没来得及参详,更何况现在连对手影子都摸不到,哪里还能考虑到阵法?脑袋里只有两个字,硬扛!无奈双方的悬殊实在过大,相持中裂天之痕俨然成为了主力,几番差点脱体而出,胖子竭力控制才勉强压回去。得到王浩慷慨的捐助真元,裂天之痕逐步恢复以往的能力,虽然进展的速度异常缓慢,但是每时每刻都不曾停歇,和能力一起恢复的,还有不甘寂寞的情绪。
  争斗永远是提升修为最快的方法,但是除非达到人体的极限才能奏效,所以不值得提倡和普及。冰焰一时间爆涨全身,甚至弥散到体外,方圆五、六十米突然间进入寒冬。
  由于问剑将声音和剑气都做到了凝而不散,仅仅施加在胖子一人身上,所以旁人无从得知发生了什么。苏雪情不自禁的打了两个寒战,然后诧异的望着周围发生的奇景,一团幽蓝的光茫,迷雾般包裹住胖子,同时散发出难以置信的低温,寒气不可思议的迅速扩散,白霜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爬上郁郁葱葱的林木。
  “你怎么了?”苏雪一边询问边伸出小手,探向胖子,就像孩子拨动手雷保险。
  中年修士连忙阻止,高手间斗法能量凝聚一处,现在的情况是势均力敌,普通人接触等于成了宣泄口,非当场爆体不可。要说胖子能和问剑拼成半斤八两,那才叫扯淡,人家仅仅是元神到前山来探寻一番,而且拼斗的时候未尽全力,即便如此还能将胖子逼得透不过气来,不过,问剑要在短时间内压倒性胜利,也是妄想。毕竟元神发动的进攻徒具气势而已。
  较力的两人同时吓了一跳,投鼠忌器连忙各自收手。问剑是害怕伤害到爱徒,好不容易才找来满意的传人,不仅是天分过人,而且个性纯良,老家伙打心眼里喜欢。不仅每天派出弟子到前山守候,还悄悄分出元神来搜索,生怕弟子一时大意给错过了,这种做法已经到了老头的极限,他的身份实在不可能出现在前山。
  谁知道这一守就是半年,好容易才盼来了女娃儿,刚要收回元神,却听见胖子在大放厥词,这才决定出手教训一番。要是不小心殃及池鱼,爱徒还没有入门就先行废掉,老家伙肯定连哭的心都有。
  凝聚于胸前的剑气陡然间消失,凌厉的锋刃化做气旋飘向两边,衰减的速度极快,卷起几片落叶而已,这份手段能做到的又有几人?
  王浩的担心和他一样,但是做不到收放自如,万载冰魄的寒气爆裂开来,前方四十五度角立即变成一派北国风光。假如苏雪站到他的前面,此刻非被吹成冰人不可。
  问剑长老纵然神通过人,用此种方式欺负新人还是勉强了点,一时半刻讨不到便宜。
  如果胖子是个卑劣的人,一定用中年修士做肉盾,虽然保护作用不明显,但是也聊胜于无啊!至少临死前拉个垫背的。这没有什么可耻的,要知道,以问剑的身份向胖子出手,传出去不知要跌掉多少人的眼镜。
  就好比陈玄向中年修士动手一样,分明就是以大欺小的行为,作为受害者干出什么来也不过分。胖子如释重负,不过神情间看不出丝毫变化,冷哼一声说道:“原来这就是蜀山的待客之道,看来我确实不应该将苏雪送来,小雪,你愿意拜心胸狭隘的人为师吗?跟着他即使学好了本事也只会害人,不如我帮你另择名师。”


第六十章
  王浩才闯进练神期不久,来不及风光得意一番,先在问剑处碰个钉子,郁闷自然是难免的。
  说起来胖子完全用不着郁闷,力敌问剑长老不败,这个噱头就足够别人吹嘘了,而且胖子从头到尾也不曾吃过亏。
  普天之下,有谁能在问剑手上讨到便宜?即使高手榜第一位的陈玄,也不敢夸下这种海口。要知道,高手榜比较的是境界,而非争斗技巧,单纯以拼斗的实力而论,问剑长老倘若自认第二,恐怕没人敢去争夺第一的宝座。
  一连串匪夷所思的变故,苏雪不明白发生了什么,犹豫着询问道:“能不能告诉我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突然间又不准我拜师了?”
  王浩不肯说出刚才比拼的事情,淡淡道:“我突然觉得问剑的性格不好,而且蜀山派的修炼法门也许不适合你,你本来就不喜欢和人争斗,何必要修炼剑宗的法门呢?剑宗虽然修炼的速度一流,以剑引气的方法太极端,稍有不慎就可能走火入魔。依我看,拜师还是先放一放再说!你放心,我肯定为你找到好师父,实在不行就拜云逸为师,你不是喜欢和她一起吗?还有屈瑶可以陪着你玩。学习炼器可以做喜欢的东西,又能帮助别人,难道不是更好?”
  你不是喜欢收苏雪为徒吗?老子给你来个釜底抽薪!胖子这招可谓歹毒,不过出发点也是好的,无非怕苏雪今后受委屈。
  不过他的想法也有些欠妥,南海派虽然以炼器闻名,但是要达到大师水准,就非要精研阵法不可。如果苏雪的性格适合,云逸仙子当初就收下她了。
  苏雪虽然不明白发生了什么,但是对王浩却是无比的信任。稍加思索后便点头同意,虽然心里觉得惋惜,不过她相信胖子自然有道理。
  “小子休要多言!”水银般的光芒暴涨,刺到皮肤上隐隐生疼,众人情不自禁的闭上眼睛。
  消退的时候问剑已经出现在眼前。老头似乎动了真火,满头银发释放出逼人的光芒,犀利的眼神仿佛能洞穿人心,步履间杀气毕露,犹如悬空的利剑。
  眼看好事就要泡汤,问剑长老迫不得已只有亲自出马,一般来说凭他这张老脸也有人买账。
  王浩看了他一眼随即移开目光,单是凌人的气势叫人如同针刺,剑宗的修炼果然是不同凡响,昆仑盛会时就见识过问剑的风采,如今在盛怒之下更多出几分杀气。
  好在跟随师父的时候见识过不少高人,还不至于被他的气势唬住。胖子站在原地一声不吭,想要看看老头作何处置,反正不担心问剑敢用强。
  倒是苏雪见到问剑像是做了亏心事,当初风风火火跑去拜师的人是她,陈玄虽然没有收下她为徒,却推荐了另外一个好师父给她,这分福气不知道羡煞多少旁人。本来应该是尽快赶去蜀山完成拜师,要知道,尊师重道乃是中国的传统,哪有让师父等着徒弟的道理?谁知道自己却偏偏被凯奇关押起来,若不是王浩及时救援,怕是到现在也别想脱身。
  既然来了就该尽快向问剑请罪,两个人却在蜀山脚下亲亲我我,还被人家抓住个显形,如今羞都要羞死了,哪还抬得起头来?
  问剑长老看出苏雪对胖子是言听计从,为了能后继有人,不得已只能暂时对王浩忍气吞声。来日方长,只要能骗得小女娃回心转意,先拜在蜀山门下,总有机会帮她摆脱胖子控制。
  拿定主意后,问剑强压住怒火教训道:“小子,枉你还是练神期的修为,可惜连半点见识都没有,女娃天生充满灵气,纵使没有修炼剑宗法门,也能释放出逼人的气势,这种天赋可谓天下难求!还不是修炼剑宗的材料?连外行都看得出来!你怂恿她到别处去拜师,岂不是浪费了人家天赋,也耽误了人家修炼的成果。料想你是和陈玄的关系不俗,才会对我心存芥蒂,可是不要忘记,让小丫头拜我为师本来就是陈玄的主意,你再三阻挠岂不是枉做小人?”
  实际上心存芥蒂的人是问剑长老,虽然和陈玄没有什么矛盾和冲突,可是排在第二的人永远想取代第一的位置,以问剑的脾气如何肯甘居人下?想到胖子和陈玄的关系就让他不舒服,他甚至怀疑胖子为了陈玄才来搞破坏。
  王浩白了他一眼,若无其事道:“依我看心里有芥蒂的人是你才对,难道问剑长老喜欢和新人逞威风,你一上来就对我出手无非是陈玄的关系。这样说起来,苏雪也是陈玄推荐来和你学艺的,谁知道你今后能不能善待她呢?万一你对陈玄怀恨在心却不敢出声,转而将怒火转移到徒弟身上,那苏雪岂不是太可怜,太无辜了?”
  问剑长老像是被踩到尾巴的猫,那点高手风范顷刻间荡然无存,须发皆张的怒吼道:“小子休要信口雌黄,若是我对陈玄不服,自会找他分个高下,不必拿自己的徒儿出气,再说若单论争斗的实力,老夫未必输给陈玄。倒是你再三阻止女娃上山,而且还对蜀山说三道四,你到底是居心何在?”
  叫得越响就越是心虚的表现,所谓有理不在声高,王浩依旧低声细语的说道:“你确实未必输给陈玄,但是也不见得就能赢,这种情形叫你甘居人下,你一定是非常不甘心。我说的对不对?我从来没阻止过苏雪拜你为师,是你心中有鬼才会生起猜疑。这恰好说明你心胸狭隘,试问,我能放心让苏雪拜在你门下吗?即便你和陈玄没有过节,现在你肯定会迁怒于我,谁知道在我走后,你会不会报复在苏雪的身上?”
  “胡说!胡说!若是我当真是心胸狭隘,陈玄会推荐她拜我为师?你和小女娃一起上的山,之前你们两个也在一起,分明就是你阻止女娃拜师,才会拖延了半年时间!”老头连说话也变得不利索,偏偏局势又不允许教训胖子,玩舌头他哪里是胖子的对手?
  两人越争越凶,苏雪倒是听明白了,分明就是误会,怯生生的问道:“你们能不能听我说句话?”


第六十一章
  两个大男人争的面红耳赤,为的不就是她一句话吗?要不然谁肯和对方胡搅蛮缠。所有人都停止了争辩,等待苏雪最终的决定。
  苏雪先是看了看两人,无论拜或者不拜,都会有人不开心,还可能错失大好的机会。所以明智的做法是先缓和两人的关系。
  “首先我要澄清一个误会,王浩没有阻止过我拜师,昆仑回来后我被人绑架,关在一个别墅里面半年时间,三天前才化险为夷,是王浩赶来救我的。从脱险到出现在蜀山,中间耽搁了两天时间,因为我们前去探望长辈了。我并非为自己迟到找借口,事实如此。”
  就凭问剑的火爆脾气,加上爱徒心切,哪有不护短的道理?顷刻间勃然大怒,愤怒的狂涛扑面而来,压得三名晚辈连呼吸都觉得困难。
  “被人关押了半年时间!谁敢关押我蜀山的弟子?谁敢欺负我问剑的徒弟?告诉我他们到底是谁?老夫必将他们挫骨扬灰。”
  苏雪小心的说道:“绑架我的人是血族,王浩教训过他们了,希望以后能够相安无事。”
  修真者被小小的血族欺负,被欺负的人还是蜀山门下,这简直就是天方夜谭!问剑长老自问出道以来争斗无数,每一次都是挑战修真界顶尖人物,何曾输过?如今居然叫血族掳了徒弟,这还不是奇耻大辱?
  “血族!才教训了一下,还相安无事?你应该让它们全死在中国,你师父没有教过你规矩吗?”
  修真者作为实力最接近神的人,高傲的程度远非血族可比,决计不肯涉及寻常人的争斗。西方的血族、狼族,包括西方的教廷在内,在修真者的眼中统统归为异类。
  凡是异类敢于挑衅修真者尊严的,格杀勿论。这就是问剑所说的规矩,依照问剑的脾气,非但送上门来的一个不留,留在西方看家的都要斩尽杀绝。至于血族,在他们的眼里不如常人,就是两条腿行走的蜥蜴,杀再多也不会有半点不安。
  王浩虽然见识不算很多,这条规矩还是明白的,事实上他受到丹王影响,分得比任何人都要清楚。一切妖魔鬼怪,包括血族,统统都是炼丹的材料。炼丹师就是生长在食物链顶层的人,赤裸裸的掠夺者,怎么肯同情血族?
  可是具体的情况要具体分析,假如让凯奇死在中国,尼古拉家族哪肯善罢甘休?王浩可没有能力将他们连根铲除,苏家必然遭到血族无休止的报复,没有人希望看到那一天。
  再说,胖子要对付血族也不用亲自出手,只要设法将血族的秘密透露出去,修真者为了续命丹必定对血族进行疯狂的猎杀。到时候不但尼古拉家族的灭亡指日可待,就连整个血族也将面临灭顶之灾。
  不过那么做对胖子一点好处还没有,还有可能让他手头上的续命丹贬值,所以他宁愿保持现状。
  “其实王浩放过他们也是为了我,为了苏家着想。他是害怕血族报复我的家族,才手下留情。而且王浩只放走了一个人,其余的全部都格杀了。”苏雪连忙为胖子辩解,事实上她还觉得胖子的做法有点残忍呢。
  “血族并不是人,冷血蜥蜴而已。”王浩说话的时候露出微笑,杀掉血族和踩死蚂蚁没多少区别。
  “小子,怎么说你都救了我的徒弟,老夫并非蛮不讲理的人,今天当是欠你个人情,日后一定奉还。不过女娃拜师的事情没有商量,她这个徒弟老夫收定了。”问剑长老的怒气稍微平复了点,不过,哪怕他再和颜悦色,也会给人咄咄逼人的感觉。天下有几件事是问剑做不到的?加上老头子向来言出必践,胖子得到这个人情实在是赚大了。
  苏雪打断两人的话,继续说道:“事实澄清了,现在该说说我的想法了,其实我非常希望拜问剑前辈为师。首先,问剑前辈的本领是不用怀疑的。第二,蜀山的剑宗法门也许真的适合我,陈玄前辈不是也这么说吗?”
  “不是也许,而是一定,这个连傻子也看得出来!”问剑长老不耐烦的强调。“要知道,以剑引气虽然速度惊人,但是风险也非常大,所谓的人剑一体,有可能人控制剑,也可能是剑控制人,一旦受到宝剑杀戮气息的影响,修炼者就很容易出偏差,稍不留神就会陷入万劫不复,当初我入门的时候就险象环生。你的性格比较平淡温和,天性纯良,刚好可以抵御杀戮之气的侵蚀,修炼起来自然得心应手,比我畏首畏尾的强多了。”
  苏雪不理他的抢白,继续说道:“第三,我非常希望拜问剑长老为师。经过云逸仙子的教诲,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天下间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大门派的法门虽然有独到之处,但是成就如何还是要看个人的努力,蜀山派人才辈出不单是因为修炼法门比别人好,而是他们的弟子比别的门派更加刻苦努力。只有严师才能带好徒弟,你说呢?”
  旁边的中年修士也跑过来帮腔。“这半年来长老每天都命令我到前山接人,还亲自分出元神在山下查探,蜀山哪个弟子有这种待遇?你们都是紧张小师妹才会相互误解,现在误会都解释清楚了,还有什么可坚持的?别错失千载难逢的良机呀!”
  王浩也并非胡搅蛮缠,既然是误会何必坚持,再说苏雪一心拜问剑为师,可怜兮兮的样子谁能拒绝?当下点头道:“拜师是你的大事,只要你喜欢就行,不必在意别人的看法。”
  苏雪不接受这种敷衍,撒娇道:“我就是要你亲口答应,才能放心留在蜀山修炼。”
  胖子一阵气馁:“蜀山派的剑宗确实非同凡响,当年我修真也是受到剑仙影响,能留在问剑长老身边更是难求,别浪费大好机会,一定要用心修炼。”
  问剑长老永远也说不出感激的话来,等他们依依惜别后随即领苏雪上山,多余的话一句也没有。以他的身份低声下气跑来前山接人,已经是极限了。
  女孩红红的眼圈还浮现在眼前,王浩努力从失落中摆脱出来,取出一粒碧青丹交到中年修士手上。
  “害你在山下苦等了半年,我和苏雪都感觉过意不去,碧青单能续命三百年,赠送给你当作补偿。”
  中年修士满脸错愕的表情,即使在蜀山也有压力,他的确在日夜不停的苦修,而且也在心底里抱怨过,胖子这份补偿实在给得太重了,但是他却没有拒绝的勇气,修真者都不会拒绝这份慷慨的。
  “你无需客套了,我也是修真者,知道时间宝贵。另外,拜托你今后帮忙照顾苏雪,她从小在国外长大的,肯定有不少小毛病,别叫她受了委屈。”王浩虽然是轻言细语,不过加上碧青丹的功效,每个字都是份量十足。
  “一定,一定。其实苏雪做问剑长老的徒弟,极少有机会和其他师兄弟见面,更别说有人敢欺负她了,巴结还来不及呢。”中年修士神色立即大变,信誓旦旦的保证,今后一定会关照苏雪。
  一粒碧青丹买个跟班,听起来实在有点奢侈,不过王浩买的却是安心,让他上路的时候可以心安。
  送走苏雪以后,王浩有些怅然若失,同时也感到一份轻松。如今了无牵挂,可以遍游天下,寻找炼丹的材料。
  “御剑乘风来,除魔天地间!”多亏裂天之痕足够强悍,加上比别的飞剑大一号,站上个胖子倒也不觉得显眼。


第六十二章
  常人听说上古异兽大多联想到饕餮、貔貅,或者鲲鹏这些大名鼎鼎的家伙,事实上那些生物的确仅适合生长在洪荒时期,放到现在,非成为人类的大敌不可。
  在炼丹师眼中,异兽的称呼并没有多少神秘可言,说穿了也就是上古时期就存在的生物,另外,也并非所有的异兽都具有神奇的能力,或者是续命、轻身等诱人的价值。
  大多数异兽都是庸碌无能之辈,侥幸存活到现在是因为缺少价值,修真者懒得费时费力的猎杀。类似风狸那种能寿五百的就罕见了,若非炼丹术没落,识货的人越来越少,说什么也等不到胖子来收取。
  对胖子来说,异兽是无处不在的,要做的是分辨哪些是垃圾,哪些还有点用,哪些是一定要到手的,即使付出高昂的代价也在说不惜。
  不过如今的生存环境实在太差,连野生动物都难找,更别说上古时期的异兽。相对于祖国的东部沿海来说,西部是一块尚未开发的处女地。
  两日后,胖子出现在前往西藏的路上。雅安,处在进入西藏的必经之路,路上要探寻奇花异兽,胖子只好收起飞剑,当然就更不可能搭乘飞机了。
  慢慢走来,不但可以仔细搜索异兽痕迹,还能欣赏到沿途的旖旎风光,空气中湿湿的,夹杂着如丝般的细雨。飘洒在身上没有不适的感觉,反而是非常舒服,令人神清气爽,这才是修真者喜欢的环境。要知道,胖子的修炼法门对灵气要求不高,但是清新的环境却能让人感觉舒服。
  所以他故意避开喧嚣的都市,专挑人烟稀少的荒野,几天下来异兽没有找到,嘴倒是馋了。入夜,空气中突然传来菜肴的香气,夹杂在植物的芬芳里格外诱人。
  “好香!什么味道?”寻找异兽除了用眼睛外,敏锐的嗅觉也至关重要,不过胖子的发现显然和异兽没什么关系。
  虽然王浩平时并不挑嘴,但是自身烹饪手法一流,加上尝试过太多的珍馐,让他夸出个香字来也不简单。
  循着诱人的香气一路探寻,终于在远处发现一点炊火,有人在野外烧烤并不希奇,原本就是种情趣,但是架了口大锅就希奇了,谁肯带着一口大锅外出旅行?
  何况厨师还是个独身的女人,白衣赛雪,秀发在晚风中轻轻舞动,带出一阵难以言喻的风情,那是种恰到好处的美丽,和雅安秀雅的景致浑然一体。即便仅仅是个背影也能勾起旁人的无限遐想,但是除非拥有不俗的实力,否则不够资格欣赏这份美。可以想象,正常人在夜晚的荒野见到白衣长发的女子,一定不会是想入非非,肯定是毛骨悚然吧,胆子小点的说不定当场就落荒而逃。
  此女绝非善类!胖子很快得出结论,判断的依据非常简单,好女孩才不会在这个时候出现在荒野,还自得其乐的煮东西吃,说不定是异类也未可知,胖子虽然对异兽非常熟悉,但是对精怪的知识却一知半解,所谓学有专精,降妖除魔毕竟不是他的本行。
  “不介意一起享用吗?”胖子轻轻一跃落到女孩旁边,准确的说是炊火的旁边,说话的时候眼神也是望向锅里,难怪香气浓郁却不腻人,而是释放出少有的鲜甜。原来锅子里边煮了各种各样的菌类,粗略的看了一眼,至少有十种以上,而且都不是菜市场或者超市里能找到的品种。
  女人抬起头来,丝绸般润泽的秀发后面,掩藏着一双晨星般的眼睛,那是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黑色的部分是深邃,黑得叫人动心,陷入其中便无法自拔,白的部分无比清澈,让人无法逼视。
  相比之下,周围的一切到黯淡无光,包括女人的容貌,乌黑润泽的秀发,柔美曼妙的身姿,甚至是雅安的蒙蒙细雨,都埋没在无尽的深邃之中。
  “我们以前见过吗?”几乎是下意识的脱口而出。王浩始终觉得那双眼睛似乎在什么地方见过,可是一时间就是想不起来,不过这种话无论怎么听都像是拙劣的搭讪方式。
  女人什么也没说,点头示意他可以加入,然后继续观察着炊火,煮汤的时候对火候特别讲究,所以有经验的人都是看火势,而不是看锅子里的食物煮烂了没有。
  见她不肯说话,胖子有些无聊,仔细打量起锅子里的菌类,细看下不由冒出了一头虚汗。西南省市本来就有吃菌子的习惯,而且出于猎奇的心理,人们喜欢尝试没见过的品种,导致每年中毒躺进医院的人数众多。
  不过民间有不少的土方法试毒,比如说传统的银针,或者是折断菌子,看汁液的颜色。当然,最直观的做法是观察菌类的色泽,通常来说颜色平和,暗淡的无毒。反之,大红大紫,色泽鲜艳的最好是不要尝试。人们常说毒花最美就是这个道理,虽然有例外的时候,总的来说灵验的时候多。
  烹饪过程逐渐接近尾声,香味也变得越来越浓郁,远处不时传来野兽低吼,难道连他们也有兴趣?
  女人手法娴熟的盛了两碗菌汤,然后目光灼人的望向胖子,毕竟此刻只有他们两个人,起初她还要观察火势,如今却只能看人了,很明显,她非常有情趣看胖子喝下去。
  王浩瞧了眼碗里五颜六色的蘑菇,那叫一个鲜艳,如果是不懂行的人肯定没有勇气尝试。可是王浩却丝毫也不害怕,这就叫技高人胆大。
  放在嘴边小心吹凉,实实惠惠吞了一口,末了还笑着发出由衷的赞叹。“的确是好汤,人间极品呀!”里面不曾加入咸盐、味精之类的调味料,天然的香料也极少,因而没有掩盖住蘑菇的鲜味。整锅汤里没有稀奇的原料,都是些山野间的野蘑菇,珍贵之处在于一个鲜字,所以在野外现采现烹无疑是最佳的选择。
  女人也随即笑了,表示对胖子赞赏,要知道,锅里的菌类十之八九有毒,这一点连傻子也看得出来,寻常人决不敢喝下这碗汤。不过,汤里的毒素早就祛除掉了,这个就极少有人能够辨别,敢喝下这碗汤说明胖子至少拥有见识和勇气。
  “可惜没有酒。”胖子三两下将整碗汤喝完,用衣袖擦了擦嘴角,意犹未尽的惋惜道。陈玄倒是提议帮他讨个酒具,那个粗线条完全指望不上,说不得只好自己炼制一个。好歹也是练神期的高手,炼个酒壶还不成问题,何况他的要求不高,造型优美,能够装下很多酒便可以了。
  敢喝下蘑菇汤并非见识过人,已知菌类品种就数不胜数,每年还有新的品种出现,要说全部能分辨是否有毒那纯粹是扯淡!至于勇气胖子倒是不缺少,却也不至于用到吃蘑菇上,敢于尝鲜是因为有解毒丹,小小一粒丹却能解百毒,实在是居家旅行,猎奇尝鲜的佳品。


