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0章 踪迹


  在诸夏再一次进入雨季的时候,在万里之外的兴都库什山脉的靖南,对于清虏的战争已经到了尾声。曾几何时不可一世的满清不但被赶出了中原,更是在万里之外的西域迎来了末日。
  靖南城破!
  百万清虏伏首。
  唯一让人遗憾的是,在靖南城破时,清虏酋首乘乱逃出了靖南。
  明军攻陷靖南以后,面对大量的俘虏,一边留下大量的部队驻守,另一边,就派出了大队的骑兵全力追剿残余清虏,也就是在追击的过程中,军正司通过对王熙的审训获得了玄烨的消息,而追击部队也在当天发现了他的踪迹。
  化妆成女子逃出靖南的玄烨,是在押往后方的路上乘乱于夜间逃出的,逃出靖南之后,他就没有停下休息。因为玄烨在出逃时,是自己孤身一人,所以才躲开了沿途的侦骑。两天后,玄烨与一队清兵会和的,领兵的恰好是曾经的御前侍卫,几年前曾远远的看过玄烨几眼,随后一路南下的玄烨倒也没有声张,沿途收笼清兵,尤其是南方驻防的清兵。不过几天之后,原本孤身一人逃出的玄烨麾下就有了近万兵马。
  就在玄烨信心十足准备逃往南方,前往太子军中,收笼人马,然后按照王熙的计划,选出精锐,撤往海边再一路逃往非洲的时候,他的身份泄露了,其实当他来开聚笼大军的时候,明军就已经注意到了他的存在,这个时候,明军的第十二骑兵镇已经到了他们附近。而躲在近处大里内多年的土人,对于玄烨宿营的地方,看得清清楚楚。他们认为这是难得的报仇雪恨的机会。他们认为清军的末日已经到了,又认为明军是来替他们报仇的,所以将那一带的地理形势以及玄烨御营驻扎的地点都告诉了明军,并且领着明军从小路接近了清军的大营。
  就这样,第十二骑兵镇约四千人骑兵趁着夜色直接奔袭玄烨的御营,攻击清军的各处宿营地。这四千精锐骑兵,一直快到玄烨御营附近时才被发觉。那些清军的大都是从梦中惊醒,面对突然袭击只能仓促应战。
  不过,这些清军尽管是仓促应战,但因为知道主子就在军中的关系,所以无不是拼死保护大营,同进攻的明军展开了惨烈的混战。尽管第十二骑兵镇先后冲破了大营外面片石堆积如山的营墙,但清军却仍然依靠内部的石墙阻挡明军骑兵。
  “左翼、左翼有建奴……”
  冲进石墙的骑兵发现清军与往日大不相同,他们抵抗的意志非常坚决,面对石墙被轰开的局面,不但不后退半步,甚至还不断的派兵从两翼攻击,一批一批的建奴死在反冲锋之中,但是却成功的阻止了明军的进攻。
  炮声、爆炸声在夜空中回响着。
  在铳炮声中,玄烨被惊醒了,在睁开眼睛的时候,就听见帐外到处都是纷乱的叫喊声,还有兵士们急促的脚步声,这时甚至都不需要发生了什么,他也知道,肯定是明军打了过来的,他猛的一下从铺上跃起,不顾身边的刚选的妃子发出的惊叫声,就匆忙的披上衣服,穿上靴子,手提六响转轮铳,冲出了帐篷,在帐的时候,就看到前边正在进行混战,甚至看到石墙被大炮轰开的一幕,许多正在依墙死守的兵丁,被轰倒在碎石中。
  明军追来了。
  这时纳尔哈已经牵着一匹汗血马赶了过来,他大声催促:
  “主子快快上马!”
  没有丝毫的犹豫,玄烨就跳上了马,在他跳上马的时候,可以清楚的看到,明军已经冲到过的石墙,尽管左右的清军都在拼命反击,但可以肯定的是,抵抗根本就坚持不了多长时间,步对骑本身就没有什么优势。
  显然这里已经被明军包围了。
  正在玄烨焦急的不知所以时候,李鹏举率领几十名骑兵冲了过来,他们保护着他。向左右看了一眼,玄烨问道:
  “尔度在哪里?”
  尔度是玄烨出城后碰到的清军将领,是上三旗的奴才。
  “回主子,尔将军正在同敌人混战,将军请主子现在就走,再不走就来不急了。”
  这时战场上已经极为混乱了,明军从四面八方冲了过来,大队的骑兵从各破缺口处疾驶冲来,一部分骑兵从墙外包围过来。
  铳声、炮声、人声、马蹄声,在夜空中交错着,乱作一团。
  骑在马上的玄烨可以清楚的看见了他外面的明军骑兵,正一点点的压缩着包围圈,很快他们就会攻破清军的防御。
  “主子,主子……”
  听着帐篷那边传来的女子的喊叫声。
  玄烨大声喝令到。
  “兵乱如此,立即自尽!”
  片刻之间,明军的骑兵已经朝这边杀了过来。那个刚逃出来的妃子——其实也就是在碰到尔度的时候,才送到他身边的旗女,听着让她自尽时就放声大哭起来,人也在那里迟疑着。
  见她不愿自尽,玄烨在马上厉声喝道:
  “杀了她!”
  这毕竟是他的女人,无论如何都不能落到明军的手中,将来任明人凌辱。
  立刻有一位骑兵冲过过去,将她一刀砍倒在马下。而此时因为明军的进攻,许多清军兵丁已经战死,也有一部分逃跑了,一部分被俘虏了。向外逃去的兵丁不过只有千余人,他们一面逃走,一面有人不时回身还击明军
  玄烨看着眼前的混战,心知已经再为及的他,没有太多的犹豫不决,就直接往南逃去。
  在混战中逃出来的清军的兵卒总共不到两千人,其中一部分挂了彩,还有一部分妇人,他们都跟随在他的身边和背后。他们既有旗人也有抬旗入籍的。随着玄烨一路南逃半天之后,才听不见追兵的喊杀声了,而这会他们已经是人困马乏,又饥又渴,实在不能再走了。
  没有办法玄烨只得下令在此地略作休息。清点了一下逃出来的人马,差不多也就是一千六百多人,还有几百个女子。
  下了马,玄烨在将士中走了一阵,看着那些疲惫不堪的兵丁,他不由得想起来楚霸王项羽的末路,在心中感慨道。
  “这剩下的一点人马,恐怕也就是我的江东子弟兵了!”
  只不过,与项羽不同,他是没有江东可以回的。
  回不了江东,只能一路仓皇而逃了。
  正在这时,原本一直领兵垫后的尔度率领二三百骑兵狼狈的跟了过来,尔度下了马,就跪在皇上的脚前大哭道。
  “主子,奴才有负主子,有负主子啊……”
  看着尔度那副模样,玄烨便低声说:
  “不要哭丧着脸,这样子只能够动摇军心。尔度,起来说话。”
  等尔度站起来以后,他挥退左右将士,单单留下尔度,小声问道。
  “明军现在哪里?是不是只有这么些人马了?”
  “主子,明军现在在百里之外,这次明军是被土人引着从小路杀过来的,奴才们虽然拼死相搏,可却也挡不住他们,至少有四五千人被俘,他们中难免有奴才为了荣华富贵出卖主子,这次虽然是侥幸逃出,可也是多亏了奴才们拼死抵抗,使明军没能冲进来,虽然奴才们拼死同敌人厮杀,但也只是暂时拖住他们,不能追赶圣驾。主子,现在看来,此地不宜久留啊……”
  擦干了眼泪,尔度又底声说道。
  “主子,现在必须要尽快离开这里,要不然明军一但得知主子在军中,势必会拼命追杀过来的。”
  “太子那里离开这里还有多远?”
  “回主子,太子那里离这里快马加鞭的话,差不多要赶十天的路……”
  尔度朝着那些妇人看去,然后轻声说道。
  “主子,奴才的请主子先领骑兵离开此地,至于其它人,只能听天由命了……”
  对于尔度的安排,玄烨并没有反对,不过只是一些伤兵和女人而已,只是小声问道。
  “以后呢?太子那边可曾联系上了?”
  尽管对于太子并不怎么信任,但是玄烨明白自己已经没有了其它的选择。
  尔度连忙说道。
  “主子,两天前,奴才就已经派人往太子那边禀报了,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天明两天,太子就应该知道主子的消息,到时候肯定会派兵接应的,奴才就是拼死,也要把主子送到太子那边,只是奴才害怕自己做不到,到时候辜负了主子……”
  说到激动处,尔度忍不住再次呜咽,说不下去。玄烨也忍不住哽咽道。
  “我明白,我明白,现如今,明狗步步进逼,朕当初能碰到你,你尔度还能念着主子,朕就已经知足了,要是实在挡不住明狗,那也是命,是朕的命数,怪不得你……”
  或许,这就是命吧!
  即便是不甘心,但是现在玄烨却已经认了命,至少在某种程度上,但是内心强烈的不甘,却驱使着他继续坚持下去,当然,王熙给他的那个看似虚无的希望,同样也支撑着他的意志。
  尔度接着说道。
  “主子,无论如何,奴才到时候都会领兵为主子杀开一条血路,到时候,主子只管脱身离开就是了。”
  “嗯。”
  略点了下头,玄烨往南方看了一眼,尽管对于太子仍然持以怀疑的态度,但是他相信只要自己到了军中,肯定可以把太子的军权收过来,可是这一路艰难险阻,怎么样才能顺利抵达那里呢?
  “这往南去的路上,还有几支驻防营兵?”
  “回主子,这阵子,南边的驻防营兵,要么是逃散了,要么是与太子汇合了,即便是偶尔有些旗营还有人马在,大抵上也都是无法离开的老弱病残了,他们之中不少人即便是没有逃,也都是打着心思等着向明军投降。”
  “哎,当真人心散了啊!”
  尽管玄烨不愿意再在这个话题上浪费时间,但是尔度还是看到他神情中的失落,就开口劝说道。
  “主子,军中将士昨天晚上各自作战,一时溃散,肯定也有不少人逃了出来,奴才觉得,他们中肯定有人会过来与主子汇合的。”
  对于这样的安慰,玄烨只是无奈的笑了笑,即便是他们过来汇合了又有什么用呢?也是与大局无补啊!
  如此这般的寻思着,玄烨绝望地长叹一声,不觉说道。
  “这是天意亡我啊!”
  “走吧!”
  最后玄烨长叹口气,朝着的那些疲惫不堪的兵士看了眼,然后对尔度说道。
  “往南吧!”
  又一次玄烨率领着千余骑兵离开了,那些被留下的伤兵和妇人们看着他们离开的时候时候,无不是忍不住放声哭泣起来,他们知道,自己已经被抛弃了,被主子抛弃了……
  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组织抛弃了他们,自己朝着南方逃去。那些陷入绝境中的人们只能待在那里坐以待毙。面对绝境他们纷纷选择了投降,这个选择他们保住了性命。
  其实即便是逃走的人也不见得轻松。就在他们刚刚逃出包围圈,刚想要休息一下的时候。明军飞机不对又一次追到了他们。
  那些刚逃出来的清军根本就来不及整队,就被迫仓促应战,不是逃散、就是死伤,更多的人生就只能选择投降。
  在这个时候。尔度率领一部分将士拼死抵抗,又一次掩护玄烨逃走。后来尔度也在包衣奴才们的保护下杀出重围,但是无法同玄烨会合,只好向另外一条路上落荒而逃。
  那些来不及逃跑的清军和他们的家眷大都被明军俘虏了,甚至其中还有之前皇帝刚刚册封的秀女。是,现在这一切都成为了明军的战利品了。
  不过对于他们来说,真正最大的战利品恐怕就是他们从俘虏的口中得知了一直以来生死不知的“皇帝”的下落,护士在得知了玄烨下落之后,他们就立即大除了最得力的骑兵部队进行追击。
  原本看似已经平静的西域,又一次沸腾了起来。那些追击部队就像是进行一场竞赛似的,沿着清军留下来的痕迹朝着目标发起了最后的追击。


第440章
  当今年的第一场冬雪飘下来的时候。
  玄烨已经逃到了数百里外的山区,尽管崇山峻岭阻挡明军大军的脚步,但是仍然有大量的追兵在后方追击着他,为了掩护玄烨南逃,这一路上,他身边的兵丁无不是拼命保护他,等到大雪降下来的时候,他身边残兵也不过只剩下了五六百人了,有马的也只剩下了一半。
  几百人马在缺衣少粮中迎来了第一场雪,一夜之后,就有数十名伤员被冻死了,甚至都没来得急掩埋尸体,明军的骑兵又一次赶到了他们,并且有一部分明军的骑兵于黎明之前从山间的小路赶到了他们前面,截断玄烨了他们的去路。
  发现前后都是明军之后,这些已经成了惊弓之鸟的清军,大部分不战自溃。面对这种情况玄烨也不再迟疑,在激战中,听着激烈的铳弹声,他想到了西楚霸王,想到了乌江,忍不住自言自语道。
  “这地方就是我的瑕丘,不可自误。”
  心里冒出这个念头的时候,玄烨刚刚横起利剑,准备往自己的喉咙划去,突然尔度的战马冲到身边,抓住他的右臂,让玄烨的剑没能在脖子上划过。尔度大声喊叫道。
  “主子不能如此轻生!赶快随奴才一起突围!”
  在南方与土人撕杀多年的尔度,对这一带的地形倒也极为了解,救下玄烨后,就带领两百多名清军在前面开路,并没有冲向前方的明军,而是翻过一座矮山折向西南,绕过明军的阻拦后,从另一个山谷落荒而走。
  几天奔逃,尽管被饥饿和疲惫折磨着,但是玄烨并没有必死的觉悟,既然没有自刎成功,对生的渴望又一次回到了他的身上。在翻过山岭之后,当发现明军已经追击过来的时候,尔度一边在前边开路,一边大声喊道。
  “大清国的巴图鲁们,愿意给主子保驾的都跟我来!”
  说着,他就领着几十骑,向跟着他们的明军杀了过去,尽管如此,却没能阻挡明军的追击,明军继续穷追不舍。突围的人马不断死伤、逃散、被俘,最后只剩下一百五六十人。而尔度也在混战中连受几处刀伤铳伤,在又一次击退明军的追击时,终于死在明军的铳弹下。
  明军的追击并没有停止,尽管因为大雪的关系,都只是小股的骑兵追击,但他们却没有放弃,在明军的追击,又一次被击退后。面对穷追不舍的明军,玄烨正觉得无路可走的时候,突然从一旁冲过来一匹马。
  是李鹏举,他走到玄烨面前,轻声说道:
  “请主子随我走,不要在此地逗留。刚才被杀败的只是明狗的一支尖兵,大队明狗尚在后边,现在……”
  朝着左右看一眼,李鹏举对玄烨说道。
  “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咱们兵分两路,一路向南,一路逃往山里,他们肯定会往南边追,咱们这样才能有机会……”
  这也是办法,玄烨满怀着能够逃出生天的希望,领着几十个骑兵逃入了大山,正像李鹏举料想的那样,追击的明军的确实没有想到这一招。不过幸的是,南方的山里有不少被清军赶进山的土人,他们多年来一直凭着山寨抵抗清军,这支只有几十人的且又累又饿的清军,一进入大山,就被土人盯上了,那些土人立即向他们发起了攻击,一见土人杀了过来,那些本就没有丝毫斗志的清兵立即四散逃命。逃不快的不是被杀了,就是在逃不动的时候选择自杀,他们知道,即便是投降了也会被土人阉割当成奴隶使唤。
  好不容易杀出重围,玄烨身边只剩下十多人。在经过一处山谷时,他们又一次遭遇了土人,土人不过只是放了几铳,余下的人马也各自作鸟兽散了,至于李鹏举领着几名亲兵杀向土人,以掩护玄烨逃离。
  李鹏举的生死,玄烨并不关心,已经单人独骑的他只是寻思着如何继续南逃,只是茫然的沿着山谷往南逃去,不知逃了多久,又渴又累的他听见有土人的喊叫声,似乎土人也追了过来。眼见已经无路可逃了,忽然他看见右边山根处有一山洞,洞口到处都是积雪,只是隐约可以看到洞口,两边还有一些满是积雪的灌木,它们一同遮挡了那个山洞,牵着马走了过去,扒开洞口的积雪,然后就与马一同躲进洞里头。
  这个山洞差不多有十几丈多深,十分干燥,靠后边光线很暗。玄烨靠着马站着,一边听远处的动静,想着土人也许会找到这里,万一落到土人手里会是什么下场?要是不行的话,就……握着手中的短铳,玄烨不禁在心中感叹:
  “想我玄烨也是一国之君,却不曾想居然落得这步田地!”
  天空中下着雪,雪下的越来越大,也让洞中变得更加昏暗。一但大雪封了山,即便是最熟悉地形的人,也有可能被冻死在山里。
  躲进山洞里,紧握着短铳想要与土人决一死战的玄烨,并没有等到土人,天色越来越暗,雪也越来越大。
  等到大雪下遮挡了视线,让人看清楚几丈外的景色时,玄烨想着土人肯定不会来了,于是便席地而坐,坐在石头上休息了。
  雪继续下着,好像不打算停了。
  尽管知道这雪很危险,但玄烨却暂时放松了下来,至少这大雪可以挡住土人和明狗的脚步。
  “如果能早下几天就好了……”
  心里这么寻思着,因为实在是困极了,玄烨不由得闭上眼睛,再也支持不住的他身体一歪,靠在山洞上睡着了。起初他睡不沉,不时会惊醒,担心土人或者明狗搜过来。后来见雪下的越来越大,而且还起了大风。心知明军绝不会冒险追过来的他也就睡熟了。
  在他熟睡的时候,骑了一天的马同样也是十分饥饿。洞口就是灌木、枯草,它就直接在那里将头探出去,然后在那里吃了起来。
  这一觉,玄烨睡得很沉,甚至都没有像过去那样做梦,没有像过去难以入睡。当他再一次醒来的时候,玄烨看见洞外阳光耀眼,外面的雪已经停了,洞口的灌木、枯草也都被马吃完了。
  “你这马倒也是个通人性的牲口”。
  见马并没有离开,玄烨走到洞口偷望,看到外面的雪已经停了。
  “现在明狗应该还不至于立即进门搜人吧。”
  望洞外查看着的时候,玄烨的手拉着马,准备离开这个山洞。
  站在洞口玄烨侧着耳朵仔细听着远处的动静,尽管洞口没有什么动静,而远处,似乎也没有什么动静,洞口也累了一层厚厚的积雪。
  “看来是天不亡我啊。”
  离开了洞口后,看着已经被大雪覆盖的群山,玄烨的心里不禁冒出了这样的念头,这场大雪救了他,让他避开了明狗的追击,同样也避开了土人。玄烨明白至少一时半会的无论是明狗也好,土人也罢,都不会追上来,只要抓住时间,就可以逃出生天了。
  “这一次可真险啊!”
  玄烨回头望望远处,他并没有立即离开山洞。他抚摸着马背,在心中又叹息说:
  “还得先把你给喂跑了,要不然,你肯定驮不到朕!”
  心里这么寻思着,玄烨从马鞍后面的驮袋里取出了一些豆子、玉米,然后开始喂马,昨天夜里它自己在洞口吃了些灌木和枯草,但肯定比不上这样的精料,在他倒出精料的时候,这匹汗血马静静地注视着他。当他倒出口袋里的粮食时,它迫不及待地探过头来,用鼻子向口袋闻,然后它就俯下头去,大口吃了起来。
  玄烨望着马儿在那里吃料时的情景,想着它这么饿,可只给它这么一点饲料,似乎实在是少了点。但是有什么办法呢?
  不能不留下一点,接下来的这一路,还不能不能吃到料也不一定,况且他自己也要吃东西啊!
  手里抓着一把炒豆子,玄烨在石头上坐下去,一边吃着炒豆,一边寻思着如何逃走。洞里洞外十分寂静,似乎只有汗血马嚼豆粒时发出的声音。
  孤身一身的玄烨,这时突然变得很感慨,他朝左右看去,身边没有一个人,只有他自己孤身一身,从他记事起,这还是第一次,身边连个人都没有。从前有那么多的奴才,现今没有了,曾经有浩浩荡荡的八旗大军,现如今也没有了,现在他只是一个人孤零零的置身于这个山洞中,他的身边没有一个人。
  为什么会这样?
  唉,大清国……
  心里念叨着的时候,玄烨又一次走出了山洞,战马也跟着他。它已经将地上的饲料吃光了,
  他又听一听周围动静,随即将马从洞中牵了出来。由于他已决定现在就离开,山洞或许隐密,但绝不是什么久留的地方,就冲破蜘蛛网,牵着马走出山洞的时候,他自己先抓了一把雪解渴。然后才牵着马,朝着南方走去。没膝的大雪拖累了他的速度,不过却也让他感觉极为放松,雪越厚,碰到明狗或者土人的可能就越小。
  遥望着他认为是南方,玄烨小声自言自语道:
  “只要朕能到了南边,到了太子军中,大清国必定能再次中兴……”
  一路上积雪很深,尽管没有下雪,可是山风却会吹起积雪,他的衣服都被雪花打湿了。因为在积雪中行走,裤子同样也湿了,不过因为脚很热的关系,倒也没觉到。当然,马鞍和马背也都是湿漉漉的。
  积雪拖累了他的速度,这个时候,如果有人出现在他的前方,即便是他能在眨眼的功夫腾身上马,马也不能在雪地中奔跑。所以他只能像现在这样牵着马缰,马走他也走。大雪把地上的草都给盖住了,所以这一路上,马都没吃到什么草,他如今必须赶快让马吃饱,要不然马饿了,肯定驮不动他!
  当山谷变成宽大数里的山间平地时,积雪开始变浅了,牵了一天马的玄烨重新骑上马,在雪地中向前走着,也分不清楚,雪地下面倒底是不是路。一路就这么走走停停的,不时向周围察看一番,幸好大雪之后,不见有人出来。
  走了很久,在天色将要变暗的时候,玄烨只觉得的整个人又冷又饿,风吹在身上,不断的带走他身上的热量,又冷又饿的他,只觉得的脑袋有些发晕,这还是他第一次体会到饥饿的感觉,饥肠辘辘的感觉,他从来都不曾体会过,即便是在靖南围城的时候,作为皇上,他同样也能吃饱饭。
  也许是因为太过饥饿的关系,玄烨开始担心起来,他感觉这时只要有两三个土人走来,他也不一定能对付得了。尽管他有一支六响转轮铳,但是他已经没有什么铳弹了,铳弹差不多已经打完了,剩下的一些,要省着点用。要是碰到敌人,就只能用刀剑了,可是没有力气,怎么杀敌?
  感觉自己已经到了绝境的玄烨不觉于心里想到。
  “难道这是天要亡我!”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一块石头附近巨石挡住了雪,石头下现长满了半人深的荒草,尽管草枯了,可却也是上好的马料。
  “老天有眼啊!”
  看到巨石下方的荒草,玄烨自言自语道,他急忙牵着马,朝着那边走了了过去。
  马在巨石下方吃着草,尽管是枯草,可对于饿极的马来说,仍然是难得的美味,在马享用着难得的美味时,玄烨不时的打量着周围,看到巨石下方的缝隙,他甚至觉得自己可以在睡在那里,有石头可以挡住山风,只是在这个地方烧火取暖却很危险。
  “也就不知道前面能不能找到山洞……”
  就在这时,玄烨突然看到了积雪上一片细碎的蹄印,这是……羊蹄的脚印,难道有人在这里放羊,这个发现让他立即变得紧张起来,就在这时,他听到了轻微的脚步声传过来,几乎是在他回过头的瞬间,就看到一个黑影,直直的砸向他的脑袋,他几乎是本能地向旁边一闪,脚下却被积雪拖住了,人一不小心摔倒在地上。
  倒地的瞬间,玄烨看到了来人,是山里土人,趁着玄烨倒地的功夫,他猛一棍打在玄烨的头上,顿时失去了知觉……


