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韩信(二)
作者:庚新|发布时间:2024-06-29 00:37:37|字数:40832
这一年来,王信看上去比从前更加健壮。
才十四岁的年纪,却生的丝毫不弱于那些二十岁的壮汉。个头隐隐和钟离昧持平,体魄和钟离昧也相差不多。那钵头大的拳头,看上去十分惊人。站在那里,俨然一头未成年的老罴。
这辈子,王信最听三个人的话。
除了母亲王姬和刘阚之外,就是老刘家的另一头老罴,刘巨。
只是刘巨很少露面,基本上是待在内宅里陪阚夫人,知道他的人,屈指可数。刘巨虽然失去了记忆,可那一身功夫人在。在楼仓,也许除了刘阚之外,没有人能和刘巨硬碰硬的交锋。
甚至在气力上,就连刘阚也稍逊色刘巨一筹。
王信整天跟着刘巨练武,自然关系密切。如今听刘阚的吩咐,王信二话不说,举着火把就走出了过道。
“啊,是信少爷!”
三个男人看到王信的时候,不由得吓了一跳,连忙躬身问候。
哪知王信理都不理,把火把往旁边一插,挽起袖子,撩起衣襟,瓮声瓮气的说:“动手吧。”
三个男人一怔,有点不明所以。
在田庄里骄横惯了,有时候甚至不把刘家的人放在眼里。但他们也不是不知道好歹,很清楚自己的分量。刘家不是收拾不得他们,甚至说,如果刘家要收拾他们三人的话,简直和碾死蚂蚁那样容易。之所以没有理睬他们,一是因为刘阚如今不在楼仓;二来是因为主事的吕嬃担心收拾了他们三人,会影响到刘阚的名声。而且,以吕嬃的地位,也犯不着理他们。
所以,这三人虽然骄横,但也只是在私下里骄横而已。
王信这没头没脑的一句话,让三人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其中一个人说:“信少爷这是什么意思?”
王信这一出来,先前那少年好像一下子成了局外人。
他诧异的朝过道方向看了一眼,依稀的,看见了一个雄武的身影。
刘阚没有走出来,而是问司马喜,“喜,那个小家伙叫什么名字?拿着一把剑,当摆设不成?”
司马喜说:“唔,他叫韩信,是淮阴人。蒯先生曾调查过他,说他父母本是淮阴当地的破落户,父亲死的很早,家中族人又吞走了家产,是靠着别人的救济长大……不过他是个挺孝顺的人,两年前他母亲过世,穷的连置办丧事的钱都没有,但又找了一个又大又宽敞的坟地……
蒯先生说,他的性子很孤,而且也很傲。
去年他在下乡南昌亭亭长的家里吃闲饭,因为那亭长的女人给他眼色,结果一怒之下就走了。靠着钓鱼为生,结果险些被饿死。后来还是那里一个老妇人救助,这才算是活了下来。
后来四处游荡,在不久前投到了门下。
有点孤僻,不喜欢和人打交道。他手里那把剑,据说是他祖传的宝剑,从没有见他使用过。
主人,您怎么了?”
司马喜正说的兴起,突然间却发现刘阚有些古怪。
刘阚虽然努力的做出冷静之色,可是那灼灼的目光,紧握的手却显露出他内心有一些激动。
韩信……他就是那个被赞誉为‘至如信者,国士无双’的韩信吗?
虽然刘阚对楚汉时期的历史真的有些陌生,可是再陌生,他也不会不知道韩信这个人。这可是个了不得的人物,历史上的刘邦之所以能击败项羽,打下汉室江山,韩信可是出了很大的力。
横扫山东北部各郡,剿灭诸王,十面埋伏,令霸王绝唱。
甚至说,如果韩信当时动一下心思,汉室江山会不会出现,都可能是个问题。以至于刘邦后来对韩信十分忌惮,最后让吕雉出面,把韩信杀死。一代兵法大家,却落得如此下场,令人扼腕。
这可是个宝,原本想等过些时候去寻找,却没想到居然他自己跑来了……
想一想,又没什么奇怪。这年月虽已经不再是当初孟尝君门下三千客的年代,可养士之风,依旧存在。楼仓距离淮阴不算太远,刘阚既然开门养士,自然会有人望风而来,韩信出现在这里,倒也是顺理成章的事情。只不过,韩信居然还是个孩子,倒的确出乎刘阚预料。
大树下,王信瞪着那三个男人,也不答话,猛然踏步上前,一招黑虎掏心,直扑其中一人。
他这说打就打,让那三个男人吃惊不小。
“信少爷,您这是……”
其中一人还要询问,可王信已经到了他的跟前。钵头打得拳头,狠狠的砸在了他的脸上。
王信那多大的力气,而且又得了刘阚的吩咐,这一拳下去,少说也有几百斤的力道。
就听那人惨叫一声,扑通倒在地上。眼珠子凸出,鼻子给砸了进去,整张脸是血肉模糊,好像个烂番茄。突如其来的变故,让包括韩信在内的所有人,都懵了。不过剩下的两个男人,很快反应过来。相视一眼之后,立刻暴怒咆哮:“小混蛋竟敢杀人,饶你不得,拿命来!”
其中一人,从腰间抽出一把尖刀,猱身扑出。
而王信脚踏三宫步,轻灵的闪过了对方的攻击,两人错身一刹那,猛然屈肘回击,正中那男子的太阳穴。当啷一声,尖刀落地。那男子甚至连声音都没有发出,被王信一击毙命。
“杀人了,杀人了!”
幸存的男子刚准备上前配合同伴夹击王信,可没想到就一眨眼儿的工夫,同伴就丢了性命。
忍不住惊恐的大声叫喊起来,“老秦不安好心,杀人了……救命啊!”
一边喊,一边叫嚷。
可就在这时候,耳边传来锵的一声响,寒光一闪过后,一柄利剑透胸而入。韩信手持宝剑,狠狠的刺入了他的胸口。那还没有喊出来的话语,被生生憋了回去,取而代之的,是一声惨叫。
惨叫声,引起了人们的注意。
田庄大厅方向,有灯火晃动不停,更有脚步声传来,伴随着杂乱的声响。
“出什么事儿了?谁杀人了?”
刘阚快步走出过道,来到韩信面前,劈手夺过了韩信的宝剑。他看了一眼地上的三具尸体,冷冷一笑。然后又上下打量韩信,笑了一笑,沉声道:“你叫韩信?没想到竟有胆子杀人。”
而韩信,却神色不改,丝毫没有紧张。
谁说这小子怯懦?只看他杀人是面不改色心不跳,刘阚就知道他是个心智极其坚强的主儿。
历史上,韩信曾受胯下之辱,被无数人耻笑。
但后来他功成名就以后对人解释道:“他们人多势众,而且还比我强壮,我如果拔剑,很可能会被他们杀死。就算我能杀了他们,也会触犯律法,到头来还是难逃一死,实在不是聪明的选择。”
这个人,能隐忍,也能审时度势,极具理性。
而在今天,当韩信发现了刘阚的存在时,毫不犹豫的拔剑出鞘,将对手一剑斩杀,却体现出了他的另一面。
听刘阚问,韩信也不怕,“既然都尉要杀他们,想必他们是有必死的理由。信既然在都尉门下,自然应该为都尉分忧。这与是否有胆量无关,信不过是遵从都尉的命令,又何需担忧?”
“我有对你说过。要杀他们吗?”
刘阚淡然一笑,却笑得韩信,心里有些发毛了……
这时候,吕文陈义带着一帮食客赶来,而府衙方面,众人也听到了惨叫声,跑来观看情况。
“都尉!”
陈义见刘阚,连忙上前行礼。
刘阚点了点头,目光如炬的从那些食客身上扫过,片刻之后,突然开口道:“蒯从事、苦仓尉,立刻带人过来,封锁田庄。凡是住在我田庄里的人,全都给我仔细的盘查询问一遍。”
人群顿时骚动起来。
吕文忍不住问道:“阚,你这是做什么?这三个人……”
刘阚沉声说:“刚才我正要去拜见母亲的时候,途中见这三人鬼鬼祟祟,似乎是有不轨企图。
我刚要拦下来询问,没想到这三人扭头就跑。见无法逃走,还抽出利器,意欲对我们不利。其中两人,在搏斗中被王信击杀,剩下一人,则被我亲手击毙。我从此人身上搜出一块铜牌,与当初围剿洪泽盗团时,在丁弃尸体上发现的铜牌一模一样。我怀疑,有盗匪或者反贼混入我这里,意图对楼仓不利。蒯彻,给我好好的盘查,一俟有可疑者,立刻给我拿下。”
说着话,刘阚还拿着一块黑乎乎的东西晃了一下。
正所谓此一时,彼一时……
当初刘阚决定养士,是因为他要负责淮汉粮道,而楼仓治下的兵力又不够,只好以养士取代。
可从实际来看,养士的效果并不明显。
似这种欺软怕硬的地痞流氓也混进田庄,非但没有半点效果,甚至可能会产生负面的影响。
刘阚如今兵力充足,楼仓护军和老罴营合并之后,总兵力可达两千。
如果再加上刘阚的护军,就有三千兵马。此外刘阚准备招收青壮,组建出一支不在编制内的治安军。也不需要多么能征惯战,平时负责维护楼仓的治安,战事可以做预备队顶上去。
若还有困难,可以向东海盐城求助。
如此算来,养士已经没有必要。
再说了,得一韩信,胜似养士千人。
所以刘阚根本就无需担心其他,果断的下达命令。蒯彻、陈平,都是心思灵巧的人,闻听刘阚这一道命令发出,很快就明白了刘阚的意图。而韩信,在一旁露出若有所思的表情。
第二百零一章 卢子高再出毒谋
狭窄斗室中,光线昏暗。
卢子高跪坐书案前,呆呆的看着挂在墙壁上的地图,久久一言不发。
那地图几乎全部被黑色覆盖,除了几个星星点点处是用不同的颜色点上之外,就只剩下大秦周边的一些地方,还没有被黑色席卷。这是七雄并立时期的地图,然而现在,六国已亡……
思绪,已飘飞到十年之前。
那时候的卢子高刚过了知天命的年纪,因喜欢黄老之术,在燕国颇有名气。机缘巧合下,卢子高与燕太子丹相视。那姬丹更视卢子高为师,知遇之恩也使得卢子高从山野间走入红尘。
荆轲刺秦失败之后,秦王嬴政在受惊受辱之余,暴跳如雷。
训令当时的大将军王翦进攻燕王国,并在易水以西大败燕赵联军,一年之后,攻破燕国都蓟城(今北京市)。时燕国王姬喜和太子姬丹率领精兵突围,退保辽东,以求获得喘息之机。
哪知道,秦国大将李信紧追不舍。
迫使得赵国王赵嘉写信给姬喜,要求姬喜把姬丹交给秦军,否则赵国就不再与燕国联手抗敌。也许在赵嘉看来,秦国之所以这么凶狠的攻打燕国,就是因为姬丹没事找事的刺杀秦王。
最终,姬喜决定杀死太子丹。
卢子高陪着姬丹躲到了衍水中,可姬喜在秦国大军的逼迫下,只好派出使节命姬丹在衍水自尽。
姬丹在临死之前,放声大哭。
卢子高原本还想劝说姬丹逃走……逃到楚国,实在不行就逃到更远的地方。可是姬丹并没有接受。
“卢师,想我大燕国乃周朝王室,自武王分封诸侯,世代生活与燕地。六国短视,只知彼此倾轧。燕王国八百年基业,大周姬氏血脉,如今已经无法再保全了……姬丹一人生死是小,只可怜燕地百万生灵,从此将受暴秦奴役。卢师,我请你保留住我姬氏血脉,他日若有机会,推翻暴秦……这也算是姬丹临死之前的最后一点要求,还请卢师看在往日情分,莫要拒绝。”
燕太子姬丹,早年曾经和始皇帝嬴政一起在赵国为人质。
此后又对嬴政多方研究,对嬴政的习性应该说是非常了解。在此之前,他已经把嬴政的情况都告诉了卢子高。姬丹深知,嬴政由于受幼年经历所影响,性格之中隐藏着多疑刚愎的缺点。也许在他未能成事之前,这种缺点还不回显露出来。但一旦得势,迟早会一一暴露。
“嬴政这个人,对权力非常看重。
他不会容忍有人分去他的权柄,就算是他的儿子,也会生出疑惑。老秦人才济济,卢师若想得手,就必须要让嬴秦政和他的臣子,甚至包括他的孩子分开,日久必然会生出间隙。
乱秦,从外部很难击破。
唯有从内部将其分化,让嬴政耗其国力,远其臣子……这也许需要很长的时间,但我相信,卢师定能成功。”
姬丹死了!
姬喜命人把姬丹的人头送给了秦军,但是却没有延缓燕王国的覆灭。四年之后,秦国名将王贲率军急攻辽东,生擒了燕国王姬喜。而此时,正应了姬丹的预言,六国也相继被灭亡。
不过这已经和卢子高没有关系了……
姬丹死后,他就改名换姓,以燕国仙人羡门子高弟子的名义,游走各国。短短数年,累积下了不小的名声。以至于连秦王嬴政也听说了他的名字,并专程派人将卢子高请到了咸阳。
“莫非是天不亡老秦?莫非是燕王国气数已尽?”
卢子高呢喃自语,眼中流出了两行浊泪。十年,已经十年了,诸般筹谋却最终是一败涂地。
先是徐市,后有匈奴……
如果说徐市之死,是因为有伤天和的话,那么匈奴,则充分的显示出了大秦那无与伦比的战斗力。文的不行,武的也不行,难道这老秦就真的无法推翻?难道太子丹就只能在九泉下含恨吗?
卢子高用压抑的声音咆哮道:“不行,绝对不行!”
