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第一次奈何关之战(二)
作者:寇十五郎|发布时间:2024-06-29 01:05:54|字数:40676
冷兵器时代作战的军队,由于需要面对面的撕杀,需要足够的体力、勇气、毅力与士气。所以军队的损失不能太大,损失一大,至少后面三项就危险了。正常的情况下,损耗不能超两成。也就是说,两成的损失是条红线,超过这条红线,部队就有可能崩溃。
当然,这也要看是什么样的军队。以金军而言,如果不击杀半数以上,或者是在精神上击垮他们(就像狄烈之前所做的那样),这样一支几乎没有败绩的军队,是不会有崩溃这种事的。而如果是宋军呢?那就要看是谁领军了,若是主将死战,宋军可以承受三成到四成的战损。如果是守城战,这个比例还会上升。但若是主将还没开打就脚底抹油的话,宋军有可能一个都没战死就崩溃了。
而战场上崩溃的结果就是,主将活命,小兵卒子玩完。在这一点上,北宋末年两度征辽之役,就很“完美”地诠释了这一点。
那么做为一支名符其实的乌合之众,太行五寨联军的战损率,要达到几成才会崩溃呢?其实对一支东拼西凑的杂兵而言,并不需要杀死多少贼兵,只要打掉其先头部队的那股悍勇之气,就足以引发多米诺骨牌的效应。
黑崖山寨的八百贼兵,是此次五寨联军的中坚;而那五十名披坚执锐的甲士,则是这八百贼兵中最为敢战的悍不畏死之士。若非如此,在这比狠比凶比不要命的土匪窝里,他们又怎会得到最好的盾、最坚的甲、最利的刀?可以说,这五十名甲士,就是五寨联军中精锐中的精锐;是四百余名前锋军中最锋利的矛头,他们的战力,可以比拟普通贼兵二百,甚至三百以上。
而现在,这支锋利的矛头折断了!
对于这支仅有四百余人的贼兵来说,这支可以一敌五的精锐甲士的覆灭,其战损率已经超过了七成。这样一个数据实在太可怕了,可怕到……整个前锋军瞬间崩盘的程度。
许青全身的血液几乎全冲聚到了两只眼球中,他挥舞着手刀,声嘶力竭地嚎叫:“不能退,不能退啊!那是我们黑崖山寨最精锐的勇士,是我们黑崖山寨最后的元气……五十条汉子啊!就这么没了……”
许青身旁六名护卫死死抱住他,声泪俱下:“三头领,退吧,不能再冲了……敌人使的是妖法,咱们连一道墙都冲不过去,还怎么打?快走吧,后面四个寨子的人都快跑光啦……”
“不!我决不退兵,我要再冲一次!谁也不能跑,给我截住那些混帐……”许青狠劲一上来,竟将六名护卫甩飞了一半——真看不出这厮的瘦身板有恁大的劲道,不愧为“瘦虎”。
那些被摔飞出去的护卫连滚带爬回来,再度抱按住许青……就在双方僵持不下的当口。砰!一声闷响,许青那握刀的右手臂,倏地血花飞溅,一个牛眼大的血窟窿出现在肱二头肌的位置,鲜血突突地向外冒。
狄烈遗憾地将手里的火枪扔还给一旁的学员——他原本瞄准许青胸膛的。在这样大约六十多步不到七十步的距离,射穿披着皮甲的许青基本上没问题。只可惜,滑膛枪的精准度的确令人蛋疼,加之许青正与手下护卫们较劲,身躯扭来扭去的。结果这一枪,就打在了手臂上。
“好……好强悍的‘掌心雷’……”许青手刀坠地,脸色灰败,剧烈的痛楚令他牙龈都咬出血来。最终,他还是扛不住这种可怕的“空腔效应”,生生痛晕过去。
许青重伤昏迷,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最终引发了前锋军的彻底崩盘。
在这样狭窄的山道上演一场大溃败,后果是相当可怕的。不说因拥堵而发生的践踏惨事,光是你挤我推的,最外侧的贼兵纷纷被挤落山崖。短短一千米的山道,一路上不断有贼兵像下饺子一样,一个接一个掉下去。最终捡得一条命回到营寨的贼兵,不到二百人。
四百余人的前锋军,从出发、开战到溃败,前后不到一个时辰,真正战斗的时间最多一炷香,其余时间全用在了跑路上。正、副指挥,一死一伤,全军折损过半。杀敌……貌似没有,战损对比:0:200+。
前锋军,完败!
焦文通懵了。是的,有那么半刻钟,他的脑袋被搅乱得像一锅稀粥,两耳嗡嗡作响,什么也听不到,就看见许青的护卫嘴巴一张一合。
焦文通是积年老匪了,生平打过的大大小小战斗,不下三、四十仗,前胸后背都是疤痕。最惨的一次,只剩半条命,手下就剩十几名弟兄。就是这么难,他也硬生生挺过来了,终于熬成了太行山四大寇之一。而支撑他挤身四大寇行列的最重要后盾,就在于他手上有二百多名拥有制式兵器、皮甲及旁牌的凶悍士兵。这在众多手持自制的劣质枪尖、刀片甚至削尖木棍的太行群盗中,堪称强大的存在。
但是,悲催的是,栾城城外一战,焦文通的二百精锐被打掉了一半,手下四虎将死了一双。此次十寨联合,攻打天平寨。为得到最大利益,也为了震慑其余各寨小弟,焦文通一咬牙,留一半精锐守寨,另一半拉出来示威。
焦文通第一战就派出了最强兵力,打的主意就是雷公打豆腐,一战定功。用强大的战力昭示各寨小弟及太行诸寨:别看咱黑崖山寨伤了元气,但底子还在,实力犹存。
但是,残酷的现实结结实实搧了焦文通一记响亮的耳光!
五十名寨子里最精壮、最能打的小伙啊!还有那些皮甲、刀枪、旁牌……这些东西有钱都没处买去,就这么一会功夫,全没了?这还不算,大溃败还造成了手下三、四十人失足坠崖,更有二十多人被践踏而死。上山时二百精兵,连门都没摸到,就折了一多半……这一下子,黑崖山寨是真正的掉底子了。
焦文通正精神恍惚着,营帐外突然冲进一名亲随,大声叫唤着什么。焦文通的魂魄还没返回,什么声音都接收不到,但视力却是正常。只见同处一帐的其余各寨寨首及手下大小头目,一个个脸色大变,火烧屁股一样跳起来。然后蜂拥而出。
焦文通用力捶打了一下脑袋,渐渐地感觉到了一点声音,随即怒喝道:“他们跑什么?”
那亲随哭丧着脸道:“天平寨的人,杀下山来了……”
“什么?他们还敢出来?好大的胆子!来得好!他们缩在乌龟壳里,老子还拿他们没法,现在他们伸出头来了,那是自己找死!”焦文通一下抓起身旁那把大号的环首大刀,大吼道,“小的们,快操家伙,给兄弟们报仇的时候到了。千万别让那些小寨子抢了先……”
亲随这下连哭都哭不出了:“大当家,那些各寨寨首们不是操家伙跟天平寨打,而是……跑路啊……”
“怎么可能?”焦文通差点没跳起来,一阵风似地冲出营帐。随后,他看到了一个似曾相识的场景。
五寨联军,一千多号人,如同没头苍蝇一样,狼奔豕突,四散而逃。那些驴子骡马成了抢手货,为了抢到这些可以快速跑路的代步工具,之前还在称兄道弟的各寨贼徒,顿时拔刀相向,翻脸不认人。
这片用于驻寨扎营的草坪虽然还算宽敞,但地势却有点陡,跑得急的话,很容易摔倒,刹不住劲就会一路滚到山坡底下。虽然不是什么悬崖,但一路磕磕碰碰地摔着跟头下来,不死也得去半条命。而眼下,正有无数个滚地葫芦,碾着一路黄尘,以惊人的速度直坠坡底……
这惨痛的一幕太相似了——就像是那日在栾城南门之外,被那梦魇般的铁骑无情而血腥地冲荡一般……那一日的情形与眼下何其相似。唯一不同的是,那会儿还有还有呼啸而来的铁骑、弯刀与箭矢……眼下呢?什么都没有,就溃乱成这个样子?
焦文通彻底爆怒了,他劈手抓过一个刚想从身边跑过的贼兵,唾沫喷了对方一脸:“为什么要跑?我们还有一千多人,还有足够的兵器,充足的粮食,连箭矢都没有射出一支,甚至连那座关城都没有近距离看过一眼……你们就可耻地跑了!为什么!”
那贼兵骇得脸青唇白,半天说不出话来。
焦文通大刀一挥,血光冲天,一颗六阳魁首滚落在地,灼热粘稠的腥臊鲜血喷了他一身。但焦文通浑不在意,他的眼珠子与鲜血同色,胡须根根倒竖。随后再次揪过一名逃兵,吼出了相同的问题:“为什么要跑?”
那贼兵连连叩头,涕泪俱下:“大当家饶命!俺是你老手下的兵啊!不到万不得已,俺怎么会逃……实在是……这仗没法打啊!”
就在这时,那名亲随向前一指,声音苦涩的道:“大当家,你看前面,他们来了……你看这仗还能打么?”
焦文通抬头,他看到了……
山道的拐弯处,出现一群身穿步人重甲的士兵,手持长斧棹刀,恍如移动的铁墙般,沉默而坚定地压了过来。这批重甲兵不过百余人,但那整齐的步伐,肃杀的气势,恍若千军万马一般,压得人喘不过气来。而在这些重甲兵所排成的方阵间隙,是一群手持步兵旁牌、披着半身甲的枪兵;再后边,则是一排排手执角弓与制式大弩,同样着半身甲的弓弩兵。
此时这些弓弩兵,正不要钱似地将一支支精制地箭矢密雨般射来。所有来不及逃跑的,在箭雨射程打击范围内的贼兵,一一惨叫栽倒。浓稠的鲜血,迅速染赤了小半个山坡。
焦文通张大着嘴巴,半天合不拢……这、这还是一支土匪吗?全盛时期的大宋禁军也不过如此吧?不带这么欺负人的……他终于明白了……的确,这样的仗还怎么打?
“传令……撤吧……”焦文通痛苦地闭上眼,终于下达了全军撤退的命令——尽管在这个时候,这样的命令多少有些马后炮的味道……
在这支重甲步兵与硬弓强弩手方阵的后面,三名指挥官:第二步兵营指挥使关忠勇,第四步兵营指挥使张立,副指挥使释智和。三人一齐停下脚步,摘下头盔,同时下达了自由出击的命令——这个时候,打顺了的部队,已经不需要他们指挥了。直接将指挥权下放到各都头、队正手里就好,这样可以更为灵活有效地剿灭溃敌。
看着那满山遍野、狼奔豕突的五寨联军。关忠勇感概不已:“想不到,如此悬殊的兵力对抗,居然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就……寨主的火枪加堡垒的打法,堪称绝妙。”
张立有些失神地看着手中的一石五斗强弓,轻轻一叹:“当日寨主以神枪破我利箭,我便知此火器凶猛。今日亲眼见之,果然……假以时日,此利器必将取代弓弩,亦将改变千古不移的沙场争战模式,进而影响天下大势……”
释智和低低宣了声佛号:“除恶便是行善,以霹雳手段,行菩萨心肠。天降神人,创此神器,更可早日荡尽人间妖孽,还我朗朗乾坤……阿弥陀佛!”
关忠勇与张立互看一眼,一齐摇头。这哪是和尚?杀气比他们还重……
当焦文通的东部五寨联军一溃百里时,刘泽率领的南部五寨联军,已经赶了整整两天的路,在距离天平寨尚有一天路程之时,听闻败讯,当即停止进军。在反复确认消息准确无误后,立即以比来时速度快一倍的行军速度,引军飞退数十里,然后打哪来再回哪去,仿佛从未出现过一般。
声势浩大的十寨围城,就以这样一个戏剧化的、令人瞠目结舌的结果,惨淡收场。
此役,焦文通的东部五寨联军,损兵折将超过了八百人,粮马辎重尽失。如果不是附近的大、小石岭寨勒裤腰带,把种子都贡献了出来,只怕其余三寨一路饿殍地回到自家寨子时,已剩不下几个人了。
为了纪念这场规模不大,但对天平寨意义非凡的防守反击战的巨大胜利。狄烈正式下令,将苇泽关改名为奈何关。这关名包含着两个意思:一是任何敌人面对如此坚堡要塞,除了碰得头破血流,结果都将无可奈何;二是谐意指黄泉路上的奈何桥。一过奈何桥,生死不由己。那么一至奈何关呢?这生死,同样由不得人啊!
建炎元年八月五日,第一次奈何关之战,结束。
第一百零一章 强军初成(一)
八月初六,卯时二刻(早辰七点整),晴旱多日的太行山中部,黑云滚滚,电闪雷鸣,一场酿酝已久的倾盆大雨,倾泄了足足一个时辰。
举目所见,到处都是白花花的一片,田野草甸俱成泽国。远近的一条条奔腾翻涌的瀑布,更是有如黄河壶口一般,飞流直下,声势惊人。而老天仿佛也不想看到遍地血腥一般,将昨日那一战,残留的血污冲刷得干干净净,如同一切从未发生。
天平寨的大校场上,五千新军,齐刷刷地伫立在瓢泼大雨之中。最前面的是教导营四百二十八名学员,然后是四个步兵营;再后面,是四个骑兵营;殿后的,是辎重营。
五千人,排成十个方队,全身披挂,手持武器。唯有弓弩兵,无法在这样大的雨势之下携带弓箭,即便如此,弓弩兵身上除了半身甲之外,仍然装备着手刀及臂盾等近战武器。连向来被各国军队视为“不入伙人”(不算正式军兵,相当于随军仆役)的辎重兵,也是同样的装备。如此奢华与富足,若是让太行群寇看了,该是怎样的情何以堪?