第六十三章
  女人似乎早有准备,提过酒坛递给胖子,可惜只有一坛,她没有考虑过出现客人。
  王浩接过酒坛咕噜咕噜一气狂灌,赞叹道:“好酒,应该说是好烈的酒,谢谢。”考虑到只有一坛酒,不敢将坛口贴上嘴唇,而是直接倒进嘴里,却是平添出几分豪气。
  女子也不说话,用力将头扬起,举高酒坛就倒,烈酒哗啦啦的灌进小口,顷刻间打湿了雪白衣襟,同样的动作由女子做出来居然是别有风情,那份异样的美丽注定刻在胖子脑海里,挥之不去。
  胖子还是第一次见到女人如此喝酒,坛子里装的可是烈酒,这种喝法自己都吃不消。说实话,女人的容貌也绝对是一流,无奈那双眼睛实在太美,犹如顶级的宝石,无论镶嵌在什么首饰上,人们也不会在关注到首饰,而只能注意到宝石的光芒。
  巾帼不让须眉,那份不羁深深吸引着王浩,无论如何,结识这样的女人都是一件乐事,不过女人似乎不喜欢说话,难道是个哑巴?胖子自己倒是有办法治疗,不过,也不知道她到底是不是?问了会不会有些唐突呢?王浩正在犹豫不决,酒坛已经再次扔了回来,荡出的液体溅了一身,也让他清醒了不少。
  事实上完全没必要多想,会不会说话能有什么关系?只要生活得快乐就足够了。比如说现在,胖子不知道女人是什么身份,来自什么地方,只是知道她能烧出一手好汤,而且酒量相当不俗。
  女人也不会打听王浩的来历,只知道他是喜欢喝汤的胖子,这样不是很好?人与人之间原本就没必要了解得太多。
  王浩也抬起酒坛,仰头就灌,喉咙里发出咕嘟咕嘟的声响,一向崇拜酒剑仙的胖子,说什么也不能在喝酒上输给女人。
  没过多久,胖子的脑袋就昏沉沉的,喝了太多的烈酒难免会醉,不甘心的是终究输给了女人,他计算得非常仔细,女人比自己喝得要多,多出的不是一点半点。不过他就是漏掉了一点,什么酒能让修真者一醉不醒?
  雅安周边的天气异常潮湿,绵绵细雨打湿了一切,连初升的太阳也湿漉漉的。雨丝和露水一起侵湿了衣服,贴在皮肤上凉丝丝的,却让胖子清醒了不少。
  醒来时,神秘的女人早就消失,炊火整夜都没有熄灭,锅里的汤还冒着热气。说明昨天晚上的经历并非梦境。王浩走到锅前再次弄了一碗,味道比起昨天夜里差了好多,也许是过了一晚火候太老了,也许是少了那双眼睛,连汤也失去了灵魂。
  假如自己酒量稍微好一点,就不会和佳人失之交臂了,要知道胖子虽然最初爱慕拓拔舞,后来转而喜欢上苏雪,骨子里仍然渴望红粉知己。不需要如何的美丽动人,只需要有相同的嗜好,能够志同道合就好。
  胖子喜欢平淡惬意的生活,喜欢品尝美味的东西,而且一定要有酒,尽管他的酒量不怎么样,在进入练神期后还经常喝醉。女孩恰好喜欢烹饪,而且也喝酒,这两点就基本上符合了,另外,女孩好像不怎么说话,这并未影响两人交流,胖子反而觉得那种气氛非常好。不需要思考太多的事,有美酒,有佳肴,何必还要说什么话呢?交流有时候是用心的,心里有防线,说再多废话也没用。
  中午的时候,王浩悄然进入雅安的市区,不为别的,就要品尝闻名遐尔的雅鱼。雅鱼,雅雨,雅女,堪称雅安最迷人的三个亮点,胖子是纯粹的享乐主义者,沐浴过雅安的细雨,当然该尝试雅鱼了。为了能顺道领略雅女的风情,他还找了家颇具规模的饭店,这年头只有傻瓜才到大街上找美女看,进服务行业就能见到了,当然,一定要到够档次的地方,据说,服务员的档次和素质,和饭店规模成正比的。
  果然,不多久身边就出现一个娇小玲珑的女孩,饱受雅雨滋润的肌肤白嫩得难以想象,小脸如同精心描绘的水彩画,淡雅,却半点不失四川女孩的灵性。初春的气候还透着寒冷,女孩穿了件鲜艳的小棉袄,就象一只红彤彤的小辣椒,看见她就算是领略过雅女的风情了。
  “先生,请问您要点什么?”女孩不失专业的问道,手里拿着本精致的菜谱。
  “特色菜全部都要,再来一瓶剑南春,谢谢。”胖子说完话立即收回目光。
  这种点菜的方法一听就是外地人,女孩笑了笑,随即介绍道:“您一定是外地来的,到雅安是必定要吃鱼的,不如来个砂锅雅鱼。雅鱼产自青衣江,周公河,鱼形似鲤而鳞细如鳟,体形肥大,肉质细嫩,在别处绝对吃不到,沙锅雅鱼是我们雅安的名菜。相传,清代时上贡给慈禧享用,太后赞美其为龙凤之肉。另外,再来个蔡鸭子,产自仙茶的故乡——名山县蒙山脚下,以香、酥、脆、美的特点而闻名。蔡鸭子是精选本地在无污染环境中生长,以水、草、虾等为主食的土麻鸭为原料,辅以三十多种香料,继承和拓展传统工艺,经十六道工序精制而成。您是一个人来的,点这些就足够了,茶水就要峨嵋毛峰好吗?”
  小姑娘人品还不赖,懂得为顾客腰包考虑,王浩就是冲这两样菜来的,能不知道吗?眯缝着眼睛笑道:“好!那个,如今是春笋出土的季节,再给我加个笋子好不好?”
  “好的!”女孩疾步离去。
  胖子实际上是闻到了邻桌飘来的香味,当初在山上的时候每逢春天就像过节,吃不完的竹笋和菌子,那才叫真正的山珍,贵在一个鲜字上,相比之下许多大名鼎鼎的菜肴名过其实了。
  无聊中胖子左右张望,脸上的笑容突然凝固,昨天在野外遇见的女子,此刻正惬意的坐在窗口,慵懒的神态望向窗外。即使在人声鼎沸的饭店,她也能保持住那份悠闲,丝毫没有受到周遭环境的影响。
  给人的感觉就像在沙漠中看见一抹清新的绿色,说不出的舒服和另类,她叫的菜也没有上来,桌子上仅仅放了杯清茶,不时升起袅袅热气,基本上已经温凉了,不过看她的神情似乎不着急吃东西,仿佛是坐在那里享受。能够在任何环境里随遇而安,除非有超然的境界,寻常人很难做得到。
  要不要过去打个招呼呢?毕竟曾经吃过人家一顿,请客回来也是再正常不过,但是在站起来的瞬间,王浩突然改变了主意,因为他发现两人如今的距离刚合适,就好像月亮最好的地方就应该在天上,只有笨蛋才会想要捧在手心里。女人也是相同的道理,远远的看着就是一种享受,非要走过去搭讪,连胖子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有一点可以确定,无论他说出什么来,女人肯定是什么都不说。


第六十四章
  砂锅雅鱼,蔡鸭子,或许稍微油腻了点,春笋白嫩香脆,鲜美无比。配以清香扑鼻的峨嵋毛峰,刚好相得益彰,几道小菜让胖子吃得津津有味,向旁边的雅安女孩赞不绝口,川菜固然是色香味俱佳,可是让王浩食指大动的却是那双眼睛,人家是赏月的时候吃月饼,胖子是借着秀色吃鱼,不香也难。
  和胖子的狼吞虎咽不同,女人对每道菜仅是浅尝,对于喜好美食的人来说,食物的作用绝非充饥而已,胖子狂吃是喜欢那种饱餐后的充实感。
  “我们还会再见的。”王浩望着女人的背影喃喃自语,然后呼唤身边的雅安女孩买单。
  “雅安附近有一个野生动物园,游客可以坐车进入园内,和野生动物近距离接触,其中包括老虎、狮子等大型食肉动物。”女孩收钱的时候热情的做着介绍。
  换成喜欢猎奇的普通游客肯定会勾起兴趣,可是在胖子眼里那种所谓冒险实在幼稚,无论再怎么改变,人和危险之间总是要隔离一层东西的,野生动物园无非掉换了双方的位置,将人关在笼子里观看外面的动物。
  胖子的计划是沿着川藏线进西藏,人工旅游景区没有兴趣,所以,对女孩的推荐一笑置之。因为修真者的体质无需休息,吃过午饭就连夜赶路。顺着公路行走,沿途上能看见不少旅行社包车,里面的游客们兴致勃勃,听着导游小姐绘声绘色的描述,尽管那些景致仅仅是在车窗前一闪而过,相对于有限的假期来说,行程实在是太紧凑了点。
  傍晚时分,胖子出现在海螺沟的门外,摩西镇。进入冰川最好是在早上,在此以前胖子准备碰碰运气,漫步在小镇的街道上,两旁摆满了琳琅满目的手工艺品,不过也有当地的土特产。
  前者多半是出自某些专业生产旅游工艺品的厂家,后者却是货真价实,樱桃、香桃、核桃、虫草、贝母、雪莲花,另外还有麝香和鹿茸。
  这些还提不起胖子的兴趣,但是内心的期待却更强了。海螺沟属于现代冰川,产生于一千六百年前,也是国内海拔最低的冰川,沟内有一条宽一千多米的冰瀑,直落一千零八十米,冰舌和山下的原始森林混杂在一起,另外还有几十处温泉,怪异的气候极可能吸引异兽。
  所以,这里出现什么都不奇怪,不过,聪明的人不会自己去找,就好比喜欢古董的人都明白宝贝大多来自墓穴,但是没有几个人肯跑去盗墓的,做那种事情是要断子绝孙的。何况花费不多的钞票就可以达到目的,从不懂行的盗墓贼手里获得需要的东西,就好像从小孩子手中骗走糖果一样简单。
  王浩心不在焉的和小贩闲聊,试图探寻到有用的讯息,谁知道小贩只是反复地兜售存货,叫人郁闷不已。胖子无意间将眼神在人群中游移,似乎在盼望白衣女子出现,虽然两人并没有相约再见,王浩却认为她会出现。
  几番搜索下来没有见到白衣女子,却看见了以前的老熟人。
  “你好。”李芦对胖子始终保持着尊重。
  “李先生身兼要职,应该是很忙才对,怎么有空跑来海螺沟游玩?”胖子故意挖苦人家。
  “我哪有福气来游玩啊?这次是来采购药品的,拓拔家要采购大量药材,为了保证药材的品质,我决定到西藏走一趟,目前还缺少虫草、雪莲花,还有藏红花。另外,我还准备碰碰运气,雪域高原说不定就能碰上稀奇的东西。”提起稀奇的东西,李芦露出痴迷的神情,随即又补充道:“对了,大小姐也来了海螺沟,你们之间好像有点误会,不如趁机会解释清楚,我可以帮你约她出来。”
  既然放弃了又何必多此一举,王浩摇头。“我和拓拔舞之间没有误会,有些事情时间久了便会淡忘,你千万别多事。”
  两人之间明明止步于误会,偏偏都不肯提起往事,作为最清楚王浩能力的人,李芦认为不拉拢胖子实在可惜,同时也为自己惋惜,毕竟失去了向王浩讨教的机会。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即使王浩和拓拔舞澄清了误会,也绝不肯屈身于拓拔家族,虽然并不知道王浩的真实身份,不过那份傲气还是能感觉出来。
  明知不可为,李芦还是做最后的努力。“王先生也是要进西藏吧?不如我们结伴而行如何?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我的确要进西藏,但是不愿意结伴,我喜欢一个人玩,自由自在多好。”王浩再次拒绝,语气出现不悦。并非胖子不近人情,而是待在一起难免尴尬,还不如分开前行的好。
  “你们能不能听我说两句?你要的东西我这里都有,不如就在我这里购买吧。”眼见来了大主顾,小贩立即两眼放光。
  李芦用目光扫了一眼,含笑道:“你这种路边货也拿得出手呀?”
  小贩连忙摇头,紧张道:“这些东西是卖给游客的,他们买回去就是炖个鸭汤,人工的和天然的有什么区别?如果你要的数量多,我可以重新调货给你。”
  李芦故意做出怀疑的表情。“哦,人家本来就有上等货色,我们何必要舍近求远呢?”
  “这里的东西全都是卖给游客的,当然并不是假货,而是人工培植的。好货色要格桑大叔家里才有,不过那老头子脾气怪得很,不准我们卖次货给游客。镇上放的全是培植出来的虫草,都是我们一起从外地批进来的,除非有识货的买家才去找他,你们和我来自然就能知道。”
  早知如此刚才何必浪费口舌,两人相视一笑,李芦有些为难,小声说道:“采购的事必须要叫上小姐一起,现在拓拔家在修真界的事务交给小姐打理,其中自然也包括炼丹,我就是挑选货物的苦力罢了,掏钱还是要她点头才行。”
  王浩取笑道:“你就别再谦虚了,凡是你挑选好的,她也只能点头。”拓拔舞虽然修真到了练神期的修为,不过炼丹却是个门外汉,还不是对李芦言听计从?再说丹本来就是用钱堆出来的,拓拔舞跟来的目的绝不是为了管钱,而是表示对炼丹重视,另外也方便保护李芦,寻找一名炼丹师不易,让人挖墙角就不值了。
  王浩说归说,却没有阻挠他通知拓拔舞,再得势也毕竟是宾主关系,做人还是收敛一点的好,李芦虽然倍受拓拔家礼遇,为人处世却是中规中矩的,让拓拔舞同行就是他的提议。到如今不单全权负责炼丹的事务,俨然成为了拓拔野的智囊。
  拓拔舞出现的时候明显愣住片刻,谁能想到在康巴藏区不期而遇呢?但是转瞬间就恢复到了平常。冲着李芦点了点头,示意一切由他做主。
  格桑大叔在藏区是赫赫有名的人物,出售的货物全部都是货真价实,价格自然也就非常的昂贵,无论在何处好东西也不便宜。可以想象,那种东西对不识货的游客缺少吸引力,成交量也不足以支撑摩西小镇的经济,所以商贩们宁可卖人工培植的假货。但是双方的利益并不矛盾,游客和真正的买主要的不是同一种东西,海螺沟特产也不足以满足游客的需求。


第六十五章
  格桑大叔是一名典型的藏族同胞,到目前仍然保持游牧民族的习俗,住在帐房里。房顶挂满长长短短的五色幡,据说是可以祛吉保平安的。藏民性格的直率、热情、好客,在他身上表现得淋漓尽致,好像并非是在谈生意,而是来他的家里做客。
  敬酒是少不了的,好在王浩还懂得规矩,先是啜了一口,等他添满了再啜一口,直到第三次才将整碗酒一饮而尽。这叫做入乡随俗,不仅是尊重别人,自己也快乐点。
  见王浩如此懂得礼貌,格桑大叔绽放出豪迈的笑容,脸上的高原红也变得醒目几分,硬拉着王胖子的手拽进屋子里。
  倒是另外两人在他的热情面前有些无所适从,拓拔舞依然保持住一贯的冷漠,一言不发的跟随在三人的后面。
  进入房间,各种药材的气息更加浓郁,尤其是麝香的味道。王浩假装什么也没发现,一路任由他拉扯着走进房间。帐篷到处涂满明黄和朱红颜色,但是看起来一点也不觉得土气,反而让人体验到一种独特的氛围,仿佛这样的环境里本该如此。不同的文化都有不同的特色,不同的表现形式,当你摒弃成见的时候,就能发现其中的迷人之处。
  在让人眼花缭乱的鲜艳中间,愕然出现一抹醒目的白色,不禁让胖子连呼吸也停顿了片刻。是她!两次见面却无缘相识的女人,果然,在藏族同胞的家里再次相遇了,此刻女人拿着酒杯,饶有兴致的望住胖子。
  如果说第一次见面是缘分,第二次相遇则叫做巧合了,那么第三次呢?两人竟然是出奇的默契,除了报以意味深长的笑容,王浩什么也没有做。
  “让我来为你们介绍,这位是我特地请来的名医,请她来是为了救我的儿子。”格桑大叔隆重的介绍白衣女子,而女子则是自顾喝酒,对他的介绍仿佛没有听见。
  名医!王浩不由眼前一亮,难怪敢随便吃蘑菇,原来还是个名医来的,随即产生报复的念头。
  格桑大叔不管周围的客人,继续说道:“不瞒各位,我的儿子三年前上山采药,一去不回,后来村民在神山上发现了他,当时他全身都冻僵了,至今仍然是昏迷不醒。都怪我平时对他管教不严,他才敢私自跑去神山采药。三年来我想尽办法也救不醒儿子,所以干脆做起贩卖药材的买卖来,希望能有幸遇见名医,挽救我不争气的儿子。”
  神山指的是贡嘎山,任何敢于攀登,哪怕是靠近的行为,也是对神灵的亵渎,是犯了不可饶恕的罪,何况是去山上采药。
  格桑大叔认为这是神对儿子的惩罚,但是他依然不甘心儿子永远沉睡,所以才想到这个办法,因为他人品好,手中的药材品质也高,很快就占领了藏药的高端市场,加上有商贩们帮忙牵线搭桥,凡是来西藏采购药材的人,基本上都不会错过。正是因为这个缘故,所有上门采购的主顾,格桑大叔都当作贵客款待,几年来儿子的病情没有进展,奇人异士倒是结识了不少,格桑大叔的名气也更大了。
  单是看白衣女子的神情也是胸有成竹,女人用碗喝酒才别有韵味,李芦加盟拓拔家以前就是名医,王浩至少是个半吊子医生,唯一不懂行的人是拓拔舞。处在这样的环境里只有两个字,尴尬,不过良好的素养让她永远不会失态。
  炼丹和医术毕竟是有分别的,王浩深晓其中的差别,所以始终缄口不言,这种情形不如瞧瞧白衣女子的表现。
  “在下和朋友对医术也略通一些皮毛,不如让我们也看看,也许能帮得上忙呢。我们没有别的意思,学医的人见到疑难病症自然喜欢一探究竟。”李芦谦虚的提出请求,昏迷的种类千奇百怪,相比之下,治疗方法就简单的多,往往一种办法就能解决上百种原因导致的昏迷,用不着非对症下药,这就是李芦信心的来源,好歹他以前也是个名医,医术方面不缺少自信,不爽的是将胖子也拉了进来。
  入座后,王浩就坐在了席位的左边,一碗接一碗的喝着青稞酒,西藏人的习惯,男左女右,不准随便混坐,拓拔舞此时和白衣女子坐在一处,别看女子乍看下并不如何出众,如今与拓拔舞坐在一起仍然不曾失色。
  胖子听见李芦的话,当场呛得喷出酒来,然后是不住的咳嗽,胖子喜欢低调做人,即使能做到也不会卖弄,何况连病人都没看过,哪有什么把握可言?
  “他才是名医,我什么也不是。”解释言简意赅,而且完全属实,王浩确实并非医生,更谈不上什么名医,烧丹是烧丹,行医归行医,不可混为一谈。
  格桑大叔对胖子的态度非但不责怪,倒是有几分欣赏,行医之道最忌不懂装懂,稍有不慎那就是误人性命了。虽然嘴上不提,但是看神色也能猜到,老头挂念儿子的病情,哪里有心情喝酒?即使有也是喝的闷酒。
  与其这么喝酒,还不如先看病,女人放下酒碗,示意先帮格桑大叔治疗儿子。
  胖子不得不佩服女人的智慧,仅仅一个眼神就能让你知道她要做什么,让人丝毫察觉不出不便。所以胖子依然无法确定她是哑巴,或者是磕巴,因为到目前为止,还没到她需要使用语言的地步。
  格桑大叔心领神会,自然是求之不得,连忙带着众人进入内室。房间里弥漫着各种药材的浓郁气味,老人为了让儿子早日醒来,使用了所有提神醒脑的药物,以至空气中的气味让人感觉呼吸不畅。
  “空气不新鲜对健康有害,尤其是昏迷不醒的病人。”得到格桑大叔的同意,王浩才拉开了窗户。房间里能听见微重的喘息,原来刚进来的时候,几个人都是闭住呼吸,这也难怪,提神醒脑的药物气味都比较刺激、辛辣。
  王浩悄悄瞄了病人一眼,那是个英俊的藏族青年,长期昏迷没有导致虚弱,相反,青年就像强壮的草原狮子,一定迷倒了不少藏族姑娘。
  但是皮肤颜色不够健康,呈现纸片一样的惨白色,粗略的看了一眼,也能知道体温低于常人。这种状况并非是生了病,倒像是中毒的症状,而且并非寻常五毒,而是寒毒。王浩可是利用万载冰魄筑基,对寒毒属性再清楚不过,能让人中上寒毒的异兽不少,其中最大名鼎鼎的应该属冰蚕了。《拾遗记》有载,东海峤山有冰蚕长七寸,黑色,有角,有鳞。
  如果那的确是一只冰蚕,倒是非常适合胖子使用。


