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9章 天国再建
作者:月关|发布时间:2024-06-29 00:01:38|字数:12528
一阵春雨之后,彩虹挂在长空。
一群土著居民出现在地里,开始整理田垄,堆起田埂,用木制的简易锄头锄草、播种、施肥。
如果有其他部落的土著居民经过这里,会很惊奇地发现,这里人的举动和以前竟是大不相同。
因为这里的人以前种庄稼,一直是用木棍在湿漉漉的草土上随便戳个小洞,然后把玉米粒、豌豆、西葫芦等各式植物的种子丢进去,既无须锄草,也不用整理出那一块块的整齐的田地。
同时,这些锄头等劳作工具他们也是没有见过的,真是新奇的玩意儿。如果他们停下来待一段时间,他们会发现更多新奇的怪东西。
这儿的人有牛马却不知道让它们载物,现在他们会发现这里的人会用牛马驮运东西。他们拖拉重物不知道制造车子、利用车轮来节省力气,现在他们会发现,这里有许多独轮、双轮甚至四轮的木头车子。
这都是天国的使者教给这些当地土人的,天国使者还给他们取了一个统一的名字,说他们叫汉人。
这天国的使者自然就是夏浔一行人。
夏浔的船队是在阿拉斯加登岸的,那里现在不叫阿拉斯加,叫望明岛。这名字不是解缙取的,而是小荻。夏浔觉得挺有意义,便叫石匠在那里竖了石碑,正式定下了望明这个名字。
同时,他也正式改回了自己的名字——夏浔,尽管除了小荻和梓祺,其他家人根本不理解他为什么要改名,但他还是这么做了。
“望明”的气候十分寒冷,夏季温度也不高,更不要说冬季了,同时那里距大明还太近,对这些一路飘洋过海过来的人来说,在距大明很近的地方有这么一块巨大无边的土地已经不是秘密。
为了防止有人难舍故土,寻机逃回,夏浔为了安全,只能带领他们继续往纵深走,经过了近一个月的跋涉,他们在这片新大陆的中间地带登岸了。
他相信在这些不了解世界地理,一路也不曾留下海图的情况下,除非整艘船的船员全体叛变,靠着他们的经验和记忆,或有可能逃走,否则将无法再离开,这才把这里确定为定居点。
他们一路停泊、登岸、休息的过程中,船员发现他们在这片新大陆上并不是孤独的存在,这里已经有居民了,这些居民就是被后世人称为印地安人的那些当地土著。
他们最担心的是被抛弃在整个世界之外,而这里早就有居民,而且也是黑头发、黄皮肤,这个发现让他们惶恐不安的心情渐渐安定下来。
经过几个月的相处,解缙兴奋地发现:这里的人很可能同自己一样,也是炎黄子孙,他们应该是殷商遗民。
最初引起解缙怀疑的,是当地土人的一些词语和知识,一路下来,他发现一些当地土著把小孩子称为“娃娃”,一些地方的土著对“你、我、他”的发音称为“宁、内、伊”,称河流为河,称船为舢板,而留着垂髻的童子,也与中原小孩子的打扮毫无二致。
当他们定居下来,得以更细致地接触这片新世界之后,他更发现许多古代石刻,那上边的文字与他稍有涉猎的甲骨文非常相似,有些字甚至完全一致。
此后不久,夏浔他们在当地起造房屋,建设城堡,竟从地下发掘出十六尊翡翠雕像,这些雕像人的面孔与汉人无异,而且头颅刻意雕得又高又长。
解缙知道这种风格的雕塑乃是殷商时代的人所崇尚的习俗,而在发现翡翠雕像的地方,他们还发现了六块玉圭,圭板上刻有类似商殷甲骨文的字迹。
在此建立城堡之后,解缙受命带人探索周边地域,与一个叫“玛雅”的部落产生了紧密的联系,他发现玛雅部落的祭司会用针灸治病,在这个玛雅部落的附近,还广泛生长着在中国广东福建一带才有的涕竹,还没听说在世界的其它地方有过这种植物。
他们与当地土著渐渐熟悉、了解,大约一年之后,解缙稍稍理解了他们的语言,这里的部落酋长告诉他,涕竹是他们祖传的一种外伤药,是很久很久以前,他们祖先的首领侯喜王留传下来的。
他还说,在他们故老相传的传说中,他们的祖先来自天国,他们的祖先从天国乘涕竹舟沿天之浮桥,来到这个地方,并从此留在了这里。
解缙立即叫这个玛雅人带他去拜见部落里的老祭司,老祭司友好地接待了他,并向他讲述了古老传说中的侯喜王的故事。