在雨中列队,之前训练时,五千新军都有过这样的经历。但是如此狂风暴雨,雷电交加的情形下列队,却是头一遭。
大雨如注,淋得殿后的辎重兵一个个缩头缩脑;而骑兵们则不断安抚着燥动的战马;步兵要好一些,虽然队形被大雨敲得有点变形,但至少大方阵还能保持基本完整。
最引人注目的,就是教导营。从他们出现在大校场那一刻开始,那一具具如标枪般的身体,就没有半分动摇过。就像是惊涛骇浪中的礁石,沉默、冰冷、仿佛是没有生命的石雕。
看到这样一支军队,不要说是识货的杨奋、关忠勇、方洪、张立、释智和等人,就算是在大校场两侧的屋檐下,远远观望的陈规、刘二平等一帮文吏,也不禁悚然而惊。如此军纪严明、令行禁止的军队,哪里象是一支山寨土军?恐怕只有在大宋开国之初,那支随着太祖讨平天下的精兵悍卒,方才堪可比拟了。
点将台上的狄烈,同样是无遮无挡,昂然而立。豆大的雨点不断敲打在凯夫拉头盔顶上,然后汇聚成水帘,垂挂在头盔边缘。雨随风势,劈头盖脸地抽打着那张坚毅的面庞,一条条水线,顺着头盔系带紧紧勒住下巴,一串串滴落……
狄烈头盔下双目熠熠生辉,向台下那一排排笔挺如枪的身影慢慢逡巡,一张张熟悉的面孔从眼前掠过:杨再兴、张荣、何元庆、高亮、贾虎、孟威、燕七郎……这些经历了血与火考验的战士,面对着这天地之威,依然显得那样的沉静、从容,甚至是无动于衷。看来自己两个月的心血没白费,总算是有点强军的样子了。
狄烈一个人的能力毕竟是有限的,两个月,他只能训练出一支几百人的合格军队。但是,这就够了。教导营是什么?那就是培养士官的速成学校。狄烈只要将这几百粒种子,抛洒到五千新兵中,以强带弱,以新替旧。假以时日,他将会得到五千名合格的军人。
这就是狄烈的建军思路,他不是指望一两个勇将(如杨再兴、何元庆),干将(如张荣、关忠勇)来扛大鼎,而是依靠一大批默默无闻,虽然没有强悍的个人武力与过人的才智,但却经过近代军队肓成方式,而催生出来的基层骨干。有了这样一群做为种子的士官,播洒入五千新军当中,不断生根发芽、开花散叶。假以时日,就能打造出一支以荣耀、服从、忠诚、牺牲为宗旨的具有极强的可复制性的燎原之军。
没错,便如野草般不起眼,却可轻易成燎原之势。而这四百二十八人,便是狄烈亲手播下的火种。
而现在,狄烈就要将这些火种投入到那片森林般的五千新军中去。
“学员赵能,训练考评:优;此战毙敌五人;总成绩:优。现予以结业。任命为第一步兵营第一都都头。赵能,上台接枪!”
风雨如晦,一个二十多岁,面容刚硬,颌下一圈硬髭的青年人应声而出。挺着标杆一样笔直的身体,铿锵有力地甩动手臂,踢着无懈可击地正步,在哗哗四溅地水声中,雄迈地走上点将台。他先是肃然向狄烈行了个叩胸礼,然后郑重接过狄烈亲手递来的,用防雨油布紧紧包裹的火枪。
狄烈朝这个跟自己差不多年纪,但因为留着胡子,看上去稍显老相的士官点点头,道:“你行的这个军礼,知道有什么含义吗?”
赵能不假思索回答道:“以拳击胸,胸下为心,拳拳之心,是为忠诚。”
“很好,你手里拿着这支火枪,可以轻易消灭任何一个强大的敌人。那么你告诉我,你为何而开枪?”
“为了守护军主,守护天平寨,守护我们的家园。我赵能,会将枪口对准任何一个敢于挑衅的敌人。”赵能如金属般铿锵响亮的声音,穿透雨幕,远远荡开。
在屋檐下负手观望的陈规倒抽一口凉气。他知道,“军主”指的就是狄烈,这是狄烈要求手下将士在战时对自己的专用称呼。这个狄烈,他竟然用这样的手段反复灌输到军士们的脑袋里,以至于形成了条件反射,完全没经过半点思考与迟疑。这个狄烈,他究竟意欲何为?难不成,还想……
这时,陈规听到身后传来一个清淡的声音:“看来咱们的这位寨主的心很大啊……”
不必回头,光听这个闲闲的声音,陈规就知道说话的人是谁。他眉头微扬,意有所指的道:“子锐兄,莫非也是有了不甘雌伏之心?”
身边出现一人,正是张角张子锐,但见他微微一笑,道:“元则兄,仅仅只是用两个月的时间,便训练出这样一支军容士气如此雄壮的军队,便是当年曾打造了西军最强之种家军的大种(种师道)与小种(种师中),都不可能做得到啊!如此雄兵,虽然目下只有数百,但假以时日,不难上千过万……这样的强军,便是与那纵横天下的金军铁骑相较,也不遑多让。安知事不可为乎?”
陈规皱眉道:“我在勤王路上之时,曾听闻康王避乱于河北,被宗泽与汪伯彦两位大人推为勤王诸军之首,又被渊圣亲旨封为河北马步诸军大元帅……眼下金虏北退,只留下区区一个如跳梁小丑般的伪楚……此时正是我辈挺身而出,荡涤宵小,收拾旧山河之际。康王殿下年少英锐,想来必有一番作为。子锐兄素有大才,却不思觑机离去,寻得康王殿下一展抱负,反而对这区区一座小山寨动了心思么?”
张角叹惜摇头:“早在一个月前,不独是我一人,几乎所有逃过一劫的官员士子都是想要走的。只是此地的地形着实险要,只需将苇泽关……嗯,好像已被那位军主改名为奈何关了。好罢,只需将此关东、南两道城门一堵。此寨数万人,便是插翅也难飞。不过……也幸好没走,当日我等上山之时,何曾会想到,这位寨主……嗯,据说也是一位殿下。咱们何曾想到,这位殿下会有如此才干,不但训练出五千精锐,更以此新建之军,轻轻松松,不到一个时辰,就将数千贼兵杀得丢盔弃甲,铩羽而逃?”
陈规不以为然:“子锐兄也说了,那只是贼兵,一帮乌合之众而已……”
张角大摇其头:“不然,天平寨前后只出动了不过数百人,就击杀贼兵过半,而且自身不损一兵一卒。如此战绩,莫说是大宋土军、厢军,便是禁军也无此能耐啊!嗯,若是西军……西军虽强,以少击多,杀敌数百而毫发无损,也是不能。或许,金虏可以……”
陈规无言以对。他与张角二人,一为宋朝旧官,一为宋国士子,是天平寨内地位较高,有一定代表性的人物。也是由此,他们才有机会了解到这是一场战力多么悬殊的战斗。那些贼兵战力再是不堪,可却被数百天平寨军如石击卵般轻易砸成齑粉。这样的战绩,确实过于吓人……
实际上,陈规还真小瞧了这些太行山贼。这些人中有相当部分是积年老匪,更不乏亡命之徒。论排兵布阵,他们跟宋军没法比,但就胆气血勇而言,不要说是土军、厢军,就是禁军也都是拍马都赶不上。可以说,大宋昔日的正规官军中,除了已经覆灭的西军,一般的官兵,打这样的山地战,还真不一定干得过这些山贼。
这时,张角眯着眼睛,透过雨帘看了半天,忽然低声道:“元则兄可曾注意到,那个赵能手上握着的灰色油布包裹的棒形器物?听说,便是此物将数千贼兵打得溃不成军,而本寨不伤一人。”
一说到这个,陈规也是一脸惊奇:“这我也是听说了,据说是叫‘火枪’,可喷射烟、火、雷、铅子等夺命慑魂之物。只是,有道是‘子不语怪、力、乱、神’,如此神怪近乎妖巫之事,多半是夸大其词,未必可信。不过……将各种火作爆炸之物塞入一管孔之中,点火喷射袭人……这倒是个好法子……”
张角挽袖伸臂于雨中,悠然道:“有如此强军,如此利器,又有着诸多人力物力。我倒是很想看一看,咱们的这位殿下,能走到哪一步……”
第一百零二章 强军初成(二)
雨势越发大了,而大校场的点将台上,教导营的结业授枪仪式依然在继续。
各营的都头已任命完毕,各队的队正任命,也已到尾声。
风雨之中,狄烈的声音依然是那样的清晰明朗:“……学员燕七郎,练考评:良;此战毙敌三人;总成绩:良。现予以结业,任命为第一步兵营第四都乙队(由于每都只有两队,所以用甲、训乙命名)队正。燕七郎,上台接枪。”
燕七郎大声应到,然后以笔直如松的军姿,踏着水花大步上台。行礼,接枪。
狄烈呡得紧紧的嘴唇倏地一动,发问:“学员燕七郎,我记得你在训练悬崖跳水一项中,多次未能通过,甚至一度要被淘汰出局。现在你来告诉我,你最终克服内心的恐惧,战胜自我,是因为什么?”
燕七郎,这个看上去还不到二十岁,身体有些偏瘦的少年。执枪于胸,身体绷得直直的,一任大雨浇面,目光直视前方,声音高亢有力:“回禀总教官,为了荣耀,军人的荣耀!”
“俺的三哥是一名额头刺字的大头兵,他是在五年前,大宋征辽之役时,死在昔日辽国契丹狗的铁蹄之下。他为国而死,但他什么都没得到。没有抚恤、没有荫恩、没有安家费用、甚至连尸骨都没有留下来……他是一个军人,他像一个战士一样,英勇战死于沙场。但他没有得到任何应有的荣耀,就像一条狗,无声无息,毫无价值……”
“而现在,在天平寨,俺成为了一名真正的军人。俺无须刺字,有五亩军田、有三餐米肉、有精良甲器。俺不用见官下跪、不用上缴田税。俺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将腰板挺直如杆。这一切,都是因为俺成为了一名军人,是军主手下精锐一员,俺决不会玷污这个荣耀。就像夜校里,女先生们所说的那样‘人世间,除死无大事’。俺死都不怕,又何惧高崖……”
这一次,不独是陈规,连张角都倒抽了一口气。他们甚至看到了许多围观的宗室旧官中敏感之人,脸上流露出恼怒、惊讶、惭愧及沉默等各种不同的表情。
“好一个狄烈,好一座夜校……”陈规喃喃道,“这些人本是我大宋子民,他们是我大宋的农夫、商贾、军兵、匠人……朝廷不可能面面俱到,将恩泽落实到任何一个具体的百姓身上……所以,一旦有不公之事,他们难免会有不忿、怨怼。而咱们的这位殿下,恰恰就是钻了朝廷的这个空隙,利用一些无知庶民对朝廷的不满,更加以放大这种情绪。并且巧妙利用了一个夜校,让士兵们识字,同时灌输思想——他所需要的思想。如此一来,天长日久,子民终将会对故国离心离德……此人当真是一个王子,否则焉能想出这等釜底抽薪之计……”
张角也是苦笑:“想当初,开办夜校,让这些大头兵识字念书,并请诸多女子教授之时,不知多少我辈中人暗地里耻笑不齿。却不曾想到,此物竟有如此大用……嘿嘿,我张某人也算是长了一回见识……”
在这里不得不说一下,狄烈的这个多少有点古怪的身份问题。狄烈说自己是大汉遗民、海外岛国的王子,这一点得到了朱皇后的承认,并在宗室子弟及官员士子们的面前加以肯定。所以,狄烈的这个殿下的身份算是坐实了。
但是,若是认为狄烈有了个王子的招牌,那些官员士子及普通百姓就会对他摇尾巴,一脸巴结或陪小心的样子,哪就叫离谱了。在这些大宋官员及士子百姓眼里,狄烈所说的这个叫“台湾”的岛国,大概就如同大宋周边的那些小蕃国,如:真腊(柬埔寨)、渤泥(马来西亚)、麻逸(菲律宾)、暹罗(泰国)等等一样的存在,甚至比不上那些稍大一点的小国,像大理国、越李朝、朝鲜之类的国家。
那个刚刚被金国灭掉的大宋,是当时世界上最富足、文明程度最高的国家。这种富足与文明,毫无疑问会吸引周边许多蕃邦小国,以朝贡形式,仰慕天朝上国而来。
汴京城里头的百姓,别的不敢说,身为首都人(想想现在的首都人民,哪怕是扫大街的,见过的国家元首还怕少了?那种气场只怕比外省公务员还强),这些各蕃国的使者小王之类的,又怎么会少见了?当时大宋国民的心态,就跟现在的欧美发达国家差不多,你就是阿拉伯王子来了,那也就是个有钱的劣等人而已,没什么了不起的。这就是大国心态,一个普通国民也敢向别国皇储呲牙。
无论是大宋的官员士子还是普通百姓,在他们的眼里,一个蕃邦小国的王子,不比本国一名下县的知县更来得尊贵。好在狄烈还捎带了个“大汉遗民”的尾巴,证明自家与宋人同出一源。否则只怕会被归为那些南洋猴子一类,更不招人待见了。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那些宗室子弟及官员士子,包括狄烈手下的文武班子一口一个“殿下”地叫着,态度恭谨并不惶恐——谁会对一个与八品知县平级的人物惶恐呢?