第441章
  四年前,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
  确实有很多大事发生,不过,所有的大事都被隐藏在官军攻克靖南,近百万建奴俯首的事件中,几乎所有人提到兴乾二十三年时,都会提到这件事。
  似乎对于天下而言,那一天,再没有其它的事情了。
  其实,那一年发生过很多大事,当然,每个人眼中的大事都不相同,对于南洋的千百万以“夏人”自称的秦人、桂人、周人、鲁人来说,他们眼中最大的事情,恐怕就是“南天门会议”。
  几乎的所有人都记得那一天,大明和诸夏就南洋进行了划分,尽管仍然存在着许多问题,长达12天的会议名义上是解决马辰的归属问题,但实际上讨论的更多的是划分南洋的一般原则。
  为了避免各国在南洋的争夺中兵刃相见,南天门会议还着重讨论了“有效占领”的问题。从而就南洋的问题达成了一致。
  这场会议看似的解决了许多问题,但是任何人都知道。实际上真正的会议只有皇帝陛下本人以及各国国君参与,然后看似僵持的会议很快就完美的结束了。
  那天的会议上皇帝与诸夏国君说了什么?
  没有人知道,但所有人都知道,从那一天起,所有的一切都改变了。
  对于普通人来说,或许他们不知道那一天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对于一些亲历者来说,他们却很清楚,自己的生活是在那天发生根本性的改变。
  阳光明媚。
  在雨季时这样的艳阳天是极为难得的,在鲁国都城南兖州,这座海滨城市在南洋诸夏国都中属于建城最晚的城市,按照官方的说法是刚满十年——尽管在此之前,土人同样也有一座旧城,可是……那只是一个“小村落”而已,自然谈不上什么城市。
  尽管在鲁国封国时金洲(苏门达腊岛)的亚齐人仍然多次与周国发生冲突,但是南兖州仍然没有修建城墙,虽然无法通过城墙区别城内与城外,但城市的边缘住的要么是平民,要么就是富人的庄园。
  在城郊滨河的一座吊脚竹楼的走廊边,梁华礼的眼睛眯成一条细缝,他偶尔的会发出一声叹息。
  已经四年了!
  四年前,他还是梁家三房的公子,还是富家阔少,那年不过刚满16岁的他,还正准备进入兵校,两年后,他会和其它人一样,从兵校毕业,进入军中,讨伐几年的野人之后,他会像兄长们一样进入官场,成为桂国的官员。
  但是随着桂王的一纸令旨,贵为“淮安君”的爷爷被夺了爵,至于他的父亲也被去除了官职,爷爷因为“欺诈国人”被打入大牢,遇赦不赦。全家也都被驱逐出桂国。大量的家产被抄没。
  不过桂国国君多少总还算及旧情——并没有废除“淮安君”的爵位,由九岁的叔叔继承,梁家的官赐田产仍然被保留着。或许,这也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至少,对于逃到鲁国的梁华礼而言,他不用隐性埋名,也不用担心桂国发出的海捕文书——直到三年前,他才知道,大明和诸夏发出的海捕文书是传至天下各国的。如果当初不是桂王念及旧情,那怕是他逃到了鲁国,也会被巡捕抓住,移交给桂国。
  “这里的景致,倒和园子有那么点像……”
  即便是已经过去四年了,每每在走廊上躺睡的时候,梁华礼还是会想起当年的遭遇。当年,只有十三岁的他,是何等仓皇的与娘一同逃离了桂国,在港口乘船到了鲁国。
  虽说娘的身上带着首饰、私房钱以及奶奶分的一万两银元券。但是在异国他乡一个女子带着儿女们开始亲生活并不容易,所以,这几年除了供他和妹妹读书之外,娘不敢乱花一文钱,甚至就连住的也是只能卖30两银子的吊脚楼,而且还是河边的,如果不是娘沿着楼边种了一圈薄荷,那蚊子不知道会有多少。不过即便是如此,连走廊上都圈着一层纱。
  “桂国的本家是指往不上了,虽然大王放过了本家,可除了封地之外,其它的都被抄没了。你爹他们被流放到了纽约殖民地,往后你只能靠自己了。”
  靠自己……
  四年的“逃亡”让梁华礼早就学会的依靠自己,四年前考进入航海学校,两年的学习,两年的海上航行,他早就已经习惯了不依靠任何人,而现在……
  一条船!
  我需要一条船!
  猛的一下坐起身来,梁华礼的眼睛盯着河面,河上有一艘艘单桅的舢板,他需要当然不是这种船,而是那种至少有十二三丈的纵帆船,然后,他就可以招募水手,驶向大海,驶向遥远的远方。
  坐在那里正缝着衣裳的妇人,抬头看着猛然坐起来的梁华礼,心叹口气,然后问道。
  “小礼,你真的想要买条船吗?”
  “嗯!”
  梁华礼点了点头。
  “驶船航海是收益最大的买卖,一条船最多一年就挣回来,虽说有风险,可收益这么大的买卖,可还真没有。有时候,一年甚至能挣回好几条船来。”
  当初选择航海,并不仅仅只是因为爱好,同样也是因为钱,因为航海可以带来的财富。即便是现在没有了所谓的“一船丝一船银”的暴利,但是航海的暴利仍然是极其丰厚的。
  “小礼,其实,当年老夫人每房都给了一笔钱,你娘虽然只分到一万两,可这些银子却都存在银行里,就是凭着银行的利息,也能过活的……”
  妇人放下手中的针线,语重心长的说道。
  一万两,对于许多普通人家来说,是一笔难以想象的巨额财富,放在银行里,一年就是利息也有700两,有些银行甚至会提供高达千两的利息。这笔钱足够小康家庭两三年的开支。别说万两,普通人家顶多也就是想着有个三四千两的银行存款。然后靠吃息生活。
  “娘,我想要的不是过活……”
  朝着走廊外的河流,梁华礼轻声说道。
  “我想有一天能够在这里建一座属于我的梁家花园,然后让娘你住进去过上好日子。”
  儿子的话,让妇人长叹口气,然后她说道。
  “其实,梁家之所以落到今天这步田地,还是因为太……哎,娘只是寻思着,你能好好的过一辈子,至于旁的……”
  摇摇头,妇人便不再说,只是叹气道。
  “买船要多少银子,回头娘把银子拿给你……”
  兴乾二十七年岁末,“福业”号帆船驶进了苏伊士,“福业号”是一艘现在难得一见的“古船”,它是足足有二十八的船龄,要说有什么与众不同,就是外形很小,只有十二丈长。它长年漂泊于大洋上,饱受台风海浪的洗礼,船身黑黝黝的,到处都是岁月的痕迹。只有中央的桅杆是新,这支桅杆是在原来的桅杆被风吹坏后,于北海海岸砍来的,其实,当时距离日本更近,但是因为“日本锁国令”,朝廷严禁非特许船只进入日本,违者一率流放,即便是拥有北洋贸易特权的北洋商船,也只有数十艘船获准与日本贸易。也正因如此,即便是在桅杆吹断的特殊情况下,大明和诸夏的船只都会千方百计的避免飘流到日本。
  老旧的甲板尽管破旧,但是在水手们的冲洗下,仍然非常干净。作为透彻船长的的梁华礼,曾在一艘同大小的纵帆船上当过一年的大副,今年有了自己的船后,就开始驾驶着这艘船出海,这是他第一次出海,从鲁国到伪周,然后天竺各地,再到波斯,然后又是苏伊士。
  这一路上,船上携带的几百吨来自大明和诸夏的货物在卖掉的同时,又有许多当地土货被装上了船,天竺的棉花、波斯的毛毯等等这些货物,如果有人出合适的价格,这些货物就会被卖掉,然后再换成当地的货物或者金银。即便是没有卖掉也没有关系,至少天竺的棉花总不愁买家,无论是诸夏或是大明,每年都需要大量的天竺棉。
  船进港口后,在通过海关的查验之后,和每个船长一样,梁华礼直接去了港口的贸易中心,在那里,他可以把船上的货物挂牌,在等待买家的同时,也可以揽货赚个运费。作为大明的殖民地,这里与大明的任何一块殖民地相比,都没有什么区别。
  登计、寻货……好不容易忙完了这些,梁华礼才得已到附近的茶馆里喝口茶,这边刚喝一杯茶,就有人走了过来。
  “您就是‘福业’的船长吗?”
  一个年青人走到他的面前问道。
  “嗯?你找船长干什么?”
  梁华礼看着这个比自己长几岁的青年问道。
  “我想和你谈笔生意。”
  “你想谈生意?什么生意?”
  怎么看,这个年青人都不像是生意人。尽管他并不熟悉生意人,但是这个年青人看起来根本不像生意人。
  “你应该不是生意人吧。”
  “您说的很对,我并不是生意,我是在运河公司工作。”
  王兴业主动做到他的面前,然后说道。
  “对于生意可以说是一窍不通,但是呢,我的消息却非常灵退?”
  “哦?”
  “是这样的,你知道,挖运河需要许多劳工,埃及官府征派了徭役,这几年,有上百万人被派征徭役在这些修建运何,而我因为学习语言很快,所以可以和他们进行交流,所以我负责管理劳工,当然,我只负责其中的几千人,但是通过和他从他们的交谈,我得到了一些信息,一些和生意有关的信息……”
  在王兴业说话的时候,梁华礼并没有做任何反应,他只是默默的听着这个人的话,尽管第一次来苏伊士,可梁华礼也知道,为了修建运河,埃及征发了许多劳役,按照埃及官府制定的规则,埃及人也就是科普特人,只需要服一个月的徭役,至于外来人也就是那些天方教徒,每年需要服六个月的徭役。在这里到处可以看到服徭役的埃及人,当然作为航海者的梁华礼非常期待着运河修通的那一天。“哦?”
  轻应了一声,梁华礼反问道。
  “什么样的消息?”
  “这个消息,或许对我来说没有丝毫价值,但是船长,对于您来说,却是价值万两白银?”
  王兴业认真的说道。
  “你想把这个消息卖给我?”
  任何一个港口都是鱼龙混杂的地方,这种地方总会有许多捞偏门的人,不知多少见多识广的人在他们的身上栽跟头。
  “可我没有什么兴趣。”
  梁华礼表情坚定地说道,任何人栽跟头,都和他自己的贪心有关。
  或许他需要银子,但并不意味着他很贪。他从来不相信什么所谓的“好事”,毕竟,好事很多时候,也不会沦到他的头上。
  “船长,您先别忙着拒绝,先听我说完。”
  知道这里鱼龙混杂,有很多骗子,所以王兴业倒也不急,他知道自己需要游说眼前的这个船长相信他。
  梁华礼并没有说话,他只是把目光投向窗外,看着窗外走过的人们,既有当地的埃及人,也有很多明人,现在这座城市尽管仍然叫苏伊士,可是他很清楚,等到运河修通,当运河公司把运河区的治权交给大明朝廷的时候,苏伊士就会被朝廷重新命名,最终这里所有旧时的风貌都会被华夏化的风貌所取代,就像那些当地人一样,他们正在改变自己的穿着打扮。
  “是这样的,船长先生,你应该知道,在欧洲现在有一种非常流行的商品,而这种商品只有一个地方可以提供,就是鸦片……”
  王兴业看着面前的船长,唯恐他不知道鸦片是什么似的,他又特意解释道。
  “鸦片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商品,它……”
  “这个你不需要解释就是‘芙蓉膏’这种东西,按《大明律》,运往大明以及诸夏,船长、货主杀无赦,船员流放万里极域……”
  目光变冷,梁华礼冷笑道。
  “你想死,梁某还不想陪你一起死!”
  丢下这句话,梁华礼起身就要离开,见他要走,王兴业连忙说道。
  “梁船长,运到大明和诸夏是死,可没说运到其它地方是死啊!”


第442章
  清晨,狂风从西奈半岛吹来的黄少,把天空变成一片昏黄。狂风呼啸着席卷着沙土,视野中面前什么也看不清楚,只见到天地间一片黄蒙蒙。在这片昏暗的天地之中,一个个灰色的人影在那里移动着,他们身上的衣裳染着少土和周围环境融为一体,不是走到面前,根本看不清楚这些人与周围环境的区别。
  尽管沙土遮挡了他们的视线,但是他们仍然任劳任怨的在那里用工具挖掘着沙土,并用独轮车将沙土运到远处的堤岸。
  偶尔的,在漫天的狂沙中,响鞭的声音在空气中激荡着。在这片工地上没有一个人闲着,这么大的风沙,即便是人可能会被狂风吹走,也没能阻挡人们的劳动。
  “这么大的风沙,他们还在那里干着活?”
  坐在骆驼上,梁华礼看着那些在工地上挪动的身影,尽管刮着狂风,但是戴着风镜的他仍然可以看清楚工地上的模样。许多人半伏着身子在那里干着活。尽管天地间肆虐着的沙尘暴,可是工地并没有停工,他皱着眉头询问道。
  “就不怕出什么事吗?”
  细小的沙子在他说话的时候,不停地从围巾的缝隙钻到脸上,给脸上打了一层沙土,他的衣服上、脸上粘满了黄色沙尘,现在的他看起来已经完全成了一个土人人。
  “出事?没有人会关心出不出事,埃及人不在乎,那些‘外来人’,他们在埃及就是二等人,没有人会在乎他们,所以公司也不在乎,相比于他们死活,公司更在乎工期,十年……”
  再一次裹紧围巾,王兴业指着忙碌中的运河工地,继续说道。
  “十年的工期,公司要在十年内把这么运河修通,想要如期完工,就必须要尽可能的抓紧时间,让他们赶班加点的工作,而且……”
  王兴业刻意压低声音说道。
  “开罗那边也希望我们尽可能的压榨他们,开罗的很多人觉得,过去将近一千年里,那些‘外来者’千方百计的欺压他们,现在,他们想要以其人之道,还制其人之身,那边觉得我们在这里让他们干的活越多,他们就越有可能改变回原本的信仰,事实上,也就是这样,听说开罗那边统计过,这几年科普特人的数量已经从过去的勉强五成多,增长到了7成,再有几年的时间,估计这里基本上也都是科普特人了。”
  听到王兴业问话,梁华礼悄然不语,眼光投在了那些干在在干着活的劳工们的身上。
  为什么会来这里?
  为的当然是生意。
  为的是牙片生意!
  尽管按照《大明律》将牙片运往本土、诸夏以及殖民地是死罪,但是法律并没有禁止商船把牙片运往其它地区,所以一直以来都有大明或者诸夏的商船参与这一贸易。相比于大明对于牙片的严禁,欧洲的牙片却已经泛滥成灾。成千上万的欧洲人终日吸食牙片,饥肠辘辘的人们沉迷于牙片带来的幻境之中。
  但是欧洲并不产出牙片,他们的牙片来自奥斯曼,各国的商人通过种种渠道把大量的奥斯曼牙片运到欧洲,供欧洲人吸食。因为大明与奥斯曼之间关系的紧张,导致最近几年,大明的商人已经淡出了这一贸易。不过即便是淡出了,牙片贸易的巨额利润仍然让许多人为之心动。
  而王兴业却找到了另一条商路。这也是梁华礼被他说明的原因,毕竟,牙片贸易的利润是极其可观的。
  “侯塞因……”
  看着一个走过来的当地人,王兴业扭头对梁华礼说道。
  “就是他告诉我的那个消息,在奥斯曼境内牙片的种植范围非常广泛,并不仅仅只有伊斯……君士坦丁堡才有,实际上,君士坦丁堡的牙片也是商人们从各地运过去的,然后在那里卖给各国的商人,其实在很多地方,尤其是一些干旱的地方,牙片甚至是当地唯一产出的农作物,毕竟它可以适应许多极为恶劣的环境,况且……”
  刻意压低声音,王兴业又说道。
  “奥斯曼人自己也觉得,种植牙片是一个很好的生意,可以从欧洲换回来大量的金银,甚至奴隶,所以他们的官府一直在鼓励种植,不过,现在奥斯曼很多地方,它也开始泛滥起来,我敢说,再过几年的话,他们那里肯定也会泛滥成灾,不过,这和我们无关……”
  确实没有任何关系,对于梁华礼而言,他唯一的在乎的就是是不是真的像王兴业说的那样,在距离这里不到两百里的地方,就有人种植牙片,他们可以从那里买到牙片,然后转运到欧洲。
  “你好,尊贵的先生……”
  突然,他的问候声打断了梁华礼的思绪,他打量了一下眼前的这个人,然后点了点头,在王兴业与这个人用土话说话的时候,他的心里突然对接下来的行程有了一些期待——也许,这就是自己期待已久的机会吧!
  ……
  驼铃的叮铛声中,一支驼队在沙丘间行走着,队伍人数不多,不过只有十几个,但是骆驼却很多,一个人要管四五头骆驼,每匹骆驼还驼着几个箱子,浩浩荡荡的驼队缓慢地朝东方行进着。
  “告诉后面快点!大家加快速度,前面很快就有一个市集。我们到了那再好好休息,不然晚了今天晚上我们就要在沙漠中过夜了!”
  骑在骆驼上裹着贝都因人白色长袍,头上包着头巾的梁华礼望着前方,他眯着眼,抬头望了望天空,太阳还高悬在天上。
  可真热啊!
  舔了下嘴唇,梁华礼又伸手摸着被他放在前面的水袋,水袋现在分量很轻,里面的水差不多快喝完了,这种用羊皮制成的水袋可以装很多水,可刚开始的时候,他却觉得那股味道不好闻,抗拒那种味道,但是现在,他恨不得一口喝完所有的水,一滴都不会剩下,可是他却不敢喝完,在沙漠中水就是生命。
  当然,骑骆驼的感觉也很不舒服,尽管骆驼的速度不快,可作为船长,梁华礼对海上的颠簸早就习以为常了,可是骆驼上的颠簸却让他浑身上下都不舒服。
  但是骆驼却是这里最好的选择,因为没有官道,所以这里很少用马车运货,最常用的交通工具,就是骆驼,它可以驼几百斤重的货物。现在这些骆驼上驼着的就是他的船上积压的——有大明的棉布,茶叶,也有许多诸夏的商品。按照侯赛因的说法,在这里,大明的商品比银子更有效,那些人更愿意要大明的商品,而不是银两。
  离开苏伊士已经六天了,在过去的六天里,他们已经走了几百里地,也许更多,谁知道呢?每一个人都变了模样,梁华礼自己也是乱蓬蓬的,脸上的胡须和黝黑的面孔,让人看不出他还不到二十岁,干燥的皮肤里似乎也嵌满了尘土,身上的衣服也是肮脏不堪,甚至散发出一股浓烈的臭味,沙漠中条件很艰苦,让他没办法把自己衣服洗干净。
  按侯塞因的说法,如果他们从地中海上岸的话只要一天,就可以到达目的,但是,这里距离苏伊士却很远,骑骆驼需要六到七天的时间。
  “下次,应该从地中海那边靠岸。”
  梁华礼暗自寻思着,不过他并不想冒险,倒不是因为地中海尚岸的猖獗的巴巴里海盗,而是因为他不想因为别人的一句话,就驾驶着帆船用几个月的时间,围过好望角,穿越直布罗陀海峡进入地中海,万一要是那里并不像他说的那样,有足够的商品供他进行贸易,那岂不就是白跑一趟,所以他才会选择先从陆路过去一趟,查探一下,如果一切属实的话,他会进入地中海,那怕就是巴巴里海盗也无法阻挡他的脚步。
  到时候,只要一天的工夫就能抵达目的地,就用不着在这样的不是沙漠就是戈壁的地方骑在骆驼上往目的地赶了。
  驼铃在沙漠中回响着,这铃声陪同了梁华礼一路,在沙漠中,这似乎是唯一的声响,按照史书的说法在唐代的时候,这样的铃声在西域的丝绸之路回响了几百年。
  几年前,随着满清的覆灭,甚至有人提议将铁路一直修到地中海沿岸,通过波斯、巴格达,直抵地中海的贝鲁特,重新开通一条陆上的丝绸之路。
  不过,所有人都知道,这个计划有多么的不现实,毕竟,铁路要通过的许多地区都在奥斯曼帝国的控制下,而且当地人对大明也是非常敌视,谁让大明是站在科普特有还有那些基督徒的一边呢?
  如果不是因为对财富的渴望,梁华礼相信自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骑着骆驼深入到约旦河西岸的某些沙漠绿洲,在这个充满敌意的地方,进行这样的贸易。
  这根本就是在冒险!
  可是财富总是贮藏在风险之中。
  “这一趟,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最多十年,梁家就能重新在鲁国兴旺起来……”
  舔舔干裂的嘴唇,梁华礼在心里默默的寻思着,他看看周围一望无际的金黄色沙丘,然后又一次探身问身边的向导。
  “侯赛因,我们距离那里有多远?”
  侯赛因原本正骑在骆驼上低头着头打盹,听主子的喊声,连忙抬起头,骑着骆驼跑到前面,打量一番后又跑了回来,然后再用蹩脚的官话说道。
  “快了,快了……尊贵的先生,最,最多再半天,我们就能到达那里。”
  在这里很多都叫侯赛因,但是这个侯赛因却是一个聪明人,为了讨好公司里的人,他甚至自学了官话,这也是他能成为监工的原因,当然另一个原因是,他早在两年前就已经让孩子们洗礼回归科普特教会,不过他自己没有洗礼。
  对于这些事情,梁华礼并不关心,他唯一在乎的是侯赛因是否可靠,毕竟,这个骆驼队里携带的物资价值上万两,这让梁华礼常常会担心,他会不会勾结别人,把他当成肥羊给抢了。
  不过他并不是手无寸铁的肥羊,他带着的水手,都带有六响转轮枪,碰到土匪是绝不会束手就擒的,水手……有时候,他们同样也扮演另一个角色,论狠,这些见多识广的水手们,绝不比那土匪差。
  而且侯赛因的家人也在苏伊士,梁华礼事先已经和他的大副商量好了,要是有什么意外,他绝对不会放过侯赛因的家人,对于这些土人,梁华礼一点儿也不相信,“非我族类其心必异”同样的话从他很小的时候,就被父母一次又一次的灌输,即便是过去梁家有几万家奴,对于那些土人的信任也是极为有限。对自家的家奴都谈不上信任,更何况是侯赛因这些“奸滑”的色目人。
  半天!
  但愿吧!
  顶着头上火辣辣的太阳,也许是因为距离目的地越来越近了,梁华礼觉得越发的烦燥,甚至隐隐的还有一些担心,尽管他做了许多安排,但是一想到,自己可能会失去性命,他仍然还是会后悔。
  为了钱去冒这么大的风险值得吗?
  还有,自己是不是应该先娶妻生子,这样的话,将来娘还有一个依靠……
  诸如此类的念头在梁华礼的心里翻腾着,就在他的心里越来越燥动的时候,突然听到侯赛因指着前方兴奋的喊叫着。
  “尊贵的先生,前面就到了,前面就到了,转过那座小山……”
  很快,就像侯赛因说的那样,在梁华礼一行人转过一座小山之后,原本光秃秃的土地突然变成了绿色,不,变成了五颜六色,一片美丽的花海呈现他们的眼前,这片花海绵延数里,花的颜色是五彩缤纷的红色、紫色、白色……五彩缤纷的花朵盛开着的,真让人怀疑这一切是不是真实的,毕竟,就在几分钟之前,呈现在他们眼前的,还是一片荒凉的沙漠。
  “先生,你看……”
  侯赛因手指着五彩缤纷的花海对梁华礼说道。
  “你看我没有骗你吧,这里种的都是牙片,这些花全都是,你看,它们是不是很美丽……”