老祭司告诉他,在他们族中,世代相传,两千五六百年前,他们的祖先共二十五族,乘坐涕竹舟,沿着一段岛屿不断的海面来到这里,分别建立了几个王国。其中势力最大的就是他们的王:侯喜王。
侯喜王勇敢强大,却也性情残暴,他对招进王宫侍候他的男人施以宫刑,对冒犯他的臣民施以炮烙。有一年,一个叫日升国的小王国毁于严重的地震,日升国的百姓投奔侯喜王,侯喜王没有帮助他们,却把他们变成了自己的奴隶。
难民们非常悲伤,一位住在山上的侯喜族的医生听说之后,就赶到王宫,向侯喜王唱道:“二十五族为兄弟,跟着侯喜过天之浮桥岛,途中艰险不能忘,分发麦黍众乡亲,兄弟莫将兄弟辱,天国再建冬复春……”
侯喜国的百姓听了都放声大哭,候喜王听到这首歌后悲痛欲绝,他流着泪向臣民们请罪,释放了奴隶,并拿出自己的财物帮助他们重建了自己的王国,从此,很少有哪个部落再倚仗强大而欺凌弱小,他们来自同一个地方,都是兄弟姐妹。
老祭司还应解缙所邀唱起了那首古老的歌,古语的发音,连他们本族也没有几个人记得了,解缙自然更加不懂,不过他注意到,那首苍凉古老的歌谣中,每一句歌词都是一字一音,而解缙所知道的其他各族的语言却少有这种特点。
“侯喜王,侯喜王,二十五族为兄弟,跟着侯喜过天之浮桥岛……”
博记博闻的解缙忽然想起一桩上古秘闻:
昔年武王伐纣,纣王当时正派大将攸候喜讨伐东夷,国内空虚,周武王趁机起兵,一战而克,纣王自焚而死,商朝亡。之后,商朝大将攸侯喜和忠于商朝的林方、人方、虎方等部落的十余万大军突然失踪,成为一桩千古奇案。
莫非……
中国式的称呼、发式,甲骨文式的石刻、玉圭,殷商时代的雕塑,针灸术和涕竹疗伤的中医偏方,还有他们口口声声所说的那位侯喜王,还有什么天之浮桥……他们一路过来时,穿越海峡时,可不就是隔不多远便有一座小岛?
莫非……这侯喜王就是攸侯喜?这些土著就是当初那些失踪的殷商士兵后裔?
解缙立即把这个猜测告诉了夏浔,夏浔才不在乎这个考据到底是否准确,对他来说,这个考据有利于他们与当地人更好地融合在一起,这就够了,于是,夏浔告诉这些当地土著,他们就是从天国经由天之浮桥过来的。
他不但如此告诉玛雅等各个印地安部落的人,而且也如此告诉他带来的数万人,同宗同祖,有利于他们的友好相处。
得知这些拥有着强大武力、而且比他们更文明先进的远方来客是从他们祖先的国度来的消息后,当地的土著部落表现得非常欢喜,善良的他们立刻接受了这些来自远祖故乡的亲人,对他们亲切中甚至透着一种敬畏。
他们非常的尊敬先人,而这些来客是从他们先人的国度来的,在心理上,他们就觉得这些来客在辈份上要高于自己,血缘上更是亲如一家,他们亲切地称呼这些从“天国”来的人为祖人。
从此,夏浔带着他的人就在这儿定居下来,通过教授当地人更先进的生产方式,他们博得了周围地区众多印地安部落的尊敬和信服。
当他们在当地土著惊奇的目光下,和泥烧火,变成硬硬的“石头”,并砌成房子和高大的城堡时,他们已是周围所有部落公认的王的部落。
新的城堡叫夏威夷。这夏威夷可不是美洲东部那片岛屿,城堡的名字是夏浔取的,旁人都以为这个城堡的意思是说他要威镇四夷,却不知道这只是夏浔的恶趣味而已,到了这里以后,他的确是率意了许多,自由自在,无所束缚。
夏浔发现,在这片土地上,有着在其它任何地方都还不曾见过的众多植物,这里可食用的植物种类比世界其它所有地方加起来的还多。
丰富的资源,受人尊敬的地位,再加上许多还没有老婆的士兵在这里得以娶到一位健康性感、活泼可爱的印地安女郎,他们的心终于留在了这里。
夏浔的船上有意地带了各个方面的人才,他们有文士、有医生、有石匠、铁匠、裁缝、水手和农民,他们在这里采石、炼铁、还制造火药……
越来越多的当地土著知道了他们的存在,他们纷纷派人来结纳祖人,学习他们的先进文明,这些祖人的威望越来越高,他们俨然已是这个新世界的主宰。
※※※
又是一年春天。
夏浔抱着二儿子杨怀至站在沙滩上。
杨怀至奶声奶气地问:“爹爹,为啥地球是圆的啊?”