如此一来,狄烈的这个“王子”身份岂非鸡肋?那就要看对什么人了。虽然在宋民的眼里,蕃国王子不是什么高不可攀的大人物,但对大宋官方而言,你就得要有个对等的态度。小国再小也是国,身为天朝上国,你就不能失礼。是使者,你就得给予使者的待遇;是王子,你就得给予王储的尊重。国力大小、个人感官是一回事,但邦交之礼却又是另一回事。换言之,哪怕你心里再瞧不起人家国小民寡,明面上也要把人家当做一个国的储君来对待。
而这,就是狄烈所要的。否则,你一介白身,凭什么在我们这些天潢贵胄、高官显贵、高门士子面前站着说话?狄烈只是一个人而不是神,他还没有挑战世俗规则的能力——至少现在没有!所以,一个平等的对话权,对他而言很重要。也正因为有了这层身份,这些宗室子弟与官员士子们,才在朱皇后的劝说下,勉强愿意在他手下干点事。好歹人家也是一个小国王子,给他办事也不算委屈。至于人家的国已亡了,只剩一个光杆王子……这又有什么关系?只要人家身上有那层镀金就行了。再说了,咱们还不是一样的亡国了?同病相怜啊,说不定会有共同语言呢……
现在狄烈的事业正值草创伊始,有太多的事要忙,暂时腾不出手来甄别这些故宋的遗老遗少们。他目前对这些人实行的方针是稳定为先、量才施用、边用边看、去芜存菁。等到实力足了、人才够了、权力稳固了,再对这些人来一次大洗牌:忠心可用的,留下来;三心二意的,赶出去;心怀不轨的,脑袋留下来,身体扔出去。
当然,想要做到这一步,狄烈还需要更多的时间,来慢慢消化自己所获得的丰硕战果……
目下,能得到狄烈真正重用的只有两个人:陈规与张角。
陈规这个人,在历史上,就是一个很忠心于大宋王朝的正统儒生。他之所以对两宋王朝忠心耿耿,除了自身的性格与儒家忠君思想的熏陶之外,还与他身处的环境密切相关。陈规虽然是山东人,但在另一个时空中的历史,他一生中都在南方任职。从未踏足过被金人掳掠蹂躏的河北、河东与山东故土。没有身临其境的那种“北望王师不顾去,一行浊泪落胡尘”的深刻绝望,当然就不会对那个小朝廷产生反感以至离心。
只不过,现在陈规的命运轨迹已经改变,那么,他对宋室的忠心会发生改变吗?答案,只有时间才能揭晓……
张角此人却又与陈规不同,从他早年任蔡府西席时,所干的那件雷人的事,就可以看出,这个人是那种不拘泥于常理,敢想敢说敢做的人。不知是不是因为与历史上那位唱响了汉末招魂曲的造反大家同名的缘故,这位张角也很有几分不安分之心。他并不介意为谁出力,他看重的是,这个势力是否有前景,是否能发挥自己的才干……不得不说,如果狄烈没把张角给截下来,让他被掳至金国,他最终也很有可能在金国出仕。历史上,被金国掳走的宋国官员们,绝大多数最后都成为了金国的汉化之后的南面官……
故宋的官员士子们心情如眼前的大雨般,飘零紊乱,百般滋味在心头。而点将台上的仪式在继续……
“学员董先,训练考评:中;此战毙敌一人;总成绩:中。现予以结业,任命为第二步兵营第十都甲队第一什什长。董先,上台接枪。”
董先是一个大块头,年青而孔武有力。事实上,这个人在历史上也颇有名气,是一员敢打敢拼的勇将。历史上的董先当然不是《说岳》里面的那个“面如锅底,手持月牙铲”的山大王。此人出身军伍,为原井陉关准备将关忠勇手下的持旗手,臂力绝人。如果不是狄烈的出现,董先在不久之后,就会去投奔知河南府翟兴。此刻机缘巧合来到了狄烈手下,相信将来的成就会比在另一个时空的历史更大。但这个时候的董先,多少有些不服。他一丝不苟地敬礼、接枪之后,大声说道:“报告总教官,学员董先,有一事不明,可否请教?”
狄烈瞳孔微微一缩,有趣,是个有胆量的家伙。随即干脆利落地蹦出一个字:“说!”
“昨日之战,俺只杀敌一人,那是俺运气不好,俺认了;但是,俺的训练成绩,绝对不比燕七郎差,甚至还超过他……为什么考评却只得了个‘中’?”
狄烈没说话,只是向后招招手,站在点将台一角的卫士,迅速撑开油纸伞,将一沓材料送过来。狄烈翻到其中一张,看了一会,点点头,挥手让卫士退下。
狄烈迎上那一双毫无畏惧的眼神,沉声道:“学员董先,你说得没错,你的训练成绩,的确很好,几乎全部是优。单就这一点而言,全营四百二十八人,你可名列前十以内。”
此言一出,下面的学员们眼光顿时变了,变得热切而羡慕。而董先的胸膛更挺了,两声厚厚的胸大肌,在雨水浸渍的单薄衣衫下,更显鼓胀雄壮。
“但是……”狄烈面无表情,声音如古井无波,“你的文化课考评为差,在全营四百二十八人中,你名列倒数前十!你一下就将你的总成绩拉到了‘良’。更要紧的是,你是所有学员中,顶撞上官次数最多的人!嗯,在教导营中,你的直属上官是孟威,好像你们还打了一架,孟威被你揍得不轻……学员董先,《步兵操练条例手册》第一条是什么?”
董先双脚一并,不假思索道:“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大声再说一遍!”
“军人以服从命令为天职!”声音几乎是吼出来的,连雨水都被那气势震散。
“军人,只要服从命令。不管对错,不能质疑。你做到了吗?”
“报告总教官,没有!”
“你对自己的训练考评为‘中’,还有什么意见?”
“报告总教官,没有!”
“归队!”
“是!”董先大踏步下台,脸上无悲无喜,有如机械。
“……学员张锐,训练考评:中;此战毙敌一人;总成绩:中。现予以结业,任命为第四步兵营第十八都乙队第五什什长。张锐,上台接枪。”
张锐,人如其名,是一名年轻英锐的精壮汉子。当他上台接枪的时候,狄烈注意到,他的左手小指断去了一截。这时狄烈似乎想起在一次教导营训练全副武装急行军时,有一个学员不慎被毒蛇咬了手指,结果他直接用刀子将手指切掉,匆匆包扎后,继续跟随大部队上路。而由于此次受伤所累,再加上其后数日因伤口感染,引发高烧,严重影响了这名学员的训练成绩。助教杨再兴曾颇为惋惜地对狄烈提到过,如果不是因为这个意外,这名学员完全能达到优,最少也是个良……
“学员张锐,当日你中蛇毒之后,如果停下休息,将毒素挤出,再细心上药,未必不能保住手指。那么你告诉我,为何当日要断然斩指?”
“报告,总教官说过,在战斗之中,绝不可以被大部队甩下。掉队的士兵,是最容易被吃掉的士兵。而且,《条例》有规定,掉队逾期二十四个时辰不归者,视为逃兵。我绝不想掉队,更不想当逃兵。身为军人,当勇于牺牲,此身尚且不恤,又何惜区区一指?”
“说得好!”狄烈振臂高声道,“我天平寨新军的军人宗旨,就是荣耀、服从、忠诚、牺牲。只要你们做到了这八个字,我狄烈在此向你们保证——终将有一天,我会带领你们站在这个时代的最顶峰。你们,会成为天下第一强军!”
这高亢铿锵的声音,穿透渐小的雨幕,随着群峰间的奔卷流云,远远鼓荡开去。
云收雨歇,新军已成。
第一百零三章 天枢之城
“天枢城?”
“对,自此之后,天平寨改名天枢城。”
议事厅大堂之上,狄烈高居正中,两班文武分左右而坐。军方这边已经是坐满了,但文吏这边还有些空。不过比起前次又多了两位:张角与阿术。
没错,阿术现在已不必站在狄烈身后当门神了,他是保密局第一情报组长(专事收集金国情报),也该有自己的一把交椅。按说保密局也属于军方机构,不过这个机构刚成立不久,更多的是需要情报分析,在这方面,需要大量的头脑灵活的文吏。所以,狄烈暂时将其划归为文吏一班。同时,也是为人员稀少的文官班子补充点人气。
张角任保密局第二情报组长(专事收集太行、中原情报),由于此时中原地区的情报工作刚刚铺开,还没训练好足够的人手;而之前十寨联军又才吃了一记当头闷棍,太行诸寨一时失声。可以说,第二情报组的工作较之前轻松了许多。经过一段时间观察,狄烈初步确定此人可用。所以狄烈又给张角加了点担子,让他兼任右都丞,也就是给陈规当副手。
这份权力可算不小,要知道,现今整个天平寨(天枢城)总人口超过了三万,不亚于大宋一个州的人口。而五千的军力,则达到了大宋一个府的军兵数量。至于物资粮草的总量,则越过了大宋的一路(省级)。这样,张角这个右都丞的实权,不亚于大宋一州的州都监了,这是一个正八品的官衔,相当于宋朝的畿县(京城同边的卫星县城,相当于今天北京的密云、延庆、怀柔、顺义这些卫星城)知县。
八品州都监,听上去不咋地,但在宋朝这个五品就算高官的朝代,已经很牛B了,更重要的这还是一个实职差遣呢。张角中进士那么久,也不过在权贵如过江之鲫的汴京城里,当一个小小的国子太学正(正九品),这就是一个闭职,半点实权没有。抚今追昔,他张角又有什么理由,不兢兢业业地把手头的工作做好呢?
天枢城!这是狄烈酝酿已久的一个名字。
最早这里叫承天军寨,这是宋朝的一个军事堡垒的名字。刘铁栓占了此地之后,当然不敢再用此名,所以改称天平寨。现在这块地盘归狄烈了,如果再继续延用天平寨这个名称,总给人以一种难脱匪气之感。所以,狄烈必须要给自己的这块根据地另起一个比较大气的名称。
果然,这个名称小小地雷了陈规一把。这位文吏之首捻着他那优雅的长髯,大有深意地看了狄烈一眼,道:“天枢者,天下之枢纽也……寨主,哦,城主好气魄。元则无异议。”
张角也是会心一笑:“子锐附议。”
侯方镜更是干脆:“城主早就该改名了。”
耍弄文墨的文吏们都没意见了,军方的一帮子老大粗们当然就更不在话下了。
自此,天平寨正式更名天枢城,狄烈也就成为了天枢城城主。以后除了后宫会称其为“殿下”,作战时麾下称之为“军主”,一般情况下,臣属均以“城主”称之。
由于宋朝只有路、府、军、州四级行政单位,没有“城”这种行政单位。这样就使狄烈有了很大的弹性:“城”这个概念比较模糊,可大可小。你有一州的实力,那城主就相当于知州;你有一府的实力,那城主就相当于知府;你有一路的实力,那城主就相当于宣慰使……也就是说,城主的内涵随着自身实力上升而水涨船高,很有几分见官大一级的意味在里边。这样最大的好处是便于今后狄烈与宋金两国高层打交道——毕竟外交上的东西还是要对等的。总不能说人家派出了个四品大员来,你还傻乎乎地自承是一个七品的知军寨吧。
城名定下,狄烈心情大好,大手一挥:“今个儿是十五,中秋佳节,咱们也该庆贺一下。大伙别走了,今晚我们开宴,加餐……刘司农,你那里什么样的禽肉最多?多搞些来。”
刘二平的回答令狄烈的下巴差点脱臼:“狗肉,现在狗肉最多!”
狗肉?好东西啊!所谓“狗肉滚三滚,神仙站不稳”,狄烈只知道驴肉不错,他平日多是吃这个,但没想到却是狗肉最多。不过天枢城内及周边方圆很少听到有狗叫声,估计是刘二平把这些狗全放到较远的地方圈养起来了。
狄烈甚为奇怪:“为什么是狗肉最多?现在是天下大乱,饿殍遍地,怎么还会有那么多的狗肉……或者说是狗?”
刘二平想说什么,但张了张口,看了陈规与张角一眼,最终还是为难。
狄烈更是奇怪,这狗肉跟陈规与张角有关系吗?这是哪跟哪啊。
看到狄烈带着询问的目光转过来,陈规无奈开口道:“城主非是宋人,所以不知,只是因为太上生肖属犬,因此曾下过明旨,不可食犬类……”
狄烈的下巴真的要掉地上了——这叫什么事啊?宋徽宗赵佶这个被驴踢了脑袋的家伙,也太霸道了吧。只是因为自己属狗,所以就禁止天下杀狗吃狗肉……还好他不是属老鼠,否则天下人都不敢灭鼠。这赵佶当了二十几年的皇帝,那些家鼠、田鼠什么的岂不是泛滥成灾了?粮食减产事小,闹出个什么黑死病来可怎么得了。还好赵佶他老娘晚生了几年,真是苍生之幸……
这样看来,《水浒》里边写的,鲁智深在五台山出家时偷吃狗肉,还真是不可能……
嗯,好吧,前人种树,后人荫凉;前人留狗,后人吃肉。即然狗多,那就吃狗肉好了。
“开个狗肉宴。”狄烈很干脆地下令,想了想,又加上一句,“刘司农,最好从那些狗里面挑选一些精壮且有灵性及野性的,然后找几个善于训养的人来训练。在这样的深山野林、出门十里就容易迷路的地方,有一批训练过的狗会很有用。”
刘二平点头称是,并很快叫来随侍,令其立即去办此事。
也许是因为这狗肉的事,狄烈难得的关心起农事来。在晚宴的时候,他不断询问刘二平关于农田畜牧之事。狄烈是个城市兵,他不太懂农业这些东西。好在他是一个懂得放权的人,既然农桑这种事自己不懂,那就交给懂行的人去干。
刘二平别的不行,却是一个地地道道的老农夫。说起这些田间地头上的事,若大一个天枢城,人才济济,却还真没几个人能及得上他的。狄烈让他当司农,还真是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了。
现在这个季节,大概还可以种秋大豆及冬小麦之类的农作物,但稻米之类的,就得等明年开春才行了。这个时候的大宋,已经有了占城稻。而狄烈弄来的粮秣中,就有大量的这种稻谷。这种从现在的越南弄来的高产稻种,在南方地带,可一年三熟,端是了不得。虽然占城稻口感有点糙,并且发硬。但这点缺点比起它的高产来,完全可以忽略不计了。不过在干旱少雨的北方,要种这种需水量大的水稻,还真是不容易。好在天枢城是个风水宝地,一个有几分江南水乡味道的水之城,这里最不缺的,就是石头与水……
之后两人又在酒酣耳热之际聊到了畜牧。眼下天枢城是骡马牛羊狗,样样都是有。骡马运输牛耕田,羊狗变肉腹中安,这也是一种物尽其用。
狄烈虽然不通农事,但在养殖业上却有自己的看法:“羊要多养绵羊,然后把羊毛剪下来,可以织成绵毛大衣……什么?你不知道绵毛衣?噢,这个时候还没有……不打紧,你照我说的做就好。另外,狗再多也是吃得完的,但是养狗太多也是不好,费米粮,而且时间也长了点……对了,养兔子吧!这玩意好,一生就是一窝,只吃草叶,肉却疯长……对,就吃它了!”
