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5章 舒适的生活是猛士的大敌


  阿丹走进阿伊莎的房间,坐在地板上上下仔细的打量了一下阿伊莎,见她过的很好,才长长的出了一口气。
  “你怎么来了?”
  阿伊莎给阿丹倒了一杯他最喜欢喝的甜茶,疲惫的阿丹端起杯子一口就喝完了茶水,意犹未尽的看着阿伊莎希望能够再来一杯。
  阿伊莎继续往阿丹的茶杯里放了糖块,然后又是一杯红色的茶水倒了进去。
  这一次,阿丹喝的很仔细,嗅了茶香,然后慢慢的啜饮一口,朝阿伊莎笑了一下,闭着眼睛享受这难得的下午茶。
  “你可以多喝,这里的茶叶很多,糖块也很多。”阿伊莎有些心酸,阿丹是一个尊贵的王子,如今连喝一杯茶都成了享受。
  他的衣衫破旧,鞋子上甚至还有一个破洞,能看到他那只被冻伤的脚。
  “你一个人在外面太危险,我是来保护你的。”不知为何,阿丹的笑容有些苦涩。
  阿伊莎不动声色的帮阿丹又倒了一杯茶道:“你怎么只有一个人?”
  阿丹大笑道:“我听说你去了清香城,我就一个人追来了。”
  “天山路已经被哈密王封锁了,你是怎么过来的,你,你不会是从大患鬼魅碛走过来的吧?什么样的事情让你如此的着急?”
  阿丹端着茶杯的手微微抖动起来,强颜欢笑道:“我只是太想你了。”
  阿伊莎猛地跳起来,一拳头砸在阿丹的脑门上吼叫道:“你的老师要杀我是不是?这让你难做了是不是?所以你就抛弃了自己的军队,一个人穿过大患鬼魅碛来到哈密保护我是不是?是不是只有这样你的心才会安?你这个混球!”
  阿丹低着头任由阿伊莎的拳头落在他的头上,肩膀上,胸口上……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要杀你,如果不是忠诚的阿布达告诉我老师把达斡尔他们派出来了,我还不知道老师不但想杀哈密王,连你他都想杀。”
  阿伊莎凄苦的摇摇头道:“我的父亲亲手把我送到你老师的面前,就是想用我的生命来平息你老师的怒火。阿丹,你不该来清香城的,而是应该赶回巴格达去,我的父亲和公正之王,准备抢夺你的王国。”
  阿丹笑道:“我母亲跟我说了,老师也跟我说了,我应该回到巴格达去,可是我还是想来清香城。我派副将带着人马回去了。阿伊莎,在我心里,你比一个国家更加的重要。”
  即便平日里再不喜欢阿丹的阿伊莎,到了这个时候也只能紧紧的抱着阿丹的脑袋,这是天神赐予她最珍贵的宝贝。
  铁心源的生活有些无聊。
  包了三天饺子之后,就重新回到了无所事事的状态,冬日里的哈密国,大部分的事情都被寒冬给冻住了,想要办点什么事情,只能等到春暖花开的时候。
  明天就是除夕,清香城在今日日落之前就要关闭城门,等到城门打开的时候,应该是已经过完元夕了。
  进入寒冬之后,这片大地上就不再有战事了,冬日里的寒风就是哈密最好的守卫者。
  喀喇汗能在冬日里向回鹘王发送突然袭击,这是一种极为疯狂的举动。
  即便是能征善战的喀喇汗部族,在过去的那个寒冬里,非战斗减员也达到了恐怖的三成。
  这种未伤人先伤己的法子用一次都嫌多,如何能够一而再再而三的使用。
  冬日里的大患鬼魅碛,是死神的世界。
  怀孕的赵婉恶趣味横生,她整天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各种巧遇尉迟灼灼。
  微微耸起的肚皮成了她炫耀的终极武器。
  她知道自己肚子里的孩子是何等的荣耀,就下意识的认为别人也该知道自己的重要性。
  孕妇之心不可以常理来测度。
  尉迟灼灼觉得自己夸赞铁心源未来的孩子夸赞的嘴巴都酸了,而赵婉依旧不愿意放过她。
  “灼灼妹子,你看我画的这个花样怎么样?”
  “王后画的花样,自然是好的,您看这个虎头像是活过来一般。”
  “唔,这是孩子的虎头帽,哎呀呀,这几天孩子顽皮的紧,总是拿脚踢我,干点活计都安定不下来,不如就请灼灼妹子帮我把这个虎头帽绣出来如何?”
  “王后有令,灼灼焉敢不从,灼灼一定把这个虎头帽绣出来,就是针线没有王后好,还请见谅。”
  “不要紧,就是睡觉的时候戴的,不见人……”
  尉迟灼灼走了,赵婉见铁心源一直看着尉迟灼灼的背影,就懒洋洋的靠在锦榻上道:“怎么?心疼了?”
  铁心源回过头看着妻子道:“你什么时候学会的女红?另外,除了母亲给孩子做的东西,别人做的你会用在孩子身上?让尉迟灼灼绣帽子这个理由实在是有些无理啊。”
  赵婉满意的抚摸着自己的大肚皮道:“女人怀孕了,总是金贵些,您就容我嚣张几天。”
  铁心源笑道:“没说不让你嚣张,全哈密国由你折腾,折腾散架了也不要紧,只要你高兴。”
  赵婉哈哈笑道:“瞧您说的,好像妾身就是一个祸国殃民的女人似得。”
  “有没有祸国殃民我不知道,这些天你把我糟蹋的够呛,我就不明白了,你怀孕,我们应该不能同房,你干嘛整天拉着我受罪?昨天晚上,你竟然把腿搁在我脖子上,害得我做了一夜的噩梦,早上起来喉咙都不舒服。”
  “阿娘说怀孕的女人睡觉的时候应该把脚垫高,要不然会抽筋。”
  铁心源没话说了,上前用食指按着赵婉的鼻子道:“惹不起我躲得起,我去别的地方睡觉你睡不着,算了,今晚我和王渐一起睡小床。给你的床上放一摞子枕头,只求你把我从你的腿下解脱出来。”
  赵婉干笑道:“再坚持几天,就要生了。”
  夫妻二人正在调笑,水珠儿忽然跑进来道:“胡老三说大青马就要生了。”
  铁心源蹭的一声就站了起来,披上裘衣就匆匆的往外跑,一边跑一边嘱咐赵婉不准过去。
  大青马果然要生了,一双大眼睛里水汪汪的,按照胡老三的说法,生产已经开始了。
  枣红马似乎也有了感应,站在暖房的门口,警惕的瞅着外面。
  在荒原上,母马生产的时候,就是一大圈公马在外围保护的,即便是来了狼群,这些公马也会和狼群死战到底。
  大青马低头吃两口草料,然后就不安的在暖房里踱步,不大功夫就站在马厩里一动不动。
  胡老三跑到大青马屁股后面看一眼道:“开始生了。”
  铁心源安抚着焦躁不安的枣红马,这时候这个家伙像足了一个等待妻子生产的男人。
  大青马用了一个时辰才生下一匹小马驹,胡老三很兴奋,因为这是一匹公马,毛皮黏糊糊的看不清楚,大青马正在舔舐儿子,希望它能早点站起来。
  马驹子很快就站起来了,适应了一会之后,就能磕磕绊绊的走路了,不过吗,这家伙在学会走路之后,第一个动作就是准确的找到大青马的乳头吃奶。
  枣红马也凑过去,嗅嗅自己的儿子,然后就自顾自的走开了,找了一个草堆躺了下去一副有子万事足的模样。
  小马驹子现在还看不出毛色,也看不出神骏不神骏,眯着眼睛用力的在母亲肚皮下面拱。
  “看这吃奶的生猛劲,一定是一匹好马。”
  胡老三这段时间照顾大青马比照顾老子娘还要上心,如果大青马生不出好马驹子,他就会伤心死。
  “枣红马恢复的怎样了?”
  “头上裂开的骨头已经长好了,肚子里面的内伤也好了,现在一点问题都没有。”
  铁心源瞅瞅懒洋洋的枣红马道:“既然如此,它现在为什么还是这幅懒惰的样子?”
  胡老三苦笑道:“您把它照顾的太好了,所以啊,这家伙就不愿意跑路了,您看看,这家伙下巴上全是肉,脖子上也是,马背下面抓一把抓不到肋骨,您要是再这么宠下去,它就真的废了。”
  铁心源轻轻地挠着枣红马的下巴,枣红马就把脑袋扬的高高的,眯缝着仅剩的一只眼睛,很享受。
  “既然这样,我就把枣红马交给你,慢慢的把它给训出来,我要它当我的坐骑。”
  胡老三把脑袋摇的如同拨浪鼓一般:“您的坐骑就需要您自己来训练,枣红马从来都没有背过鞍鞯,更没有上过肚带和口嚼子,更重要的是它不明白缰绳发出的命令。每个骑士的习惯都不同,既然枣红马要跟随大王上战场,人马的配合就非常的重要,您还要培养您和枣红马之间的默契。这些事小的帮不上您的忙。”
  铁心源拍着枣红马的脑袋道:“如此说来,需要我亲自来训练枣红马?”
  胡老三笑道:“您也不能把自己的坐骑交给别人来训练,他是您的伙伴,要是多加一个人进来,是不合适的,更是骑士的大忌!”
  铁心源长吸一口气道:“既然如此,我就亲自来训练枣红马,我们也需要一起成长。”


第一百零一章 天山上的经幡
  野马的世界是戈壁,是草原,是空旷的天地,不是温暖干净的暖房。
  这个道理铁心源是知道的,甚至比别人有着更深的认识。
  来到这个世界之后,铁心源自认自己已经吃了很多苦,他就下意识的想给和自己很像的枣红马一个舒适的环境。
  这个想法很明显是错误的,差点将一匹绝世神驹给毁掉,一匹马如果不能奔跑,活着也就等于死了。
  这个道理在铁心源牵着枣红马来到后山草原上的时候就已经知道。
  冰天雪地里,别处的青草早就枯黄不说,还被厚厚的冰雪压在下面,牛羊想要吃点草,就必须用嘴巴拱开冰雪……
  后山草原不必这样,因为是专门给战马留出来的冬季牧场,这里一层薄薄的冰雪,枯黄的牧草骄傲的从冰雪里顽强的钻来,被山风吹得沙沙作响。
  枣红马来到这个广阔的天地之后,他没有选择奔跑,而是低下头贪婪的吃着干草。
  奔跑对它来说遥远的像是另外一辈子的事情。
  它自己不想奔跑,谁都没有办法,铁心源只好卸掉好不容易才给枣红马配上的鞍鞯和笼头,在枣红马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然后就扛着鞍鞯回去了。
  枣红马一直在低头吃草,似乎已经忘记了铁心源的存在。
  铁心源没有那么多的时间来陪枣红马,再说了,他也不愿意强迫枣红马,如果说这个世界上铁心源还有朋友的话,那么,枣红马就是。
  和人相处的越久,铁心源就更加喜欢铁狐狸和枣红马。
  无论如何没这样能过的简单一些。
  大雷音寺就矗立在冰湖边上,白雪覆盖了那座浓妆艳抹的寺庙,橙黄色的寺庙围墙是这个白色世界里唯一的一抹亮色。
  扛着鞍鞯的铁心源路过大雷音寺终于还是走了进去。
  这个地方他仅仅来过一次,那一次就让他非常的伤心,这座寺庙是整个哈密最豪奢的地方。
  鎏金的转经筒只要轻轻地扒拉一下,转经筒上挂着的铜铃就会发出类似六字真言的韵律,就连铁心源这种对宗教嗤之以鼻的人来说,听到真言都会愣一下,就别提那些本来就相信高天上有神灵的百姓。
  大雷音寺里的苯教僧众都认识铁心源,不过,没有人过来招呼他,更没有人帮他扛着鞍鞯。
  在这里每一个人都是平等的,或者说,佛祖座下众生平等,一个哈密王和一头驴子没有区别。
  低沉的诵经声,随着酥油灯冒出来的青烟,袅袅的在天山上徘徊。
  寺庙是极为奢华美丽的,寺庙里的僧人虽然衣衫褴褛,却精神饱满。
  仁宝上师正在组织僧侣辨经,他们一会儿猛烈的向对手发动语言攻势,一会儿又平和的和对手击掌,好像刚才那个一心想要把对手辨臭,辨死的是另外一个人。
  偌大的一个寺庙里只有一个闲人,那就是撒迦活佛。
  萨迦活佛见铁心源来了,那张嘴巴从一进来就喋喋不休,这让铁心源产生一个奇怪的想法,很想用木棒或者别的东西塞进他的嘴里让他安静下来。
  最终他没有这样做,而是给撒迦活佛空空的茶碗里添满了茶水道:“哈密国现在需要的是安定,而不是大兴土木,去岁的时候,哈密国库里的银钱已经用的差不多了,不论是天山城还是哈密城,亦或胡杨地,我们都倾尽了所有。您现在想要驱使百姓去修建寺庙我不认为是一个很好的时机。”
  撒迦笑道:“老僧只想给那些百姓一口饭吃而已。”
  铁心源强忍着怒火道:“这一年从回鹘过来的人已经精疲力竭了,如果在冬天里继续强行驱使,死伤的就不是一个两个人。”
  “老僧记得去年秋日的时候大王还说回鹘人太多了。”
  “此一时,彼一时,那时候的回鹘人野性难驯,过多的回鹘人只会给哈密国带来麻烦,我自然不希望回鹘人过多。现在不同了,如今,我哈密国内已经没有回鹘人了,有的只是哈密人。”
  撒迦叹了口气道:“三年前,老僧初来清香谷的时候大王曾经说过,只要是哈密的土地,就会有我苯教的殿堂。”
  铁心源点头道:“我从未忘记这句话,以后也不会忘记,为了哈密国的将来,我已经放缓了扩张的势头。如今正是固本培元的好时候,本王建议,活佛也停下自己的脚步,巩固我们现有的。”
  撒迦有些悲伤地道:“三百年以来,我苯教只能行走在黑暗中,如今能见到光明,你叫我如何忍耐。佛祖说心静如水之下,万年也不过是一瞬,可惜老僧没有万年时光,大王也不能真正的万万岁,用最短的时间干最多的事情才是我们的追求。冬日里修建寺庙,定会死伤惨重,这个道理老僧如何会不知道,最重的活计由我苯教僧众来完成……”
  铁心源猛地站起身,俯身看着撒迦道:“大雷音寺的修建,三百僧众死于非命。
  他们本不应该死掉的,只要你稍微放缓修建的速度,稍微降低一点修建的难度,这样的事情就不会发生。
  红砂岩暗城我本来打算用十年时间来完成,你倒好,为了安置那具枯骨王座,竟然派了六百四十四名僧众不眠不休的劳作。
  最后活着从暗城里面走出来的僧众有多少?不足两百人!
