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1章 下套坑人


  手里握着高阳强递过来的马鞭,东阳呆怔地看着她。
  “皇妹……你觉得我像是那种没事拿鞭子抽人的人么?”
  “皇姐,你是大唐公主,一定要霸道一些,去帮我抽他好不好?”高阳摇着她的胳膊撒娇。
  东阳朝天隐秘地翻了个白眼。
  我是大唐公主,难道你不是?再说,论霸道,你比我厉害多了好不好……
  美眸流转,再看一眼远处弯腰正在挖土的李素,东阳嘴角勾起一抹依恋的笑。
  虽然每天都腻歪一阵子,但似乎怎么都看不够,任何时候的他,都是那么的顺眼,教人心动。
  高阳没发现姐姐那抹笑容里的依恋味道,否则她就不会如此愚蠢地让姐姐去抽她的情郎,见姐姐果真没有拔刀相助的意思,只好悻悻地站在一旁,用愤恨的目光使劲瞪着李素的背影。
  弯腰垂头挖着土的李素顿觉如芒在背,被两个女人如此盯着,一个充满了火辣辣的爱恋,一个冷冰冰的敌视,冰火两交融……不太舒服。
  叹了口气,李素扔掉锄头,转身朝二女走去。
  “草民见过公主殿下……”有外人在场,李素对东阳还是很有规矩的。
  东阳忍着笑点头,指了指高阳:“这位是皇十七女,高阳公主。”
  李素一听“高阳”俩字,顿时有些惊讶。
  李世民生了几十个儿女,那些儿子性格各异,有争气的也有荒淫的,但他生的那么多女儿里面,高阳可是很有名气的,一千多年后世间仍有她的传说。
  李素忍不住打量这位闻名千古的公主殿下。
  十二三岁的样子,穿着一袭暗红色猎装,手里倒拎着一根马鞭,眉目清雅,容貌上佳,样子确是不错,以前曾在甘露殿外见过所有的皇子皇女,惊鸿一瞥之下,发现所有的皇子皇女皆是相貌俊俏,李素最初有点想不通,——也不算想不通,其实就是看不得别人也长得帅,后来一想,李世民生得威严端正,后宫里的妃子们也都是容貌上佳的美女,从基因遗传角度来说,生下一堆俊男美女的几率确实不小。
  高阳公主也是一样,只是眉宇间偶尔闪过几许跋扈之色,毕竟是大唐公主,理论上来说,全天下的人都得惯着她,养成这种跋扈性格很正常,像东阳这么文静才叫不正常,给历朝历代的公主界丢脸了。
  只是令李素不解的是,为何这位很有名的公主殿下一直用一种愤恨的目光看着自己?
  不管怎么说,历史名人啊,打个招呼先……
  “草民拜见高阳公主殿下。”李素躬身行礼。
  “哼!”高阳怒哼,把头扭到一边。
  小屁孩子真没礼貌,李素暗暗腹诽一句,决定懒得理她。
  别人见了公主或许诚惶诚恐,但李素不一样,眼前就有一位大唐公主经常被他搂在怀里,不规矩的手在她身上寻幽探秘无数次,常惹得她眼含春笑带媚,所以对大唐公主,李素真生不出太多敬畏心理。
  场面有点尴尬,东阳不得不出来圆场。
  “李素,你家地里搭这些竹架子做什么?”东阳一边问,含笑的眸光不经意似的瞥了高阳一眼,接着笑道:“是不是又要造什么新奇物事?像香水那样的……”
  提起“香水”二字,高阳两眼顿时一亮。
  香水在长安城卖得多疯狂,已是人人皆知的事了,据说长孙家的商铺每日坊门关闭之前,好几辆满载银钱的马车驶进长孙府里,货真价实的“日进斗金”,因为香水一物,太极宫的四妃难得地团结一致,组队把李世民这只超级大怪狠狠刷了一次,香水于是成了皇宫贡品,可是李世民后宫庞大,子女繁多,香水送进宫后被妃子们一分,公主们再分,分来分去,落到高阳手上的仅只可怜兮兮的一星半点。
  东阳现在提起香水一物,算是给高阳提了个醒。
  对呀,香水这种神奇的物事,正是眼前这个看起来很讨厌的家伙造出来的……
  这家伙真是令人……欲抽而不能抽啊。
  高阳毕竟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而且是个极度喜欢香水的小女孩,犹豫挣扎过后,决定暂时把仇恨埋在心里,虽然很没骨气,但是……香水比骨气重要啊。
  “你就是李素?那个造出香水的李素?”高阳努力维持高冷形象,问话时仰头望天,像一只得了颈椎病的天鹅。
  李素抬眼看着她,发现她一脸高傲地脸朝天,顿时有一种被两只鼻孔瞪着的惊悚感。
  嗯,没礼貌的小屁孩子需要教育,不然以后修不好了。
  李世民很忙,没空教育她,李素不忙。
  “回殿下,正是草民所造。”
  高阳眨眼,开始为最终目的做铺垫:“你怎么造出来的?”