狄烈虽然有了几分醉意,但脑袋瓜子却格外清晰灵活,除了舌头有点大。而刘二平也是人醉心不醉,听到狄烈的各种提议,两只小眼睛闪闪发光,狠不得马上就放手大干一番。
狄烈却还没说完:“鸡鸭也都可以养啊!这样又可以下蛋,丰富咱们天枢城民众的菜篮子嘛……咱们这城里不是有数千妇女吗?哦,有一部分被火药组招去了?嗯,应该是要她们从事筛选火药颗粒及弹药定量包装的事……噢,这军工上的事与你无关,你没必要知道。不过那些妇女多少还有剩下的吧,把她们组织起来,养鸡养鸭,还可以养鱼……对,挖鱼塘养鱼,这事可以干,这里到处都是水……”
狄烈也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话,不过,他最终并没醉倒——宋朝人酿的清酒确实不错,但也仅仅是能让人有点上头而已,想要放倒一个后世常喝二锅头的人,那火候还差点。
新军初成,狄烈总算稍稍松了一口气,觉得自己可以稍微放松一下了。嗯,去找找叶蝶儿——自打上太行以来,时时刻刻都有一种紧迫感,压得他有点喘不过气来,在思想上不敢有半点放松。现在枪杆子有了、行政方面理顺了、农事也不用操心。也许,可以让自己的心灵与身体都放个假……
狄烈就这样想着,在四名从教导营里挑选出来的随身侍卫的护卫下,朝那座建在杏花林里的“杏园”走去……
第一百零四章 余恨未了
中秋圆月,硕大明亮,如银盘镶嵌在深碧的夜空。银色的月光,透过疏影横斜的杏枝,斑斑洒落在那条曲径通幽的铺满鹅卵石的小道上。
“杏园”,就是住着以朱皇后为首的一批昔日皇室宫中女眷的居所。
这座园子有大小木楼二十三座,都是数百能工巧匠们花了一个多月赶建出来的。虽然谈不上雕梁画栋,精致典雅,甚至因为赶工匆忙,有很多木柱上的树皮都没剥尽,但这些外形朴实,内里宽敞的一座座木楼,高低错落地点缀在落英缤纷的杏花林中,却也别有一番动人景致。
叶蝶儿也是居住在这里,包括那一批夜校的女教员。因为她们的特殊贡献,以及她们本身的学识,无论她们是否与皇室有关联,即便是像叶蝶儿这样普普通通的贡女,也是得以居住到杏园里来。反正现在二十三座木楼都没住满人,而所谓的皇室尊严……话说这里只不过是一座山城,可盛放不下什么皇家尊卑之类的多余之物。
狄烈沿着那条幽香的小径来到杏园门口,举手让四名侍卫止步,同时示意园林门前的守卫无需通报——想也知道,自己是来幽会的,让守卫通报朱皇后,那还幽会个屁啊!
随后,狄烈就这么施施然地独自走进了杏园。
杏园的景致,在白天的时候还是很养眼的,但在乌漆麻黑的晚上,非但不迷人,反而有点阴森。所以狄烈也没有什么欣赏的兴致,直奔目的地而去——他知道,叶蝶儿就住在西园十二号楼。
给二十三座楼都标上号,这是狄烈后世情结发作。实际上,这杏园就相当于后世的别墅区,给每一幢“别墅”标上号,也是顺理成章的事。其实不光是这杏园,整个天枢城大大小小的民居,狄烈也全给编上了门牌号,同时每一户及每个人都上了户籍档案。
狄烈这样做,不但有助于系统地管理整个城寨,更可以让一部分闲得发慌的故宋官吏们有事可干。这些既不涉及机密,又比较繁琐的事,交给这些人干最好不过。以免白养了一帮米虫不算,闲极无聊搞不好还会生出事端……
十二号楼,听上去比较靠后,实际却是在西首第二栋。但是当狄烈来到楼下时,却没有看到叶蝶儿,只看到一个与其同宿一楼的女教员。
对于这名女教员,狄烈还是有印象的。不仅仅是因为这女孩模样漂亮、身段窈窕,完全不逊色于叶蝶儿;也不全是由于狄烈常在巡视夜校时与其见过面;最主要的是,她是当日狄烈夜闯三王大寨时,救出的以柔福帝姬为首的二十名尚保持贞洁的宫女之一。
狄烈转动了一下还不算模糊的脑子,隐隐约约记得这个女孩的名字好像叫……
那女教员乍见狄烈,一阵错愕之下,慌忙下拜:“杨调儿见过殿下。”
“哦,对,你叫杨调儿……怎么只有你一个人,叶小娘子呢?”
“她……”杨调儿脸上掠过一丝惊慌之色,咬着红薄的嘴唇想了想,小声回答道,“皇后娘娘有事叫她,所以……”
“这么晚了还会有什么事?”狄烈拂然不悦。叶蝶儿跟自己的关系,整个杏园都是知道的,深更半夜将叶蝶儿召去,当宫女使唤……这皇后想干嘛?
狄烈上下打量了杨调儿一眼:“你不是宫女么?皇后怎么没叫你,反而叫了叶小娘子?”
杨调儿深深埋下螓首,露出一截白生生的脖子:“奴婢不知。”
真是扫兴啊!狄烈目光发直地看着眼前那一截白嫩的诱惑。心里拿不定主意,究竟是打道回府呢,还是干脆改换幽会的对象……
唔,不对!狄烈忽然打了个激灵,朱皇后这么晚了还把叶蝶儿叫去,这事透着古怪。
这个念头一起,狄烈的一腔绮念顿时消散得无影无踪:“杨小娘子,如果不介意的话,能带我去皇后居处吗?”
狄烈这话虽然说得很绅士,但是,杨调儿介意也好,不介意也好,她有得选择吗?整个天枢城三万宋民,谁不知道这块地盘是谁做主?现在朱皇后与公主们基本上不踏出杏园半步,除了一些直系的宗室皇亲还能偶尔一见之外,绝大部分官员士子及百姓,都没有机会谒见皇后。他们最后一次见到皇后的诰令,就是“……予误国如此,罪孽亦深,惟日夜为二圣祈福,诸事莫烦,悉事但归狄知寨主持可矣……”
不得不说,朱皇后是个很有眼力见的人,当她发现狄烈的野望时,很明智地选择了在帮助之余,随即退居幕后。朱皇后性情敦厚,温宛贤淑,在这方面,连金人都颇为敬重。在一路押解北上时,无论是之前的设也马,还是之后的宗望,都没有对她有过非礼之举,使她得以保持一国皇后的最后尊严。当然,如果不是狄烈将她及时救出,朱皇后一旦抵达上京会宁府,结果将是极为悲剧的……
虽然朱皇后并不知道自己悲催的命运已经因狄烈而改变,但她天性没有什么控制欲,更没想过要利用自己的声望来控制这个男人。尽管有不少宗室皇亲及旧官僚或多或少向她暗示过,但朱皇后却一概不予置理。她心里比谁都清楚,这个男人,可不是谁能控制得了的。报答并帮助他,保持双方的相安无事,才是最明智的选择。
所以,杨调儿乖乖带着狄烈来到了位于正中九号楼的皇后居所。
九号楼除了大一些之外,与别的木楼没有什么不同。在门前有两名仆妇应门,一见到狄烈,那表情就像看到鬼一样。
狄烈刚踏上台阶一步,其中一名仆妇便慌里慌张告了个罪:“殿下稍待,奴婢先去禀报娘娘……”
“停下!”狄烈冷冷道,“我不是来找皇后的,我是来找叶小娘子的,你们谁愿带我去见叶小娘子?都不愿意?看来有一件事你们没搞清楚——这里是杏园没错,但杏园却是在天枢城里,而我是天枢城的城主……违背城主的命令,你们知道会是什么下场吗?”
狄烈现在手头上的人命,间接的就不说了,光直接死在他手上的人就有好几十。人宰得多了,身上自然而然就有了一股杀气。再加上当了一阵子的首脑,那种上位者的气势也培养出来了。像眼下这么样声色俱厉地一喝,两名仆妇就只剩下浑身筛糠了。
这时身后的杨调儿幽幽一叹,道:“殿下不要为难两个下人了,奴婢知道叶家妹子在哪,就让奴婢带路好了。”
狄烈霍地转身,直盯住杨调儿那水汪汪的杏眼:“你知道,为什么之前不说?”
杨调儿轻声道:“殿下不会想知道的……”
狄烈瞳孔收缩如针,一字一顿道:“如果我一定要知道呢?”
杨调儿只轻轻说了一句:“殿下请随奴婢来,一切就会明白。”
九号楼里面有正中的主楼,两侧的配楼,形成一个马蹄铁形,以回廊相连,中央是一个栽满花草的院子。现在,杨调儿就带着狄烈来到了东配楼的二楼甲字第一室。而眼前的情形,却大出狄烈意料之外……
在这接近子时的夜半时分,这甲字第一室门前居然别有一番热闹:仆妇、丫环、宫女、嫔妃甚至还有几名郡主在场。她们莫不一脸复杂地盯着甲字第一室那紧紧关闭的两扇门扉,脸上的表情有说不出的怪异:有悲愤、有痛惜、有凄婉、有黯然……
这两扇门后面有什么?
当狄烈出现时,大多数女人们因为神情太过专注,竟没注意到他。狄烈面无表情,双手伸出,按在门扉上……
“啊——”一声压抑不住的凄厉叫声传出。同一时间,狄烈猛然推开门扉……
屋里的情形,令见惯了大场面,出生入死好几回的狄烈也不禁目瞪口呆——朱皇后、柔福帝姬嬛嬛、仪福帝姬串珠、叶蝶儿俱在,还有朱慎妃……
此时朱慎妃正躺在床上,额头搭一块湿包巾,秀发散乱,汗出如津,脸色苍白,嘴唇都快咬出血来。在床的四角,四名仆妇各执着一角幔帐,将朱慎妃四下围住。这样的场景,以狄烈现代人的见识,一眼就知道在干什么……
屋里所有女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过来。狄烈尴尬不已,连忙举起双手:“真是对不住,我不知道……好吧,我马上出去……”
狄烈快速退出屋子,无视屋外围观诸女脸上的各异表情,快步走到院子里,沉静地站在一株繁茂的杏树之下,默默无语。
不知过了多久,身后传来一阵细碎的脚步声,朱皇后幽幽的声音传来:“本不想让这样的事困扰到殿下,没想到,还是让殿下知道了……”
狄烈深长地吸了一口带着杏花芬芳的清冽空气,淡淡道:“我上一次见到慎妃是两个月前,那时她的腰身并无异样……所以,你们现在是……给她堕胎!”
“是的,这是慎妃妹妹的要求。”朱皇后幽白的脸上掠过一丝悲苦,“这是四月之内,慎妃妹妹第二次下胎……可真是苦了她……”
狄烈的拳头渐渐捏紧:“是金人干的?”
朱皇后吸了一下鼻子,木然道:“金人攻下汴京之后,恣意淫乐数月。之后俘掠数万女子,在离开汴京北返之时,先将所有孕者,悉数下胎,以便随军淫辱。因此损伤元气而致体弱气虚,殁于半道者,数不胜数……”
狄烈沉默了好一会,才道:“我救回的数千女子之中,还有多少是这样的情况?”
朱皇后心里默数了一下,道:“不下数百。殿下,这些女子,是否要让她们生下来……”
狄烈牙齿磨得格格直响,过了良久,方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愿生则生,愿堕则堕。是想要长痛,还是短痛,让她们自己选择!”
狄烈说完转身大步向门外走去。身后传来朱皇后细微的声音:“我让叶小娘子来帮忙,是因为她有一个远房表姨是名隐婆,颇懂一些接生之术。叶小娘子也见识过一二,所以……”
狄烈已经没有心情听朱皇后的解释了,他只觉得心里憋着一团火。操他奶奶的女真狗!竟然留下那么多令人头痛的手尾让自己收失拾……这些女人已经遭受了够多的苦难,想不到脱离苦海之后,厄运依然没有远离她们。她们还要面临着第八十一难——人伦、母性、骨肉、孽种……这两难的选择,足以令人发疯。
狄烈此刻是怒火攻心,如果此时有金人出现在他眼前,他毫不怀疑,自己会一个一个亲手将之撕碎!
狄烈并不知道,即将有一批意料之外的敌人,来承受他的一腔怒火!