  尉迟文将文书给我递上来的时候,我后悔的捶着胸口痛不欲生,死去的那些人都是我哈密难得的精英,明明可以帮我教化百姓,教育百姓,却死在无聊的佛像上,活佛,你觉得值不值?
  佛祖说我们的身体是臭皮囊,可我不这样看,不论是苯教的僧众,还是回鹘人,现在都是我的子民,我不打算将他们当牲口使唤,你也不能!”
  撒迦吃惊的道:“我们是你的子民?”
  铁心源笑道:“哈密之地一草一木都是我的,你们又何能例外?”
  撒迦嘿嘿笑道:“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这是汉家佛门出的一句揭语,没想到却被大王给推翻了。”
  铁心源背着手在大厅上走了两步之后道:“你知道佛门最自大的地方是什么吗?”
  撒迦双手合十道:“愿闻其详!”
  铁心源冷笑道:“你们拜佛拜的以为自己是佛了,打着慈悲的幌子,却干着阎王的勾当。”
  撒迦笑道:“如果老僧一意孤行呢?”
  铁心源噗嗤一声笑了出来,来到火炉边上做好,用指头轻轻地扣着桌子道:“你要是一意孤行,我自然还是会帮你,这毕竟是我们以前说好了的。
  你们在我最艰难的时候对我不离不弃,我自然不会在这个时候背弃你们。
  只是,人情这东西就像是一块磨刀石,你要是总这样野蛮的在上面磨刀,我担心有一天磨刀石会断掉。
  另外,活佛,你们真的那么着急吗?”
  撒迦笑道:“自然没有那么着急,我只是想知道在你哈密国已经要强大起来的时候,你将会如何面对我苯教。”
  铁心源皱眉道:“从一开始我就是这样的想法,现在依旧还是,在我能看得到的未来,我好像也没有改变的必要。
  倒是你们越发的急促了。
  你今天来只想探探我的口风,这样的事情不用你们来探,我会直接表现出来。
  哈密国刚刚崛起,这时候,最要不得的就是阴谋诡计,即便是告诉你最坏的结果,也比骗你要好一万倍。
  大雷音寺已经修建好了,红砂岩的暗城也已经修建好了,大雪山城上的天坛也已经修建好了,你苯教和我哈密国一样都将迎来一场巨大的变革。
  不要多想,按照以前的方向前进没有错。”
  撒迦叹息一声道:“经幡已经飘扬在天山上,天山上的玛尼堆已经有一万零八块石头,僧人们剃掉了头发,发誓要弘扬佛法,为此不惜接受世间最残酷的刑法。已经有六十二个年轻的弟子向青唐走去了,他们发誓要在有生之年修建六十二座寺庙,否则绝不回到哈密崇拜大雷音寺祖庭。”
  铁心源咬着牙道:“青唐现在战火连天,勇猛的战士在青唐都活的猪狗不如,他们这是要去找死吗?”
  “危机,危险中还有机会。我们的机会就来自于危险,没有危险的地方,对我们来说才是最危险的。”
  铁心源仿佛又有了和枣红马在一起的感觉……
  虽然他们完全不同,一个认命,一个死活不认命。
  这没有多大的关系,至少,对铁心源来说是一样——满世界就没有一个听话的!
  从撒迦活佛刚开始提出冬天找人修建寺庙的时候,铁心源就在非常小心的应对这个老奸巨猾的家伙,把所有的话都说的很死,最后甚至不惜威胁他。
  谁知道最后还是中计了,人家没想着冬天施工,只要求铁心源能够照顾一下那六十二个脑子不对头的家伙。
  或者说,希望铁心源能够背下修建六十二座寺庙的艰巨任务。
  因为,不论是撒迦还是铁心源都清楚地知道,这群人能够活着回来十个就算是佛祖保佑了。


第一零二章 互换
  如果有可能的话,铁心源一点都不喜欢和老家伙们打交道,因为他们不但有唾面自干的修养,还有利用自己老迈的身躯拉下脸装孙子的自觉,更有老谋深算的铺垫和计划。
  除过这三样之外,他们还会利用自己在悠长生命历程中积累的经验不择手段的达到自己的目的。
  铁心源的身躯从未衰老过,所以,他的心依旧年轻,年轻人爆裂的性格和中年人该有的沉稳他一样都不缺。
  即便是如此,在和老鬼们打交道的时候,他还是经常性的处于劣势。
  往撒迦活佛嘴里塞东西的想法终究只是想法而已。
  哈密如今就是一辆从高山上冲下来的战车,不论是军事,还是民生,都是在向前冲锋,包括宗教也是如此,撒迦想要搭乘哈密这列快车是有道理的。
  如果不能在最初的时候趁着烈火燃烧的时候猛烈的向火堆里浇油,等到火焰熄灭的时候,再想形成燎原之火就非常的困难和缓慢了。
  铁心源自然是喜欢看到军事,民生猛烈的发展,却不是很喜欢猛烈发展的宗教。
  因此,国王和教宗之间的矛盾是天生的。
  没有哪一个国王喜欢和别人共享自己的权力。
  从大雷音寺出来的时候,有人正在敲钟,钟声悠扬,在山谷间回荡,不论是近处碧蓝的湖泊,还是远处的雪山,都沐浴在钟声里,显然,他们都被这一阵阵平和的钟声给欺骗了。
  宗教的本质就是残酷,和钟声一样,听起来很美,实际上他在杀死或者在控制人们的思维。
  他们很想把一群人变成一个模子里出来的样板,在这种情况之下,统治一个人就等于统治了全部。
  铁心源的脑袋里不知道装的是什么,撒迦活佛到现在都不明白,自己苦心经营的佛教文化对他似乎没有任何的影响力。
  相处了三年,他已经很明白铁心源的弱点所在,原本只有他母亲王柔花一个,现在多了一个赵婉,以后还会多一个或者几个孩子。
  对于铁心源,撒迦活佛是绝望的,因此,他总是邀请王柔花来到大雷音寺来感受佛法的感召。
  至于赵婉,正在怀孕期间,铁心源不允许她乱跑,等到孩子降生之后,撒迦认为赵婉也应该来寺庙。
  铁心源对萨迦活佛的心思自然是一无所知,一身轻松的离开了大雷音寺,站在寺庙门口享受天山绝美的冬日风光。
  枣红马在追杀一只长着硕大头角的盘羊,看架势是不死不休的场面。
  问过尉迟家的妇人才知道,原本好好吃草的枣红马不知怎么的就招惹了一群盘羊,被一只足足有一百五十斤重的老盘羊狠狠地在屁股上顶了一下……
  这事铁心源不想管,他甚至在想着如何让更多的盘羊对枣红马的屁股感兴趣,这样一来,枣红马不想跑起来都不成,时间长了,说不定那个跑起来快逾闪电的马王又会回到人世间。
  面对萨迦活佛,铁心源能用的招数不多,好在拖延还是能办到的,这是官府最大的本事,铁心源不可能不用。
  西域风云变幻的厉害,城头的大王旗总是胡乱变换,今天苯教是一坨马粪,明天说不定就成了香饽饽。
  当马粪看的时候不妨保持现状,当香饽饽的时候再大力发展,这是符合哈密现在状况的。
  就像枣红马一样,你要他奔跑的时候他就是不跑,等自己的屁股被人家威胁之后,就会主动跑。
  枣红马的性情依旧暴烈,不善奔跑的盘羊终究还是被它给追上了,看着它抬起前蹄重重的踩在盘羊的背上,铁心源就觉得今晚吃羊肉也不错。
  报仇归来的枣红马懒洋洋的来到铁心源的身边,可能刚才剧烈的运动让它感到疲惫,就卧倒在地上,喘着粗气等待胡老三给它送食物过来。
  铁心源问妇人们要来了一块棉布,找了一根细绳子绑在枣红马的尾巴根上,正舒适的用马尾巴拍打着自己屁股的枣红马忽然觉得又有东西在骚扰自己的屁股,转过头依稀看见一个蓝色的影子。
  刚刚被盘羊骚扰完,枣红马非常的敏感,猛地站起身,用力的上蹿下跳,那个蓝色的影子依旧没有被甩掉。
  身为一匹马,枣红马在本能的驱使下,再一次开始奔跑,这一次,速度比追杀盘羊的时候还要快。
  连接蓝布的不过是一根细细的线绳而已,当枣红马狂奔起来的时候,蓝布就像一个小型的降落伞完全张开,兜着风让枣红马能感受到它的存在。
  左转,右转,盘旋,昂嘶,跳跃,飞驰,当枣红马将速度提升到极限的时候,细细的线绳终于拉不住兜满风的蓝布从中间断开……
  疲惫的枣红马四条腿抖动着来到铁心源的身边,这一次它非常的警觉,没有再躺下来,而是站在铁心源的身边警惕的瞅着面前的草原。
  枣红马汗流浃背,刚才那一番剧烈的运动让它产生了大量的热,汗水顺着脊背流下来最后汇集到肚皮上,滴答,滴答的往下流。
  “以后每天都这样训练一次枣红马……”
  铁心源一边帮着枣红马擦汗,一边对目瞪口呆的胡老三吩咐道。
  胡老三找来枣红马裹肚子的厚棉衣,小心的给枣红马裹上,然后就斜着眼睛牵着枣红马离开了铁心源,一边走一边小声的对枣红马说着什么。
  铁心源知道不会是什么好话,他不在乎,枣红马重新有机会当马王比什么都重要。
  国王的主要工作是什么?
  就是当好一个一本正经的骗子。
  政治家吗,骗人还叫事情吗?不骗才不正常。
  站在狼穴的口子上,看着脚下那座繁华的城市,铁心源的心里升起从未有过的满足感。
  看了一会,觉得脚背很暖和,低头看时才发现铁狐狸不知什么卧在脚下,还是老习惯,喜欢趴在别人脚上睡觉。
  不知不觉,铁狐狸已经渡过了自己的第十九个年头,一片黑色的毛从他的头顶一直延伸到尾巴尖。
  撒迦不止一次的说过,铁狐狸就是一头灵兽,既然银狐的毛发开始变黑,那么,再过两年,这头白色的狐狸就会变成一头黑狐狸。
  铁心源心里并不是这样想的,他觉得铁狐狸和自己一样又重活了一次。
  不论撒迦的话还是铁心源的想法都是极其不靠谱的,按照母亲王柔花的说法,祸害总是比别人长寿些。
  让铁狐狸趴在自己的脖子上,铁心源立刻就多了一条温暖的围脖。
  年关刚过,街市上稍微有些冷清,好多店铺的门虽然开着,店铺里的人却没有几个来做生意的。
  大多数围在火炉边上喝茶闲谈。
  日昌升绸缎庄的掌柜柳河抱着一杯热茶贪婪的喝完最后一口,把茶杯里的茶底子倒进炉子下面的热灰里,听到刺啦一声,看着一股白烟冒起,他才满意的放下手里的茶杯。
  店铺里的生意冷清他不在乎,年关的时候已经把该做的生意全部做完了,现在生意冷清,自己和伙计们也能歇口气,人不是大牲口不能一年到头的忙碌。
  对面的店铺里的胡姬已经冲着自己招手好几天了。
  柳河知道那个婆娘想做自己的生意,瞟了一眼,不为所动。
  伙计的眼神却亮的厉害,这家伙口袋里还有一百六十个红铜钱……
  柳河一巴掌拍在伙计的脖子上用回鹘话骂道:“才发的工钱,好好地装在口袋里,少去想那些有的没的事情。”
  伙计是个回鹘漂亮小伙子,被掌柜的拍了一巴掌之后,缩缩脖子道:“我就是看看。”
  柳河骂道:“不争气的家伙,想我当年给人家当伙计的时候哪里有一百六十个红铜钱,就连铁钱都不见一个,白白的给掌柜的干了三年活才有工钱。你他娘的当了半年伙计就拿一百六十个钱……”
  伙计嘟囔道:“这是官府规定的,三个月的时候您就该给我钱。”
  柳河嘿嘿一笑道:“小子,在这里学了半年,你懂个屁啊,会量布还是会挑花色?还是会给人搭配颜色?师傅要教你的东西还多着呢,也就是哈密这里找不到机灵的伙计,要是有,你早被老子一脚踢跑了。”
  伙计笑道:“宋人和汉人聪明些,大王却不许你们雇佣他们,你只能从我们回鹘人里面挑选。我就是村子里最聪明的小伙子,你不用我用谁?”