夏浔微笑道:“大概,是老天有心让那些走失或迷路的人,能够重新找到他们的起点吧。”
“那咱们从这儿游过去,就能回老家么?”
夏浔被儿子的童言稚语给逗笑了:“对,从这游过去,就是咱们的老家。等宝宝长大了,造一艘大大的船,游累了就上船坐着,一直往前走,日落处,就是咱们的故乡。”
“哦……”
杨怀至含着手指想了想,扭身又指向另外一个方向,说道:“月蓉姐姐说,在故乡的时候,以为太阳是从这边的大海里升起来的,可我们到了这里,太阳还是在远处的海里。我们如果往那边走,会找到太阳么?”
月蓉是西门庆和南飞飞的小女儿,平时也老跟杨家的几个孩子玩在一块儿。
夏浔道:“不会,要想找到太阳,除非造一艘会飞的船。不过,我们要是往那边走,会到一个叫做欧洲的地方,爹爹曾经去过那儿,往那边去,要比往这边走近许多,等你长大了,可以到那边去玩。”
“那儿好玩么?”
“当然好玩,你不但可以在那里看到许多金发蓝眼的西方人,还能看到和我们一样的东方人。儿子,那可是你老爹开辟的航线,等你见到他们,不需要费心去学他们的语言,因为咱们说的话一定是他们的通用语。”
“哈哈,一说起来,爹就开心,儿子,你知道爹开心啥么?”
夏浔兴高采烈地问道,他的许多说法常被妻子们笑为“胡言乱语”,也只有他的儿子女儿们才相信老爹说的话。虽然他如今已是远近所有部落公认的部落长,可是知音难求啊。这些话也只能跟这不谙世事的儿子聊了。
“不知道,爹爹开心什么呀?”
夏浔拍拍他幼滑的屁股,笑道:“爹开心的是,咱汉人的子子孙孙再也不用全民学那坑爹的英语啦,通译而已,不就是翻译么?一家四夷馆不够,十家总够了吧!用得着人人当翻译去?舍本逐末!他奶奶的……”
杨怀至不明所以,笑嘻嘻地学他爹:“去他奶奶的!”
夏浔哈哈大笑:“对!去他奶奶的。嗳?不对啊!爹可以说,你可不能这么说,再学脏话,看你娘听见了不揍你。嗯……以后啊,咱们叫洋鬼子统统跟咱们学汉语,过不了四级他想拿毕业证,门儿~~~都没有啊!”
杨怀至挥起小拳头,道:“门儿~~~都没有啊!”
夏浔兴致勃勃地道:“就算他是研究自己国家历史的,不懂汉语也不给他评职称!叫他们的孩子把学业中的大部分精力都用在学汉语上,哈哈哈,想想都爽啊!”
杨怀至在夏浔怀里手舞足蹈,也学着他爹叫:“爽啊!”
※※※
许浒带了几个人,在海边找到了正在YY不已的夏浔。见他跟儿子聊得眉飞色舞,不禁笑问道:“文轩,聊什么呢这么开心?”