第一百零五章 敌踪再现
八月十八,一个很重要的消息传到了保密局第二情报组组长张角案头上。张角拿起那张小纸条,再取出指定的某一编号的密码本进行核对,并还原纸条上看上去毫无关联的字句。
张角一边操作,一边心下暗暗叹服。这位城主大人年纪轻轻,身上却有着一方豪强的勇烈雄迈;练兵作战,更有过人之处。这还不算,连这样的诡秘精细的细作技能,也这般出人意料。勇猛而不失精明,这样的人绝不简单,张角已经隐隐为一些不太安份的文吏同僚们担心了,但愿这些人能放聪明一点……
密语解读完毕,张角只看了一眼,立即振衣而起,迅速走向隔壁的议事厅。
狄烈平时就住在议事厅后面的一个两进的小院子里,算是一个临时的办公室。这个城主办公室人并不多,除了门外四名守卫,两侧厢房各有六至八名传令兵与文书,以及狄烈从教导营里挑选的四名识文断字、头脑灵活的学员当参谋,还有两名照料狄烈生活起居的小婢,就再没多余的人了。
一般情况下,没有什么大的问题,能在这个办公室里解决,就在这里解决。如果碰到比较重大的事件,如上次十寨联军入侵的情况,就要到议事厅上,召集文武班子来合议解决了。
现在的情况正是这样,当狄烈看到张角脸色郑重地将重新誊写过的密信呈交上来之后,大略扫了一眼,也是立即从椅子上站起来,随即下令:“传令,各营指挥使及副指挥使,立即放下手头工作,到议事厅集合。”
奈何关建成之后,关城内东南两门的两座屯兵营也先后竣工。于是狄烈只在天枢城内留下后勤辎重营与新组建的第十一营——警备营,作为天枢城的警备力量。其余四个骑兵营与四个步兵营分别配属在奈何关东南两门,屯驻与训练,而教导营的训练基地依然放在天枢城内。
狄烈的计划是,将教导营作为一个士官培训的主要基地,以后骑步各营,凡是什长以上的基层军官,必须进入教导营中接受初级(训练期三个月,主要培训什长级别士官)与中级(训练期半年,主要培训队正级别军官)的培训。合格之后,方能出任相应的职务。有这样一群从思想到言行到战术,完全打上他狄烈个人风格烙印的中、低级军官,才能算是真正的、彻底的掌握住一支军队。
现在,教导营首期培训,因为第一次奈何关之战的完胜,而提前结束。之前参加训练的各营指挥使、副指挥使已各自回到自己的领导岗位上。完成训练的四百二十余名学员,除留下二十余名训练成绩优秀的作为教官来培训下一批学员之外,其余四百名学员,已全部归建。
此刻狄烈一声令下,正在奈何关东、南军营狠抓训练的各营指挥使、副使,以及后勤辎重营指挥使左开及新任的副使(原本是阿术,但阿术已被调任情报组长),还有新任的警备营指挥使高亮等人,在短短一刻钟之内,全部聚齐在议事厅。
由于此事涉及到军事行动,所以议事厅上几乎全是军方人员,文臣班子只有陈规、侯方镜、张角与阿术四人。
张角与阿术自不必说,保密局本来就隶属军方,只是暂时放到文吏班子充充场面。
侯方镜是财税都监,军事上的事情,当然少不了要钱粮,所以他也要出席。只有刘二平是司农,内政的,军事上没有他半点事,所以就没让他参与。
陈规是天枢城右都监,相当于天枢城的大总管,在行政方面,他有很大的话语权;不过在军事这一方面,只有一定的旁听及发言权。但他的发言只能作为建议与参考的存在,完全无法干涉、更谈不上左右军议。而这一点,也很是令陈规郁闷。要知道,在大宋朝廷里,所有对内对外的军事决议,都是由朝堂上的文官来决定的。而武将,只要带兵打仗就好,至于打哪里、怎么打、出多少兵、如何行军布阵……这些都不关底下将军的事。此等国之大事,但听庙堂之上的相公阁老们庙算而决,底下的武夫军头们听命行事即可。
在大宋朝里军事方面起决定作用的文官,到了这天枢城里,居然成了摆设,打仗竟然由军头们来决议。这令陈规郁闷之余也有几分不忿,毕竟他自认为自己还是很有军事才干的,结果却被排除在外……
狄烈也承认,陈规是有一定的军事才干的,否则也不会发明出最早的管形火器来——当然,他现在是没有必要做这做原始发明了。但狄烈对于一个集团势力的军政方面,有着自己的看法。他认为干行政的就好好干行政,决不可以干涉军事。不管你有没有这方面的才能,这是个原则问题。同样,军方也不可以插手行政。军队,要保持相对的独立,决不参与政治,这是现代社会已经证明了的军政分离。
所以,不管陈规怎样不甘心,只要他还坐在这个右都监的位置上,就只能够继续郁闷下去。
现在,狄烈直接将这份情报下发给军方的各位军头与文吏班子。不过,只有陈规拿来看了,张角与阿术却是知道了的。
“什么?金将猛安完颜阿古率五百精锐骑兵及五百名阿里喜步卒,渡过易水,于八月初七抵达真定府?而且还连下急令,召集真定、栾城两地金兵及新附军两千余人,合计三千人马。意有所指,动向堪忧。”
“完颜阿古是什么人?他手下的精锐骑兵又是怎么一回事?”问这话的人是关忠勇,而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阿术身上。
阿术这个女真人的身份,天枢城里的头头脑脑们大多心里有谱,但下面的普通士兵与民众并不知道,否则他的日子怕是不好过。这也是狄烈把他从辎重营调到情报组的原因,毕竟让吃够了金兵苦头的士兵们听从一个女真人的指挥,无论怎么说都是一件很拧的事。这种事瞒得了一时,瞒不过一世。一旦到了战场上,阿术的身份曝了光,那可就坏菜了。
保密局的情报组就不一样了,这是一处如同蟑螂一样躲藏在阴暗角落的存在,除了与派出的少量等级较高的情报人员打交道之外,几乎与外界没有多少交集。这样就可以最大限度地将阿术保护起来,挨过这最初的适应阶段,毕竟,阿术的存在,有着他独特的价值。
就如此刻,当所有人都不知道这个完颜阿古是何来头之时,阿术却张口道来:“我以前只是猛安固新手下的一名亲卫,并不认识多少金军高层。若是说到别寨的人物,我未必全识得,但说到这位完颜阿古,我却偏偏知道。”
阿术清了清嗓子,续道:“只因这完颜阿古名气甚大,身份也颇为不同。他是右副元帅完颜宗望的亲卫统领,有皇族血统,勇猛敢战。曾经在攻取辽国上京临潢府时,第一个杀上城头,在众目睽睽之下,将敌人杀死,生啖其肉。将守城辽兵,惊骇得手足发软。最终一举破城……”
“我道是个什么东西,原来不过是个有几分气力、生食人肉的生蕃而已。”贾虎嗤之以鼻,生食人肉算什么?老实说,像他们这样干江湖上买卖的,有几个人没舔过血、尝过肉的?这些事也好拿出来说?
不得不说,贾虎自从碰到狄烈之后,几乎全程参与了狄烈对金军各路人马各个阶段的打击行动。对宋军及各路义军而言,几万人费死力都打不掉的一个谋克级别的金将。而在狄烈的枪口与炸药之下,不要说是谋克,就是猛安也是一个个轻易地灰飞烟灭。这使得贾虎的眼光与胃口自然而然就高了,以至于一名猛安大将都不放在眼里了。
阿术对贾虎的这种态度却并不见怪,因为他本人对狄烈的崇拜更有过之。虽然现在他有军职在身,不好再称狄烈为主人了,但那种敬畏之心,却是根深蒂固,绝无半点动摇了的。不过,阿术在这件事上,显然另有看法:“完颜阿古或许真不算什么,但他手下的五百精锐骑兵,一定就是金酋宗望的亲卫队——这,才是一支真正令人望而生畏的力量!”
说到宗望手下的亲卫战斗力,最有切身体会的就是杨再兴与何元庆二人了。这两位骑兵步的指挥使互相看了一眼,一致点头,齐声道:“金酋宗望的亲卫战力,的确非比寻常。便是普通士卒亦是杀法娴熟、配合老练,更有死战不退之强大战意。如此五百精锐,可抵寻常金兵三千。”
先有阿术的解说,再有杨、何二人这么一证实,在座军方众人,无不为之悚然——五百当三千,再加上那二千五百名战力不俗的阿里喜及新附军……好家伙,这就相当于五、六千人马的一支大军了。这样一支足以夺城拔寨的强大兵力,突然出现在真定,他们想干什么?
“完颜阿古一定是冲着我们天枢城来的!”狄烈直接对这份情报下了判断,也为此次军议定下了基调。
“我将你们各营指挥召集过来,只讨论一个问题——敌人就要打上门来了,我们是要在这里耐心等着敌人爬上山来,先挫敌锐气,再打他一个防守反击呢?还是将我们的军队拉出去,给予敌军迎头痛击?”
第一百零六章 完颜阿古来了!
八月二十,真定城南门大开,厚重的吊桥重重地砸在护城河对岸的坚硬土地上。吊桥前端粗大的铆钉,深深楔入坚实的泥土里。烟尘激扬中,一骑手持大纛,泼喇喇驰出城门。大纛之上,两串七节旆节飞场,白色的旌旗之上,用金丝绣着两行古怪难识的文字。文字的两端,各绣着熊与鹿的形象。
如果有人识得女真大字,就会认出,这旗帜上绣着的是“大金国合扎(亲卫)统领、猛安孛堇,完颜阿古”。
在这杆大纛的引导之下,真定城的南门,就如同一个吞兵怪兽,源源不断将一支支轻甲骑兵、铁甲步兵及一辆辆粮车及辎重吐出。
是的,完颜阿古与他的五百精锐亲卫来了!
事实上,早在五月中旬,狄烈带着易水之战的胜利战果,辗转太行之时,完颜阿古就打算衔尾追击了。
想也是知道,金军在易水河畔,当真是吃了一个天大的亏。先后损兵折将超过五百,更是折了好几员猛安谋克,尤其是金军主帅宗望之死……说实话,如果当初狄烈真的打死了宗望,金军一定会不顾一切地疯狂复仇。狄烈能把朱皇后与阿吉救出来,并且安全逃脱就算不错了。至于遗留在易水南岸那数量庞大的物资与数万人口,想都不要想了。
宗望及时苏醒,并以他最后的理智,下达了一生中最后一个明智的决定:保大舍小。一切,以保住固有成果为上,不做意气之争,与看不见的敌人纠缠……
宗望的决定,也成就了狄烈的侥幸。但是,兀术临走前布下的一招暗棋,却险些将狄烈打回原形。
在当时的情况下,如果完颜阿古真的衔尾追击,狄烈能做的就是有多远跑多远,刚拿在手上还没捂热的物资与人口将会丢个一干二净。
但是,偏偏在这个时候,完颜阿古出问题了。
完颜阿古在易水南岸整顿部队时,曾被狄烈打了一枪。因为复装子弹的性能问题,这一枪跑偏了。本来要爆头的,结果偏差了几公分,紧贴着头皮飞过。完颜阿古的头盖骨,被削去了比指甲盖还厚的一层。在当时的情况下,虽然血流满面,剧痛钻心,但以完颜阿古的坚韧神经与坚定意志,他并没有倒下,而是带伤指挥滞留在易水南岸的金兵,尽数撤离,安然渡过易水。
只是,创伤就是创伤,细菌病毒可不管你神经与意志如何。既然受伤了,那么对不住,咱们几亿个兄弟等这个机会很久了……所以,完颜阿古一入易州,当晚便全身发热,额如火烫。把那个知易州王简给吓得……整个易州城内外,几十个郎中全给强制性截留在知州府邸中,轮番上阵:清洗、上药、包扎、开单、煎药……一连串急救措施下来,才堪堪稳定了完颜阿古的伤势,使其不至于恶化。
俗话说“伤筋动骨一百日”。完颜阿古的头盖骨都被削薄了一层,那真是扎扎实实地“动骨”了。他凭着强悍的身体素质及一大票郎中的精心治疗,不到两个月,身体便完全康复了。不过也留下了一个后遗症,他再不能戴头盔了,否则头盔内衬的皮革一磨,那道从神庭穴到百汇穴的长长嫩疤,就会钻心地疼。
完颜阿古脸上、身上的每一道疤痕,都代表着他既往光荣的战绩。但唯独这一道在光亮的髡头上异常醒目的疤痕,带给他的不是光荣与骄傲,而是耻辱!前所未有的耻辱!
两个月的时间,已足够完颜阿古结合萨满巫师与完颜药师的发现,同时从众多先后被袭击的金兵口中得到一些有用的反馈。综合分析之后,大致确定了那个鬼神一样的敌人所运用的攻击手段:一、首先可以肯定,对方所使用的具有惊人破坏力与杀伤力的“天雷”,应该是一种类似“霹雳火球”的爆炸物,与令大多数金兵为之落胆的所谓“天罚”无关。二、对方手里还有一件更可怕的武器,无影无形,如流光电火,可于千百步外杀人夺命。
完颜阿古伤势痊愈后,立马跟太行山上的狄烈干了同样的一件事,就是开始训练他的部队。但相比狄烈的教导营的苦训,完颜阿古的训练内容却很简单,只有一项:适应爆炸。
完颜阿古把附近所有州县,甚至是中都大兴府(燕山府)里库存的“霹雳火球”全部一车车拉到易州城里来,然后没完没了的点放。整个七月到八月,易州城里就像过年一样,爆仗之声不绝于耳。
只是无论完颜阿古怎么放烟花——烟花就是烟花,怎都无法变成炸药。完颜阿古让人将整车整车的“霹雳火球”引信搅缠在一起点燃,那火光、烟雾、震动……动静的确不小,但用来当试验靶的几个披甲奴隶,却硬是没什么事。完颜阿古先是加大份量(再加上几车),然后将奴隶们身上的铁甲换为皮甲,再换成半身甲……最后干脆将那层薄甲也给扒拉下来。终于,老天爷给点面子了,几个试验品终于被搞了个半死。
只不过,在如完颜药师这样的明眼人看来,那几名奴隶,与其说是被大量的“霹雳火球”炸翻,倒不如说是被这些玩意弄出来的毒烟熏燎及没完没了的折腾而整倒的。可即便是这样,那几个试验品却还是没有当场死去,最后还是因为他们再无利用价值,金人又不想费那个功夫去治疗,最终因伤势感染,加上毒火攻心而死。
完颜阿古最终也承认失败,很显然,这种新式武器不是那么简单与想当然的。于是他一边肆意挥霍着从宋人那里夺取的库存,用以训练部队,尤其是战马,一边勒令工匠们日夜研究,争取也弄出那种惊天动地的大威力武器。
可惜的是,科技这个东西,你理解了,它就只隔层纸;你不理解,它就隔重山。
狄烈可以做那个捅破窗户纸的人,却并不代表那些几乎不识得几个字的匠人们,在没有任何技术积累的情况下也可以……按正常的历史发展,火药配方的完善,最少还要等三百年,也就是明朝中后期以后,才会达到近似于现代意义的黑火药标准配方。
而在这个时空,因为狄烈的横空出世,提前弄出了真正实用的炸药,并且让金军看到了它的可怕威力。这使得金军在饱受打击的情况下,也萌发了强烈的念头,想要研究并掌握这一战争利器。
事实上,不止完颜阿古在搞这方面的研究,就是在金国首都上京会宁府,以完颜希伊与兀术等人为首,也在大力加大这方面的研究。相比易州而言,会宁府的研发力量更为雄厚,毕竟金国所拥有的工匠,绝对不比狄烈救回去的少,甚至尤有过之。
在这种前所未有的重视情况下,实用黑火药的最终出现,可能会比另一时空的历史提早。但是……就算是真的可以提早一百年、两百年,那又有什么意义呢?老天爷可以负责任的说,如果金人不能在十年之内搞出黑火药,那他们就再不用搞了,甚至,有可能用不了十年……
古代工匠的智慧或许真的不可小觑,但是,技术是一种厚积薄发的东西,绝不可能一蹴而就。没有狄烈这种掌握一定未来技术的后世人加以指点,想自家闭门造车,一举跨越三百年技术壁垒……不得不对完颜希伊、兀术与完颜阿古等深表同情并加以鼓励——前途是光明滴,道路是曲折滴……
完颜阿古威胁利诱、糖衣炮弹、大棒加胡萝卜……什么手段都用上了,甚至还杀了两批火药作的匠人。结果烟花还是那个烟花,爆仗还是那个爆仗,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
时间进入到八月,栾城守将谋克孛堇迭速,着人传来了一份情报。有消息确认,太行井陉一带的群匪发生了一次内讧。几个老牌山寨联合攻击一个新兴山寨,结果大败。根据一部分逃入栾城后被捉拿的匪徒招认,这个新兴的山寨有很精良的兵甲,有会发出爆炸声的兵器,更可疑的是,这些匪徒曾亲眼看到,这个山寨在五月中、下旬时,运输了大量物资,囤积在山寨中……综上所述,迭速有理由认为,这个名为“天平寨”的寨子,极有可能是那个敢从老虎嘴边抠食的“凶灵”的老巢——就算不是,也与其脱不了干系。
而这个时候,栾城的兵力却是不多。栾城在阿懒未死之前,有近千女真骑兵与千余阿里喜及新附军,兵力还是相当雄厚的。但是在这之后,金国上层已经开始反应过来了——宋室二帝都已经被解送到会宁府了,整个大宋王朝,已经实打实地完蛋了。对于大宋的河北东、西两路的千里沃野、数百州县,这样大好的肥肉,实在不应该弃而不食。
所以,金军开始出动了。他们不断地占地盘、据州县,大一点的州城,就放多一点兵力,小一些的县城,就放少一点兵力。结果本来还算是雄厚的兵力就这么样一点点被摊薄……这也是刚刚建立的南宋内部不稳,加之兵力弱小,将士多数畏金如虎,否则随便派一支军队出来,就有可能打下一座不过数百人驻扎的县城。
事实上,很快就会有一个鼎鼎大名的人物要这么干了……
这样一来,栾城的兵力被折了个七零八落,只剩下两百女真骑兵与不到五百的新附军。这点兵力守城尚勉强,根本没有力量向那个天平寨发动进攻。
同样,真定府原本的数千精兵也只剩余不足两千,加上少量阿里喜与新附军,若大一个真定府,也不过五千人马。五千兵力看上去是不少,但放在真定这样一个军事重镇里,仅仅只够守城之用,想要派出一支精兵进山剿匪,明显是不够的。
于是,求援情报送到了易州。
于是,完颜阿古来了!