就在这时候,房门被人敲响。
“老师,那登天台的图纸已经完成,您是不是看一下呢?”
卢子高听出了来人的身份,深吸一口气之后,抹了一把脸上的泪痕,肃冠走过去打开房门。
门外,是一个三十多岁,方士打扮的男子。
手里有一卷鞣制好的牛皮,见卢子高出现,男子连忙行礼,把手中的牛皮递给了卢子高。
“老师,这是学生所做的登天台图,不知是否合老师的心意。”
男子姓申,据说是韩昭侯时期著名法家代表人物申不害的后人。这申不害,曾主持故韩变法,然则韩昭侯死的早,使得申不害的变法最终也没能成功。数年之后,有魏国人公孙鞅入秦,开始了著名的商鞅变法。申不害死后,其后人就不知所踪。这位申生究竟是不是申不害的后人,已经无从考究。不过他没有再继承申不害的学术,而是转投到了卢子高门下。
卢子高接过牛皮图纸,返回屋中,在书案上展开。
眼睛不由得一亮,忍不住抬头向对面的申生看了一眼,旋即露出了一抹会意的笑容,轻轻点头。
“无病的确是用心了。”
申生名叫申无病,闻听卢子高的夸奖,也只是微微一笑,“全赖老师教导有方。”
“若依你这份图纸,登天台需多久能够建好?”
申无病装模作样的掰着指头算了一下,“若出动十万民夫,至少也要八年才能完成登天台。
不过,这登天台之名似乎有些不好。
无病以为,这登天台上宫高峻,若于阿上为房。不妨取名为阿房宫,想来陛下一定会很满意。”
古语之中,阿者,大陵也。
登天台建于高陵之上,倒也符合阿房宫的含义。卢子高先是一怔,盯着申无病,突然问道:“无病,我记得你好像是颍川人,对不对?”
申无病点点头,“老师没有记错,无病正是颍川人。”
似乎明白了什么,卢子高又问道:“阿房宫兴建,尚需时日。可陛下在登天之前,还需丹药洗涤浑浊。无病以为,当如何令陛下成就仙体?还需注意哪些方面?你不要保留,只管畅所欲言就是。”
申无病说:“陛下若想成就仙体,长生不老的话,需谨防恶灵侵扰。无病以为,老师当常伴随陛下,以免陛下受到恶灵的惊吓。陛下行踪,不可使人知,当谨慎小心,如此方为上策。”
卢子高轻轻点头,“无病所言甚是,不如这样,明日我带你去见陛下,然后由你向陛下陈述,如何?
若陛下恩准,炼丹之事就由你来继续操办。”
说完,卢子高卷起了牛皮图纸,抬头向墙壁上的那副大秦地图看去。
嘴角微微一翘,露出了一抹颇为神秘的笑容。
※※※
“修建阿房宫?”
刘阚惊讶的看了一眼手中的邸报,然后又抬起头,向坐在对面的李成看去。
李成来楼仓,是为了给刘阚送马。春耕农忙已经开始,李成在北疆收拢来八百匹上好的战马,专程来送给刘阚。这批战马一到,灌婴的骑军就可以立刻开始训练。同时,李成还给刘阚带来了一份咸阳邸报,将最近一段时间,咸阳城中所发生的事情,一一告诉了刘阚。
楼仓距离咸阳路途遥远,很多事情发生了之后,往往需要很久,才能传到楼仓这边。
刘阚只对朝中的诏令比较有兴趣,在听闻始皇帝决定修建登天台,而且还把登天台命名为阿房宫的时候,这心里就不由得一颤。阿房宫开始修建了,那么长城又会在什么时候完成。
修完了长城,始皇帝……
刘阚再一次感受到了那种莫名的压力。
他虽然已经有了准备,可是对那些明明知道要发生的事情,却无法把握,不免感到了些许难受。
“北疆情况如何?”
李成回答:“北疆目前倒还算是平静,月氏国不敢挑衅,所以只留驻于距离大河北岸三十里的地方。
不过,我出发之前在将军府得到了一个消息。
都尉还记得阿利鞮这个人吗?就是那个后来的匈奴左贤王,攻破富平城的那个匈奴二王子?”
刘阚一怔,“我怎能不记得?那家伙不是死了吗?”
李成苦笑一声,“哪有……那家伙没死,被平侯击溃之后,他令残兵败将一路向东北,沿途归拢了大约三四万匈奴人,在年前突袭濡水,自造阳过燕赵长城,杀出了重围。等我们得到消息的时候,那家伙已经抵达东胡。他是东胡王的外甥,据说到了东胡之后,连带着他的部从,全部被安排在了乌侯秦水地区……”
刘阚眼睛一眯,不由紧蹙眉头。
乌侯秦水,是一条贯穿长城,直入右北平郡的河流,据说是水草丰美,十分的肥沃。
一个冒顿就够头疼的,没想到又蹦出来了一个阿利鞮。这历史上的阿利鞮究竟是什么样子?
刘阚不清楚,印象里史书中也没有记载这个人。
不过从和他在富平交手的情况来看,这个人也不简单。或许比不上冒顿,但也不会差距太大。
刘阚想了想,正要开口询问,突然间却听到了一阵急促的脚步声。
紧跟着司马喜跑到了门口,颇有些兴奋的说:“主人,主人……程老成功了,程老成功了!”
第二百零二章 意想不到的礼物
刘阚回楼仓快三个月了!
在这三个月里,刘阚首先要对楼仓重新去了解,因为过去的一年中,楼仓的发展非常迅猛。
很多人,很多事,都发生了变化。
当然这里面变化最大的,莫过于刘阚身边的家庭。
小刘秦两岁了,已经能牙牙学语,并且不需要人帮助,自己可以慢慢的行走。也许遗传的原因,刘秦远比同龄的孩子要来的壮实。以至于王姬戏称,十八年后,老刘家肯定会再出一头老罴。不过,由于这一年中刘阚不在楼仓,也使得小刘秦对刘阚很陌生,甚至不肯叫爸爸。
刘阚在忙于公务的同时,还必须要加强父子间的感情联络。
好在,经过三个月的努力,刘秦已经不再像刘阚刚回来是那么认生。
阚夫人也不再主持家务。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基本上都交给了吕嬃来主持。不可否认,吕嬃在这方面做的很不错。田庄很大,可是吕嬃却打理的井井有条。虽然在某些事情上,她显得不那么果决,但也不能说她有错。因为吕嬃之所以如此,也是从刘阚的角度去考虑。
最让刘阚感到吃惊的事情,还是源自于刘巨。
阚夫人偷偷的告诉刘阚,刘巨和王姬之间,似乎有那么一点点意思。刘巨失去了记忆,人也十分憨厚,很知道疼人;而王姬呢,也是经过了许多挫折和磨难,两个人在一起,似乎也不错。但刘阚却有些犹豫,因为刘巨的真实身份,始终是他心里一个无法解开的疙瘩。
如今他失去记忆了,是眼前的模样。
可一旦他恢复了记忆,又会是什么样子?
所以,刘阚时常呆呆的看着在后院里练武的刘巨,心里面也经常盘算着,究竟要不要同意?
于是他只好用刘巨身上的铜锁尚未去除为理由,拖延着表态的时间。
但是,刘阚也知道。这种事情拖延不得太久。否则的话,阚夫人迟早会对他表达不满之意。
除了家事之外,还有许多刘阚意想不到的事情。
其中,最让刘阚感到吃惊的一件事,莫过于程邈给他带来的惊喜。
新年的头一天,刘阚正在府衙中翻阅过去一年的公文。程邈神神秘秘的走了进来,站在刘阚面前。
看他的笑容格外诡异,让刘阚非常奇怪。
“程老,您有什么事情吗?”
那程邈却微微一笑,从身后拿出了一个包裹,“都尉,小老儿这里有一件宝贝,请都尉过目。”
“宝贝?”
刘阚越发奇怪了!
和程邈认识也有四五年了,刘阚从没有见过他像今天这样子的古怪。就连在两年前,程邈费尽心思把完成了两千个隶书文字的改造时,也没有露出过这种表情。这老头,今儿是怎么了?
刘阚的目光,转移到了那包裹上。
“程老,别再和我打哑谜了,究竟是什么宝贝,让我开开眼吧。”
程邈嘿嘿一笑,在刘阚对面坐下,把包裹放在书案上,解开了最外面的一层黑帛,里面确实一个香樟木做成的匣子。这种香樟木,本是一种香料。在燃烧之后,会产生出一种香味,能提神醒脑,香气怡人。不过这种木头很贵,而且在中原并不多见。
刘阚家里有一些,不过是巴蜀秦家通过关系,从西域购买而来。
阚夫人年纪大了,于是秦曼就带来了一大块香樟木,说是孝敬老夫人。阚夫人对这种香料也非常喜欢,甚至不舍得使用。也不知道,这程邈是从哪里弄来这么一大块香樟木,还做成了匣子。
“都尉,猜猜看,这里面是什么东西?”
刘阚对香樟木的气息不是很感冒,故而一蹙眉头,笑道:“程老,你这神神秘秘的,我怎知道?”
程邈闻听,得意的笑了。
他慢慢打开了木匣,然后把匣子转了个方向。
刘阚好奇的往匣子里看了一眼。可这一看,却忍不住啊的一声惊呼,几乎是本能的伸出手来。
那匣子里,居然放着一摞纸!
色泽略发黄,拿起来透光看去,纸张的纹理也非常的粗糙。
可这真的是纸啊!
举世闻名的四大发明之一,没想到竟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已经习惯了使用锦帛竹简的刘阚,看见了这纸张,顿时生出了一种亲切感。不过随即,刘阚的心里面,又生出了一个疑问。
不是说这纸张是东汉蔡伦发明的吗?
如今刘邦连汉朝还没有建立,这纸张又是怎么出现的呢?
事实上,刘阚在这一点上还真的是错了。后世的考古学家曾经在敦煌的一处墓穴中就发现过纸张。那个墓穴,是西汉年间的墓穴。据考古学家推断,纸张在西汉武帝时期,就已经出现。
但具体的出现时间,并没有得到确定。
因为那个发现纸张的墓穴,是西汉武帝时期的墓穴。也就是说,最迟在武帝时期,纸张就已经出现。而蔡伦在后来只是改进了纸张的质量,促进了麻纸和皮纸的使用,而非纸张的发明创造者。
刘阚的手,微微发颤,捧着那带着香樟木香味的纸张,半晌说不出话来。
说实话,程邈献上的纸张质量很差,手感和后世出恭时所用的手纸差不多,但是又有些发硬。
可这是纸啊!
有了这玩意儿的出现,以后就再也不需要用那草筹了……
当然,刘阚可不敢把这心里话说出来。如果让程邈知道他辛辛苦苦研制出来的东西,居然被用在了那个上面,说不得会立刻拔出宝剑和刘阚拼命。不过,刘阚的心里真的是非常高兴。
询问之下,刘阚才知道了这纸的来历。
原来,程邈出身于墨门,对于兵事却不甚精通。他更喜欢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早年间曾在巴郡得到了一卷秘录,据说是鲁国大匠公输般和墨翟两人合著,上面记载的全都是一些匪夷所思的设想。当然了,也仅仅是设想而已,而且程邈得到的,还是一卷残缺不全的秘录。
上面就有这样的一种纸的构思。
只可惜,程邈以前没有那个能力来进行试验,直到跟随刘阚以后,他才有了这个条件。
当初修建田庄的时候,程邈在田庄后面开了一个池塘,就是为了进行这方面的实验和研究。
整整三年时间,程邈终于完成了第一步。
刘阚并不知道纸张是怎么制作,可是在询问了程邈使用的材料之后,他立刻发现了一些问题。
于是向程邈提出了他的建议,并且让程邈安心进行试验。
两个月过去,刘阚都快要把这件事情给忘记了,却没想到程邈居然成功了……
李成有些迷茫的看着兴高采烈的司马喜和手舞足蹈,有些癫狂的刘阚,忍不住问道:“都尉,什么成功了?”
“啊……成司马随我来,给你看样好东西!”
刘阚拉着李成的手,大步流星的跑出了府衙大厅。穿过过道,二人直奔程邈的住处。
远远的,就见陈平、曹参,还有吕文、陈义正匆匆而来。
这些人都知道程邈在做什么,同时像吕文和陈义,也非常敏锐的觉察到了这里面蕴藏的巨大商机。
看到刘阚来,吕文立刻拦住了他的去路。
“阿阚,别的话我也不说什么了,这一次就由我来经营这个东西,你可不许再让别人插手。”
陈义一听就不乐意了,“吕翁,话不能这么说。这东西应该由咱两家人一起经营,你怎能一个人独吞?”