  “花瓣,加酒。”李素的回答很简洁,他不可能缺心眼的回答得太详细。
  “酒?”高阳吃了一惊,“这东西是酒做出来的?”
  李素也眨眼:“确实有酒,草民身上就带着一瓶,公主殿下不介意的话可以闻一下,仔细闻的话可以闻到淡淡的酒味。”
  说着李素果真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这瓶浓香型的樱花味香水本来是打算送给东阳的,所以一直揣在怀里。
  高阳当然不介意,她太不介意了。
  劈手便夺过李素手上的小瓷瓶,打开塞子深深地吸了一口气,然后露出陶醉的表情。
  “好香!而且果真有一点酒味呢……太玄妙了,真不知你是怎么想出来的。”高阳很快忘记了对李素的仇恨,目光渐渐变得和煦起来。
  东阳静静站在一旁,看着李素脸上那抹诡异的微笑,不由提心吊胆,不知这家伙又要干出什么混账事……
  “草民造香水其实原本是用来喝的……”李素开始下套了。
  “喝的?这个……能喝吗?”高阳果然入套。
  “当然能喝……”李素一本正经地道:“殿下试想,香水本是酒和花瓣所造,酒是给人喝的,花瓣也是,孙老神仙说过,用花瓣泡水饮服可清火败毒,两者加在一起,当然可以喝……其实它本就是一种饮品,算是比较特别的酒类,如今长安城里人人却只用它来喷洒在身上,而无视它的美味,实在都是些买椟还珠的蠢人,草民真为香水不值,它丧失了作为饮品的尊严!”
  “尊……尊严?”高阳目光呆滞地看着手里的香水瓶,迟疑地道:“它……好喝吗?”
  “当然好喝,草民造出此物本就是用来喝的,闻之香入肺腑,饮之如啜琼浆,又好闻又好喝的东西,世人若知其奇妙,定然趋之若鹜。”李素的声音充满了蛊惑性。
  高阳眼睛更亮了,笑道:“对呀,反正是酒和花瓣所造,有什么不能喝的?本宫便做那饮香水的世间第一人!”
  东阳大惊,狠狠瞪了李素一眼,急忙上前拦阻,谁知高阳动作飞快,小瓷瓶口凑到唇边,仰头便是一口闷……
  随即,高阳两眼徒然圆睁,白净的俏脸刷地涨得通红,双手卡着自己的脖子,难受得说不出话来。
  “皇妹你……你真喝了!”东阳急得跺脚。
  高阳难受得手脚乱刨:“水……水!”
  东阳急了:“府里才有水呀,这可怎么办……”
  高阳指着李素愤恨地“你你你”半天,然后哇地一声大哭起来,拔腿便往公主府跑去,田陌边只剩李素和东阳二人两两相望。
  看着高阳奔远的背影,李素努了努嘴,懒洋洋地道:“你别瞪我,我只是在教育你妹,让她从一只土鳖变得不那么土鳖……居然真相信香水可以喝,啧!”
  ……
  高阳被气哭了,东阳很无奈,恨恨捶了李素一顿后,急忙跑回去安慰高阳。
  李素蹲在田陌边呵呵直笑,得罪大唐公主这么严重的事情,他却一点也不担心。
  不担心是因为高阳的年龄,她才十二三岁,是个容易哄的年龄,若她超过十五岁,李素一定对她毕恭毕敬,礼数周到得跟祭拜祖宗牌位似的,因为十五岁以上的女人不容易哄了,很可能真的结下死仇。
  ……
  菜地整理得差不多了,挖好了沟渠后,李素领着村里雇请的十几个劳力,给地里种上了韭菜和菘菜,离冬天还有段日子,先试试这一季的产量,对以后的大棚有个参考数据。
  种地很累,但种好后看着地里一片整齐的冒出尖的绿芽儿,还是很有成就感的。
  李素蹲在田陌边,带着满足的笑容,盯着地里的嫩芽直笑。
  王直蹲在李素旁边,闷怏怏的提不起精神。
  “李素,东阳公主把胡女收进府里当侍女,不会欺负她吧?”
