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2章 心服口不服


  苏通的才学,旁人都是佩服的,以他的文采,莫说是府试,中秀才补增生、廪生应该也是绰绰有余。若非三年前他因为父亲过世而居丧,苏通应该少年即科场有为,不用等到二十岁才来与这些后生一较长短。
  但一山还比一山高,苏通遇到了吴省瑜。
  本来被大多数人轻视的官宦子弟吴省瑜,用两篇比程文还要精妙的文章令在场所有人为之折服,到这个时候,吴省瑜的才学已经为人认可,不再怀疑他跟贿考这事有关。
  剩下的只有沈溪。
  这个在很多人眼中谜一样的人物,十岁参加县试、府试,都是第一场即过,甚至府试还被高知府点为案首。
  若是沈溪的文章不能比苏通和吴省瑜更加精妙绝伦,肯定会被冠以贿考的罪名,若是差上许多的话,那这些考生当场可能就会闹事。
  终于到张贴最后一张考卷,所有人都屏气凝神。
  最开始考生们都觉得,是因为贿考才令他们落榜,现在单从前九篇文章来看,就算其中有不足的地方,但这些人文采斐然,说贿考太过牵强。但毕竟此次所有事情,都是因为十岁孩童被点为案首才引发,沈溪成为了众矢之的。
  卷子终于在万众期待中被张贴上去。
  纸张不是很大,因为沈溪的文章并未顶着字数去写,两篇文章加起来才七百字出头。
  马上开始有人大声朗读,把其中的内容,说给后面那些看不到的人知晓。
  虽然来的人很多,但现场一片安静,所有人都在认真倾听。
  等读完后,前面自会有人把文章抄下来送到后面传阅,很多没听清楚的地方,通过字面能有更深的理解。
  “这第一篇文章,不过如此,恐怕难以与吴公子和苏公子的文章相提并论吧……”
  因为第一篇文章论的是个人修养,沈溪在其中虽然引经据典,但因题目本身就是为考察学生对于《四书》中关于圣人之言的掌握,就好像问答题一样,文章再精妙也就那么回事。
  考生们本着先入为主的态度,认为沈溪的文章一定做得不好,就算这第一篇八股文跟苏通和吴省瑜的不相伯仲,也会被说成不能相提并论。
  这些考生分明是上来就奠定了找茬的基调,好为后面贬损沈溪这个十岁的案首做准备,他们甚至准备以这篇文章作为本次府试有“贿考”之事的铁证。
  但一些有心人,已经开始阅读第二篇文章,那是决定本次考试是否正常的关键。
  很多考生已经注意到,前十名的考卷,但凡第二篇文章,都主要论述“有匪君子”,而非“学而时习之”,这让考生们意识到,其实高明城认为的有文采的君子,一定是要经过磨砺。
  这前十名的考生之所以能把论述点找准,需要对于人情世故有一定阅历,他们料想以沈溪十岁的光景,本经据说还不是《诗经》,见到这题目,一定会在“学而时习之”上大做文章。
  沈溪在第二篇文章一开头,就引用排比句,将学而时习之的重要性展开论述,让更多人觉得,这篇文章也就那么回事。
  可越往后看,考生们越惊讶。沈溪在作第二篇文章已经完全进入到考试状态,行文之间文采斐然,跃然纸上。与县试不同的是,沈溪在府试中没有藏拙,兴之所至,文章洋洋洒洒颇见功底。
  本来还有人在抄写准备传阅,可在见到这篇文章后,那抄写之人似乎也愣神了,完全被带入到文章当中去。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当大声诵读这篇文章的人,读到这里时,在场的人一片惊讶。连读的人都停了下来,彼此间询问,从何处见过这两句诗?
  要说一两篇时文或者是引用典故的古籍在场之人没看过,尚属情有可原,但诗词的流传度相对更广,而这两句诗读出来如此琅琅上口,甚至可称得上是脍炙人口的佳作,在相互询问之后,居然没一人能说得上出处和来由,那就只有一种解释,这是沈溪在考场上自己作的。
  这句诗,简直是为论述“有匪君子”而量身定制,有这样两句诗,整个文章文采几乎上升了一个档次。
  众人将文章读完之后,很多人已经低下头摇头叹息,此时他们已然觉得,屈居人之下,似乎在情理之中,而非真的存在“贿考”。
  “不可能,他一介十岁孩童,怎可能作出如此文章,作出如此诗词?这一定是找人代作的!”