别看陈义有点憨直,可是脑袋瓜子却非常清楚。
也难怪,山东北地各郡,特别是当年的三晋之地,地窄人众,不少人最后都选择了从商这条路。吕文能看出来的商机,陈义自然也不可能看不出来。闻听吕文要独霸这生意,陈义立刻就不乐意了。
刘阚笑道:“你们先不要着急,我先进去看看,还不知道程老这一次是不是真的成功呢。”
说着话,刘阚带着人就走了进去。
院子里面,有一股极其刺鼻的味道,弥漫在空中。
韩信站在书房门口,看见刘阚过来,连忙上前行礼。
在发现了韩信之后,刘阚就收留他做了自己的书佐。不过,刘阚可不是想要当韩信的老师,因为韩信本身就家学渊源,刘阚所能做的非常简单,把他领到了程邈这里,丢给了他一卷孙子兵法。
跟随程邈,可以进一步的巩固学识。
同时又顺着韩信自己的兴趣,学习兵法。一部孙子兵法,可谓博大精深。即便是几千年的后世,也没有人敢说完全能钻研透彻。孙武之后出现的兵法,可以说都收到了孙子兵法的影响。
刘阚就是让韩信自己去理解,自己去研究。
而程邈能交给他的,则是一些基础的学问……
韩信呢,也充分的理解了刘阚的意思。和司马喜两人整天呆在程邈身边,可说是寸步不离。
程邈原本有三个学生。
大徒弟王信,基本上是放任不管。王信的兴趣不在这上面,与其强求,到不如任由其发展。
二徒弟司马喜呢,倒是很好学,也甚得程邈的欢心。
三徒弟戚姬……如今留在阚夫人身边,跟着阚夫人她们识文断字。现在又来个韩信,虽然明知道这韩信的兴趣不在他这里,可既然刘阚吩咐了,程邈还是会尽心竭力的却教导韩信。
书房里的书案上,并排摆放着一张张色泽雪白,带有莹润光泽的纸张。
类似于后世的宣纸,但毫无疑问,比之宣纸的质量,还有很大的距离。书案下面,还摆放着一摞摞染黄纸,看上去非常的粗糙。程邈正在对比书案上的纸张,时而点头,时而摇头。
甚至连刘阚走进来,程邈也没有发现。
直到司马喜上前推了他一下,程邈这才反应过来,连忙起身向刘阚行礼。
“按照都尉所说,小老儿搜集来了一些古樟树的树皮,然后又进行了无数次的实验,最终产出了目前的这些纸张。并且,小老儿根据原料发酵的时间长短,也作出了相应的比较。
都尉请看,这一张是贮存了三十天,通过自然发酵的方式,然后再制作纸浆。而这几张贮存的时间则相对长一些,大约五十天到六十天左右,而后出来的纸张,明显要比以前的好。”
刘阚从程邈手中接过两张纸,静静的观察。
而吕文和陈义两个则蹲在那一顿染黄纸中间翻看,都显得非常兴奋。
而曹参和陈平,却是一言不发,轻轻的点头。毫无疑问,对于陈平和曹参而言,更看重纸张的实用性。
“阿阚,你打算怎么销售这些纸张?”
吕文不免有些紧张起来,满眼期盼的看着刘阚,“而且,你最好再给它取一个好听的名字。”
“名字我已经想好了,就叫程公纸吧!”
刘阚看了一眼一脸惊愕之色的程邈,笑着说道:“程公发明此物,将会是利在千秋的大发明。
今后这天下的读书人,都将会感谢程公……恩,就叫程公纸。
道子,参哥,你二人感觉如何?”
曹参和陈平微笑着点头,表示赞同刘阚的这个想法。但是,这看似平常的行为,却让程邈热泪盈眶。
“至于如何经营……”
刘阚抬起头,看了一眼吕文和陈义。他沉吟片刻,而后轻声道:“在我决定之前,还需要去请教一个人……陈义,你立刻派回原武,请令表兄前来。岳父……你也别担心。这桩生意不比其他,必须要仔细筹谋方可。不过若我决定推行纸张的话,绝不会忘记了您这一份儿。”
岳父这个称呼,原本是出自于唐玄宗时期。
只是刘阚不喜欢称呼别人为父亲,索性就称吕文做岳父。
而吕文呢,也没有去追究这‘岳父’二字的来历,反正知道是刘阚对他的尊称,就足够了。
听闻刘阚这么一说,吕文也算是放下心来。
不过仍有些好奇的问道:“阿阚,你打算请教什么人?”
刘阚微微一笑,却没有回答吕文的这个问题。这纸张的推广,不比泗水花雕。酒,自上古就有,已经成为了人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物品。所以在行销上,只需要略施手段,推广出去即可。重要的是在于质量,只要刘阚能保证他的酒水香醇凛冽,就不需要去担心销路问题。
然后纸张……
这里面还牵扯到了一个习惯的问题。
要想推广出去,还需要借助其他方面的力量。恩,看起来这件事情,一定要请她出面才行!
第二百零三章 秦清的条件
巴蜀风光,自古雄奇。
江阳负山肘江,更扼守蜀南、渝西、黔北、滇东要冲,地理位置非常的重要。如今,江阳立县,等同于在巴蜀腹地设立下一座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雄关,也让很多人为之关注。
中原,此时已经烈日炎炎。
秦清拄着拐杖,缓步登上玉蟾山。在山顶上,可鸟瞰正在兴建的江阳城,目光显得十分迷离。
年纪大了,秦清的身子骨也大不如从前。
特别是年初的一场大病过后,让她在榻上整整躺了二十天。以前,登玉蟾山,可健步如飞。但是现在,走一会儿就会喘息起来。登到山顶的时候,更出了一身的汗,感到无比疲惫。
秦曼,默默的跟在秦清的身后。
她是刚从东海回来,还带着刘阚的嘱托,回来拜见秦清。
虽然和刘阚没有说什么话,可是所有人都能看出来,秦曼和刘阚之间,有那么一点不同寻常的关系。否则,秦曼也不可能在见过刘阚之后,马不停蹄,日夜兼程的赶回这巴山蜀水。
她喜欢刘阚!
连曹无伤那种神经很大条的人都能看出来,更何况是老而弥坚的秦清?
不过,秦清并没有说破。
在秦曼回来后的第二天,她就带着秦曼来到的江阳。美其名曰是要视察江阳县的建设进度,可实际上,她心里究竟是怎么想,连秦曼都说不上来。只是默默的跟随着秦清,她深信,以祖母的睿智,有很多事情即便是什么也不说,祖母也能看出个究竟。她只能等待时机。
刘阚请秦曼带来了一样极为珍贵的礼物。
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奉给秦清……在秦曼的身后,审食其和曹无伤两人距离秦清祖孙大约有三十步左右的距离,默默跟随。早就听说过秦清是何等了得。可不到巴郡,就永远也不可能明白秦清在巴郡影响力。而她在咸阳的能量,更是无比惊人,只有体验过之后,才能了解。
设立县府,这是何等重要的大事?
可秦清只是派人去了一趟咸阳,之后始皇帝就下令在巴郡设立江阳县。所耗费的时间,甚至不超过两个月。若只是设立江阳县也就罢了,始皇帝竟然就江阳县长的人选问题,专门派人请教秦清。那可是始皇帝,大秦朝的第一人……可是在秦清面前,却好像一个晚辈一样。
不过,依照着以往的规律,秦清从来不会插手大秦的政事。
偏偏这一次,秦清告诉始皇帝的使者:“请回禀陛下,关于江阳县治下的长吏,老身倒是想推荐一些人选,但不晓得能否符合陛下的心意。名单我已经列好,还请天使回咸阳后转呈。”
其实这也是一种姿态。
那使者非常清楚,如果秦清开了口,始皇帝绝不会有任何异议!即便是合丞相府、太尉府等咸阳大小官吏都反对,始皇帝也会同意秦清的请求。当然了,也不会有人跳出来找麻烦。
在去年中,咸阳发来诏令,由巴郡郡守亲自前来任命。
甚至,在此之前这巴郡郡守连审食其曹无伤的面都没有见过,但也只能乖乖的遵从诏令。
于是乎,审食其就成了江阳县的县长。
曹无伤则官拜县尉,主抓兵事。审食其曹无伤两人,都深知这江阳的重要性。不论是对刘阚还是对秦家,江阳虽然只是一个新设立的县府,但同时又关系到了刘阚和秦家的合作。
为此,曹无伤和审食其甚至举家迁至江阳。
不管是审食其的父母也好,还是曹无伤的父亲,那位已经辞去亭长之职的曹老先生也罢,随着自己的孩儿,一同来到了巴蜀。此外,还有灌家老小三十余口人,也来到了江阳县。
同至江阳的,还有一个谁也没有想到的人,那就是躲藏在楼仓的前大秦御史,张苍。
随着楼仓日益繁华,在泗水地区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张苍躲在楼仓,就开始变得危险了。
始皇帝的缉捕令仍然有效。
而过往楼仓的大小官吏也越来越多。虽然说张苍躲在城堡中,看上去非常的安全。可有一句话老话说的好:不怕一万,就怕万一。稍有不慎,就会露出马脚,到时候连刘阚也要被牵连。为此,曹参等人专门和张苍交谈了一番,最后张苍决定,离开楼仓,暂时躲避在江阳。
这里,才是真正的山高皇帝远。
又是秦家的势力范围。以刘阚和秦家目前的关系而言,张苍躲在江阳,可说是非常的安全。
张苍化名弓仓,随审食其一家抵达江阳。
蒯彻还建议,由张苍出任江阳县丞这一职务。看上去好像是很显眼儿,可实际上呢,却更加的安全。先不说巴郡无人认识张苍,就算发现了问题,张苍也可以借助手中的权利解决。
而且,谁又能想到,被始皇帝通缉的囚犯,却堂而皇之的成了地方官员?
至于张苍的身份,秦清也不是很清楚。张苍在抵达江阳之后,也表现的非常低调,自然不会引起他人的怀疑。一晃大半年过去,张苍已经能说着一口流利的巴郡方言,越发不惹人注意。
秦清,所有的目光都集中在了楼仓。
盛夏时节,玉蟾山风光旖旎,放眼看去,一派郁郁葱葱。
青山、绿水;蓝天、白云……
构成了一幅极其动人,又极其和美的画卷,让人不由得心旷神怡。山风轻柔,拂动秦清花白的头发。
手拄拐杖,秦清似是沉浸在这山水之间。
许久,她仿佛自言自语道:“这巴郡的山水,我一辈子都看不够啊!”
说完这句话,秦清猛然转过身来,摆手示意秦曼上前,“曼儿,东海郡的事情,还算顺利?”
“一切顺利!”
秦曼轻声道:“司马欄郡守对我非常照顾,除去一应日常公务之外,他还从郯城征发两千户,一方面可以扩充我盐城的人口,另一方面也给予了我极大的方便。预计年末,盐城能产出十万石(音dan,同担)粗盐。明年能产出更多,三年之内,咱们就足以在东海郡扎根。”
“三年,三年……”
秦清在秦曼的搀扶下,走到一棵大树。
有亲随抬过来了一张胡桃木打造而成的胡床。这胡床,源自于西域,在中原并不多见。不过由于秦清有生意在西域进行,故而当地的合作者将这张胡床送给了秦清,也算是一件礼物。
秦清坐在胡床上,拉着秦曼坐下。
“不晓得,我能不能撑到三年!”
声音不大,但是秦曼却听得清清楚楚。忍不住惊诧的看着秦清,“奶奶,您怎么说这样的话?”
秦清微微一笑,“生老病死,乃是平常的事情。奶奶虽然醉心于道,却不是羡门子高和宋毋忌那种坑蒙拐骗之流。生就生了,死就死了,没甚大不了的事情。神仙有神仙的道,人有人的道……以人之道,去求那长生不老的神仙之道,就如同水中月,看似动人,却很虚幻。”
说到这里,秦清伸手抚摸秦曼乌黑秀发。
“我其他的倒不担心,唯担心你,还有这巴郡秀美山川。
秦家如今风光无比,却是奶奶为秦家换来的;我活一天,秦家就能风光一天,但如果有一天我不在,我担心……曼儿,知道奶奶为什么要把你赶去东海郡?秦家人多,可是能继承我的人,就只有你一个。偏偏你又是一个女孩子,所以我需要你创出一个局面,能顺理成章的接替我。
家主这个位子,可不容易坐稳。
你必须要有足够的成绩,来震慑住那些人。
其实,我原来已经为你想好了一条路,本不需要如此麻烦。我原来想啊,让你嫁给扶苏儿。
可是……
这样也好,我们和大秦的关系实在是太密切了。如今陛下刚愎,醉心于神仙之术,更受了那些骗子的蛊惑,甚至和朝中重臣拉开了距离。天机紊乱,天机紊乱……能撇清楚一点,也不是一件坏事。”
秦曼却是第一次听秦清如此倾诉,不由得变得惶恐起来。
“好了,有什么事情,就敞开了说吧。”
秦清突然话题一转,笑呵呵的看着秦曼,“其实你一回来,我就知道你要做什么。怎么,那异数又有什么新花样吗?呵呵,他也的确不错,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居然又能连升了三爵。
有他在泗水,你也能更快的站稳脚跟。
只是,一旦天机大乱,他如今的风光,也就要变成他最大的麻烦……还需谨慎小心才是。”
秦曼的脸色,微微一变。
犹豫了一下之后,她转身招手示意审食其过来。
审食其手捧一个包裹,来到了秦曼跟前递过去,然后又立刻退到一旁,以方便祖孙二人的谈话。
审食其是个很有眼色的人,而且和曹参唐厉他们相处的久了,也学到了许多东西。
走马上任以来,他在江阳做的非常出色。特别是酒场迅速的建成,并且已经投入了生产,使得杜陵酒非但没有在市面上出现断档,相反产量更增加了许多。巴蜀酿酒,自古就有之。
其酿造之法,甚至比中原还要完善。
人手,审食其不需要担心。这里有足够的工匠。秦清更从蜀郡招来了三十名著名酿造师,使得酒场的技术能力,越发的出众。凭借杜陵老酒的名声,使得江阳发展的速度非常迅猛。
近一年的时间里,江阳的人口已激增到了四千多户,甚至比楼仓的发展还要迅猛。
秦清有巴人的血统,凭此关系,审食其又和当地的土著结交,令江阳的发展不禁迅猛,而且十分稳定。而且,审食其还得到了许多土著酿酒的土方子,使得杜陵老酒的种类,增添到了二十三种。生意日益的红火起来,否则以这时代人的乡土情结,灌雀怎可能举家迁移?