第一百零七章 伏击
完颜阿古及其手下的五百合扎精兵早就憋了一股气,他们一直就在等着这个消息。
若不是完颜阿古重伤卧床近两个月、若不是为了不打无准备之仗而加强训练士卒、若不是想弄出那种威力巨大的武器、若不是一直没得到那个令他们蒙羞的可恶敌人的确切消息……若不是这一切的一切,这支一心要雪耻的金军精锐,怎么会忍气吞声地等到现在?
所以,完颜阿古一得到可靠消息,再把这个消息往军营里一宣布。顿时群情鼎沸,喊打喊杀之声响彻易州大营上空。不用完颜阿古多费半点口水,大军连夜收拾停当,翌日一早,全军渡过易水,杀奔太行而来。
若以完颜阿古以往的秉性,有这五百精兵,更加上五百阿里喜,就算是汴京那样的巨城,他也敢冲上一冲,更甭提什么小寨子了。
不过,易水之畔的那一枪,打掉了完颜阿古那股子嚣张气焰;床上躺着那两个月,也令完颜阿古兴起了以往从未有过的明悟。他心下明白,自己这一次的对手,与以往任何一个都不同——如果那个叫天平寨的寨子,真的是那个鬼神一样存在的敌人老巢的话。
可以说,狄烈跑偏的这一枪,令大难不死的完颜阿古,在用兵及个人心性上,都大大地长进了一步。照这么样下去,假以时日,完颜阿古不难成为金军高级将领中,可独当一面的大将。只是,不知道这一次,狄烈还会不会给他继续进步的机会……
于是,一向以猛打猛冲著称的完颜阿古,刚一抵达真定城,就向真定留守耶律铎要人要粮,同时还要求栾城的迭速亲自带兵为先导,先期出发为大军探道。
看到完颜阿古这样一个生猛的家伙,对进剿区区一个小山寨如此谨慎,甚至于有点畏首畏尾。这位契丹大将、猛安孛堇、真定留守耶律铎,也不禁瞠目不已——这个女真诸将中出了名的暴熊,什么时候变成一只谨小慎微的狐狸了?
耶律铎虽然与完颜阿古同为猛安孛堇,但他还有个真定留守的头衔,从职位上说,他是在完颜阿古之上。但这仅仅只是理论上,在实际中,他根本节制不了完颜阿古。
完颜阿古是什么人?女真皇族、东路军统帅完颜宗望的合扎卫队统领,手下五百铁骑,是金军中精锐中的精锐。这样一个人物,又岂是耶律铎这样一个辽国降将所能支使得了的?这就像那个完颜药师一样,那个生不逢时的倒霉蛋,还不是同样顶着个燕京留守的大帽子?却又有那个金将把他当一回事了?
也是由此,耶律铎对完颜阿古的要求不敢不遵,要人给人、要兵给兵、要粮给粮。只是真定城毕竟是一座重镇,再怎么勾抽兵力,也不可能真给得太多。否则,内防空虚,一旦出了什么问题,这责任是你耶律铎的,还是完颜阿古的?这还用说么。
耶律铎最终拿出了一千新附军,再加上五百名役夫用以押运粮秣辎重。而栾城方面也是精兵尽出,守将迭速亲自带队,领两百女真骑兵,加二百新附军及一百名役夫。这样加上完颜阿古的一千人马,总计三千兵力。就在八月二十这一天,大军从真定城南门出发,浩浩荡荡杀向太行。
完颜阿古大军的进军路线与计划是:从真定城出发,经获鹿县,过抱犊寨,进入井陉关;然后奔袭苇泽关(奈何关),最后击破天平寨(天枢城)。整个行程大约是二百里,其中从真定至井陉这一段路还算好走,沿途也有补给。但过了井陉关就是崎岖艰险的山道,骡马难行,骑兵的战斗力降至最低,反倒不如步兵好使。
对此完颜阿古却并不担心,他手下五百亲卫的单兵技战术与装备都是一等一的。这些精锐中的精锐,骑在马上就是如风的射手,下马步战同样也是勇不可挡的战士。他们有最精良的铠甲,最强的硬弓,刀斧枪盾俱备。无论是平原野战,还是攻城拔寨,都有十足的信心,可一战而下。
谋克迭速领着他的两百金兵与两百签军担任先锋,前出二十里为大军探道。完颜阿古自领五百亲卫及五百阿里喜为中军,其后是数百役夫及百余骡马辎重,最后押后的是一千新附军。
金军作战,一向有一个宋军所不能及的优势:那就是短期内很少或不需要后勤。譬如金军两次侵宋之战,都是大踏步进军,甩开后勤,以骑兵的优势快速突破,绕过宋国一座座重兵坚城及一道道防线,这才能如此快速灭掉大宋。金军之所以能甩开后勤,主要得益于两点:一是游牧民族的饮食简单且易携带,骑兵通常一人数马,其中必定有一匹是母马,实在不行可以饮用马奶。后世的蒙古兵就很好地继承和发扬了这一优势。二是金军充分发挥了“因粮于敌”的外线作战优势。没粮草?宋人有;没箭矢?宋人有;没盐茶?宋人有;没女人?宋人有……
这种不要后勤,深入敌境,一应所需,皆取于敌的“攻掠如火”战法,是数百万大宋的老爷兵空自羡慕却绝对学不来的。
但是世易时移,今时不同往日。现在大宋昔日的河北东、西路,已经成为金国的地盘。完颜阿古在这块地方打仗,变成了内线作战,在自家的地盘上搞打砸抢,就很不妥当了。再加上此次出兵,占全军半数以上的是步军阿里喜与新附军步兵。这两千多号人,如果没有后勤补给,这仗还怎么打?
有粮草辎重的拖累,加之完颜阿古本人也打着稳打稳扎的作战方针,结果这支有着三千雄厚兵力,战马近两千匹的大军,以一日三十里的缓慢行军速度,足足用了两天时间,才抵达抱犊寨。
抱犊寨在获鹿西南、井陉关东北面。在太行山,有大大小小这样的寨子数百个,小的寨子相当于一个镇,大的寨子可堪比一个下县(人口五百户以下)。如狄烈所占据的天枢城,原先就叫承天军寨,里面的军兵民户达数千,就相当于宋朝的一个下县,军寨的首脑就叫知寨,与知县同级。
抱犊寨原先的人口不少,城寨也大,只不过这是去年的老皇历了。在靖康元年九月,宗望大军攻破井陉关时,与井陉呈犄角之势的抱犊寨,自然也是被金军搂草打兔子,顺手给灭了。
这时候的抱犊寨,人烟稀少,鬼影俱无。完颜阿古的三千大军,就是在这样的情形来,来到了抱犊寨。
八月二十二,未时二刻(下午三点),完颜阿古率军进驻抱犊寨。
农历八月下旬,已经是入秋了,但秋老虎的余威犹在。这两天的行军走下来,金军与阿里喜大多没事,但那些新附军与役夫可就叫苦连天了。换在平时,完颜阿古跟本就不会去理会这些南蛮子的感受,但现在情况有所不同。此战的关键有两点:一是要熟悉地形;二是要有充足的补给。这两样都少不了这些本地的新附军与役夫。再加上即将进入井陉关,真正上太行,下面的路更加难走。让大军在进山之前休整一下,确有必要。
因此虽然天色尚早,但完颜阿古除了命令迭速率领着他的四百先锋马步军继续探路之外,其余两千多人马,尽数驻扎抱犊寨。准备好生休整一夜,次日一早,向太行进发。
迭速是一名熟女真(原辽国治下的女真人),早年不过是辽国南京道景州(今河北遵化)一名契丹贵族治下的一个牧马奴。金灭辽后,奴隶自然也就翻身做主人了。加入军队之后,迭速依靠自己精湛的马术与骑射之技,很快崭露头角。而金国灭辽之后,尽收辽地与辽民,随后大肆扩军。在这种刚性需求之下,不过五、六年光景,迭速就迅速从一名小小的什长,很快爬到了谋克的位置。
当然,迭速的这个谋克,与当日固新寨的那位汉签军的猛安陈奎一样,架子多少有点虚。因为迭速既不是那种深山老林里出来的生女真,也不是早早随太祖举兵的老卒,更不是女真八大部族中的族人。所以,他虽然也算得上勇猛善战,但手下却多是阿里喜、签军等杂牌军,不能与真正的率领着女真精兵的那些老女真谋克相比。
迭速手里头的数百女真骑兵,都是当日阿懒留下的颇具战力的精兵。只可惜迭速的人脉资历不够,那八百精骑都被别的州城东抽西调地勾抽得差不多了。不过尽管只剩下两百精骑,其战力仍然不可小觑。至少迭速就不认为,这若大一个太行山,有哪个势力可以与自己手头上的人马相抗衡——包括那个用可怕的不明凶器杀死阿懒的凶灵。
迭速也承认那个凶灵的手段很可怕,但他更相信一点,一个人的身手再高明,想要阻挡千军万马,那无异于自寻死路。如果这个人胆敢出现在他的大军面前,他会用两百匹马,让对方体会一下,什么叫粉骨碎身……
迭速对于完颜阿古的小心谨慎与杀鸡使牛刀,多少有点不以为然的——金东路军的易水遇袭,所造成的惨重损失,消息对内对外都是封锁的。毕竟这太丢人了,而且,还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甚至找不到一个报复对象。因此,金国高层认为,在把这个凶灵挖出来之前,最好先不公开此事,以免影响军心士气。
这样的结果,就是会使耶律铎与迭速这样的金军将领,对即将面临的这位对手的实力造成了误判。迭速之前请示是否派援兵,未尝没有抱怨本城兵力太少,以至不能派兵进剿之意。谁知道本想讨几百精兵,结果却来了一大群,而且还是堂堂猛安打头,这成果太意外了。
迭速之前不敢分兵进剿,就是担心自己一旦提兵出城,反为太行群贼所趁,就象四月间那一次太行十九寨联盟攻栾城之事一样。但是现在却是不同了,三千大军直扑井陉,将太行群贼的出口死死堵住,这个时候的栾城,比任何时候都要安全。所以,迭速很放心地留下三四百新附军守城,自将精兵尽出,打算利用手下新附军熟悉地形的优势,再加上自己这四百兵马又是全军先锋,最好连中军都不需动用,直接杀向那个叫天平寨的山寨,彻底将之捣毁。如果有可能的话,最好能活捉那个凶灵,看看他到底使的是何种凶器,抑或是邪术……
就在迭速踌躇满志,立意要大干一番之时,突然一阵尖锐厉啸入耳——常年沙场打滚生涯,早已磨练出一副好耳力的迭速,在这异声甫一入耳之时,就听出这是木羽弩矢特有的声响。
弩矢?埋伏?怎么可能?这是一条宽敞且视野开阔的大道,两侧只有一些低矮及稍有起伏的土坡,最近的一座山峰都在百丈之外,怎么可能还有埋伏?尤其是在队伍的左右两侧还有两队四伍的哨骑……
迭速猛然向一侧扭头,正好看到他那四个伍的哨骑遭到可怕的箭雨洗礼……
真是难以置信,埋伏居然是来自地下——那些不起眼的杂草土堆,被翻出一块块木板隔断的凹坑,而这些凹坑里面,就藏匿着数十名背负旁牌,手持马黄弩的灰衣人。
四伍哨骑猝不及防,双方距离又极近,马黄弩的穿透力可不是说笑的,五十步内,绝对可以洞穿铁叶甲。这四伍哨骑身上的披甲正是半身铁叶甲,而彼此距离却不到二十步……结果可想而知,这二十名金兵,连刀都还没来得及拔出,便被狂飚般的箭矢一扫而空。
这群灰衣人一击得手,纷纷纵身跃上无主的马背。有的一人一骑,有的两人一骑,然后猛力抽打马臀。战马发出咴律律的长嘶,撒开四蹄,如风遁去。
第一百零八章 挑衅
这一连串变故发生在短短十数息内,那些新附军完全呆住了,不知所措。金兵的反应则要快得多,甚至不需要迭速下令,前锋整整一个蒲辇的骑兵立即离队驱前。五十名金兵散开呈一个半弧形,纷纷绰弓在手。一时间,咯吱吱地张弓声响彻山道……
绷绷绷!