  “当然不会,你看东阳像是欺负人的公主吗?”
  王直小心瞥了一眼李素的表情,假模假样叹气:“我就是担心胡女不习惯,毕竟人生地不熟的,再说我马上要进城帮你做事,她在公主府里没个照应……”
  李素收回目光,似笑非笑地瞧着他:“我该怎么回你这句话呢?好吧,我就假装没听出你话里想带上胡女进城一起过日子的意思,嗯……胡女在公主府里一定很开心的,你就放心的孤身上路吧。”
  王直呆了一阵,怒了:“会聊天吗?啊?会聊天吗?”


第二百零一章 化解干戈
  李素确实不会聊天,猜心太累,有话直来直去比较好,一个意思七弯八绕都没说到点子上,那是长孙无忌那帮老文人们才喜欢玩的把戏。
  王直想在李素面前玩委婉含蓄,实在是自取其辱。
  李素笑眯眯地看着他,想看他下一句话说什么,如果还是这么委婉下去的话,李素不介意把这家伙气哭。
  幸好王直很有自知之明,马上意识到自己矫情了,于是果断改变了策略。
  “李素,我的伤好得差不多了,明日我便打算进城找个地方住下,你没说错,我想带胡女一起进城。”
  李素笑道:“没问题,你想带谁就带谁,我又不是你爹,哪能管得了你那么多,不过……”
  “不过什么?”
  李素揉了揉鼻子,慢吞吞地道:“不过作为兄弟,我倒有句良言相劝。”
  “你说。”
  “长安东市有多凶险,不必我多说,你自己差点没了命,如今再次进东市跟一群闲汉杀才厮混,带一个颇具姿色的女人在身边,你先问问自己,放心吗?”
  王直呆住了,他只想和那个让他心动的女人在一起,但没想到未来有那么多的凶险,上次的事件刚刚平息,虽然东宫那边暂时没了动作,但不代表不会被东宫的人监视,若将胡女带在身边,未来是凶是吉确实不可预测。
  李素拍了拍他的肩,笑道:“看来你懂了,暂时把她安置在公主府没什么不好,我不敢担保你以后会不会安全,但胡女在公主府一定安全,东宫的人还没那么大的胆子敢闯公主府,日后你在长安混出了名声,到了前呼后拥的境界,那时再把胡女带在身边,我绝不拦你。”
  王直思索良久,似乎下了决心,重重点了点头。
  “李素,还有件事,我一直不明白,你让我花那么多钱,去结交长安城里那些闲汉杀才,到底有何用意?我为你做事,心里必须有个底,不然事情做偏颇了,会误了你的事。”
  李素沉吟,这个问题不好回答,说得太透彻了担心他理解不了,而且这件事的本质确实有点诛心,实在不能乱说。
  “你不必知道太多,只需知道自己要做什么就够了,请客,吃饭,喝酒,交朋友,然后暗中观察一下,在这些朋友中挑一些有本事的人出来,把他们带来见我。”
  王直皱眉:“不能知道原因吗?”
  李素叹气:“我真不想骗你,如果我说我的人生太寂寞太孤独,所以想花钱多交几个朋友,这话你信吗?”
  “不信。”王直翻了个白眼。
  李素笑了:“你看,所以我选了你帮我办这件事,而没选你哥,你哥说不定就信了,他若帮我办这事,说不定刚进城就会被胡商拐了卖到高昌国去。”
  王直顿时咧开嘴笑了,李素也笑,二人笑得很开心,很大声。
  笑着笑着,王直踩了急刹似的忽然板起了脸,因为他觉得自己态度有问题,至少别人这么恶毒损他兄长的时候,他这个老二不应该笑得如此开心。
  李素浑然不觉,犹自笑得很大声:“哈哈哈哈,你干嘛不笑了?你哥耶!被拐卖耶!高昌国耶……哈哈哈哈!”