夏浔扭头看见是他,便放下儿子,拍拍他的小屁股道:“去,找哥哥玩去。”
杨怀至撒开双腿向哥哥跑去,不远处的浅滩上,杨家几个半大的孩子正跟几个印地安小孩在嬉水捉鱼,还在岸边堆出许多沙子的城堡。
一片小海湾里,印地安人摒弃了他们的独木舟,他们在天国祖人的帮助下,学会了建造帆船,几艘由他们自己亲手制作的小帆船正做首次下海的尝试。
“许大哥回来了。”
“嗯,铁矿山那儿有何天阳照管着呢,我就回来了,这才离开个把月吧,我看城里头不只建了医馆,连学院都要建起来了。”
“是啊,小孩子们可不能光学些基本的生活技能。在这儿,识字读书是祭司才会做的事,咱们可不能这样。虽然说殷商时代的文明比不得现在,可要不是因为他们当年东渡时军中本就没有几个有学识的人,到了这里后只顾吃饱穿暖,还是不重视它,也不会反比先人们还要落后了。前车之鉴,咱们的后人必须更文明更先进,可不能退化成野人。”
“嗯,还是你高瞻远瞩啊!”
许浒与夏浔并肩而行,叙及这一年多来的变化,感慨地道:“我们到这儿已经有一年了,我们的名声所到之处,所有的部落都望风归附,你不会想……一直把咱们的城堡当成一个部落吧?”
夏浔睨了他一眼,微笑道:“哦,你有什么想法?”
许浒缓缓地道:“你不觉得……我们完全可以在这里建一个属于我们自己的国家么?”
夏浔负着手,沿海滩缓缓而行,斟酌着没有说话。
许浒追上去,又道:“用你的话说,这里的人,因为这儿的土地太广袤,又是如此的富庶,这里的人在草地上随便挖个坑种下种子,都能不愁吃用,所以他们一直没有什么发展。他们太落后了,我们不需要动一兵一枪,就能让他们归服。
何况,他们对我们这些祖人既崇拜又信服,只要我们确定立国,他们一定会望风归附。把他们纳入治下,对他们也是一件好事,你总不希望他们一直像野人一样生活吧?”
夏浔笑了笑,俯身抓起一把金色的沙子,攥了攥,慢慢捻动,让那黄沙如沙漏般缓缓流下,缓缓说道:“这个问题,其实我也想过,我甚至已经想好了我们新立的国家的名字。”
“哦?”
许浒欣然道:“原来你也有此打算,你打算给咱们的国家取个什么名字?”
夏浔拍了拍手上沾着的沙子,背着双手面朝大海站定,说道:“夏朝!咱们的国家,叫大夏!怎么样?”
许浒的目中涌起一片炽烈的光芒:“好名字!夏商周……咱们是要在这儿开辟一个新的华夏了!同时,你还改了姓夏,呵呵,这既是国名,也是国姓,等这大夏一建立,你,就是这大夏的第一任皇帝!这片海外世界上的始皇帝了!”
夏浔笑而不语。
他不想当皇帝,他想在这儿建立一个三权分立的联邦制国家,国家的元首数年一选。对所有的人民来说,这远比帝王制度更合适。
对他的子孙们来说,如果祖先给他们创造的这么高,他们还是无所建树,那就能使多大碗,便吃多少饭吧。
再好的教育也不能保证子孙代代贤明,而绝对的权力,一旦碰上一个昏匮的君主,就会给这个国家带来不可挽回的恶果,那时给他子孙带来的将是亡家亡族的灾祸。
他的政体设想在大海对面,至少在这个时代是不可能的,没有那种基础。而在这里则不然,这里本来是一个个的部落,部落酋长们并不是世袭的。他们这几万人,人数最多的就是原双屿卫的士兵和家眷,而不管是双屿岛的大首领还是双屿卫的都指挥,也同样不是世袭的。
从无到有,不需要去打破旧的框架,反而是最容易建设的。不过,以前他对这方面了解的也不是许多,表面浮浅的了解,并不能在他创立一些具体制度时提供多少帮助,他还有许多想法需要完善。
同时,建国的倡议,在城堡里早就开始了,许多人,尤其是他那老丈人彭老庄主,是极为热衷捧他做皇帝的,对这些人他也需要做个沟通。
当然,这时候夏浔还不知道,在这片大陆的最南方,回国无望的任聚鹰已经称帝,国号大屿,他正在疯狂地兼并着一个个部落,他走的是跟夏浔完全不同的另一条政体道路。而他们之间的交集,已经是很久以后的事了。
许浒见夏浔笑而不语,微微叹息一声,缓缓退后两步,手已搭在刀柄上。
夏浔望着大海还在笑,只是那笑渐渐变得苦涩起来:“我们这样不是很好么?一定要自相残杀?权力,真的可以令人疯狂!”