  到这个时候,很多人气急败坏,他们不甘心认输,有点儿胡搅蛮缠的意思。
  毕竟张贴出来的考卷是由专人誊写的,并非原考卷,其中是否有猫腻很难说。
  那衙役冷笑道:“府尊大人早就知道你们这群人不死心,特地将沈小公子的原卷拿出来,给你们瞧瞧。”
  说着,有专门的衙役把沈溪之前曾经糊名的考卷拿了出来,并没有贴上告示栏,就拿在手里给众人看,一页一页翻下来,上面有考官用朱笔所画的圈,以及一两句点评。
  考卷上的文章,与之前张贴出来的并无二致,而官府又拿出沈溪曾亲笔所写的“亲供”,比照上面的字迹,这些都足以证明这篇文章乃是沈溪亲笔所写的证据。
  “怎样,死心了吧?”
  那衙役怒气冲冲地道,“府尊大人有言在先,若你们觉得不服,那就告上省城,就算到天子面前告御状也由着你们,若是服了,就老老实实回去温书,以后有的是录取机会。再闹事,别说挨板子吃官司,连以后你们考试的机会都一并剥夺了,那可是你们自找的,怨不得旁人。”
  在场的士子顿时灰头土脸。
  之前一系列“贿考”的传闻,在府衙张贴这十张考卷之后,已经不攻自破。
  就算有些人还想胡搅蛮缠,但一想到府衙这边放出来狠话要剥夺他们参加府试的资格,他们便不敢顶着风头硬上。
  科举是读书人一辈子的希望,他们可不敢拿自己的前途做赌注。
  “呜呼哀哉,呜呼哀哉,这是什么世道,我寒窗苦读数十载,文章竟不及十岁孩童,实在无颜苟活于世啊。”
  一个四十多岁的考生,站在公告栏前怨天尤人。
  旁人劝解:“林兄别想不开,你不过是一首诗做得不及那十岁孩童而已,你说他,若非这首画龙点睛的好诗,能被点为案首?”
  本来许多考生心理失衡,痛不欲生,但听到这句话,仿佛找到心灵慰藉一样,转念一想,可不是,沈溪除了诗作得好,还有什么?
  至于沈溪文章的精妙,就被这些人选择性忽视了。
  于是在三三两两归去的途中,这些人相互安慰,所说的话大致相同,我们输的不是文采和文章,只是输给十岁孩童那首诗而已。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每个人在心里琢磨一番,这话似乎是在勉励他们,这一届没过,还有来年,还有来来年,生命不息考试不止,早晚有一天我要金榜题名位列朝堂……一副雄心壮志,憧憬一番,却是把沈溪这句诗当作是人生的座右铭,准备回家继续寒窗苦读。
  一些本来留在府城准备“重考”的士子,知道彻底没了希望,收拾细软准备回乡。
  而在府衙街口的茶楼里,却有个十四岁的少年,正拿着沈溪府试文章的手抄本,仔细端详,他的脸上带着几分感慨,间或透露出的失望之色难以掩盖。
  “少爷,我们该回去了,老爷头两天派人来催,说是考试一结束,就送少爷回家。可您……”
  老仆人非常着急,因为自家少爷一再延迟动身回乡的日期。
  这少年郎不是别人,正是本次府试屈居沈溪之下名列第二的吴省瑜。
  吴省瑜仍旧看着手里抄写的文章,摇摇头道:“我不但输了他年岁,连文章都输给了他,实在不甘心。”
  在发长案之后,吴省瑜虽然向沈溪道了恭喜,保持了风度,但心里却不服气,以他对于自身才学的自负,根本就没想过会输给沈溪。留在府城,他也是想看事情的结果,到底官府是否会在舆论压力之下剥夺沈溪的案首,那到时候,他就可以进补案首之位。
  吴家虽然是豪门望族,但吴省瑜毕竟是庶出,自小就很要强,而他又聪明好学,学业进步很快,在所有吴氏子孙中属于出类拔萃的。正因为如此,他才会以一个庶子的身份得到吴家老太爷——如今的山西布政使吴文度的刻意栽培。
  虽然文无第一,一篇文章无法从语句的好坏断定高低,但好文章就是好文章,吴省瑜心胸也算开阔,在看过沈溪的应试文之后,他便知道自己真的输了。
  那家仆笑道:“少爷,您也是少年郎,前途不可限量。老爷说了,已经把少爷过府试的消息写信往山西告知太爷,太爷知道后一定会很高兴。到那时,少爷或者能得太爷的恩许,到国子监读书。”
  吴省瑜晒然一笑:“我不需要得到家族的萌荫,我的将来我自己会争取。不过,我们的确在府城多停留了些时日,姜伯,你去准备马车,明日我们就启程回清流县,我就不信,明年的院试,他还能一榜而中。”
  “到时候,真的应该跟他好好较量一番。”