看到审食其懂事的退到一旁,秦清满意的笑了。
秦曼打开了包裹,里面是一个香樟木匣子。打开木匣,秦曼从里面取出了一摞写满隶书的程公纸后,有从匣子里拿出了一个长条形的套筒,倒出两管毛笔。
毛笔,自古有之。
但是秦代的毛笔,多是分签蘸墨。笔头很硬,墨水多了,就会往下滴,污脏了锦帛;墨水少了,就会变得很费事儿。至于蒙恬造笔的传说,还没有出现。至少刘阚在北疆,发现蒙恬也是用这种硬笔头的毛笔写字。刘阚前世的国学功底不差,对毛笔的制作方法,也多少了解。
只是之前由于纸张没有出现,刘阚也就没有想起来。
程邈造出了程公纸以后,刘阚就立刻联想到了笔墨纸砚这文房四宝。墨和砚台,刘阚可不是很了解。于是就只做出了两管毛笔,在经过了三十天的尝试之后,终于达到了他的要求。
“这是什么字?”
秦清乍看纸笔,愣了一下。
等她看清楚那纸上的隶书之后,更忍不住惊讶的叫了起来。
大秦以篆书为主。大篆也好,小篆也罢,书写起来非常的麻烦,而且也不太容易辨认。至少作为民间推广而言,有一定的难度。可是隶书却不一样,在篆书的基础上,进行了一些改变,使得文字变得更加容易辨认,书写起来,也会方便很多。大秦统一文字,已经有六年了。
但是推广的效果并不是很好。
其主要的原因,就是篆书的结构复杂。
秦清何许人也?
乍一看这隶书之后,立刻就明白了其中的妙处。篆书,可作为公文等方面专用的文字,隶书则能够加快文字的推广……她抚摸程公纸,又把玩了一会儿毛笔,突然抬起头,看向秦曼。
“这是……”
“奶奶,这纸张和文字,出自刘都尉的幕僚之手……就是那早年间曾在朐忍做狱吏的程邈。”
程邈?
秦清对这个人有印象。
朐忍是巴郡治下,作为巴蜀的土皇帝,秦清对于治下的人和事,多多少少都有了解。只是先前他不喜欢插手具体的事情,所以对程邈的事情,也就听听而已。再说了,当时程邈不过一个小人物,并没有多大的名气。秦清虽然知道这个人,但是并没有对程邈投注太多关注。
闻听不由得扼腕叹息。
“没想到,我巴郡治下曾有如此人物,倒也真是可惜了!”
她说这番话的时候,手有点颤抖。
纸笔的出现,让秦清清楚的想清楚了其中的含义……
这个刘家小子的心,可真的很大啊。纸笔出现,将会造福于天下的读书人。如果推广起来的话,他将虏获天下读书人的心。这可不是一件小事!说更大一点,如果刘阚将来真的想要造反,那么凭借他发明了纸笔这一点,就足以让六成以上的读书人,蜂拥而至他的麾下。
突然间笑了!
秦清问道:“刘都尉可是求你,托我出面,把这纸笔隶书,呈现给陛下?”
这的确不是一件刘阚自己就能出面的事情。
原因非常简单,朝堂之上的明白人多了去,秦清能想明白的事情,保不齐别人也能想明白。
更不要说精明如统一了天下的始皇帝。
唯由请一个始皇帝极端信任的人出面,才能保住刘阚的名字,更能让始皇帝不会生出怀疑。
而这个人,刘阚考虑了很久,也只有秦清。
这个小子,倒也没有因为自己的功劳,而忘乎所以嘛……秦清在不知不觉中,对刘阚有高看了几分。
秦曼没有回答,但她的表情,却已经出卖了她的心思。
秦清闭上了眼睛,沉吟半晌之后,突然睁开眼睛说:“曼儿,你立刻派人去楼仓,告诉刘阚……
我出面可以,但他必须要答应我一件事情!”
秦曼连忙问道:“什么事?”
秦清微笑着揉了揉秦曼的脑袋,“你就不要管了……告诉那刘阚,立刻前来巴郡见我。那件事情,我必须要当面和他说清楚。若他答应了,万事皆休;若他不答应,我绝不会出面。”
秦曼一怔,凝视秦清半晌。
突然,她好像想到了什么事情,粉靥唰的一下子羞红,螓首低垂,可这心里面,却甜滋滋。
第二百零四章 盘野老
联姻,一个非常古老的词语。
对于秦清而言,绝不会轻易的出手帮助刘阚。就算她很清楚秦曼喜欢刘阚这个事实,但只要刘阚和秦曼一天没有结果,她就一天不会出面帮助刘阚。不可否认,秦清出面的话,也能够给秦家带来利益。可那只是眼前的利益……而秦清的心里面,更在意的是秦家的未来。
没有人能比秦清更了解秦家的状况。
盛极而衰的道理,秦清心知肚明。如今的秦家,从表面上看,的确是风光无限。但这风光,正如她所说的那样,是建立在她活着的情况下。当然了,如果秦曼能嫁给扶苏,而大秦朝又能延绵下去,秦家至少在百年之内不会有任何问题。可问题在于,大秦朝能够延绵下去吗?
秦家有点阴盛阳衰。
第三代最杰出的人就是秦曼。可秦曼又偏偏是个女孩子,性格里也存在着一些致命的缺憾。
如果大秦衰亡,这天下将会迎来一场难以想象的混乱局面。
乱世之中,需要一个极为刚强,有能力,有手段,会变通的人物来主持大局。在这一点上,秦曼明显不够格。所以,秦清需要为秦家谋划出未来。虽然她并没有见过刘阚,但是从这几年的观察来看,刘阚倒是符合她的要求。不管是从哪一方面,刘阚都是一个合适的人选。
大秦兴,刘阚已得扶苏的看重,在未来一定会成为继蒙恬之后的有一个重臣。
他如今才二十岁,已经得了十等军功爵,贵为左庶长。更重要的是,刘阚是泗洪一带的军事主官,据秦清调查,刘阚深得那些朝廷权贵的敬佩,又有南方的任嚣可以依持,未来不可限量。
秦家和他联手,一定可以保住在巴蜀的基业。
如果大秦亡,也没有关系。
从刘阚目前的情况来看,他也不是一个肯居于人下的主儿。他有实力,有能力,身边又聚集了一帮子能人,羽翼已成。如果动乱到来,以刘阚的资本而言,一定能在乱世中出人头地。
不管大秦是兴,还是亡……
秦家和刘阚联姻,一定可以继续发展生存。退一万步说,就算刘阚失败了,凭借巴山蜀水,加上刘阚的手段,也能保住巴蜀之地,成一方诸侯。这对于秦清而言,也不是不能接受。
可问题就在于,刘阚已经有了妻室。
让秦曼做小?秦清肯定不同意,而且秦家也丢不起这个脸面。只看刘阚最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秦清必须要做出妥善的安排,更需要仔细的筹谋计划。
至于秦曼,也猜出了秦清的心思。可是她远远没有秦清想的那么多,那么远。
心里面有一种淡淡的羞涩,但更多的是一种喜悦。使者派出之后,秦曼就开始了焦急的等待。
※※※
而此时,刘阚正在铁庐中,拿着一张图纸,默默的观瞧。
在刘阚的旁边,端坐着三个人。居中的是程邈,看上去有些懒洋洋的,好像很疲惫的样子。
上首处,是已年过三旬的苦行者。
他坐在榻上,有些好奇的盯着摆放在眼前的车轱辘。也许有人奇怪,一个车轱辘有什么好看?
苦行者看得不是一个车轱辘,而是两个车轱辘。
不过,两个车轱辘中间,有一根儿臂粗细的车轴相连,使得车轱辘形成了有机的整体。
苦行者推了一下,就见那车轱辘滴溜溜的滚到了另一边。
一个年过五旬的老者,也正认真的观看……
他身材不高,大约只有七尺左右。不过体魄浑实,非常的壮硕。手很大,好像蒲扇一样。
最有特点的是他的眉毛。
一对雪白的眉毛下,生着一双细长的眸子。
伸出手,稳住了车轮。上上下下的打量不停。
“盘老,你以为都尉所造的这种车轮,如何?”苦行者抬起头,看着那老者笑呵呵的问道。
“奇妙!”
老者轻声道了一句,然后摩挲车轴,“都尉的这个设计,的确是非常奇妙。不但可以避免了车轮滑落,而且还增强了轻车的稳定性。只是尚有一些细节需要做出调整,如果装配起来的话,至少能让战车提升三成的战力。不过,那些战车恐怕也需要进行一些相应的改装吧。”
这老者,就是苦行者引荐来的大末炼师,盘野老。
盘野老也算是出身名门,祖上十二代全都是以铸炼兵器为主,更兼通杂役,颇有才华。只是,他的这种才华,并不得人看重。特别是始皇帝收缴天下金铜之后,民间作坊不得擅自铸造武器。像盘野老这种有才华的人,骨子里都有一股傲气,宁可洗手不干,也不愿打造什么锄头镰刀这样的工具。而那些有资格打造兵器的人,当然也不太可能看重一个炼师匠人。
即便是盘野老有名气,这些年过的也不甚如意。
所以,当苦行者向他发出邀请之后,一方面他和苦行者是世交,苦行者的父亲,和盘野老是结拜兄弟。另一方面,他也的确是不想荒废了手艺。又听苦行者说,刘阚求贤若渴,有孟尝君之风……于是就抱着看一看的心思,来到了楼仓。但随即,他就被楼仓的活力所吸引。
而刘阚对盘野老,也非常的看重。
原因就是苦行者在私下里告诉刘阚,这盘野老掌握着一门极其珍贵的技艺,名为七十二炼!
什么是七十二炼?
简单的说,就是一种冶炼技术。
在春秋以前,冶炼技术相对原始,称之为‘块炼法’。以木炭做燃料,热量小。加之炉体也小,鼓风设备也差,因此炉温很低,达不到铁的熔炼温度。所以炼出来的铁,大都是海绵状的固体块。
用这种块炼法打造出的兵器,自然无法使用。
而到了战国末年,经过五百年的发展,冶炼技术也获得了突飞猛进的提高。虽然这个时期,是以青铜兵器为主,但一些炼师并没有停止进一步的研究。在锻打块炼铁和熟铁的过程中,不断的反复加热。铁吸收了木炭中的碳份,提高了含碳量,减少了夹杂物后,成为钢。
这种钢,组织紧密,碳份均匀,已经适用于铸造兵器和刀具。
盘家经过十二代的苦心钻研,在九炼之法的基础上,创造出七十二炼的技术。
在打制器物的时候,有意识的增加了折叠、锻打的次数。一块钢往往需要烧烧打打、打打烧烧许多次。以战国末年时期,人们所能掌握的材料和设备,盘家最终确定了七十二次的极限。
通过这种手段打造出来的兵器,组织更加细密,成分更加均匀,品质也更加的高绝。
唯一麻烦的就是,这种技术太过繁琐,花费甚巨。想要打造出一件好的兵器,不但需要耗费大量的钱帛,更需要经历漫长的时间。普通人根本花费不起,也耗不起这个时间,所以并不是非常流行。再说了,此时的青铜器正值巅峰时期,用七十二炼之法打造出一件兵器的花费和时间,可以打造出百件优良的青铜兵器。即便是王公贵族,也不愿尝试七十二炼。
盘野老的不得意,一方面是因为律法,但最重要的是,他希望通过他的双手,将七十二炼之法推广出去。再加上他对兵器的质量要求很高,一件在别人看来已经很好的兵器,也许在他眼中,不过是一件劣品。如此一来,找他打造兵器的人越来越少,直到如今声名全无。
七十二炼的技术究竟是什么样子?
刘阚也不清楚。
但是通过苦行者的介绍,刘阚敏锐的觉察到,这种所谓的七十二炼技术,恐怕就是数百年后,为人们所津津乐道的‘百炼钢’的雏形吧。所以,当盘野老查探了水质归来的时候,刘阚率领亲信部曲,出楼仓城十里迎接。把个盘野老感动的,当时就泪流满面,向刘阚效忠。
这时代的人很狡猾,但也有后世远远无法比拟的淳朴和忠厚。
士为知己者死的观念,已经深深的刻在了许多人的骨子里。越是处于社会的底层,越是不得意的人,就越是容易被感动。后来,盘野老听说刘阚手中有一把神兵,就请求一观。哪知道刘阚把赤旗取出之后,盘野老竟忍不住放声大哭。这赤旗……竟然就是出自盘野老祖父之手。
当年盘野老的祖父,为锻造赤旗,耗尽的心血。
亏得当时阚家有那个资本,千金求得一把神兵,在各方面都给予了支持。
盘野老的祖父,当时的大末炼师盘金,竟使用了还只是一个概念的百炼之法,这才打造出了赤旗。
不过赤旗打造成功后的第二年,盘金就病故身亡。
那百炼之法,也就随之失传。盘野老看到当年祖父耗尽心血而锻造出来的神兵,自然格外激动。
也正是这一把神兵,让盘野老死心塌地的追随刘阚。
派人从大末将家小全部接到了楼仓,盘野老好像焕发了第二春一样,整天介的精神抖擞,格外兴奋。
刘阚看完了盘野老绘制的战车改造图纸以后,递还给了盘野老。
“盘老!”
刘阚想了一想,沉声道:“我楼仓如今共有兵车五十四辆,一并交由你来改造。另外,我希望由你来掌控铁庐,我还有一些小物件,需要你来费心。这些东西,绝不能轻易流传出去。
花费多少钱帛,耗费多少时间……
我都不在乎!我只有一个要求,在没有得到我允许之前,铁庐里的秘密,绝不可被人知道。
我会命令吕释之在铁庐外围警戒。没有我的命令,除了你父子六人之外,任何人不得进入铁庐。对外,你只说是为我打造农具,如果有人询问,你就立刻告之行者,行者当知如何处置。”
这言下之意,就是要提防奸细。
虽然不明白刘阚这个命令的真正意图,但是盘野老和苦行者,都感受到了刘阚话语中的认真。
盘野老立刻起身回道:“请都尉放心,只要我在一日,就不会让人知晓铁庐的秘密。”
第二百零五章 刘巨将成亲
铁庐,是刘阚筹谋已久的事情……
若推算起来,早在刘阚出征北疆之前,铁庐的概念就已经在他的脑海中有了轮廓。如今,他有身份,有地位,也有能力把铁庐付之以行动。加上盘野老父子到来,更坚定了他的想法。
科技是第一生产力!