许浒正要拔刀,闻言却倏地一惊,失声道:“你……你知道我要……”
夏浔没有回答他这句话,只是黯然问道:“为什么我们只能共患难,却不能共富贵?”
“你错了!”
许浒定下神,沉声道:“我许浒不是心胸狭窄的人,我能共患难、也能共富贵!但是,当我可以拥有更大的富贵时,你不能拦我的路!”
夏浔的声音在海浪的拍打下显得有些缥缈,他似乎是自问,又似乎在问许浒:“我,挡了你的路?”
许浒冷笑道:“明知故问!你以为,你还是大明的国公?笑话!这个城堡里,谁的权力最大?是你!谁的势力最大?是我!数万人中,我双屿的人占了绝大多数,凭什么你可以理所当然地做皇帝,而不是我?凭什么是你的子孙可以世世代代作威作福,而不是我?”
夏浔轻轻地道:“如果我说……我从来没有想过当皇帝,你信么?”
许浒一愣,然后放声大笑:“哈哈哈,我当然不信,你不做皇帝,那谁来做?难道你心甘情愿拱手于我?哈哈哈……”
夏浔摇摇头,道:“不是我,也不是你,我想……这个国家不要皇帝!”
许浒愕然半晌,怪叫道:“你疯了?一个国家,怎么可以没有皇帝?没有皇帝,那还叫一个国家?我想做皇帝,你偏不要皇帝!不管你是自己做皇帝,还是不要任何人做皇帝,那都是跟我过不去!
诸邦万国为什么要向大明卑躬屈膝?因为谁的拳头大,谁就是老大!在这儿,我就是老大,而不是你!夏浔,你该醒醒啦!”
夏浔淡淡地道:“我倒觉得,是你该醒醒了!许浒,不要执意不悟!”
许浒警惕地退了一步,飞快地向四下打量了一眼,小孩子依旧在海滩上玩耍,另一边的海湾里,几个土人正为他们的船在水里驾驶自如而欢笑,岸上是一片红树林,距此在一箭地之外,而身边只有他的几个心腹。
许浒的胆气又壮起来,冷笑道:“你吓唬我?哈哈哈,夏浔,我知道你的口才了得,不知多少人就死在你这张嘴上,可我许浒不是他们!整个双屿的兵都是我的,你有什么?除了彭家那个死老头子和他的那些子侄,除了那个专门喜欢钻女人帐篷的西门庆和你那潜龙的千八百人,你还有什么?”
夏浔缓缓地道:“我还有……骊龙!”
许浒没听清楚,踏前一步,问道:“你说什么?”
几乎在他迈步向前的一刹那,“砰砰”两声枪响,许浒的后心和后腰处炸开一个大洞,鲜血迅速染红了他的衣袍。
许浒向前一个趔趄,不敢置信地扭头回去,一共五名侍卫,都是他带来的。其中两个枪口正冒着烟,而另外三个,其中一个已经退到了另外两人背后,一手刀一手枪,紧紧地抵在了他们的腰眼上。
夏浔的声音传进了他的耳朵:“骊龙!我还有骊龙!以前,我左手飞龙,右手潜龙,飞龙交出去之后,我这只空着的手,便又抓了一只骊龙!”
“五个心腹,居然有三个是你的人……我该死!我真的该死!我死的不冤呐!”
许浒踉跄着惨笑:“没想到,没想到当年我用这个法子杀了雷晓曦,今天,我也步了他的后尘!夏浔!你早就有心对付我了,是不是?”
夏浔幽幽地道:“不管你信不信,我只是有备无患而已。如果你不是想杀我,我保证,他们依旧是你的心腹侍卫,永远也不会变成骊龙!”
许浒嘶声道:“我……我不信!我不信!你……也想做皇帝!我……恨!”
“噗嗵”一声,许浒重重地栽到沙滩上,海浪扑打着他的脸颊,他的眼神直勾勾的,死不瞑目。
夏浔始终没有回头,一起一伏,永无止歇的潮水拍打着他的靴面。夏浔幽幽地道:“每一个不谙世事者,都想做黄蓉,逃出桃花岛,体味人间百态;每一个饱经风霜者,都想做东邪,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许浒,我想要的,你永远不懂!”
很多年后,大夏国的史学家们在研究他们的开国元勋、首任总统夏浔的历史时,让他们愁白了头的一个课题就是:“谁是黄蓉?谁又是东邪?”