  柳河有些失神,叹口气道:“也不知道大王是怎么想的,非要把你们给塞进店铺里当伙计。那些会读书识字的汉家小伙子多好啊……”
  说着话就朝对面的胡姬招招手,冻得半死的胡姬赶紧进来,僵硬的媚笑着想要靠近掌柜的。
  柳河丢过来一件皮袄给胡姬,没好气的道:“先把身子暖和了,别没挣到钱,反倒搭上一条命。”
  胡姬接过皮袄披在身上,抖抖索索的将手放在火炉上烘烤。
  柳河来到哈密已经两年了,知道这些胡姬过的是什么日子,别看站在外面的时候光鲜亮丽,其实啊,饿肚子是家常便饭。
  一群没人要的女人,想要在这个世界活下去,光跳舞唱歌是吃不饱肚子的。
  回鹘伙计羡慕的看着掌柜的和胡姬说说笑笑的上了阁楼,吞咽了一口口水,摸摸怀里硬硬的铜钱,终于绝了一些乱七八糟的心思。
  只有多攒钱,才有机会在这座城里开一家属于自己的店铺,掌柜的就是从身无分文干起来的,伙计觉得自己也应该能成。


第一零三章 阿丹的骄傲
  清香城最珍贵的地方不是有一座美丽而坚固的城池,更不是有一个所有人口中都赞美的大王。
  欧阳修认为,这个城池最大的魅力在于他有无数的可能,今天的乞丐会变成富翁,今天的胆小鬼会变成极为强悍的战事,今天还在街头依靠出卖皮肉过活的舞姬,明天有可能会变成光芒四射的舞蹈之王。
  精灵儿的成功就给这个传说做了最好的注脚。
  一曲舞倾人城,一展歌喉倾人国!
  王大用在看了精灵儿的舞蹈,听了她的一首歌之后,做了这样的评价。
  阿伊莎似乎陶醉在自己的舞蹈里,除了跳舞之外,对外面的世界不闻不问。
  虽然每日里只在汴京这座茶楼里跳一曲舞,十天才一展歌喉,即便这样,想要在汴京茶楼订一个座位,也需要排上很长时间的队。
  清香城非常的安全,没有人强迫阿伊莎干什么,酷爱舞蹈的清香城贵人泽玛,甚至放下话来,不许任何人去打搅清香城的精灵儿。
  有了泽玛的保护,阿丹的事情并不多,甚至说没有任何的用处,甚至还需要阿伊莎来养活。
  重逢的喜悦很快就消散了,这是一个常理。
  少年人的热情来的快,去的也迅速,平淡的生活对他们来说如同死一样可怕。
  阿丹的刀法很好,他如今对付的正是一堆松木柈子,一柄斧头在他的手里如同一柄长刀,起落之间,小腿粗的松木柈子就裂成两半。
  他已经劈了很久的柴火……
  “阿丹,你如果不喜欢留在这里,不如快点去巴格达吧,那里更需要你。”
  阿伊莎没有感觉到这句话有多么的伤人,初见时的感动渐渐褪去之后,她又成了那个骄傲的公主。
  阿丹手里的斧头劈歪了,松木柈子被斧头击打的飞了起来,阿丹探手捉住松木柈子,重新放在木头桩子上,顺手劈成两半。
  阿伊莎见阿丹不理睬自己,跺跺脚就上了楼。
  正在劈柴的阿丹停了一会,然后继续劈柴,只是手上的力道大了很多,每一斧头下去,斧头都会深深地斩进木头桩子……
  佝偻着后背的迪伊思看到了这一幕,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些天,阿丹不止一次的请求阿伊莎随自己回去,要她莫要忘记自己是一个公主,而非一个下贱的舞姬。
  酒楼上掉下来如雨般的钱币,对一个舞姬来说是莫大的荣耀,但是,对一个公主来说,每一枚钱币都代表着一次最深重的羞辱。
  就是这句话惹怒了阿伊莎……
  两个固执而又骄傲的人在一起,就注定了不会平安,天色刚刚亮的时候,阿丹背起自己的破旧的背包,提上自己已经没有宝石的长刀,披上自己已经有些破旧的披风,赤着脚走出自己的房门。
  他的动作很轻,即便是很重也吵不醒此时正在沉睡的阿伊莎。
  屋檐下的松木柈子很多,磊得整整齐齐,最上面一根柴火因为迪伊思的不小心弄得向外长出来一些,阿丹随手把这根柴火码整齐。
  然后就拉开了大门。
  拉开大门之后他有些愣住了,迪伊思披着一件老羊皮袄蜷缩在门外,黑色的头巾上满是霜花,似乎等了自己一夜。
  “有一个人对我说过,最美的玫瑰都有些尖刺,这是留给采花人的考验。如果采花人能够忍受玫瑰尖刺带来的伤痛,最终还是能够得到玫瑰。如果因为尖刺伤了你,你就放手,你就会失去这朵最美丽的玫瑰。”
  阿丹任由迪伊思粗糙的手在脸上游动,等到迪伊思安静下来之后阿丹才笑道:“我从来都没有放弃。”
  迪伊思笑道:“这才是好孩子,进屋去吧,我给你做了你最喜欢吃的抓饭,加了胡萝卜和葱头,羊肉焖的金黄,你一定会喜欢的。”
  阿丹抱着迪伊思瘦弱的身躯笑道:“不用了,我只想去佣兵营地里找一些活计干干,整天劈柴,会被阿伊莎看不起的,雄鹰总是干鼹鼠的活计,难怪阿伊莎会不喜欢,我都开始讨厌我自己了。”
  “我的孩子,哈密王是我们的敌人,你怎么能够为他效劳呢?”
  “迪伊思,你不知道啊,我的老师穆辛总是说我不如他的另一个学生铁心源,阿伊莎也说我没有统治一个国家的能力和谋略。因此,我就想跟自己的这位学长学习一下,看看他到底有什么样的过人之处。等到有一天我击败了我的学长,我会再来到阿伊莎的面前,亲口告诉她,她说错了,阿丹才是天神的宠儿。”
  迪伊思非常的失望,她非常的希望阿丹能够留下来……
  她认真的打量着器宇轩昂的阿丹,垫着脚尖才摸到了阿丹的鼻子,轻轻地触碰一下就算是亲吻了他。
  然后从臃肿的老羊皮袄里取出一双崭新的牛皮靴子,放在一边,强行要阿丹坐在门槛上,用一块洁白的绸布用力的擦拭阿丹沾满尘土的脚底板。
  最后用两块厚实的麻布裹住阿丹的双脚,给他穿上牛皮靴子。
  这一次阿丹没有拒绝,他的旧靴子被阿伊莎给丢掉了,又不愿意穿阿伊莎买来的靴子,接受迪伊思的好意,这是阿丹自尊心所能接受的底线。
  “佣兵也需要一双好脚板……”
  阿丹披着还带着迪伊思体温的老羊皮袄走掉了,长刀插在背上,迪伊思拴在那柄长刀上的红色绸布,随着他颠簸的脚步一晃一晃的,如同一团摇晃的火。
  日上三竿的时候阿伊莎才睡醒,在迪伊思的服侍下洗漱过后来到了一楼的饭厅。
  很奇怪,饭厅里今天空荡荡的,那个雄壮的如同狗熊一般的男人没有出现。
  “阿丹去哪里了?还在生我的气?有和我生气的时间应该快点赶回巴格达去。”
  阿伊莎坐在桌子前面,端起一碗温温的牛奶就着一点糕饼慢慢的吃饭。
  “阿丹走了。”迪伊思给阿伊莎擦擦嘴角,这孩子只要喝牛奶总是弄得到处都是。
  阿伊莎正在吃东西的嘴巴停止了活动,扭过头惊讶的看着迪伊思,她不认为阿丹会走。
  “真的走了,天上还在落霜花的时候就走了。”
  阿伊莎丢下手里的糕饼,匆匆的来到阿丹居住的房间推开门之后,再一次愣住了。
  她给阿丹置办的那几套精神的汉家武士服被叠的整整齐齐的放在床头,地上还有两双靴子……
  “他没有穿靴子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
  “他光着脚底板就走了?”
  迪伊思连连点头道:“是啊,是啊!”
  “你为什么不拦住这个傻瓜?”
  迪伊思连忙摇头道:“我拦不住!”
  “他回巴格达了?”
  “没有回,因为没钱,阿丹准备先当一阵子雇佣兵,去黑山剿灭最恐怖的一窝蜂马贼,赚到钱之后买双鞋子再回去。”
  阿伊莎有些头晕,扶着门框无力地道:“他有鞋子!”
  迪伊思瞅瞅阿伊莎铁青的面庞摇摇头道:“阿丹是一个高贵的王子,骄傲而勇猛,他怎么可能用自己心爱的女人给别人跳舞换来的钱买的靴子。这是一件比光着脚更让他难堪的事情。”
  “蠢货!”回过气来的阿伊莎咆哮了起来。
  转身就出了房门,提着裙子沿着街道向佣兵营狂奔。
  迪伊思摇摇头就回到了饭厅,给自己装了满满一碗肉粥,快活的吃下去之后拍拍肚皮道:“早知道舍不得他,还舍得伤害他,真不知道这些年轻人是怎么想的。”
  天快黑的时候,阿伊莎疲惫的走进院子,被迪伊思搀扶着躺在床上,嘴里依旧喃喃自语道:“他真的光着脚去剿匪了,他真的光着脚去剿匪了。”
  迪伊思用热毛巾擦拭着阿伊莎脸上的灰尘道:“追什么啊,一个大男子走路像风一样,我们怎么追的上他。”
  阿伊莎猛地支起身体指着黑山的方向道:“他签署了最苛刻的佣兵文书,不是黑山的一窝蜂死掉,就是他死掉,那个该死的掮客还借给了他一张弓,三壶箭,两匹马……这个蠢货是一个人去剿匪的。”
  迪伊思有些担心,不过,她还是硬着心肠道:“死了也好,这样就没人来烦你了。”
  阿伊莎颓废的倒在床上,高耸的胸脯起伏的厉害,长久之后才小声的问迪伊思:“我跳舞真的错了?”
  迪伊思笑道:“刚开始没错,我们需要一个身份来保护我们,达到目的之后就不必跳了。你沉迷跳舞之后不断地让那些肮脏的男人对着你的身躯流口水那才是错误。”
  阿伊莎想了一会对迪伊思道:“那就不跳了,不管怎么说,阿丹还是比跳舞重要一些。”
  迪伊思笑道:“我已经对和拉尔说了,你的腿很痛,无论如何也要休息半年时间。”
  阿伊莎呆呆的道:“半年之后,我们也要回河中了,那个时候,我的父亲应该已经达到目的了。”
  迪伊思笑道:“你回去之后怎么办?听说你父亲要把你嫁给雄鹰山大典的胜出者。”
  阿伊莎冷笑道:“让我光着脚丫子在他们的乐园里装扮天使?你知道他们看我的样子让我多么的恶心!”