第六十六章
  贡嘎山,冰蚕,王浩心中暗喜,表面上却一点也没流露出来,人家儿子可是命悬一线呢,这个时候若是笑出来非被打出去不可。假如青年中的是冰蚕的寒毒,那么寻常的医生的确无法可解,即便找到神医也没有办法。
  理论上寒毒是无法可解,不过天地万物相生相克,如果王浩此刻有赤焰丹,还可以勉强试试,成功机会也很渺茫。回梦丹的功效或许能令青年立刻醒转,但是那意味着他要承受无尽的痛苦,还不如像现在这样失去知觉呢。
  女人也是大致看了一眼,拿过纸片写下两个字,火鸦。笔迹不像女子的娟秀,却带着一股纵逸不羁的洒脱,字如其人,她的诊断和胖子不谋而合,可是没有任何人知道。
  换成是修真者也许还能想想办法,毕竟修真者的身体足够强悍,而且神通广大,也许真能捕捉到火鸦也未可知,可是发生在格桑老爹的头上,那就和死结没多少分别了,能做的只有惋惜。
  拓拔舞突然见到火鸦两字心头一震,只有她知道火鸦就在王浩手里,但是她不知道王浩早就和火修散人交换了晶石,如今连晶石都彻底炼化了,要不然哪来的练神期修为呀。
  一双美目在胖子身上质疑,心底里,拓拔舞希望他能拿出火鸦救人,不过是举手之劳而已,却是救治了别人的命呵。可是胖子见到纸片上的字连眼睛都没眨,一副老人家,请你节哀顺变的神情。
  “火鸦到底是什么?有了他就能救醒我的儿子吗?在哪里可以找到?”格桑老汉一口气问出一大堆问题,可惜女孩不会说话,王浩也不想解释,拓拔舞则是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回答的人只有李芦。“老人家,火鸦是传说中的上古异兽之一,擅长御火,所到之处连一草一木也留不下,传说后羿射下的九个太阳就是火鸦。那可不是一般人能找到的东西,即使找到了也没有办法收取。”
  格桑大叔做梦也想不到,要救儿子居然扯到上古异兽,这样的事实知道了又有何用?怪只能怪他的儿子不该踏上神山,传闻中,神山就不是凡人可以涉足的地方,即使靠近也不行,寻常人只能远远的瞻仰,顶礼膜拜。
  当晚格桑老爹喝了很多的酒,胖子看到他眼中闪动的泪光,那是父爱,除非是为了心爱的儿子,还有什么能让铁打的汉子流泪?
  当初自己离家出走的时候,父亲何尝不是与他一样?可怜天下父母心。或者在合适的时候可以帮帮他,说实话,胖子倒是不介意助人为乐,不过前提是无需付出代价,至少在目前的风头上,他绝不肯和火修扯上关系。
  夜里,胖子拎了壶酒独自来到野外,冰川吹来的冷风拂过身体,犹如少女冰凉的小手。这样喝酒比待在房间里舒服多了,不过好景不常,小小酒壶转眼间就见了底,继续留在野外只能是喝风,要是有个像样的酒具该多好?
  胖子赌气将酒壶扔向远处,酒这东西要么就不喝,要喝就要喝个痛快,最讨厌的就是刚喝到一半却发现酒壶空了,这样的垃圾留下就是虐待自己。
  突然,身后传来一缕醉人芬芳,那是女人身上的味道,还是个带着酒的女人。胖子立即联想到神秘的白衣女子,转过头果然看见那熟悉的白色,身姿修长却看不出柔弱和妩媚,倒是像一根翠竹般柔中带劲,一如既往的提着个精致的酒坛,她的脸上挂着迷人的浅笑,看似没有为格桑大叔的儿子伤感,假如看见无法救治的病人便不开心,那么很多医生可能一辈子失去笑的机会。
  不过那种笑却并非做作,或者仅仅是出于礼貌,那是一种超脱凡尘的笑容。仙子绝不会为了鸡毛蒜皮的小事开心,或者是不开心。生老病死本来就是人之常情,在修真者眼中和睡觉差不多,有什么好在意的?
  “为什么每次见到你,我都是非常的狼狈?”明知道她不会回答,胖子仍然是自言自语,习惯了以后就会发现,她的沉默在多数时候让人舒服。依据常识,这种女人如果某天说出话来,肯定是要有人不舒服了。
  女人果然什么都没说,啪的一声拍开泥封,将酒坛高高的拎起来倾倒,同时扬起素面,任由烈酒浇落口中,液体顺着天鹅般的颈子流淌,打湿了雪白衣襟,可是她浑然不觉。
  普通的女人要么青涩,要么矫揉造作,她却展现出与众不同的魅力,魅力的释放来自于个人内涵,做不出假来。仿佛这个世界原本与她无关,她不影响或者改变身边的一切,同时也不接受环境对自己的影响,超然世外。说得通俗一点,她的人生活在这个世界里,可是心却脱离了这个世界,跳出三界外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人的肉身是无法出三界的,心却可以。
  虽然仅仅是一种心理上的境界,却只有顶级高手才能触及,范围不仅仅限于修真者,强大的妖、鬼、仙,甚至是魔都能够达到。拥有这种境界的人都是在俯视苍生,比如说陈玄、问剑,芸芸众生在他们眼中和蝼蚁差不多。
  胖子拿定主意不问女人身份,可是骨子里仍然甩不掉好奇,一时间犹豫不决,居然就这么呆住了,恍惚间女人将酒递到他得手上。
  王浩先是灌下了两口,挠着后脑勺笑道:“到现在还不知你叫什么呢,但是没有关系,反正我说话你能够听得懂就行。你说,我每次落魄时都能遇见你,是我倒霉的时候你就出现,还是你出现了才让我倒霉的?”
  这话听起来分明就有调戏成分,妩媚的笑容里浮现出一丝嗔怒,女人飘然离去,不过看她的表情倒不是生气,而是不大喜欢这种调调。
  郁闷的是她连酒也拿走了,王浩拍拍屁股走向小镇,时间尚早,说不定还可以找到喝酒的去处。夜晚的小镇别有风情,俨然比白天还要热闹,街道上人群摩肩接踵,如今各大旅游景区已经不准写老子到此一游的经典名句,好不容易来一趟海螺沟,纪念品可不能少呀。
  最抢眼的莫过于各式各样的银器了,在店铺灯光的照射下比铂金的还亮。摩西镇的银器大致分为两种,一种是藏银,一种是纯银。
  藏银表面有些灰暗,上面黑黑的东西是草灰,不过却彰显出藏族饰品简洁、粗犷的风格。以前的藏银一般是含银量百分之九十二点五的银合金,可是现在基本上被商家用白铜取代了,只有傻瓜才会花钱购买。
  不过纯银的制品也不少,而且花样繁多,除了各色法器外,还有小刀、茶具、酒具,各种精美的首饰自然是少不了的。
  心有所想,王浩被一款精美的酒具吸引了进去,和别的酒具一套七八件的不同,胖子看中的只有一件,形状像个粗胖的坛子,边缘上镶嵌了一个提手,此外还有少许的花纹装饰,就是这么简简单单的造型,圆圆胖胖的却能勾起人的喜爱。
  店主殷勤的赶过来,用半生不熟的普通话介绍道:“老板真有眼光呵,这酒壶是我从外面收来的,找遍摩西镇只有一件。这是货真价实的纯银,人家祖传下来的。”
  才怪!胖子用指尖轻轻一弹,酒壶发出悦耳的声音,纯银倒是不假,不过说是祖传未免牵强,这年头谁肯将祖传的东西卖掉?何况光是精美有什么用,看酒具的尺寸即使装满,也不够漱口用的。
  “别叫我老板,你才是老板,我不是。这些,这些,还有所有藏银的首饰,另外加上那边的佛像。”王浩用粗短的手指转眼间挑出一大堆银器来,除了一些法器、佛像,还有全部的藏银制品。
  “这些你全部都要?”店主忙了个不亦乐乎,碰上好主顾累死也值得,可是心里却是没底下。
  “这些统统都不要,我要挑剩下那些。我这样的主顾不好找吧?你是不是应该给些优惠呢?按照你的标价给我打八五折行了。”王浩哪里是和人侃价,分明是在自言自语,纯银制品的利润不高,打到八五折到极限了,不过自己的购买量大,店主一定会动心的。


第六十七章
  “除了这些全部都要?”店主的眼睛比先前瞪的更大了,这等于是扫了店里所有的存货,当然仅仅限于纯银的制品,白铜的垃圾货不算,事实上那种东西本来也不值钱。
  “过一个小时给我送来酒店,千万别耍花招,不然我可退货。”胖子才不怕他耍花样,只要不付定金自己就是爷爷。购买银器的目的很简单,经历过几次尴尬以后,已经等不及陈玄许诺的酒具,说不得只能亲自操刀了。
  好歹也是练神期的高手,炼制一个酒壶能有何难?这种事还用得着求人吗?不过能请动云逸仙子炼制酒具,可是不容错失的良机呀,放眼天下,除了陈玄谁有这个面子?还说是纯洁的男女关系,切。
  不到半小时的时间里,王浩又连续扫了五家银铺,除了藏银和佛像、法器挑了出来,纯银制品全部都不放过。搞定一切,胖子兴致勃勃的跑回酒店,由于是第一次炼器,也不知需要多少材料,心里还是蛮紧张的。说起来银器倒是并不贵,当是第一次炼器交学费,宁可多买点,也好过玩到一半没材料,胖子有些后悔刚才买少了。要是让别人看见一名炼丹师为了炼器紧张,非笑死不可。
  事实上,他的确是低估了炼器的消耗,同时也低估了摩西人的智慧。
  一小时后,浩浩荡荡的送货队伍闯进了酒店,吓的七八名保安都不敢出声。单是看队伍的规模,怕是十家店铺的存货都搬来了。胖子挑选的时候只说哪些不要,人家自然会找来更多的银器充数,当地的铺面彼此间都是通气的,有好处大家一起分享。
  胖子先是一愣,依他的脾气本来要发火的,但是转念一想,本来就正担心材料不够呢,既然送上门来为什么不要?店主们虽然耍了小小的花招,送来的货物却都是真材实料,每一件都是纯银制品,而且法器和佛像,包括吊坠都挑了出去,他们很清楚胖子的意图。
  不过就这么收下未免太窝囊了,胖子喜欢吃东西,但是不喜欢吃亏,用手指摸摸下巴,质疑道:“我刚才没要过这么多东西,你们自作聪明多送的带回去。”
  “我们可没有多送,都是照你的吩咐,纯银的,佛像和法器不要,有些是放在里边的,你当时没有看见,你挑出来的我们一样都没送。”
  店主还算得上老实,王浩故意为难道:“说到底还是你们在耍花样,我一次性买这么多银器,你们也赚了不少,如今还耍花招,惹毛我大家脸上都不好,我又没付过定金,就算现在改变主意,你们也是无话可说,何况这种情况本来就是你们自找的。”
  店主的确是动了歪脑筋,本来是想稍微加点进去,谁知道占便宜的人太多,加来加去就成了现在的规模,连傻子也能看得出端倪来,黑脸上随即飞起一团红云。
  见火候差不多了,王浩再次换上豪爽的面孔。“既然送来了,让你们搬回去也不近人情,这样吧!如果你们打成八折,东西我全部都收下了,就当是在摩西交回朋友。”
  打成八折的银器还是有的赚,但是利润已经是微乎其微,胜在销量够大,等于将店里的货物换一次,俗话说苍蝇那也是肉呵。少赚总比没有赚好得多,原封拉回去面子也不好看。
  店主咬咬牙,递过一本红色的帐簿,所有的清单都列在上边,包括价格,赶来以前就全部算好了。“人家的东西轮不到我作主,我店里的货全部八折给你,这些是货物的清单和标价。”
  胖子才懒得一件一件的查对,装腔作势的核对了一番后说道:“依照你给的数字再去掉半个点。”说话的时候看也不看别的商贩,一副悉听尊便的样子,有一个店主肯卖就说明有赚,有利润还怕他们不肯动心吗?
  “能清掉存货机会难得,我也把东西留下了。”
  “我也卖了吧。”
  很多货因为款式和用途的关系长期压在手里,重新打制费时费力,不如全部清掉进新货。店主联盟犹如建立在沙滩上的巍峨城堡,一个浪头拍过来立即分崩瓦解。
  胖子最终以八折的优惠扫掉了他们的货,藏区的人都很痛快,确定交易就不再罗唆,生意本来就是你情我愿的事情,有什么好抱怨的。不过他们只认现金,好在胖子事先有准备,出发前就提了大笔现金,存放在星蓝戒指里面,妈妈说过,不是什么地方都能用信用卡,何况有储物戒指,把钱带在身上也不碍事。
  胖子的采购行动掀起轩然大波,早就惊动同住一家酒店的拓拔舞,不过她仅仅是在远处观望,看着胖子用虚伪、狡猾的面孔疯狂压价。修真者在俗世里如同神一样的存在,不过更多时候表现出来的是一种慷慨。
  因为对他们来说金钱、地位来得都十分容易,所以他们不会吝啬分给别人一些。可是胖子的行为恰恰背道而驰,无论在任何时候都斤斤计较,以前在拓拔家的时候如此,还可以说是有所图谋,毕竟万载冰魄足够诱人,关系到胖子的筑基大事,耍点花招也是无可厚非,拓拔舞已经原谅了他。
  可是如今,胖子对付普通人依然如故,想尽办法苛刻人家的货款。虽然不知道胖子的经济实力,多支付零点五想来不难,何必要自贬身价呢?花花绿绿的钞票在练神期的修真者眼中和卫生纸无异,除非他们根本就不想要,想要就一定有办法得到,而且一点也不难。
  可惜她的内心别人无法知道,尤其是胖子,胖子不到十岁就拜到丹王门下,师父传授技艺的方式也非常特别,想学到东西就必须去干活,遇到困难的时候才能去求教。不过询问以前最好是先动动脑筋,碰钉子的时候常有。
  胖子掌握的知识几乎全部是换来的,或者想尽办法从师父那里骗出来,童年的经历告诉他,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即使有也不会好吃,没人会拿好东西出来施舍。所以他既不肯接受别人的馈赠,也不会让别人占便宜,找他讨丹只有一个方法,那就是付出代价。
  每个人都有行事的原则,没什么可耻。在过去的生涯里,无论是高高在上的散仙,还是劳碌奔波的普通人,胖子全部都是一视同仁。不过也有例外的时候,第一次做回好事就被师父赶下山,结果让他结识到大名鼎鼎的陈玄,两人虽然没有正式结拜,关系却是一点也不差,彼此早就拿对方当兄弟看待了,胖子的原则可不针对兄弟,还有亲人。
  “不知道王兄弟买这么多银器有什么用?其实如果大量购买的话不该在旅游区,换成别的地方可以将价格压得更低。”正常人很难理解修真者的行为,李芦也是。
  拓拔舞不愿看见胖子得逞后的面孔,转过身说道:“不打折对他来说也不贵,你何时见过缺钱的修真者?他收购纯银是为了炼器,几个月的时间不见,他已经升到练神期修为,进步的速度让人惊讶呵。”


第六十八章
  房间里由于堆放大堆银器,散放出金属特有的光泽,这还仅仅是纯银。假如眼前放的是金银珠宝,那还不是珠光宝气?
  王浩是幸运的,少年时拜入丹王门下,在龙门山脉一住十年,基本没受过世俗影响。所以对名利、情欲的渴望并不强烈,要知道,世俗间的诱惑和挫折很容易形成阴影,伴随人的一生,对修士来说就是心魔。
  这让他不知不觉的渡过了开光期,即使在无人指点的情况下自己乱闯,仍然有惊无险的度过了气动期。
  所以说福祸相依呢,胖子并没有吃亏,炼器的第一步首先是提纯,将小山似的银器去芜存菁,当然并非提炼到纯银那么简单,提炼后的银子该叫做什么?这个连胖子也不知道,因为他并不擅长于炼器,以前也从来没尝试过。但是依照常理来估计,一百公斤左右的纯银,经过反复提炼总能留下几克吧?这是王浩自己的估计,如果让云逸仙子听见,怕是要笑落牙齿的。
  说实话,百斤纯银经过提炼到底能剩下多少,这完全取决于炼器者所具有的实力,实力越强提炼出来的精华也就越纯,数量自然也就越少,不过反而更加珍贵。
  炼器和炼丹截然不同,对付没有生命的金属、石头,可以肆无忌惮的将冰焰催至极限,锃亮的银器在极限低温下迅速溶解、挥发,不一刻就剩下一滴闪光的溶液,看起来就像金属成分的水滴。饶是王浩想尽办法也无法继续提炼了,从提纯的角度来说冰焰并不如三味真火,而且,王浩到目前为止仅仅是练神期的修为,能做到现在的程度已经是能力极限了。
  只能继续加入其他的银器,当那堆小山似的银器耗尽时,提纯过的溶液足有拳头大小。咕嘟咕嘟的翻涌冒出丝丝寒气。王浩粗略的估算了一下,溶液足够炼制一只酒壶了,这才稍微放心,依照最初见过的酒壶款式塑造起来。
  真元的催动下,溶液瞬间完成了酒壶的变形,眨眼间一个精致的酒壶已经成型,这种变化让王浩吓了一跳。实际上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经过提纯后的液态金属本来就和水一样,利用真元可以随心所欲塑造成任何形状。
  基本上王浩非常中意这个款式,看起来像是古代使用的酒坛,古色古香,而且圆圆胖胖的非常惹人喜爱。所以只准备将装饰花纹稍做改变,比如说刻条龙上去肯定拉风。谁知道改来改去也不能满意,他的水平照葫芦画瓢还行,要创造出精美的图案来,那简直就是奇迹呀。几番尝试后最终放弃了创新,老老实实的照样板复制了一个。
  不过现在的酒壶仅仅是个半成品,功能和普通的酒壶没什么两样,如果要装下更多的酒,或者是拥有别的功能,那就要依靠阵法来辅助。能装下多少酒,要看炼器者对阵法的造诣,比如云逸仙子之类的强人,能装下一湖的水也不奇怪。
  虽然向陈玄讨教过阵法,知道该使用什么阵法,不过自知之明还是有的。胖子的目标是装下一坛酒,总之够两三个人喝醉的就行,准确来说也就是三十斤左右。
  有道是术业有专攻,比起炼丹时的酷,胖子如今实在狼狈。双手笨拙的画着符号,不仅毫无美感,而且错漏百出,片刻功夫就已经汗流浃背。别说和云逸仙子那种大师相比,就连屈瑶的手法也比他强过百倍。不过胖子的定力也着实惊人,接连犯错却没乱掉方寸,几番尝试下来终于稳住手脚,虽然谈不上渐入佳境,总算是看见了成功的希望。
  慢一点,再慢一点,王浩在心里不断提醒自己,布置阵法必须要一气呵成,稍微失手前面的努力就付诸东流,经过无数次失败的尝试,胖子的手法逐渐趋于成熟,阵法的布置也接近尾声。
  “成功了!”王浩像个孩子一样大叫出声,比炼出碧青丹还激动。说实话,早就不记得自己炼的第一颗是什么丹,就炼器来说,这个酒壶确是毫无疑问的处女作,非常具有收藏的价值。银白色酒壶闪耀着刺眼的光芒,光滑的曲线叫人爱不释手,因为使用冰焰炼制而成,壶体至少具有保持低温的作用,可惜这种属性不太适合保存烈酒。
  尽管这是件典型的伪劣作品,在行家的眼里,幼稚程度像小学生的手工制作,可是王浩却像至宝一样搂在怀里,说什么也要先买几十瓶好酒,先润润酒壶才行。
  冰蚕的阴寒属性刚好适合修炼冰焰,王浩志在必得,却未必能如愿。首先是神秘的白衣女子,既然能写出火鸦两个字,就不是庸碌无能之辈,说不定此刻也在打冰蚕主意呢。
  另外李芦也不是笨蛋,肯定能摸出些头绪,加上有拓拔舞相助,这两个人的组合成事不足,败事绰绰有余。要将冰蚕纳为己有还要动动脑筋才行。
  王浩并非不急,不过眼下的情形急也无用,冰蚕虽然不是异兽中最猛的,但是失去了赤焰丹以后还没找到趁手的丹,一时半刻间还真没有对付冰蚕的方法,贸然前去说不定和格桑大叔的儿子一个下场。
  与其冒险不如以静制动,王浩的意图是先稳住两路人,至少让他们短期内不要行动。而胖子已经悄悄通知火修散人赶来。老杂毛是纯火属性的修真者,收服冰蚕事半功倍。
  本来是叫陈玄来比较合适,不过胖子有救人的打算,所以才不惜叫火修前来,这都到了西藏,不至于碰上冰岚水阁的人吧?
  第二天王浩索性住进了旅游区,海螺沟的温泉可是一绝呵,在万木葱茏的海螺沟里,白雾飘忽不定,群山若隐若现,恍如仙境。泡在温泉里欣赏满山银妆素裹,那就是神仙过的日子呵。
  经不住胖子口若悬河的引诱,李芦也屁颠屁颠的跟了进来,一同前往的当然还有拓拔舞。