(全文完)
后记
连续三天,每天更新一万三四到一万七八不等,码字码的快累惨了,不过写到结尾时精神亢奋,下笔也快,总算一气呵成。
拖沓灌水、事无巨细,大不佳也。
结尾如豹尾,这才叫大家看的爽快。
本书上架之初,我说:希望大家买票上船,登上这艘锦衣之舟,陪我行走在历史的天空里。
这艘船驶到了辽东、驶到了西域、驶到了欧洲、驶到了大洋彼岸,当它泊于岸边的时候,朋友,你是陪我走完全程的那个人吗?
在这里,感谢从本书开书时起,就订阅支持我的每一位书友!
可以想见,如果没有你们的支持,我不会完成这部作品。
也许这是老生常谈,可是每当一部作品结束,我回顾从搜集资料、构思作品,不管是酷暑还是寒冬都努力创作的经历时,想到你们投票支持、发贴鼓励,陪着我经过每一天、每一个月的战斗时,这种感动始终荡漾在我的心头。
尤其在本书创作中,我正式辞职,以此为职业,这对我就更有非同一般的意义,辛苦、甘甜、欢笑、悲伤,点点滴滴尽在心头。
在这本书写作期间,我走出了人生中重要的一步,许多书友也是一样。
在此期,有人考上了更高一级的学府,有人毕业开始工作,有人找了对象,有人甩了对象,有人成了亲,有人有了心爱的小宝宝……
如果从我写第一本书开始算,有的书友在陪伴我期间更是有了覆天翻天的大变化。
一本书,就是一段青春,一段记忆,一段成长,一段岁月。
在我的人生中,你们陪伴了我很长的一段路程,因为你们的存在,我的人生才更美,你们是我最好的朋友、最无私的朋友!
如今,我站在舷梯边,向每一位同舟共渡的朋友道一声感谢,希望我的这段旅程,能给你留下一段美好的回忆。希望在这旅程中,带给你许多快乐和享受。
这段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
任聚鹰的帝国和夏浔的联邦会有些什么交锋?
让娜达克,那位后来被称为圣女贞德的法国小姑娘,是否依旧走上了她的历史使命?
唐赛儿教给她的脱缚术、火遁术,有没有帮助她最终逃脱宿命?
这位女骑士有没有到东方去寻找他的师傅?
有恋父情节的唐赛儿最终发展如何?她对夏浔的倾慕和依恋,只是一个懵懂少女对一个英雄和呵护她的年长成熟男子的迷恋,在她的成长中会渐渐发现自己真正喜欢、真正适合自己的伴侣,还是始终如一地爱慕着夏浔并终成正果?
夏浔有没有在他的国家建立之后,履行诺言,建造大舰重返欧洲,开始他的欧洲之旅?
大明的舰队驶到了极西之地,那么他们后来有没有再派出舰队向东方探索,去寻找日出的地方,从而找到他们的辅国公?
这些,都不在本书的范围之内了,所有事情都写出来,那就没有念想了。各位书友可以发挥你们的想象力,尽情地在这副画卷留白的地方挥毫泼墨,去延续所有你想知道的事情。
有无数种可能,只要你心中有天堂,你就会想出无数叫你愉悦开心的后续变化。
※※※
关于新书:
对新书,我已经做了一些设想,还需要大量的准备工作,新书的历史背景准备放在唐朝,武则天时期。
在酷6网采访时,问及对新书的考虑,我曾顺口提及说风格要变,要写才子佳人,少涉及帝王将相。
应该说,这个说法因为未经深思,说的不是那么准确,我不会写大才子的,我也不会写大科学家。各位仁兄何时见过我的主角跑到古代跟古人卖弄古文,或者发明飞机大炮的?
对以诗文震住古代诸多才子的设计,我不写,你能把古诗古文倒背如流,想用哪首信手拈来本身就已太扯,更何况,已经成文的东西有它特定的环境和历史文化底蕴,你能在任何场合地点环境下拿来就用?