第443章
  “自从来到人间,资本的每一个毛孔都是肮脏的和血淋淋的,随时都要向外扩张。”
  二十六年前,兴乾元年,非洲南端好望角沿岸。
  尽管在大明的地图上,早就标明了这个位置,但这里却是大明商船航行的最远的地方,尽管从没有人限制过他们的航行,但是却从没有人驶过这片海域。
  从好望角东到西,从印度洋到大西洋,这是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现在,一艘排水量不足的六百吨的小帆船,正泊停于这片海域,静静地等待着船长的命令。
  好望角的荷兰人禁止大明商船的进入,因为海上贸易的利益冲突,荷兰人与大明商人之间发生诸多冲突。
  对于满载货物的“清远”号而言,返航意味着将要遭受极大的损失。
  往那里去?
  张勇,这位致勇侯张进的同宗堂弟默默地站在船首,他面前一边是印度洋,一边是大西洋,他整个人都陷入前所未有的困境之中。
  怎么办?
  返航的话,他必须要支付五十多名船员的薪水,再加上货物的损失,尽管不会让他破产,但也会让他元气大伤,尽管他告诉别人,自己是致勇侯张进的同宗堂弟,可实际上,两家血缘需要上溯到曾祖那代人。
  “该返航了,船长。”
  大副低声说道。在船的甲板上,站着五十多名船员,他们大都是和他一样,都福建人,还有几个南洋的土人。他们不远万里来到这里,为的不仅仅是长途航行的工钱,还有进入好望角贸易后的分红。
  如果现在返航,他们所有人的收入都将会减少。
  怎么办?
  “不,继续向前,去欧洲!”
  张勇毅然做出了决定。
  几乎所人人都感觉到,在他说出这句话的时候,空气瞬间凝固了。
  “向前?去欧洲?”
  作为水手,尽管他们都知道,过了好望角,再航行几千里,就可以到达欧洲,但是,所有人都知道,对于那片大海,他们是陌生的。
  “向前走,去欧洲看看,荷兰人可以关闭他们的港口,但是到了欧洲,有西班牙人、有葡萄牙人、有英格兰人、法兰西人,他们不可能都把咱们拒之门外。”
  “可是船长?咱们没有向导,没有向导怎么办?而且也没有海图。”
  往西,一直都是大明商船的禁区,归根到底是因为没有海图,没有向导。
  “是啊,就这么闯过去,没准会把性命赔上。”
  “当年欧洲人过来的时候,也没有向导,没有海图,我们不可能永远都呆在这里印度洋,我们早晚要进入大西洋!”
  “可到时候,也许就有海图了。”
  “不,没有任何人会给我们海图,如果我们想要进入大西洋,想要去欧洲,就必须要自己去绘制海图,大海,欧洲人能征服它,大明一样也能征服它!”
  张勇的双眼渴望地看着大洋的深处,这一瞬间,他的内心所思考的不再是航海带来的财富,而是一种使命。
  “可,可是船长,这风险很大……”
  “风险?这碗饭怎么可能没有风险?”
  张勇看着面前的水手说道。
  “我意已决,不愿意去的,我会放舢板下去,你们可以到好望角,回头乘荷兰船回去,愿意去的,分红增加两成!”
  在他说出这句话之后,船上就陷入了沉默,张勇看着众人,他没有说话,同样,水手们也没有说话。
  欧洲!
  对于他们每一个人都充满了无法抗拒的神秘诱惑。
  “启航!”
  那一天,“清远”号迎风破浪,撞开两洋的波涛,向着好望角以西驶去,一路沿着海岸驶向了欧洲。
  几个月后,沿着非洲海岸一路北上的“清远号”历尽千辛万苦驶抵葡萄牙,他们在港口受到当地人的欢迎,这是第一艘驶抵欧洲的大明商船。
  ……
  二十六年后,当“福业号”驶入爱丁堡的时候,欧洲人早就习惯了大明的商船,习惯了大明的“日月旗”,从十八年前起,大明的商船越来越多的出现欧洲各地,曾几何时,荷兰人被称为“海上马车夫”,但是很快大明也获得了这个头衔。
  凭借着北美殖民地提供的廉价的船只,大明的商船队在欧洲各地与荷兰人进行着激烈的竞争。就像曾经的荷兰人一样,挪威的木材、丹麦的鱼类、波兰的粮食、俄国的毛皮、东南亚的香料、大明的棉纺织品、丝绸和瓷器等等,大明的商船将这些商品转运到欧洲各地,而且并不局限于本国商人转手销售,任何一个国家的商人,都可以成为它们的买主。
  到了兴乾二十六年,在欧洲各国的港内有多达2000多艘商船进行各种贸易,尽管无法与荷兰人或者欧洲其它国家相比,但所有人都知道,这只是大明商船队一小部分,就像当年的欧洲人一样,大明的商船已经深入到了欧洲各地。
  “船长先生,你一定要小心,海关的那些人,都是极为贪婪的。”
  在商船被舢板拖曳着缓缓驶入港口时候,史蒂夫有些紧张的对由梁华礼说道。
  “鸦片……如果他们发现了,肯定会索要很多钱。要知道,在官方,是不准进口鸦片的。”
  早在几年前,因为鸦片的泛滥导致大量的金银外流,英国就已经禁止进口鸦片,但是面对数百万人的市场,走私商仍然把源源不断的鸦片运到英国。
  “我知道,我已经准备好了给他们的礼物。”
  梁华礼自信的说道。看着缓缓拖动船只的舢板,他的目光投向港口中的一艘小型的蒸汽拖船,尽管早在十几年前,欧洲人就已经开始尝试仿制蒸汽机,但是他们的技术很落后,蒸汽机总是故障不断,所以,在这里尽管可以看到蒸汽船,但往往没有什么实用价值。
  而蒸汽机在大明却日益得到普及,在许多人看来,也许再过几十年,蒸汽机就会普及到大明的方方面面。就像一些科幻小说中的那样,蒸汽机甚至可以在飞行器上得到应用。
  但是欧洲……他们的蒸汽机仍然停留在探索阶段。
  “向欧洲走私蒸汽机或者部件,可以获得至少2倍的利润……”
  尽管作为商人,对利润的的渴望驱使着梁华礼做出了许多选择,但是他决不会违反法律,把机器卖到欧洲,不过这并不妨碍有些奸商为了暴利把机器卖到欧洲,甚至有一些人甘愿为欧人服务,在他们的工厂中帮助他们制造机器。
  当梁华礼在那里胡思乱想的时候,站在舢板上安德烈,看着越来越近的船只,双眼中流露出的全都是贪婪,对于他来说,船上运的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不是不有违禁品,只要有违禁品,他就可以获得额外的收入,这才是最重要的。
  “鲁国?”
  看着有些陌生的旗帜,安德烈的心里嘀咕道。
  鲁国……也是天朝吧。
  至少应该是天朝的一部分,这个发现让安德烈的心情略微有些不爽,毕竟,天朝的商人很少涉足非法贸易,他们有着充足的商品获得利润,根本就不需要考虑通过违禁品或者非法走私获利。
  “哎,应该让威尔来查这条船。”
  感觉有些没意思的安德烈,在心暗自嘀咕道。
  没意思,没有额外的收入,当然没有什么意思。
  “都是从天朝运来的棉布。”
  和任何一艘天朝的商船一样,船上满载着从天朝运来的商品,棉布是最常见的商品,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可以看到物美价廉的棉布,大量天朝棉布的涌入,甚至给欧洲的棉织业带来了毁灭性的打击,以至于在有些国家多次发生抵制“明货”的事件。
  对于这些,安德烈当然不在乎,他的眼睛不时的在船长的身上打量着,这个船长非常年青,在天朝有许多像他一样年青的船长,相比于英国人的贫穷,许多年青人甚至没有裹腹的食物不同,只能到船上充当下等水手。在天朝,他们只要愿意随时都可以买一艘船,作为船长在大海上航行,当然,他们需要掌握航行的技术。
  “船长先生,你是我见过的最年青的天朝船长,你这艘船从什么地方来……”
  与梁华礼聊着天的时候,安德烈不时的给出一些暗示,即便是普通的商品,也可以索要一些好处,比如在海关查验货物的时候,将船舱的尺寸等缩小一些,这样就可以少交一些关税。
  “先生,你一直负责这个港口是吗?”
  梁华礼打量着眼前这个至少有两百斤的官员,他胖的甚至让人怀疑是不是还能走得动路,甚至就连说话的时候,脸上的肉也是颤抖的。
  “当然,作为国王的税务官,我从五年前就负责这个港口的征税和查验,而且在未来的几年中,我肯定仍然会在这里……”
  看着眼前的这位年青的船长,安德烈用轻松的语气说道,
  “很多船长都愿意和我做朋友,包括天朝的船长,他们知道,和我成为朋友,会给他们带来很多方便。”
  如此“坦诚”的官员倒也少见,至少在梁华礼的认识中,他从不曾见过这么“坦诚”的人,不过对方的“坦诚”倒是让他轻松了许多。
  “是的,先生,我想,也许,我们可以成为朋友,您觉得的呢?”
  在说话的时候,梁华礼取出了一个不厚不薄的信封,不露声色的塞到安德烈的手中,而他只是用手捏了一下,多年来的经历,让他很清楚,这个信封里至少装有500两银两券——这种大明的银两券,即便是在欧洲也是颇受人们欢迎的,尤其是在某些特定的场合,不仅仅是因为它有世界上最强大的帝国为其背书,更重要的原因是,大明的银行在过去的十几年间,已经在欧洲很多国家开设了分行,这些凭借着这些印刷精美的银两券,可以在任何一个国家换取金银。将这笔银子笑纳后,安德烈脸上的笑容变得极为灿烂。
  “当然,我想我们一定会成为好朋友的,我叫安德烈·费尔,在这个港口,无论是发生任何事情,你都可以来找我。”
  随后他又压低声音,用非常微弱的声音说道。
  “如果你的船上有一些特殊的货物,可以等到晚上再运出去,我可以给你提供一些帮助,只要一些小小的回报就可以了……”
  这里是一个天堂!
  当数千斤牙片被安全的运出码头时,看着热闹的码头,梁华礼的心里突然冒出了这样的念头,即便是在波斯的港口里,那些贪婪的税务官也不像英格兰的税务官这样明目张胆。
  “先生,要英格兰,所有的一切都是价格的……”
  跟在雇主的身边,史蒂夫指着路边的那些看起来面黄肌瘦,一副营养不良状的路人,然后又说道。
  “从乞丐到贵族,只要给他们足够的钱,都可以加以收买,其实,这个国家的从上到下都是这样,甚至包括国王在内,都是如此。”
  目光投在雇主的身上,史蒂夫语气中带着某种敌意。
  “现在那个该死的家伙,不论是任何人,只要给他足够的好处,他就愿意出卖一切,哪怕是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魔鬼。相信我,他已经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魔鬼。”
  面对着不断在那里抱怨着,诅咒着某个人的史蒂夫。梁华礼显得有些奇怪,他不解的看着史蒂夫,有些疑惑的问。
  “史蒂夫,你在说谁呢?似乎你对他非常不满。”
  “还能是谁?当然是我们的那个国王,那个异教徒。那个该死的家伙已经把他的灵魂出卖给了魔鬼。相信我,只要你给他足够的白银,他可以帮你做一切事情,真的,我向上帝发誓。”
  瞠目结舌的看着史蒂夫,梁华礼很难想象那个国王到底干了什么事情,居然让他如此的愤怒。
  况且史蒂夫这个家伙不过只是一个普通人罢了。难道他和自己一样?
  “他对你做了什么事情吗?”
  “他是个异教徒,先生。”
  史蒂夫愤怒的说道。
  “这一条就足够了!”


第444章
  伦敦城总是这么的热闹。
  二十年多年前的大火,尽管摧毁的伦敦,但是同样也让曾经肆虐这里鼠疫得已消失,而且大火后的重建,也让这座城市成为整个欧洲最为华丽的城市,这一点来说当年的那场大火,对于若城市来说,也许是一件好事。
  正是那场大火中,这座城市成为欧洲看起来最为富丽堂皇的城市。不过表面上的富丽堂皇并不能掩饰其本质,试不了他本质上的没落。
  即便是现在,这里的街道上到处都是人与牲畜的粪便,但是,真正触目惊心的恐怕还是那些饥肠辘辘、面黄肌瘦的乞丐,在伦敦重建的过程中,成千上万失去土地的人们来到这座城市,而随着城市建设的渐渐完成,越来越多的人失去了工作,与之相对应的是更多的失地农民和他们的家人来到这座城市,居住在城市的贫民窟中,在阴暗的角落里苟延残喘。
  当一辆马车从贫民窟中驶过的时候,那些之前围着马车乞讨的乞丐们纷纷畏缩的缩于路旁,用畏惧的目光打量着这辆马车,这是一辆带有贵族徽章的马车,如果他们拥上去的话,很有可能会被打死。
  “就像是地狱一般!”
  看着车窗外的贫民窟,约翰·丘吉尔的心里默默想到。尽管这里距离贫民窟仍然有一段距离,但是仍然可以看到许多乞丐,他们在这里乞讨着,乞求着好人的施舍。
  很快,他就下了车,然后在这条街道上行走着,尽管很多乞丐都看到了这个体面人,但是他身上的气息,却让很多乞丐不敢靠近。
  随着街道越来越拥挤,恶臭味越来越浓,地上的积水、泥污、粪便越来越多,城市最真实的一面,完全展示在他的面前,这里是城市的阴暗面,在这个阴影中隐藏着城市中最恶毒最可怕的动物。那些躲藏起来的动物是凶残的、卑微的。
  在路边一个个用破布搭起来的帐篷里,丘吉尔看见的是一个个卑贱的生物,他们中的许多人正躺在那里抱着烟枪吞云吐雾,而每个吞云吐雾的人旁边还有人在那里大口的吸着吐出烟雾。
  贫民窟里的人很穷,他们都是一无所有,这里的一切都是丑陋的、腌臜的、恶臭难闻的、充满污秽的。狭窄的街道被破布遮挡住了,光线凌乱的透过那些破布照进街道,让丘吉尔可以看到那些人,他们的模样有如鬼魂,脸也像鬼脸似的,不少人好象害着麻疯病,满是疤痕,甚至可以看到其中流着的黄脓。
  这些鬼魂就这么游荡在这里,不过在这些鬼魂中,并不是没有意外的发现。
  就在不远处的前方,一个极为的年轻的姑娘站在半开着的门口。阳光从上面的破布间照进来,照在她的脸上。让她显得更加苍白,也让人看出她的瘦弱,她只穿了一件裙子,半露的身子瑟瑟发抖着。她的肩膀从裙里顶出来,苍白的皮肤露出满是尘垢的锁骨,她的眼睛无神,但衣着却是大胆且下贱,体形象个未长成的姑娘,眼神茫然且绝望。
  这个姑娘看到丘吉尔后,那双绝望的眼睛中流露出了希望,对于她来说,富人的到来,意味着面包、意味着温暖,意味着鸦片。
  想到这里,丘吉尔的心里颤抖抖的,他望着那个女孩,他可以看到,这姑娘小时候可能生得很标致的。在她的身上,天生的丽质在跟堕落与贫苦所招致的丑陋斗争着。不过她的相貌很快就会被贫穷带来的丑陋所遮挡,她的牙齿很快就会充满污垢,她的身体也会日益干枯。
  这样的人,在伦敦,在英国随处可见。
  “先生,你需要服务吗?”
  看着走近的丘吉尔,姑娘满怀期待的问道。
  这些上等人来到这里,无非都是为了满足他们的需求。
  她果断地走了过去,用一种满怀期待的眼神看着丘吉尔。丘吉尔也看着她,她赤着脚,破裙子上有不少补丁,她的冷得发抖,可是却仍然想要展现出自己的吸引力。
  当短暂的欢愉结束之后,离开那间破房子的丘吉尔看到那个姑娘不管自己衣不蔽体的现实,就在这间的街边无所顾忌地走动着。她那件披开的、撕裂的衣裙几乎落到了腰际,她就那样在那里招揽着客人。
  在伦敦至少有七成的女人都和她一样,为了谋生不得不出卖自己的身体。
  从那边阴暗地狱中走出来之后,丘吉尔重新来到了阳光之中。只不过,这片阳光中并不安静,更谈不上安详,街道上挤满了人,挤满了反对国王的人。
  一个看起来穿得颇为体面的人,站在那群人中间。他的语气中充满怒火,但是说的话却非常有条理,许多人,既有穿着体面的体面人,也有穿着肮脏破旧的穷人,人们在那簇拥着他,听着他的演讲,似乎,在这个时候,他是所有人眼中的焦点。
  “国王,他在干什么,他正在和他的那个天主教婊子在宫殿里策划着阴谋,他要干什么呢?他要把英国让给法国人,让给路易十四……”
  那个站在木箱子上的体面人,在那里凭着他的聪明和想象,添油加醋地叙述着国王詹姆斯二世是怎样企图与法兰西国王路易十四一起勾结,准备怎么如何把英国重新建成一个天主教国家,如何出卖英格兰的利益,当然,还有国王的那个天主教婊子王后,如何的银乱宫廷,当然更为重要的是,国王将会如何扫除反对他的人,而且事先作了怎样毒辣的安排。
  尽管这些东西大都是虚假的,但是人们热切地听着,他的每一句话都引起一阵人们对国王的咒骂,他的每一次咒骂,都会引发起人们的狂热欢呼,当然更多的是对国王盲目憎恨,以及对王后的咒骂。民众咒骂着国王以及他的王后,甚至咒骂着先王查理二世,居然让卑鄙的约克公爵继承了王位。尽管所有都知道,在查理二世临死前他还皈依了天主教,他的弟弟詹姆斯二世继位。不过下院也同样排斥詹姆士二世,因为他也皈依了天主教。
  在过去的几年间,尤其是从去年开始,国王詹姆士二世就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抵制,去年他发布第一号信教自由宣言,目的在于完全的宗教自由。尽管在几年前,他解散了议会,可从他接见教宗的代表之后,他就开被新教徒看作敌人,就开始失去了曾经的同盟者。
  也正是从这个时候,半个英格兰的人都在反对他,即便是在大街上,也有许多人反对他。就像现在,在伦敦的阳光下,反对国王詹姆士二世的演讲就在进行着,完全没有任何人加以阻止。
  有几个煽动者一再低声地说:
  “詹姆士二世甚至要把英格兰都割让给法国人!就像他把敦刻尔克和马迪克卖给了路易十四一样!”
  另外一些人接口说:
  “不止是这样,他甚至要和强迫我们所有人信奉该死的天主教。这是神父看见的,他在和耶稣会的人商量这件事……”
  “詹姆士他是英格兰的叛徒!我们不能接受这样的国王!”
  民众愤怒的呼喊道。
  “詹姆士肯定会出卖英格兰的,”
  人丛中有一个声音喊道,“不用说,和他哥哥一样,他们都是个大卖国贼,查理把纽约卖给了天朝,詹姆士把敦刻尔克和马迪克卖给了路易十四。”
  “这两个无赖,把英格兰都卖给外国人,把我们的土地拿去和天朝、和路易十四去换回来钱,供他们自己享乐……”
  “我们绝不能接受这样的国王!”
  有一个比任何人都激烈的爱国者叫道。
  “到宫殿去,到宫殿去!”
  愤怒的民众们齐声呐喊道。
  那些市民叫着嚷着,跑得更快了,他们甚至举着火枪,挥着刀剑,每一个人的眼睛里都闪动着火光。一路上,不断的有暴民加入其中,当然还有许多暴徒趁机趁火打劫,似乎对于他们来说,这是一次极为难得的机会。
  然而,当这些暴行开始上演的时候,守在通往王宫附近的那一排骑兵仍旧是冷静的站在那里,他们无动于衷的骑在马上,默不作声的盯着前方。他们这种冷淡的态度,比那群市民的叫嚷、激动和威胁更令人望而生畏。
  他们一动也不动的站在那里,他们的长官,骑兵队队长,这时候手里提着出鞘的剑,不过剑尖朝下,眼睛盯着前方。
  这支队伍是守卫王宫的一支队伍,他们中的不少人都是天主教徒,也正因如此,他们屡屡压制住了这些骚动的人,也守卫了王宫,对于国王来说,他们确实是一队可以依赖的人。帮助骑兵队维持秩序的一支陆军。
  而在他们的对面,那些煽动者们在带领着民众呼喊煽动性的口号。
  “英格兰万岁!打倒卖国贼!”
  “打倒卖国贼,打倒国王……”
  因为在他们的前面有骑兵在场,那些暴动的市民受到了某种约束,但是过了不久,他们越叫越气愤了,他们甚至觉得骑兵们不声不响是某种怯儒的表现。于是,他们朝前方走近了一步,骚动的人们也跟着他们朝前走了一步。
  这时候,骑兵队长单枪匹马地朝他们迎过去,举起了手中的剑,然后他皱着眉,问道:
  “喂,先生们,你们为什么到前面来,你们要干什么?”
  那些市民摇着火枪,一遍遍叫喊:
  “英格兰万岁!打死卖国贼!”
  “打倒詹姆士……”
  “英格兰万岁!打倒国王……”
  听到民众们的吼声,骑兵队长对他们说道。
  “你们这群该死的家伙,现在立即滚回你们的家里去,你们是在犯罪,如果你们再往前一步,我就会下令开枪……”
  说罢队长回过头去,对他手下的士兵嚷道:
  “弟兄们,准备射击!”
  士兵们准确地执行了他的命令,吓得市民和一般百姓立刻慌乱地往后退,骑兵军官见了不免微微一笑。
  “喂!”
  骑兵队长以军人出身的人特有的语气讽刺道。
  “放心吧,你们这些暴徒,我的士兵从们决不会开一枪;不过,你们可也不能朝王宫走近一步。”
  “军官先生,你可知道我们也有火枪!”
  一个煽动者同样怒气冲冲地大吼道。
  “你们有没有火枪,我他么的早就看见了,我们已经忍你们半天了,可是,我也要请你们注意,我们这边有火枪,比你们多的多,如果你们再往前走的话,就不要怪我们无情了。”
  “打死卖国贼!英格兰万岁!”
  愤怒的市民再一次齐声音怒吼道。
  “去你们的!叫来叫去老是那一套,”
  军官嘟囔着说。
  “居然敢骂国王,你们这群暴徒。”
  说着他回到队伍前面,重新站好。在这条通往王宫的道路周围越来越混乱了,越来越多的人拥挤了过来。更多的人趁乱打劫,抢劫着路边的商店,事实上,许多参与骚乱的,往往都是普通百姓。
  然而,这些愤怒的民众并不知道,就在他们放声大骂,继续向前推挤的时候,随着一声令下骑兵队出动了,骑兵们立即挥舞着铁棍抽打那些市民,驱赶着他们,尽管市民的手中有火枪,但却根本没有什么用,很快,一场骚乱就被驱散了,那些街上的暴徒消失了,只留下一片狼藉。
  坐在马车上的约翰·丘吉尔若有所思的看着眼前的这一幕,作为国王最信任的大臣,他已经清楚的感受到了,民众对于国王的敌意,同样也可以感受到,国王的统治正在被一点点的动摇。
  看着路边残留着的一些血迹。他的心情也越发的沉重起来。他并不是因为关心那些人的死活。而是因为他感受到了浓浓的敌意。面对这样的敌意,王还能坚持多久?
  如果国王的统治无法维持下去的话,自己又该怎么办呢?
  就这样,他继续朝着王宫的方向行进着,倒好像他急着去迎接他的命运似的。