拥有前世记忆的刘阚,深知这一点。
当然了,这个时代的科技无疑是落后的,而且掌握科技的人,并不是那些饱读诗书的士子们。
准确的说,这个时代的科技,掌握在匠人们的手中。
古人的聪颖智慧,绝不可等闲视之。只是在后世儒家文化确立以后,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的观念,令匠人们的地位越来越低。其创造力随着时代的进步,却渐渐的被扼杀,被磨灭。
刘阚并不指望盘野老他们发明创作出火药、灯泡之类的东西。
他所需要的是在现有的基础上加以改进。今天改进一点,明天再改进一点……随着工匠们的地位获得社会的认可,他们的创造力和主动性就会进一步被激发。积少成多,十年、二十年……也许百年之后,历史终究会发生改变。刘阚一直认为,从量变到质变,需要一个过程。
而现在,就是这改变的开始!
程邈被任命为铁庐的总管。这个职务对他而言,倒是正对了性子。
本就不是一个喜欢被公务缠身的人,程邈喜欢的是那些稀奇古怪的东西。至少在许多人眼中,他喜欢的事情,大都难以被人理解。但必须要承认,让程邈掌控铁庐,是个不错的选择。
盘野老是个行动派,程邈是个理论派。
两个人在一起,刘阚非常的放心。这样一来,他就能投入更多的时间,思考更重要的问题。
※※※
始皇八年,也就是秦王政三十五年。
随着北疆战事的平息,大秦帝国迎来了自统一以来,最为平静的一年。
六国后裔,随着北疆这一场酣畅淋漓的大胜,而偃旗息鼓。以不到一年的时间,彻底击溃匈奴。夺河南地千里沃土,迫匈奴余孽退守狼居胥山。如果一定要挑出什么毛病的话,那就是蒙恬斩首超过五十万……当年长平之战,人屠白起也只坑了四十万而已,蒙恬的冷酷的手段,秦军的强横战力,令无数对大秦江山社稷心怀叵测的人,感到一丝惶恐,一丝不安。
年初,蒙恬再次兴兵。
不过他并没有亲自领兵,而是命王离为主将,领三万大军,马踏阴山。
月氏国在发现秦军的动向之后,并没有出兵阻止。相反,月氏王下令月氏兵马北退三百里,甚至连像样的抵抗都没有。王离占据了阴山之后,奉命没有再继续推进。同年三月时,月氏王派使者入咸阳求和。除了割阴山以北三百里疆域给大秦之外,又献月氏美女无数。
月氏国很强大!
但这个强大,却是要看比较的对象。
实际上,月氏人很有一点欺软怕硬的意思。在匈奴占据河南地,最为强盛的时候,双方兵力相差无几。可是月氏却不敢喝匈奴对抗,反而割地赠送牛羊,以祈求和匈奴人和平相处。
头曼当时也不敢过于逼迫月氏。
毕竟双方的兵力相当,把月氏逼急了,匈奴人也不好受。
可是在匈奴前脚刚一败阵,月氏国就立刻变了脸色,派出兵马夺回了当年赠送给匈奴人的土地和牛羊。如果在大战刚结束的时候,月氏趁冬季大河冰封,马踏河南地,蒙恬还真不一定能抵挡得住。毕竟大战一场之后,大秦也伤了元气。加之东胡虎视眈眈,也抽调不出兵马。
可是月氏并没有攻击,反而在大河北岸安营扎寨。
秦军凶猛的攻击,让月氏人心惊肉跳。即便是在兵力上,月氏人甚至占居了优势,却也不敢对大秦宣战。老秦人太能打了!据说当年山东六国盾坚矛利,老秦人却不着衣甲,手持残兵。
双方血战,结果却是老秦人拎着山东六国甲士血淋淋的人头活下来。
以匈奴之战斗力,却被老秦摧枯拉朽一般的击败。这样恐怖的战斗力,着实吓破了月氏人的胆。
所以,月氏人不愿战,也不敢战!
而老秦平白得了大好的土地,倒也没有拒绝月氏人的求和。
其实和不和的无所谓!签订协约的最终目的,其实就是撕毁协约……不过现在还不是时候。
刘阚看完了李成派人送来的邸报,眉头拧成了一个川字。
对月氏人,刘阚并不担心。他现在所担心的,是狼居胥山的冒顿,还有暂居在东胡的阿利鞮。
这两个人,才是大秦的心腹之患吧。
冒顿一直很安静,也非常的本份。他没有向北展开吞并,而是平静的休养生息;阿利鞮也是如此,不过他如今是寄人篱下,东胡王虽然是阿利鞮的舅舅,可对这个外甥,似乎也很忌惮。所以,阿利鞮非常的低调,在李成的邸报中,阿利鞮只出现过两次,让刘阚感到非常不安。
越是这样,就越是要小心!
刘阚回信给李成,请他继续关注冒顿和阿利鞮两人的动静。
总体而言,刘阚回到楼仓已有半年多了。这半年来,过的倒也算舒心。公务虽然繁忙,但是有曹参陈平的协助,刘阚并不需要费太多的心思。儿子嘛,也一天天的茁壮成长;家里的事情,吕嬃打理的井井有条。自从刘阚杀了那几个门客之后,原本在他门下的食客,陆陆续续的都走了。
一百七十二人,除了被刘阚杀掉的三个人和留下来的韩信之外,如今只剩下三十多人。
门客虽少,刘阚也不在乎。
只是面子上多多少少有些不好看罢了……
吕嬃曾私下里劝说:“阿阚,你其实大可不必如此。以咱们的身家,莫说三十人,就算是三百人,乃至上千人也养得起,又何必太认真呢?你收门客,求的是名……孟尝君有食客三千,其中也不泛滥竽充数者。他心里难道不明白吗?可是他还不是照样装出不知道的样子。
这一点上,你有点比不上姐夫。
姐夫虽然没有你这般的本事,但是在待人接物上,却是揣着明白做糊涂,你应该学一学他。”
刘阚有点不高兴了!
可是他也知道,吕嬃说的没错。
坐轿终须人来抬……孟尝君养三千食客,为的是求一个名,以保全自身;刘邦揣着明白做糊涂,却是因为他没有明白的资本,只能用这样的手段,来吸引一批人,围绕在他的身边。
但刘阚却不能这样做。
韬光养晦的道理,刘阚非常明白。如今他身为泗水都尉,已经是众矢之的。在这种时候,他可以求财,可以求权,但惟独不能求名。谦受益,满招损,如果再去求名,那灾难也就快来了。
现在这种情况挺好,刘阚所要做的,就是维持住这种情况。
这道理,在私下里和吕嬃说明白以后,吕嬃也不是傻子,立刻意识到了刘阚处境的微妙。
“阿阚,大哥和王姬的事情,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吕嬃话锋突然一转,“娘好像有点不高兴了,这段时间,我看王姬也似乎情绪很低落。大哥命运多桀,王姬也是生活坎坷。他两个人能在一起,也是天作之合。娘昨天还和我说,也不知道你究竟在担心什么……不管大哥以前是个什么样的人,可是现在,他终究是娘的儿子。”
刘阚一蹙眉,不知道该怎么回答吕嬃。
他何尝不知道,自己这样一直拖着,对王姬而言,也会造成伤害。
可是……
刘阚想了想,搂着吕嬃的香肩,“阿嬃,你觉得大哥这个人,究竟怎么样?”
“大哥?”吕嬃想了想说:“大哥虽然得了离魂症,可是能看得出来,他性子非常的淳朴。
他是真把娘当成了母亲,把你当成他的弟弟,更把这个家,当成了自己的家。
我觉得吧,就算是将来大哥能恢复记忆,也不会做对不起咱们的事情。如果他原来的主人敢来找他,以你现在的能力,还解决不掉吗?反正,我是觉得大哥和王姬在一起,挺好。”
“唔……”
刘阚手指轻搓,“你们要是都觉得合适,我也没什么意见。恩,你说的不错,也许我是当局者迷吧,我总是担心,大哥有一天恢复记忆的话,会对我们造成伤害……这样吧,你再去问问王姬姐姐的意思,晚饭的时候,我和娘说这件事。既然大家都这么想,那就早定下来吧。”
“好吧,那我现在就去找王姬姐姐!”
吕嬃站起来,刚准备出门。
却见司马喜从外面急匆匆的走了过来……
“主人,庄外有一个人,说是受主人故人所托,前来拜见。”
第二百零六章 范阳神医安期生
刘阚看着眼前的陌生人,脑子里却想着那‘故人’,究竟是谁?
来人大约有七尺七寸的身高,体态略显单薄,但是很精神。身穿一件白色大氅,带有一股脱俗飘逸的出尘仙韵。五官端正,颌下有一部美髯。背着一个黑色的木箱子,面带着微笑。
“先生贵姓,不知是受何人所托?”
虽则古语有云,人不可貌相。但若生的一副好样貌,终究还是容易得到好感。眼前的男子,虽不说生的有多么帅气,但那种儒雅出尘的气质,让刘阚不由得看重了几分。话语之中,也就多了些恭敬。刘阚不认识这个人,却能感受到,这个人绝非等闲之辈,应该属贤士之流。
“小民范阳安期,有都尉故人书信呈上。”
说着话,来人从怀中取出一卷白绢,双手呈交给了司马喜。
司马喜连忙接过来,恭恭敬敬的摆放在刘阚的书案上,然后肃手退到了一旁。
范阳安期?
刘阚拿起白绢的时候,觉得这名字好生耳熟。似乎是听什么人提起过,但一时间又想不起来。
目光在白绢上扫了一眼,眼睛不由得一亮。
“先生在何处与唐厉相识?”
安期回答说:“两年前,小民在南郡与唐生结识,而后又结伴同游,去了黔中、桂林、象郡等地。
大约在半年前,小民在临尘(今广西崇左市)与唐生分别。他要往巴蜀游历,小民则准备回家。临别之时,唐生嘱托小民来见都尉,说是都尉家中有一病人,说不定小民能帮上忙。”
病人?
刘阚又是一怔,心道:这老唐这喉咙里卖的是什么药?我家里哪有什么病人?不过,他这一趟游历,跑的可真够远了……居然跑到了象郡。只是这家伙到现在还不回来,莫非是跑野了吗?
心里想着,刘阚低下头,认真的阅读唐厉写的书信。
一手非常漂亮的秦小篆,刘阚一眼能看出,这正是出自唐厉的手笔。看完了这封信,刘阚也就明白了唐厉所说的‘病人’,居然就是指刘巨。信中说,这安期有白骨生肉,起死回生的手段,是一个了不得的神医。唐厉也是在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和安期无意中谈到了锁奴。
没想到,这安期生告诉唐厉,他曾经帮人取下过这种铜锁。
唐厉马上就想到了刘巨,于是就拜托安期在回家的时候,转道楼仓为刘巨除掉身上的铜锁。
对于生活在这个时代的唐厉而言,很清楚那铜锁的意义。
铜锁不除,刘巨这锁奴的身份就无法摆脱。一旦被他原有的主人发现,免不了又是一个麻烦。
唐厉并不清楚刘巨的真实身份!
包括阚夫人在内,刘阚身边的人,除了灌婴和程邈清楚之外,刘阚也没有对任何人提起过刘巨的来历。唐厉也明白阚夫人的心思,看着刘巨身上的铜锁,阚夫人总归是感觉不舒服。
和唐厉结伴而游一年多,安期也时常听唐厉提起刘阚。
一方面是一个医者的责任心,另一方面,他也想要来楼仓看看,这个被唐厉极力夸奖的人,究竟是什么样子。
刘阚把书信看完,连忙站起身来,恭恭敬敬的向安期一揖到地。
“竟是神医大驾光临,阚有失远迎,实在是罪过。”
安期微微一笑,“都尉莫要如此客套,不如带我去看看病人?我还需要亲自看过之后,才能确定能否施术。”
“如此,请神医随我来!”
刘阚连忙让司马喜先去通知阚夫人,然后陪着安期,一同来到了后宅中。
阚夫人,正在和王姬吕嬃两人说话,而刘巨就跪坐在阚夫人的身边,痴痴的看着王姬傻笑。
只晓得王姬粉靥羞红,低着头,不说话。
当刘阚带着安期来了之后,司马喜也已经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老夫人。
老夫人闻听,顿时喜出望外。一见刘阚和安期走过来,就忙不迭领着刘巨三人上前向安期行礼。
“听我儿说,神医能为我巨儿接触烦忧,可是真的?”
阚夫人也是心疼刘巨,立刻开门见山的询问。
安期笑了笑,“老夫人切莫如此客套,安期也不过是略通医术,大公子的情况,还需看过之后,才能确定。”
说着话,安期看了一眼站在老夫人身后,仿佛一头雄狮般的刘巨。
“巨,快过来请神医为你诊治!”
老夫人连忙把安期让到了屋内,吕嬃和王姬要避嫌,所以早早的告辞离去。待安期坐下之后,老夫人让刘巨走过去。
“大哥,把上衣脱了吧!”
刘巨穿着一件没有袖子的对襟短袄。听刘阚这么一说,他就把身上的短袄脱下来,露出一身坟起的肌肉,在安期面前跪坐下来,好奇的看着安期,似乎到现在还有点弄不清楚状况。
“好一头雄狮!”
安期不由得赞了一句。
又看了一眼刘阚,心道:还真不愧是兄弟。先前我见都尉,以为天下无人能出其左右。可没想到,他这位兄长,丝毫不比都尉差。不过……他们长得可不像,莫非两人还不是亲兄弟?