第六十九章
  海螺沟的温泉水质透明,闻不见硫磺的刺鼻气息,浸泡其中没有丝毫的不适。池外是海拔两千五百多米的低温,池内则是醉人的温暖,很多人一旦入水就不肯出来。不过在高海拔长期泡水是危险的,服务员会很礼貌的提醒游客,注意安全。
  王浩三两下脱掉衣服,除了赘肉叫人叹服,胸口的粉红色蝴蝶也叫李芦惊讶万分。“不可能!难道是上古异兽幻蝶?你是在什么地方寻到的?”要知道,以他的见识和能力,一生之中能见识一次异兽,足矣。谁知道自从遇到王浩,异兽就像家畜一样,三天两头的冒出来。
  “你看得没有错,它的确是幻蝶,一个朋友强行送给我的,我就是要拒绝也做不到,不知道是倒霉呢?还是福气?”王浩用手指滑过胸口的粉红,虽然摸到的仅仅是自己皮肤,却能真切的感受到它的存在,自从进入练神期以后,幻蝶也改变了不少,胖子不懂异兽的修炼步骤,也不知它能进化到什么形态,不过却能感觉到小家伙比以前更贪婪了。要命的是裂天之痕也加快可修复的进度,引导真元的速度显著加快,要不是仗着晶石的帮助迅速进入练神期,胖子可怜的真元绝对不够两个吸血鬼盘剥。
  “有人强行送了条异兽给你!能不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李芦转瞬间就被话题吸引,别人穷其一生也未必找到异兽,胖子却有人相送,这难道还不够吸引力吗?
  “那家伙是个笨蛋蛊术师,得到幻蝶却不知道珍惜,居然炼成蛊使用。玩命的时候他把幻蝶当成蛊种到我身上,当时我也重创了他,估计他是伤重不治,挂掉了。于是幻蝶就成了无主之物,既然无主,又是寄宿在我的身上,那自然就是归我所有了。”胖子解释完毕一个猛子扎进水里,比专业运动员的入水动作还要漂亮,无奈水花稍微大了点。这也是完全可以理解的,根据物理学的基本常识,体型大的确不利于压水花。
  哗啦啦一阵水声,王浩如同旗鱼般冲向对岸,速度快得让人咋舌,引起岸边不少妹妹的惊呼。
  自由泳的狂放总能让异性着迷,玩蛙泳和狗刨的男士们立即打住,实在丢不起那人呵。说起来也不能怪他们,现在可是海拔两千五百米的高度,而且还是泡在温泉里,做激烈运动等于是虐待自己的心脏。
  发泄够了,王浩才游回池边,将头部枕在池沿上,看不出一星半点的气喘和不适。如果说自由泳是在大山里练出来的本领,这份体质也是修真者特有的财富,李芦羡慕的眼神说明了一切。异兽多数生长在不毛之地,恶劣的环境让人望而却步,也只有修真者能够前往狩猎。
  “王兄弟,有个问题我想找你请教,当然这个问题有点唐突,你也可以不回答。”
  历史上最有名的废话就是这句,既然知道不方便为什么还问。王浩擦掉脸上的水花,说道:“你尽管问好了。”
  李芦停顿片刻后才犹豫道:“是这样的,那天在格桑大叔的家里,白衣女子在纸上写出火鸦,我猜测那个青年遇上了冰蚕,但是又不敢肯定,所有想到找你请教。”
  知道瞒不住他,王浩不假思索的答道:“青年中的是寒毒,不过未必是冰蚕,玄阴属性的异兽有很多,有些异草也能叫人中寒毒,但是相对来说呢,冰蚕的名气最大,知道的人更多。”
  说白了无非是李芦见识不够,提到寒性的异兽就知道冰蚕,不由老脸一红,随即询问道:“就是说也有可能是冰蚕了,如果贡嘎山上真的有冰蚕,你有什么打算?”
  “我没什么打算,有就有啦,那关我什么事?”胖子一副淡然的神情,就算是冰蚕又如何,谁爱要谁就拿去。
  李芦还是有自知之明的,知道异兽与自己无缘,即使让他获得也是浪费,他可不知道冰蚕能做什么?所以早就做好放弃的准备,解释道:“以我的能力即便得到冰蚕也是枉然,只不过有心和你一起长长见识,能一窥冰蚕的真面貌就知足了,不过那个白衣女子既然能说出火鸦来,想必也知道贡嘎山上有异兽存在,万一让她捷足先登就不妙了。你说呢?”
  这家伙率先表明自己无害,再搬出白衣女子制造威胁,果然是老谋深算。不过王浩的担心也正在此处,李芦就是个半吊子,即使有拓拔舞帮忙也很难得手。说穿了,即使被他们得手也没关系,反正李芦不懂使用冰蚕,最终还是要便宜自己,顶多拿一粒碧青丹交换。倒是白衣女子让人感觉深不可测,说不定有方法捕获冰蚕,胖子没把握从她手上拿走东西。
  要说不动心那是假的,可惜着急也没有用,火修散人赶来以前,胖子没把握收冰蚕,还不如静观其变,舒舒服服的泡上几天温泉。不过李芦还是要应付的,以免他和拓拔舞坏了大事。
  拿定主意后王浩不动声色的说道:“过几天我会上贡嘎山,到时候李先生与我同行,如何?”
  “一言为定!”李芦等的就是这句话,不过他的目光却闪烁不定,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两人达成交易后心照不宣的笑了。
  虽然没有明说,但是贡嘎山之行显然将拓拔舞排除在外了,原因非常简单,李芦只要放弃冰蚕就必然不敢叫拓拔家的人知道,无论有没有用,这是立场问题。
  拓拔舞在远处看见两人嘀咕个不休,可是又不好出面阻止,尤其他们都没穿衣服,犹豫了片刻才走过来,婉言道:“李先生,我有些事情要和王浩谈,能给我一点时间吗?”
  “当然可以!”李芦立刻知趣的走出水池,进入拓拔家虽然倍受礼遇,但是也必然会失去一些自由。拓拔野辛辛苦苦的才拉拢到他,自然要防止别人挖墙角,主要是防止他和别人交往过密,拓拔舞现在才过来已经是极限。
  拓拔舞一时间沉默不语,过来目的就是叫走李芦,以前和胖子之间发生了太多事,到如今实在不知道该和胖子说什么,何况还是什么也没穿的胖子。


第七十章
  片刻后拓拔舞收拾好情绪,却仍然不习惯和裸男聊天,平淡的说道:“你能先穿回衣服吗?”
  “你要我穿上衣服泡在温泉里?”胖子含笑反问。
  依照常理应该是拓拔舞换上泳装,无论男人还是女人,来这里就是泡温泉,哪有不下水的道理?假如她肯换上泳装,哪怕是稍微暴露点,肯定是春色无边呵!正是因为断了念头,胖子才会想入非非。
  不过以上那些都是常理,拓拔舞不是普通女人,换泳装势必引起骚动,作为足以颠倒众生的女人,必须懂得掩饰自己的魅力,不然很容易被人误解为喜欢卖弄风情,最终归类到红颜祸水的范畴。
  不过两人现在的情形也不好看,除非有一方主动做出妥协,要不然一个岸上一个水里,看着别扭。
  不过拓拔舞最终做出了妥协,十分钟后,穿着泳装出现在胖子的视野里。小贩处可供选择的泳装款式不多,实际上她和别的女孩穿的一样,不过效果却是截然不同。
  更衣室到泳池不足三十米距离,口哨声却已经是连成一片了,海螺沟温泉迎来了最性感的时刻。胖子目瞪口呆的望着佳人,原本只是随口说说而已,谁知拓拔舞真的换了衣服,而且毫不犹豫的步入水池,一举一动都是对美丽的演绎,牵动人心。泳装暴露出的皮肤并不多,充其量和暗金色长裙相当,不过束身效果勾勒出迷人的曲线,胸部挺拔给人呼之欲出的遐想,肩膀处露出柔润雪白让人目眩神迷,小腹格外平坦,和翘起的臀部形成强烈反差,诱人却并不夸张的身体将东方女性的美丽演绎到极致。难怪连陈玄也会给出极高的评价,还是当着老婆的面。
  那副美妙的身体,如今就待在自己的旁边,两人浸泡在同一池温泉,毕竟是深爱过的女人,哪是说忘就能忘记的,死心和完全没有感觉是不同的概念。
  胖子一时间有些茫然无措,不过表面上仍然能够把持住,调笑道:“要不要让我先回避,或者是让他们换池水,这水有别人用过不干净。”
  拓拔舞焉能听不出他的挖苦,不过这种话不至于叫她动容。“其实我们早就该认真谈谈,无论如何你对拓拔家也有恩,拓拔世家不是忘恩的小人,而且我们之间有很多误会,可以的话,我希望能和你澄清误会,这也是我母亲的愿望,另外我们还是朋友,对吗?我曾经向你解释过的,在南极冰原并非抛下你,而是先出去帮你找飞机,无论你是不是相信,我都问心无愧,所以,你从南极回来的态度,我无法接受。”
  王浩考虑了片刻才说道:“每次和你交谈都要牵涉家族啦,利益啦,为什么你要活得那么累?轻轻松松活着不是很好?为什么我们不能谈快乐的事?”
  拓拔舞似乎不习惯穿着泳装,还有周围虎视眈眈的目光,尽管那些赤裸裸的目光对练神后期的修真者毫无威胁可言,却仍然叫她感觉到不舒服。
  “是你将我们的关系建立在家族利益上的,忘了吗?当初你提出有万载冰魄才肯交换风狸,风狸是用来救我爷爷性命的,所有你是在和拓拔世家交易,而不是我。万载冰魄虽然是神奇无比,可是掩藏在一望无际的冰原,寻找起来无异于大海捞针。我在南极冰原苦寻数月,还是为你找回来了。可是你又提出什么样的要求?如果不是为了家族,为了爷爷,你认为我肯答应吗?由始至终,你都是用家族的利益牵制我。”
  王浩接过话题继续说道:“包括现在也是,对不对?假如不是澜姐要你解释误会,你根本不会和我说这么多话,将我们绑在一起的仍然是家族,这种关系令人沮丧。假如我不识异兽,也没丹救你爷爷,假如我是个一无是处,平淡无奇的胖子,你才懒得看我一眼。”
  拓拔舞的目光像是在审视一个大男孩。“这与你有没有本事,是不是胖子没关系。既然我们彼此不认识,我为什么要看你呢?事实是,你的确救了我的爷爷,而且对拓拔家有恩,你的假设不存在意义。人和人之间是讲缘分的,彼此能认识就是缘分,所以我并未排斥过你,有心结的人却是你自己。不知你在南极遇到什么?回来以后就态度大变,母亲不知道事情的原委,责怪我不该将你扔在冰原,但我知道那不是真正原因。”
  胖子心说。“我什么时候埋怨过?怪你把我留在冰原了,回来不愿再继续联系?那完全是因为你态度冷淡,让本人突然想通了。你是停在梧桐树上的凤凰,咱就是个不起眼的胖子,明知无望何必自取欺辱?不如放弃给自己留点尊严。”说起来还是胖子有心结,不然完全可以当朋友相处,无须避而远之。
  然后他听见拓拔舞的低语。“平凡的胖子或者还能可爱点。”
  “你到底要说什么?”不经意扫过的时候,目光总会被她的身体吸引,情不自禁的停留住片刻,那完全是下意识的动作,只要是男人都会那么做。
  “平凡的胖子至少不会四处招摇,也不会仗着几颗续命丹胁迫别人,我不知道陈玄和你是什么关系,让他连碧青丹也肯送给你,但是拿别人的馈赠招摇并不光彩,不是吗?我丝毫没有贬低你的意思,恰恰相反,我是在为你感到惋惜。你从筑基到现在才不到一年,上次见面的时候你还处在气动期,短短的几个月就冲到练神后期,现在的境界已经和我持平了,以这个速度很快就能够超越我,可我却没看见你的努力,既然你拥有过人的天赋,为什么不肯脚踏实地的修炼,凭自己努力得到别人认可。事实上你并非一无是处,天赋平庸那是父母给的,就因为受到天赋的限制,多少人修炼半途而废,止步于元婴期以前。相对来说,拥有绝佳的天赋却自甘堕落,不思进取,那简直是可耻的行为。何况你不仅天是赋过人,运气也非常不错,陈玄对你的帮助肯定不小。”
  话说的有些过火,听起来像是教训,那是因为拓拔舞想起了哥哥,白天忙于打理家族事务,晚上抓紧一切时间修炼,二十年来不敢有片刻的懈怠,如今才刚刚修到气动后期,天道是何等的不公!
  拓拔舞自小便是天之娇女,不仅在修真方面进步神速,学业也相当不俗。不过家族中的长者认为金丹大道才是正经,攻读学业完全是在浪费时间,所以仅仅让她读完了本科。实际上长者们是珍惜她的天赋,修真家族喜欢天赋好的子女,不惜大力培植。她的哥哥拓拔野天赋稍差,所以被安排打理家族生意。
  结果拓拔舞不负长辈们的厚望,年纪轻轻修为就冲进练神期,依现在的进度,修炼出元婴只不过是个时间早晚的问题。从小到大,她就是在长者们关注下成长的,而且一直是长者们的自豪和骄傲,试问,如何能容忍胖子的平淡和不求上进?
  强者是不需要别人来肯定的,王浩离顶级高手还有一段遥远的路,但是修炼法门却别具一格,达到登峰造极也并非难事。况且,谁说胖子懒散不求上进的?为了能获得最好的丹,宁肯用生命作为赌注,这能是弱者的所为吗?只不过胖子为人低调,不喜欢张扬罢了。
  说到低调,一半是他的性格使然,另一半也是无奈之举,冷面丹王的徒弟固然威风,说穿了还不就是个烧火的,身份一旦泄漏出去,邀请的人一定踏破门槛,邀请胖子还能干什么?炼丹呗。可是胖子不喜欢烧丹,辛苦烧丹给别人享用,那和厨子还有何分别?所以除非是自己有需要,或者兴趣来了,他是不肯帮别人炼丹的,自然就不肯暴露身份。
  何况丹王赶他下山时不清不楚,到底是不是将自己赶出了师门,这种尴尬的身份谁肯和人提起?不提也罢。


第七十一章
  仔细想来的确是自己的心态有问题,因为对拓拔舞放不下才刻意疏远。相比之下,和屈瑶在昆仑相遇的时候就没什么感觉。
  王浩并非不识好歹的人,意识到自己有错的时候,态度立即缓和下来。不过要放弃芥蒂仍然做不到,见到拓拔舞仍然会不舒服,更别说接受教育了。实际上不光是拓拔舞,任何人的教训胖子也懒得听,随即展颜一笑。“承蒙你如此看得起我,我是不是该受宠若惊呀?呵呵,每个人求的东西都不一样,处事的原则也不尽相同,假如每个人都是千篇一律,都是像你哥哥风流不羁,或者都像陈玄一样完美,这个世界岂不是很无趣?我就是个不求上进的胖子,也许某天死了都没有人知道,这有什么关系呢?我不会模仿别人,做个小气的胖子肯定比做英雄快乐。”
  拓拔舞不肯死心,继续说道:“哥哥并不是风流不羁,他白天处理家族生意,晚上还要抓紧时间修炼,他的刻苦不逊于任何人。陈玄的成就有目共睹,那也是努力换回来的,所有的人都在努力。”
  看在她穿这泳装的份上,胖子也懒得认真计较,顺水推舟道:“我也很努力呀,为了筑基我可是想尽了办法,能得到万载冰魄筑基,进步当然比别人快了,努力方法不同而已,你看我不是到练神期了吗?”
  除了万载冰魄,还骗到少女的初吻呢,拓拔舞纠正道:“但是你可以做到更好,如果你看看别人怎么修炼,就知道自己在浪费时间。我所知的任何一个修真者都比你努力,包括那些明知道无望进入元婴期的人。”
  说出此话的时候拓拔舞有些黯然,无望进入元婴期的人包括她的哥哥,还有母亲。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元婴都是遥不可及的梦,让美梦成真仅仅需要一粒续命丹,然而续命丹比梦更加不真实,天材地宝本来就难找,炼丹师比天材地宝还难找。
  不过拓拔舞的担心倒是多余,王浩是不会让澜姐去死的,澜姐是真心拿胖子当朋友,胖子也把她当作了朋友,胖子对待朋友从来就不小气。
  想到在南极冰原偷窥的情形,王浩不怀好意的嘿嘿坏笑道:“这个还需要去看别人吗?看你在冰原的表现就知道,基本上,你除了赶路和吃东西,剩余时间都在打坐引气,修炼那叫一个刻苦,确实值得我学习。”
  那种程度也能叫做刻苦?拓拔舞摇头道:“冰原的时候我已经放慢了进度,在那以前我除了学习基本上都在修炼,大学刚毕业的那段时间里,我几乎日夜无休的打坐引气。”
  王浩求饶道:“放了我吧!我知道你够刻苦,行不行呵。”
  拓拔舞知道他是在敷衍,叹气道了:“其实我没资格教训你,到底要不要听随便你,不过我希望你可以振作起来。对了,我找你是为了格桑大叔,我记得赤焰丹就是火鸦,可以的话希望你能够帮帮他,这对你来说是举手之劳,可以吗?”
  王浩盯住那张堪称绝色的脸上,目光就像是在审视稀有动物,当初发现风狸的时候也不过如此。
  拓拔舞感觉浑身不自在,询问道:“干吗盯住我看?”说实话,这种目光非常失礼。
  胖子惊叹道:“我从你身上发现了善良!看你那天无动于衷的神情,我还以为你是冷血动物呢!”
  拓拔舞差点让他气死。“你到底肯不肯帮忙?”
  笑容逐渐收敛起来,王浩遗憾道:“我倒是非常乐意帮忙,可惜爱莫能助,赤焰丹在几个月前丢失了。”
  胖子虽然有救人的打算,但是不肯说出实情来,如果说和火修做了交易,傻子也能猜出交易了什么,胖子才不肯惹火烧身。
  拓拔舞失望道:“怎么会这样?难道格桑老爹只能眼睁睁看着儿子死。”
  “有什么办法?人总会死的,早晚而已。”为了表示心情沉重,王浩取出银质酒壶,仰头就灌。可惜没有酒从里面流出来,连一滴也没有。
  不可能,胖子尴尬之余用力摇晃,上山以前才灌了十几斤酒,为什么转眼间就没了。还是因为酒壶的温度太低,里面的酒全部结冰了?
  酒壶释放出刺眼的银芒,在寻常人眼里固然精美,以炼器的角度来看却拙劣不堪,尤其是里面布置的阵法,简直像是三岁小孩的涂鸦。
  尽管有点羞于启齿,胖子仍然点点头,自言自语道:“我布置的阵法没有错,为什么就倒不出酒来呢?”
  要知道以胖子的见识和骄傲,居然做出这种伪劣的东西,那还不是天大的笑话?拓拔舞强压住笑意,询问道:“你收购银器就是要炼个酒壶?也许我对异兽的见识稍微差点,不过炼器的手法还过得去,可以让我看看吗?或者能帮的上忙。”
  “这两天手头上缺个酒具,一时心血来潮就自己炼制一个,谁知道它中看不中用,这是我第一次炼器,也谈不上什么经验,让你看笑话了。”王浩尴尬的将酒壶递给她。
  拓拔舞第一次看见胖子出丑,心底涌出一股说不出的滋味,胖子只有出丑时才会收起自以为是的表情。如果不是那种表情作祟,胖子的确并不招人讨厌。
  “第一次炼器失手是难免的,基本不可能炼出有水准的器来,所以失败了也无须气馁。”拓拔舞语气诚恳的安慰胖子,接过酒壶时吓了一跳。“好冰,为什么会这样?”
  傻子也能听出她言不由衷,不过胖子还是心存感激的,至少能让自己脸面上好过一点。“因为我是用万载冰魄筑基,所以体内没有三味真火,只能用冰焰进行提炼,这个温度不至于让酒结冰呀。”
  提起冰魄筑基不禁联想到那段旖旎的风光,绝美的脸上扬起一抹羞红,拓拔舞轻轻的恩了一声,声音比蚊子哼哼大不了多少。
  王浩了解她的尴尬,解释道:“其实我应该感激你才对,凭我的能力找不到冰魄筑基,更别说是万载冰魄。可惜我这个人心高气傲,偏偏就不肯将就,如果不是遇到你,怕是到现在筑基还遥遥无期。当时在青城山遇到你的时候,立即就联想到用风狸做交换,借助拓拔家的力量寻找万载冰魄。你也知道,我有碧青丹可以续命,风狸对我来说并不珍贵。”
  “你和拓拔家是公平的交易,谈不上感激。”拓拔舞心不在焉的检查酒壶,从阵法布置来看虽然幼稚,却也不会导致倒不出酒来。
  “假如我说不公平呢?”王浩终于将目光挪开她的身体,望向雾气朦朦的群山。
  拓拔舞停止摆弄酒壶,低语道:“确实不公平,你先用碧青丹救了我爷爷,这份人情拓拔家会记住的。”
  又来了!王浩终于忍无可忍,不耐烦的说道:“你知道吗?我和你聊天的时候非常郁闷,每三句话里,你至少会提及一次拓拔家,就像你是家族派来的代表。还有,左一个恩情又一个恩情的,你是不是准备要报恩呀?不如你以身相许好不好?”