第445章
  几乎每隔几天,类似的骚乱都在伦敦或者英格兰的某一个地方上演着,对此,伦敦的人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死人了。
  但是没有会对死者有太多的同情,暴徒们的尸体被悬挂在街头,似乎是要警告其它的人,而这一切,对于神父们来说,却是他们煽动人们再有利不过的武器。
  暴君!
  几乎所有人都这么称呼詹姆士二世。
  当伦敦的城内的骚乱呈现出愈演愈烈的态势时。在伦敦的城外,一个天朝人骑着一匹骏马,在干净的街道上奔跑着,相比于城市,城外的郊区似乎更安静一些,也更干净一些。
  骑在马上的天朝人,不慌不忙地骑着马,伦敦所发生的一切,似乎对他没有任何影响,确实,伦敦的乱状对于天朝来说,不过只是一个乱子罢了,对于天朝而言,英格兰,不过只是几十个贫穷的欧洲小国中的一个,甚至是不值一提的。
  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天朝骨子里瞧不上欧洲这片贫瘠的地区,在许多天朝人看来,所谓的欧洲,除了在某些方面还值得一提外,这里不过只是一个出生女婢和女支女的地方,甚至这里的婢女也是不值一提的,因为她们的皮肤粗糙,相貌怪异,相比于欧洲婢,他们更喜欢色目婢,至少那些色目婢看起来更为顺眼。
  骑在马上的天朝人,不紧不慢的赶着路,道路两边上长着柳树、灯芯草,还有开满鲜花的草地,一群群被阳光照得发亮的肥羊无忧无虑地在草地上吃草。正是这些绵羊把许多英格兰的农民赶出了农村,赶到了城市,变成了一无所有的贫民。
  “如果英国人有足够的财力,也许,他们可以把所有的人都送到北美,而不是城市的贫民窟……”
  李克已默默的在心里想着,作为军正司驻英格兰的情报官,他已经来到英格兰两年了,在过去的两年中,他总算是见识到了这里的最为真实的一面——除了遍地的贫困,这里根本就是一无所有。
  慢慢的,李克已来到了他的目的地,他看到漂亮的的房子,并不是欧洲式的,而是天朝式的,这座天朝式的房屋,让他感觉到极为亲切,它的阳台上迎风飘动着丝帷慢,那是天朝的丝织品,是极为昂贵的,但是在这里,这一切只是点缀而已。
  而在河边,甚至还有一个不停转动的风车,同样也是一个东方式的——他的目的地,尽管是英国的乡村,但从这里看起来,倒是更像江南的水乡。所有的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的亲切,甚至就连树木也发生了变化,榆树等许多天朝的树木也是随处可见的,阳光照在树叶的上面,行走其中,让人有一种回到天朝的感觉。
  在伦敦,人们把这里称为“小天朝”,许多伦敦的富人愿意在这里修建一所天朝式的宫殿,享受着天朝式的生活,可实际上,这里只是天朝驻伦敦的使馆,十几年前,因为不习惯伦敦恶劣的环境,驻伦敦公使就在郊外买了几千英亩的土地,经过十几年精心的整治,这里已经成为了一个类似江南水乡的小市镇,除了公使馆外,还有许多富人因为这里优美的环境来到这里,定居在公使馆附近。
  对于许多伦敦的富人来说,在城里日常的喧闹之后,他们更乐意来到这里,享受着世外桃园的安逸。
  干净、整齐,到处都闪闪发光,所有的一切都充满着异国的情调,几乎每一个人都相信,这里的房子里住着的都是幸福的人。
  或许,他们不能像天朝人一样的生活,但至少可以感受一下天朝人的生活。
  而这里就是欧洲最像天朝的地方,那怕这个小天朝里住的大都是英国人,当然,在小天朝也有天朝人,如果天朝的在公使馆内,每一天,作为驻英格兰公使的万征远,都像是在巡视自己的领地似的,在阳台上观望着周围,作为平和伯万礼的次子,尽管他没有继承权,但是在书院毕业后,却靠着皇帝的恩泽,先进门下司,再到理藩院,几经辗转后,任驻英格兰公使,虽然谈不上显赫,可也算是恩荫至极了,毕竟,除了少数勋贵子弟,寻常人几乎不可能通过这种渠道晋身。
  “再过三年,差不多,就可以回国了,宁德,你说,等我回国后,可以领个什么差事?”
  听着后面的脚步声,万征远甚至都没有回头,只是头也不回的问道。
  “应该是一地总督吧,如果一切顺利,十年内,使君应该可以任一省巡抚。”
  一地总督,不用问,都知道指的是什么总督,当然是平南、河口、南天门或者、滨海、草原之类的新领土的总督,这种总督官职上与巡抚平起平座,可是实际上,却比巡抚抵一个档次。
  刚来到阳台上的李克已之所以会这么回答,是因为大多数门下司出身的官员都有类似的经历,海外任职的经历,往往是他们必然的历练。
  “一省巡抚……”
  万远征念着这几个字,然后嘿嘿笑道。
  “十年,才坐到巡抚,我是等不及了!也不愿意等的,到时候我可差不多五十岁了,才做到巡抚,多无聊啊!而且做一辈子官,那可就没有意思了,”
  一省巡抚,不知多少人终其一生的梦想不过只是巡抚,但是对于万远征来说,他却觉得没有任何意思,对此,李克已只是微微一笑,他知道,对于万二公子来说,他确实有自己的计划,更多的是想法。
  或许,对于有些人而言,一省巡抚是一生难以企及的高度,但是万二公子在意的从来都不是什么官职,他在意的是什么呢?
  “怎么样,现在伦敦的情况怎么样?”
  回头看着李克已,万远征笑呵呵的问道。
  “伦敦的情况越来越不妙了,或者说,越来越微妙了,在我从伦敦过来的时候,听说坎特伯雷大主教和六名主教准备上书要求国王撤销关于发布第二号信教自由宣言的命令,而我估计国王做出让步的可能性几乎为零,而七名主教在英国的地位以及影响力远超过普通人,所以我觉得问题很有可能在这个时候激化,一但问题激化的话,英国很有可能陷入动乱之中,而国王很有可能是失败的一方,毕竟,大多数民众因为国王的信仰,对其怀有敌意……”
  听着李克已的回答,万远征点了点头,先是思索片刻,然后又说道。
  “这么说,你对詹姆士二世的未来并不看好了?”
  “是的,使君,我觉得他很有可能会失败。毕竟,即便是军队,也不一定会在站在他的一边。”
  “那么法国的路易十四呢?他会不会出兵干涉?”
  万远征提到了法王,毕竟,一直以来在伦敦都有谣言宣称詹姆士二世试图借助法王的力量恢复天主教会在英国的统治。
  “使君,尽管这些年来法国的力量得到了增强,但是路易十四多次对外用兵,其财力很难维持对英国的用兵,就目前法国的形势来看,路易十四很有可能只会给予一些财政上的支持,但是对于詹姆士来说,他需要的不仅仅是钱财,更需要军事上的支持,他需要是天主教徒的军队,而不是由新教徒组成的军队。毕竟,后者随时都有可能倒戈,他需要的是一支忠诚的军队。”
  对于大明的官员来说,在很多时候都无法理解这些人的信仰问题,也无法理解新教对于天主教的敌意,但是对于万远征来说,他已经可以理解这一切,甚至想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爱尔兰人和苏格兰人呢?”
  与信仰新教的英格兰人不同,他们是信仰天主教的,他们可以成为国王的助力。
  “使君,或许在宗教上,他们会站在詹姆士二世的一边,但是,远水解不了近渴,毕竟,詹姆士面对的很有可能是大半个英格兰的反对,虽然他有一些支持者,但更多的是反对者,没有足够的外来干涉军的支持,他的统治必定会被取代。”
  作为军正司的军正,对于情报的收集和分析是他的职责,而他之所以会关注伦敦的事情,并不仅仅因为个人的职责,同样也是基于个人的利益,在某种程度上,他和万征远是一致的,万征远希望能够在任上立下大功,而李克已同样也有一样的想法。
  军功!
  非军功不封侯。
  而对于万征远这样的文官来说,想要得到军功的机会几乎为零,但是谁知道呢?也许在特殊的情况下,他可以得到军功。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渴望,万征远没有继承权,但是他同样希望自己可以获得爵位,凭借自己的军功!
  可是没有战争那来的军功?
  但……没有战争可以自己创造战争!
  这也是万征远与李克已两个人达成共识的原因——他们都渴望得到军功。当然,最重要的是,身在异域的他们,可以针对时局做出很多决定,而不需要国内的批准。
  “如果我们向法国人提供贷款呢?法国会出兵吗?”
  沉吟片刻,万征远反问道。
  作为驻伦敦大使的他,可以从银行获得贷款,或者要求银行向某国提供一笔贷款,这也是过去几年,大明在欧洲渗透的武器之一——金元外交,在某种程度上是无往而不利的。
  “使君,法国的问题并不仅仅只是金钱。”
  摇摇头,李克已说道。
  “尽管路易有一支几万人的军队,但是,他不可能投入两万人以上的军队在英格兰,毕竟,不仅仅是财力的问题,更多的是他必须要考虑到其它各国的反应,这些年他树立了太多的敌人,一但他的力量陷入英格兰,很有可能有会导致某种局势上的变化……”
  对于李克已的回答,万征远只是略微点一下头,他当然知道有些事情,并不仅仅只是钱的问题。
  “而且,那么一大笔钱,即便是使君要银行提供,银行那边,同样也会需要使君要求受贷国提供担保,路易十四会提供什么样的担保?或者说他愿意为了詹姆士二世提供什么担保?我觉得,路易十四的帮助是极其渺茫的,至少是极为有限的,他不会为了詹姆士去冒险,尤其是在他已经得到了自己所需要的那些东西的情况下。”
  “确实是这样!”
  微微点了点头,万征远当然清楚,在外交的舞台上,得到了需要的报酬之后,很少有国家为了曾经的“朋友”火中取粟。
  “现在英国各阶层已经对詹姆斯二世的统治怒火中烧,即便是詹姆士组织起一只强大的军队,这支军队也会临阵倒戈,使君,我不觉得他有胜利的机会,除非,有一支更为强大的外来干涉军,但是法国人,还有我们,都是不可能的。”
  李克已显得非常直接,他甚至直接了当的说道。
  “所以,我觉得,也许我们可以站到反对者的一边,毕竟,他们必定会获得胜利。”
  “胜利者是不会给我们所需要的一切!”
  切然否定了李克已的建议,万征远反驳道。
  “如果我们要站在胜利者的一边,得到的东西,几乎是不值一提的,他们不会为了必然的胜利,同意我们的条件,而且,这也不符合我们的利益,我们需要的是什么呢?”
  看着李克已,万征远直接说道。
  “战争,我们需要战争,我们需要战争然后获得属于我们的军功,这才是我们所需要的!”
  如此赤裸裸的言语,从万征远口中说出来的时候,李克已看了他一眼,并没有立即回答他,他同样渴望军功,可是……
  “这些话,如果传到国内的话……”
  看到李克已似乎有些犹豫,万征远冷笑道。
  “你担心国内吗?我可以告诉你一点,现在的大明不同于过去,只要是不需要直接的力量投入,我敢向你保证,没有任何人会排斥扩张,百姓不会、百官不会,内阁也不会,皇帝陛下更不会,毕竟……”
  话声稍顿,万征远笑道。
  “咱们的陛下,有那么多儿子,总需要给他们挣一块封地吧!”


第446章
  兴乾二十六年三月十二。
  这一天,前内阁首辅顾炎武在昆山老家低调下葬,尽管有“非军功不封侯”的国朝法度,但是皇帝仍然下特旨封其为“毅诚子”,在大明的爵位制度下,子、男两等爵位都是不可世袭的终身贵族爵位。在最初的时候,这种爵位是赏赐给那些大明的忠臣义士们以及他们的后人,是为了告诉天下人忠诚是可以得到回报的。而后来,随着越来越多的大臣们故去,这两个爵位就成了专属于他们的封赏。当然这种封赏更多的是一种对其功劳的认可。并没有什么实质上的意义,并没有勋田,只有皇帝本人赏赐的一些金钱,数量不多,更多的也是象征意义。
  对于大明朝野而言,顾炎武的去世,似乎并没有太多的影响,毕竟他已经去世多年,对于朝廷百官来说,他只是一个致仕还乡的老人而已。如果说最大的影响,恐怕就是根据他的遗嘱,将身后皇家的封赏,悉数用于资助诸夏各国学生来大明求学或者资助大明的学子往诸夏求学。
  而朱明忠在得知此事后,也从个人的御库中拿出了一百万两,以皇太子的名义捐赠给了“顾炎武华夏教育基金”,这是大明第一个教育基金,资助的对象仅仅局限于诸夏国人。
  至于在未来的几百年里,这个教育基金资助的上百万学子会给诸夏带来什么样的改变,不是这个时代的人所能意料的,甚至就是作为最大捐赠者的朱明忠,同样也不知道,未来是什么模样。他个人之所以会拿出这么一笔巨款,更多的是对顾炎武的思念。他希望能够通过这种方式去纪念这位为大明尽心尽力尽忠职守的故友。
  毕竟,世界已经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这一天,大明帝国的心脏中都,迎来了一场春时难得的豪雨,几十年前,这样的一场豪雨足以让淮河两岸陷入内涝之中,而现在重新入海二十余年的淮河,早已经变成了一条利河,至于淮河两岸,也重现了昨日的繁华。
  一场春时的豪雨,不再意味着灾涝,而是意味着丰收。
  大雨之中的皇宫壮观而又庄严,每当人们于宫城外仰望时,总会心生敬畏。
  身为皇太子的朱和嘉望着御书房中父皇,看着父皇的背影。他能够感受到父皇压抑在内心深处的悲伤。
  顾炎武于父皇而言并不仅仅只是一个大臣,同样也是父皇的朋友,帝王是没有友情的,这当然是不可能的,毕竟,帝王同样也是人,同样也需要友情。
  尽管年不到三十,但是朱和嘉却已经逐渐成熟起来了,毕竟,在过去的多年间,他曾数度监国,从大臣们眼中的皇太子,到监国储君的变化,是有目共睹的。
  不过与父皇不同,特殊的身份与经历让他过早地成熟了起来。军人的生涯更让他学会了如何隐藏自己内心的真实感受。对于顾炎武的死,他可以体谅父皇的忧伤,但是,他却无法理解父皇与一些大臣之间的感情。理智告诉他,身为帝王,必须要放异某些情感,或许,他可以和曾经的战友们成为朋友,但是对于大臣,君王的职责让他没有办法与他们成为朋友。
  当然表现出悲伤有时还是必须的,毕竟顾炎武曾经为这个国家操劳过许多,他功在社稷。不过,也就只是如此了,
  事实上,对于多年来,一直保持着苦修式的军人生活的朱和嘉而言,即便是如此,展露出伤心的一面,也是极为难得的,相比于父皇,在很多问题上,他更加的冷酷,或许,这也是军人生涯给他带来的改变。
  “焱儿,你记不记得,当年……”
  摇头轻叹口着,朱明忠还是没有说下去,他知道,对于儿子来说,顾炎武只是一个大臣,仅此而已。
  从小接受儒家教育和军事教育的朱和嘉,不同于历朝历代的任何一个储君,尤其是化名进入军中服役的生涯,给他带来了太多的改变,他会像军人一样去计算得失,对于此,朱明忠的心里十分清楚。
  对于将军而言,所有的一切都是可以抛弃的棋子,他所需要的只是胜利。
  但是他必须得让儿子学会用政治的智慧甚至宽容来统治这个国家,而不仅仅只是传统的“帝王术”。如果仅仅只是依靠所谓的“帝王术”,百年之后无论是大明的皇室,还是大明朝本身都将面临难以预计的危机。
  想到这里,朱明忠不由地回过身来向儿子,然后询问道。
  “焱儿,这些日子,你一直在各地巡视,对地方上你的感触如何?”
  “回父皇,儿臣这阵子去了东北,发现与内地相比,东北百姓大抵上更为富庶一些,或许是因为东北地区地广人稀,而内地却是地窄人稠,以南直隶为例,南直隶人均土地甚至不及东北十一,即便是东北一年一产,也远超过江南。”
  朱和嘉笑着说道。
  “由此可见,异地移居,将百姓从地窄人稠的地方迁往地广人稀的地方,大有可为。”
  “嗯,确实如此,你能想到这么多,父皇也是深感宽慰。”
  朱明忠听点了点头。在行为举止上朱和嘉确实要比同龄的勋贵族子弟成熟自律得多,而他的阅历的同样也远不是历代储君所能相比的。
  不过他随后又跟着问道。
  “既然提到了这个问题,那么以你看来,既然大有可为,那应该如何推行移居呢?”
  移居不同于移民,对于现在的大明来说,移民是移往海外,至于移居则局限于内部的迁移。
  “效法当年陕西的策略!儿臣以为,国人恋土,仅仅只是依靠长子继承并不能解决问题,毕竟,很多人仍然通过租种官田留在内地,如果希望迁民实边,就必须要把他们的这个念头打破,两丁留一,如此推行二十年的‘迁民策’,二十年后,大明必定将再无边域!”
  朱和嘉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待见父皇没有反应,他又连忙补充道。
  “当然在法律上,我们必须要充分的研究一下,以避免官府带头违法,不过儿臣以为有陕西先例,在法律上应该没有任何问题。而且就长远来看,是有益于百姓的,即便是短期内于百姓有扰,也是可以接受的,毕竟事实证明,在陕西百姓迁移后,无论是留守本地的还是异地迁徙的,他们的生活都得到了很大程度上的改善。”
  面对儿子最后那几句略带口是心非的补充,朱明忠在心中不由无奈的苦笑了一下。果然不出所料,在很多时候,他都会用军人的思绪来考虑的一些事情,来计算一些事情。但是对于一个君王,特别是像大明帝国这样的一个庞大国家的君王来说,却非常讲究政治手腕,仅仅只是通过计算得失,并不能真正驾御好这个国家。
  而对于中华朝来说,君王在未来的很长一段时间还是得享有无上权利,这意味着帝王,必须要有更为高操的政治手腕,就这一方面来说,他还太嫩了一点,或许,他现在已经掌握了控制朝局的技巧,但是对于施政,还是有些生硬。
  于是朱明忠当即便循循善诱道。
  “焱儿,作为军人,确实需要反复计算得失,军事上的得失非常简单,不过即便是如此,也分为战略上的得失以及战术上的得失,也许战术上的失,可以通过战略上的得来弥补,但是一次战略上的失败,会令一百次战术上的胜利付之东流,而这也是统帅与将军的区别,身为统帅必须要考虑全盘。”
  “父皇,儿臣觉得移民实边同样也是基于大明的战略未来,对于大明来说,只有加强在北方的移民,令北方土人完全融入大明,才能确保大明的安全。”
  朱和嘉为自己的观点争论道。
  “而且于百姓的生活是有益的。”
  “对,你说的非常对,但是,我们也必须要考虑到,在承平几十年后,突然如此对百姓大动干戈,是否会激起百姓的不满?”
  朱明忠顺着儿子的口吻说道。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这个道理,你也是懂得,承平日久,百姓需要的安定,而不是官府的打扰,而长子继承,看似缓慢,但是零刀子割肉心不痛,虽然费一些时间,但效果都是一样的,你说是不是?”
  “是父皇,儿臣知道了。”
  朱和嘉毕恭毕敬的行礼道。可朱明忠却一笑而过,看着儿子说道。
  “焱儿,你的想法并没有错,北方确实是大明的隐患。每个人都该有自己的想法,就算是皇帝也一样,可是,我们必须要看到的一点是,现在,随着科技的发展,我们对于北方的游牧民族已经确立了全面的兵器技术优势,只要我们愿意,所谓的铁骑在线膛铳的面前是不堪一击的,而我们现在甚至还有了射速更快的后装线膛铳,骑兵……”
  曾几何时,对于中原王朝而言,来自北方的骑兵一直是中原王朝的噩梦。但是现在随着科技的进步。所有的这一切都结束了。
  “我们的骑兵训练、战马也远远超过他们,他们已经不可能再对我们构成任何威胁!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来说,现在我们不去主动的打他们,不把他们从这个世界上抹去都已经是格外开恩了。如果说他们要是想不通的话。那么。我想驻扎在那里的军队可以很轻松的解决掉他们,就某种程度上来说,也许很多人都乐意看到这一切的发生。”
  何止是乐意,他们根本就是会欢呼雀跃。非我族类,其心必异。这样的话可是深入人心的。
  “其实就是他们自己也很清楚这一点。为什么他们现在称父皇为天可汗?”
  朱明忠冷笑着说道。
  “为父不在乎什么天可汗的称号。这个称号不过是建立在你强的基础上。即便是他们看似恭顺,看似在你面前俯首称臣。可一旦中原王朝衰弱的话,他们立即就会露出自己的利齿。就会显露出自己的真实面目,所谓的天可汗,不过只是他们在那里麻痹别人罢了,那些人为了活命,都可以妻子女儿送给他们的敌人,他们的字典里从来就不缺乏忍辱负重这四个字。”
  “父皇所言极是,正是因为有这方面的顾虑,所以才会有之前的主张,”
  在赞同父皇的同时,朱和嘉又有些疑惑的问道。
  “虽然知道他们的是面目,那为什么不应该增加那里的移民呢?”
  “因为没有必要。”
  朱明忠笑了笑。
  “如果是在20年前,朕绝对不会说出这句话。但是现在朕可以放心的说出这句话。即便是那里没有足够的移民,他们也翻不起浪来。那些人或许会心存不甘。但是现在大明对于他们有着绝对的力量优势。这种力量并不仅仅是人力,国力,财力上的优势。重要的是科技。”
  认真的看着儿子。朱明忠语重心长的说道。
  “科技才是我们征服他们最好的武器。不仅仅是武器装备上的领先。而是整个体系上的领先。现在只要我们愿意,随时可以把铁路修进草原。其实可以把几十万大军派出到那里。这种技术上的优势绝对不是野蛮所能够对抗的。”
  “如果他们也掌握了这些武器呢。”
  看着父皇,朱和嘉反问道。
  “体量!”
  朱明中缓缓地吐出两个字。
  “在工业文明之中。决定国家实力没有那么简单,需要有足够的人口才能够维持国家的工业力量,就北方游牧民族的人口,最少在未来200年内,都不可能拥有这样的体量,而且如果在两百年之内,都又把它们融合进我们这个家庭之中。那么无论是我或者你以及我们的子孙,肯定都是不称职的。融合,融合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根本。”
  说出这句话之后,朱明忠走到窗边,他的目光投向远方。然后看着远方说道。
  “而这才是这才是想要维系这个帝国的根本。”