第一零四章 男人啊,男人
  黑山一窝蜂强盗狡猾至极。
  他们就像幽灵一样在哈密的大地上流窜,没人见过他们的模样,甚至连他们的人数都不知道。
  每次作案的时候都快捷的像风一样,大风过处人畜不留。
  铁三百和拉赫曼寻找这群强盗已经一个月了,一窝蜂强盗的巢穴找到了六七个,每一次都功亏一篑,强盗提前离开了,最近的一次拉赫曼发现火坑里的灰都是热的,一窝蜂离开了最多一个时辰。
  可就是这样,铁三百和拉赫曼带着武士搜寻了两天也没有找到这群强盗。
  上报欧阳修之后,欧阳修认为这伙强盗有内应,官府继续搜寻意义不大。
  只有找到内应之后,官府继续出动军队剿匪才有意义。
  阿丹来到佣兵营地的时候,直接问洪老七要悬赏额度最高的任务。
  洪老七自然就把排行第一的一窝蜂强盗的案子交给了他,既然官府已经暂时停止了追缴,如果佣兵们能够完成任务,五百两银子的奖赏还是有的。
  洪老七以前见过阿丹,也见识过阿丹的身手,见阿丹似乎非常缺钱,为了增加阿丹完成任务的可能性,就借给了他战马和弓箭。
  黑山其实是一片丘陵地带的总称。
  整片丘陵的颜色是黑色的,铁心源以为这里有煤,派人仔细查看之后才知道这里的黑色土壤和石头都是天生的,与煤炭无关。
  铁心源总是觉得一个地方的土壤和石头颜色诡异,这片土地下面一定会有什么宝贝藏在下面,就禁止百姓向这一带开发。
  因此,黑山一带只有牧人带着牛羊出没,很少有外人进入这里。
  宝贝没有见着,强盗反而出来了,这让铁心源非常的恼火。
  孟元直认为他可以带着两个儿子去黑山狩猎,被铁心源严词拒绝。
  黑山虽然还有麻烦,还不到动用孟元直这个级数的哈密官员的时候。
  冬日里的黑山荒草萋萋,哨子风从山顶掠过,半人高的茅草窸窸窣窣的作响,似乎每一个草坷垃后面都藏着一个蠢蠢欲动的强盗。
  阿丹自然不会去关注那些荒草,在这样的天气里,藏身荒草并不能持久,荒草间满是白色的硬雪,那是白雪即将融成冰的状态,有些白,又有些青,最重要的是它们很硬,将一颗颗荒草冻结成一片。
  这里的荒原和故乡的荒原相差不大,结冰的荒草从里面连狼这样的生物都不敢藏进去,何况是人。
  牵着两匹马上了丘陵,山谷之间杂乱无章的微风变得凛冽起来,顺着皮袄的缝隙直接透过皮肉,不一会,阿丹就觉得全身冷得厉害。
  天空晴朗朗的,白色的太阳就挂在天上,却带不来丝毫的温暖。
  阿丹首先舍弃了那些迎风坡,在迎风坡上驻扎,即便是可以烤火,寒风一样会带走所有的热量。
  所谓火烤胸前暖,风吹背后寒的事情不是开玩笑的,冻的受不了的阿丹很快就从丘陵上下来了,沿着一条干涸的小河道向黑山深处走去。
  一个人在办大事情的时候,刚开始的时候可能是出于自己的意愿,时间长了之后就被会大事情推着我们前进。
  到了最后大事情办不成纯属正常,办成了才是妖孽。
  阿丹早就后悔了……
  觉得自己一怒之下离开阿伊莎是一个很蠢的决定,要不然,自己现在正烤着火和阿伊莎说笑。
  不过,他并没有停下脚步的意思,已经出来了,再回去就太难堪了,一想到阿伊莎那张似笑非笑的脸,阿丹的脚步就更加坚定了几分。
  乌鸦这种鸟满世界都有,当它站在一棵枯树上朝阿丹哇哇大叫的时候,阿丹熟练地取下弓箭,一箭就把那只乌鸦给射了下来。
  这是一只极为肥硕的乌鸦,哈密之地这几年死掉的人很多,旷野里总有扑倒的尸体,仅仅是大患鬼魅碛里,就有十几万具尸体。
  乌鸦肉不能吃,这东西专门吃腐肉,很脏。
  当然,如果是在大患鬼魅碛里的时候,阿丹一定会把乌鸦烤着吃掉,尽管教义规定了乌鸦不在他妈的的食谱上,阿丹还是在大患鬼魅碛里吃掉了好几只乌鸦。
  现在,背囊里还有食物,用不着忍着呕吐的欲望吃乌鸦肉。
  他割开了乌鸦的肚子,发现这只乌鸦吃的很饱,就连食管里都塞满了肉糜。
  他不想去追究这些肉糜到底是什么肉,他只想知道,这只乌鸦是从哪里吃的这样饱的。
  冬日里的白日很短,阿丹走了不到十里地太阳就已经落山了,天空显现出一种颓废的青色,估计用不了多久,就会逐渐变黑。
  河道里尽是黑色的细沙,走起来很舒坦,然而,天要黑了,他即便再有心力,也只能选择就地宿营。
  一个背风的小山坳很适合宿营。
  地上的黑沙地非常的松软,他用借来的铲子很轻易的就在沙地上挖了一个大坑,这个坑是如此的巨大,甚至容得下他和两匹马。
  西域的战马非常的温顺,还知道怎样能够避开冬日的寒风。
  坑刚刚挖好,两匹马就顺着斜坡下了大坑,温顺的卧在阿丹铺好的干草上,任由阿丹在大坑口子蒙上一层油布。
  天彻底黑下来之后,阿丹才开始生火。
  篝火燃烧起来之后,大坑里一会就暖和起来了。
  水囊里的水已经结冰了,阿丹小心的把水囊埋在火堆边上,取出一块馕饼,一块干肉用树枝子穿了,发那个在火上烤。
  烤食物的时候,他总觉得阿伊莎就坐在他的对面,隔着火堆看的不是很清楚。
  气氛明明很诡异,他却不愿意破坏现在的温情,直到馕饼已经被烤糊,并且着火,他才苦笑一声,丢掉手里的馕饼,重新烤了一块。
  两匹战马嚼着豆子,吃的香甜,阿丹吃完简单的晚饭之后,就从沙土里拉出水囊,给一个不大的铜盆倒了一些温水,伺候两匹马喝了水之后,这才一头倒在两匹马中间,看着头顶不断闪烁的寒星,再一次开始发傻。
  重聚是欢喜的,不过,这是以分别为代价的。
  “如果我是一个乞丐,阿伊莎说不定就不和我吵架了。”
  阿丹对着星空说完这句话,就把老羊皮袄往上拉一拉,闭上眼睛,倾听着北风的呼啸睡着了。
  铁心源还没睡,地牢里已经成了屠宰场……
  一片云真的剥下来了一张人皮,就绷在铁栅栏上每日孜孜不倦的照顾着,生怕老鼠把他的艺术品给吃掉。
  这是他的新玩具。
  口供早就出来了,一片云仔细的问过八十遍,不可能有任何的出入。
  长长的几十页口供,唯一重要的两个字就是穆辛,或者说是四个字——智慧之王。
  另外,一个叫做阿伊莎的女人进入了铁心源的视线。
  看完口供之后,铁心源就把口供给烧掉了,顺便把一片云的新玩具也给烧掉了。
  尽管一片云在怒吼,在哭泣,在咒骂,在哀求,他还是无情的让武士们烧掉了达斡尔的人皮。
  其余的三个刺客也疯掉了,铁心源不打算杀死他们三个人,而是准备将来送给穆辛。
  穆辛想要杀自己,这是不可饶恕的,至于他是不是想要利用阿伊莎来达到什么目的,铁心源不关心,喀喇汗国以西的人,都是自己的敌人。
  回到自己房间之前,铁心源好好地洗了一个澡,地牢里的气味非常的难闻,三个疯子或者四个疯子住的地方,不可能有什么好环境。
  洗干净了身体之后,罪孽似乎也就没有了,铁心源换上最温柔地笑容来到赵婉的身边,帮她揉搓有些浮肿的双脚。
  “孩子今天踢了我两脚,想要早点出来呢。”
  “很有力气啊,一定是一个男孩子。”
  “夫君,您说我会不会一次生两个啊?阿娘也说我的肚皮大的吓人。”
  “要是能生两个好了,一个姓铁,一个姓赵多好啊。”
  铁心源抬起头看着一脸温柔的赵婉笑道:“警告你一下,如果生了闺女出来,你要是敢给我闺女半点脸色看,小心我收拾你。”
  赵婉撇撇嘴道:“张嬷嬷说我肚皮尖尖的一定是男胎,再说我一直都喜欢吃酸的,怎么可能是闺女?”
  铁心源笑道:“我只是警告你一下,没别的意思,不论是儿子还是闺女,只要争气,哈密王位给谁都行,我可不像你爹爹那么小气。”
  赵婉叹口气道:“我爹爹有他的难处,再说,我一个女儿家要皇位做什么,武则天的样子摆在前面,弄得母亲不是母亲,儿子不是儿子的,我才不要过那样的日子。女儿家嫁一个好夫君,比当皇帝好的太多了,皇帝也不过是能指挥天下人,我只要能指挥动水珠儿就成了,不,还有那个该死的尉迟灼灼!”
  和孕妇没办法讲道理,这时候她不管做什么都是对的,携儿子以令哈密王没什么大不了的。
  就眼前的状态来看,老婆儿子比这个捡来的哈密国重要一万倍。
  “水珠儿你支使的还少了?那个可怜的丫头睡在门外边口水流的一尺长。至于尉迟灼灼,你最近的针线活很多啊?”
  赵婉骄傲的仰起头道:“明天还有孩子的虎头披风没塞棉花呢。”


第一零五章 下湾镇
  在国事上赵婉表现出来的态度无比的明确,除了哈密国之外她不支持任何势力,包括她的母国大宋。
  在爱情上,赵婉表现出来的态度也是无比坚决的,除了铁心源之外她不接受任何意外的感情。
  只有在尉迟灼灼的事情上,赵婉表现出来的感情近乎于无情,任何女人想要亲近自己的丈夫,她都会毫不留情的溺死在厕所里。
  因为孩子在肚子里不消停,睡了一会就醒来的赵婉无聊的瞅着漆黑的房顶,想要努力睡着,没有好的睡眠,最终会连累到肚子里的宝宝。
  可惜不论是数绵羊还是别的催眠方式都没有什么用处,赵婉瞅着自己肚皮上偶尔鼓起来的小包,无奈的笑了起来,自己的孩子现在还不愿意睡觉。
  大概是因为怀孕的缘故,赵婉一夜要上好几次厕所,铁心源就不允许房间里黑乎乎的。
  跳跃的烛光落在铁心源的脸上,赵婉就很想仔细的瞅瞅自己的丈夫。
  铁心源的呼吸很是平稳,晚上睡下之后基本就不会再动弹,赵婉没怀孕的时候他可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睡着,睡着两个人的身体就会纠缠在一起,早上醒来的时候,他甚至会疑惑自己到底是怎么和赵婉纠缠成那个样子的。
  赵婉最喜欢铁心源长长的睫毛,即便是闭着眼睛睡觉,睫毛也长长的,弯弯的煞是好看,这让赵婉嫉妒了很久,她就没有这样的一对睫毛。
  想到儿子将来会有这样的一对睫毛,赵婉就不太妒忌了,当然,铁心源笔直的鼻梁,优雅的唇线这些优点儿子也一定会继承的。
  用指头轻轻地触碰一下铁心源红润的嘴唇,赵婉再摸摸自己的嘴唇,有些灰心。
  男孩子就该长成夫君的模样才好,要是太像自己,就太柔媚了,算不得好。
  赵婉忽然想起什么,偷偷地把手摸到不该摸的地方,还吃吃的偷笑,那里很是安静。
  “大晚上的就发鲛,你肚子太大了,弄不成的。”
  铁心源的声音忽然响起,赵婉触电一般的快速收回自己的手,把头埋进被子里。
  铁心源揉揉眼睛,从床上爬起来,搀着赵婉的后背把她抱起来笑道:“这就要去小解了?不过啊,你这样唤醒我的方式比较别致,下回继续!”