  “噗——”王直终于忍不住喷笑,不管了,先笑了再说,笑完了再帮兄长谴责李素。
  ……
  李素得罪了高阳公主,东阳费了很大的劲终于说服高阳不再生气。
  不再生气是要付出代价的,东阳承诺送高阳十瓶香水,各种香味任选,高阳马上破涕为笑。
  当然,东阳负责承诺,而李素则负责执行承诺,香水自然由他来送,这种人被称为“冤大头”。
  李素知道后深深叹息,这是个败家娘们啊。哄一个十二三岁的小女孩哪里用得着付出十瓶香水的代价?香水现在很贵的。
  第二天,李素不得不把十瓶香水装在一个精致的小木盒子里,送去东阳公主府。
  高阳早早就来了,为了香水,她破天荒地起了个大早,领着一帮马匪般的侍卫进了东阳公主府。
  两位公主在府里的水榭凉亭里召见李素。
  李素来过几次公主府,算是熟门熟路了,进府后一名宦官领着他来到凉亭,亭内两位公主早已等在那里。
  今日的高阳又换了装扮,这次不再是暗红色的猎装,换了一身紫色的高腰襦裙,头发挽成三环髻,腰间的琅邪玉佩叮叮当当作响,很活泼很阳光的小美女形象。
  见李素走进凉亭,高阳虽然消了气,但还是发出一声重重的怒哼,然后果断扭过头去不看他。
  东阳在旁边抿嘴直笑,也扭过头不看他。
  李素暗自苦笑,走进亭内也不施礼,而是直接坐在高阳的正对面,咳了两声,朝她亮出自己一双空空如也的白净双手。
  “看清楚,两手空空,什么东西都没有,对吧?”李素道。
  高阳又哼了一声,高傲不屑的目光里多了几分好奇。
  李素呵呵一笑,闪电般出手,在高阳的耳鬓边一探,然后迅速收回手,手上莫名多了一枚铜钱。
  高阳睁大了眼,不敢置信地瞪着他手上的铜钱,下意识地往自己的发鬓边摸了一下。
  “不信是吧?再给你变一个……”李素又亮出自己的空空的双手,这回高阳不再无视了,也不管什么男女之防,抓过李素的手翻来覆去检查了一遍,确认两手空空后,才点了点头,然后继续发出高傲冷艳的哼声。
  李素再次闪电般出手,从高阳的另一边耳鬓旁探出,缩回,高阳眼睛睁得溜圆,吃惊地注视着他的手。
  李素的手上又多了一枚铜钱,两枚铜钱静静摆在凉亭内的石桌上,高阳拿起它们看了又看,确定不是幻觉后,高傲冷艳的表情顿时无法再维持了。
  “好厉害!你怎么变的?这是仙法吗?教我好不好?”高阳崇拜地看着他。
  东阳也崇拜地看着他,不是因为小魔术,而是他居然有本事把这位金枝玉叶的皇妹哄得一愣一愣的……
  李素期待地看着高阳:“我教你变这个仙法,十瓶香水就不送你了,如何?”
  高阳立马变脸,也是出手如闪电,飞快将石桌上装着香水的小木盒子抢到怀里,警惕地瞪着他:“我的!”


第二百零二章 傲娇公主
  一个小戏法,赢得两位公主的崇拜,李素成就感瞬间爆棚。
  东阳很惊叹,她从不知道李素居然还会这一手,对唐朝人来说,这简直跟仙法差不多了,再看看高阳的表情,怀里死死抱住香水盒子,眼睛却盯着李素手里的两枚铜钱,一脸兴奋的她笃定那两枚铜钱不简单,很可能是仙人的法宝,否则不会如此神出鬼没。
  看着高阳兴奋的神色,李素知道昨日骗她喝香水的事算是彻底揭过去了,小姑娘不错,性格虽然跋扈了一些,至少不记仇,李素喜欢跟不记仇的人来往,因为下次再坑她时,她还会原谅自己。
  “怎么做到的?好厉害!再变一次,再变一次!”高阳拍掌兴奋地嚷嚷。
  李素于是给她又变了一次,引得高阳哈哈大笑。
  女人啊,下到八岁上到八十岁,都无法抗拒魔术,李素忽然发现自己很有本事,如果真的有心种马一下的话,靠着魔术这点小把戏完全可以把李世民的二十一个女儿一锅端了,从此成为李二陛下没有一点点防备也没有一丝顾虑的女婿,而且是超级女婿……
  高阳玩得心满意足,李素的把戏令她心花怒放,昨日所有的不快终于彻底抹去。
  “好吧好吧,看在你会变仙法,又送本宫香水的份上,本宫决定宽恕你昨日的不敬。”高阳挺起胸,努力装出大唐公主的威严样子,姿态非常的傲娇。
  李素也应景地拱手,笑道:“草民多谢公主殿下宽宏大量……”
  对李素哄小女孩的手段,东阳叹为观止,真没想到这家伙哄女人的招数如此娴熟,令东阳不由有些嫉妒了,这家伙在哪里学的这一套本事?