第七十二章
  拓拔舞没有因羞涩挪开目光,而是注视着胖子将话说完。对着那双勾魂夺魄的眼睛,说出硬气的话可不容易呀,王浩差一点失守,不过仍然坚持着把话说完了。
  “你说的可是真心话?”那堪称绝色的容颜上,如水的平静让人心颤。
  “是的!”有时候说出真心话也需要勇气,王浩从来不缺少勇气。
  “你帮助拓拔家就是为了这个目的?”拓拔舞冷笑,不过更多的是失望。
  “又是拓拔家!”王浩无奈的笑了。“不如趁现在把事情说清楚,我从来没有帮助过拓拔家,也谈不上有什么目的,交换万载冰魂是公平交易。至于先给出碧青丹救人,那是因为相信拓拔家的诚信,你们并没有多付出什么,所以仍然是公平的交易。既然是公平交易就谈不上谁欠谁,其实占到便宜的人是我,你度给我万载冰魄的同时,也将处女的元阴传递给我。如果不是有处女元阴支持,我肯定来不及炼化万载冰魄,最终难逃自爆的下场,而且,处女元阴令冰焰更加完美。还有,在南极冰原坠机的时候,你救过我,也许你忘了可是我没有,要说亏欠,应该是我欠你的才对。不过你们拓拔家的人高尚,肯定是不需要我来报答了,说出这些话没有别的意思,如果你是因为恩情来找我,那就大可不必。”
  王浩缓慢的从水中站起来,抖动两下浑身的赘肉。“瞧见了吗?我就是个不起眼的胖子,下次见面当我是空气就行。对了,如果我要找媳妇会找个爱自己的,你只爱拓拔家不符合我的要求。”
  胖子摇摇头带着失望的神情离开泳池,牵扯着广大猪哥羡慕的目光消失,无论哪个男人和拓拔舞待在一起也会被人嫉妒。
  不过他临走时却忘记了掩饰,那份自信哪里属于普通胖子?如果他开始就以这种姿态出现,一定不会叫拓拔舞反感,不过此刻释放也不算迟,因为有以前的不良形象,此刻的自信和勇气才更加耀眼。
  拓拔舞本来就是冰雪聪明,有了疑惑,立刻发现胖子满是疑点。首先是王浩和陈玄的关系,两个人是以兄弟相称的,陈玄还把自己叫弟妹,那也就是异性兄弟了。陈玄怎么肯和寻常胖子结交?
  再说到和火修散人较量,过人的智谋暂且不论,那份自信绝非常人所有,要知道元婴期是修真者的分水岭,只有修到元婴期才是跨入了高手的行列。修真者对元婴期以上的高手都有种莫名的崇拜,就像喜欢篮球的人都崇拜NBA的英雄,都喜欢乔丹一样,可是王浩根本不把火修放在眼里,由此可见,王浩并非没见过世面的人,即便有陈玄做靠山,逞威风也是需要勇气的,不是人人都认陈玄的面子。
  当然,也可以解释成胖子狂妄,可是毕竟火修散人买账了,连陈玄也肯买胖子的账,在冰原,陈玄夫妇的热情不是装的。虽然王浩竭力掩饰,仍然露出不少破绽,很难逃过有心人的眼睛,云逸就是第一个看出端倪的人,拓拔舞虽然聪慧无奈涉世未深,居然被蒙蔽了过去。
  拓拔舞突然间被指尖的冰冷唤醒,看了眼手中酒壶随即露出笑容,绝世的妖娆很快消失在人们的视野,如果不是因为王浩的缘故,她断然不肯换上泳装的,胖子总是胁迫她做事,而且一再的得手,这也是让她不悦的原因,以她的智商很感冒被人耍。
  接下来的一周时间里,温泉池边总是人满为患,人们或者看报纸,或者闭目养神,但是每过一会就会若无其事的四处张望,无疑是在盼望美丽的精灵再次出现。
  不过他们等来的仅仅是胖子,听说温泉具有瘦身的功效,胖子除去吃饭和睡觉时间,几乎整天泡在温泉里,这可比长跑舒服多了。
  别看表面上悠闲自在,心里却是火烧火燎的,日子在一天天度过,老杂毛却迟迟不肯出现,万一被人抢先该如何是好?
  焦急的等待中,胖子也在思索捕获冰蚕的方法,说穿了他缺少一件称手的法宝,专为捕获异兽而使用。因为并非所有的异兽都像风狸,具有致命弱点可以用来取巧。假如在贡嘎山上遭遇冰蚕,少不了一番恶斗,缺少法宝和丹的帮助,胖子实在没信心得手,所以能做的只有等待。况且囚禁异兽也需要法宝才行,那种法宝非请高手炼制不可,而且所需的材料也极为难求,说不定要找陈玄帮忙才行,不过胖子更希望自己凑齐。
  白衣女子没让胖子担心多久,第三天就出现在温泉池边,依然是什么也不说,在泳池边独自饮酒,神态间挥洒出道不尽的风情。说来也奇怪,她的容貌不亚于拓拔舞,可是却并未引起别人注意,偶尔有几名男士人察觉她的美态,也是非常的理智。犹如观望圣洁的雪莲花,不存在任何亵渎的神情。
  白衣女人就像飘然世外的仙子,拓拔舞则像是冷艳妖娆的精灵,气质不同,导致男人的反映也不相同,胖子对她也没有生出非分之想,只是觉得和她在一起非常舒服,就像现在,完全不用费劲的寻找,人家就停留在他的视线,仿佛是让他不必担心,事实上,白衣女子的确是这个目的。
  不过,女子也时不时望向胖子,假如胖子要去寻找冰蚕,也是没有可能。王浩向她扬了扬酒瓶,女子像没看见一样,将目光转向了别处,脸上却荡起了笑容,雪山、温泉、醇酒、红颜,神仙般的日子呵!假如能天天如此,不能飞升又何妨?胖子有点找到陈玄的感觉了。
  “火修来也!”声波如同巨锤砸向胸口,在水面上激起一层层涟漪,就连地面也是嗡嗡作响。
  老杂毛终于姗姗来迟,身形飘忽不定犹如飞舞的烈火,虽然看不出他的境界,也能知道比在冰原的时候精进了不少。
  “你妈的!来就来了你嚷嚷什么?怕别人听不见是不是?拜托别和我走的太近,等到晚上再来找我,你的造型别吓坏小朋友。”王浩掏着耳朵乱骂,最讨厌的就是大嗓门,最怕的则是火修此时出现,如今风头还没过呢。再说,白衣女子也在旁边,见到火修难免起疑心。如果不是打冰蚕的主意,何必调来高手助阵?
  不过火修的容貌确实太显眼了,俨然就是个怪胎,引来不少人观望。
  女人见到火修散人神情微变,浮出一抹让人心惊胆颤的笑容,可惜老杂毛对危险浑然不觉,吵吵道:“这次是你找我来的,有什么需要我帮忙的?火鸦可帮了我的大忙,有难处尽管开口。”
  “靠!你少说两句会死啊?什么火鸦不火鸦的?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王浩翻着白眼骂道。
  火修散人哈哈大笑道:“冰岚水阁的女娃娃有什么能耐?何至于让你怕成这个样子?放心,有陈玄和老夫帮你出头,借她们胆子都不敢为难你。”
  “这并非怕不怕的问题,我是堂堂正正的交易,代价一点都没有打折扣,为什么要给自己找麻烦,她们要找也应该是找你。再说,口口声声说是不怕她们,这段日子还不是东躲西藏?连昆仑盛会都没敢露面,无非怕遇见冰岚水阁的人。”


第七十三章
  火修恼羞成怒,狡辩道:“老夫是得到了火鸦闭关苦修,下次我到水阁找来另外的晶石,顺便给她们点颜色瞧瞧。”
  “你就吹吧!”王浩也懒得和他计较了,冰岚水阁在东南方,海螺沟却是在西部,料想问题也不大。何况眼下有事找他帮忙,手头又没有东西做回报,总得给人家给好脸色看吧,而且神秘白衣女子就在旁边,此刻不是说话得时候,想到此处胖子叹了口气。“既然来了不妨先泡泡温泉,我做东。”
  “王兄弟不愧是懂享受的人,不过老夫的名号叫做火修,泡水可不是件快乐的事情,注定是无福消受了,你自己慢慢享用吧。还是快点说说找我来有什么事,帮过忙我还要赶回去调教徒儿。”
  找冰蚕当然要瞒住神秘女子,王浩敷衍道:“找你来是帮忙救人的,有个年轻人中了寒毒,救他对你来说是举手之劳,修真者不是讲究积功德吗?救人一命可是胜造七级浮屠。”
  火修不明就里,好奇道:“积功德是佛教徒的说法,修真者逆天改命,连天劫都要受着,功德有什么鸟用?积阴德还差不多。你大老远找老夫前来就是帮忙救人?”
  王浩一脸坏笑,言不由衷说道:“找你救人不可以吗?人命关天,还有比天更大的事?”
  “救人倒不是什么坏事,但是不符合你的风格,那人是你的亲人?朋友?还是爱人?”老杂毛难得的露出一丝不怀好意的笑容,高手并非不懂调笑,要看调笑对象是谁?也并非全像问剑那么冷漠,同样需要结交朋友,不过除非是身份和地位相当,火修肯当众调笑是将胖子当成了朋友。
  “全错!要救的是个男人,和我是非亲非故!”末了,胖子禁不住好奇追问道:“你倒是说说看,我的风格是什么?”
  “这可是你叫老夫说的,那老夫可实话实说了,你这个人自私自利,阴险狡诈,基本上还缺少些人性。”火修散人抓住机会将心里话全部倒了出来,说话时咬牙切齿的表情可笑之极。
  “一口气都说出来很爽吧?你无非就是出了点血心理不平衡,难不成叫我白送你火鸦才行?那我还是得到好处比较实惠。”胖子冷笑。
  “所以你是个自私自利的人,你逼迫的老夫走投无路,只能打玄冰三彩石主意。老夫倒是不怕女娃死缠烂打,不过一世英名注定毁了,就毁在了你的手里。你倒是说说这和逼良为娼有何分别?说实话,毁掉女娃儿的清白没什么大不了,几十年后重新投胎,一切都成为了过去,老夫的英名可是有千年招牌,就这么毁于一旦了,今后怎么抬头做人?”火修散人捶胸顿足,做出追悔莫及的样子。
  见老杂毛唧唧歪歪,王浩也顾不得许多,教训道:“你还来?我们之间可是公平交易,谈不上谁逼迫过谁?我的确叫你找东西交换火鸦,原意是让你寻找天材地宝,谁知道你居然出此下策,盗取人家冰岚水阁宝贝,最后拿贼赃来和我交换,不过我还是好心成全你。你摸着良心说说,用块破石头交换火鸦可曾吃亏?”
  火修散人也是东躲西藏了一段时间,心里自然憋了口鸟气,想当初他虽然是穷点,也是有头有脸的人物,何曾做过偷鸡摸狗的事情,更别说让人追得走投无路,实际上别看老杂毛不断的抱怨,为了火鸦再偷一次又何妨,点头道:“绝对不亏,用任何东西交换火鸦都不吃亏,只不过一世英名毁了有点不甘。如果你多宽限老夫一些时日,或者有时间寻找其他宝贝和你交换。”
  回忆起当时的情形,确实将他逼得太紧,也难怪他狗急跳墙,胖子不舍的钻出泳池,拍拍老杂毛的肩膀,小声安慰道:“有什么好遗憾的?你不妨认真想想,知道你劣迹的人能活多久?像你以前那样穷开心,连件像样的宝贝都没有,你就不觉得寒碜?名声好有什么用?人家表面上说你人品好,暗地起却在笑话你。你不是收了小辣椒做徒弟吗?当师父总该预备两件法宝给徒弟吧?就该为徒弟将来打算了,难道空口白牙的教徒弟?所以,别在死要面子活受罪了,像我这样不是很好?再说了,凭你的能耐还怕冰岚水阁的女人?”
  火修苦笑道:“冰岚水阁还是有老夫忌讳的人,不然玄冰三彩石就全部到手了,何至于取到一块碎片就匆匆离去?”
  “你说的是小医仙?”胖子下意识的问道。
  “就是她!除了高手榜排名第三的小医仙卓月,冰岚水阁的其他人我都不放在眼里。不过,她要制住老夫也不容易,打不过老夫还可以跑呢,再说有了火鸦提升修为,如今未必不是她的对手,可惜缺少一件称手的法宝,要不然上次不致落荒而逃。不说了,我们现在就去救人。”
  胖子灌了口酒,挖苦道:“你可是找到个宝贝徒弟,一个星期前找你现在才到,你从美国绕过来的是不是?”
  “徒儿正是筑基的紧要关头,老夫一时间哪能走得开呀?帮完忙还要着急赶回去呢。”火修不耐烦的催促。新人筑基事关重大,当然是马虎不得,指点一番也就是了,但是不需要看着。王浩尽管不解其中缘故,仍然快速的穿好衣服,带上老杂毛赶往格桑大叔家里。
  白衣女子耐人寻味的笑了笑,紧随其后。
  还是在那所充满药香的藏族民居里,格桑大叔虽然对儿子醒来不报指望,但是仍然不肯放弃,老人膝下只有一个独子,儿子是他所有的指望,可是要去哪找上古异兽?老人过去连火鸦的名字都没有听说过。
  “格桑大叔,我请来高人搭救你的儿子,这次你可要管我们喝个够呵。”王浩上次就和老人一见如故,所以第二次见面俨然成了熟人。
  格桑大叔见到王浩也非常高兴,先是热情的和胖子抱在一起,然后才感激道:“让你费心了真是过意不去,不是说救我儿子要有火鸦才行吗?这~”
  火修大老远被召来本身就是一肚子火气,如今看见胖子居然和寻常的藏族老人亲热,喝道:“老家伙还敢唧唧歪歪,要不是看在王兄弟的面子上,你儿子死不死关老夫鸟事?再不抓紧时间老夫可走人了。”
  别看格桑大叔对待客人热情似火,在藏民中都是出了名的火爆脾气,要不然小贩们也不会畏之如虎。不过他就算再火爆,和火修相比也是小巫见大巫,为了儿子也要看人的脸色。幸运的是,白衣女子给出了肯定答复,虽然仅仅是眼神中的变化,但是所有人都知道是什么意思。
  王浩就纳闷了,一双眼睛为什么有如此多的用途?连说话的功能也可以取代了,至少到现在,王浩看不出她用眼神交流有什么不方便。


第七十四章
  听说古怪的老头能救儿子的命,格桑大叔连忙殷勤的给火修敬茶。
  “茶水免了,老夫有要事在身不便逗留,快点把你儿子抬过来,老夫办完事还要赶路。”火修散人一副高高在上的德行,将修真者的高傲表露无遗,修真者确实不管常人生死。
  王浩能在常人面前保持平常心非常罕见,也是因为他入道时间尚短,还没有习惯身份和地位的转换。换成别人修到练神期通常要百年光阴,有天赋和奇遇也要十年以上刻苦修炼,早就在经年累月里完成了角色的转换。
  修真者在常人的眼里是高高在上的神,即便古代的帝王对修士也是礼遇有加,漫长岁月里修士也习惯了凌驾于一切的身份,骨子里的骄傲让他们不屑与常人为伍。不过这种冲突并不强烈,修士的光芒足够掩盖高傲,换句话说他们有资格高傲,而且,修士和常人虽然生存在同一个空间,却是不同的世界,碰上的时候极少,即使碰上了常人也认不出修士来。
  这种奇怪的氛围连苏雪也感觉到了,所以她才动了拜师的念头,她的想法自然得到爷爷的鼎力支持。最有切身体会的人莫过于苏老头了,连续投师受挫的他对胖子敬若神明,并且想尽办法帮孙女融入修真的圈子里。
  幸运的苏雪顺利挤进了修真界,并且一步登天拜在问剑长老门下,这份机遇不知道染红了多少双眼睛。有什么办法?谁叫她是胖子的人?遇见胖子就是奇遇。
  在王浩胖子的要求下,火修散人才放下架子,亲自走进病人的房间。药物的气息比上次减弱了许多,但是依旧能闻见麝香独有的味道,格桑也明白了那些东西救不了儿子,上次众人离去后他就打开了窗户,少许麝香代表他对儿子苏醒的希望。
  “这小子分明中了寒毒,说不定是遭遇到异兽,身体虚弱导致了昏迷。藏族人体质够强悍的,中寒毒居然不死,仅仅是昏迷而已,有趣!有趣!”火修散人吐字如惊雷炸响,一副高手的气派。
  正在喝酒的王浩被他吓了一跳,呛了口酒导致连续不断的咳嗽,咒骂道:“废话!要是普通的昏迷找你来干什么?凭你刚才那动静就给吵醒了。我们都知道你是高手,见识过人,不过先救醒他再卖弄也不迟呀。”
  这的确是废话,人家要是不知道青年中了寒毒,找自己干什么。火修散人并不精通医道,只不过拥有火鸦能解寒毒。“帮忙可以,你儿子是生是死听天由命,你明白吗?”
  所有病人推荐手术室以前,家属也会听见相同的话,或者是在免责文件上签字。不过如果属于医疗事故,医院方仍然要承担责任,可是火修的态度更加霸道,爱治不治,不治拉倒,不管是谁的责任,都和他无关。
  听起来似乎强横了些,仔细想想也无可厚非,火修散人既不是医生,也不曾收取报酬,他没有义务帮忙。若非看在王浩的面子,即便青年惨死眼前,他也未必肯出手救人。何况第一次利用火鸦救人,出手很难把握轻重,倘若失手还会折了名头,赔本买卖有谁肯做?
  不过这种条件任何病人家属也很难接受,格桑犹豫着望向胖子,毕竟人是他带来的,只有他才知道火修底细。
  王浩小声的说道:“除了你还有谁能救他?尽量小心点就行了,这个青年我还有用呢。”
  “果然不出老夫的所料,放心,说到控制火鸦的手法,老夫半点都不弱于你。”那天看到王浩用御丹诀控制火鸦,老杂毛心里就嫉妒得要死。虽然无法像王浩一样禁锢火鸦,然后利用御丹的手法加以控制,但是经过数月的揣摩和尝试,火修终于和火鸦形成一种默契,只要将这种默契不断升华,就能达到随心所欲的地步。
  赤红的烈焰犹如在火修的手掌处流转,火鸦在老杂毛手里得到了加强和进化,已经可以掩去本体的形态。不过还是能从“呀~呀~”的叫声中认出这个丑陋的家伙。说它丑陋一点也不过分,假如失去火焰的掩饰,就能发现它长着人的脸孔,但是丑陋得又不太像人,更像是一头猫头鹰,而且火鸦只有单足,不了解的人肯定以为这家伙是个残疾。另外,火鸦还是个恶名昭彰的家伙,除了闹出十个太阳的壮举,历史上造成的火灾不计其数,十足是个犯案累累的纵火犯。
  赤色光芒照射在老杂毛得意洋洋的脸上,为了炫耀他故意将每个动作的步骤放慢,火光随着他手掌的转动逐渐凝练成两个光点,释放出灼人的热量。然后他缓慢的将光点按在青年双脚的涌泉穴上。火属热,侵入身体后会循着经脉上行,寒气则恰恰相反,一寒一热在青年的膝盖处遭遇。
  王浩虽然不懂得医术,看白衣女子的神情,也知道火修的方法是正确的。火鸦到底是传说中的异兽,很快攻克了寒毒在膝盖处的要塞,一路上势如破竹,直冲青年百汇穴。从外表看由火鸦占据的部位,皮肤呈现赤红色,犹如充血肿胀一般,寒毒未清的部位则是青灰色,看起来像是冻僵的尸体。如今红色势力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扩张,眨眼间将寒毒逼退。
  论实力,火鸦远远及不上冰蚕,可是如今是对付寒毒,而且还不知是不是冰蚕留下的,火鸦的威风也就不足为奇了。
  “太快了,这个速度不是正常人能够承受的。”王浩提醒老杂毛手下留情,依现在的进度,清掉寒毒肯定是不成问题,要想让青年活下来太难了,即便活下来也要脱掉层皮。
  速度慢了自己多没面子,火修散人等到卖弄够了,才缓缓的降低速度。刚才是利用火鸦的能量逼退寒毒,即使成功,寒毒也会散落到青年的五脏六腑,而现在却是真正的化解寒毒了,火鸦的灼热能量慢慢注入青年身体,两股截然相反的能量必然会生死相搏,最终的结果就是两败俱伤,只要能控制好火鸦的能量输出,就能清楚掉所有的寒毒。对治疗者来说需要的仅仅是耐心,不过那恰恰是火修散人欠缺的东西。
  时间分秒的流失,就在胖子快要睡着的时候,火修终于大功告成。“寒毒清理掉了,老夫功成身退。”
  老杂毛刚要跑路却被胖子拉住。“稍安毋躁,等会儿还有事情找你帮忙。”
  格桑大叔的儿子依旧没有醒来,不过脸色比起初的时候好多了,隐约还能看出一片红润来。
  格桑大叔半喜半忧,紧张的向火修询问道:“我的儿子什么时候能醒来?”
  “谁说的你儿子能够醒过来?老夫可没有说过,老夫只是帮忙解掉寒毒,要救醒他除非能找到天香豆蔻,或者是回梦丹。天香豆蔻和还魂草、孟婆汤齐名,当世只有三颗而已,它可以让人沉睡不醒,也可以让人从睡梦中醒来。据老夫所知,冰岚水阁的小医仙珍藏了一枚。除此以外就只有回梦丹了,功能和天香豆蔻差不多,不过是由炼丹师炼制的。”