  赵婉任由丈夫给自己穿上软鞋,披上亵衣,还贴心的点燃旁边小房间里的蜡烛,才自己挣扎着下了床,事情到了现在,不小解也要小解了。
  这些事本来应该是水珠儿该做的,铁心源做起这些事情没有半点心理阻碍,大宋的蠢货男人是不屑为之的,那群蠢货根本就不知道父子或者父女的感情是从现在就要努力培养的。
  感情这东西很奇怪,你付出多少就会有多少的回报,虽然说这句话有点蠢,可是干这些事情而产生的甜蜜,让铁心源这个固执的人坚信这句话是对的。
  “虎子很凉。”
  赵婉揉搓着自己的屁股从小房子里走出来对丈夫抱怨。
  “那就给虎子上包一个棉布套子,明天就弄。”
  重新回到了床上,赵婉侧躺着缩在丈夫怀里,枕头被丈夫调整到了一个很舒适的位置上。
  赵婉总觉得少点什么,就把铁心源的手捉过来放在自己胸脯上小声道:“张嬷嬷说这些天要多摸摸才好,要不然孩子以后会挨饿。”
  铁心源笑眯眯的捉着赵婉雄壮的胸脯道:“你好好的睡,这事交给我来做,我孩子的饭碗够大,一定会有很多饭吃的,饿不着。”
  这一回,赵婉很快就入睡了,毕竟外面梆子已经报时三更了。
  阿丹在半梦半醒的时候突然睁开了眼睛,隔着暗红色的火堆,他看到了一双绿油油的眼睛。
  一柄尖刺毫无预兆的从他手里弹了出去,一声凄厉的狼嚎响起,握着长刀的阿丹弹簧一般的越过受惊想要站起来的战马,跳上了深坑,长刀一挥,狼头就被他斩了下来,温热的血喷在沙地上,有些掉进火堆里腥气四溢。
  给火堆里添加了柴火,阿丹借着火光仔细的检查了这匹被自己斩首的狼。
  狼的毛发凌乱而稀疏。
  还好,这是一头落单的孤狼,老狼,如果是狼群就可怕了。
  这里已经没办法睡觉了,血腥气会引来更多的饿狼,说不定狼群也会来。
  有一点阿丹很清楚,即便是隔着二十里地,只要风中有一丝丝的血腥气,狼群也能准确的找到血腥气传播的源头。
  晨星亮晃晃的挂在东边,再有半个时辰,天色就该大亮了。
  这里已经没办法停留了,阿丹给战马喂了一些草料,喝了一些水,然后给战马的肚皮绑上肚兜,收起油布,用沙土熄灭了火堆,然后就立刻摸着黑沿着蜿蜒的河道继续向黑山深处走去。
  凌晨的冬日里最是寒冷,风吹着雪沫子扑打在脸上如同刀割。
  阿丹不由得裹紧皮袄,用一根绳子将它紧紧的包在自己身上,即便在这个时候,右手的长刀未曾有一刻离手。
  找到一窝蜂,并且收服一窝蜂为己用,这就是阿丹此行的目的。
  昔日里前呼后拥的王子没有一个随从,这让阿丹感到非常的不方便。
  尽管清香城里有的是来自大食的商队,阿丹却不愿意征召这些人。
  商人因利益而生,也会因利益而死,出卖这种事对商人来说非常的普通,他们就是干这事的人,这是老师的教诲,阿丹不敢忘记。
  相比之下,一窝蜂就可靠地太多了,任何哈密国的敌人,阿丹都认为是自己天然的属下。
  自然,前提是要这些人臣服在自己的武力之下。
  天亮的时候,阿丹再一次找了一处高坡四处瞭望,他的身体隐藏在一片枯草里,除了头顶的一只兀鹫之外,没谁能看见自己。
  四野渺无人迹,即便是最勤快的狼群也不会在这个时候出来觅食。
  头顶的兀鹫双翅一收,箭一般的向下俯冲,阿丹的眼神一凛,快速的翻身上马,催动战马向兀鹫俯冲的地方狂奔。
  绕过七八座丘陵之后,阿丹就静静的停在一个小小的山谷口。
  四具冻得硬邦邦的尸体散乱的倒在地上,一群兀鹫正在用力的啄食尸体,每一嘴下去,肉沫四溅,吃的极为艰难。
  阿丹跳下战马,向兀鹫群走去,这些大胆的畜生,不但不避开,反而伸长了脖子,呼扇着翅膀恫吓阿丹。
  最嚣张的一只兀鹫被长箭钉在地上,惨厉的鸣叫让别的兀鹫一哄而散。
  它们并没有跑远,就蹲在不远处的枯树上守护着自己的食物,它们只希望阿丹这个强者不要把所有的肉都吃光。
  尸体身上残留的衣衫全是回鹘人的装扮。
  事实上回鹘人和喀喇汗国人除了信仰之外没有太大的区别,都是一个种族。
  这四具尸体很明显不是被绑架勒索的哈密百姓,他们的武器就丢在一边,其中有一壶羽箭还完整的挂在边上的枯树上。
  兀鹫只在乎肉食,地上散乱的丢着一地的银锭没人关心,只看装扮,就该知道这群喜欢在外野营的人都不应该是什么好东西。
  哈密的回鹘人都有住处,哪怕是没人理睬的孤寡,都有官府给他们盖的土房子,寒冬里没人喜欢在外宿营,住在土房子里才是最正确的选择。
  阿丹只是匆匆的看了一眼就知道这四个人是自相残杀而死的,他四处寻找,没找到这群人的坐骑,在西域,没有坐骑而进入荒原是一种找死的行为。
  把银锭收拾好塞进皮口袋放在马背上,阿丹就决定继续寻找这四个人的战马,只要找到战马,就能找到这群人的巢穴所在,战马远比人淳朴。
  战马很好找,翻过一个山梁之后,他就看到有六匹战马正在寒风中瑟瑟发抖的吃干草。
  收买战马很容易,以些温水,再加一点豆饼就能做到,这些东西还都是战马自己背上的东西。
  战马吃饱了肚子之后被阿丹在马屁股上拍了一把之后就自己开始走路。
  很奇怪,这些战马并没有向黑山深处走,而是在向山外面走。
  阿丹猛地醒悟过来,黑山根本就不是一个合适的过冬地方,这里不但寒冷,而且狼群肆虐的厉害,最重要的是这里并不是一片大到无边无际的地方。
  官府之所以搜索黑山做了无用功,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一窝蜂这群人不在黑山里面。
  阿丹骑在马背上,不时地驱赶一下那些停下脚步的战马,他不想继续在黑山里宿营了。
  骑着马走路的速度很快,中午的时候阿丹就走出了黑山,沿着哈密河向下走了一个时辰,就看见一座静谧的山村坐落在向阳坡上,炊烟袅袅,说不出的安静祥和。
  哈密官府选择的居住地很好,房子不但修在向阳坡上,山坡下就是缓缓流淌的哈密河。
  山坡下是大片的已经犁过新土地,被水泡过,田地里结满了白色的寒冰,只有一些高出来的土坷垃暴露在阳光下。
  进村子的时候,有一块石碑,石碑上的宋国字阿丹不认识,上面的大食文字他却是认得的。
  下湾镇。
  一个很普通的名字。


第一百零六章 不满足
  哈密国是一个新兴的国家,好多的荒野自从有了人居住之后,也就有了名字。
  第一个来到荒野的人有福了,因为按照哈密国的律法,第一个到达无人区的哈密人就有权力给这片荒野起名字。
  下湾镇名字的由来就是这样。
  其实这里没有河湾,只有一个山坡,叫这个名字明显的不符合地形特色。
  既然第一个来到下湾镇的人起了这个名字,官府就郑重其事的将这三个字写在地图上,也记录在官府的皇册上。
  六匹无人看管的战马走进下湾镇之后,短短的只有不到三十丈长的大路两边就冒出很多人出来。
  他们让过战马,却把阿丹阻挡在镇子外面。
  镇长的年纪不大,三十多岁的人正是年富力强的时候,阿丹看着这个镇长就像是在看一个死人。
  他从不奢求自己能够获得佣兵们毫无理由的信任,自从自己从黑山里出来的那一刻,阿丹相信,哈密官府也应该知道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了。
  “一窝蜂?”阿丹笑吟吟的问道。
  年轻的镇长明显的惊慌了,他没有多说一个字,而是挥挥手,镇子里的居民就挥刀冲了出来。
  无论如何杀人灭口才是现在该做的事情。
  阿丹哈哈一笑,掉头就走,事情明朗化了,这时候再跟下湾镇的居民拼命,是愚蠢的。
  “他知道了我们的秘密,杀了他!”
  镇长第一个跳上战马向阿丹追杀了过去。
  阿丹的马术很好,那个镇长的马术也似乎不错,只是箭术差点,好几支箭从背后射过来,阿丹听风声连躲避的意思都没有,任由那些羽箭从自己的身边飞过去,他甚至还有时间捉住一枝。
  追兵稀稀疏疏的,镇子里的人吆喝的人多,真正追杀出来的人却没有几个。
  这就是回鹘人的特性,被强盗马贼统治了百余年之后,他们只会用马贼的思维去行动。
  镇子里不是没有聪明人,阿丹的出现表明,官府已经知道了下湾镇人充当马贼的这个事实。
  这个时候,能否杀死阿丹还在两可之间,马上就要到来的官府才是他们真正的大敌。
  一个个拖儿带女的,如果偷偷摸摸的当强盗能赚取银子和粮食不为外人所知,他们还能维持下去,一旦大难临头,他们想到的第一个念头就是跑。
  阿丹有两匹马,那些人只有一匹马,半个时辰之后,就连杀意最盛的镇长,都不得不放弃追杀阿丹。
  他们转身回去,阿丹也转身回去,镇长埋伏在拐弯处的两个回鹘人,还没有来得及发动突袭,就被阿丹一箭一个射杀在原地。
  镇长带着人手再一次追过来,阿丹就叹息一声,转身继续跑,这个时候,他已经放弃了要收服这些人为自己卖命的想法。
  自己做的如此明显,这个镇长连收买的念头都没有,如此愚蠢的人,即便是当了自己的手下,将来也会被他活活的连累死。
  即便只有一个人,阿丹也不想要一群蠢货当部下。
  这一次追过来的人更少了。
  阿丹见过太多的这样的人,遇到弱小的人,他们比谁都凶狠,遇到强大的人,他们比谁都卑微。
  阿丹懒得跑远,停马在山坡下,等着那群人追过来。
  握着长刀的阿丹英武过人,未了壮胆,镇长呼喝一声,就挺着长枪刺杀了过来。
  长刀荡开了木枪,两匹马交错而过的时候,长刀厚厚的刀背就砍在镇长的腰肋处,镇长破麻袋一般的从马上掉下来,翻滚了两圈之后就躺在地上大声的呼救。
  后面的回鹘人勒住战马,没有人前去解救镇长,而是一窝蜂的往回跑。
  阿丹目送那些人都逃走之后,这才从马上跳下来,站在镇长的身边俯视着他道:“你们真的是一窝蜂?你们真的是那个让哈密官府无可奈何的一窝蜂?”
  年轻的镇长哆嗦着道:“完了,全完了。”
  阿丹皱着眉头再次问道:“你们干这事之前,就没想过会有什么后果吗?”
  自知必死的镇长咬着牙道:“我们饥一顿饱一顿的,还要干无数的活计,那些贵族们却能吃的像肥猪一样,既然如此,我们为什么不能从他们的嘴里夺食?”
  阿丹哑然失笑道:“这一点你还真的弄错了,我听说你们国王的母亲以及国王每天吃的东西比你们好不了多少。
  你这样说就过分了。
  而且,你们是逃难过来的流民,给你们粮食吃,这个国王已经无比的仁慈了,这样的国王你都不满意,你还想要什么样的国王?
  依我看,是你们的贼骨头在发痒吧?现在好了,你们把自己唯一的活路给毁掉了,接下来你打算怎么办?
  真的去当马贼?”
  可能肋骨被打断了,镇长痛的面色发白,豆大的汗珠子噼里啪啦的往下掉。
  嘴里却嚎叫道:“最好的回鹘人不种地,我们是战士,战士就该喝酒吃肉,而不是吃没有去皮的麦饭。”
  阿丹不想和这个混蛋多说话,身为一个王子,他这个时候非常同情铁心源,一味地对自己的子民良善,却忘记了威吓,造就一批这样的人一点都不奇怪。
  他找来了镇长骑来的那匹马,不顾镇长的哀嚎将他捆起来丢在马背上。
  对他来说,这一遭的任务已经完成,该回去拿着个家伙换钱去了。
  山坡上的镇子里不断地传来女人和孩子的哭号,男人们则阴沉着脸把不多的东西搬上马背,或者装在大车里准备逃离下湾镇。
  寒冷的冬日里,离开勉强能够遮身的房子要去人迹罕至的黑山,即便是最无知的人也清楚的知道,自己将要面对的是一个怎样的未来。
  阿丹骑在马上欣赏了一会慌乱的人群,然后就带着镇长离开了下湾镇。
  仅仅和阿伊莎分开七天,他似乎觉得已经分开了一百年,这一次回去,无论如何也要把阿伊莎带走,不论她愿意不愿意,男子汉作出决定之后,女人就该闭嘴。
  按道理,阿丹在捉住一窝蜂的首领之后,应该立刻交给最近的白石县,让白石县的县令尽快处理这群已经沦为马贼的回鹘人,努力将事态压制在最小的范围里,然后再去清香城里的佣兵总会那里领取银子。
  阿丹没有这样做,而是优哉游哉的带着镇长直奔清香城,他很想知道自己在哈密国遭到的监视到底有多严重。
  哈密国对下湾镇的回鹘人下手越早,就说明哈密国对自己的监控就越严重。
  强盗对一个国家来说不算什么,只要是一个国家就会有强盗,这东西是人心黑暗的一个表征,想要一个国家里面全是听话的子民,这根本就不可能。
  给铁心源制造一点无伤大雅的麻烦,阿丹觉得心情不错,为了看铁心源如何处置自己的子民,他还好心的帮助那个叫做胡达尔的镇长治疗了一下伤势,保证他在被交到佣兵手里的时候还是一个活人。
  阿伊莎的舞蹈让哈密人过足了眼瘾,现在,哈密人该表演一些故事给阿伊莎看了。
  在离开白石县的时候,阿丹出去了一整夜,天亮的时候才回来,一言不发的带着自己的俘虏向清香城进发。
  第二天的时候,路上的官兵明显的就多了起来,信使更是一群群得沿着道路狂奔。
  走了三天,终于到了清香城,而清香城和他离开的时候大不一样。
  城池前面险峻的山谷两侧满是军兵,想要进入清香城,至少要经过三道关口。
  有一窝蜂这个俘虏,阿丹进城很容易,当他在军兵钦佩的目光走进清香城的时候,就看到了笑眯眯的洪老七。
  三天中吃喝拉撒全在马背上完成的胡达尔已经奄奄一息了。
  洪老七顾不得这家伙身上的污秽,揪着他的头发看了一眼朝阿丹笑道:“确定是一窝蜂?”