  ……
  莫名其妙地,高阳居然跟李素交上了朋友,很纯洁的朋友。
  李素送了香水又变了仙法后,高阳发现这个看起来很讨厌的家伙其实还是很好玩的,比她那个安静沉闷的皇姐好玩多了。
  于是高阳缠上了李素,往来太平村越来越频繁了。
  十二三岁根本是情窦未开的年纪,高阳对李素倒没有男女之情之类的想法,就像认识了一个时刻能带给她惊喜和乐趣的大哥哥。
  对于高阳,李素更没有丝毫男女感情方面的想法,小丫头别说脾气不招人待见,身材也是干干瘪瘪毫无亮点,对这样的小丫头,脑子被门夹了无数次也没法产生任何男女方面的爱意。
  人与人之间只有互相接近,并且渐渐了解以后,才能决定对对方的喜或恶。
  最初见到高阳时李素比较反感的,她就像是典型的被惯坏了的孩子,礼貌是无法奢求了,说话行事都是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正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她老爹拥有天下,而她拥有老爹,所以理论上她可以把全天下的人都踩在脚下,包括李素。
  如此跋扈张狂的性子李素自然不喜,所以他不介意整整她。
  然而真正熟悉了以后,高阳公主身上还是有一些亮点的,她虽跋扈,但性子很单纯,也很直爽,喜与恶,爱与憎,明明白白写在脸上,当她用鼻孔瞪着你的时候,证明在她心里真的只把你当成了蝼蚁,而当她对你笑的时候,则证明她和你在一起很开心。
  李素喜欢跟这样的人来往,就像王家兄弟一样,打交道不累,更喜欢高阳的地方是,这些年宫里的礼仪师傅教给高阳的宫廷礼仪全被她学进了狗肚子里,笑的时候咧开嘴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哭的时候也从没有梨花带雨的做作,也是咧开嘴鼻涕眼泪齐流,完全没有任何礼仪方面的顾忌。
  这一点上,李素甚至觉得她比东阳都做得好,东阳性子太文静,而且对礼仪也颇为看重,很少见她毫无顾忌的哭或笑,无论任何情绪,在她脸上表达出来时总是浅浅的,似乎永远有一副无形的枷锁戴在身上,初时无法挣脱,后来竟也慢慢习惯了,有一天当有个人愿意帮她卸去这副枷锁,她还觉得不习惯,又主动把这副枷锁戴上……
  或许,这便是成长的代价吧。
  如今高阳每天都要来一趟太平村,领着侍卫风风火火进村打劫的架势,三五天下来,李素被缠得有点头疼了,他发现这位小公主越来越难缠了。
  比如今日,高阳竟招呼都不打直接杀到李素家里来了,东阳陪着她一起进了李家的门。
  公主驾到是大事,薛管家吓得脸都白了,急忙跑到内院禀报主人,李道正匆忙跑出来,下令大开中门迎接。
  两位公主走到李家门前时,便看见李家的管家仆人丫鬟齐刷刷的跪满了一地,李道正神情惶恐地躬着身,李素却一脸哭笑不得。
  高阳的跋扈性子又发作了,仰着头像只高傲的天鹅,大喇喇地跨进了李家大门,东阳跟在身上,脸色既羞怯又无奈,朝李素扔了个无能为力的眼神,转眼看到李道正惶恐地站在一旁,东阳俏脸愈发通红,她是大唐公主,按礼制又不能向李道正行礼,只好朝李道正尴尬地笑笑:“李叔父莫多礼,高阳皇妹与李素相熟,冒昧非要来贵府看看,实是失礼了,李叔父莫怪罪。”
  李道正连道不敢,这时也终于抬起了头,与东阳的目光相碰,他很清楚她和自己儿子之间那段说不清道不明的儿女私情,再见东阳对他如此客气小心,李道正心头不由愈发沉重。
  这桩情事,多是一段孽缘,看似光鲜无比,未来会有怎样的结果,委实难料,像一把撒出去的珍珠,有去无回。
  然而儿子似乎铁了心,对方又是大唐公主,他这个做父亲的连棒打鸳鸯的勇气都没有。
  微妙的气氛在三人之间流转,东阳尴尬,李素也觉得尴尬。
  幸好高阳打破了尴尬。
  “李素,你家好小,不如我住的宫殿大。”高阳在前院里转了一圈,很不屑地下了这个结论。
  李素跟上前,笑道:“我家不仅小,而且穷,实在没什么好看的,公主殿下不如随我去河边钓鱼怎样?”