第七十五章
  格桑大叔见到儿子得救有望,本来还有些欣喜,可是转眼间又跌进到冰窟里。什么天香豆蔻、回梦丹,饶是他和药材打了一辈子交道,这两样东西连听都没有听说过。
  “当世的炼丹师只有丹王一人,连老夫都不知道去哪里找他,何况人家都叫他做冷面丹王,即使你找到他也没用。”
  火修散人说的倒是没错,师父绝对不肯帮普通人,何况是炼制回梦丹,那纯粹就是在做梦!回梦丹对胖子来说也是小儿科,悄悄收集边角余料炼制来的。
  火修散人说出天香豆蔻,无非是给小医仙找麻烦,估计是让人家追恼了,换个方法报复。胖子不清楚冰岚水阁有没有天香豆蔻,不过,她们即使有也断然不肯拿出来送人,火修盗取玄冰三彩石都被追得走投无路,何况格桑一个普通人去求天香豆蔻?
  奇怪的是神秘女子的脸色为什么越来越难看呢?
  王浩等老杂毛闹够了才出面制止。“天香豆蔻世间只有三粒,功能也不仅仅是让人沉睡,或者苏醒。天香豆蔻的珍贵在于可以让沉睡的人不老不死,冰岚水阁一定不肯割爱的,回梦丹我这里倒是有一粒,要我拿出来救人也不难,可是我有个小小的条件。”
  接连不断的大喜大悲,格桑大叔的心脏实在够强悍,到现在依然能够支撑得住。“王兄弟,有条件你只管开口,只要是我格桑能做到,一定答应。”
  “我怎么会提出为难的条件呢?我的条件对格桑大叔轻而易举,我只要格桑大叔的一颗麝香,就要放在你儿子床底的那颗。另外,等你的儿子醒来以后,我要他帮我一个小忙,这些事情稍后再说也不迟。”见格桑一时没有说话,王浩突然话锋一转。“如果格桑大叔舍不得,我绝不勉强。”
  “当然是舍得。”格桑大叔那是高兴得走神了,他想不到胖子的条件如此简单。说起来青年床下的麝香也是件宝贝,据传出自一头毛色纯白的香獐,除了具有麝香的功能,还有诸多神奇功效,大致就是道家飞升的说法。格桑是一名虔诚的佛教徒,不肯相信无稽之谈,家传之宝倒是真的。如果不出意外,麝香会传给儿子,儿子再传给孙子。
  不过儿子如果得不到救治,如今就要死去,还能怎么传法?在格桑看来,麝香能救回儿子的命,那便是最大的用途了,哪有不肯答应的道理?
  小心奕奕的自被单下取出一个红布包,里里外外的不知道包裹了多少层,奇异的香气依旧释放出来,而且强烈无比。
  神秘女子的脸色有些失望,不过一闪即逝,仿佛没什么事能叫她动容。依她的见识估计早就发现麝香的不凡,自然也动了收取的念头,苦于找不到适当的时机。用胖子的话说那是活该,谁叫你装聋作哑来着,倒霉的人是李芦,上次他也到格桑家来过,可惜活生生的走了眼呵,若是叫他知道肯定肠子都能悔成绿的。
  王浩不等众人仔细端详,飞速的接过麝香收藏起来,连包裹在外面的红布也没打开。红布包一眨眼就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仅仅留下满屋子的余香沁人心脾。
  “你好歹也让老夫看看呀,到底是个什么样的宝贝?”火修是个急性子,连模样也没瞧见,能不着急吗?
  “有什么好看的?反正你不认识。”王浩说话间取出一颗金色的丹丸,悄悄打出古怪的印诀,然后才给青年服用,别小看这两个印诀,假如缺少这个步骤,青年不但现在无法醒来,只怕一生也别指望能苏醒过来。
  施展印诀的时候动作非常小,非常隐秘,甚至瞒过了大名鼎鼎的火修散人,可惜却无法逃出白衣女子的眼睛,那双清澈若水的眼睛,能让一切掩饰都无所遁形。
  胖子假惺惺的给青年揉了揉胸口,说是要将丹顺下去,实际上却是施展了化丹的手法。因为是对症下药,效果自然立竿见影,不消片刻的功夫青年就眉头轻皱,指尖也稍微动弹了两下,犹如抽搐。
  喜悦的神情毫不掩饰的挂在脸上,格桑大叔内心里有说不出的激动,尽管从来不曾放弃过努力,可是他也知道儿子很难苏醒,尤其是女子写出火鸦的时候,老人几乎绝望。如今儿子却真实的回来了,正如二十多年前那样,带来了所有的希望和幸福。
  青年毕竟沉睡了三年多,而且身体受到寒毒侵蚀,失去行动能力也是正常,不过却是真实的苏醒,两个小时后,青年才艰难的张开眼睛,用藏语问候自己的父亲,虽然仅仅是简单的问候,实际上只是叫了声父亲,任谁也看得出格桑的眼睛闪动着泪光。
  白衣女子依旧是出尘的模样,等到青年醒转便飘然离去,不过临走前给留下张药方,药方上不乏珍稀昂贵的药材,行医的人都会考虑患者实际条件,对病下药的同时,也会对人下药。考虑到格桑得天独厚的条件,实在没必要帮他节省。
  王浩作为贵客被格桑留在家里,这时候他当然不肯放走火修,两个人一起留在格桑家中做客,实际上,火修也看出了些端倪,正如他所猜测的那样,胖子不会做亏本的买卖,光是那枚麝香就有得赚,至于说让青年帮的忙,多半是奔着异兽去的。所以老杂毛虽然心里惦记着徒儿,仍然陪他留下来。
  等待青年复原需要时间,两人苦守了一周时间,终于盼来了上路的一天,临行前王浩不负诺言,找来了李芦一同上路。
  好端端的为何要扯上个普通人,火修则对他的做法极为不解,在老杂毛的眼中,修真者就该和普通人划清界限,利用藏族青年也属多余。贡嘎山纵使再神奇,不过也是一座山而已,凭修真者的能力还怕搜不出冰蚕来?
  不过他很快就发觉胖子的选择是正确的,要在贡嘎山找到冰蚕还真需要青年不可,贡嘎山在藏语里是“至高无上,洁白无瑕的山”的意思,坐落在青藏高原东部边缘,位于四川省康定、泸定两县分界处,是横断山脉大雪山的主峰,海拔7556米,东临大渡河,西傍雅砻江,是登山爱好者向往的圣地,不过,攀登难度超过珠穆朗玛峰。
  当然,这些在修真者的眼中不值一提,重要的是,靠近贡嘎山就无法施展法力,失去真元的帮助要征服雪山,那简直比登天还难,更别说是寻找冰蚕,找到冰蚕也很难收取。贡嘎山简直就是修真者的地狱,奇怪的现象,加上恶劣的气候,叫修真者们望而却步,连火修散人也有所忌惮。
  胖子释怀故意不肯提醒,靠近雪山时真元突然消失,当时他正在御剑飞行,而且还带着藏族青年,险些从天上栽下来。好在老杂毛修为通玄,才勉强稳住脚下,如今真元就像一支蜡烛,忽明忽暗,仿佛随时都会熄灭,这种感觉任何修真者也不愿尝试。
  胖子在两周以前就来踩过点了,本来是要来个快刀斩乱麻,速战速决,来到山脚下才发现这个秘密,当时胖子差点遭遇灭顶之灾,他仗着裂天之痕的强横硬撑,失去真元后无法控制飞剑,差点连人带剑撞到山上。凭他的性格当然不肯提醒老杂毛,但是胖子他也不好受,冰焰从来不曾如此微弱,哪怕是刚筑基的时候。


第七十六章
  修真者失去真元就好比普通人被捆绑住手脚,甚至是蒙住了眼睛,那种滋味绝非常人能够猜测得到。试问有谁肯泛险?火修原本是不肯,碍于王浩的面子也只能留下。
  可是面对如此的一座宝山,又有哪位炼丹师能不动心。此行的收获绝不仅仅是一条冰蚕,王浩的心中满是期待。脚下的冰川滑不留足,四人艰难的在冰川上跋涉,搞笑的是,最轻松的人居然是格桑的儿子。
  火修散人悄悄跟王浩说道:“我们两人的真元受制,万一碰到冰蚕,用什么方法才能收服?”修真者的骄傲让他不屑与常人说话,同时也不肯让别人发现自己真元受制。
  “当然是用你的火鸦,不然我何必苦等你一周时间?”王浩赫然是四人中最吃力的,一路上不知道跌了多少跤,好在皮糙肉厚的摔了不疼。
  “这该死的地方邪门的很,难道山中有什么宝物作祟?”传说贡嘎山是神的住所,普通人根本不能涉足,哪怕靠近也是种亵渎,必然会遭至神的惩罚?这是流行于藏民中的说法。火修散人倒不相信神山的传说,不过真元却离奇的消失了,这又该作何解释?
  “贡嘎山无法施展法术,依我看是有人布置了阵法,禁止修真者在此使用法术。但是受限制的仅仅是修真者,而且阵法是将真元压回到丹田,无法调用,并非消失。只要离开这里真元便立即恢复正常。”王浩在昆仑时得到过陈玄指点,见识倒是不缺。何况此处的阵法和神秘玉简里记载的封魔阵如出一辙。
  “有人将整座山布置成一座大阵?禁止修真者在此施展法术?!”假如推论是真的,那个人实在太拽了,连火修也自叹弗如,老杂毛和胖子不由自主的联想到陈玄,这么大的手笔很难有第二个人玩得出来。
  “火修尽管放心,即便是个阵法,阵眼也必然是一件宝贝,你肯定不至于空手而回,何况你我如今也是朋友,你收徒弟,我说什么也该送份礼物。”胖子心思急转,先将老杂毛留下再说,如果没有好处,谁肯在此处逗留呢?
  火修散人确实有撤退的念头,这不能怪他,贡嘎山对修真者和地狱无异。不过他确实盘算着为徒儿找件宝贝,或者是助长真元的灵丹,还是争斗时用的法宝。
  说起来也有趣,无论是火修散人还是问剑长老,老家伙们挑选传人时极其苛刻,不过确定了人选就比亲生的子女还要亲,不遗余力的栽培。
  被点中要害的火修不免老脸一红,好在他定力足够,转瞬间恢复平常。胖子的话无疑是正中下怀,也算是给他吃了颗定心丸,说不得要冒一次险了。
  初入冰川还能看见游客,渐渐只剩下少数攀岩者,到了最后连半个人影也看不见了。
  格桑的儿子不善于交流,闷着脑袋在前面带路,脚下的石头越来越少,四人基本上是在冰块上跋涉,不知不觉中胖子又滑了一跤,抱怨道:“能不能稍微走慢一点,这地方实在太滑了,万一上坡的时候滑倒,可不是闹着玩的。”
  青年转过了头来,露出英俊的脸,解释道:“我们在入夜前赶到冰川的侧面,不然起风的时候会被活活的冻死。”
  原来如此,胖子点点头。“我是说稍微慢点,脚底下都是冰块,坡度又陡,滑下山不得了。”
  “知道了!”青年知道是王浩救了他,说话的语气毕恭毕敬,实际上这完全没有必要。胖子做事从来是利字当先,救他也是一次交易,谈不上有什么恩情。
  “我来帮你!”李芦伸出手拉住王浩。四人中,李芦体力仅次于青年,那是因为平时保持锻炼,修真者只注重修炼内丹,对身体的锻炼不屑于顾,到了真元不灵光的时候,比普通人还要差劲。何况另外两个人一个是草原狮子,一个是出身于医道世家,通晓养生之道的名医。
  胖子眼神中带着感激,“谢谢。”
  一路上马不停蹄,四人终于在下午赶到山的左侧,如今藏族青年反倒是不着急了。手脚麻利的在冰块上支起了帐篷,按照计划,第二天的清晨才可以继续赶路。看似漫不经心的安排,却避开了贡嘎山第一道死亡陷阱,其中门道只有土生土长的当地人才知道。
  入了宝山就没有闲着的道理,胖子稍微休息片刻就站起来,高原的气候叫他有些缺氧,喘息道:“我到附近碰碰运气,说不定能寻宝贝呢。”
  假如是法宝,火修断然没有失察的道理,王浩说的运气是指异兽,或者异草,这样的环境加上人迹罕至,出现什么也不奇怪。不过老杂毛如今只对法宝有兴趣,所以连眼皮都没有抬一下。
  李芦也连忙站了起来,默不作声的跟在后面,拐过山梁才询问道:“你发现有异兽的行踪吗?”依照他的经历,胖子越是有重大的发现,越是不动声色。
  王浩笑了笑。“对我来说寻找的过程也是一种乐趣,假如只要一眼就能看出异兽踪迹,这里也就剩不下异兽了。寻找异兽除了有丰富的知识,还必须具备过人的耐心,这就像钓鱼一样,没有几个人钓鱼是为了喜欢吃鱼,钓鱼本身就让他们乐在其中。事实上,如果缺乏兴趣很难做到优秀。”
  李芦先是一愣,随即面色严肃的说道:“受教了。”
  他的态度让胖子吓了一跳。“我也就是个半吊子,我姑且说之,你姑且听之,呵呵。说到耐心,你的确比我更加出色,我的缺点就是没耐心,师父经常为此责备我,很多时候,我寻找异兽就是为了尝鲜。”
  李芦含笑道:“无论如何我也要多谢你的指教,我留在拓拔世家并非为了富贵,实在是拓拔公子的盛情难却。另外,以拓拔家的财力和物力,更容易得到炼丹的材料,我是希望借助炼丹的过程充实自己。可惜事情与我的想象大相径庭,如今光是炼丹就够我忙了,还需要采购,连拓拔家的家务也要过问,到现在哪还有时间学习?上贡嘎山就是向你学习的,让王兄弟见笑了。”
  一个背负神医名声的人尚能虚怀若谷,虚心向二十岁的孩子求教,凭这份素质有谁敢取笑,尊敬还来不及呢?
  有道是同行是冤家,可是王浩从初次见面就不排斥李芦,甚至对这个家伙还产生出几分好感,可见此人的素质确实不凡。谦虚,守礼,对异兽的兴趣十足,却并非出于占有欲。
  炼丹师所需要的素质,李芦几乎全部都有,而且比胖子更出色,唯一的,也是致命的缺陷,是他缺少玄阴之火,或者是混沌之火,永远无法炼出真正的丹。由于这个缘故,他无法和王浩成为真正的同行,至多能算是半个,或者做胖子的助手更加合适。
  李芦自己也是非常清楚这一点的,所以很善于处理和胖子间的关系,事实上,如果他不是入了拓拔家的门墙,必然能成为胖子最得力的助手。
  勤能补拙,假以时日他的成就不可限量,要知道,历史上不少赫赫有名的人物,都并非天赋过人的主,而是依靠后天努力超越别人,最终流芳百世,李芦就拥有那种潜质。
  说起来胖子下山以后就在坐吃山空,偶尔得来几件材料不是换来的,就是骗来的,眼下恰恰需要李芦这样的人才帮忙。


第七十七章
  唯一的缺点只有一个,李芦是拓拔世家的人,若是挖拓拔家的墙角,说不定出什么风波呢?即便看在澜姐的面子,胖子也做不出来。
  “假如你拥有足够的耐心,就能发现异物无处不在,比如说我们站立的地方。”王浩故意卖了个关子。
  “异物?!”李芦抬起头四处张望,除了连绵不绝的冰脊,什么也没有。
  “如果一件东西非常难找,你就该仔细考虑考虑,或者这件东西就在你旁边。”胖子蹲低身体,注视着冰块间的一点绿色。
  “此物叫做东刺草,生长在苦寒之地,可以治疗许多种疾病,数量稀少但是不珍贵。”神医可不是浪得虚名的,粗略地看了一眼就给出答案。
  “哦,你再仔细的看看。”
  李芦知道其中必有蹊跷,连忙收起轻视认真观察,眼前的小草比以前见过的东刺草少了片叶子,除此以外,颜色、形状,包括生长的环境都一模一样,如果自己是坐在家中看见此草,即使发现少了片叶子,也必定认为是采集的时候掉落了。
  “难道这不是东刺草?”
  “当然不是,你放一片在嘴里嚼嚼,就会发现它是甜的,而东刺草非常的苦。”见他真的要尝试,胖子又连忙阻止。“不过你最好是不要尝试,尝过它的人基本都会死,即使不死,那种滋味也会让你毕生难忘。没吃过这种草就不知道什么叫肝肠寸断,什么叫痛不欲生。此物实在是居家旅行,杀人越货的必备佳品。我只是要说,如果看一眼就能辨别出草药,神农氏就不需要试百草了。”
  当初王浩也被这种草骗了,不过丹王没有好心提醒,眼睁睁地看他吞下肚子,最后才掏出避毒丹救他一命,不由他印象不深刻,因为有切身之痛,连表情也充满了痛苦。
  “难道是传说中的断肠草?”李芦大惊失色。
  “断肠草你倒是见过,就是上次在昆仑盛会上我买到的那株。这个草基本上是断肠草的姐妹版,两者唯一的区别是,吞掉断肠草你还能少遭点罪,来不及吞解药就能让你挂掉。这种草能让你尝尽苦头才死。”
  李芦小心的摘下一株收藏起来。
  王浩提醒道:“这个东西除了制成毒药没别的用。”
  “我知道,但是提醒别人不要上当也好,如果将它当成东刺草使用,肯定会害死人的。”
  终究是医生的出身,始终丢不掉本行。王浩也懒得理他,摇摇晃晃的继续展开搜索。白色的寒冰千年不化,偶尔有黑色丑陋的岩石,狰狞的长出地表,形成冰川奇异的景观。
  “灵芝!”李芦率先发出一声尖叫。
  “不可能,灵芝生长在热带,我以前和你说过。”脚底下全部是寒冰,王浩动作不敢太快,虽然只有几步的距离,硬是一步一步的挪过去。
  “真的是灵芝!”李芦少见的自信了一回,这种语气倒是让胖子吃了一惊。
  片刻后,王浩终于靠近了他说的灵芝。“的确是好东西,不过不是灵芝,还是车马芝,传说吃了它可以腾云驾雾,甚至是飞仙。上品是车马形,中品为人形,下品为六畜。飞仙当然是无稽之谈,能够续命却是真的,这株车马芝属于上品,至少能顶得上一粒碧青丹。你看过那么多古籍,该不是错过了《太平御览》吧?《博物志·物产》里面也有记载的。”
  “你说这株车马芝能顶得上碧青丹?”李芦不禁汗颜,自问饱览群书的他在此走眼了。光是读书有个屁用呵,按图索骥都会出错,何况古籍上连个插图都没有。李芦就纳闷了,胖子如何就能如此确定,一认就一个准呢?因为有言在先,他没有动手收取车马芝,那应该是胖子的收获。
  “为什么你还不收取呢?”王浩也不肯动手,车马芝虽然极其稀罕,也不过顶个续命丹,还不到让胖子动心的地步。
  “我说过上贡嘎山只为增长见闻,车马芝是你的。”李芦说到做到,转过头不再看车马芝。
  胖子挖苦道:“说你老实呢,你比谁都聪明,说你聪明呢,有便宜都不捡。收着好了,车马芝对我可有可无,回去和拓拔舞也好交代。”此行至少要三天时间,瞒天过海是不可能的,胖子是为他的将来打算。
  “我仅仅是帮拓拔家炼丹,不是把自由卖给拓拔家,如果我要离开,谁也拦不住我。”李芦言出必践,依旧是不为所动。
  王浩突然笑道:“你倒是叫我另眼相看了,如果有那么一天,我仅仅是说如果,你不再帮助拓拔世家炼丹了,记得来找我,或者我们有机会可以合作。这枚车马芝你尽管收下,当是我邀请你支付的定金。”
  胖子刚才的试探的确是种考验,李芦不仅见识过人,而且拥有良好素质,人品也非常的不错,但是,仅仅不错是不够的,到底不错到什么程度,除非有十足的把握,他才懒得得罪澜姐。
  “此话当真?!”傻子也能看出李芦的激动,上路以前他就有这个想法。活了半辈子将一切都看淡了,金钱、地位,再也提不起兴趣,他要做自己喜欢的事。
  胖子不无担心的提醒道:“我是说如果有那么一天,你不再帮助拓拔世家炼丹,就来找我。可不是挖拓拔家的墙角,你千万不要会错了意思。”假如李芦回去就请辞,挖人墙角可就作实了。
  “王兄弟尽管放心,临走前我会将拓拔家安置妥当。”李芦信誓旦旦的保证,即使抛开拓拔舞不谈,胖子和澜姐的关系也不俗,他当然不肯枉做小人了。车马芝刚好当作辞行的补偿,说起来他并不亏欠拓拔家什么,即使立即就走也能做到坦然。
  “那就好!”王浩坦然一笑,耐心的等待他收取了车马芝,才从戒指里拿出一柄闪亮小锄。“让我们瞧瞧车马芝的下面埋了些什么?书上说车马芝是尧帝的马车所化,虽然夸张了些却不无道理,车马芝虽然对环境并不苛求,从南到北,冰川雨林,都可以生长。但是本质上仍然和灵芝一样,灵芝是生长在木头上,聚集腐气所生。车马芝也不可能长在冰块上,而且需要宝物释放的灵气才能够滋生,所以,除非有天材地宝埋在下面,否则绝长不出车马芝来。”