第447章
  维系这个帝国!
  除了皇帝,还有谁能够说出这句话呢?
  在很多政治环境之中这样的话本身就是一种罪名。本身就带着一种不祥的征兆。
  但这却是无法回避的问题。
  凝视着窗外的雨幕,听着入耳的雨滴声,朱明忠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
  此时,在他所身处的御书房里,静悄悄的,他就这么站在这里,脑海中浮想联翩,想到太多的事情。
  首先想到的的当然是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这个国家的变化。
  这个国家最大的变化是什么呢?
  最大的变化,或许就是诸夏了,就是越来越辽阔的海外殖民地。
  “日不落帝国!”
  背对着儿子,朱明忠用一种感叹的语气对儿子说道。
  “在未来,焱儿你所接掌的帝国,是一个史无前例的帝国,它截然不同于历朝历代任何一个朝代、任何一个国家,在这个帝国之中,它的影响力最终超越了曾经是最伟大的中原王朝,它的统治范围也将超过,世人所知道的任何一个国家。就是现在今天,在我们所拥有的土地上,可以说是,太阳永不落下的,我们是一个庞大的日不落帝国!”
  日不落帝国!
  对于后世的人们来说,这是无数国人的梦想,而现在,这个梦想却在朱明忠的手中实现了,甚至即便是现在,就已经不逊于另一个时空中的“日不落帝国”。
  不过,这个庞大的帝国,最终需要交到朱和嘉的手中,或许对于不列颠来说,“日不落帝国”的时代永远的停留在了维多利亚时代,但是大明的“日不落帝国”呢?他会像是过眼云烟一样,停留在兴乾时代吗?
  这显然是朱明忠所不能接受的。
  “未来,这个帝国会面对众多的考验,毕竟,我们统治着太多的人,不仅仅只是大明,还有诸夏、还有殖民地,所有的一切,都会落到你的身上,焱儿……”
  回头看着焱儿,朱明忠感叹道。
  “你的身份注定你会成为大明的君主,但是想要成为这个日不落帝国的掌舵人,却并不容易!”
  双眼凝视着儿子,朱明忠的目光中充满了期待,面对父皇投来的目光,朱和嘉先是沉默,而后长揖道。
  “儿臣明白!”
  在长揖时,朱和嘉听到了窗外传来的雨声,听着雨滴的声音,沉默片刻,他又说道。
  “父皇,儿臣曾与府中的幕臣讨论过,他们认为皇帝要全心全意地心系国事,但在他们的眼中,国事也就是大明的事情,至于海外殖民地,他们觉得最终都是要分封出去,过与专注,甚至可能会造成枝强干弱的局面。”
  朱和嘉认真的说道。
  听完儿子地这番论述,朱明忠已然能够想像得到平日里那些幕臣向他灌输的都是些什么思想,即便是已经过去二十几年,尽管大明已经意识到诸夏以及海外殖民地的重要性,认识到了分封的重要性,但是,人们仍然在情感上,没有办法接受那些投入大量精力的殖民地,通过分封的方式分封给皇子,成为诸夏。
  “那么你觉得的呢?”
  “父皇,儿臣以为,南洋诸夏不宜过强,其应该是托庇于大明的羽翼下,而不是日益强盛。”
  朱和嘉一脸认真的说道。
  “嗯,确实如此!”
  朱明忠先是朝儿子笑了笑,随即又转口说道。
  “不过,一个国家,总是会由弱到强,这是一个过程,几乎是不可避免的,我们又怎么可能保证,他们永远不会强大呢?”
  “儿臣知道,父皇对南洋诸夏制定过相应的计划,他们应该是大明的粮仓与果园,这也意味着,也许,我们可以通过朝廷法令的方式,去调济他们的发展,让他们永远作为粮仓和果园,而不是在科学上、工业上、经济上与大明竞争。”
  朱和嘉想了一下,然后又补充道。
  “现在,在某些方面,比如在造船上,他们与大明就处于竞争地位,还有北美殖民地,它们的造船业,同样也威胁到了大明,随着时间的继续,未来,会在越来越多的方面与大明本土竞争,这显然都是无益于将来的。甚至有可能会导致双方发生矛盾。”
  显然对于诸夏和殖民地朱和嘉已然摆脱了朱明忠的影响,他有着自己的看法和观点,对于他的观点,朱明忠并没有加以反对,而且继续听他说下去。
  “当然我们也不能忽视诸夏的发展,毕竟,分封诸夏,同样也有着威慑不臣的作用,如果诸夏力量薄弱,势必会导致不臣不以为意,这也就失去了分封的意义,所以,可以由朝廷指导他们发展,规划他们的发展,将其发展控制在朝廷的掌握中。”
  听着儿子的这个解释,朱明忠微微笑了笑,随即问道。
  “嗯,这也不是不行,设立一个机构,专门规划诸夏的发展,让其发展完全在朝廷的掌握中,这样就不会生出乱子。那么焱儿,还有一件事,就是如果这个机构制定的规划,导致诸夏的反对,毕竟,于他们的利益有损,到时候,大明应该怎么办?”
  “下旨斥责。”
  “如果一意孤行呢?”
  “呃……”
  朱和嘉愣了愣,然后说道。
  “应该不会吧,毕竟他们需要母国的市场,还有,如果有必要,可以另立新君,不过,这样可能会麻烦一些,可能需要派兵。”
  “那么,到时候,不仅是一国离心了,而是诸夏离心离德了,焱儿,大明对诸夏干涉的越多,他们就越会离心离德,对于诸夏,母国不需要干涉太多,只需要在适当的时候,表明一下立场,告诉他们母国的存在,如此,也就够了,竞争……”
  沉吟片刻,朱明忠摇头说道。
  “反对竞争,最终只会导致自身的没落,当年父皇为什么要行分封?就是为了竞争,是为了国家之间的的竞争,‘学成文武艺,货与帝王家’,秦大一统之后,中原帝王只有一人,所以千年来,往往只是‘君择臣’,以科举择臣,大臣为邀宠于上,无不是媚上邀宠,甘为奴才,而这些‘士’做了奴才,百姓自然也不要指望有什么好日子,国家亦不必指望有什么前途!”
  看着若有所思的儿子,朱明忠继续说道。
  “所以,朕才要重建分封,通过分封诸夏,实现华夏文明内部的竞争,就像春秋战国一样,天下人才互相流通,重现春秋‘非徒君择臣,臣亦择君’的时代,如此才有可能重现百家争鸣的局面,而诸夏同样也会相互竞争。竞争……”
  话声顿了顿,朱明忠沉吟道。
  “这正是朕希望看到的,诸夏之间或许会相互爆发战争,但是在此之前,也许是在未来的一两百年内,诸夏各国会不断进行扩张,同时,诸夏为谋求发展,扩充扩张的力量对,会竭尽所能的招揽人材,这甚至会让大明感到压力,就像……”
  看着朱和嘉,朱明忠笑着说道。
  “就像现在,你已经感受到了压力,所以你才会生出这样的念头,‘削藩’……”
  摇了摇头,朱明忠笑道。
  “如果真的试图削弱诸夏,那岂不有违父皇当年分封的本意,没有压力,就没有动力!竞争,是大明未来的发展动力,如果连这个动力都抗拒的话,那么大明,又谈什么发展呢?”
  眉头紧皱,朱和嘉点了点头,对于父皇地这番话语,他大致算是明白的,也能够体谅父亲的苦心,但是在另一方面,他同样也感受到了诸夏对大明构成的威胁。
  正当朱和嘉想要开口时,又听到父皇说。
  “如果你现在感受到了压力,那么,这就说明,朕当初是正确的。”
  “可是父皇,随着诸夏的强大,以及血缘的远离,他们势必会与大明走向对立,尤其是诸夏之间爆发战争,互相吞并之后,也许一两百年之后,南洋就会像春秋战国一样,陷入战火之中,国家互相吞并。大明身为母国难道不应该提前阻止这一切,以保全那里的百姓吗?毕竟,那里是大明的粮仓啊。”
  之所以主张对南洋诸夏,实施限制除了他们对大明形成的竞争之外,更为重要的的是战争——朱和嘉身边有不少人都告诉他,两百年后,南洋必定战火连绵,生灵涂炭。
  身为帝国的储君,朱和嘉觉得自己有义务和职责阻止这一切。
  “嗯……”
  朱明忠看了一眼儿子,然后反问道。
  “诸夏现在在南洋之间的冲突的苗头,已经被暂时扼杀,势力范围已经进行了划分,至少未来一百年内,他们都不会发生冲突,都需要消化这些果实,这也是父皇上次去南天门的原因。”
  上次的南天门会议总休上来说,还是非常成功的。不仅仅扼杀了各国发生冲突的可能,同样也对南洋进行划分,让各国专注于本土的消化与巩固,而不是国与国之间的战争。
  “父皇,这只是暂时的,一百年内不会,一百年后呢?两百年后呢?”
  听朱和嘉这么说,朱明忠笑着反问道。
  “那就给他们另一个目标!”
  “另一个目标?”
  朱和嘉立刻就意识到也许,对于将来,父皇早就有了其它的计划。
  “对,就是另一个目标。”
  朱明忠点了点头,然后对他说道。
  “归根到底,诸夏的扩张,必定是随着经济的发展,出现了对领土对市场的扩张需求,在诸夏力量相近的前提下,他们会谋求在其它地方进行扩张,而不是直接与力量相近的邻国发生冲突,所以,这个时候,他们必定会谋求其它方向的扩张。”
  “父皇您的意思是,到时候,诸夏同样也会选择海外扩张?”
  “为什么不呢?”
  朱明忠反问道。
  “世界那么大,他们为什么不能向其它的地区扩张呢?”
  朱明忠笑呵呵的说道。
  “怎么,难道只准大明建立海外殖民地,就不准诸夏建立海外殖民地吗?”
  只见朱和嘉有些迟疑的说道。
  “可是父皇,那样的话,不是也要和大明争夺殖民地吗?”
  面对儿子的疑惑,朱明忠哈哈笑道。
  “是,就是这样,你要知道,竞争,是无处不在的,不过呢,对于这些,朕有其它的的一些安排……”
  看着不太能理解的儿子,朱明忠继续说道。
  “朕准备调停伪周与莫卧尔之间的冲突了!”
  必须要给他们一个合适的方向。有什么方向更为合适呢?
  在过去的几年之中,他一直在思考着这个问题。某种程度上来说,大分封的时代已经结束了。在未来的十几年中,随着他的儿子们的就国,华夏文明将会在全世界开枝散叶。
  可是然后呢?
  然后这个文明的扩张方向在哪里?
  尤其是对于南洋各国来说,在未来的几十年中,他们肯定会向外扩张。
  他们向哪里扩张?
  如果不解决这个问题的话。未来势必会纷争不断。甚至还会和大明发生冲突,所有的这一切必须要得到妥善的处理。
  “父皇是计划让他们到那里去是吗?”
  父皇的回答让他整个人都变得的目瞪口呆,甚至于瞠目结舌的看着父皇,他没有想到父皇会通过这一种方式解决问题。
  “不是计划,而是必须,所以,哪里不能出现一个统一的政权,无论是莫卧儿人,还是伪周,他们都必须维持下去,一个分裂的天竺是符合我们利益的,长远的利益,当然,如果这个分裂的天竺是我们的那就再好不过了,这个我们不是说大明,而是诸夏!是华夏!”
  看着儿子,朱明忠用一种极为认真的语气说到。
  “你必须要知道自己的职责,不仅仅是大明的皇帝,同样也是文明的守护者,守护的是整个华夏文明!”
  突然的话语,让朱和嘉整个人都处于一种震惊之中,以至于好一会都没有说出话来,
  文明的守护者?
  这是什么意思?
  守护文明?
  那心中无数个疑问在翻滚着的时候,他突然到了一个问题,于是就抬头问道。
  “那么伪周哪?他们算是华夏文明吗?”


第448章
  天竺!
  对于大明来说,这是对南亚次大陆的统称,在这里有莫卧尔,有伪周、有南方的土邦国,自然而然的,天竺就成为这里的统称。
  与大明一样,这里同样也人类古文明的发源地。早在公元前3000年之前,印度河流域就有了居民,称为达罗毗茶人,他们是这一带最早形成的部落。达罗毗茶人利用印度河流域良好的自然条件,产生了发达的农业和手工业,创造灿烂的文明,但是随着雅利安人的南下,达罗毗茶文明毁于一旦。
  也正是从那时起,天竺就陷入外来者征服的过程,在雅利安的征服过程中,种姓制度在这里建立起来,一次一次外来者的征服,进一步巩固着这一制度。数千年的过程中,肤色较重的达罗毗茶人的后裔,作为贱民在这里生活着,他们顶着烈日,挥汉如雨地耕作在这片大地上劳作着。
  雅利安人、蒙古人,几千年来,外来者一直在统治着这里,或诸宗教信仰会发生变化,但是种姓制度并没有多少变化。
  二十几年前,另一群征服者,翻越雪山、雨林来到了这片土地,他们迅速征服了这里大片的土地,稍有不同的是,这一次这次来自东方的人们,同样也引入了新制度。
  抚夷归夏!
  几乎是在诸夏在南洋推行这个政策的同时,在周国国相的主导下,同样的甚至更来历的措施,也在这里的推行着,曾经于消失于这片土地的佛教寺院,再一次浮现于这片土地,越来越多的土人学习“国语”,并且主动的抛弃旧时的风俗。
  对于这些土人来说,现实的利益,让他们选择了遵从新的风俗,在清明节前后,这些过去从不曾祭祀祖先的土人们。依照官府定下的规矩祭祀祖先。
  放烧、烧纸钱……
  几乎与诸夏没有任何区别。
  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现在,这里许多人的风俗习惯与诸夏并没有任何区别。
  周国……
  或许被称为“伪周”,但对于任何一个来到这里的明人来六,他们都可以清楚的感受到,在“抚夷归夏”上,这里似乎比诸夏更成功一些。毕竟,“伪周”的官吏大都是事清汉奸,以少役多的他们,为了维持自身的统治果然的做出了另一个选择。他们颁布了与“剃发令”相似的法令,强制这里的人们改变自己的风俗,当然,并不是没有例外——贱民无须遵从。
  这个看似颇为玩味的法令,却成功的诱使很多婆罗门改变了自己的风俗,否则他们就与贱民同列。而新的风俗习惯也得已迅速建立。当然,不过即便是如此,在伪周,头等人永远都是肤色金黄的“夏人”。
  不过,即便是“夏人”也是分成两类人,一种“夏人”是当年与吴家一同从云南翻山越岭来到这里的官员兵丁和他们的家人,而另一种“夏人”往往以“明人”自称,他们是在过去的十几年前,从大明来到这里的,他们享受着“夏人”的特权,却不需要像普通的“夏人”一样服兵役。
  或许,这也是许多明人愿意来这里的原因,毕竟,到诸夏他们同样也需要服役,只有在这里,他们才不需要服役,相比于诸夏,在某种程度上,这里或许是更好的选择。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
  对于这句话的理解,这些在海外谋生的明人,可以说有着再深刻不过的体会,置身于海外,朋友往往是他们最亲近的依赖。
  “明人抱团”。
  即使是在伪周,不知从什么时候起,这句话早就传开了,明人不仅抱团,而且这些于此谋生的明人还有组建自己的商会,清明节刚过,在“明乡商会”的门口前来赴宴的场主和商贾们又一次来到了商会。不过与往日相比,他们脸上的笑容却多少显得有些勉强,甚至说连同眉头也显得有些凝重。
  而与此同时,在会馆商董议事堂中,同样弥漫着的一股紧张的气氛了。
  这些商会的商董之中,既有声名显赫的农场主,也有身家数百万的大商人,无一例外的是,他们都是明人,当年差不多都是身无分文来这里闯荡,然后凭借自己的努力,积累了不菲的家业。
  相比刚到印度开荒的那几年,这些曾经不知遭遇多少磨难的人们,现在个个看上去都很福态,甚至就看不出曾经遭遇的风霜。
  不过这个时候,这些不知经历过多少风浪的人们,大都是一副愁眉苦脸的模样。
  坐在首坐的赵国梁,看着众人的神情,便开口说道。
  “现在的情况大家都知道了,眼瞧着德里要和这边干了了,照现在的局势,估计撑不了多长时间,双方就会大打出手……”
  “可不是咋的,我那庄子里好几个周人都领着文书到军中当差了,我估计,这次要打,打的肯定厉害。”
  “厉害?厉害不厉害的我不关心,你们说,咱们好好的种地,关他们什么事,现在倒好,他们借口咱们用奴婢,让咱们把人交出去……”
  周德启这边说着话,那边扭头对身旁的一个老乡说道。
  “胡老弟,我听说你今年刚买来一批人手,干话挺勤快的。其中该有不少天方教的人吧。”
  “咳,周老兄,你又不是不知道,那些人都是从南边马拉塔人那买来的,咱们买的时候,可不知道马拉塔人是从那里弄来的货。其实对咱们来说,什么人不都是一样的使用嘛,无非就是干农活就是了,干活勤快的赏,干活懒散的罚,不就这么回事嘛。”
  胡连和颇为懊恼的说道。
  “咱们这么用人,都用了几十年了,现在倒好,那个什么奥朗则布一句话,就让咱们把人放了,这不是做白日梦嘛,估且不说地,就是咱们买那些人的时候,花了多少银子,大家伙心里没有数嘛,这银子,谁赔咱们?他奥朗则布赔咱们吗?”
  他的话音刚落,周围就是一阵附和声,更有人说奥朗则布应该去找马塔拉人算帐。
  过去的十几年间,南方一直抵抗着奥朗则布的马塔拉人与周国之间建立了一个固定的贸易网络,他们将通过战争掠夺的奴隶运往周国,从周国换取武器,用于反抗奥朗则布,通过战争掠夺更多的奴隶。而对于周国的农场主来说,他们需要来自南方的奴隶为他们耕种土地。
  但是现在,这一奴隶贸易却激怒了奥朗则布,不仅仅是因为奴隶的信仰,更重要的是奴隶贸易状大了奥朗则布的敌人,来自周国以及诸夏的武器,武装了马塔拉人。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他奥朗则布不去找马塔拉人的麻烦,到来找咱们的事,这不是捡软柿子捏嘛……”
  “不过,说吴周是软柿子也不一定,毕竟,吴周这次也是尽发国兵,我估计奥朗则布想打赢吴周,也是一个悬。”
  “那可不是,他奥朗则布可是屡战屡败,怎么就不知道交乖呢?”
  “哎,那老小子,前些年被打的伤疤刚好清,这次又忘了痛了!”
  这边的话音未落,那边就有没好气地开口警告道。
  “这次和过去不一样,他奥朗则布不是说要打一场圣战吗?就咱们役使他们人,要解救那些人,他要是兴兵百万打过来,即便是吴周勉强挡住了他们,别忘了,咱们的农场什么的,都在城外头,咱们可以往城里一躲,可是家里的奴婢呢?到时候,他们怎么办?难道就拱手让给奥朗则布?”
  给他这么一警告,在场的人们也忍不住了一个个都露出了心痛的神色。而周德启的脸色更“涮”地一下就变得苍白起来。
  这一次奥朗则布兴兵是为了奴隶,如果城外的奴隶都让他给夺走了,到时候损失的不还是他们。
  因此就在这个人话声落下之后,坐在堂上的赵国梁当即便语气沉重地询问道。
  “哎,要是这样,事情可真不好办了。”
  “可不是,不说其它人,就是在座的各位,加在一起,没有十几万,也有几万人,这么多人,怎么往城里运?况且守城官也不可能让那么多人进城吧。”
  “哎,我看这次赢不赢不重要,反正咱们是完了……”
  另一个人没好气的说道。
  “那……不如这样。小人将这批人送到南洋如何?和南洋那边的换上一换?”
  面色苍白的周德启一边擦着冷汗,一边说道。
  “换成南洋那边的,他奥朗则布总说不出话来了吧。”
  “哼哼,你的算盘打的倒了精明,要是这么简单,那就好了,况且,百儿八十个的有人和你换,这么多人,谁和你换?换人,你还真能想起来。”
  赵国梁当下一口否决道。
  “可是,那,那现在怎么办呢?难不成,咱们真的一个个等死吗?”
  周德启随后又说道。
  “天竺奴是奴,南洋奴不也是奴嘛?有什么大不的。”
  “有什么大不了的?这叫祸水东引,把天竺奴送到南洋去,不是把奥朗则布引到南洋嘛?”
  “他奥朗则布想去南洋,总得有那个能耐吧……”
  “这样祸水东引的法子,不能用!”
  赵国梁直接了当的决定道。继而他又以严肃的口吻向其他在场的人们警告道。
  “别忘了,咱们是明人,咱们可不能汉奸,为了一已私利,把祸水东引到诸夏,这就是汉奸。”
  给赵国梁这么一呵斥,所有人的脸色无不是微微一变,连连唯诺着应和起来。
  不过,他们脸色仍然显得极为难看,当然心里头,也在那里暗自盘算起来这应该如何处置这件事。
  事实上,这种往来于天竺与南洋之间的奴隶贸易,早在数年之前就已经开始了。因为天竺教的一些传统,商贩们可以从天竺购买到大量的奴隶,其中不少奴隶均为被印度视为不祥之人的“贱人”。因为他们的廉价,所以奴隶贩子往往会将这些奴隶装上船运往南洋贩卖。然后,再从南详诸岛收购同等数量的土著奴隶运回吴周贩卖,毕竟,相比于那些肤色黝黑的天竺土人,肤色与明人相近的南洋土人,看起来更赏心悦目一些。
  不过这样的贸易规模并不大,毕竟,南洋那边对奴隶的需求并不大,可是现在,面对奥朗则布的威胁,他们中的一些人,却动起了这样的心思起来。
  看着众人一副各有打算的模样,赵国梁知道,他们的心里肯定各有各的想法,于是又安抚道。
  “诸位少安毋躁,现在奥朗则布只是威胁,这件事,并不是没有回施的余地。”
  “余地?还有什么余地?他奥朗则布可不是个好说话的主!”
  “是啊,这些年奥朗则布对吴周,可早就是恨之入骨了。”
  “听说边境那边奥朗则布都已经集结大军了,指不定咱们这边说话的功夫,那边奥朗则布的大军就已经打过来了。”
  大家伙你一言我一话地说着,先前的那些不利传言,这时候立刻就漫上了众人的心头,各种质疑声很快就带上了责问的味道。
  “赵会长,您老说说,要是奥朗则布打了过来,咱们该怎么办?难不成,真的任由那些人被他们抢走不成?”
  见此情形,赵国梁也知道,如果不能给他们一个交待,只恐怕他们一个个的不知道会为了保住自己的家当干什么事来。于是他当即立断地换了个口气,然后向众人解道。
  “不瞒诸位,我昨天就去见了国相,国相那边的意思呢,很清楚,官府肯定不会任由奥朗则布强抢咱们的家业,可是现在的关系确实也很紧张,而且,一旦打起来的话,官府不一定能能力保全所有人的家业,尤其是那些奴隶,所以官府初步的想法就是,能不能另外再找一个办法,比如把那些人都安置到岛上,毕竟奥朗则布的水师不强……”
  这边他的话声刚落,门外忽然跑进了一个肤色黝黑的土人急匆匆地通报道。
  “禀告老爷,梁队长进城了。”