  阿丹点点头道:“老马引的路。”
  洪老七笑道:“这就不会错了,人交给我,你去休憩吧,这是你的赏金。”
  洪老七说这话就递过来一个小包裹,阿丹打开瞅了一眼,发现里面是一个木头盒子,里面装着两锭黄金。
  “这是五十两金子,可以换白银六百两,多出来的是官府给的赏赐,这些天没事不要离开清香城,也不要闹事,白石县的县令,主簿,捕头被人一晚上杀了一个精光。现在是铁三百和拉赫曼在调查,如果没有结果,我们就可以接手了,这一次,赏金不会少于一万两。”
  阿丹将包裹背在背上,对洪老七道:“我三天后会去找你。”
  说完话就把借用的战马还给了洪老七,洪老七打开箭壶挑挑大拇指道:“就用了六支箭?好本事!”
  阿丹淡淡的道:“狩猎用了三支!”
  洪老七瞅着融入人群的阿丹,回头对另外一个佣兵道:“监视他,小心点!”
  佣兵点点头,就沿着阿丹走的方向追了过去。
  阿丹没有忙着回到阿伊莎那里去,而是来到集市上,给阿伊莎挑选了一件精美的狐裘,还有一串绿宝石项链,路过卖麻糖的地方,给迪伊思买了很多的麻糖,人老了,没有几颗牙,却更加的喜爱吃糖了。


第一零七章 新问题
  阿伊莎注意到阿丹是穿着鞋子进入院子的,因此,她恨恨的看了一眼笑眯眯的迪伊思,转身就进小楼了。
  迪伊思从阿丹手里接过麻糖的时候笑道:“阿伊莎没去跳舞,已经十天了。”
  阿丹轻轻地拥抱了一下迪伊思就很自然的追着阿伊莎上了小楼。
  他从一窝蜂手里得到的银子很多,从白石县府库里得到的金子也很多,最后加上洪老七给的两锭黄金,堆在桌子上如同一座小山。
  阿伊莎冷冷的瞅着这堆金银道:“你打算告诉我你很会赚钱?”
  阿丹笑道:“你是我的公主,只应该成为财富的主人,而不应该成为财富的奴隶。”
  “我喜欢跳舞!”
  阿丹赶紧坐直了身体道:“你可以跳啊,你也知道,我是多么喜欢看你跳舞。”
  “在这里给你一个人跳?”
  “可以加上迪伊思……”
  阿伊莎忽然笑道:“你怎么变聪明了?是乌鸦教会你说的这些话吗?”
  阿丹嘿嘿一笑,又从背囊里取出一个风干的乌鸦道:“这是一只多嘴的乌鸦,被我一箭射死了,它安静的样子还是不错的。”
  阿伊莎吃吃笑道:“你给了我这么多钱,按照汴京的规矩我应该陪你睡觉。”
  阿丹的眼睛睁得很大,舔舔发干的嘴唇期盼的道:“可以吗?如果钱少,能不能先欠着,我以后弥补你十倍,百倍,千倍。”
  阿伊莎的脸色立刻阴沉下来,一脚踢翻了桌子上的金银,指着门外道:“滚出去劈柴,家里已经没有柴火了。”
  阿丹遗憾的扶着门框道:“其实一万倍也成,只要是属于我的钱财你都可以拿走……”
  “滚!”
  阿丹懒洋洋的下了楼,找到了斧头和木头墩子又开始劈柴,依旧是那么熟练和轻松。
  迪伊思嘴里嚼着麻糖,指着楼下劈柴火的阿丹对阿伊莎笑道:“多好的小伙子啊,我年轻的时候可没有遇见这样的好小伙子。”
  阿伊莎瞪了迪伊思一眼道:“你毒死了你的六任丈夫,阉割了你的第七任丈夫,六十岁的时候还偷偷地和年轻的小伙子偷情,你以为我不知道这些事?”
  迪伊思笑的嘎嘎的,吞咽下去一块麻糖道:“所以说我没碰见好的,如果有好的我干嘛要嫁七次?”
  阿伊莎烦躁的一脚踢开散落在地上的金锭,却被金锭碰的脚丫子生疼,坐在地板上拍着地毯乱发脾气。
  迪伊思捧着阿伊莎的脚,脱掉鞋子和厚厚的袜子,小心的吹着气道:“不生气,不生气。”
  疼痛过后,阿伊莎恶狠狠地对迪伊思道:“给我一些毒药。”
  迪伊思怜惜的抚摸着阿伊莎的脚丫子道:“想要毒死谁,让老迪伊思来,毒药脏,阿伊莎不碰那东西。”
  “那就毒死那只臭乌鸦!”
  迪伊思顺着阿伊莎指的方向看过去,连连摇头道:“多勤快的小伙子啊,正帮我们劈柴火呢,毒死了可惜,不如我们往街市的井水里丢一包毒药下去,那样毒死的人才多,一两个不好看。”
  阿伊莎叹口气道:“毒死那些被奴役的可怜人很无趣,如果能毒死铁心源就好了。”
  迪伊思拍着手笑道:“我的阿伊莎终于长大了,知道帮助你的父亲做事了。
  穆辛做不到的事情,如果我的阿伊莎能够做到,你的父亲一定会为你感到骄傲的。
  阿拉穆特来的人都是死亡的使者,不收割到足够的生命,阿拉穆特山上的灵魂之火会慢慢熄灭的。
  一个王,尤其是一个强大的王的灵魂,会让死亡火焰的光芒照耀全世界。”
  阿伊莎笑道:“那就毒死铁心源!”
  铁心源的心情一点都不好,就像是中毒一样,脑袋昏昏沉沉的,下湾镇发生的事情让他怒火万丈。
  哈密土地上第一次出现了成建制叛逃的回鹘人,这让他无比的伤心。
  这群人不但自己逃走了,还杀死了白石县多有的宋人官员和胥吏,他们连汉人捕快都没有放过。
  一夜之间死了十一名官员,尸体就摆在狼穴的一间洞窟,就在铁心源的面前一字排开。
  白石县的县令是一个老头,除了贪财一些,没有其余的坏毛病,而贪财这个毛病,在得到大笔的俸禄和奖赏之后,也变得不怎么明显了,至少,两月一次的盘账,他的账目既没有超出,也没有结余,算是一本非常公允的账簿。
  拿多少钱,办多少的事情,就是这个叫做李大可的老牌县令的做事原则。
  如此四平八稳的一个人,现在变成了一具尸体硬邦邦躺在那里面目都有些狰狞。
  查看尸体的人是孟元直。
  他仔细的欣赏完尸体之后淡淡的道:“是一个人干的事情,虽然他在一具尸体上换了武器斩了七八刀,可是力道和角度都很均匀。这世上没有七八个武力完全一样的高手。”
  铁心源冷笑道:“一窝蜂被捉住了,还是活口,尉迟文审讯过了,一窝蜂中间没有人有能力一夜之间杀死县令和这么多的从吏。他们抢劫杀人的目的是为了更多的食物,至于造反还没有想过。”
  不知不觉的铁心源已经站在一个统治者的角度看问题了,造反才是最大的罪过!
  孟元直冷笑道:“一群喂不熟的狼没有什么好顾及的,任由他们死在荒山野岭也就是了,如果还不死,那就派人去清楚一下。我们现在有一个比一窝蜂更大的麻烦,杀死李县令的凶手很麻烦,一定要在最短的时间里清除掉,否则,只要让他再动手几次,我们的官员就会人心惶惶。”
  “你打算怎么做?”
  孟元直眯缝着眼睛思考了一会道:“如果我是凶手,想要震慑留在哈密的宋国官员,莫过于杀死欧阳修!”
  铁心源点点头道:“你打算跟在欧阳先生身边?”
  孟元直点点头道:“嘎嘎不足以保护欧阳先生,这件事还是我来做,我一会就换好捕快的衣衫去欧阳先生府邸。”
  “铁三百和拉赫曼分别去王大用和彭礼两人的身边,这两人一个正在为我们拟定军制,一个正在主持上百万的回鹘人归化大计,不能出问题。”
  孟元直点点头道:“不仅仅是他们,老夫建议,李巧,以及犬子也可以拉出去见识一下,至于几位铁先生,就必须回防皇宫,这时候,没有比王后产子再大的事情了。”
  铁心源笑道:“我母亲那里有包子在不会有事,他虽然一根筋,就是这样的人谁想骗他,很难!”
  “你呢?”
  “我这些天住在狼穴里不打算出去……”
  包子喜欢跟着王柔花,自从跟着王柔花以来,他就没有饿过肚子。
  这一点很重要,对一个把吃看的比天还要大的人来说尤其重要。
  王柔花的事情很多,却没有多少事务性的事情,她整天做的最多的就是接见那些从哈密各处来清香城觐见国王的哈密官员的内眷。
  有时候还要去饭堂露面,吃一顿饭堂里面的饭食,看看这里的饭食能不能让城里的百姓吃饱。
  随着时间慢慢的过,哈密国的粮食问题已经大大的缓解了,这样感谢那些不断往哈密国运送粮食的商人。
  似乎全天下人都知道粮食能在哈密国卖一个好价钱,因此,每一天都有驼队将粮食从遥远的地方运送过来,最远的地方距离哈密足足有一两千里。
  这样的距离运送粮食自然是亏本的,哈密的粮食还不可能与白银黄金等价。
  可是,欧阳修很有办法,他颁布了一些法令,紧俏的货物例如,玛瑙,丝绸,茶叶,只有拿到官府的售卖额度批条才能购买到。
  而拿到批条的前提条件就是看你向哈密运送了多少粮食,运送的粮食多了,可以购买紧俏货物的额度也就高。
  清香城里的人多少都有几个钱,他们既然能从私人手里购买到高价粮食,自然就不会去吃官府的大锅饭。
  尽管大食堂里的饭食是免费的,可是,大锅饭的味道根本就无法满足率先富起来的哈密人。
  当胡商玉素甫的粮店开业之后,来饭堂吃饭的人立刻就少了三成。
  最失落的不是别人,而是饭堂里掌勺的厨子,从那一刻开始,他就没有办法用干饭和稀饭来骗那些穷困的胡姬来陪他睡觉了。
  人数虽然少了,下拨的粮食依旧没有改变,以前只能让所有人吃个七八成饱饭的粮食,现在基本上能满足所有人。
  没胆子贪墨粮食,厨子只能郁闷的看着那些来吃饭的人一边吃饭,一边咒骂他做出来的狗食。
  这是好现象,哈密人吃过的饭盘里面渐渐有了一点剩饭,这和以前把饭盘吃的如同狗舔过一般干净有着天壤之别。
  一切的一切都说明,哈密的粮食危机正在慢慢的过去,虽然只是清香城一个地方,王柔花坚信,迟早,别的城池和地方也会和清香城一般无二的。
  饭食依旧带有强烈的大锅饭特点,想要把大锅饭做的好吃,这是一门高深的手艺。
  王柔花就有这样的本事,不过,她不打算改变什么,看着蹲在身边用巨大的盆子吃饭的包子,王柔花爱怜的将自己碗里的食物全部倒给了这个苦命的傻孩子……


第一零八章 只有仇恨才是永恒的
  王渐现在整日里围着赵婉转悠,已经拿出保卫皇帝的那一套了,他甚至通过大宋的密谍传给皇帝一份公文,要求皇帝派几个真正的高手过来。
  铁心源不知道谁是大宋的密谍,赵婉知道,她想告诉铁心源,却被铁心源给拒绝了。
  这是赵祯给闺女铺的一条退路,没必要知道。
  铁心源不论多忙,总要陪着赵婉吃饭的。
  现在吃一顿饭很麻烦,厨子做饭的时候会有一个小太监死死的盯着,做饭的材料只能来自两个地方,一个是王柔花的菜园子,另一个是王渐专门采买来的。
  王柔花的菜园子里的东西自然是用新鲜的,至于采买来的东西都要在狼穴里面放一天,头一天率先享用到的不是铁心源和赵婉,而是王渐手下的五个小太监。
  只有确定这五个小太监平安的过了一天之后,剩下的东西才会上铁心源和赵婉的餐桌。
  就这,还是铁心源极力争取来的,赵祯吃的东西都是放了三天之后的东西,只要一想到赵祯的食物,铁心源就不寒而栗。
  看着王渐戴着老花镜一粒,一粒捡米铁心源就觉得难过,还没上前劝阻,王渐就得意的晃晃手里的老花镜道:“好宝贝啊,老奴两年前眼睛就花了,没想到戴上这东西,眼前居然变得清明一片。大王,今年给官家的贡品,这东西绝对不能少,官家还耳聪目明的用不上,可是,庞籍,包拯这群人已经不成了,听说庞籍现在已经看不了小字的公文,还特意雇人重新将州府送来的公文抄成大字。有这东西,他们一定很喜欢。”
  说完又叹了一口气道:“小王子想要进大内,终究越不过这群老臣,能弥合一下关系就弥合一下,只要不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小王子总有成为大宋皇帝的一天。”
  铁心源摇摇头就走了,他其实很是想不明白,按道理说自己才因该是最着急上火的那个人,结果现在全变了,不但孟元直是这样,现在,连王渐都已经走火入魔了。
  大宋的宗族观念强大的如同一座铁山,赵家的江山就该赵家人来继承,这是无法更改的事实,即便是赵祯自己也没有权力把赵家的江山送给一个表面上姓赵,实际上姓铁的一个孩子,即便这孩子有赵家一半的血脉也不成。
  母亲曾经和自己说过关于姓氏的事情,她认为,如果孩子能够继承大宋江山,姓猪她都不反对!