当然了,这种疑问不可能表露出来。
安期仔细的查看了一番刘巨身上的铜锁,眉头不由得渐渐紧蹙。
刘巨身上的铜锁,已经和血肉长在了一起……特别是他胸前的锁链,更使刘巨的身体发育,有了一些畸形。要想除去这锁链,可是需要花费一番功夫。比起以前见过的那些锁奴,刘巨的情况,显然要复杂很多。真不知道,当初那拴住刘巨的人,究竟是出于怎样的心理?
“神医,我儿这身上的锁链,能否除掉?”
安期没有回答,又让刘巨伸出手,为他把脉。
“喂,我娘问你话呢,你怎么补回答?”
刘巨瓮声瓮气开口,话语中,带着一丝丝怒气。就这一点的怒气,却让安期的心,没由来的一跳。
“老夫人,大公子身上的铜锁……”
没等阚夫人开口,刘阚就抢先把刘巨的情况说了一遍。当然了,他说的是早先编好的谎话,至于刘巨的真实来历,自然不可能说出。安期一边听,一边轻轻点头,脸色也越发的凝重。
“大哥,你先带信去玩耍吧!”
待安期为刘巨检查完毕,刘阚开口说道。
王信正在门口恭敬的守候。他本来是在田庄的小校场里和吕释之实验改良后的兵车。王姬派人把他找回来,让他在门口伺候。刘巨就是个大小孩儿,闻听刘阚的话,连连点头,起身出去。
安期看到王信,不由得又是一怔。
王信才不过十五岁,可这体魄却是格外的惊人。八尺的身高,在同龄人里面,绝对是佼佼者。
安期还以为这王信是刘巨的儿子,心里忍不住道了一声:真是虎父无犬子。刘氏一家三口,可真的是个个英雄。看那小子的模样,不过十五六岁。等再过两年,岂不是更加的惊人?
“神医,我哥哥他……”
安期收起了心神,正色道:“都尉,安期不妨有话直说。要除掉锁奴标记,原本并不甚太难。只需破开血肉,挑出锁链即刻……但问题是,大公子的这锁奴标记的时间太久,血肉,乃至经络和锁链已经长在了一起。要想除掉,有一定的风险……弄不好,会让大公子丧命。”
“啊!”
阚夫人先喜后惊,连忙问道:“难道没有办法吗?”
“办法倒是有,小民早年曾在南方的昆明郡见到过一种当地特产的草药,能止血生肌,颇为深意。我可用此来吊住大公子的姓名,可是在施术过程中,大公子最好是能昏迷不醒。否则,哪怕是他轻微的动作,都有可能造成经络破损……那一来,小民就算有天大的本事,也救不活大公子。”
要刘巨昏迷?
而且要长时间昏迷……
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就算是喝酒,刘巨也属于那种千杯不醉的主儿。曾有一次,钟离昧灌婴等人联手企图灌倒刘巨,结果却被刘巨把他们灌得人事不醒。而且,酒精对刘巨所产生用处的时间,也不长。
刘阚听安期这么一说,却松了一口气。
他微微一笑,起身走了出去。片刻之后,他拿着一张白绢回来,摆放在安期的面前。
“先生,您既然和老唐熟识,想必也知道,阚对医术,多少有些了解。这个是我早年时遇到的一位神医所留,据说依照着方子上的药物服用后,能够是病人暂时失去知觉,但头脑清醒。
若只是昏迷,怕也难施术成功。
毕竟这人在昏迷之后,有许多行动是出自于本能,根本无法控制。倒不如让他失去知觉,效果可能会更好。我可以陪着神医,到时候也能帮上一点小忙。不过……这方子我不晓得是否有用。”
安期一怔,接过来白绢看去。
“羊踯躅、荣莉花根、当归、菖蒲、山茄子……”
安期低声念道,而刘阚在一旁,则显得非常轻松。
这方子,正是后世麻沸散的方子。刘阚还是在前世时,从1979年中外出版社出版的《华佗神方》中找到。这方子并不是原汁原味的麻沸散秘方。毕竟创造麻沸散的华佗,死后并没有能将秘方留下来。刘阚前世所读到的秘方,是由唐代名医孙思邈所流传的方子,可能和原方不同。
但刘阚前世曾使用过,效果非常不错。
来到这时代之后,他一直把这秘方留着,并没有告诉任何人。
“都尉,这方子……还需检验一下。不过,这是什么人留下来的?”
安期虽然是第一次看到这麻沸散的方子,可是出于医者的直觉,他敏锐的觉察到,这方子也许有用。
“唔,一个叫华佗的神医!”
阚夫人却诧异的问道:“华佗……阿阚,我怎么不记得当年吕翁家中,曾有这么一个人物?”
啊……
竟然忘记了!
此前刘阚经常假托别人的名义,无往而不利。可他今天却忘记了阚夫人也在座。阚夫人可是比他更清楚吕家的情况。不过这也难不住刘阚,连忙解释道:“娘,您忘记了吗?那一年,就是咱们去沛县前的头两年,吕翁家中曾有个门客,只待了两天就走了……第二天我收拾他床褥的时候,发现了他留下的这个方子……”
说实话,刘阚这谎话漏洞百出。
但老夫人一来是牵挂刘巨,二来这时间久了,而门客本身就是来来走走,她也的确是记不清楚。
至于安期,此时则一心放在了这方子上。
“都尉,从这方子来看,很可能有用处。不过还需要确定……恩,小民需要三十天的时间。”
反正那铜锁在刘巨的身上也不是一天两天的事儿了,安期说的也颇有道理,阚夫人倒也没有异议。
“既然如此,那可就要有劳神医费心了!”
阚夫人道谢之后,让刘阚妥善的给安期安排住所。
刘阚自然喏喏答应,恭敬的请安期住下。为了能让安期早日施术,刘阚甚至把司马喜留在了安期的身边。有个大事小情的,司马喜也好出面解决。安期倒也没有客气,当下就列出了一张清单,让刘阚去准备。
拿着清单,刘阚走出房间的时候,却突然间停下了脚步。
“都尉,还有什么事情吗?”
刘阚转过身来,神情颇为古怪的看着安期生,好半天轻声问道:“神医,您先前说,您是范阳人?”
安期笑着摇头,“我祖籍本在琅琊,是后来迁到了范阳。
时间久了,也就当自己是范阳人了……呵呵,都尉突然问这个,难道有什么不对的地方吗?”
刘阚却忍不住笑了!
“当然没甚不对。不过,我对先生可是久闻大名,早些年甚至还曾登门拜访,只可惜先生当时不在家中。想来先生应该有好些年没回过范阳了吧……我当时还给先生留下了名剌呢。”
这一回,可轮到安期奇怪了。
“都尉听说过我?”
“我若提一人的姓名,也许先生就明白了。”
安期奇怪的问道:“谁?”
“程邈!”
刘阚笑看着安期,“我也是从程邈先生的口中听到过先生的大名。程邈这名字,想必先生不会陌生吧。”
安期,在呆愣了半晌之后,哑然失笑。
“那老货居然还活着?当初我听说他被下了大牢,还专程跑到了朐忍,想探望他一下。没想到我去的时候,那老货已经不再朐忍,说是被输作劳役去了。一晃这许多年,那老货,还好吗?”
听安期这么一说,就知道他和程邈的关系,一定是非常密切。
刘阚也忍不住笑了起来,“程老很好……呵呵,若先生想见他,我可以马上派人把他找来。”
“老程也在楼仓?”
安期显得格外激动,噌的一下子窜到了刘阚的跟前,一把攫住刘阚的手臂,“请都尉快带我去。”
第二百零七章 执子之手,与子白头
如果只是从外貌上看的话,刘阚是打死也不会相信安期的年纪,居然比程邈还要大上两岁!
程邈今年快过花甲之年。
而安期再怎么看,也不过是三十多岁的年纪。
虽然说前世也不是没有见过这样的事情。但那大都是被所谓的科技和化妆品硬生生的造假出来的结果。而安期,则是实实在在的靠着养生的手段,才有了如今这副样貌。按照程邈的说法,安期是阴阳家出身,早年更师从著名的方士河上公,一身本领,早已经出神入化。
用老妖怪来形容,一点都不会过分。
要知道,这家伙刚和唐厉徒步走遍了大半个南疆。恐怕连唐厉都不知道,这安期的岁数,都可以当他的父亲了。
安期和程邈两人,有十几年没有见过面。
故友重逢,自然有说不尽的知心话。刘阚并没有作陪,而是静静的退走。
还是给这一对老友一些空间吧……再说了,他们之乎者也的在那里谈话,刘阚也插不上嘴。
不过,安期的到来,也让刘阚更加思念那在远游之中的好友唐厉。
这个时候,想必唐厉已经入川了吧……
※※※
日子过的很快,眨眼间安期抵达楼仓有十多天了。
在十天之中,安期一方面确认刘巨的身体状况,另一方面则开始着手进行麻沸散的实验。
毕竟是一个新生的单子,安期在进行试验的时候,也非常的谨慎。
本来,也不需要这么麻烦。后世出版的《华佗神方》中,也有各种草药的配比。可来到这个时代的时间久了,刘阚早就已经忘记了各种草药的用量。能记住药名,已经是很了不得,如果再要清楚的记得那配比用量,刘阚的脑子恐怕也就不是人脑子,和电脑相差不多了。
这种药方的检验,需要反复进行。
从一开始使用在动物的身上,到后来逐渐的转移到人的身上。这年月,也不存在活体实验这种说法,那些囚牢中的死刑犯,就充当起了小白鼠,每天在安期的指导下,服用药物。
麻沸散的效果,在渐渐的被确认。
按照安期的计划,在年中施术,到年底时,刘巨就差不多能够痊愈了。
阚夫人很高兴,王姬也非常的兴奋。刘巨呢,傻呵呵的还不清楚究竟是怎么回事,但也多多少少能感觉出来,好日子快要来了。
可就在这时候,巴郡秦清的使者,抵达楼仓。
对于这趟巴郡之行,早就在刘阚等人的意料之中。只是没有想到,秦清会这么干脆的回复。
想要我出面帮忙?
可以!来巴郡吧……和我谈谈。谈好了的话,一切都好说;若是谈的不好,我决不会出面。
虽然在信中,秦清并没有说什么事。可刘阚不是傻子,在他的身边,更聚集了一批才智之士。刘阚很清楚的知道,秦清要和他谈什么事情。好歹在这个时代已经生活了七八年时间,刘阚如今也能算得上是楼仓的豪族。对于这豪族大户人家的心思,多多少少也了解一些。
“看起来,清寡妇是想要把都尉绑在秦家这艘船上了!”
陈平一语道破了天机,“不过这样也好,都尉现如今虽然有大公子扶持,但根基终究不太稳。
单就影响力而言,清寡妇对比下的影响力,甚至远远超过了大公子。都尉如果真能和秦家结亲,对于今后的发展,定然有莫大的裨益。只是,清寡妇老谋深算,都尉此去巴郡,还需小心才是。”
密室中,刘阚聚集了一批亲信。
陈平自然也在列。除此之外,尚有蒯彻灌婴、钟离昧和吕释之四人。
蒯彻也点点头,表示对陈平的话语赞同。
若说有不高兴的人,恐怕就是吕释之了。他怎能不明白这所谓的‘绑在一起’是什么意思?
吕家虽然不是豪门,但也算是大户出身。
想当初,大姐不就是为了维护家族的利益,不得已嫁给了那刘季?刘阚如今的地位和身家,比当年的吕家强了百倍,也大了百倍。可这家业越大,就越是身不由己,难以自己做主。
吕释之也已经十八了,就这个年代而言,也算是大人了!
只是感觉着,这件事对二姐未免不公平。以秦家今日之局面,秦曼怎可能屈居于吕嬃之下?
吕家是什么身家,秦家又是什么地位?
到头来,受委屈的肯定还是二姐,这让吕释之心里非常不高兴。所以在商谈的时候,一言不发。
其实,也商谈不出什么结果。
陈平蒯彻也只能把这其中的利害分析清楚,最终拿主意的还是刘阚。
“二姐,阚哥这一去巴郡的话,你怎么一点都不担心?”
商议到最后,也没商议出什么实质性的结果。刘阚把陈平和蒯彻留下,吕释之则闷闷不乐的找到了吕嬃。
本来,吕家在楼仓也有田庄,吕释之应该和父母住在一起。
可是在不久前,吕释之的兄长吕泽来了。吕泽这些年来,一直是帮吕文打理生意上的事情。
不过由于大秦对粮食控制越来越紧,如果继续经营下去的话,说不准就会闹出什么乱子。再者说了,吕文在楼仓购买了千顷良田,如今已不需要再去经营这种风险系数很高的生意。
于是吕文在拿定主意之后,关了自家的商行。
吕泽无事可做,在沛县又没什么意思。早先,他还能跟着刘邦他们厮混,可是现在刘邦公务繁忙……特别是在年后,接连两次服徭役,连人影都看不见,让吕泽越发地感到很无趣。
刘邦现如今,也不再像从前那样厮混。
赌场也不去了,酒也很少喝了。不是在泗水亭公干,就是被派出徭役。昔日追随刘邦的那些青皮地痞,也在刘邦的带领下,不再不务正业。夏侯婴周苛,出入县衙,每日忙忙碌碌。
萧何更是看不见人影,谨小慎微,轻易不见他露面。
而周勃卢绾,则整日跟着刘邦。剩下的樊哙……自打从北疆回来以后,就平步青云,一帆风顺。
如今是沛县的县尉,主掌沛县兵事。
也难怪,樊哙如今享四等爵,在沛县除了李放之外,再也没有人能比他的爵位更高。
而且他这个县尉,还是嬴壮钦点。毕竟沛县如今的规模也大了,这县令和县尉由一人担当的话,未免有点权力过重。嬴壮也不希望李放能有这么大的权利,所以在新年,当刘阚前去相县向他拜年时,嬴壮就旁敲侧击的询问了一下刘阚,意思是说:谁担任县尉比较合适?