第449章
  梁队长进城了。
  不过只是简单的一句话,就让原本还是人心惶惶的人们心魂大定。
  所谓的“梁队长”,其实是民防队队长。吴周,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那么安定,让土人放弃自己的风俗习惯,难免会遭到抵抗,不少土人躲进山林化身为匪,尽管官军多次清剿,但仍然很难根除匪患。明人的农场往往又是土匪首选的进攻目标,在官军不能时时保护农场的情况下,民防队也应运而生了。
  多年来,这支以明人为官以土人为兵的民防队一直保护着农场,保护着众人的财产安全。
  众人听闻是梁队大驾光临,立刻就来了精神。赵国梁更是赶忙整了整衣裳,向众人招呼道。
  “走,咱们一起到门口迎迎梁队长!”
  于是众人纷纷走到商馆的门外,一出门就看到一个穿着军装的年青人跳下了马。
  “真是对不住,让诸位久等了。”
  手持马鞭的梁华明客气地向众人打了个招呼,虽然年青,但是看着却极为客气。谁能想到当年的逃亡者,现在居然成了吴周宁德府民防队的大队长。
  对于吴周宁德府的人们来说,早在十年前,他们就组建了自己的民防队,但是一直以来成效都不大,尽管面对土匪的袭击,为自己的身家安全,当地一些财力颇厚的农场主与富商先后捐出了大笔款项来赞助民防队,但是效果一直不显著。
  尽管“有钱好办事”,可是这支二百余人的队伍,一直以来战斗力都极为有限。团丁大都是场主、富商的自家人,大都是是血气方刚的青年,只有极少数是从中原来的退役军人,碰到那些的亡命之徒,尽管这些子弟倒也是血气方刚。但是却从来都不是土匪的对手。
  几年前逃亡到吴周的梁华明落户于宁德府,一次偶然的机会,让赵国梁知道他曾读过兵校,于是在他邀请下,梁华礼在几次推辞不成后,还是接下了这份的差使。
  而事实也证明赵国梁并没有看错人。尽管梁华礼非常年青,但是他确实毕业于军事学校,在校期间也曾多次参与镇压土人匪徒的战事,就专业水平上来说,远远超过民防队的那些人。
  主持民防队后,梁华明首先对那一群三教九流进行的严格的训练,将不合格的人踢出队伍,然后又从各家招募教化土人,以明人为官佐,以土人为兵兵,将民防队训练成了一支颇具战斗的队伍,很快就在多次与清剿战斗中显露出了战斗力,并迅速将周边地区的匪盗清除干净。
  不但保持了农场的一方平安,就连平绥府也对这支武装赞不绝口,甚至还出重金雇佣民防队帮助官府剿灭一些凶悍的顽匪,相比于调动烦琐的官军,机动灵活的民防队,反倒更方便一些。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在过去的多年间,各地民防队是吴周的统治得已巩固的原因。
  此刻眼见为自己一手相出来的千里马走了过来,一脸得意地赵国梁当即快步上前揖手招呼道。
  “梁队长一路辛苦了。酒菜都已经置备好,就等着你和各位弟兄入席呢。会馆这次特意请来个淮扬厨子,梁家出于京畿道,吃的也就是淮扬菜,你尝尝这菜地不地道。”
  一听能吃到家乡菜,梁华明立刻就来了精神。尽管在过去,他并不觉得吃饭有什么大不了的,但是逃亡到吴周之后,他确实一直为这件事烦心,尽管丫环会烧几个菜,但手艺非常一般,至于家中的天竺奴婢做出来的食物实在是让人难以恭维,在他看来,那种食物即便是给牲口吃,牲口也不见得吃,尤其是那些土人入厕后居然直接用手清理,所以他的原则是绝不让土人接触食物。
  对家乡菜早就思念已久梁华明便向赵国梁揖手道。
  “那在下就叼扰了。”
  这时,赵国梁注意到,在其身边跟着一个陌生人,通过对这个人神态和举止的观察,阅人无数的他己然能断定此人来头不小。但是见梁华明并没有做介绍,赵国梁的心里虽然有些疑惑,但是并没当面询问。
  只是在将梁华明等人引入商馆的时候,才小心翼翼地悄声问道。
  “梁队长,这位公子是何人啊?”
  听赵国梁问到了,梁华明冲他卖了个关子笑了笑道。
  “这位公子是我在王城的时候结识的一个朋友。还是到了里头向大家一起介绍吧。”
  见梁华明如此回答,赵国梁也只好按下了心中的好奇。不过他还是下意识地偷偷打量了几眼这位神秘的宾客。不知为何,他总觉得此人这个时候来这里,肯定有他的目的,但一时又想不出来,会是怀有什么样的目的。
  就在赵国梁暗自回想之际一干人等不觉间已经穿过由数十盏大红灯笼装点的长廊来到了商馆大厅。就看到十来桌丰盛的席宴于大厅中摆着,当赵国梁与梁华明信步进大厅时。只见在场就坐的宾客无一例外地都站起了身,恭敬的迎接着梁华明以及会长一行的到来。
  “梁队长,大家伙可是一直在等着你呢。”
  听赵会长这么说,见此情形,梁华明当即向在场的众人抱拳说道。
  “华明不过一介武夫,受大家如此盛情,实在是愧不敢当。惟有日后加倍努力,才能报答诸位对华明的一番厚爱。”
  在这里,没有任何人会因为他的出身而对个另眼相看,梁家早已经没落了,即便是桂国梁家仍然存在于桂国,可是早不复当年的兴旺,至于他梁华明,现在已经扎根在这里,作为民防队的队长,对他来说,现在的日子倒也还算自在。
  “哎呀,瞧梁队长您说的,队长你与众位弟兄为我等保家护院,我等无以为报,只能略备点酒菜犒劳一下梁队长和咱们子弟兵而己。”
  不远处的一个人起身冲着梁华明恭敬地作了个揖道。其它人无不是跟着他附和着。
  “就是,要是没有队长,又岂有现在宁德的安定,不说其它,就是那些河匪,都够我们头痛的了……”
  宁德府位于恒河三角洲,这里曾是一片荒凉长满杂草的河口滩涂,每到夏天都会被洪水淹没,洪水同样也带来了肥沃的淤泥,不过因为经常被洪水吞没,所以千年里,这些土地一直都是极为荒凉,不是长满芦苇,就是长满红树林、林木。
  直到十数年前,随着一批明人的到来,筑坝、放水、刀耕火种,最终将这大片的河口荒地变成了肥沃的耕地。而相对应的,这里的富庶也吸引了土匪的到来,尤其是三角洲到处都有供土匪躲避的小岛。
  河匪的盛行,曾经让宁德府的农场主们头痛不已,毕竟,每一次袭击他们都会损失惨重——许多奴隶被抢走,房屋被焚烧。也就是过去几年里,盛行的河匪在梁华明的清剿下,被扫荡一空。让这里的人们重新恢复了安静祥和的生活。
  如果不是这次被人盯上了他们那些农场里的奴隶,估计这种安静与祥和坐一直持续下去。
  “诸位言重了。梁华明等只是尽了点绵薄之力,况且这也是在下的职责所在,既然诸位拿出银子建立了民防队,在下身为队长,理当为大家铲命,再者,我等虽身处海外,合力自保也是本份!”
  梁华明昂的一番话话立刻就引来了在场众人一阵称赞。
  “不过梁队长,现在咱们好日子恐怕是要到头了,那奥朗则布兴兵攻打吴周,说是因为咱们使用奴隶,说那些奴隶是他们的兄弟,天可怜见,那些奴隶都是咱们从南边买过来的,他们怎么就不去打南边,偏生要打这里?”
  “是啊,归根到底,不还是因为在南边没占着便宜嘛,见咱们吴周国小兵少,才找了这么一个借口过来!”
  人群中不知是谁突然抱怨了一声,立即就引来了其他人的一致附和。
  众所周知,尽管吴周号称人口千万,可是实际上,国人不过只有几十万,即便是加上土兵,兵力也不过只有十几万,尽管曾多次击败奥朗则布的入侵,但是如果奥朗则布兴兵百万打过来,确实没有什么胜算。毕竟,吴周内部有太多的不稳定因素,最简单的一个因素,那些信仰被改变的土人,就极有可能成为奥朗则布的内应。
  也正因如此,他们才会有这样的担心,过去赢,不代表现在会胜。
  “其实吧,归根到底还是因为现在奥朗则布知道,什么吴周不过就是从国内逃出来的一群溃兵,大明是不会问他们的死活的。至于咱们,咱们虽说是明人,可是身在吴周,朝廷自然兴地保护咱们,现在他们一张嘴就让我们释放所有的奴婢,连个像样的赔偿也都没给我们。他们敢如此无理,还不是吃定了朝廷会因为对吴周的不满,不会给予我们任何保护吗!”
  吴周的出身不正!
  开国国君吴三桂是汉奸出身,在过去的多年间,尽管吴周多次试图与大明建立关系,但是却没有丝毫进展,尽管多年来有大量的明人来到这里,也在这里享受着“超国民的待遇”,可是大明对吴周,仍然没有什么态度上的变化。
  在很多人看来,这正是奥朗则布敢于不顾他们的利益,直接要求他们释放奴婢的原因——因为大明不会过问发生在这里的任何事情。
  事实上,他们当年之所以来到这里的,更多的是因为他们在这里所享受的特权,甚至远远超过于在南洋,他们当然也知道这个地方的特殊性,也知道朝廷不可能在这里给他们多少保护,毕竟吴周的出身实在是上不了台面。
  这不这边人地话声刚落,那边又有人哭丧着脸说道。
  “早知道是这样,也就不来这个鬼地方了。现在倒是好了。咱们挣了大半辈子的钱,还经不起这一次扑腾的。咱们也算是倒了八辈子的霉。当年一下子来了这个地方。现在倒好。一边是出了事,朝廷不会来管咱们。这么个地方,朝廷又怎么可能过来管咱们呢。”
  “谁说朝廷不管我们了?”
  就在这时候,梁华明的目光一扫,说罢便将身后的那位男子介绍给众人道:
  “诸位,如果你们想要朝廷管咱们。那咱们就得自己想办法。这位先生是在下堂叔,他倒是有一个办法,可以救大家伙,就是不知道大家愿不愿意听。”
  “他有办法?什么办法?”
  原本正处于绝望中的人们,一听说有办法立即把目光投到了这个陌生人的身上。即便是从不曾见过这个人,但是他们对于梁华明确是相信的。
  多年来的接触使得他们相信梁华明绝对不会口出虚言。既然他现在说有办法,那么肯定就有他的主意。
  “梁老弟还请直言。”
  赵国良看着他说道。
  “只要是能够解决眼下的危机,但凡是老弟有什么吩咐在下绝对没有二话。”
  对于眼前的这个危机,本身已经没有任何办法,而且官府那边也指望不上的,已经绝望的他自然不会放弃任何希望。
  “其实这件事说起来倒也简单。”
  那个一直沉默不语的中年人站起身来看着大家说道。
  “如果你们只是站在这里认为,号天会对你们不闻不问,那么可以肯定的一点是,到时候不是朝廷不问你们。而是你们自己把自己送到了绝境里,对于你们来说,只是坐在这里怨天尤人又有什么用?”
  中年人看着这些在这里齐聚一堂的农场主们,他的身上尽是讽刺的笑容。
  “你说的倒轻松。那我说你有什么法子让朝廷问我们的事儿,你也不看看这里是什么地方。”
  话音刚落,立即有人驳斥道。
  “什么地方?”
  中年人嘿嘿一笑。然后看着这些人大声说道。
  “不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但是我知道你们是什么人,你们都是明人,既然你们都是大明的人,那么为什么不上书朝廷向朝廷请求保护呢?”