  王渐通过张嬷嬷隐晦的向王柔花暗示过,对这个事情,她也是极有热情的。
  欧阳修已经在房间里等了铁心源好一阵子,看不出有半点的急躁,自斟自饮的很有一股子闲云野鹤的味道。
  见铁心源进来了,就笑道:“孟元直没必要总守在老夫身边,这会辱没了大将军。”
  铁心源笑道:“我没有大将军的本事,如果有,我会亲自去您的身边当书童。”
  欧阳修呵呵一笑,对这些话并不上心,敲着桌面道:“这是一件坏事,也是一件好事。”
  铁心源重新给欧阳修斟满茶水道:“先生准备如何处理那些重新来到白石县哀求入籍的人?”
  “首恶斩首示众,余者由官府看押游街示众,永为劳役,一生不得解脱,以为后来者戒!”
  “清香城?”
  “清香城不妥,会被这里的百姓撕成碎片,只能在回鹘人中宣扬,让每一个人看到他们的下场。原本老夫就准备找出一些不安分的人出来当样子,现在有了现成的,就不劳老夫费心。乱世总要用重典的。”
  “因公而死的李大可那些人如何抚恤?”
  欧阳修笑道:“恩出于上,老夫不便多说。不过,老夫相信大王会处理好这件事的。”
  铁心源从桌子上的文书堆里翻出一份文书递给欧阳修道:“这是我昨日拟定的抚恤条例,先生看看可有不妥之处。”
  欧阳修取过文书道:“如果大王同意,下湾镇叛民老夫就按照方才说的去处置。”
  铁心源笑道:“这是民政,相国已经拟定了章程,自然以相国的意见为先。”
  欧阳修朝铁心源抱抱拳,走了两步又回来了,有些讪讪的道:“如果哈密将作监还有多余的老花镜,老夫想讨要三五件,有些老友患有眼疾,读书极为不便,而这些人一日不读书就生不如死。”
  “极品药玉虽然难得,先生想要还是不难的,本王已经派人送到府上十件供先生当做伴手礼。一旦将作监彻底突破顶级药玉的技术难关之后,先生想要多少都有。”
  欧阳修呵呵笑道:“如此,就多谢大王厚赐。”
  送欧阳修出门,铁心源就看见了孟元直,这家伙穿着一身捕快的衣衫,正无聊的站在门外嗑炒熟的甜瓜子,见欧阳修出来了也不和铁心源打招呼,跟在后面亦步亦趋,总不让欧阳修离开他三尺之外。
  “夫君,欧阳先生向您讨要东西了?”
  欧阳修刚走,赵婉就挺着大肚皮出现在铁心源的书房里,她总喜欢躲在门外偷听,也不知道这习惯是从那里带来的。
  “哎呀,没有特意偷听你们谈话,我肚子太大,张风骨要我一天多走动,不小心走到你书房外面听见了那么一两句,您说,欧阳先生既然张了口,以后还会不会再要要东西?火儿他们可是连药玉镜子都弄出来了,里面的人影清晰地有些吓人。”
  铁心源苦笑道:“你夫君这个大王当得悲惨,人家帝王害怕臣子讨要东西,你夫君这个大王生怕别人不要。既然欧阳先生已经开口了,就会有第二次,第三次,这是一个好现象啊。”
  赵婉笑道:“哈密总有让他们东西的东西,现在是药玉眼镜,后来就是药玉镜子,再后来天知道还有什么,等到了最后,他们就会认为哈密是一片宝地,再也割舍不得,那时候,就该是我们的孩子出马的时候了。”
  铁心源瞅着赵婉一副有子万事足的模样打趣道:“我们这辈子的生活才开始,你就准备靠儿子生活了?”
  赵婉仰面朝天学着奸臣的模样哈哈两声,然后从怀里掏出一封信朝铁心源晃晃道:“你这个负心汉,一个人留在哈密风流快活,却忘了你在内地还有一位委屈的红颜知己。人家听说你这里已经打开了通往西域的商道,派人穿过瀚海来找你了!”
  铁心源皱眉道:“红颜知己?谁啊?”
  赵婉的脸色立刻变了,把脸贴在铁心源的脸上吐着热气恶狠狠地道:“你在大宋有很多的红颜知己吗?提醒你一声,专门做蜀锦的那位。”
  铁心源一把夺过赵婉手里的信函怒道:“我有个屁的风流快活,就你一个老婆,如今还大着肚子,糖糖来信,为什么不早说。有关系也是你和她有关系,我家当初投进去的份子钱全是你在打理,那是你的生意伙伴,少往我身上扯。”
  赵婉笑呵呵的道:“妾额初覆发,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呸呸,和你一起住在长干里的是我,不许你想糖糖,人家已经嫁人了,虽然夫君差了点,也是人家夫君不是?不准你打坏主意。”
  铁心源一边看信一边无奈的道:“要打主意早就打了,轮不到你和我绕床弄青梅。人家现在可是蜀中第一绸缎商人,不一定能看得起我这个住在荒漠里的蛮夷。她想在哈密开店,特意问我的意见。”
  赵婉皱眉道:“这做的也太明显了,她家的蜀锦不是顺着长江最后到了泉州出海赚大食人的银子,现在怎么又想走陆路了?这不合常理。”
  “有什么难以理解的,大食人正在和狮子国的人打海战,已经打了两年,狮子国一带强盗多的就像牛毛出海的胡商越来越少,死掉的简直不计其数。蜀锦的出路没了,自然要重新想办法。”
  赵婉把身子靠在铁心源的后背上点点头道:“是哦,我父皇一向不喜欢宋人穿绫罗锦缎,担心坏了风气,她们只能卖给喜欢穿丝绸的大食人和柏柏人。夫君啊,您说从陆地也能走到大食人和柏柏人的地界?”
  铁心源收起信函笑道:“自然可以,你以为穆辛是哪里人?你以为我跟你说过的阿拉穆特在什么地方?”
  提到穆辛,赵婉立刻就咬牙切齿的道:“这个该死的老不死为什么还不死?”
  铁心源长吸一口气道:“这是老天给我机会亲手杀掉他,我每天都为这个老贼祈祷,希望他不要老死!”
  赵婉见铁心源的心情变坏连忙道:“不说那个老贼了,你该如何回复糖糖?”
  铁心源仰着头看了看渐渐变暗的天井道:“大宋军马已经拿下了临洮,正在向河湟挺进,如果大宋军队能够经受得住没藏讹庞的考验,大宋和哈密就有了一小片接壤的地方。那时候糖糖的商队就能把蜀锦运来哈密,然后转手给胡商,最后抵达能抵达的任何地方。只是,没藏讹庞这一关不好过啊。”


第一零九章 注定的马屁精
  国家出现叛逆这非常的正常,就像一颗枝繁叶茂的树上总会有一两片黄叶一般正常。
  所以人们常说,谢家宝树,偶有黄叶,青骢骏骑,小疵难免。
  如果大度的来看这件事,一笑了之就好,放在赵祯的身上连让他知道的资格都没有,那些宰执们会在第一时间把黄叶给摘除。
  铁心源比较讨厌黄叶,尤其是自家树上长的黄叶,更不喜欢青骢俊骑的身上有瑕疵。
  偏偏枣红马的儿子就有一个不算缺点的缺点,原本刚刚长出来的一身红色毛发,非常的美丽,偏偏长着长着一部分的毛发就变了颜色。
  “大王,如果这片白色的毛发能长在鼻梁上就好了,如果长在眉心简直就是宝马的标志。长在屁股上虽然难看了一些,并不碍观瞻,至少这匹小马已经有了宝马的架子。”
  胡老三生怕铁心源迁怒,小心的在一边解释。
  铁心源瞅着小马驹子屁股上的那片白色的毛,怎么看,怎么像一个手掌的样子。
  “这是要拍马屁啊!”
  苏轼在一边非常解风情的搭话道:“何谓拍马屁?”
  铁心源叹了一口气道:“草原上的蛮子一般不夸奖主人的,而是喜欢拍着人家的马屁股奉承道:好马,好马,哪怕这是一头驴子。”
  苏轼挑着大拇指道:“蛮子也会拐着弯的说奉承话,真是了不起。不过啊,这匹小马真的是好马!”
  铁心源瞅了一眼这个现学现卖的家伙一眼,就重新用刷子给小马驹子梳毛。
  “真的是一匹好马,不是奉承话,更不是拍马屁。”
  苏轼有些发急。
  铁心源停下手里的刷子道:“有什么要求就说,不要拐弯,你说奉承话更加的让我感到恶心。”
  “清香城的街市里分出一个专门的瓦市子,大王知道吧?”
  铁心源点点头道:“听说进驻瓦市子的杂耍,歌舞团很多,据说收上来不少的税,这是你的政绩,如果你能少去几趟瓦市子,我说不定早就升你的官了。”
  苏轼笑道:“升不升官无所谓,明日里汴京楼有一场歌舞,下官想邀请大王您去看看。”
  铁心源摇摇头道:“我现在身娇肉贵的,你让我挤在一群色鬼中间对着舞娘流口水?”
  苏轼连连摇头道:“不是这样的,都是一群高雅之士。”
  “你让我挤在一群由高雅之士组成的色鬼群里对着舞娘流口水?”
  “你能不能不说色鬼两个字?”
  铁心源对苏轼的辩驳嗤之以鼻。
  “舞娘的连裆裤是谁设计的?是你吧?舞娘的摆臀舞是谁最初提出来的?是王大用吧?是谁在舞娘跳肚皮舞的时候鬼叫连天的?是彭礼这个老不羞吧?是谁一晚上要了四个少女过夜?是黄延寿吧?还有脸说什么老夫聊发少年狂,不对,这句话是你拍黄延寿马屁的时候说的吧?”
  苏轼黑着脸道:“是真名士自风流!”
  “呸!我怎么没听说欧阳先生也去那种地方?”
  “你知道什么啊,我家先生蓄养了一个歌舞班子,只会在府里……”
  苏轼猛地反应过来,连忙住口。
  铁心源吧嗒一下嘴巴道:“没一个好的,你也不看看人家王渐,同样……不对,王渐他娘的就是一个宦官!”
  苏轼见铁心源有些生气,知道邀请铁心源一起去楼子里基本上没戏,拱手施礼之后转身就走。
  精灵儿好不容易出来跳舞,条件就是邀请哈密的大王一起看,如今铁心源不愿意去,他觉得有些愧对美人。
  “等会!”
  铁心源忽然叫住了苏轼。
  苏轼没好气的道:“你不去也就算了,不能再埋汰我。”
  铁心源不理睬苏轼的抱怨追问道:“你说,明天晚上清香城里的大小官员都去?”
  “相国照例是不去的。”
  “那好吧,我去!”
  听到这句话,苏轼的精神一振,连忙道:“你真的去?”
  铁心源哼了一声道:“哈密有一群色鬼官员,再多一个色鬼大王也不算太丢人。”
  苏轼嘿嘿笑道:“与民同乐,君臣同乐,这是一桩佳话,我这就去安排。”
  苏轼一阵风般的离开了,铁心源叹息一声就继续给小马刷毛,刷了两下就把刷子丢给胡老三,自己背着手回到了狼穴。
  西域的寒风不但冻结了大地,哈密的政务也似乎被寒风给冻结了。
  除了管理商贾的市舶司,负责分发粮食给食堂的府库司,就连哈密河运司也因为河面结冻停止了运转。
  这样一来哈密的官员们就愉快了,早早地做好开春的农垦计划,和兴建计划,做好人口黄册,清点完各处的官府库藏,他们就能偷懒到开春,在这两个月的时间里,他们可以纵情声色,可以声色犬马。
  身为宋人,如果不在青楼留下一点好的或者臭的名声枉为大宋东京汴梁人。
  就这段时间,苏轼的诗兴大发,一首新创的《天山雪》,让无数来哈密的大宋官员潸然泪下。
  不仅仅是他,就连欧阳修也在闲暇时刻,收集了很多龟兹乐谱,还亲自为这些乐谱添上词。
  如今,只要走到街上,是人不是人的家伙都能哼两句——雪横风狂三月暮,破门掩黄沙……
  说句良心话啊,什么时候让这位老倌住过破屋子?
  清香城里居住条件最好的就是相国府,大厅里甚至有温泉流过,整个房间里温暖如春,装在盘子里的蒜苗子都长得一尺多高,如何会冷,又哪来的黄沙让破门阻挡?
  不仅仅是欧阳修和苏轼,就连王大用,彭礼,黄延寿这些家伙也想给哈密国的文化事业出力,一天到晚正事不干,整天搜索枯肠的作诗,作词,作曲,作画,尉迟雷几乎处在一个癫狂的状态,只要喝醉酒就会趴在栏杆上怒吼——盛唐盛世重现西域!