  “不去!傻子似的坐在河边等鱼上钩,没甚意思。”高阳撇了撇嘴,接着又发现了李家的新穷点,兴奋大叫:“李素你家的厢房也很小,我殿里的恭房都比你家厢房大……”
  李素咬牙,小屁孩子的人生还需要经历更多的教训才能茁壮的成长。
  高阳一边嫌弃着,一边毫无顾忌地走进了李素的卧房。
  “咦?此物是什么?”高阳拽过桌上的一把牙刷。
  日子越过越好了,李素的牙刷也升级了,牙刷柄都换成了玉石的,看起来碧绿剔透,外观上很养眼。
  “这个……用来刷牙的,嗯,很多年前一位游方的道士高人传给我的秘方。”李素耐心解释。
  “刷牙?”高阳疑惑地拿起牙刷仔细端详。
  “送你了!”李素这次学聪明了,赶在这个无知的小丫头把牙刷塞进她自己嘴里之前抢先送人,这样就不会心疼了……其实还是很心疼。
  “嗯,如此,本宫便接受你这番好意。”高阳很傲娇地端起了架子,非常坦然地收下了牙刷。
  好奇的目光再次打量屋内的摆设,如同文物贩子收古董似的,贼精贼精。
  “咦?这些是什么?用来坐的么?”高阳又发现了新目标,指着屋里的高脚靠背太师椅,躺椅,胡凳等家具,神情很惊奇。
  李素叹了口气。
  今日黄历上一定写着诸事不顺,注定是个破财的日子。
  李素无奈地道:“这个是椅子,各种椅子,具体怎么用就不必我教了,反正把屁股放上去就行……嗯,也是很多年前一位游方的道士传给我的秘方。”
  “椅子本宫要了,都要!”高阳继续傲娇的嘴脸。
  “给你图纸,你自己叫工匠去做,别拿我家的。”李素这次不客气了,小屁孩子没礼貌,敬她一寸她还要再进一尺。
  高阳想了想,道:“也行,本宫笑纳了。”
  屋里转了一圈,高阳连李家的茅房都没放过,捏着鼻子一脸嫌弃地进去转了一圈。
  看着高阳钻进茅房,李素黯然叹了口气。
  果然,茅房里传来一阵冲水的声音,紧接着便是高阳兴奋的大叫:“这是什么东西?拉一下竟会冲水,好厉害……”
  李素瞪了一眼忍笑忍得很辛苦的东阳,叹道:“这个,叫冲水马桶,很多年前……”
  “知道知道,游方道士嘛,这个冲水马桶……”
  “也送你了。”李素很爽快。
  高阳这回不乐意了:“呸!臭哄哄的东西本宫才不要,把图纸给我!”
  “好,图纸给你。”李素现在只想赶紧把这位傲娇的小屁孩撵走。
  “还有,你这人到底什么运道,怎么老是让你碰到游方的道士,而且都是有本事的道士,秘方图纸当破烂似的塞给你,你给他们下药了?”


第二百零三章 东市大哥
  小屁孩不容易打发。
  除了要忍着心痛把家里这样那样的东西白送给她外,还要回答她无数白痴或轻微白痴的各种问题。
  就在李素被她逼得快发飙之时,东阳终于挺身而出帮他解了围。
  高阳终于心满意足了,她深深的觉得这次来李家来对了,大有收获,临走非常傲娇地表示,她以后会经常来李家巡视的,有甚新奇的东西提前准备好,公主殿下驾到后果断拿出来呈献给殿下,神态一定要恭敬,出手一定不要迟疑,今日李素这种服务态度是要打差评的……
  揣着李素送的各种图纸,高阳和侍卫们如同成功洗劫了村子的马匪,兴高采烈地回寨庆功。
  东阳忍着笑,有意无意走在最后。
  李素拽住她的胳膊,叹道:“能不能帮我个忙?你明日进宫请你父皇把这位公主殿下的腿打断,让她别到处乱跑了……我可以免费帮她造个轮椅。”
  东阳红着脸捶了他一下,笑道:“不就拿你几样东西吗,小气样子,我回去叫父皇把你的嘴撕了,看你还说不说缺德话。”
  目送两位公主远去,站在门口的李家父子对视一眼。
  “怂娃咋这个样子?丢东西了?”李道正皱眉道。
  李素有气无力地抬头:“爹,家里那些新奇东西的图纸,全被她抢了。”
  “啥?抢了?”李道正紧张了:“娃啊,你打听清楚没?那个小女娃果真是公主?”