第450章
  这天清晨,一辆黑色的四轮马车沿着朱雀大道向市中心悄然驶去。马车经过宽敞的大街,直接往皇宫的方向驶去。
  车里坐着这位年过五旬乘客,神情沮丧地凝视着眼前一掠而过的帝国大道。
  此时此刻,他正陷入对往事的遐想:曾几何时,梁家也曾是这座城市中最显赫家族之一,梁家也曾追随过皇帝,为大明立下了汗马功劳。
  如果当年大伯不那么贪心,没有资助桂国,或许现在梁家仍然是中都最显赫的豪门之一,即便是到了桂国,不被眼前的蝇头小利蒙了心,梁家又岂会落得这步田地?
  心里想着梁家的过往,梁同又一次把目光投向车外,投向这条宽敞的大街,这条大街一次又一次的见证过大明的胜利,就在四年前,大明在这里庆祝其最为辉煌胜利——清虏的覆灭。
  那一天,当西征军的百战精英们凯旋归来的时候,同样也标志着大明从此处于真正的鼎盛时期,皇帝陛下乘坐金碧辉煌的四轮马车,穿过这条大道,参加庆祝胜利的盛大典礼。
  当时,来自南洋的诸夏各国以及朝鲜、暹罗等国,甚至还有来自欧洲的西班牙、荷兰、法兰西等国,都相继前来朝觐祝贺,他们无不是震惊于天朝的国力。前者他们为属于帝国一成员感到无限骄傲,至于后者,更多的是感受到了大明的力量。
  大明拥有什么样的力量呢?
  当英格兰的詹姆士二世费尽九牛二虎之力,建立一支舰队和一支几万人的陆军时,大明随随便便就接出了一支等于欧洲各国陆上力量总和的庞大陆军,还有一支超过欧洲各国海军的海上力量。
  但这并不是全部,更为可怕的是,过去多年间技术上的领先,让大明在科技上同样远远领先于欧洲各国。
  铁路、轮船、蒸汽机……
  所有的这一切,都象征着大明的强大。
  可是,现在如此强大的大明,愿意为保卫他们的民众显露出他的力量吗?
  这一次,梁同之所以来到再一次来到中都,就是为了向内阁申诉,请求大明派兵保护。
  可是,这有可能吗?
  如果是因为大明的国民在异域遭受侵害,那么大明很有可能会派兵加以保护,对此,梁同绝不会有丝毫的质疑,毕竟,他也曾在鸿胪寺任职,他也知道,在绝大多数时候,鸿胪寺的职能就是保护侨民。
  但是,这一次,他所要争取的却与过去不同。
  曾几何时,梁同于梁家一直都是一个异类的存在,他并没有试图凭借梁家的影响去谋求一官半职,甚至在书院毕业后,他所选择的也是鸿胪寺,也是前往海外任职,当然,他之所以去海外,并不是为了官职的晋升,而是为了了解海外,是出于对外洋的好奇。
  多年来在鸿胪寺的任职的他,甚至在某种程度上与梁家的关系越来越远,直到数年前,梁家一夜覆灭之后,面对父兄被流放,梁家没落的现实,他也曾极为苦闷,尽管那一切与他没有任何关系,他仍然是天朝的三品大员,但是他最终还是作出了一个决定——帮助梁家重新崛起。
  对于已经年过五十的梁同而言,他清楚的知道,梁家的未来不在他的身上,也不在他那几个女儿的身上,所以他只能把目光投向几个逃出桂国的子侄,在他们几个人中,他选择了梁华明,不为其它,只是因为梁华明的选择,在他看来,更有几分崛起的可能。
  民防队队长这个职位看似并不怎么显赫,但是却让梁华明能够接触到兵权,梁家为什么覆灭?以财富依赖王权,最终难逃覆灭。可是兵权却不一样,尤其是是现在伪周的局势……
  半闭着眼睛,梁同想到了伪周的局势,现在莫卧尔人想要发兵吞并伪周,对于梁家来说,这是极为难得的机会,也正因如此,他才会前往伪周拜见国相,然后又与梁华明见面,现在又回到了中都,为伪周寻求外部的助力。
  因为曾在鸿胪寺任职多年的关系,所以梁同在朝中有很多熟人,甚至就连同首辅方以智,也和他有私交,在前往鸿胪寺递交请愿书之前,他当然要先见一见方以智。
  “侨民的请愿书?”
  方以智诧异的看着梁同,然后反问道。
  “儒涛,你应该知道,那里是什么地方吧!你在鸿胪寺那么多年,又岂不知道朝廷对待他们的态度?”
  方以智口中的他们当然不是指侨民,而是指“伪周”。
  “不接触、不承认,但是要纵容,因为朝廷并不希望莫卧尔帝国统一天竺,而是希望当地陷入分裂、混乱,无论是南方的土邦或是伪周,他们的存在,都符合大明的利益,至少在某种程度上,而在另一方面,伪周在当地推行的教化,也是有利于大明的,一个混乱的天竺,不仅仅是地方的分裂,还应该是文化上、宗教上的分裂,佛教的重新进入以及孟加拉的教化,会进一步撕裂当地……”
  作为曾经的鸿胪寺高官,梁同自然非常清楚,大明对待天竺的态度,甚至也正因如此,他才会选择梁华明,因为他知道,天竺的将来,知道几十年后,大明会进入四分五裂的天竺,而在那个四分五裂的天竺之中,如果梁家能够抓住机会,也许就会拥有出人意料的机会。
  谁知道呢?
  尽管无法预知未来,但是可以肯定的一点是,未来梁家至少有机会成为新王朝的军功勋臣,这样的勋臣才真正的勋臣,而不是桂国那样,凭借着财富和姻亲等关系成为勋贵,最后忘乎所以,直接导致了梁家的灭亡。
  同样的错误梁家不会再犯的。
  但是梁家还需要一个机会,而这个机会,只有眼前的这位首相能够给予。
  “既然你知道,那就应该明白,朝廷是不可能向那里派兵的,毕竟,不与他们发生接触,这是早就定下来的基调,这是原则问题!”
  方以智摇着头,然后看着梁同说道。
  “几年前,你辞职时,所有人都知道你肯定有自己的想法,梁家……”
  沉吟片刻,方以智说道。
  “梁家的事情,都已经过去了,至于将来,梁家不还是淮安君嘛,有些东西,放下来,总是好的。”
  “首辅,梁家之所以有今日,全都是罪有应得,在下之所以会请天朝派兵,是因为,这关系到大明的利益!”
  梁同摇着头,否认了这件事与梁家的关系。
  “一个混乱且分裂的天竺,才是大明所需要的,可一但德里方面击败了伪周,到时候,出现在大明身边的,就有可能是一个统一的天竺,这绝对不符合大明的长远利益,或许,帮助伪周渡过难关,并不符合大明对待伪周的基本原则,但是就未来的利益来说,在某些问题上作出让步,是符合大明长远利益的。”
  梁同的语气不紧不慢,只是直接了当的讲述一个最直白的道理——统一的天竺不符合大明的利益。
  “他们是汉奸!”
  方以智直接回答道。
  “这是原则问题!”
  “吴三桂早就死了!”
  “可还是改变不了,伪周的出身不正。”
  “出身不正?又不是承认他们,只是派兵去保护侨民而已,与伪周有什么关系?”
  面对方以智的回答,梁同玩起了文字游戏。
  “这就是你的打算?”
  盯着梁同,方以智反问道。
  “是为了大明。”
  梁同仍然坚持着原本的态度,他看着方以智,然后又说道。
  “为了大明的长远利益!”
  大明的长远利益是什么?
  一个没有统一的天竺,对于这一点,方以智当然很清楚,但是他同样很清楚,对于大明而言,出兵保护伪周,可能引起什么样的轩然大波。尤其是对他这个首辅而言,这甚至可能直接导致他的去职。
  “不,”
  摇摇头,方以智说道。
  “大明的长远利益?大明的长远利益,即使是没有伪周,也可以得到维持,在南方,还有很多土邦,他们会选择站在德里的对立面,选择站在大明的一方。”
  方以智颇为自信的说道。
  “毕竟,强者,永远都不乏追随者,那些人更乐意为大明的马前卒。”
  “那又怎么样呢?”
  面对自信满满的方以智,梁同直接反驳道。
  “那些土邦或许会追随我们,或许愿意成为大明的马前卒,但是,他们是天竺人,无论是信仰的什么宗教,他们都是天竺人,他们的目的并不仅仅只是为了维持统治,除了维持统治之外,他们还有更多更为高大的目标,比如,成为一个强国,或许现在没有这个想法,但是将来,谁知道呢?万一有一个中兴明君,谁知道他们会不会有这样的想法呢?”
  笑看着方以智,梁同又说道。
  “可是对于伪周而言,以少役多,以外役主的他们,所思所想的问题,永远都是一个问题——维持统治,对于他们来说,所有的一切问题,都没有这个问题重要,他们不在乎‘国家’是否强大,因为强大与否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们自身的统治,重要的是维持统治就可以维持他们的特权,至于强大,在追求强大的道路上,势必不可避免的需要给予土人很多权力,甚至会导致大量的土人进入权力机构,这势必将直接威胁到他们的统治,威胁到他们的特权,对于他们而言,这显然是无法接受的,所以在强大与统治之间,他们更愿意不计代价的维持后者,如果交好大明可以帮助他们维持统治,他们必定乐意给予大明特权,割让土地给大明,只要对他们的统治是有益的,那么就没有什么是不可以牺牲的,‘量天竺之物力,结大明之欢心’,这些年,他们之所以愿意主动的给予大明侨民那么多的特权,不就是明证吗?如果换成其它人,他们愿意主动给予那么多特权吗?”
  梁同的回答让方以智的目光发生了一些变化,他的眉头身蹙,然后整个人就陷入沉思之中。只是稍加思索,他就明白梁同的话确实有他的道理,对于伪周那个出身不正的国家来说,他们以外人的身份进入天竺,“以少役多”的他们,绝对不会追求什么中兴,他们所思所想,大抵上也就是维持统治,维持自身的特权,如果交好大明可以帮助他们获得这些,他们必定乐意交好大明,乐意维权大明足够多的特权。
  可是……
  这件事并没有他说的那么简单,毕竟,大明上下,谁不知道吴三桂,而伪周永远都绕不过吴三桂,吴三桂当年引清军入关,确实犯下的滔天大罪。
  “吴三桂……”
  不等方以智说完,梁同说道。
  “已经死了那么多年了,现在再去计较这个人,又有什么意义,而且,此次出兵,并不是为了帮助伪周,其实,以伪周实力,完全可以抵御的德里进攻,毕竟,这么多年,德里方面就没有在他们身上占过便宜,这次德里倾国之兵来袭,看似来势汹汹,可是实际上,战事却很难持久,不说其它,一旦进入雨季,就是疾病也能让他们大伤元气,可要是如此,对于大明又有什么好处呢?”
  看着方以智,梁同继续说道。
  “大明需要的是什么?是一个四分五裂的天竺,这才是大明所需要的,至于吴三桂……不过就是死人一个罢了。”
  一个死去多年的死人罢了!
  尽管方以智知道他说的是实话,但是方以智同样也很清楚,吴三桂这个人,无论如何都绕不过去。
  出兵救援侨民,这等于直接支援伪周,这件事必定会在国内引起轩然大波,想到其后可能引起的风波,方以智整个人都陷入了沉默之中,有些事情很难做出选择,尤其是面对某些利益的时候。
  在他犹豫不决时,梁同拿出了一张纸,然后说道。
  “其实,这件事,想要解决它,也很容易……”
  看着梁同拿出来的地图,方以智先是一愣,思索片刻后,他说道。
  “这件事……绝对不是方某人所能决定的!”


第451章
  内阁!
  对于大明的文臣而言,能够进入内阁,成为当朝辅臣,无疑是他们中许多人毕生的追求,成为内阁辅臣,除了才能之外,更重要的是机缘。
  而对于以州卒小吏,且曾依付过清虏为包衣的周昌来说,他之所以成为阁臣,也是因缘际会,尽管他的出身上有些污点,可是,他却巧妙的对自身的污点加以“修饰”。
  对于外界来说,当年他依附满清权贵的过往,是被其强掳为包衣,也正因如此,在许多场合,他才会表现出对清虏的刻骨恨意,当初主张尽殊的是他,现在,当身处伪周的侨民递来的请愿书后,他的自然也是恨乌及乌。
  人,总需要表明立场。
  周昌的立场非常简单,无非就是向世人表明,他对满清、对汉奸一直怀有刻骨铭心的仇恨。当方以智主张救援的时候,他自然是第一个站出来加以反对,当然,他反对的不是救援侨民,而是反对帮助伪周。
  “伪周,我们怎么能向伪周派兵呢?陛下!”
  面对方以智的坚持,周昌笑呵呵的说道:
  “陛下,伪周是什么人建的?是吴三桂,或许他已经身死,尽管现在伪王已经换为他人,可是他们毕竟是汉奸,他们逃到异域,至今没有受到惩罚,已经是法外开恩了,现在还要派兵保护?笑话,这是笑话吗?”
  摇着头,周昌冷笑道。
  “传出去的话,就不再是笑话,而是奇耻大辱!到时候,世人必定追问,我大明何时变得如此宽宏大量,居然可以为保全汉奸的伪朝,兴兵加以支援!”
  “不是支援他们,而是为了保护侨民!”
  方以智眯着眼睛说道。
  “现在是侨民求助,如果侨民求助,朝廷不加理睬的话,到时候,我等如何向其交待。”
  在与梁同的一番深谈之后,他基本上已经倾向于赞同梁同的意见,这也是他会在这里坚持这个观点的原因。
  “首辅所言极是,这次奥朗则布要求大明侨民释放其购买的奴婢,否则必定发兵解救,如果任由其得逞,非但侨民损失不下千万,亦有可能导致我国声威受挫,既然他们现在可以要求在伪周境内的侨民交出奴婢,那么将来就有可能斥令我大明,到时又该如何处置?”
  张煌言自然是和过去一样,完全站在方以智的一边。不过如果皇帝与内阁发生冲突的时候,他必然会站在皇帝的一边,毕竟,他是勋臣,勋臣必须忠于皇家,毕竟只有勋臣才能与国同休。
  而且,他也知道,自己身在内阁中的作用,就是为了达到文臣与勋臣之间的平衡。不过在大多数时候,他都会保持与方以智的一致,从而达到内阁内部的稳定。
  “哼哼,阁辅好一句如何处置,说来说去,也就是奴婢而已。”
  说着他转身陛下,然后说道。
  “陛下,臣以为,奴婢贸易必须要停止,既然朝廷不许明人自卖为奴,不准明人为奴为婢,那么天竺婢、南洋婢、色目婢、西洋婢等等,也理应停止,诸夏蓄奴已经为人所不耻,今日,如若我大明为侨民的奴婢,断然兴兵加以支持,岂不就是助纣为虐?”
  说话时,周昌一副大义凛然的模样,事实上,在使用奴婢的问题上,朝野一直都是争议不断,《大明律》禁止了明人自卖为奴婢,同样也禁止使用明人为奴婢,违者举族流放万里,但是却不禁止使用海外奴婢。这直接催生了一个庞大的海外奴婢贸易,这一贸易现在更是愈演愈烈。
  面对数百万奴婢在过去二十几年间,源源不断的涌入大明,她们的来源是多样的,但可以肯定其中很多人都是掠夺的。许多人呼吁停止这一贸易,在他看来,或许大明没有直接掠夺,但是大明在贸易上的态度,却直接催生了这一切。
  “陛下,臣听闻,所谓有‘天竺婢’,皆是天竺南方乱民通过战争掠夺所得,男子往往卖于伪周,用于耕种充当苦力,而妇人大抵被卖到天朝,如此久而久之,我大明声誉必定受损,还请陛下早作决断,严令禁止……”
  看了一眼周昌,朱明忠果断的摇头说道。
  “这次议题不涉及这个问题,此议改日再议。”
  对于现在国内对海外奴婢使用的争论,朱明忠内心中从来都是嗤之以鼻,一个个都是在那里装上道德君子,觉得使用海外奴婢好像是什么罪大恶极的事情,可是他们过去在虐待家奴的时候,虐待自己人的时候,一个个都不曾手软过。
  大明可以废止家奴,禁止蓄明人为奴。那是因为有海外的奴婢可以取代,或许只准女性奴婢进入大明,但至少还有人可以取代,如果今天禁止输入海外奴婢,保准明天那些人就会千方百计的纳本国人为奴。
  人,从来都是好逸恶劳的,谁不喜欢有人伺候着,尤其是被伺候惯了的人。
  但是这样的念头,朱明忠也只是在心里想想,就像在另一个时空中,许多人之所以表面上支持政治正解,是因为政治正解,确实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了个人的道德观。
  所谓的“政治正确”其实就是站在道德的致高点上去指责其它人,在某种程度上这确实是无懈可击的,毕竟,绝大多数人总有一些顾忌,甚至就是朱明忠自己,也要顾忌后世史学家对自己的定论。所以也只能隐藏起内心的想法。
  改日再议……议个毛线!
  冷眼瞧着周昌,朱明忠甚至暗自寻思着,是不是应该换一个人,一直以为,最厌烦的就是那些道德君子,难道,都过了这么多年,他们真的以为所谓的“道德文章”能说服朕?
  其实,至少在这件事上,朱明忠真的误会了周昌,他从来都不是什么道德君子,之所以会站在道德的角度上高谈阔论,完全是因为在他看来,解救侨民是大义,这个大义是不容辩驳的,但是那些侨民呆的地方,实在是让人无法认同,会让朝廷陷入接连不断的麻烦中。
  反击大义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用大义去反击。
  侨民的利益是大义,同样,奴婢的自由也是大义。当然,最重要的大义是什么?是个人的立场!
  作为个人,周昌必须要明确自己的立场只有如此,他身上的污点才不会为他人所指。有时候,污点可以成为他人攻击自己的工具,当然,也可以作为表明态度的利器。
  他必须要让所有人都知道,他周昌当年成为包衣,不是心甘情愿的,他是被迫的,他直到现在,都无法忘记那些人给他带来的耻辱。
  立场很重要。
  只不过,周昌今天显然错误的估计了形势,他没有注意到皇帝本人的态度。
  “臣,臣遵旨。”
  心知陛下误会自己的周昌暗自叫着苦,一旁的朱大咸又补刀说道。
  “其实培公如果当想要放还那些奴婢,不妨从自身做起,我记得上次到你府上,你那府上的色目婢的舞姿,那可是优美至极,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若是放还她们自由,不定她们公开表演,也可娱乐大众不是?”
  一听朱大咸这样的讽刺,周昌的更是苦笑连连,朝中的大臣中,有谁家里没有几个海外奴婢,现在被人这么一说,他也只能苦笑拱手,同时岔开话题道。
  “臣以为,断然不可出兵伪周!”
  既然不能用大义加以阻拦,那就直接阻拦吧。
  “陛下,这伪周,确实不宜出兵,否则很难像天下人交待。毕竟现在出兵伪周,等同于出兵救援他们,如此,救援一个由汉奸所建土邦,如何让天下人信服?”
  “可是不出兵,又如何像天下人交待?”
  对于他们的争执,朱明忠并没有做出决定,在很多时候,都是这样,内阁大臣们争执不下的时候,就会把问题丢到自己这里,请求“圣裁”,倒不是因为他们没有担当,而是有些问题确实不是他们所能决定的。
  坐在龙椅上的朱明忠,思索片刻,然后开门见山的直接问道。
  “其实,这件事,归根到底,还是和吴周有关,如果出兵保护侨民,等于间接保护了吴周,对吗?”
  “回陛下,正是如此。”
  周昌恭恭敬敬的回答道。不过陛下的话,让他觉察道,陛下对于伪周的态度似乎发生了一些变化,不称“伪周”,而称“吴周”,难道说,陛下对那里是另有打算。
  “嗯,确实是如此,如果我们出兵的话,确实有可能造成外界的误会,他们会误会我们是去保护吴周,保护他们免遭德里方面的侵入吧。”
  朱明忠笑着说道。
  “其实,他们是想多了!”
  随意的摆了摆手,然后朱明忠又说道。
  “他们怎么就不知道,朕派兵过去,是为了让那个什么‘吴周’自除国号,是为了斥责他们,这兵派过去,可不仅仅是为了保护侨民!也为了教训那些人,这么多年,吴家的人在那里做威做福多年,难道我大明就忘记当年吴三桂所犯下的罪孽吗?朕是不会忘的,大明也不会忘记,当然,鞭尸那种事情,朕不屑为之,可有些事情,朕是毕生不忘……”
  原本就有意在吴周的问题上,作出一些变化的朱明忠,思索片刻后,然后说道。
  “侨民,必须要加以保护,这是不能动摇的原则,既然侨民的利益遭到损害,那么,大明就必须要有所行动,德里方面……”
  沉吟片刻,朱明忠对一旁的侍从官令道。
  “传今五军都督府,命令他们制定计划,从南天门调过去一支舰队,如果德里方面不明白事理,那就想办法让他们明白,有些人,不教训一个他们,他们就不知道天高地厚!”
  圣裁已经做出了,既便是有各种意见,作为大臣的众人也只能选择服从,对于这个结果,方以智并不觉得有什么意外的地方,跟随陛下多年的他,很清楚陛下是一个极为护短的人,绝对不会容忍任何国家欺负大明的侨民。
  不派兵?
  几乎是不可能!
  “陛下,臣还有几项立法草案之事请陛下御览……”
  说着便起身从袖子里取出了一份折子递了过去。
  朱明忠接过一看是一份《济贫法》草案。依照大明朝的的规定任何一项法令在颁布胆必须以草案的形式呈报,然后,还需要公示三个月,尽管并没有所谓的审议过程,但是必须经过内阁的讨论,最后当然由皇帝批准,才能成为成文的法令。
  在立法的问题上,朱明忠几乎不曾插手过,当然,除非了一些原则性的问题。不过就今天的这份草案,却让朱明忠感觉到几分为难。
  济贫,大明确实一直都有成体制的济贫,只不过在另一方面,大明同样也有禁止乞讨的法令,而济贫也局限于没有劳动能力的人,这部《济贫法》从公布之初,就一直饱受争议,而争议的核心就是乞讨。
  大明禁止乞讨,将乞丐流放到海外,是为了充实海外殖民地、诸夏,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多年来如一日的推进,直接让乞丐这个行当从大明消失。但是《济贫法》却准许乞丐在某些特定区域内乞讨,这无疑是与禁止乞讨的法令是相互抵触的。
  当着大臣们的面,朱明忠初略地翻了一下草案,对于这个草案中提及的大多数内容,他都是支持的,毕竟,将济贫以法令的形式加以推进,这本身就是一种进步,对于进步本身,朱明忠并不会排斥。
  不过,他仍然取出了草案中的条款向询问道。
  “诸位卿家,你们这条是不是写错了?”
  给陛下这么一问,方以智等人连忙凑上前仔细看了看之后,以极为肯定的口吻回答道。
  “回陛下,这一条款没有差错。”
  “没有差错?那么之前朝廷颁布的法令呢?”
  朱明忠指着草案中的一条以嘲弄的语气责问道。
  “准确百姓行乞?难道诸位忘记了,之朝廷下令禁止百姓行乞吗?”