弓弦急遽地颤动声中,一篷箭雨直罩向三、四十步外的逃遁之众。
不得不承认,女真人的确是个马背上的民族,骑马射箭对于他们而言,如同穿衣吃饭一样寻常。这群谈不上是精锐的金兵,骑在不停晃动的马背上,追射数十步之外的目标,中者居然十有七、八,令人不得不为之惊叹。只可惜,仓促之下,这群金兵犯了一个经验主义的错误——他们不该习惯性将目标瞄准敌人的背部……
这群袭击者,每个人背上都背负着一面梯形步兵旁牌。之前藏匿在泥土下时,背上的旁牌可以为他们减轻压力;而在此刻,这些几乎将整个背部遮挡住的旁牌,更是充分发挥了它们原有的功能——
噗噗噗……一阵如击败革的连串响声过后。这群狡猾的袭击者,竟然一个个背负着插着箭矢的旁牌,毫发无损地一溜烟拐过前方的弯道,消失得无影无踪。
只有后面那一群吃了一嘴灰土的金兵气急败坏,郁闷不已——今个儿是怎么了?明明射得很准的,偏偏……
所以说,常规思维害死人啊!
二十名哨骑,其中最少有一半是女真人,还有部分是契丹人。那些契丹人倒也罢了,而那些女真人……神灵在上,大金国土虽广,但女真人实在不多哇!
迭速怒了!尽管他也是看出这伙一击即走的袭击者,此举似是诱敌之计,但他却不得不下令追击。一来是他这支谋克队伍,自南略以来,极少在这样短暂的时间内,吃过这样大的亏,不追不行,实在丢不起这个脸;二来他认定这伙贼人只能搞搞偷袭占得一时便宜,但如果还想再搞类似的动作,他会让这帮人死得很难看——真当纵横天下的女真铁骑是吃素的?
因此无所畏惧之下,迭速立即命令前队蒲辇追踪下去,但只要咬住目标不丢失即可,在与本队汇合之前,不得擅自发动攻击。
迭速之所以下这道命令,是因为发现这些袭击者所用的弩矢做工极为精良。那射杀了十数名哨骑的箭矢,都是上了三遍漆的优质军器,矢杆笔直,木羽精细,锋镞锐利,其上还有宋军制式军器的钤印。这一切都说明,这伙袭击者非比寻常,最起码,他们的武器很好。
这使迭速想起四个月前的那次太行群匪围攻栾城之役,如果当初那些盗匪也有这样精良的武器,金军即使胜出,也要付出不小的代价。好在的是,像马黄弩这样的利器,还真不是一般的贼人所能拥有的。看来这群袭击者来头不小,该不会是那个天平寨吧……
迭速想到这里,脑袋有些转不过弯来了——不会是真的吧?现在这里连井陉关都没到,而那天平寨据说在百里之外的太行深山之中。大军来袭,这伙贼人不是弃寨而逃或据寨顽抗,难不成还敢跑到这百里之外与我数千大军正面对抗?
就在迭速为自己这个突如其来的推测吃了一吓之际,在前方追击逃敌的金兵传回消息:前方出现了一座山谷,那伙袭击者逃入谷中去了。而追击的金兵未得令不敢深入,现在山谷前等候下一步指令。
迭速二话不说,梢鞭一挥,全军加速。
不消一刻钟,前方果然出现了一座山谷。不过,令迭速稍微松了口气的是,山谷的确是山谷,但并不是意想中的那种两边悬崖峭壁,中间一线见天的险地。这山谷的谷口其实很宽,足有五、六十丈,两侧山峰倒也高峻,颇适于设伏。但是如果将军队紧密收缩,居中穿行而过的话,敌人想要攻击,却也不易,毕竟三十丈的距离,已经超出了一般五斗步弓的射程。当然,如果敌人用那些马黄弩,自然又不同了。
迭速对那名停止追击的金军蒲辇表示肯定:“南人有一个说法,叫‘穷寇勿追’,你没有率兵一头冲进谷中是对的。”
金军蒲辇却是愤然:“难不成就这样放过这群混蛋吗?咱们可是折了近二十条性命,还有那些战马……”
迭速也是委决不下。不追吧,心有不甘;追吧,又担心中了敌人埋伏。之前那一阵箭雨,又狠又猛,想想都令人头皮发麻。
最终迭速做出了决定:“王举,令你手下两什步军,入谷探道。”
王举是两百新附军的谋克,此人本是栾城县衙押司,城破后降金。身为宋军降官,他的这个谋克当然更不值钱,好比后世伪军大队长。而他手下两百新附军,也就相当于伪军了。伪军嘛,当然就是干趟地雷的活喽。
王举暗自庆幸没叫自己带队,随即连骂带踹,硬是拉出两什步卒出来。王举手下两百新附军,原先不过是弓手、乡勇,土军之流,连厢军都算不上。这支新附军的装备那叫一个寒碜,除了几名都头有一身皮甲,其余步卒,无甲无盾,无弓无刀,就只有一杆带铁尖头的木枪。
在装备这一项上,王举觉得这些金人真是太不够意思。栾城没有足够装备一支数百士卒的铁料吗?当然不是,在以前栾城的确是没有多少铁料用以制备兵甲。但自从三月间,阿懒大掠宋国的治铁中心磁、相两州都作院与锻坊,搜刮了数百万斤铁料与两州千余铁匠。在北返时闻中山、太行贼寇猖獗,因自感兵力不足以守护如此之多的战备物资,阿懒不得以停驻在栾城。本想等到宗望大军北上时可以搭个顺风车,却不料被一弹夺魂。
主将之死,造成栾城金兵相当长一段时间的混乱。等到军心基本安定下来了,金国朝廷也有了新的指示:铁料不必千里迢迢运回上京了,就地保存,用以支持大军攻掠两河之用。
所以,现在栾城已经成为两河新的治铁中心,铁料堆积如山,洪炉煊天,近千名工匠日以继夜锻打锤炼,将数百万斤生铁料精炼成精铁,甚至是镔铁(纯钢)。
这些铁匠的技艺与铁料之精良,甚至记载入了沈括《梦溪笔谈》。内中提到,当时大宋两大治铁中心,徐州利国监“冶铁作兵,犀利胜常”;河北路的磁、相两州都作院与锻坊锻之钢“色清明,磨莹之则黯黯然,青而且黑,与常铁迥异”。
可是,这样近在咫尺的精良装备,却与栾城的新附军无缘。谁让他们是伪军呢?女真人同样知道那句中原人常挂在嘴边的箴言“非我族类,其心必异”。新附军,鹰犬而已,还想跟我女真人的装备一样好?死一边去!
王举有什么办法,反正只要死的人不是他就成了。所以,现在这两什身穿毫无半点防御作用的布衣、手持木枪的步卒,就这么样带着几分送死的意味,战战兢兢,一步步挪向深谷……
两什步卒,在数百双眼睛的注目之下,一个个消失在深谷。足足过了半个时辰,依然无声无息。
迭速的脸色越来越难看,目光凶狠地刺向王举。王举暗暗叫苦,心里将那两什步卒的祖宗十八代骂了个遍。这群浑蛋,就算真的遇到袭击,好歹也要逃出一两个啊;就算一个逃不出,临死前总得吱一声啊!这样不声不响算什么回事?
仿佛感应到王举的心声,深谷里传出了声音——的嗒、的嗒……响声在山谷中回荡,清脆震耳,听上去像是马蹄声……
迭速缓缓抬手,整整一个百人队的金兵立即呈扇形散开,五斗骑弓吱吱呀呀地拉开,一百支映照着午后金色流光的箭矢,齐齐指向谷口。
的嗒、的嗒……谷口的转弯处现出一骑,渐行渐近,依稀可以看清是名年轻的彪形大汉。这名剽悍的骑士膀大腰圆,赤着精壮的上半身,其上伤疤纵横,令人触目惊心。那一身的腱子肉,仿佛蕴藏着无穷的力量。
赤身露体于敌阵前,不光体现了来人的张狂胆气,更是对当面之敌的一种蔑视。
大汉胯下的黑马也是一匹难得的良马,胸肌鼓健,膘肥体壮,四蹄粗壮,一眼便可看出是一匹上等的河曲良马。但这匹马落在金军眼里,更添愤怒——因为马臀款摆之间,隐约可见金军军马的特有钤印……
新附军士卒的目光同样投射在来人的马臀之上,他们的目光有惊怒,更有恐惧。因为在那匹健马的马鞍两侧,靠近马臀的地方,挂着两个鼓鼓囊囊的大包裹。包裹的底部被暗红洇湿一片,不时有未曾凝固的鲜血,滴答、滴答地坠入黄土中,迅速被干涸的土地吸成了一个红印。一骑行来,身后留下斑斑点点、触目惊心地血痕……
大汉策骑来到谷口,无视那一排排闪耀着寒光的箭镞,倏地双臂箕张,舌绽春雷:“洒家何元庆是也!兀那金狗,不敢入谷么?”
迭速在辽国生活了很长时间,与辽地汉民颇有来往,他也是懂得一些宋语的。虽然说起话来不太顺溜,但听力无障碍。迭速偏首对王举道:“问他,是那一路人马,还有适才我们的人怎么样了。”
王举本是个宋人,但在生存压力之下,硬生生在大半年内,学会了说女真话。从这点可以看出,这人也是有几分聪明劲的。可惜的是胆子小了点,竟为那大汉的杀气所摄,不敢上前询问,而是差遣了一名手下去问话。
何元庆哈哈大笑:“你们这些猫狗的目的地是那里,我就是来自那里!至于你说的那二十个废物……”随手摘下鞍后两个大包裹一甩。
两个大包裹划过两道交叉的弧线,飞出二十余步,砰地砸在地上。包裹散开,一个个呲牙咧嘴的人头咕碌碌滚出来,散了一地。
“该死……”王举脸色煞白,目光呆滞。这些人头,可不全是他的手下?半个时辰前,还一个个活蹦乱跳的,可转眼间就……
何元庆大笑不止,向金兵伸出大拇指,然后拳头翻转,拇指指向地面——这个手势是狄烈教他的,虽然没有多做解释,但何元庆却完全能明白那意思。他现在照着比划出来,相信对面的金兵同样能理解。
对面的金兵果然很快领会了这手势的意思:翘大拇指,当然是指好的;那掉转过来呢?把意思反过来想就行了。
金兵怒不可遏,一个个扭头看向迭速,等待他下令放箭。但迭速却摇摇手指,示意所有金兵放下弓箭。他看得很清楚,来人距离本阵足有七、八十步之遥,远远超出五斗骑弓的射程之外。这个距离就算是八斗弓射过去也没多少杀伤力。追上去放一通箭雨,却伤不了敌人,反惹人耻笑,空自坠了士气。但若是置之不理,同样也会影响军心。
迭速细眼微眯,倏地摘下自己的一石骑弓,排阵而出,缓缓驱马而前。来到距离对方七十步左右站定,拈出一支雕翎箭,用生硬的宋语大喝:“接某家一箭,不死则饶尔性命!”
远远地,但见那何元庆轻蔑地勾勾手指,下巴高高昂起,状若不屑。
迭速也不着恼,只是冷冷一笑,张弓搭箭。
迭速平常使用的是八斗骑弓,这把一石强弓是备用弓,专门用于远距离狙杀。骑弓与步弓有所不同,骑弓的弓臂较步弓短,可以方便地在马背上拉开。但二者最大的不同在于,同样的弓力,在马背上远较在平地上要费力得多。简单的说,你能拉开一石的步弓,但骑上马后,能拉开八斗力的骑弓就算不错了。这是因为人在马背上,很难借助蹬地及腰腿之力,纯粹靠的就是臂力及一部分腰力,这使得开弓的力量有所减弱。
所以,别看迭速用的只是一把一石骑弓,但此人的臂力绝不在能开一石五斗步弓的张立之下。
现在,这个以骑射之技在金军中脱颖而出的神射手,正将强弓拉得咯吱吱直响,弓弦渐成满月……在数百名金兵与新附军屏气凝神中,迭速倏忽松弦——弓如满月,箭似流星。
目标!何元庆!
迭速这一箭,射得毫无花巧——本来嘛,人家就是站定在那时让你射,射固定靶,还要玩什么花巧?这一箭,体现了女真骑兵箭术的两大特点:快!狠!
快!让你反应不及。
狠!足以洞金破甲。
但再快的箭,飞行七十步(将近一百米),初速起码超过一秒钟。而一秒钟,足够像何元庆这样的高手反应好几回了。
何元庆当然不是傻冒,怎么可能玩空手接箭?但见他左手一晃,小臂处变戏法一样套上了一面脸盆大小的臂盾。臂盾倾斜呈一个斜角,迎向那一点流星……
凌厉无匹的精铁箭镞,在盾面上划过一道火烙般的轨迹,在火星飞溅中,箭矢斜向弹飞而去,远远射入了深谷……
何元庆面无表情地抹了一下左额角,那处被飞溅的火星灼了一点焦痕。再看了一眼臂盾,上面的铜皮已经完全割裂,露出了内衬的皮革……可想而知,若非使用斜盾手法将箭矢弹飞,而是正面硬接的话,这一箭必定洞穿臂盾,将自家胸腹一穿两眼……
何元庆深长地吸了一口气,陡然吐气开声:“这一箭,洒家接下了!洒家在山谷里,有种你就来!”
迭速铁青着脸放回弓箭,高声道:“女真汉子说话算话,尔那蛮子,身手不错,饶尔一命!”