  李素叹气点头:“……图纸值不少钱咧。”
  李道正一屁股瘫坐在门槛上,父子二人难得有默契地发出悲鸣:“活不成咧……”
  ……
  相比之下,王直最近活得不错,很滋润。
  李素给的钱发挥了作用。
  钱在哪个朝代都是好东西,没人跟它有仇。
  王直腰缠百贯再次进了东市,找了间简陋的屋子住下,然后拿着李素的钱大花特花,几天的时间被他花出去十几贯。
  很奇妙的现象,一个有钱人哪怕不招摇,凡事都低调,身边也总会莫名其妙地聚集很多朋友,更何况王直以一副暴发户的昂扬姿态,很高傲地混进东市,每日穿着丝绸悠闲地喝着最贵的酒,吃着最贵的菜。
  于是王直身边的朋友忽然多了起来,而且数量一直在增长。
  不到两天时间,长安东市的江湖便有了王直的传说,东市的闲汉杀才们暗里飞快碰头传递消息,一句话,“人傻,钱多,速来。”
  到了这个时候,表面风光的王直终于信了李素的话,原来钱这个东西果然如此神奇,李素的猜测没错,只要有钱,他可以交到各种朋友,最近两日连东市的武侯坊官见了他也客气地点头招呼。
  “城狐社鼠”,说的便是聚集在王直身边的这一类人。
  他们好吃懒做,好逸恶劳,除了吃喝没别的本事,但长安城范围内大大小小的消息,却从来瞒不过这些人的耳朵。
  王直在东市里厮混了四五天,当某天召集一群闲汉们在酒肆喝酒的时候,美美几碗绿蚁酒下肚,某个闲汉笑嘻嘻地说起住在朱雀街的某位开国大臣家中第三房妾室为了一支朱玉簪子,跟第四房的妾室打了起来,而且打得鼻青脸肿,甚至事后当家正室主母抽了两位小妾多少记耳光,那位开国大臣回家后骂了多少句脏话,晚上又钻进了哪位妾室的房里等等,一条条一件件说得清清楚楚,仿佛亲眼所见一般,而且述说得非常生动。
  王直吃惊不小,接着若有所思。
  李素把他派到东市交朋友的目的,现在王直心中隐隐有几分明白了。
  只是隐隐明白,王直便惊出一头冷汗。
  难怪不管他如何追问此事的目的,李素总是不肯给一个确切的答复,原来这件事果真说不得,太诛心了。
  王直比他大哥灵醒许多,明白过来之后不动声色,却大致知道该怎么做了。
  至于惹不惹祸,诛不诛心,这不是王直该考虑的事情,李素救过他好几次了,这条命早已欠下,任它前面风高浪急,死心塌地陪着他闯过去便是。
  一念通,念念通,王直全面领会了李素的意思后,不仅照做,而且举一反三,与东市闲汉们厮混的这几日他也长了见识,环视身边尽是土鸡瓦狗之流,作为一个有理想有抱负又有钱的唐朝黑社会大哥,王直怎能容许自己只有这么一帮上不了台面的手下?