第二二〇章 载誉而归
  就在吴省瑜立下他的雄心壮志之时,作为事件的主人公,沈溪却还在陆氏药铺二楼由陆曦儿房间改造的书房里,优哉游哉地画着他的山水画。
  沈溪画得很认真,就好像当初给叶名溯的那幅画一样,他画的是一幅山水人物。在沈溪的这幅山水画中,一名女子立在溪流边,侧目而望,显得几分多愁善感。女子举着伞,似乎是在等人。
  作完画,沈溪对于他这幅作品非常满意,却不知该作出怎样的题跋。突然想到一首诗很合适:“南国有佳人,容华若桃李。”
  是曹植的诗。
  等题上去之后,沈溪突然又觉得不妥,光是容华若桃李,似不能形容他心目中近乎完美的惠娘的形象。
  他在后面又增添了一句:“清溪流心惠,绝世而独立。”
  前半句,沈溪把自己的名字,和惠娘名字各取一字在内,至于“绝世而独立”,则取辛弃疾《水龙吟》一段。
  写完之后,沈溪觉得很满意,不由想珍藏起来,或者回头送给惠娘。就在此时,门突然“嘎吱”一声从外面打开,回头一看,却是惠娘和谢韵儿一同走了进来。
  “呀,就说这小子在楼上没做好事,你看,他在画画。”
  谢韵儿脸上带着几分得意的笑容,也是相互间熟稔了,她逐渐把自己当作是这大家庭的一员。
  沈溪本来还想掩藏,但刚题完诗,上面的墨迹未干,这下被抓了现行,藏无可藏。
  谢韵儿拿起画来一瞧,道:“别说,小郎的画工真是不错,只是这山水不山水,人物不人物的,有些怪异。‘南国有佳人,容华若桃李。清溪流心惠,绝世而独立’。姐姐,我倒觉得他画的和写的……是你啊。”
  惠娘面色微微一红,道:“妹妹,你可别乱说,这么个小人儿,看不清容貌,怎知是我?”顿了顿,她好像要故意掩饰一样,目光并未回避,直接看着沈溪问,“这首诗倒是不错,你写的?”
  “是啊。”沈溪脸上露出天真无暇的笑容。
  “呸。”
  谢韵儿在一边骂道,“这诗的前半段,分明取自曹植的《杂诗·南国有佳人》,你小子欺负我们不懂诗词,揽在自己身上,好不羞臊。”
  沈溪略带不满:“谢姐姐好没趣味,我写出来的诗,你非要说是别人写的。那我问你,后半句是谁所作?”
  这下谢韵儿被问得哑口无言。
  惠娘不由抿嘴一笑,她刚才不承认画的是她,可她瞧出来了,那女子在整幅画中并没有太多的笔墨,仅是稍微勾勒一番,但无论是侧脸还是身姿都与她很相似,尤其是“清溪流心惠”,分明是藏着她的名字在里面。
  惠娘神情稍微变得严肃:“小郎,关于你被点为府案首引发的纷争已经结束了,官府那边把你的文章公布,总算堵上那些人的嘴。姨不懂文章,不过姨拿你的应试文问了一些人,他们都说你作得好。从明天开始,你就可以去学塾读书了。”
  本来是好事,可沈溪却高兴不起来,因为这意味着他的假期结束了。
  谢韵儿道:“看你垂头丧气的样子,一点儿都不像是认真学习的模样,若是我的弟弟如你一样不认真学,我一定拿戒尺打他……小郎,谢姨有件事问你,这首诗是谁写的,全文如何?”
  说着,谢韵儿把一张纸递过来,上面写着“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正是他在府试中引用的那句。
  沈溪摇摇头:“无可奉告。”
  “你小子……”谢韵儿有些急了,最后跺跺脚,“姐姐,你是否也该管束一下小郎,怎么说他也是你干儿子?”
  惠娘笑着摇头:“才不是呢,当初要收小郎为义子,曦儿那丫头反对得厉害,我想等她年长两岁再说,此事就没成。”
  谢韵儿突然慧黠一笑:“那就怪不得喽。”
  怪不得什么,她没有说,惠娘也不好意思问。
  到晚上吃饭时,周氏也从房里出来一起吃。
  本来谢韵儿晚上要回家吃饭的,可不知从何时起,药铺里晚上开饭的时候,会多留一双筷子给谢韵儿,谢韵儿每天先在这边吃过才回去,一来是这边饭食质量好,二来是能坐下来跟惠娘和周氏说说话,对于不太懂生意经营的她来说,交谈一番能令她收获不少东西。
  “姐姐怎的出来了?姐夫不回来,就让丫头们给你送饭过去。”惠娘见周氏裹得严严实实走了出来,赶忙上前搀扶。
  周氏叹道:“也是进了城才感觉娇贵,以前生憨娃儿那会儿,上午刚生了孩子,下午就要下厨做饭,第二天就得下地做农活,也没觉得怎样,反倒是这次……可能是年纪大了,身体不中用了吧?”