古代文人之间的交往,可不只是这么简单,你能背出一首脍炙人口的好诗或好文章,可是在平时的文化圈子里的交流、来往中,你不可能把你的文化素养也同时提高,那是随时会叫你露馅的。
而且,古人或者欣赏诗词写的好的人,但是入仕没有那么简单,诗词能救国还是诗词能治国?没有哪个人是因为诗词写的好,才得以入仕作官、青云直上,在唐朝,多少大诗人苦熬几十年,还混不上个一官半职,所以我说新书是才子佳人,只对了一半。
才子是不对的,佳人么……(眉飞色舞中~~~)
另外,我也不会写回到古代大搞发明,发明飞机大炮那是扯淡,发明煤球牙刷羊肉串……,仁兄,古代没有专利一说,你发不了财!再说,匠人也是登不了大雅之堂的。
所以主角要走的路嘛……
你猜^_^
是否依旧以穿越为开头,我还没想好,不过故事会一样的精采。
我喜欢写真实背景下的故事,如果是全架空的写法,我不需要任何考据,哪个朝代的逸闻佚事、民间传说、政治制度、文化知识、衣装款式,我都可以拿来一用,而书评区里那些对历史知识相当了解的卧虎藏龙们挑不出半点毛病。
但我不喜欢,我不会为他们的悲欢离合而感动,我不会为他们对国家民族的情感而感动,我不会为他们国家的强大和富饶而感动,我完全没有代入感。一个完全脱离了真正历史背景的历史故事,我完全没有代入感。
下本是唐朝。
当我说出这一点时,听到最多的就是:“你要写肥婆么?”
这是被一些人给刻意夸大了的假象,须得纠正。
只要仔细看一下唐朝著名画家阎立本的《步辇图》和周昉的《簪花仕女图》,不难发现,画中的宫女、仕女,根本说不上肥胖。
她们的身材,实在都是相当纤瘦的。唐明皇让高力士派京兆尹(首都长安市长),“选人间女子细长白者五人,将以赐太子”。可见,玄宗时代选美标准,也跟今天一样:身形苗条,身材高挑,皮肤白皙。
如果一个部落,自古以肥胖为美也就罢了,可是你能想象先秦两汉隋晋以来一直保持的审美观,一到唐朝就来了个彻底的大变样?可能么?
风气的改变是有,唐初繁荣昌盛、丰衣足食,正如诗圣杜甫诗句所记“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禀俱丰实”。人们有条件吃饱穿暖保持健康丰满的体格。
唐代开放兼容并包,当时与唐交往的国家有130多个,国力强盛与文明发达,使唐人充满自信,不同文化的影响、交融,使唐人不拘于传统,眼界开阔,热烈放姿。
唐代民族融合,唐人民风开放尚武大有胡风,而游牧民族的风格不欣赏弱不禁风的美,以此种种,风尚有所改变。
所以唐人审美的潮流是有别于传统的苗条和骨感的,但那是一种健康、性感、富有朝气的美,而不是肥胖。正如美国六七十年代流行骨感美,而现在是健康性感的丰腴美,可你能说那就叫肥婆?
当时最标准的美人应该是面如满月,胸大臀翘小蛮腰(我也喜欢^_^)
尖下巴、瓜子脸,平胸窄臀细若杨柳的姑娘肯定不是当时最标准的美人,但是长成这样的漂亮姑娘,也绝不至于被人看成丑女。
鹅蛋脸看着比较有福气,尖下巴则有点狐媚子,干干瘦瘦不像个益夫的样儿,胸大屁股大好生养……,多少年后依旧是一些老太太选儿媳的标准,然则哪一种在她们眼里是丑的?
唐朝公主中擅长打马球、踢蹴鞠的不在少数,擅舞的美人都擅长绿袖舞、胡旋舞,这胡旋舞类似现在的肚皮舞,白居易的《胡旋女》诗中写,“左旋右旋不知疲,千匝万周无已时。”肥胖之人别说连续转上千圈万圈,估计一百个圈下来就一头栽地,动弹不得了。
说到杨贵妃,相比于当时同样的梅妃等美人而言,确实是更显丰腴些,梅妃甚至以此嘲笑过她,如果唐朝以肥为美,梅妃的嘲讽岂非成了赞美?