当时刘阚就推荐了樊哙!
这也是陈平和他早就商议好的事情。随着樊哙和刘邦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就算樊哙依然会忠诚于刘邦,可是刘邦还可能像从前一样的信任樊哙吗?这也是陈平为刘阚所献的离间计。
果不出陈平所预料……
刘邦在过去的半年中,明显和樊哙走动的少了。
呵呵,这也是人之常情。想当年是跟着我的小弟,可这一转眼的功夫,小弟却变成了顶头上司。
这种反差,就算是刘邦,也难以接受。
当然了,这也和刘邦的公务繁忙有关,可根据线报,即便刘邦在沛县的时候,找樊哙喝酒的次数,明显要少于从前。要知道,以前刘邦和樊哙,几乎是天天呆在一起,亲的好像兄弟。
而现在呢……刘邦身边更多时候,是跟着周勃和卢绾。
陈平的离间计,已经初见成效。吕泽是极为坚定的刘邦拥趸……即便是刘阚如今也是他的妹夫,而且他的父母也跟着刘阚,居住在楼仓。可吕泽对刘阚,依旧是怀着深深的敌意。
也难怪,他那一条腿就是被刘阚打折。
虽然已经过去了多年,吕泽心里的恨意,却丝毫不见缓解。每逢一跛一跛的行走时,吕泽的恨意,也就越发深重。只是,他也清楚,刘阚今非昔比。莫说他一个跛子,就算是刘邦萧何,在刘阚面前也要小心翼翼。于是,这种恨念,只能埋藏在心里,乃至于生根发芽。
吕文关闭了生意,让吕泽到楼仓居住。
从内心而言,吕泽是很不情愿。去楼仓干什么?连自家那肥猪兄弟,如今都有了爵位,甚至统领兵马。可自己呢……至今一事无成。但父命不可违,沛县也着实待着没有意思,吕泽只好到了楼仓。但大多数时候,他都是阴阳怪气。吕文夫妇能容忍他,吕释之可不待见他。
只是吕泽是自己的兄长,吕释之又有什么办法?
也只能借口要训练兵马,整日的呆在楼仓刘阚的田庄里面。
吕嬃,正在为刘阚整理行囊。
她已经得知了消息,秦家派人前来,请刘阚入巴郡商议事情。为了能让刘阚顺利的前来,秦家甚至派人通报了太尉府和泗水郡嬴壮。不管是冯劫还是嬴壮,也都不能拒绝秦家的要求。
看起来,巴郡一行,是迫在眉睫啊!
吕释之走进房间的时候,吕嬃正哼着民间小调,看上去很轻松。
“二姐!”
吕释之话一出口,眼圈却红了。他对秦曼的印象也不算差,甚至很有好感。但再有好感,也比不得自家二姐亲啊。一想到二姐可能会受委屈,吕释之这心里面,就感觉着有点发酸。
吕嬃诧异地看着吕释之,“小猪,你这是怎么了?”
“阚哥……要去巴郡!”
“唔,我早就知道了。”吕嬃一笑,顺手把衣服叠好,“你看,我这不正给他收拾行囊吗?”
“那你知不知道,姐夫他……”
吕释之突然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喏喏的哼了两声,但最终还是没有把话说清楚。可没想到,吕嬃却猜出了他的意思。
“你是说曼小姐的事情吗?”
吕嬃用力的吸了一口气,轻声道:“其实我早就知道,这件事情,迟早会发生。阿阚的地位越来越显赫,与早年间的情况,大不相同。以前,他不过是个芝麻绿豆大小的人物,凭着自己的头脑和拳头,能打出一片天空;可是地位高了,事情也就变得复杂了……如今他身为泗水都尉,可说是一方大员,那些盯着他的目光,里面有善意的,也有恶意的,需要小心。
泗洪这地方情况很复杂,并不简单。
阿阚需要有强有力的支持。以前有任郡守、壮郡守支持就足够了,可是现在,他需要更强大的后盾。
曼小姐性子好,也有本事。
再加上她的背景,能够给阿阚足够的支持,这也是阿阚如今最需要的……
小猪,你莫要责怪他。其实在你们没出征北疆之前,我就已经猜到了这样的结果。当时,我也很害怕。不过去年大姐曾来楼仓探望父亲和母亲的时候,曾经和我说了一番话,倒是点醒了我。”
“啊,大姐去年来过楼仓?”
也难怪吕释之会感到吃惊……
自从刘阚举家迁移到楼仓之后,吕雉就一直没有来过楼仓。
吕释之问道:“大姐当时说了什么?”
吕嬃轻轻的揉了揉吕释之的脑袋,“大姐说,大丈夫当功成名就,似阿阚这样的人,将来注定是要出人头地,做大事情。只要他心向着我,念着我,名份也算不得什么。正妻……呵呵,不过是个名义罢了。有时候,越是懂得谦让,就越是能得看重。这个,就叫做以进为退。
我想想,也是这个理儿!
反正我有秦儿,他一天天的在长大,对我而言已经心满意足。有秦儿在,我只需要做我的本份。
退让一些,就退让一些吧。
只要阿阚能出人头地,我就算受些委屈,又算得了什么?再说了,以阿阚的性子,也不会让我受委屈……”
正说着话,吕嬃突然闭上了嘴巴。
她有些吃惊的瞪着门口。
吕释之也觉察到不对劲儿,连忙扭头看去。就见刘阚,不知是什么时候来的,站在门口,正痴痴的看着吕嬃。
“阿阚……”
吕嬃轻轻轻地叫了一声。
吕释之刚要开口,却见刘阚大步走过来,好像没有看见吕释之一样,走到了吕嬃的面前。
“阿嬃,刘阚能娶你为妻,实在是三生有幸!”
刘阚轻轻地说:“我向你保证,只要刘阚但有一口气在,就绝不会让你受半点委屈,我保证。”
这句话一出口,吕嬃的心中,仿佛有一股暖流涌动。
她的小手,被刘阚的大手紧紧握着,嘴唇颤动了半晌之后,颇有些吃力的从口中吐出一句:“阿阚,我信你!”
而吕释之,则静静的站在门口,看着手相连,相互默默凝视的两人。
突然觉得自己很无聊!
忍不住自嘲似地微微一笑,摇着头,悄悄的退出了房间。
站在庭院中,他抬起头,仰望夜空中璀璨的繁星。心中却生出一种很惆怅的感觉:执子之手,与子共著。执子之手,与子同眠。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执子之手,夫复何求……二姐和阚哥,也许正是这般模样。只不知道,将来……和我携手白头的那个人,如今又在何处?
想到这里,吕释之低下头看着自己的双手,忍不住轻声地……笑了!
第二百零八章 风起咸阳之焚书
三天后,刘阚在母亲阚夫人和吕嬃母子依依不舍的目光中,离开了楼仓。
原本,他想再等些日子启程。因为安期的麻沸散已经趋于成功,只要再等上个十几天,就能够为刘巨进行手术。可是阚夫人和吕嬃却认为,这是秦清第二次邀请刘阚。上一次是因为奉召的缘故未能成行,这一次就不能再让人家等着。毕竟,在刘阚奉召征战北疆的时候,秦曼给过楼仓很多帮助。再者说了,秦清也算是刘阚的长辈,让长辈等候,可不是好事情。
“家里的事情,不用你操心。”阚夫人对刘阚说:“阿嬃操持的挺好。再说了,楼仓现在有不少人,阿嬃的父母也都在,有什么事情也能帮上忙。至于你哥哥的事情,你也帮不上忙。”
仔细想想,刘阚待在楼仓,还真就帮不上太多的忙。
给刘巨动手术,他插不上手;铁庐有程邈和盘野老操持,他似乎也不需要耗费太多的心思。
至于政务、军务……
曹参灌婴他们打理的井井有条,家里有吕嬃和阚夫人照看着,他待着也是待着。
反倒是巴郡一行,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刘阚和他的幕僚们商讨过,也非常清楚一件事。
以楼仓目前的情况,应该是一个极限了!
如果想要讨取更多的利益,获得更大的权力,就必须要尽快和秦家商谈妥当。
世道很平静,两疆战事结束,中原地区也日趋稳定。宵小流民,不法之徒依然存在,这是任何一个时代都无法完全杜绝的社会问题。有些地区,偶尔还会出现自然灾害;各地偶有暴乱,大都是由于秦法推行过于迅猛而造成的不适应。总体而言,这两年的光景还算不错。
但是陈平和蒯彻,却发现了一些端倪。
大秦律法严苛,倒也不算是一件坏事……可推行迅猛,加之始皇帝对山东六国子民的排斥,已经造成了某种隐患。江南故楚之地,仍不算十分平静。而中原兵力空虚,更是老秦的死穴。
至于一连串的工程……
骊山陵、阿房宫,还有各地仍在兴修的驰道、沉重的徭役,对于六国百姓而言,有点不堪重负。
如果始皇帝不能够尽快稳定两疆局势,减轻徭役,平缓局势的话,很可能会有大乱。
特别是始皇帝日益刚愎,早年那种虚心求教,勇于纳谏的有点渐渐不见,将会是最大的隐忧。
按照陈平和蒯彻的说法,中原……特别是江南地区,其中尤以陈郡、会稽、砀郡、泗水死地为主,就好像一个火药桶。只要有一星的火光,都有可能引发出巨大的灾难。
刘阚必须要做好准备!
眼光不可以仅局限于泗水郡这一个地方。
泗水都尉,听上去风光无限,但还远远不够。陈平为刘阚设定出了一个目标:五年之内,要能成为真正的一方诸侯。如果不能成为泗水郡郡守,那就退而求次,至少要控制九江郡。
而蒯彻则更加大胆的做出了预言:“如果按照现在的情况发展,五年,最多五年……咸阳一定会着手整治会稽。休看咸阳方面现在对江南不闻不问,但从陛下早年两次东巡的情况来看,他对会稽还是非常重视……也许是很担心。否则两次东巡,也就不会都要巡游会稽郡。
早先,中原尚需稳定,咸阳无力整治江南。
而今则是因为两疆战事的缘故,更腾不出手来整治。过去不整治、现在不整治,却不代表以后不会整治。大公子如今在北疆,与其说是历练……呵呵,可依我看,却是为了控制兵马。”
刘阚当时就愣住了!
“控制兵马?”
陈平说:“老蒯说的有道理。从咱们在北疆的经历,还有这一年来的观察来看,大公子果敢沉稳,颇有早年陛下之风。一直以来,陛下对大公子也非常的宠爱,怎么突然间就派他去了北疆?
也许真的有历练的因素在里面。
但我和老蒯都认为,更重要的是因为北疆屯集着老秦的精锐,陛下是希望大公子借此机会,能掌控住兵马……一俟大公子回转咸阳,只怕就是针对南方各郡进行整治的时候。大公子任命都尉,恐怕也有这里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大公子对都尉的考验,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都尉和南疆任大人的关系。都尉看着吧,如果咸阳真的要整治南方,肯定会有一场腥风血雨。”
陈平和蒯彻说的老神在在,却让刘阚心惊肉跳。
仔细想想,他二人说的还真有道理……可是这历史上,咸阳真的对南方整治过吗?
刘阚没有这个印象!
他发现,他前世对于这个时期的了解,好像出现了一些偏差。老秦的命运,究竟会是怎样?
不过有一点他很认同。
那就是陈平和蒯彻的说法:他需要获得更大的权柄。不管老秦的结局如何,这绝不会有坏处。而今看来,大公子嬴扶苏能给他的帮助,不会太大。唯有巴郡寡妇清,能助他一臂之力。
于是,在经过了一番仔细斟酌之后,刘阚决定前往巴郡。
楼仓的事情,不需要他去操心。如今楼仓兵强马壮,至少在泗水地区已经无人能够比拟。
粮道……南疆战事已经结束了,物资转运的事情,也轻松了许多,根本不需要去担心。
如今的刘阚,文有陈平蒯彻,曹参周昌。武有灌婴钟离昧和苦行者。外加一个楼烦骑将林甦(音su)和一个经历过血战,崭露头角的吕释之,足以应付各种局面。这还没有算上正在游历的唐厉和在沛县侍奉老母的任敖,以及那已经在江阳立足下来的审食其和曹无伤等人。
仔细的计算起来,刘阚虽然还称不上谋士如雨,猛将如云……
可也算是兵多将广,在泗洪地区立足,绝对没有问题。
于是,刘阚率领三百楼烦骑军出发了。随同他一起去巴郡的还有蒯彻和林甦两人。
这林甦,是楼烦人,性情暴戾,箭术高明。善使一把铜钺,有万夫不挡之勇。原本是一个山贼,后来被秦军俘获之后,成了蒙恬的骑奴。脾气虽然很暴躁,也很莽撞,但是领兵打仗,倒是一把好手。横山大战的时候,他射杀了三十七名匈奴甲士,因战功被提升为闾长。
是个直肠子,也是个实在人。
刘阚看他勇武,能和钟离昧交手三十个回合而不落下风,于是就对他说:“你做我的护卫长吧。”
林甦二话不说,立刻答应下来。
一方面刘阚是他的上官,另一方面,老罴之名,他也是非常的敬佩。
除了蒯彻和林甦二人之外,刘阚还带上了王信和韩信两人。这两个人都已经十五岁了,应该多开阔眼界才好。老话说的好: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总缩在楼仓,也难有太大的成就。
王信就不说了!