第452章
  禁止百姓行乞!
  冷冰冰的一句话,从陛下的口中道出时,众人的不禁面面相觑。对于这个法令,他们并不陌生,事实上,直到现在,这个法令仍然饱受争议。
  争议的核心就是官府粗暴简单的直接禁止行乞,是否会对普通百姓的生活造成影响,尤其是那些贫苦百姓。
  尽管多年来,这个问题一直饱受争议,而且其间也发生过诸多的问题,甚至就连同最初的提出者,也表示自己当初考虑不周。但可以肯定的一点是,陛下本人仍然对此持以支持态度。
  “陛下,当年禁止行乞,是因为当年流民众多,为促进边域和南洋等地发展不得已而为之,目下圣天子在位,天下承平,百姓富足,再无饥寒之忧,即便是放驰行乞之禁,想必百姓也不会流离……”
  这一次站出来解释的是张煌言,对于他的解释,朱明忠并没有立即反驳,而是听他继续说下去,听他跟着又解释道。
  “陛下,当年禁乞是朝廷为百姓将来计,至今已经禁乞二十年,二十年来,世间早已无丐,今日开禁,不过只是废以旧法而已……”
  听着张煌言冠冕堂皇地为“解禁行乞”抛出一堆理由,朱明忠不禁有些哭笑不得,他微微平复了一下情绪跟着开口说道。
  “张卿家,既然今天百姓富足,再无饥寒之忧,那么废不废旧法,又有何区别?既然百姓不意出外乞讨,那么旧法即便是存在,也是于民无扰啊!说实话,就朕看来,一但此法废止,诸多旧时乞行恶行就会再次出现我大明朗朗乾坤之下!”
  朱明忠的语气随之变得严厉,他冷冰冰的说道。
  “当年天下初定,朕下旨各地设立济贫院、养济院,划拨专款用以救济贫弱,可街面上仍然有大量乞丐,即便是官府放田,许乞丐无偿领受,可领受田地,受业为民的乞丐屈指可数。且各地乞丐受制于其丐头,丐头无不是妻妾如云、锦衣玉食,享受乞丐供奉。除了乞讨之外,乞丐更是屡屡敲诈勒索,那些在丐帮势力范围内的店家,逢年过节都要向丐帮帮主交一定的保护费,不交保护费的店家会经常被乞丐上门骚扰。就连一般的老百姓每逢红白大事也得先送钱,即便是如此,也不可恨……”
  提及旧时乞丐的恶行,对于那些所谓的“可怜人”,朱明忠的心里再也没有丝毫同情。
  “当年‘禁乞’期间,各地官府对各地丐头加以侦讯,发现‘采生折割’这种骇人听闻之事,各地皆有,那些歹人为了骗取钱财,以此来博取世人的同情,获取大量钱财。捕获正常的人,通常是一些儿童,然后用刀斧将他们弄成残疾,甚至是将人弄成动物形状……诸位可曾记得,当年曾有报纸报道,当地有老乞丐牵着一只狗熊在市场上表演,狗熊体型像马一样,能够写诗词。禁乞后,老乞丐被捕,巡检本计划将狗熊送入动物园,谁知那狗熊写道自己是长沙人,自小被乞丐捉去,先用哑药使他不能发声,有用针浑身扎伤,随即杀狗熊取下皮包裹在身上,永不脱离。乞丐天天牵着他骗钱无数。众人惊恐将他送入官府,随还其家……其实这狗熊就是人,只不过用残忍的手法将其变了样。此事真假难测,但是最为常见的做法是将捕来的孩童身体弄得残缺不全,以博取别人的同情。如此‘采生折割’的暴行,正是那睦所谓可怜人所做,可怜他们?谁去可怜这些人?”
  提及“采生折割”时,朱明忠的语气中带着透骨的冰凉,在这个时代他目睹太多的这类暴行,甚至就是在二十一世纪对于“采生折割”也偶有听闻。
  “你们说解禁,解禁之后,要是有人再行以‘采生折割’,谁来负责?是你,还是朕?”
  眼见陛下的语气变得严厉起来,一旁的方以智赶忙打圆场道。
  “陛下息怒。其实‘采生折割’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千年来,屡禁不止,所以在制定此法时,我等就已经考虑到这一情况,才会限定他们在特定的区域内行乞,如此,官府可以直接控制,以避免‘采生折割’等事的发生,一但发现,既行严惩……”
  因为乞丐中有人采用“采生折割”,所以要制定法案禁止“采生折割”。猛的听起来是多么的合理,可是实际上,却是屁用没有。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一但准许乞讨,一夜之间,很多已经消于世间的恶行就会再次涌现于世间,在利益的驱使下,“采生折割”这个已经消失的东西,会再次出现于世人眼前。
  朱明忠打心眼里非常清楚,有些东西一但开了一个口子,恐怕连想禁都禁不了,所谓的“禁止”不过只是笑话。他当即将草案往桌子上一扔道。
  “朕不知道,诸卿到底为什么要在这里为准不准百姓乞讨,费神费力,与朕争论,既然诸卿都说什么天下承平,百姓安居乐业,再谈论什么准百姓乞讨,岂不是自食其言,如要诸卿一意纠缠此事,非但无益于百姓,反而会让百姓的生计受到损失。朕要的阁臣是为百姓的生计着想,而不是为了让百姓乞讨去着想,成天寻思着让百姓去的乞讨要饭……这是盛世之臣的应该做的事情吗?”
  眼见陛下一改往日彬彬有礼的态度,以近乎严厉的口吻批驳了“济贫法”这项法案,一时间方以智、张煌言等从不禁都为之语塞了,特别是张煌言。其实一开始他主张准确百姓乞讨,不过只是觉得“禁止乞讨”这样的法令有些过分,毕竟“行乞流万里”的严惩,几乎不亚于谋逆,面对这样的严厉的法令,他自然支持加以废除,可是想要废除一个法令并不容易,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把废除这个法令的东西,塞进另一个法案之中,按《大明律》两法发生冲突的时候,皆以新令为准,这样也就达到了不废而废的目的了。
  然而他没有想到的是,陛下的态度却如此的坚定,不仅如此,让他大跌眼镜的是,在这个问题上,陛下甚至根本就不给他解释的机会,甚至于直接质疑起这些阁臣们的作用了。
  其实他们之所以会设定这个法令。还出于另一个方面的考虑。如果仅仅只是为了穷人。这些身居高位的人根本不需要如此费尽心机甚至冒着得罪陛下的风险。
  他们之所以会这样费尽心机,有一个根本的原因是想减少人口往殖民地和诸夏流动的速度。自从兴乾以来,海外拓殖大兴,年都有少则数十万多,多则上百万的人口流往海外。
  尽管所有人都很清楚,海外拓殖是陛下倡导的。而且有利于大明内部的平衡。但是现在在很多人看来。随着大量人口涌向海外。已经对大明的将来造成了新的危机。这种危机是大明国内的人口不断减少,势必会影响到大明的国力。
  对于这些身居高位的阁臣们来说,如果他们不想后世人指责为尸位素餐的话,就必须要面对这个现实。
  但是他们却又无法直接反对这一切。毕竟,一直以来陛下对海外移民的支持,可以用不遗余力来形容。更何况移民事业还直接关系到诸位皇子将来的封国,如果直接反对的话。势必会激起陛下的不满。
  所以在思来想去之后。他们才会弄出了这么一个法令,试图通过废除禁止乞讨的法律来减少人口的对外流动。
  尽管表面上看起来两者并没有什么联系,但是实际上,禁止乞讨却导致了大量百姓迁往海外。毕竟这直接使得许多百姓在面对暂时的困难时,除了移民就没有了其他的选择。在过去他们可以通过乞讨,度过短期的困难,但是现在他们往往只能选择移民。
  每年迁往海外的人之中,至少有一成左右的人,原本是有可能留下来的。因为意识到这个问题,他们才会想出这么一个暗度陈仓的办法。
  如此一来,张煌言自然不能再解释下去了,他甚至相信,这次这样一份《济贫法》必定会搁置,可是相比于“行乞”,《济贫法》对于百姓无疑是是更为有利的,想到因为这么一件“小事”,导致《济贫法》的搁置,张煌言立即想到了后世的人们将会如何看待自己。
  毕竟在这个法令之中暗度陈仓的并不仅仅只是废除禁止乞讨,同样还有其他的一些办法作为补充,尽可能的将人口留在本土。
  不过此刻的他更为关心自己接下来要挽回这一切,而不是让陛下误会自己。显然陛下刚才已经以极为明确的态度否决了“禁止行乞”。可能接下来万一导致《济贫法》被陛下否决,那可就是罪过了。
  当这些大明朝的重臣因尴尬而陷入沉默之时,朱明忠看了一眼桌上的法案,然后冷冰冰的说道。
  “这份法案暂时留中吧!”
  “陛下,此事万万不可!”
  心急之下,张煌言立即出声说道。
  “《济贫法》事关百万贫苦百姓生计,如此留中绝不利于百姓!”
  “贫苦百姓生计?”
  盯着张煌言,朱明忠反问道。
  “什么是百姓生计,你告诉朕?是如今天下富绅兼并土地,导致百姓流离失所,倍受饥寒,还是朝廷重税,令百姓不堪其扰?”
  陛下突如其来的的反问,让几人无不是一愣。表面上看起来他们所考虑的确确实实是那些从百姓的生计,但是真正的目的呢?
  当然是不可告人的。
  “都不是,今日官府掌握官田不下四万万亩,可发租官田尚不到两万万亩,要是百万贫苦百姓有衣食之忧,他们大可租种官田,人租百亩,有什么衣食之忧?若是他们说什么官田不能留传子孙,那么也可以往诸夏,诸夏授田少则数百亩,多则千亩,即便是说什么诸夏非大明,那么也可以往殖民地,殖民地同样授田颇多……你们告诉朕,有这么多选择,他们都不愿意选择?”
  与重臣们的面面相觑不同,朱明忠依旧显得镇静异常,尽管他在心里已经猜出来,他们拿出这部法案的目的并没有那么单纯,但是必须要装作什么都不知道。现在最好的办法就是把这件事儿搁置下来。而这就需要找一个其他的理由和借口。他继续说道。
  “当年,朕之所以在设立济贫院时,强调‘有劳动能力的壮年者不济’,之所以这么做,一来是济贫、养济乃是出于对无劳动能力的百姓的体恤。时值壮年的丁壮要是认真劳作,又岂会愁衣食?就像现在许多贫苦百姓一般,官府屡屡鼓励他们租种官田、移往诸夏,为何屡屡为其拒绝?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受不了劳作的辛苦,如果这边一准行乞,指不定明日他们就会抛家舍业甘为乞丐,所以当年朕才会说‘济贫不济懒’,只济老弱妇孺,不济青壮。至于……”
  扬着手中那份《济贫法》,针对其中那些不合时宜的甚至可以说超出时代的救济办法,朱明忠摇头说道。
  “将此案留中,非是朕不仁,而是朕不意以以天下百姓之赋税养活懒人,大明……”
  摇着头,朱明忠感叹道。
  “在任何时候,大明都不能去养懒人,税赋是百姓的血汗,是民脂民膏,取之于民,理应用之于民,有这笔银钱去贴补他们,不如用于百姓子女的教育,不如用于诊疗,需要用银子的地方太多,至于这行之以大仁的《济贫法》……”
  将法案丢到桌子上,朱明忠用不近人情的语气说道。
  “断无需要之理,有养济院、济贫院、孤儿院既可济扶老弱妇孺,能够济扶天下老弱妇孺就已经是大仁了,至于仁至于万民、济扶天下之人……那不是仁,那是害!养懒人……只会让人越来越懒!”
  听完陛下如此这番的辩驳,方以智心悦诚服的点了点头。而张煌言等人也彻底打消继续说服陛下让其接受“济贫法”的打算,毕竟陛下已经表明了他的态度。
  于是,方以智与张煌言交换了一个眼神后,随即便向陛下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道。
  “陛下圣明,如此看来这‘济贫法’确实有些不妥。可是现在济贫扶弱虽于各地推行,但却无法可依,臣等以为‘济贫法’虽有不妥,但国家确实需要此法,从而让济贫有法可依……”
  对于方以智的这个建议,朱明忠并没有反对,毕竟,他本身就是抱定循序渐进打算,于是便欣然点头同意道。
  “恩,那就照卿家的意思去办吧,至于这济贫如何个济法,依朕看来还有待考证。”
  “是,陛下,臣等下去之后一定认真查验这几年,济贫举措,务必得出最为稳妥的法子。”
  方以智赶忙持象牙笏板领命道。
  “那就拜托诸位卿家了。”
  朱明忠满意的点了点头道。随即他又语重心长的补充道。
  “大明能有今日,全是以法制国之功,这立法之事事关重大,事关大明未来数百年之安稳,所以涉及立法之事,一定要谨慎行事才行。否则就算立法的本意是出于善意,却会弄巧成拙害了百姓。就像这份《济贫法》。朕相信诸位卿家在制定这份草案之初确实是抱着救助穷苦百姓的想法。但这其中的一些条款真能帮助百姓摆脱困境吗?”
  眼见陛下突然又将话锋转到帮助百姓摆脱困境上,方以智就小心翼翼的询问道。
  “陛下,您觉得《济贫法》有什么不妥吗?”
  “‘济贫’其实,就本意上来说,本身就有问题,常言道‘救急不救穷’,要是一味救贫,只会让其产生依赖性,总不能老是让人依靠救济吧!这‘济贫’的本意是为了让百姓摆脱困境,所以,要多在这方面做文章。”
  不是自然而然的著名中想到了另一个时空中西欧的某些国家,他们的社会福利体系是无微不至的。但是想又养出来一批什么样的人呢?一群不劳而获靠社会福利混吃等死的人。而这直接催生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所谓的无微不至的福利,真正的受益者也就是那些不劳而获的人。最终一个社会越来越多的人依靠福利生活的时候。这个国家也就没有了未来。
  尽管现在大明不可能建立那样的社会福利体系,顶多也就是拿出一些粮食银钱,保证一些人能吃饱饭,但是必须要防微杜渐。
  “诸卿不必紧张。朕的心里还有些疑惑。”
  朱明忠说着又翻了手中的《济贫法》,然后说道。
  “过去,依据《禁乞令》官府有权把乞丐、流民流放到海外,令其自食其力,至于孤儿,在孤儿院中也要接受教育,包括技能教育,待成年后,使其自食其力,其核心就是‘自食其力’,而朕观这部‘济贫法’,重在‘济’。,而不是‘自食其力’,所以,朕希望诸位能够仔细考虑一下这个问题……”
  看着面前的诸卿,朱明忠语重心长的说道。
  “自其食力,以朕看来这才是‘济贫’的根本!”


第453章
  自其食力!
  其实对于绝大多数百姓而言,即便是他们不知道这个词,也会千方百计的改善自己的生活,让家人过上好日子。尤其是对于那些没有继承权的次子而言,生活的压力迫使他们不得不四处奔波以让家人过上好日子。
  对于这些次子而言,成年离家自立之后,他们的选择并不多,租种官田是最普遍的选择,尽管“官田不售,终世官有”是基本的原则,但是官府却允许农民交纳佃租永久耕种或放牧,而官府仍保留土地所有权的权利。相比于短租,它的地租较少了一成,只有25%。
  除了租种官田之外,进城务工也是谋生的手段,从当年清河河边建成第一家纱厂起,兴乾后厂矿大兴,使得中原各地星罗棋布的厂矿已经不下数千家,用工达数百万之多,再加上大量为之服务的工厂,早期的工业化需要大量的劳动力。
  但是无论是租田亦或是务工,对于次子们而言,都不是最好的选择。前者需要承担“沉重”的地租,而且不能传业给子嗣,至于后者,多年来厂主、矿主们都在想尽一切办法降低自己的成本,盘剥劳工与雇农的血汗。于厂矿中务工看似能够衣食无忧,但“血汗工场”里的活却从来谈不上轻松。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选择——移民!
  是诸夏?还是边域?
  对于选择这条路的人来说,是一个选择。
  虽然尚还只是八月的天,早晚的时候,就已经显出了几分凉意。最多再过一个月月,这里也许就会变成一片白雪的世界。河面上厚实的冰面上甚至还可以容纳车马通行。
  这条河在大明被称为“乌拉尔河”而在对岸,在俄罗斯人的口中,它被称为“亚伊克河”,这条河是大明与俄罗斯的国界,尽管这条国界是不被认可的,但是数年来,两国似乎都默许着这条国界线的存在。
  源源不断的移民从内地来到这个边域,对于,初来乍到的人们来说,这里的一切都是陌生的,但是同样也让人看到希望。
  刘昆吾无疑就是这其中的一员,原籍北直隶保定府的他刚刚来到这里,甚至直到一个月前,才刚走出两百多里外的火车站。从保定的乡下到天津的工厂,然后再到安西总督区乌拉尔河畔,前后用了五年的时间,他才下定决心,拿着官府补贴的火车票,来到这个遥远的边域。
  这里的一切对刘昆吾来说都是新鲜的。当然也是充满希望的。
  至少在这里,总不会像在工厂里那样,一天六个时辰,一年从年头忙活到年尾吧……
  心里这么嘀咕着,牵着匹马的刘昆吾,在街面上逛了一圈之后,来到了一家茶馆里
  “诶,伙计,你说街面上的东西,咋都嫩贵呢?”
  头一次来到这个边域小镇的刘昆吾好奇地向茶铺的伙计探问道。
  “嘿,你瞧瞧,最近的火车站离咱们这足有三百里,关内的货运到这,足足有几千里出去,这一路舟车再到了咱们,当然要贵点了,您说是不是?”
  伙计一边麻利地为客人抹着桌子,一边苦笑着回道。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要不然,那些个奸商挣谁的银子?”
  “这位小老弟是刚到的吧。听口音像是北直隶来的。”
  一旁一个中年男子爽朗地笑道。
  “是啊,大哥你真的好耳力。小弟是从保定来的,上个月刚过来,在官府那领了块田,这不官府发的家什不够用的,想到集上挑些趁手的家什,可没想到集市上的东西,居然那么贵,比老家贵出了一倍都不止。”
  刘昆吾老实地回答道。
  “咳,这韩军总的耳朵能不好嘛。他可是咱们这儿在大名鼎鼎的军总,当年随军出征的时候,人家可是一路打到靖南,别的不说,家里的建州婢都赏了十几个,您见过建州婢吗?那高鼻梁、大眼睛,那肤色……嘿,别说,等我把钱攒够了,我也得弄个建州婢。”
  伙计一边为刘昆吾倒着茶,一边羡慕道。
  他口中的“建州婢”,其实就是“建州包衣”中的女婢,当年清虏投降后,朝廷并没有进行报复,而是依照他们的规矩将其纳为“包衣”,分赏给有功西征官兵,他们世代为奴,其所生子女仍为奴,亦称“家生子”。他们的生活、婚嫁、居住,都要由主人来安排。他们作为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馈赠,亦可以买卖,在很多地方都有买卖包衣的市场。
  “小老弟你可别听他瞎说。我也就是当年凭着军功分了六个包衣而已,这几年他们又生养出来几个而已。”
  韩军总说着取出了烟袋抽了一口道。
  “当年在军中的时候,有弟兄是北直隶那边的,这几年从关内过来的人越来越多。所以你这口音咱一听就听出来了。”
  “哦,这么说这地方从内地过来的人很多了?”
  刘昆吾抬头问道。
  “可不是嘛。开荒的、寻矿的、做买卖的,天南地北那里的都有。别说什么北直隶了,就是苏杭那边的人都有人,老辈的人说什么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现如今到好了,就连苏杭那边的人,也放着天堂不待,跑来咱们这地方来了……”
  茶馆的伙计跟着凑上来附和道。
  给他这么一说,刘昆吾心里还真不是滋味,他心想若非是朝廷厉法不准次子析产,他又怎么可能放着老家不呆,先是进城进厂做牛做马,然后又到这地方来开荒种地。
  “嘿,你还别这么说,现如今哪,这北直隶的田也不差中,虽说不比江南种水田,可现如今却也是米粮之乡啊。”
  “岂止北直隶俺老家那块,就京畿道那边,如今也是鱼米之乡……”
  “还不是圣天子在位,这地气全都回来了……”
  显然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他们并不能理解“黄河回归道”以及“淮河入海”等事宜对某些地域的旱涝的改善,他们往往只是单纯的把这一切归功于“老天”,进而归功于“天子”。
  其实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间,在大明大地上几乎到处上演着“祥瑞”,什么黄河水清,什么旱涝日减,什么地力回复等等,这些古代的“祥瑞”更多的是地区生态环境的恢复造成的。
  当然,百姓们理解不了这些。其实,有时候官府也不希望百姓们理解。
  一旁的韩军总闻言就已经迫不及待地接口道。
  “这还用说嘛,现如今是圣天子在位,这些年祥瑞连连,风调雨顺的,咱们过那可是好日子,你们瞧瞧,咱们现在的过去的日子,就是过去那些个老爷,也不见得能比得上咱们不是?老弟,就说你吧,你别以为什么到了这边域,就像是流放似的,这地方虽说冬天冷了点,可是守着官府给的几百亩田,该种的种,该牧的牧,运气好的话,不出几年时间,这家业也就定下来了,守着那么多年田,那可是几代人吃喝不用愁了啊。”
  对于身为勋士的韩军总来说,对朝廷的拥护都来都是不掺水的,而且他说的也是实话,边域虽远,可机会多。
  “可不就是这个道理,韩军总,要不是因为我只有自己一口人,估计早就去请上一块田了。”
  一提到田,伙计立刻就来了劲头。
  对于拥有大量土地的边域而言,为了吸引移民的到来,从来都是不遗余力的,他们愿意向移民提供多达300亩甚至更多的土地,但是有一个前提,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至少要是一夫一妻,且正值壮年,之所以如此,就是为了让他们在这里定居,并且繁衍生息。
  对于只有十几岁,脑子一热跑到这里的伙计来说,只身一人的他,当然没有机会向官府请地,只能在茶馆里做工。
  于是乎,这伙计不露声色的向刘昆吾问道。
  “这位爷,你老是一家口子过来的吧?几口人哪?”
  刘昆吾一听,便憨厚地一笑道。
  “一家子,老婆孩子一家五口人,大妮今年才七岁,说起来,连个帮手的都没有了,这官府给了四百亩地,真不知道该怎么种哪……”
  “啊……才,才……”
  伙计闻言,脸色变了变,一旁的韩军总瞧着立即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你小子,见着生人,就打听人家家里有几口人,是不是寻思着能不能碰着个年纪差不多的姑娘,好当人家女婿可是?”
  心思被人戳破的伙计闻言,脸色不由一红,整个人支支吾吾的说不出话来,刘昆吾的脸色也变得有些不太自然,毕竟大妮才七岁。
  “老弟,你也别怪,这里是边域,年青后生想找个媳妇不容易。”
  韩军总笑说道。
  “这没媳妇,就领不了官田,要不然,谁愿意在这茶馆里头过一辈子?”
  “不是有建州婢嘛?”
  刘昆吾不解的说道。
  “娶个建州婢就是了?”
  在内地不少娶不到媳妇的次子,不就是娶个婢女嘛,有什么大不了的?
  “嘿,瞧老弟说的,大明有法度在,婢女只能纳为妾,不能娶为妻。而且咱们这地方,建州婢和其它的色目婢不同,主家不能放还自由身,自然也就不能娶为妻了。”
  说着话,韩军总摆了摆手,然后问道。
  “对了,老弟是什么时候过来的?瞧你的年岁,可不是刚分家的,怎么这个时候,拖家带口的过来?”
  伙计同样也以异样的目光看了一眼刘昆吾。
  “还能为啥?不就是为了种田嘛。”
  “呦,我说老哥,您怎么这么想不开,搁内地租块官田就是了,那里犯得着在来这么远的地方啊,还拖家带口的?就是进厂也行啊……”
  伙计的这句话可算是说到了刘昆吾的痛处。他立即无可奈何的长叹了口气道。
  “你们是不知道啊,这官田看着是租得好,可是这些年粮食不值钱,就是种上几十亩官田,也就只够一家子糊口的,官府的田租要交三成,那是定租,少不得的,要是碰着丰年,粮价一低,指不定得卖掉一半的收成,才够交官租的。即便是家里养点牛羊猪鸡鸭什么的,一年到头也剩不下什么来。这不,当年离家后,我先住了几年的官田,寻思着实在剩不下什么,就卖了老家的房子,去天津卫做工了,做工虽说苦点,可一年总还有几十两银子,粮食倒也还算便宜,日子倒也还凑和,可这日子总不能凑和吧,这不,前年又来了个小子,两个小子将来怎么办哪?给总得给他们置办点家当叶,这些年做工虽说比种官田强些,可也就是勉强糊口维持生计轩邓。要是没有内子做些针线活计布补贴家用,估计,一年到头什么都剩不下来,这不,后来搁报纸上看着,这边给这么多田,我寻思着,兴许在这边能寻着机会,这些田即便是种不了,就是养牛、养羊,一年的收入也比在工厂里作工强吧,即便是再不济,也能留下几百亩田,至少能让老大有块产业来继承,至于二小子……”
  提及二小子,刘昆吾有些无可奈何的他当即长叹了口气道。
  “将来,就靠他自己了,我这个当爹的,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将来,想办法给他寻房媳妇,然后看看在这里安生过完一辈子,我这个当爹的也就知足了。”
  这些要求往往都是普通人家的最简单不过的希望,听完刘昆吾这番话,无论是伙计还是韩军总,都不由在心中一阵感慨,却见韩军总当即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
  “其实咱们也是个好地方。你瞧这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大草原,虽说能种田的地方不多,可不却也比关内差到哪儿去,领上几千亩的草地,然后养些牛羊,一年到头,总不至于穷忙,至于将来你那小子想找媳妇,那还不简单……”
  韩军总的手往西边指了指,然后说道。
  “你过来的时候,瞧着河上那个木桥没有?对面就是俄罗斯,如果你愿意的话,随时可以从对面弄个童养媳过来,童养媳和奴婢可不一样,您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无语的命运说:

暂无

小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章节目录,按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