  惠娘笑道:“姐姐,你怎不说是因为一次生下龙凤胎,身子受不住才会这样?既然来了,就坐下来吃,姐姐这些天在床上,有丫头和姐夫照顾,是舒坦,不过也该多下来走动,活动下身子骨。”
  “可不是。”谢韵儿也附议道,“这些天没姐姐在铺子坐镇,光靠我一人,有些吃不消呢。”
  周氏笑着点头,道:“好好,等我做完月子,就出来做事。不然有人该说我吃白食了,我这个当伙计的可担不起……”
  一屋子女人坐下来吃饭,有说有笑。
  吃过饭,谢韵儿即将走的时候,她突然又跟沈溪问起那句诗的事。
  沈溪摇头道:“谢姐姐问了也是白问,这并非我平日里随手写的杂诗,而是我府试时灵感之作,当时只想到这么两句,从未想到会拿出来被人点评。”
  谢韵儿好像置气一样说道:“你不说就算了,我回去查阅一番,一定能知道出处,到时候保管让你心服口服。”
  沈溪还真不信谢韵儿能去查出什么来,因为他写的这两句,并不是一首诗的某个段落,只是句俗语。
  既然不是诗,她又去何处查?
  ……
  ……
  第二天,沈溪正常上学塾上课。
  回到陌生而熟悉的地方,沈溪感觉自己又要混日子了。
  沈溪本来在学塾所有学生当中,就属于最为特殊的一个。在这学塾里,他是“少东家”,地位卓然,就算各年级学生拉帮结派,也不敢得罪他。这次回来,他更是已经考过府试,属于即将有功名之人。
  若他能再过院试,那就跟先生的文化水平差不多了。
  学塾从年后扩招,不但新增加了学生,也增加了老师。学塾只接收商会子弟,不过也有一些特例,比如谢韵儿的两个弟弟也在里面读书。
  沈溪连过县试和府试,形成了广告效应,越来越多的人来打听就读之事,但惠娘不想把学塾办得太大,只是作为商会子弟学校来办,学生人数就算扩招,也维持在两百人之内,一应开销由商会来负责。
  “沈溪,你这么有本事,还回来干嘛?我家里原来请的先生,也就过了府试,你都可以出去当先生了。”
  同窗们对于沈溪非常崇拜。
  毕竟家里对他们的希望也就能考个秀才,至于举人,一般人家是不敢想的。当个秀才,就可以有很多特权,最重要的就是不用服徭役,甚至可以免税。
  沈溪则显得很谦虚:“我没什么本事,就是运气好,我感觉所学知识还不够,所以才回来跟先生多学一些。”
  如果是与沈溪同届的考生听了,他们一定会破口大骂,你他娘的中了案首还说学的知识不够,我们连你都不如,难道是说我们把学问都学到狗肚子里去了?
  但在同窗眼中,却觉得沈溪说得好有道理,因为沈溪的话跟先生讲的一模一样……沈溪就好像学有所成回母校演讲的学生一样,只要说一番冠冕堂皇的话,就能让学弟学妹奉为金科玉律。
  沈溪还是跟高年级的学生一起读书,但冯话齐不会干涉他学什么。
  周围学生背《大学》、《中庸》的时候,他就拿着本《左传》翻看,冯话齐对此却很满意。冯话齐的本经毕竟是《春秋》,他觉得《春秋》里面的大道理更胜另外四经,连沈溪能考过府试中案首,他都觉得是因为本经选得好。
  当先生的,也有当先生的骄傲,发现神童本就不易,但能让神童成材,那就更加不易,要不然怎么会有《伤仲永》流传于世。
  等放学后,沈溪出了学塾门口,没见到来接他的秀儿,却见苏通在那儿等候。
  “苏兄?你怎来了……”
  沈溪有点不太想面对苏通,主要是这次府试结束,他名次在苏通之上,他不是那种喜欢炫耀之人,不见面能少些尴尬,却没想苏通会主动找他。
  苏通笑道:“沈老弟在府试的两篇文章,在下拜读后深感佩服,特来请沈公子赴宴。沈公子莫忙回绝,这次在下并非单独邀请,还有几位一起过了本次府试的考生,想做东设宴,不知沈公子可否赏脸?”
  沈溪点点头,大概明白是怎么回事了。他中了案首,别人对他疏远,是因为那些人怀疑他的才学,认为他这案首是花钱买来的。
  可现在那些人知道,沈溪是靠真才实学通过的府试,既然他十岁光景就能作出这么好的文章,将来在科场上必然大有作为。作为同届考生,自然要多一番联谊,设宴请他吃饭,以后若沈溪真的能进入朝堂,或者对他们有所帮助。
  “我一个小孩子,去饮宴怕是不好。”
  沈溪脸色间非常为难,“但苏公子的好意,我又实在难却,不如这样,苏公子先与我回家问过父母,若他们同意,我再去,如何?”


天子说: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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