迭速随即拨转马首,大声对部属下令:“他们在谷中设伏,以为我们一定受激不过,最终要钻这套子。但我要说,他们错了!我们女真人是不懂南蛮子的所谓兵法,但我们师法狼神,我们有自己的战术。现在,让那些以为自己兵法高明的南蛮子傻傻地埋伏去吧!我们不需要理会,我们抢在他们前头,直取他们的老巢——天平寨!全军,速进!”
轰轰隆隆的铁蹄与杂乱沉重的脚步,从谷口边缘一掠而过,渐渐远去。
被大篷扬起的烟尘弄得灰头土脸的何元庆,嘴里一边骂着胆小鬼,一边用力拍打着身上、脸上的尘土。这时谷口又有一骑快速驰来,待走到近处时,认出是第四步兵营指挥使张立。
张立望着那杆在漫天黄尘中若隐若现、逐渐远去的金军大纛,脸上带着几分遗憾的表情:“这员金将倒也不笨,并未因为自己兵强马壮就目空一切,硬闯山谷。可惜了我们的埋伏……”
何元庆翻了翻白眼:“那还不是你的弩兵队太过犀利,将这帮家伙给吓住了。现在啖头汤轮不到我们喝了。”
张立颇堪玩味地一笑:“如果区区数十名弩手,就令这支金军不敢入谷的话,真不知道,当他们看到前方那更可怕的存在,会是什么样的感觉?呵呵,金人以为屡败大宋军队,所谓的中原兵法就是中看不中用的东西……只不知他们的狼神是否有教过他们,类似‘虚则实之,实则虚之’的兵法之道呢……”
第一百零九章 连环阻击战
此刻迭速内心正充满着窥破敌人计策的快意,如果此时听到张立这般感慨,真不知脸上会是怎样的表情。其实从正常的用兵角度来说,迭速的决策无疑是十分正确的。
那个山谷里一定有伏兵,虽然不知道有多少,但只要人手一具马黄弩。不要太多的伏兵,只需百把人,就足以令迭速的这支前锋军损失惨重。无论是骑兵还是轻装步卒,强弓硬弩都是其天然克星。
所以,迭速也玩了一手避实击虚——玩埋伏?太小看我大金强兵了吧,真以为我们只靠强弓烈马,脑袋里全是肌肉?也不想想号称大宋的一代名将小种(种师中)是怎么死的……
完全不去理会敌人的挑衅与偷袭,集中兵力,快速突击,直捣敌巢。迭速的这个决断确实合乎兵法之道。为了达成这个战役目的,他甚至命令手下金兵将备用马匹全部让出来,给那些新附军乘骑,因为此时已经是申时二刻(下午五点)了,时间无多……
大多数新附军都没骑过马。大宋的马匹实在太少了,别说这些类似民兵一样的存在了,就是正规军如州府的厢军,甚至中央禁军,也没多少军兵有机会骑马的。
因此迭速又下了一道命令,将所有新附军士卒全绑缚在马背上——两条腿固定在马蹬上,腰身与马颈牢牢绑在一起。这样一来,不管你会不会骑马,反下掉不下去。同时,一百八十名金军与同样数目的新附军,正好一对一结成对子,由金兵牵着缰绳,在前方引路。
三百多匹马,全速狂奔,一时间蹄声如雷,烟尘蔽日。将井陉关附近的居民吓得东奔西跑,远远躲藏起来。
虽然心急于赶路,但迭速身为老军伍,该有的警惕还是有,该放的哨探还是放。好在一路无事,如此高速行军之下,转眼之间,井陉关便已遥遥在望。
井陉关前,冶水滔滔,两岸水草丰茂,一座宽敞结实的长长木桥横架两岸。细说起来,这木桥还是几个月前,狄烈在那次水陆大搬迁时,因见老桥窄小且年久失修,于是命手下工匠们新修建的。
看到先行过桥探道的两伍金骑,打出安全无事的手势。迭速随即下令,金军与新附军同时过河……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没有金兵在前面控马牵缰,那些头一回坐在马背上的新附军,十有八九会连人带马冲进河里……
治水黄绿幽暗,水底苔藻纤长,纤细黑密的藻条随着河水不断飘动,仿佛招魂的幡条。河边堤岸的杂草极为茂密,又长又厚的草叶深深低垂,伸入河水当中。这样茂盛的草叶遮蔽之下,就算是藏匿上一群人,也是难以发现……
当然,迭速不会多疑到真的认为那里可以藏人。因为这是完全没可能、也是没意义的事——弓弩是不能沾水的,否则弦会软化,根本不能使用,没有谁会愚蠢地将弓弩兵埋伏在水里。至于手持刀枪的步兵……躲藏在水里,等着被乱箭射杀么?
纷乱的铁蹄踩踏在厚实的桥面上,桥板微颤,尘土簌簌而下。
当大军前锋行至桥中心时,异变倏生——
一支烟花旗火冲天而起,在黄昏的天空,爆开一朵绚烂的彩花。随着这一声信号,前方数里之外的林子中,突然出现一彪人马,快速向木桥冲来。
正指挥军队过河的迭速冷哼一声:果然又是老一套!这些蠢笨的南蛮人,难道真认为可以将自己的大军堵在这桥上?真当河对岸那两伍哨骑是摆样子的么?
果然,无须迭速下达出击命令,那两伍哨骑便自动猬集成一个紧密的骑兵队形,铁蹄轰隆,向来敌冲去。
一支久经阵仗、屡战屡胜的军队,士兵的勇气与胆量是那些没打过仗、或者常败之军难以想像的。在金军以往的战例中,不乏以七骑冲击两千宋军、十余骑就敢于入侵一座县城的惊人战绩。这种强烈的自信与蔑视一切对手的骄傲,常常使得金军的前哨部队,在与大批敌军遭遇时,只凭少量的人马,就敢于向敌军发动攻击。最离谱的是,这样兵力悬殊的战斗,常常是人少那一方获胜……
迭速毫不怀疑,那两伍十骑金兵,可以将那一帮只懂得偷袭、打埋伏的乌合之众冲垮……至不济,也足以拖到后续军队渡过冶水,合兵予敌痛击。
但是,就在数百名金军与新附军骇然注目之下,那十骑金兵刚刚冲近那一支人马,隐约听到一阵炒豆般的爆响。战场之上,突然冒出一大片奇怪的青烟。然后就看见十骑金兵纷纷落马,再无一人能站起……
迭速就像被雷劈过的蛤蟆一样张大嘴,眼睛几乎凸出眼眶外:长生天呐!是我的眼神出错了?还是脑子里出现幻觉?一眨眼,就一眨眼间,人就没了……那一阵奇怪的响声与大股的烟雾是怎么一回事?
“过河!加快速度过河!”迭速好不容易回过神后,看到呆在桥中央不动的队伍,不由大声咆哮。
与此同时,又是一支烟火冲天而起。而这一声信号,预示着真正的袭击开始了!
河边堤岸的茂密杂草突然簌簌而动,草叶分拨,一个个浑身湿透的火枪兵,手持油布枪套紧裹着的火枪,如此突兀地出现在金军的眼皮子底下。
就在金军错愕目光注视下,士兵们半身浸在水里,双手却有条不紊地飞快揭下枪套,平端早已上弹装药完毕的火枪,推开扣簧,显露出已注入火药的药室,然后对准桥面上一长溜的金军与新附军,齐齐扣动板机……
迭速终于明白那股青烟与炒豆般的爆响是怎么回事了……不,好像还是不明白……
不管迭速是否明白,致命的打击,已经在冶水桥上演。
冶水堤岸的水草之下,共埋伏了足足一百名火枪兵,分别在桥的左右两侧,各潜伏了五十名士兵,这是狄烈手上二百名火枪兵中的一半力量(经过大半个月的加紧锻造,火枪已增至二百支)。之所以在这个地方投入如此之多的火枪兵,除了因为在此处设伏,可出其不意之外;更重要的一点,是分散在桥两侧,依次排开的火枪手,所射击的角度,与木桥形成了一个夹角。简单的说,就是形成了一个侧击的火力。
不管是代表冷兵器的弓弩也好,还是代表着热武器的火枪也好,对于这类远程打击武器而言,侧面打击的杀伤力与效果,要远远强于单纯的正面攻击。
正面只能打击一个点,侧面却能攻击一条线,两相比较,不言而喻。
第一轮枪击,效果惊人的好。
拥堵在桥面上的三十余名金军与新附军,几乎一个不落的承受了两到三颗弹丸。少数几个运气好的没中弹,可是胯下的战马那么大的目标,怎么着也得中上几发流弹啊。中弹的战马一发性,乱蹦乱撞,而这里又是宽不过丈许的桥面……
噗通!噗通!
连绵不绝地落水声,瞬间将青碧的冶水染赤……
最不可能藏人的地方真的藏有人!最不可能遭袭击的时候竟然真的遭到袭击!
这就是桥面上遇袭的金军与新附军,在死亡降临前的最后一丝怨念……
此时的桥面上,人马尸骨枕籍,血流遍地,一片哀鸿。
至少有一盏茶的时间,冶水对岸的金军与新附军完全呆住了,根本没能做出任何反应。而水中的火枪兵们则趁此机会纷纷上岸,排成两列整齐的散兵线。然后井然有序地撕开油布密封的弹药罐,取定量包装好的火药纸包,咬破纸口,将大部分火药倒入枪管,用通条压实,塞入涂脂皮革包裹着的铅弹,再将剩余的火药倒在药室。完成这一系列动作后,火枪兵们再一次将黑洞洞的枪口,对准了河对岸,那数百名茫然不知所措的敌军……
而在这个时候,从林子里杀出,执行堵桥任务的一百名重甲刀斧兵与五十名弓弩手及五十名火枪兵,也已赶到桥头。在第二步兵营指挥使关忠勇有条不紊的命令下,最前面的五十名重甲刀斧手支起一面面步兵旁牌,排成三列;而同样分成三列的火枪兵则穿插其间,将枪管架到旁牌的半月形凹口上,蓄势待发;弓弩手则位列其后,以弥补火枪兵因为人数较少而造成的火力不足;剩下的五十名重甲刀斧手,则分部于两侧及最后一列,形成一个环形护卫圈。
这就是由半个营组成的一个简化版攻防兼备的火力方阵。
方阵一成,通向井陉关的桥头就彻底地堵上了。
迭速光脑门上的青筋突突直跳,豆大的汗珠从滑亮的髡头上顺溜滚下。冲?还是不冲?这是个问题。
堵住桥头的是三列重甲步兵,如果地形适宜,迭速不惮于用骑兵冲上一冲。但问题是这里是狭窄的桥面,不是广阔的平原。丈许的桥面,一次只能并行两骑,如此窄小的攻击面,用骑兵冲击,简直就是送死。更重要的是,轻骑兵可不是这样用的,骑兵冲阵,那是重骑的活……
“撤!”桥面上触目惊心的鲜红,让迭速终于做出了决断。他心有余悸地看了一眼河对岸,那一排排奇异而可怖的金属管子,狠狠地拨转马头。
撤退的号角呜呜吹响,金军及新附军潮水般后退。
由于冶水河面宽度超过了五十丈,也就是一百二十步这样,无论是火枪还是弩矢,在这个距离上,准头及威力都很弱,所以无法向撤退的金军发动远程打击。
当河对岸那一骑胡尘消散得差不多之后,桥头这一面,厚度达到十层的步兵大方阵依次分裂,一骑缓缓而出。白马神骏、服饰奇异、背后是永不离身的宽厚枪盒。
狄烈!
这一场水陆连环阻击战的总指挥,就是狄烈。在得知敌军进犯的消息后,狄烈便做出了将部队拉出去,打一场真正的野战、浪战、阻击战的决定。
在敌强我弱时,利用堡垒及火力优势打防守反击,可以用最小的代价,取得最好的战果。而在双方兵力相等的情况下,将部队拉出去,直面顽敌,这是任何一支军队在成为强军的过程中,都必须要经历的考验。
打仗,讲的就是一个先手。傻乎乎地呆在那里,等着敌人来攻打,那是下下策。金军不是那些战力低下的贼兵。贼兵如同鸡蛋,在硬核挑一样的堡垒面前,毫无疑问会碰得粉碎;而金军则有一副好牙口,可不能真等他咬上来——虽然狄烈同样有信心崩掉金军的大牙……
完颜阿古的大军总兵力是三千,其中主力部队约一千,其余两千新附军及役夫多是打酱油的角色,完全不必考虑。
狄烈同样拉出了三千人马:分别为第一、二、三、四,四个步兵营,以及第二骑兵营与直属骑兵营。另有半个后勤辎重营专司运输粮草,不属战兵序列,故不计算在内。
作战计划是这样:第一步兵营一部、第三步兵营一部(各派一队火枪兵)及第二步兵营全营,于冶水桥设伏,全力阻击金军先头部队。第三步兵营大部(欠火枪队)与第四步兵营全营,于山谷诱敌。敌军若中计,则埋伏于冶水桥的部队立即全军压上,与山谷设伏的第三、四步兵营将敌军聚歼于谷内。
敌军若识破山谷埋伏,不顾而去,则冶水桥伏击战按预定方案执行。而埋伏于山谷中的第三、四步兵营则立即抄敌军后路,与第一、二步兵营前后堵截,将敌军合围聚歼。两个骑兵营则作为总预备队,在关键时刻予敌致命一击。
这是一个环环相扣的作战方案,利用金军完全摸不清天枢城兵力的虚实,骄狂大意的心理,集中局部兵力优势,为金军的先头部队,挖掘了一个无论如何也绕不开的陷坑。
除非你不来,来了就别想走!
迭速这支前锋先头部队,唯一能够避免被围歼的厄运,就是山谷遇伏之前,及时意识到不妙,迅速退兵……可问题是,这支前锋军的任务是打探敌军虚实,并先行占领井陉关。他怎么可能这样莫明其妙地退回抱犊寨?他还想不想在谋克这个位置上混了?
所以,迭速这支前锋军的命运,在走出抱犊寨的那一刻,就已经是注定了。
等到士兵们将冶水桥面上横七竖八的人马尸首清理干净之后,狄烈瞄了一眼西边群峰尖上那红彤彤的落日,抬起手指向前方一点:“全军出击!与第三、第四步兵营的兄弟们合围这支敌军……士兵们,我们胜券在握!我希望能在黄昏前结束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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