  赵婉从铁心源的身边路过两次了。
  每一次都偷偷地看看黑着脸的丈夫,不想惹麻烦就躲得远远地,实在是经不住好奇心的诱惑,就第三次恰好从铁心源的身边路过。
  “夫君在观看天下大势,还是在谋算人国?”
  铁心源哼了一声道:“我在想怎么才能把那个叫做精灵儿的舞姬弄上床,正束手无策,要不,你帮我谋算一下?”
  赵婉把脑袋搁在铁心源的胸前怜悯的探手摸摸他的脸道:“可怜的,用不着去找那个胡姬,只要你给个眼色,你的那个文书就会立刻洗的白白的躺在床上等你。不用费劲想胡姬。”
  铁心源冷笑一声道:“你等着,我明天就去汴京楼,你以为我没本事把一个胡姬弄上床?”
  赵婉吃吃地笑道:“看不出我夫君还有这样的雄心壮志,要不要我让出房间给你们幽会?”
  太气人了,大肚子婆娘打不得,铁心源只好颓废的坐在桌子边上倒了一碗茶水熄火。
  “真生气了?”
  “哈密国的官员守则里面其中有一条说的很清楚,国朝重臣不得同时出现在一个非官方的饮宴席面上,现在看来,没人把这一个条令当回事。”
  赵婉皱眉道:“这样的条令大宋也有,平章事,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不得出席私人饮宴,他们遵守的还好,没听说有一大群重臣去青楼的。”
  铁心源把牙齿咬的咯咯作响,一巴掌拍在桌子上道:“哈密就有,还专门派苏轼来邀请我一起去。不是不让他们寻欢作乐,是担心让人家给一锅端掉,这个条例就是这么来的。”
  赵婉的眉头也皱了起来,缓缓地道:“这是他们没有身为重臣的自觉的表现,如果他们能够认识到自己的地位很重要,就不会这样胡作非为了。
  妾身以为,只要杀掉那个叫做精灵儿的舞姬,就没有这样的一场宴会了。
  在东京的时候,如果两个重臣因为一个女人起了纠纷,我父皇就是这么干的。
  夫君留给妾身的蘑菇粉妾身还没有对人用过!”
  铁心源瞅了赵婉一眼叹口气道:“这事,你父皇做没有问题,我现在还不能做。帝王手段是一个成熟的帝王才能用的方法,对我来说,笼络住这群人的心让他们为哈密干活才是最重要的事情,也就是说,我现在需要拍他们的马屁。”
  赵婉没心没肺地笑道:“怪不得枣红马儿子的屁股上会有一个巴掌印子,这是上天在警告您呢,要您千万莫要忘记拍马屁这回事。”
  铁心源点点头道:“我就是靠拍你父皇的马屁起家的,看家的本事不能丢。明日我亲自去看看那个精灵儿到底有多妖媚,能把本王的大臣们迷得五迷三道的。”
  赵婉点头道:“王渐也去……”
  铁心源握着赵婉的手道:“还用不着出动大伴,你这里更重要,我铁心源从出生就开始玩毒药,我不信有我看不出来的鬼蜮伎俩。如果明日平安无事也就罢了,如果……”
  赵婉叹口气道:“大王没有那么好当,百姓是您的臂助,同时也是您的软肋。最近发生的这些事情都是您必须要面对的,捏紧了会有人反叛,捏松了又会有人图谋不轨,这中间有一个度,必须要您自己把握,把握好了就是一代圣君,把握不好就是暴君,亡国之君,难为您了。”


第一一零章 造孽的裙子
  铁心源是一个异类。
  在大宋的士大夫中间他绝对是一个异类。
  因此才不容于东京。
  包拯对铁心源的评价不太好,他认为铁心源是大宋这个巨大的羊群里面混进来的一匹狼,需要好好的驯化之后当做牧羊犬来用。
  夏悚对铁心源的评价也不太好,他认为铁心源是一个有成为大奸大恶之徒资质的坏坯子,成长起来之前还可以亵玩,但是,一定要在他成长起来德最后时刻掐死他。
  至于庞籍则很简单的认为,铁心源不适合入仕,用之可也,不能居于高位。
  而赵祯是喜欢铁心源的,他一辈子过的没一点意思,好不容易看到一个异类,就想看看这个异类到底能折腾出点什么动静来,所以就玩命的磨勘这个异类。
  异类就是异类,玩着玩着他就跑的不见了,还偷走了他最心爱的女儿。
  不得不说,铁心源放荡不羁的少年时光过得非常失败。
  有时候铁心源也在想,如果自己当初能更加的老练一点,能更加的卑躬屈膝一点,说不定生活就会平静很多。
  这个念头只在脑袋里停留了一秒钟就被他给赶出去了,自己少年时光已经过得很憋屈了,要是再憋屈一点,还不如去死。
  欧阳修也从来没有认为铁心源是一个好人,包括苏轼也是这样的看法。
  只是因为铁心源在哈密建立了一个对大宋来说非常有用的国度,这才强忍着各种心理上的不适来哈密做官。
  铁心源自己也清楚,想要笼络这群士大夫的心是不可能的,因此,他就不要这些人的心,只要他们那具能干活的身体。
  哈密最后的官员还是要自己来培养的,等尉迟文,嘎嘎,孟虎以及正在读书的那些西域少年成长起来之后,大宋官员就可以逐步退出哈密的舞台了。
  可以预见的是,十余年之后的哈密,大宋来的官员只能成为低级官员,想要跟现在一样个个身居高位,那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人心这东西铁心源活了两辈子都没有弄清楚。
  和铁心源一样,阿丹也是暴怒如狂。
  尤其是看了苏轼给阿伊莎送来的衣服之后,更是火冒三丈,如果不是迪伊思紧紧的抱住他,他就会用刀子把前来送衣服的苏轼剁成肉酱。
  大宋有一种裙子叫做七间破。
  这种裙子的来历诡异,听说唐高宗后期,世风渐趋奢靡,特别是女服,花样日日翻新,崇尚靡丽,风气豪纵,女裙至少得用六幅布,所谓“裙拖六幅湘江水”。
  华丽的则要七幅到八幅。惹得男士们很是不满,觉得这些女人真是太过分了,一条裙子费时费布,下摆拖那么长那么宽,拖在地上很容易弄烂。
  于是,皇帝亲自下诏,提倡节俭,武后立刻带头响应,特地着七破间裙以示人。
  破是指褶皱,褶皱越多越费布。皇后的裙子一般是十三个褶,武后为了表示支持高宗还淳返朴的提议,便自己带头只穿七个褶的裙子。
  到了大宋之后,爱美的东京舞姬们就做了大胆的改良,她们真的将七间破的裙子变成了破裙子。
  整条裙子由七片独立的材料组成,而不是七个褶皱,更过分的是他们还把这种裙子给裁剪掉了一半还多,按照铁心源的看法,这根本就是一件分成七片的超短裙。
  天啊,一旦舞姬站在桌子上跳胡旋……要知道大宋妇人是没有短裤的,只有一条白布……
  这在东京,穿这样的裙子跳舞,舞姬们没有任何的不适应,反而会夸赞送裙子的人眼光独到,看中她的长腿。
  胡姬们自然也是不在意的,能有机会穿这样漂亮的,镶满亮晶晶宝石的裙子求之不得。
  放在阿伊莎这里事情就大了。
  要知道她的教义不准许她们露出除眼睛之外的任何皮肤。
  阿伊莎在汴京楼跳舞已经是极为过分的事情,如果穿这样的一条裙子,莫说阿丹不能原谅她,就连远在雄鹰山的那些人也不会原谅她。
  阿丹看着阿伊莎道:“我们走吧,再不走,我担心有一天我会亲手杀死你,再杀死我自己。”
  阿丹的眼睛红的像炭火。
  迪伊思叹口气道:“离开吧,清香城容不下天神的信徒,我们的计划失败了,身为你的教养嬷嬷,我同样不允许你穿着这样的衣衫去跳舞。”
  “哈密王会来啊!”
  阿伊莎良久之后才把目光从这件令她吃惊的裙子上收回来。
  阿丹讥讽道:“女奴都不愿意干的事情你打算去干?”
  阿伊莎摇头道:“自然不会!”
  阿丹的脸色好看了一些,连忙道:“我们现在就走吧,要是到了天黑我们就走不掉了。”
  迪伊思摇摇头道:“现在已经走不掉了,冬天的时候,清香城每天只开两个时辰的城门。现在已经关闭城门了。”
  阿丹笑道:“我背着阿伊莎离开就是了,他们的城墙只是一个陡坡。”
  阿伊莎摇头道:“走不掉的。”
  阿丹知道自己刚才的话有些理想化了,深深地吸了一口气道:“能拒绝吗?”
  阿伊莎摇头道:“哈密王不来还有转圜的余地,既然哈密王要来就由不得我们了。”
  阿丹瞅瞅阿伊莎,再看看一脸死灰色的迪伊思,转身就出了房门。
  阿伊莎连忙追上去问道:“你要干什么去?”
  阿丹头都不回的摆摆手道:“我去想办法!”
  阿伊莎没有阻拦阿丹,回到屋子里对迪伊思道:“我跳,按照教义,我有复仇的权力,只要事后杀光他们也就是了,我们能做到。”
  迪伊思摇头道:“如果您是在为我这条老命担忧的话,就大可不必,我宁愿死也不愿意看你受辱。想来,阿丹也是一样。”
  阿伊莎咬咬牙道:“那就不穿这件裙子,还是穿我以前的舞衣,这样只会被怪罪,不会被杀头。如果您的毒药猛烈一些,我们至少能做到同归于尽。”
  迪伊思摇头道:“我们不是来送死的,杀掉哈密王也只是我们一时兴起,是我们自作自受,把自己弄到了这个没有多少回旋余地的困境里。一切都想的太理所当然了。您的美貌没有人能够拒绝,更没有人愿意放弃,哈密王还非常的年轻,遇到您这样的美人儿,他绝对没有放过的可能。”
  左右都不对,让阿伊莎彻底的陷入了绝望之中,昨天通知汴京楼自己要登台跳舞的时候,阿伊莎还满脑子都是毒死哈密王和哈密群臣的幻境里,没想到人家仅仅送来一条裙子,就把自己所有的计划都打乱了。
  阿伊莎是一个极有决断的女人,趁着迪伊思愣神的功夫,推开窗户就从楼上跳了下去。
  反应过来的迪伊思惨叫一声,就趴在窗户上看楼下,只见阿伊莎爬伏在地上努力的抬起身体,指着自己的小腿道:“我的腿断了,跳不成舞了,迪伊思你应该去给我请最好的医生来。”
  迪伊思连滚带爬的下了楼,抱着疼痛的满脸汗水的阿伊莎嚎啕大哭,哭了一下子就立刻止住哭泣,将阿伊莎抱上楼,安置在床上,然后就跌跌撞撞的去找汴京楼的主事,要他们去找医生。
  苏轼带着张风骨来的时候,只是看了一眼阿伊莎染血的裙摆就叹息一声,温柔地对阿伊莎道:“你这么兴奋做什么,大王一向不喜欢看舞蹈,他来不来其实不重要,现在,他来了,你却没办法献舞,我们所有的努力都白费了。”
  阿伊莎噙着眼泪道:“我只是想把燕旋跳的更好一点,没想到桌子翻了……”
  张风骨给阿伊莎接上骨头,绑上夹板道:“一年都不要再跳舞了,以后还能不能跳舞,要看骨头的愈合情况,这一次出事的是胫骨,没有完全断裂,如果你再不小心,就会完全断裂的,以后只会成为一个瘸子。”
  苏轼安慰了阿伊莎一番之后,看了一眼那条漂亮的裙子叹息一声,就怏怏不乐的跟着张风骨离开了。
  阿伊莎长长的吐了一口气道:“事情终于解决了,阿丹去哪里了,迪伊思,不要告诉阿丹是我自己跳楼的,就说是我不小心摔倒了。”
  迪伊思流着泪道:“这过的是什么日子啊,堂堂的公主,竟然要靠自残来躲避灾难。”
  阿伊莎笑道:“这个亏吃的不冤枉,是我们没有想清楚所有的事情,就像那句汉话说的一样,自作自受。”
  解决事情的办法往往是最简单粗暴的。而且,越是简单粗暴就越是有效果。
  阿丹和阿伊莎想的一样,只要弄点事情出来让阿伊莎跳不成舞蹈也就是了。
  他选择的第一个办法就是烧掉汴京楼。
  当他背着一些灯油来到汴京楼的时候发现这里已经被哈密的军队团团围住了,一群群的大宋官员正络绎不绝的走进汴京楼,那里热闹的如同一个集市。
  这种场面自然没办法烧掉汴京楼,阿丹转身就走,这些天他看了很久,哈密国所有的政令都是出自国相府,如果烧掉国相府和烧掉汴京楼有同样的效果。
  既然官员都去了汴京楼,那么,国相府里应该没有什么人了。


孑与2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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