那韩信,可是了不得的人物。
刘阚不知道他能给韩信带来什么样的变化。但他深信,开阔一下眼界,对韩信而言绝非坏事。
※※※
从楼仓出发到巴郡,路途遥远,道路也十分崎岖难行。
刘阚一行人选择了走陈郡,过汝水和颖水后,从南阳郡转到南郡,而后由夷陵溯江而上,走水路直抵江州(巴郡治所所在)。秦清如今就在江州等候他的到来。等他拜访过秦清之后,不管结果是什么样子,他都要再走一趟江阳县,看看审食其曹无伤他们现如今的情况。
原本,刘阚想要带灌婴一起来。
可没想到灌婴却不乐意……
“我楼仓骑军刚成立起来,如今才有了那么一点点的成绩。这时候我怎可能离开?巴郡……我就不去了。如果你见到我老爹的话,就请代我向他问安。等我训练出成果以后,我会率领我训练的骑军,去巴郡见他。不过在此之前,我是绝不会回去,你帮我向他解释一下。”
灌婴是个练兵狂,一心想要训练出一支比楼烦骑军还要好的骑军。
为了这个,他从新年之后就一直刻苦读书,那边燕国大将秦开留下来的骑军战法,已经被他背的滚瓜烂熟。不仅如此,闲来无事就找蒯彻陈平请教,甚至还把程邈的藏书给偷出来。
李成送来战马之后,灌婴更是废寝忘食。
经历过北疆血战,灌婴对骑战之法已经到了一个痴迷的程度。半年多来,倒也的确是颇有成绩。
既然灌婴做出选择,刘阚也无话可说。
如果灌婴真的能训练出一支比楼烦骑军还要精锐的骑军来,他倒也不介意给灌婴更大的惊喜。
离开楼仓的时候,秋高气爽,已至深秋。
刘阚率部先是到相县,和嬴壮道别。不管怎么说,嬴壮是他的上官,对刘阚也有知遇之恩。
于情于理,走之前和嬴壮见上一面,都理所应当。
因为此去巴郡,一来一回,估计要四五个月。也就是说,刘阚再回楼仓,就是来年的事情了。身为泗洪地区的军事主官,即便是有太尉府的同意,刘阚也必须要给嬴壮说一声,打个招呼。
嬴壮倒也没有什么意见,只是叮嘱了刘阚一番,又介绍了一下秦清的喜好。
临别之时,嬴壮拜托刘阚代他向秦清问好。由此可以看出,这个巴寡妇清,在大秦是何等地位。
在相县停留了一日之后,刘阚再次启程。
这一路上,晓行夜宿。当咸阳入冬后的第一场雪飘落的时候,一行兵马已经进入了南阳郡。
“咱们在宛县停留两天,休整一下之后,再启程动身吧。”
在宛县(南阳郡治所)的驿站中,刘阚和秦清派来的使者商量着。这使者名叫巴长,有巴人土著的血统。从小就被秦清收养,很得秦清的信任。此去巴郡,刘阚是有求于人,故而姿态必须要放低。所以巴长虽然只是秦家的一个家奴,但是刘阚在礼数上,却也非常周到。
不过,巴长也不骄横。
刘阚对他有礼,他也表现的非常客气。
“都尉不必客套。这些时日赶路,我看大家也都人困马乏了……休整一下也好。不过巴长却要先行一步。我带本家先往夷陵,准备船只。都尉带这许多兵马,怕是需要楼船才可以。”
刘阚当下同意,送巴长离开了驿站。
回到房间,刘阚感到有些困乏,于是倒在榻上休息。
不知不觉中,竟睡了过去。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间就听见韩信在屋外焦急的叫喊起来:“都尉,都尉,请都尉醒来!”
“韩信,出了什么事?”
刘阚惊醒过来,翻身坐起。从韩信的声音中,刘阚听出了一丝惶恐。他连忙起身,拉开房门。
韩信站在门口,正打算说话时,却见蒯彻急匆匆的跑来了。
“都尉,大事不好了!”
刘阚疑惑的看着蒯彻和韩信,不解的问道:“你二人这是怎么了?出了什么事情,慢慢说来。”
有蒯彻在,自然没有韩信说话的余地。
蒯彻三步并作两步,一把攫住刘阚的手臂,“咸阳六百里加急,通报各郡……自即日起,凡非老秦国史的六国史书,全部予以焚毁。诏令已送达南阳郡郡府,由郡守和郡尉联手执行。”
焚书……坑儒?
刘阚不由得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先前还有些浑噩的脑袋,一下子变得清醒了!
第二百零九章 阴差阳错
一场冰寒的冬雨,在子夜时淅淅沥沥落下。
雨水敲打青灰色的台阶,水珠四溅。苍穹中,乌云翻滚着。云层很低,似乎随时都会落下来,宛如一座黑色的大山,压在宛县的上空。明月早已不见,让人的心情,变得燥郁起来。
刘阚披着一件大袍,蜷腿坐在门廊上。
双手在胸前合十,好像一个入定的老僧一样,一动不动。
根据刘阚前世模糊的记忆,焚书坑儒是出现在始皇帝末期。好像在这不久之后,始皇帝就死了,天下从此大乱。可是根据他的计算,如今正应该是始皇帝鼎盛时期,这焚书事件怎么就出现了呢?唔,好像还没有坑儒……不过既然已经焚书了,想必这坑儒也不会太遥远了吧。
看起来,对于时间的计算上,似乎有些差错!
如果按照刘阚当初在北疆的计算,焚书坑儒应该是出现在四五年之后。因为胡亥今年才八九岁而已。这时候就出现焚书事件的话,那岂不是说胡亥登基的时候,应该只有十三四吗?
这,好像和刘阚前世所知的有些不一样。
亦或者说,后世的史书当中,记载有错误……
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这一段原本就不甚了解的时期,就会变得更难掌控。
一直以来,刘阚小心翼翼的遵循着历史的走向。因为他很担心,一旦超出了他所知的范围,他的先机也就失去了。可是现在,如果他所知的历史原本就是错误的,那么他早前所谓的遵循,也就变得毫无意义。想到这里,刘阚也不禁感到了一丝头疼,呆呆的坐在那里沉思。
“都尉!”
蒯彻走过来,在门槛上坐下。
刘阚抬起了头,“怎么样,可打听清楚了?”
蒯彻点头道:“打听清楚了……十月一日,陛下在咸阳宫宴请群臣,祝贺两疆战事的平息。
陛下邀请了七十多名博士。
可是在席间,博士淳于越和仆射周青臣发生了争论,后来还波及到了廷尉李斯。那淳于越坚持要请陛下恢复分封古制,甚至把李斯影射为了权臣。后来李斯和那些齐人儒生争吵激烈。
这件事发生几天之后,李斯就上奏陛下。他认为昔日诸侯相争,各有其国,招贤纳士,从而产生了私学和游学的风气,而后更有各家学问出现……但是现在,大秦统一天下,法令从一而出。可是各派士子却依旧抱着古书,乱发议论,妖言惑众,使得百姓对政令产生怀疑。
每逢有新政出现,就用旧有的学问经典驳斥。更有甚者,这些人聚集在一起,以批驳政令为手段,从而赚取声名。这种事情时常发生在市井之中,使得许多政令难以得到顺利推行……”
十月一日,是秦历新年的第一天!
两疆战事平息,始皇帝邀请这些儒生只怕是为了让他们歌功颂德,恐怕没想到会是这种结果。
其实,士人依靠对抗朝廷来赚取名声,表现风骨的事情,自古以来就层出不穷。
刘阚倒也不觉得奇怪。相反,他对李斯的说法倒是颇有些赞同,可是焚书……却有些过了!
无数中华文明的瑰宝,在这场灾难中失传!
刘阚突然道:“老蒯,你立刻让王信和韩信两人立刻动身,日夜兼程,务必要在诏令抵达楼仓之前赶回楼仓。就让王信通知道子,让他立刻着手安排,配合郡守大人收缴民间的书册。”
“啊?”
蒯彻忍不住低呼一声,诧异地看着刘阚。
而刘阚却恍如未觉,凝视那顺着屋檐滴落下来的雨帘,自顾自的说:“让道子在田庄中腾出一个小仓,收缴来的书册,全部秘密存放进去……恩,就让道子告诉壮郡守,此次泗洪一带的收缴行动,就由楼仓来执行。至于焚烧嘛,我想道子应该清楚怎么做,无需再为此操心。”
蒯彻的脸上,顿时流露出一抹喜色。
他连连点头道:“都尉此举,实大利天下之举措。彻不知该怎么说,唯有代天下读书人,感谢都尉。”
刘阚很清楚蒯彻为什么会有这样的举动。
如果能把这些书册留存下来,无疑会让天下士人感恩戴德。不过,刘阚也非常清楚,仅凭他个人的能力,怕是也只是杯水车薪。泗洪才多大?可是这大秦的疆域,又是何其巨大?
能出一分力,就出一分力吧!
刘阚想了一想,转身走进了房间。
他点上灯,从行囊中取出纸笔,沉思片刻之后,奋笔疾书。
不一会儿的功夫,蒯彻就回来了。
“都尉,王信韩信已经动身了,全都是一人双乘,估计在十天之内,能抵达楼仓……唉,希望能来得及吧。”
刘阚好像没有听见蒯彻的这番话语,把墨迹吹干之后,小心翼翼的折叠起来。又取出一个信筒,把书信放进去。在封口处打上了火漆印信,递给了蒯彻。
“立刻派人赶赴夷陵,追上巴长。告诉巴长,就说这封筒里面的东西,十万火急。让他马上派人,以六百里加急的方式,送往江州,交给曼小姐。转告曼小姐,这件事就拜托她了。”
虽然没有说明这竹筒里是什么东西,可是以蒯彻的聪明,还是能猜测到几分。
刘阚这是想通过秦家在巴蜀的实力,着手收藏那些书册啊。当下二话不说,蒯彻接过了竹筒,转身离去。而刘阚则起身走出了房间,重又坐在门廊上,看着被朦朦细雨所笼罩的黑夜,再一次陷入了沉思。
长城还没有动工!
坑儒之事,也尚未出现……
但是,留给自己的时间还有多少?他已经无法计算清楚了。
不过那种几乎令人窒息的紧迫感,越来越重。刘阚闭上了眼睛,脑子里却已经乱成一团麻。
※※※
焚书诏令一出,令天下人为之震惊和恐慌。
民间对于老秦的怨念,在一夜之间加深了许多。特别是那些读书人,更是在心中对老秦恨得咬牙切齿。不久之后,咸阳又发生了一件大事情。以仆射淳于越为首的二十余名博士,因不满始皇帝这道诏令,连夜逃出了咸阳,不知所踪。这件事,也让始皇帝嬴政为之震怒。
刘阚听到这个消息的时候,已经入了南郡。
乍听这消息之下,他的第一个反应就是:坑儒!
可又一想,记忆中的坑儒事件好像不是因为这个吧。于是仔细的询问了一下,再得知始皇帝虽然对此很生气,但并没有做出太过火的行动之后,一颗悬着的心,总算是落回肚子里。
如果真的发生坑儒,那他的时间可就更少了!
虽然无法确定始皇帝究竟还能活多长的时间,但是刘阚已经把坑儒和长城两件事,当成了一个坐标。另外,刘阚总算是知道了一件事情:原来这焚书坑儒并不是一件事,而是独立的两个事件……
好吧,不管这焚书坑儒是否出现,接下来要做的,就是尽快和秦清见面。
于是刘阚督促兵马加快速度。不数日的光景,就抵达了夷陵。
巴长已经准备好了舟船,刘阚等人一到,立刻登船启程,逆流而上,直奔江州而去。
刘阚前世也曾畅游过三峡。不过这时隔两千年之久的三峡风景,似乎比后世的景色更加动人。
只是,这心里有事,刘阚也就失去了欣赏这美景的心情。
舟船航行十余日之后,终于抵达刘阚此行的目的地,江州。
这江州,也就是后世的重庆。虽然已经进入寒冬,可是江州的气候却格外温暖。至少比之南疆,要温暖许多。刘阚抵达江州的时候,正淅淅沥沥的下着小雨。那雨丝愁煞个人,恰似一片轻雾,笼罩在江州城的上空。有道是‘巴山夜雨涨秋池’,即便是在昼间,也透着几分婀娜。
秦曼带着护卫,早早的等候在江州码头。
待刘阚那雄奎的身姿出现在船头的一刹那,秦曼顿时心生喜悦,快步上前两步,朝着刘阚挥手。
刘阚自然也看见了秦曼!
依稀白衣,外罩大氅,手持竹簦,在细雨蒙蒙中,显得格外娇柔。
心中不由得轻松了许多,他大步走下了舟船,来到秦曼身前。两人谁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相视。所有的言语,在这一刻都显得有些多余了……许久之后,秦曼道了一句:“阚……都尉,一路辛苦了!”
早有马车在码头上等候。
刘阚和秦曼登车后,在众人的簇拥下,缓缓向江州城行去。
在车上,秦曼说:“阿阚,有件事我却需要告知你。你这一次,恐怕要在江州多停留些时日。”
刘阚一怔,“多停留些时日?”
秦曼点了点头,正色道:“事情有些变化……家祖母在月前得陛下相召,已于十日前启程前往咸阳。临行之前,祖母还让我代她向你表示歉意。还说请你能在这里等一下,她会尽快赶回江州……此外,祖母此去咸阳,还带着你上次送给她的礼物,说是会伺机献给陛下。”
“啊?”
不知为何,刘阚听到这个消息,心中不由得生出一种怅然。
没想到紧赶慢赶,最终还是没有碰到秦清。虽然说过些时日就能见到,可这心里,却有些悸动。
刘阚说不清楚是什么原因,但隐隐约约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阿阚,你可是不高兴了?”
见刘阚久久不说话,秦曼忍不住低声询问。
刘阚摇摇头,却突然间问道:“曼小姐,你可知道陛下突然召清老前去咸阳,是为了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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