她27岁被唐玄宗册封为妃,宫中画师为她做画时她都三十多了,丰腴一些岂非正常,即便如此,唐玄宗也取笑过她有些胖,有一次唐玄宗看书,杨贵妃问他在看什么,唐玄宗便笑,说你一定不喜欢。
杨贵妃抢过去一看,却是汉朝的书,写的正是赵飞燕一段故事,杨贵妃不服,便说:“我的舞蹈比她跳得好。”由这一段也可看出唐人的健康美并非以肥为美,这环肥燕瘦是到了宋朝,由苏东坡的诗才传开的,唐玄宗和杨贵妃是有真感情的,她一人稍胖,实非大唐主流。
白居易写诗赞他最喜欢的两个妾:“樱桃樊素口,杨柳小蛮腰”,很难想像是个大胖子。
那所谓的胖,其区别大抵也只是玛丽莲梦露和奥黛丽赫本的区别。
为了写好唐朝,我自己搜集,并委托几位书友帮我搜集了大量有关唐朝的文章和唐人小说,阅读消化它需要一段时间。
我要揣摩那时的社会风貌,揣摩那时有代表性的男人和女人的人物性格和精神风貌,我收集了大量史料,包括对武则天性格的心理分析,这些东西看过之后不会大量加入我的小说,过于考究不如注重故事性。
没有必要在这些地方写实,比如查阅一些史料,唐人称父亲为哥哥,父亲排行老三,便对人说我家三哥,如果这也照实写,恐怕我得处处加括号以注明其真正身份了,实无必要,而其风格也不体现于此。
我写的是小说、故事,而非论文,不会那么全面介绍这个社会的一切,只通过主角的双眼去看他们所看到的一切,故事之外的话题少提,增加故事性。我只是要在心中先对那个时代有个比较准确的定位。
要写出一个唐朝来,不是要写初唐时期皇室一家亲、君臣一家亲,臣臣一家亲,官民一家亲,大臣不是忠的就是奸的,忠的光芒四射毫无瑕疵,奸的从头坏到脚一无是处,那是官场的童话。
也不是你写一堆标准的唐朝的建筑,服饰或者在语言风格上如何的接近唐朝,而是写出那种内在的精神风貌,唐朝人比较于其它朝代的人的不同,正是他们的精神风貌,这种风貌写出来了,也就展现了他们。
另外就是淡化帝王将相的原因了。
我常常在想,历史小说应该怎么写?难道仅仅只围绕着一群帝王将相在那里争权夺利吗?还是应该同时兼顾天下百姓状况及民风、民情呢?
我们观古今历史,只见刀光剑影、鲜血涟涟,历史被浓缩成了一部宫廷权术史,难道中华几千年的历史就只干这个?
历史不是帝王将相专有的舞台!
我总是不由自主把唐朝当成现在的美国——民族大熔炉,开放,但又不失自己的传承,当然,不是这么简单,只是相近比喻。
穿过去改历史的套路,已经被写滥了,一开始是新奇,可是从原始社会一直到现在,几乎没有一个朝代没被人改过了,再这么写下去,这条路只会越走越窄,我觉得该变一变了。
要有古味,要写生活百态,写个人故事。人的喜怒哀乐,人生历程,感情爱情,这才是永恒不变的主题,所以,要改,不要等读者烦得逼着你去改。
我对写人更感兴趣,人的魅力在于感情。这是人类永恒不变的主题。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起,言于情,叙于事,成了一个贬义词,以致有些人满脸的不屑:“言情?哈!”
嘴都撇到了嘴丫子上,而我们写书的也心虚的深以为羞愧的把它抛开,生怕人家说咱言情。感情:亲情、爱情、友情,仇恨、悲伤,不正是叫人引起共鸣的么?
我一直在思考,一直在想,我该走什么样的路
历史风格,是必须要保留的。
历史类作品,总该给大家带来一点古色古香的味道,尽量不要太现代了,那才是它——这种文学形式所独有的魅力。
要是在这欣赏的过程中,能够引起你对历史的兴趣,能够引来一些历史通书友增进我的知识,能给一些历史不通的朋友普及一些知识,那更是善莫大焉。
当然,这知识不能用说教和介绍,要融入故事,不知不觉地展露给你。我现在有时用介绍的方式太正规,让读者一看就知道这是有出处的,固然叫读者少了质疑,却也少了故事性,这一点要改。
质疑由书友们在书评区去辩论解释吧,忠心服务于故事,奉献一个好看的故事,才是我的责任。
诸位好友,一路旅程,一年有余,也该上岸歇歇啦!
关关造新船去了,造船时间大概一个半月左右。
等新船航行的时候,欢迎您再登上我的船,继续陪伴我远航。
有那么一天,我们回顾过去的时候,我们将记得,曾有一段美好的岁月,我拥有你,你拥有我!
再次,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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