第七十八章
  胖子说话间已经开始动手,闪亮的小锄明显是件宝贝,敲上冰块居然像是切豆腐,发出嚓嚓的声音,如同一部小型的刨冰机。
  不一刻,冰层下露出漆黑的一角,那是一块长方形的石板,上面刻满了古怪的文字,看起来像是拼音,不过胖子尝试了一下,拼不通。
  “有一个叫做寒冰之王的高手,被正道歼灭后灵魂依旧不散,为了防止他继续作恶,正道将他禁锢在贡嘎山上,石板的内容是提醒路过的人不要多事。”
  “妈的,要提醒就提醒呗,这鸟字谁看得懂?”王浩一肚子火。
  “石板上刻的是英文,而且意思并不深奥。”李芦抱歉的笑了笑,后半句憋在肚子里,读过初中的人都能看得懂。
  胖子可没有因为警告停止动作,有了发现以后动作反而更加麻利了,不一会儿便将整块石板从冰层里掏出来。
  “就是这个东西孕育出车马芝,看起来材质好像非常的奇怪,也许有一个人知道它有什么用途。”胖子不由自主的联想到云逸仙子,修真者遇见奇怪的材料首先想到炼器。
  原本是用来警告的牌子居然也叫胖子收去了,李芦不禁瞪大了眼睛,询问道:“我们现在该怎么办?你不是要帮助寒冰之王吧?”
  “我干吗要帮助它?有什么好处可以得?再说,无论它以前有多厉害,肉身被毁就是个废材,没什么价值可言。忘记什么寒冰之王吧,我们是上来找冰蚕的。”
  王浩说话间已经开路,可是刚走出两步,再次听见李芦惊叫。“水晶!”
  顺着李芦的目光望去,果然有一粒黄色水晶,静悄悄镶嵌在冰层里,如果不是光线的反射,说不定就要错过了。
  上了贡嘎山真元受到限制,感觉也远不如平常敏锐,倒是叫李芦先找到了。
  “那不是普通的黄水晶,而是晶石,可以用来助长真元,非常珍贵。你果然是我的福星!原来是晶石孕育出车马芝,唉,我也有走眼的时候呵。”黄色晶石虽然谈不上出彩,远远无法和玄冰三彩石相比,不过却是白来的。和火修交易后心里始终惴惴不安,虽然说马不吃夜草不肥,不过这种心态也会影响修行的。
  碰到喜欢的东西,胖子从来不会客气,眨眼间就开始收取了。而且动作小心奕奕,比起初挖石板的时候谨慎多了。王浩以闪电速度闯进练神后期,接下来是心动期,然后就是元婴期,他可不想几百年后才修炼出元婴,加上不缺少续命丹,眼下最稀罕的便是助长真元的晶石,此行要捕获的冰蚕也是帮助修炼的,如今还不是当成了宝贝?
  “这东西可比花花草草的强多了,边角余料都能炼制成上等续命丹。”
  李芦对真元一窍不通,可是听说边角余料也能炼续命丹,立刻将眼睛瞪得老大,俨然就是一副土包子德行。
  “别看了,回去我送你两颗碧青丹,行不行?”胖子一边说话,一边干活,手法比专业的石匠还要娴熟。正干得起劲,肩膀突然被人点了点,就听见李芦说道:“估计你要送我很多碧青丹才行。”
  胖子疑惑不解的站起身来,在他的指点下放眼望去,冰壁被夕阳染成金黄落,无数闪烁的光点夹杂其间,宛若繁星。每一个闪烁的亮点都是晶石,难怪当地的百姓将贡嘎山称为金山,他们看见的光点并非黄金,而是晶石在夕阳下的折射。
  这种强烈的视觉冲击叫人几乎疯狂,犹如穷鬼突然掉进了银行的保险库,身边堆满了取之不尽的钞票。
  “还愣住干什么?快点收取呀,天黑以前必须赶回去,能收集多少是多少,先寻找多彩的晶石。”王浩早就开始行动了,如此多的晶石足够让任何修真者疯狂,保存到今天实在难得,应该感激那个在贡嘎山设下封魔阵的人。
  叮当悦耳的响声此起彼伏,原来李芦也携带了工具,虽然不是什么法宝,不过用来碎冰仍然绰绰有余。两人在入夜以前就捞了个够本,不过相对漫山遍野的储存来说,那仅仅是冰山的一角。为了不让别人生疑,胖子决定适可而止,反正那些晶石在贡嘎山躺了上千年,再留一段时间有什么关系?重要的是不能将消息泄漏出去。可以想象,凭借晶石对修真者的吸引力,必然有成千上万的修士蜂拥而至,将贡嘎山洗劫一空。
  一旦宝山被劫掠一空,人们自然联想到最先发现宝藏的人一定捞得最多,到时胖子小命难保。保险起见,王浩连火修也没有透露,知情人只有他和李芦。这就是考验李芦的时候,所以说人品非常重要。
  入夜,格桑的儿子升起了篝火取暖,烧火的东西全是他背上山的,累一点总比冻死在山上强。众人甚至能听见寒风刮上山体发出的恐怖声音,假如此刻他们是待在贡嘎山的另外一面,非被冻成冰块不可。
  藏族青年带来的还有食物,一大块冻肉,出发之前就涂抹好了调料,放在火上烤了片刻就变得油滋滋的,焦黄颜色,香味飘出去老远,卖相也非常不错。
  火修散人数百年来第一次重温饥饿的滋味,也顾不上修真者的面子,迅速夺来一块大嚼起来。相比之下胖子反而斯文多了,取来不大一块用小刀割着吃,既优雅,又卫生。
  “我们还要多久能赶到冰蚕的所在?”王浩突然想起说冰蚕他可能听不懂,解释道:“我是说你当初遇险的地方,赶到那里需要多长时间。”
  “如果是我自己去需要三天时间,来回。但是现在,至少要一周的时间才行。”因为要避开山风和夜晚,动作慢一点就要耽搁双倍时间。
  王浩心知肚明,拖慢队伍速度的人就是自己,咬了咬牙说道:“明天开始全力赶路,我们争取在三天内赶到。”
  藏族青年有些不解的望着他,一路上就是胖子嚷嚷辛苦,要求自己慢一点,再慢一点,如今为什么突然间转性了。“我们带的食物和柴火足够使用了,不用赶得太辛苦,实际上也就差三天而已,我下山的时候都是从正面滑下去。”
  “既然你都能滑,我没有不行的道理,明天开始全力赶路,争取三天内赶到。”虽然非常的困倦,胖子仍然失眠了,闭上眼睛就能看见成堆的晶石。


第七十九章
  同样失眠的人还有李芦,虽然不懂晶石的珍贵,可是随便一块都能顶上两颗续命丹,这笔账他还是能算得出来。不过李芦并不贪心,采集到的晶石全部给了胖子,因为他根本不懂如何使用晶石,只想找胖子多换点碧青丹,哪怕只有两颗也是足够了。
  一颗给拓拔野,拓拔野的理想和努力是他知道的,如果这样努力到最后都要功亏一篑,那就只能说天道不公了。
  另外一颗他准备留给澜姐,澜姐将家族上上下下打理得井井有条,自己却放弃了修炼的机会,如今仍然停留在练神初期,她的天赋并不差,无奈在讲究血统的修真家族里,媳妇始终算是个外人,牺牲是在所难免的。
  这母子俩是李芦欣赏的人,临走前准备帮他们一把,他是在考虑该如何找胖子要两粒丹,而且还要将两粒丹稳妥的交到母子手上。说实话,假如让家族的其他人知道续命丹,说什么也轮不到这母子俩人,拓拔野是一早就内定要牺牲的人,因为家族的生意必须有人打理,而且必须是靠得住的人。
  至于澜姐,老家伙们怎么肯将续命丹留给外人?有一点可以确定,如果将碧青丹交给澜姐,就和交给家族的长老无异,以澜姐的性格肯定不会藏私,最多帮儿子留下一粒。
  如果是交给拓拔野呢,道理基本上是相同的,他肯定会给母亲留下一颗,当然,也有可能是父亲。直到天亮时李芦才拿定主意,此时王浩已经在催促大家上路。
  为了避免晶石被人发现,王浩选择在天亮前出发,晶石在夕阳下会发光,在朝阳下也同样会,所以必须避开这两个时间,李芦心知肚明,暗暗佩服胖子的机智。
  因为要保住共同的秘密,让两人的距离拉近了许多,以合作伙伴的角度来审视,原来王浩并不是那么吝啬,甚至是慷慨的。胖子的吃苦精神也叫人刮目相看,接下来的两天时间里埋头赶路,自己和火修都有些吃不消,胖子却硬是撑下来了,而且哼都没哼过一声。
  “大家小心,我出事的地点就是在前面。”疾行中,藏族青年突然间停下脚步,大概是对以前的经历心有余悸,眼神中还充满戒备的神色。
  终于到了,此时连胖子和火修也如临大敌,失去真元,他们实在没有把握对抗冰蚕。唯一不担心的人是李芦,那是因为对胖子盲目的崇拜。
  为了不动摇军心,胖子带上老杂毛找了个地方悄悄密谋起来。
  “你说要怎么做,我全都听你的。”火修对收取异兽是门外汉,一副洗耳恭听的样子。
  几天来,王浩赶路的同时就在思索该如何对付冰蚕,此刻虽然不能说胸有成竹,至少还能提出一个完整的计划来。当下不假思索的说道:“贡嘎山是禁魔区,不但禁止修真者真元,各种精怪到此也失去能力,不过异兽却是唯一的例外,异兽的能力出自本能,就和我们抡拳头一样,不会受到禁制。在这种环境里我们无力和冰蚕玩命,只能智取。好在我们还有张王牌在手,别忘记火鸦也是异兽,能力同样不受限制,所以我们几人中,火鸦才是当之无愧的主力,只有这个家伙才能顶住冰蚕。”王浩刻意在顶住上加重语气,仿佛下了很大的决心,凭实力火鸦不如冰蚕,硬撑的结果可能是夭折,说穿了,胖子的决心是牺牲火鸦。
  火鸦虽然名声不好,的确是异兽没错,不过,火鸦不单是异兽,也是老杂毛的心头肉。以火修的智力哪能听不出胖子的企图?连忙将头摇成拨浪鼓。“这个方法不好,我们从长计议。”
  见他要临阵退缩,王浩引诱道:“别摇了,你也不怕头晕。俗话说有得就有失,别说我没提醒过你,异兽多数共生共存,说不定冰蚕附近有火属性的宝贝。”
  这个纯粹是常识,火修是明白的,可是牺牲也未免太大了,牺牲火鸦不如要他的命,所以仍然是犹豫不决。
  王浩继续引诱。“即使找不到你要的宝贝,我也不亏待你的小辣椒,一粒归元丹怎么样?能让她少修炼五十年哦,你也不想她百年后才出元婴,对不对?女人可是老得很快哦,辣椒老了就没办法吃了,你还是自己先考虑清楚,而且等会有宝贝也归你,不过,以后别再到处说我抠门,什么逼良为娼之类的话,我可不想听。”
  王浩竭尽所能的引诱,无奈收效甚微,目前基本上没有宝贝值得老杂毛用火鸦冒险。半晌,老杂毛才咬了咬牙。“别说我不仗义,要我用火鸦冒险也可以,至少出两颗归元丹才行,而且动手时要全力保证火鸦周全。还有,你别随便乱说,小辣椒是我的徒弟,我们之间清清白白,我的名节已经被你毁了,你还要毁掉我的徒儿不成?”
  有管徒弟叫小辣椒的吗?胖子不怀好意的坏笑。汗,人家老杂毛是叫他绕进去的。
  仗着戒指里储存了大量的晶石,王浩大手一拍胸脯。“事成之后我再送你一颗。”贡嘎山上发现的晶石虽然品质普遍不高,对高手来说用途不大,但是应付元婴期以下的修真者绰绰有余,而且胜在可以量产。抽时间炼一炉出来,骗法宝用也是不错。
  “一言为定!还有,你要保证火鸦安全才行。”失去真元让老杂毛把自信也丢了,没真元就不能硬扛异兽,连使用法宝也做不到,现在需要的是智慧。
  “你放心,我可是有备而来。”王浩从行囊里摸出回梦丹,另外还有株碧绿的小草。“只要火鸦能拖住冰蚕一时半刻,我就有办法施展回梦丹。实在不行还有断肠草,别小瞧它,毒死十条冰蚕也足够了。它的香味对吃素的异兽充满诱惑,我估计冰蚕也不会例外吧。”
  老杂毛先是若有所悟的点点头,随后又摇头道:“我当然不会小瞧断肠草,不过你玩丹的手法需要真元,如今你的真元被制如何玩丹?难不成骗冰蚕吞下回梦丹?”
  王浩半真半假的解释道:“什么玩丹不玩丹的?我运气好得到几颗丹,化丹手法倒是懂点,不需要用真元。”施展御丹诀才需要真元,普通的催丹完全不用,当初制住修蛇就是用的催丹方法,那是胖子惯用的手段,但是往往能出奇制胜,缺点是用一次就少一颗丹,无法像御丹诀反复利用,反正回梦丹并不珍贵,而且炼制方法简单,随手扔一把出去胖子也不心疼,前提是有冰蚕可抓。
  “你到底有没有把握?火鸦顶不住冰蚕多久,至多半炷香时间。”老杂毛还是不肯放心。
  “只要半炷香的功夫,倘若搞不定冰蚕,老子立马去瘦身。”王浩用力一拍老杂毛肩膀,眼神中释放出无穷的自信,此刻他就是说要屠龙,李芦也一定会相信的。
  不过火修散人毕竟是理智的,望了望四周的悬崖绝壁,说道:“假如你失手的话也没必要瘦身了,这茫茫冰川就是我们葬身之处,老夫一生和火打交道,死在冰川也是有趣。”
  “呸,别说那种丧气的话,你死了还有我陪葬,怕什么?我可是个好厨子,黄泉路上饿不着。”其实胖子是想说:“如果你死了,我一定帮你照顾好小辣椒。”
  小辣椒的属性为火,不仅适合修炼老杂毛的法门,跟上王浩也不错,不过到底是什么火,那要试过才能知道了。如果是混沌之火,却跟随老杂毛胡闹,那实在是太可惜了,全天下修真者的损失。
  有道是吃一堑,长一智。格桑的儿子吸取了教训,不用人提醒就躲得老远,只有李芦不知死活的跟在胖子后面,还一个劲的询问自己能做点什么?
  王浩半真半假的交代道:“看到我们来时的路没有,你先退回去,距离我和火修越远越好,如果我们两人失手挂掉,记得找人帮我们收尸。还是不要,如果我们失手了,你设法找到陈玄,他知道该怎么做。”
  李芦先是一愣,随即笑道:“我知道,你是怕我碍事,我在一旁瞧着,绝不出声。”
  “我们不是怕你碍事,而是怕殃及到池鱼,如果你能在我们失手后找到陈玄,将发生的事情通知给他,那就是最有价值的做法了。”火修一脸肃容,立即让李芦明白如今的处境。
  安排好一切,闲杂人等被赶到很远的地方,只能远远的观望猎捕行动,虽然观赏的效果差劲了点,不过安全第一。
  老杂毛神情凝重地释放出火鸦。伴随着恼人的呀~呀~声响,火鸦载上所有人的希望振翅升空,那张丑陋的面孔如今看来格外美丽。
  冰雪的世界在刹那间变了颜色,火光掩盖了一切,脚下的冰层同时开始消融。比起在南极冰原的时候,火鸦的威力何止是翻了一倍。
  远远望去,贡嘎山的顶部绽放出冲天火光,云雾被染成红色翻涌不止,犹如火海,诡异的颜色千年来也难得一见,不仅引来无数的游客驻足,连当地百姓也啧啧称奇,虔诚的教徒都开始膜拜了。
  “尽情的破坏吧!哪怕让冰川变成汪洋!”王浩在心底里呐喊。


第八十章
  观望火鸦的威力让藏族青年目瞪口呆,藏族传说中神拥有狮子一样的力气,可是火修散人释放的破坏岂止是一头狮子能比拟的,完全可以媲美最庞大的狼群了。那一头红发,红衣,铜铃般的眼睛不怒自威,和密宗忿怒金刚的画像一模一样。他哪里知道火修散人如今真元被制,火鸦发挥出的威力还不到平时的三成。
  数千年形成的冰笋点滴消融,脚下的冰层逐渐开始松动,一旦引发冰陷可就不好玩了,如果冰蚕蛰伏不出,胖子也只有另觅他法。不过担心完全是多余,卧榻之旁,岂容他人鼾睡,更何况火鸦是如此的放肆。
  冰蚕在异兽中是有名有姓的人物,继续让它胡闹下去颜面何在?更何况两只异兽分属火和冰,乃是宿命中的冤家,见面必定分出个你死我活。
  虽然冰蚕还没有真正的露面,迫人的寒冷已经扑面而至,仔细观察就能发现膝盖以下,一直到鞋面都蒙上一层细小的薄霜,能在火鸦肆虐下做到这一点,除了冰蚕还能是什么?
  “冰蚕躲在下面,老怪物小心点!”王浩出声提醒,肥胖的身体依旧趴在雪堆里,一动不动。冰层在转瞬间止住消融的势头,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重新冻结,胖子不禁骇然,冰蚕的威力确实非同小可,和火鸦根本不在同一个档次,原本指望让火鸦撑住片刻,如今看来完全是痴心妄想。两只异兽的角逐在冰原上造出一片奇景,一面是火鸦肆虐的天空,红云翻滚将冰川变成火海。另一面,冰蚕捍卫的冰川重新冻结,一点再次融化的迹象也没有,胜负一望即知。
  突然,冰层裂开两米多宽的口子,嘎嘎的碎裂声震耳欲聋,黑漆漆的怪物张牙舞爪的腾出冰面,尽管胖子对冰蚕的模样早有心理准备,此刻仍然惊出了一身冷汗。足有锅底大小的脑袋,还是炊事班里用的黑锅,头上长着两支怪角,虽然丑陋,却像利刃一样锋利。遍体覆盖细小的鳞片,黝黑却像镜片一样光滑,移动中在坚冰上割出清晰的痕迹,同时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声音,不难想象出它的坚硬和锋利程度。
  外形基本上和拾遗记的描述雷同,唯一的出入是尺寸,而且,出入也未免夸张了点,那个写拾遗记的家伙,居然说什么长七寸,这怪物七尺都不止。即使比不上蛟龙,至少比普通的巨蟒大上一圈,口中喷出的寒气久久不散,围绕在身体的周围,形成坚固的保护层,贸进者只有死路一条。
  谁能将丑陋家伙和蚕宝宝联系起来,这个东西真的能吐出丝来吗?王浩仍然在怀疑中。
  冰蚕钻出冰面完全无视火鸦的存在,仿佛在天空上呱~呱乱叫的,就是一根微不足道的火柴棍,反而径直朝胖子方向冲过来。
  事情的发展和计划中完全不同,突如其来的变化立即导致两人阵脚大乱,火修散人好歹也是成名的人物,虽然有些措手不及,却不见如何慌乱,急切间操纵火鸦一个俯冲砸向冰蚕,先解掉胖子的燃眉之急再说。
  撞击的刹那掀起了漫天的火海,眨眼间便将冰蚕包裹在其中,不过,寒气的保护隔离了火焰,冰蚕毫发未伤。
  严格来说冰蚕比火鸦更高出一个档次,破冰以后冰蚕没将火鸦放在眼里,却是被王浩体内的冰焰所吸引。万载冰魄,处女元阴,加上风狸吐息,这些难得一见的宝贝奇迹般的汇聚在胖子身上,对冰蚕形成了致命的诱惑。所以冰蚕的第一个目标选择了胖子,可是火鸦的放肆却彻底激怒了冰蚕,丑陋的身体顷刻间竖立起来,口中喷射出的寒气犹如利剑,笔直的刺向挑衅者。
  火鸦虽然能力上稍差,不过却是火系的异兽,敏捷仅次于风系异兽,所以稍微侧了下翅膀,就避过了冰蚕寒冰剑的攻击,拍打翅膀发出得意怪叫。
  “呱~呱~。”平常让人心烦气躁的声音,如今却是格外的悦耳动听。
  它的挑衅更加激怒了冰蚕,喷出一团团白茫茫的寒气,转眼间笼罩整个山谷。气温陡降,连火鸦也感觉到不适,挥动翅膀升上高空,暂时躲避冰蚕的锋芒。
  火修散人距离冰蚕比较远,加上有火鸦的热量护体,所以还能抵御住冰蚕寒气。最痛苦的人莫过于胖子了,冰蚕距离他不过三米远,寒气连骨头都快冻裂了。要不是经过万载冰魄洗礼,此刻只怕连血液都会结冰。
  火修虽然起初有些犹豫,动起手来绝不含糊,因为担心胖子的处境,催动火鸦冒险杀入寒雾。却不知中了冰蚕的圈套,寒气中夹杂的幽蓝,正是冰蚕吐出的丝,火鸦撞入圈套后立即发觉不妙,猛力的扇动翅膀想要逃脱,可惜已经太迟。
  脱身无望,只好玩命的释放出火焰来,灼热呈现出眩目的白色,刺得人睁不开眼。
  看起来好像拉风到了极点,实际上却并不中用。首先是热量以辐射形式释放,散失极为严重,真正作用于冰蚕的微不足道。何况热量要穿透弥漫于山谷的寒雾,还要洞穿冰蚕体外由寒气筑成的保护层,几番损失下来所剩无几。
  相比之下,冰蚕的进攻方法则要巧妙的多,成千上万条肉眼难辨的细丝,成为冰蚕传递寒冷的绝佳介质。寒气经由蚕丝源源不断的输送到火鸦体内,凝而不散,一点都不曾浪费,观看火鸦的痛苦状就能知道这对冤家对上了。
  直到此刻,两头异兽才是真正的交手,换句话说叫做硬磕,冰蚕要维持吐出的丝不断,仅仅缠绕住火鸦,这份工作也不轻巧,此刻也是无力分神。
  胖子抓住宝贵的空档,用颤抖的手摸出回梦。“观音姐姐保佑,这么冷的温度,回梦丹可千万别失灵呵。”
  催丹的手法至少练习和使用过上万次,即使在手指几乎冻僵的状况下,也能舒展、流畅的运用自如,这就是胖子的手段,争斗的技巧或者并出众,面对异兽的自信无人可比。淡淡的金色光晕悄悄的弥漫开来,不知不觉间将冰蚕包围住,看起来好像极其的微弱,却是无孔不入,轻松的洞穿所有防御,连冰蚕体表的寒气保护也不例外。


第八十一章
  做完这一步,剩下的只能是祈祷了,祈祷冰蚕快一点进入梦境,祈祷火鸦能多撑一会儿,祈祷自己在冰蚕倒下前,不要先被冻僵了。事实上,胖子的大部分知觉已经失去,连意识也开始变得模糊不清,支持他的动力是信念。
  回梦的效力已经在发作,老杂毛却一点也不轻松,由于低估了冰蚕的实力,造成两人面临空前的危机,火鸦别说是撑上半炷香时间,才过了一分钟就顶不住了,继续下去非挂掉不可。若不是翅膀上缠满了天蚕丝,这家伙早就跑路了。
  如今是背水一战,每个人都没有退路,包括两头异兽在内。
  每一秒钟都是异样漫长,胖子不知坚持了多久,庞然大物停止挣扎,萎靡的瘫软在地上,缩水成一条小蛇,当真是只有七寸,异兽中不乏能改变体型的家伙,不过这改变也未免夸张了点。
  转头时,胖子听见霹雳声不绝于耳,事实上,那是头发断裂发出的声音。然后他看见三个人影在眼前摇晃,火修、李芦,还有个格桑的儿子。太累了,他慢慢合上了眼睛。
  人在闭上眼睛后就可以忘记一切,所以死亡有的时候是件幸运的事,假如你是一个不幸的人。不过,王浩却是个非常幸运的人,甚至幸运得过了火,拜师到丹王的门下,注定他要俯视众生,不仅俯视常人,也俯视修真者,如此幸运的人怎么舍得去死?
  救助胖子的方法非常简单,离开贡嘎山就万事大吉了,作为练神后期的修真者,在人界里能遇上的威胁实在不多,自己要闯进险地就另当别论。作为神医,李芦这点见识还是有的,由格桑的儿子背上王浩一路下山,冰蚕暂时交给火修散人保管。虽然不知道胖子和火修的关系,不过看两人的接触还是蛮亲密的,何必枉做小人?自己信不过别人,别人还信不过自己呢!另外,这个时候一定要保持团结,一切等到王浩醒转再做计较。
  四人一路赶回格桑大叔家里,刚安顿好一切,来不及喘口气,拓拔舞已经出现在门外。李芦临走的时候未曾打过招呼,所以她四处打探李芦的消息,直觉上,李芦和同时消失的王浩在一起,果然叫她猜中了。
  “王浩怎么了?”门敞开着,拓拔舞留意到床上的胖子,浑身结满了细小的冰茬,看起来就像个木乃伊。
  “女娃子休要多事,我的兄弟感冒了,当心传染给你。”老杂毛严厉的阻止她进入。虽然说胖子的勇敢参杂了太多利益,很容易叫人联想到人为财死,鸟为食亡的俗语,那份执着还是令人钦佩的。上了贡嘎山,王浩就和常人无异了。作为常人,他的表现比藏族青年优秀的多,几乎是无可挑剔,应该说是他亲手放倒了冰蚕,用老杂毛的话来说:“此行除了火鸦,王浩是出力最多的。”
  李芦从房间里走出来,见到拓拔舞也不感觉意外,微微的一笑,解释道:“格桑大叔的儿子苏醒了,还说出遭遇异兽的地点,王浩就说要除掉祸害。你也知道,我对异兽向来有兴趣,所以借光跟去看看热闹。”实际上他完全不需要解释,拓拔舞无权过问他的行踪。
  “那王浩怎么样?我看好像受了伤!”拓拔舞悄悄望向房间里,眼神中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关心。
  “他和格桑的儿子一样中了寒毒,而且要严重的多,不过没什么大碍,你也知道修真者的体质不同于常人,只要恢复了真元就能自行痊愈。”
  “恢复真元?你是说王浩曾经失去了真元?”拓拔舞充满惊讶,失去真元对修真者来说比死亡更恐怖,意味着巨大的风险。
  “哦,听他们说有高手在贡嘎山布置了阵法,凡是登上贡嘎山的人都会失去真元,所以无法使用法术。不过下山后就能自行恢复,所以王浩虽然中了寒毒,但是很快就可以恢复,顶多三天时间。”
  了解王浩没有大碍,拓拔舞才露出笑容,居然是前所未有的美丽,李芦也情不自禁的一怔,比起从前,她的笑容中多了分感情。
  “那么~你们有什么收获呢?”提起冒险,人类总是期待收获的,而且,大多数冒险本来就具有目的性,比如说为了获得某件东西,有的干脆就是为了掠夺,王浩冒险的目的就是冰蚕,非常明确。
  拓拔舞是听说过冰蚕的,连忙追问道:“你们得到了吗?”
  “当然,不过也是凶险万分呵!”提起贡嘎山的经历,饶是李芦见惯风雨,仍然是唏嘘不已,当下将经过描述了一遍,仅限于收取冰蚕的部分,其余的一概不提。为了缓和王浩与拓拔家的关系,还特意将胖子的壮举美化了一番,在李芦的描述中,胖子具备男人的一切美德,勤劳、勇敢、坚强、智慧,等等~。
  拓拔舞对胖子的看法早有转变,但是仍然被逗得笑出声音来。“李先生,你到底受了人家多少好处?如此卖力的帮人吹嘘?”
  “我可是并非吹嘘,事实上就是他战胜了冰蚕,不过好处我还是得到不少,反正对我也没有大的用途,一并让你带回拓拔家好了。”好一个坦荡荡的李芦,面不改色的取出车马芝,交到了拓拔舞的手上。
  “真的是车马芝?”拓拔舞虔诚的接在手里,压抑住内心的冲动,即使被家族的长辈责怪,也要将车马芝留给哥哥,那是母亲的夙愿,也是自己的夙愿。
  即便将车马芝捧在手心,拓拔舞始终觉得不太可信。“那家伙不是非常吝啬的吗?怎么突然间变得大方起来了?”
  李芦很严肃的纠正道:“小姐,从我的角度来看王浩并不吝啬,除去交易不说,王浩带给拓拔家的好处也不少了。别忘了,他没义务帮拓拔家做任何事。依我看,格桑的儿子也是王浩帮忙治的,火修散人分明是胖子找来的帮手,治疗格桑的儿子应该是顺手帮忙,还有,小姐你刚才说粗口了。”
  “我说粗口,有吗?这不可能。”拓拔舞疑惑不解的问道,以她的性格来说,那是完全不可能的。
  “可是你确实说了,你把王浩叫做家伙。”李芦会心的笑了,严格说这不是粗口,或者该叫做昵称。以拓拔舞的教养,即使再痛恨一个人,也不会用这种称呼。不过,对亲近的人说不定就会,她和王浩的关系在逐渐拉近,或者她自己还没有意识到,可是李芦意识到了。


第八十二章
  有的时候关系的拉近是心的距离,而并非身体的距离。拓拔舞整天都在考虑王浩,潜意识里就会觉得和王浩很熟,说出刚才的话来也就不足为奇。
  “是吗?也许是他确实让我气坏了,我以后不会再说粗口。”拓拔舞不肯继续这个话题,眨眼间恢复到一脸的冷漠。
  李芦惋惜道:“可是我不这么认为,你刚才说家伙的时候,笑的非常开心。说粗口有什么关系呢?只要能让自己开心就好,人始终是为自己活着,我有个女儿,就是不喜欢待在家里,整天泡在外面招摇撞骗,有段时间我成天为她担心,吃不香,睡不着,后来想通了索性撒手不管。”
  “哦,她现在怎么样了?或者我能劝劝她?”
  李芦笑道:“如果换成是我的女儿,永远说不出这种话来,假如叫她待在家里,她一定会不开心的,同样的道理,要你四处招摇撞骗,你也一定不会开心,所以还是不必了。”
  “说不定她肯回心转意,乖乖的留在家里呢?”拓拔舞对自己的口才满怀信心。
  李芦含笑说道:“你还是没有理解我的意思,我也有方法将她留在家里,但是我没办法让她快乐,与其如此不如放她出去,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生活,按照意愿生活才能得到快乐。”
  “我明白先生的意思,你不肯干涉她的生活,是为了给她更多自由,还有空间,这样能够锻炼她的生存能力,对她以后的发展反而有利。”
  汗,这种理论也想得出来,李芦转眼间变成苦笑。“哪有你说的那么深奥,就是要她快乐的生活,至于将来,既然是她自己的将来,为什么由我来考虑呢?她是为自己活着的,快乐就好,无需为了我改变。我说这些也不是要改变什么,假如你突然变了,或者我会觉得不习惯。但是我想帮小姐活得轻松一点,你已经非常的优秀了,难道真要让自己变成神吗?说粗口也好,谈恋爱也罢,关键是自己喜欢,没必要顾虑太多。”
  如果李芦准备继续留在拓拔家,这些话永远也不会说。拓拔家有三个人最叫人心疼,澜姐彻底放弃掉飞升的机会,全部精力投入家族事物,她将一切处理得井井有条,唯独不懂为自己考虑,哪怕是留条后路也好;拓拔野,兢兢业业的处理家族生意,晚上还要刻苦修炼,在自身天赋不高的情况下,仍然修炼到不俗的境界,也许是他那份过人的毅力连老天也为之感动;剩下的人就是拓拔舞了,与其说她可怜,不如说是可悲,因为天赋过人,自小成为家族的重点培养对象,貌似她的生活里只有一样事情,修炼,她根本就不知道快乐是什么?连快乐是什么都不知道的人,难道还不够可悲吗?
  实际上,拓拔舞并非没有快乐过,在南极冰原的时候有过,那是王浩带给她的快乐,虽然相比短暂的快乐而言,生气的时候更多一些,可惜她不肯表现出来。即使现在她也不肯承认,留下是因为关心王浩的健康。
  李芦不知道劝说到底有没有效果,假如几句话就能改变,那个人不叫做拓拔舞。她的魅力就在于那份冷漠,高傲却并非出于市侩,王浩曾经发现她的魅力,也曾经付出过努力,可惜在拓拔舞的冰冷前止步了。这一点明眼人都看的出来,比如说澜姐、李芦,不过他们无一例外的选择了装傻。
  任何努力都不会白费,存在过就会留下记忆,正当冰山开始消融时,胖子却傻傻的退缩了,连李芦都为两人惋惜,澜姐就更不必说了。
  格桑大叔的家里有美酒,有佳肴,唯一缺少的就是女人,老杂毛赫然成为胖子的私人护士,虽然干起活来笨手笨脚的,不过做保镖却是称职的,绝对有一夫当关的气势。
  坐在病床边摆弄着刚到手的冰蚕,此刻的冰蚕已经恢复到七寸左右,沉睡中一动不动,有谁能猜到这个小家伙就是大名鼎鼎的冰蚕?
  火鸦在搏斗中遭受重创,到现在还是萎靡不振,要不是怕胖子醒来后发火,他非要挂掉冰蚕出口恶气。
  “这条小东西居然比老夫的火鸦还拽,有意思!”老杂毛抓住冰蚕的尾部用力摇晃,分明就是在泄私愤,可怜的冰蚕犹如一条全副盔甲的毛毛虫,头部无力的荡来荡去。
  王浩被雷鸣般的吼声吵醒,立即发现他的劣行,威胁道:“如果你再敢虐待它,我一定叫你后悔莫及。”
  火修散人吓了一跳,连忙收手,陪笑着解释道:“小家伙害你这么惨,我这是帮你管教它,不然以后如何得了?”
  王浩接过冰蚕马上藏进戒指里,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对炼丹师来说冰蚕妙用无穷,珍贵程度远胜于火鸦,为了它吃点苦头又何妨?说什么惩罚,那分明就是惩罚自己,看看王浩肉疼的表情就知道了。
  “老杂毛,你有什么收获?”王浩猛地自床上坐起来,哪里像大病初愈的人,分明就是刚刚睡醒。
  异兽,异草,多数是共生共存,老杂毛既然明白,当然就不肯放过。得意洋洋的从手镯里取出一株小花。赤红色花瓣仿佛燃烧的火焰,形状和颜色都是惟妙惟肖,事实上,花瓣上的确跳动着火焰,那是一株燃烧的花。
  “想不到世间当真有火焰花!”李芦跟随王浩的目的就是增长见闻,他没有失望,几天来增加的见识比过去的半生还要多。
  “火焰花虽然名气不大,对火系修真者的帮助却不输于火鸦,行家自然希望火的品质胜人一筹,但是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再刻苦修炼也无济于事,要想让火得到质的飞跃,非有火属性的异兽助益不可,火鸦就是能锦上添花的东西。火焰花的帮助却是从筑基开始,首先就能让修真者结出的丹与众不同,今后修炼起来也能事半功倍,你的小辣椒运气当真不错。”
  利用火焰花筑基,虽然比不上万载冰魄,也有异曲同工的妙处,胖子可是由衷的祝福,可惜听起来总是叫人不舒服。
  “什么叫做老夫的小辣椒?小辣椒是老夫的徒弟,你不要想歪了。我们可是有言在先,火焰花是老夫应得的报酬,你要送给小辣椒两颗归元丹,少一颗都不行。”火修老脸通红的再次纠正。


第八十三章
  “若非做贼心虚你脸红什么?再者我也没有乱说,她本来就是你徒弟,说是你的小辣椒哪里有错?你要是不喜欢可以让给我,见你们都纷纷收徒我也心痒,再说小辣椒的纯火属性适合我。”
  火修厚颜无耻的说道:“要夺老夫的徒弟,想都别想!你们认兄妹倒是不赖,这个老夫就可以作主。”别看胖子修为不高,却是及格的土财主,不对,轻轻松松就肯拿两颗归元丹出来,分明就是巨富!攀上关系今后有享不尽的好处,老杂毛眯着眼睛满脑袋幻想,但是胖子可不是笨蛋,而且吝啬得要命,骗他出点血比登天还难。
  果然,王浩呵呵笑道:“又打我的歪主意是不是?我都说过会善待小辣椒,你就不必帮她张罗了。”
  说话时王浩抽了抽鼻子,大男人待的房间却飘出一缕幽香,难道不是很奇怪吗?转过头才发现拓拔舞也在,此刻正在望住自己呢,一时间不知该说些什么,只好笑了笑。
  “你现在可是英雄了,见你还真不容易,我来还你酒壶的。”拓拔舞从手镯里取出一具精巧的酒壶,看起来像是军用酒壶那种类型,壶体扁平。虽然比不上原来的古色古香,但是多出了几分男人味儿,可以说是别具匠心,或者是用心良苦。尺寸比以前小了很多,盛酒的量却没有减少,说明拓拔舞的炼器手段胜过胖子许多。
  望着面目前非的酒壶,王浩当场哑口无言,就是解决倒不出酒的问题,这改动也未免太大了点,不过相比之下,胖子喜欢现在的造型,比较有刚硬的气息,少了份精致,多了分粗犷。
  拓拔舞见他半天不肯出声,说道:“以前的造型仿造酒坛,酒坛本来应该是陶制,用金属代替难免不伦不类,所以我帮你改成现在的样子,如果不喜欢可以改回来。”
  “喜欢呵!我是贪方便找个酒坛模仿。说实话,你是怎么想出这个造型的?肯定是费了不少功夫。”
  见他喜欢自己的杰作,拓拔舞才露出笑容。
  “我哥去俄罗斯时带回一个酒壶,像个宝贝似的成天揣在身上,还因此学会了喝酒,我依照它的款式帮你做了一个。”
  趁着两人不备,火修闪电般夺过酒壶。“这酒壶的确是不错,无论样式还是阵法的布置均属上乘,唯一的美中不足是提纯得不够,那也是受到修为的限制,无法可想,要不要老夫帮你们的忙?保证让酒壶提升一个档次,不是,至少提升十个档次。”也不知道老家伙真傻还是装傻,人家是在玩酒壶传情,绝代佳人的馈赠,喝酒时别有滋味,死老鬼瞎搀合什么?这不是枉做小人吗?
  “不用了!酒壶这种东西好用就行,费那么大功夫干什么?”王浩跳下床夺回酒壶,然后才向拓拔舞道谢,说起来也十分的有趣,上次交谈虽然不快,却是打开了心结,这次见面反而亲近了不少。
  “还以为你会埋怨我多事呢,你喜欢就好。”与其说是送还了酒壶,不如说是馈赠了酒壶,拓拔舞失去了留下的借口,随即离去。
  “这女娃对你有意思,老夫不会看走眼的。”火修散人不怀好意的坏笑,原来他刚才就是存心捣乱。
  火修散人本来就惦记徒儿的筑基,如今获得了火焰花,急于给小辣椒用上,第二天就急匆匆的走人了,前提是王浩再三承诺,一定尽快将归元丹奉上。两天后李芦也完成采购,和拓拔舞一同返回云南,临行前胖子给了他两粒碧青丹。
  换在从前,除非能拿出等量的代价,休想在他手上诓出丹来。如今只要无关自身痛痒,胖子还是乐于助人的,何况他知道李芦手中的两颗丹,加上一株车马芝,必定有一样会落在澜姐的手里,等于是变相的解了胖子的心愿,原因非常简单,李芦是个知恩图报的人,当初拓拔野邀请他出山的,那叫做知遇之恩,加盟以后跟随拓拔野办事,和家族里其他人少有往来,所以报恩的范围极其有限,澜姐作为拓拔野的母亲,多少也能跟着沾点光才对。
  表面看来王浩似乎慷慨了不少,细心考虑就会发现那是错觉,实际上胖子的原则依旧没变,并非胖子突然间变得大方了,而是手笔比起从前大出了许多。
  要知道,以前虽然有不少续命丹,那毕竟是压箱底的宝贝,用掉一颗就少一颗,如果没有资源补充进来,金山也有掏空的时候。炼丹师也要有东西可炼才行,如今何况胖子生性懒散,不喜欢炼丹。而且那个时候他初出茅庐,还没有能力自保,哪敢四处招摇,所以掏出每一颗丹都是小心谨慎。
  如今发现贡嘎山有晶石存在,好比找到了敛财的通道,漫山遍野的晶石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将晶石炼制成归元丹,仅仅需要两天时间,而且还是一次性炼制许多。胖子即便再吝啬也该想想,能用它们换来多少宝贝,何况归元丹自己也能用,出点力气也是值得的。而且依据胖子的判断,贡嘎山的好东西远远不止几块晶石,只要炼化冰蚕就可以来去自如了,加上有藏族青年带路,到时还怕找不出来吗?
  提起冰蚕,那可是胖子梦寐以求的东西,比老杂毛对火鸦的渴望还强类,要不然他哪里肯用性命去搏?
  贡嘎山之行虽然仅仅是开始,胖子却已经捞得盆满钵满了,说来奇怪,此时的胖子并不快乐,甚至有几分失落,假如无人分享,再成功也是枉然。
  古人说千金易得,知音难求,或者还有点夸张的成分。同的得话放在胖子身上就一点也不过分,甚至还嫌不够,千金对炼丹师算得了什么?一粒续命丹就能换的来,知己却如同凤毛麟角。
  对王浩来说,作为知己首先要了解异兽,知道冰蚕是个什么东西,有多么的珍贵,不然就是对牛弹琴了,单是这一点就找不出几人。
  另外,还必须是个可以信赖的人,大醉后敢倒下就睡,王浩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神秘女子。老杂毛消失后不久,白衣女子飘然出现,仿佛约好了一样,如今就寄住在格桑的家中,只不过极少露面。
  说到神秘女人确实无可挑剔,希望她出现的时候,她一定会悄悄出现。不希望出现的时候,她会在视野里消失,比如说寻找冰蚕的时候,王浩还担心被她占先,如今想来倒是自己多疑,这多少让王浩有点惭愧,男人原本不该如此小气。


屠狗者说: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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