  于是接下来的日子,王直花钱愈发疯狂,后来领着一帮新交的朋友,痛快淋漓跟东市厮混的另外一帮闲汉们打了一架,王直抄着一根木棍,当着所有人的面把对方领头的头目的腿打断,成功压制住了对方的嚣张气焰。
  相比那些整天无所事事,只在东市坑蒙拐骗的闲汉,王直本人还是很能拿得出手的,他上过战场,那是真正的战场,弩箭营里万箭齐发,松州城头的吐蕃贼如同被收割的庄稼似的一片片倒地,战火与血水的淬炼,令王直有了一股杀伐狠厉的杀气。
  于是王直的名声在东市渐渐有了变化,他不再是闲汉们背地里议论的那个钱多人傻的暴发户,而是真正有杀心也有豪心,不大不小的一方人物。
  这便是王直的聪明之处,钱能笼络人心,但笼络不了真正有本事的人,身边聚集太多土鸡瓦狗之流,对李素谋划的事情来说作用有限。
  要想笼络真正有本事的人,必须自己先做出一些事情,闯下赫赫名声,而不是纯粹用钱砸人。
  所以王直选择以武立名。
  打过那场架后,长安东市的武侯坊官先上门了,不轻不重教训了王直几句后离开,接下来王直便静静等待,等待有人来投靠他。
  等了四五日,王直发现……有本事的人根本没搭理他。
  很失望的结果,王直想象中纳头便拜的场景完全没有出现,连头都没看见,更别说拜了。


第二百零四章 寂寞高手
  大唐的闲人并不多,特别是贞观年间,闲人更少。
  政治环境决定民风习气,这是千古颠扑不破的真理。多年战乱,民心思定,恰好这个时候英明伟大的李二陛下横空出世,百姓需要安定,李二陛下便给了百姓们安定。
  于是举国上下安心种田,安心成亲生娃,安心抓生产,为欣欣向荣的大唐帝国主义事业添砖加瓦,因为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和平环境,所以大家都变得勤劳了。
  农户忙着种田,商人忙着赚钱,工匠忙着盖房子,权贵忙着喝酒饮宴顺带着把国家大事给办了,大家都很忙的环境里,长安东市里那些靠山吃山的闲汉杀才们未免显得有些格格不入,所以也就注定了这一类群体的人数不可能太多,毕竟这种不劳而获的职业在如今这个年代还是很受歧视的,稍有志气的男人纵是懒惰而散漫的性子,却也不缺少一颗羞耻的心。
  这便是王直大把钱撒出去却召不到一个有本事的手下的原因。
  真正有本事的人不会当闲汉,在这个举国奋进的黄金年代里,他们都在靠自己的本事赚钱糊口养家,没太多时间去蹚江湖这摊浑水。
  而且这个时期的江湖也实在不争气,一定要美化它的话,最多算得上“快意恩仇”,然而真实的现状是,一群吃不饱又没事干的青壮年三五成群聚集,他们衣裳褴褛,双目无神,或蹲或坐在东市某家店铺的檐角台阶下,看着来往的客商静静地发呆,偶尔有初来大唐的胡商牵着骆驼走过,这帮人便一拥而上,纷纷拍胸脯发毒誓帮他找一家干净的驿馆,介绍最靠谱的卖家或买家,从中抽取一定的佣金……
  是不是觉得很眼熟?没错,混迹街头的叫花子也是这么干的,这就是东市闲汉们的生活,手脚不缺的男人谁愿意过这样的日子?
  当然,闲汉里也有过得比较好的,这类人通常有领袖风范,也有相对较强的人格魅力,而且更注重团队精神,团队里面分工明确,职责分明,身边能够聚集一批铁杆粉丝为他奔波卖命,有固定的生计和地盘等等……嗯,后世的维族烤羊肉串团伙充分继承并发扬了这种风格。
  ……
  王直不知不觉也成了这一类人。
  跟别的闲汉不同的是,王直身后有着雄厚的资金支撑,而且不大不小也能靠上一点权势,毕竟李素如今也算是名满长安了,跟各家权贵多多少少都能攀上点关系。
  有钱又有权,再加上王直本人也有一股子狠劲,于是很快在东市站稳了脚跟。
  然而,李素和王直的目的并不止于站稳脚跟,他们还有更大的目的。
  革命就是请客吃饭,王直也是这么做的,成效不能说没有,但至少并不理想,通过请客吃饭,身边确实聚集了一批手下,这些人穿街过巷,游手好闲,像行星围绕太阳一般围着王直转,王直是他们的金主和饭票,一群人整天蹲坐在东市的各个角落里,嘴角带着玩世不恭的笑,有意或无意听到各种消息,然后说故事解闷一般把听到的各种传闻和消息说出来。
  召不到一个有本事的人,王直沉浸在失望的情绪里,强堆着笑脸,每天鼓励身边那群闲汉们把听到的见到的传闻或事件说出来,每一个消息他都听得很高兴,尽管这个消息与他八杆子打不着,可他还是很高兴,高兴之后便是大方的扔几枚铜钱过去,看赏。
  世间的道理总是相通的,没读过书的王直居然也充分领悟了“千金买马骨”的典故。
  直到有一天,王直终于发现了一位有本事的人。
  令人扼腕的是,这位有本事的人并不是来投靠他的,相反,别人是来揍他的。
  有江湖就有恩怨,这是无法避免的,王直揍了别人,别人忍不下这口气,自然要报仇雪恨,这里面或许也涉及了利益,比如王直抢了某个人的固定生计和地盘,但更多的是赌一口气,让自己更有面子,东市的闲汉斗殴有八成以上是为了自己的面子。
  那位有本事的人便是王直的仇家请来帮场的。
  至于王直如何跟那位仇家结的怨,怕是连王直自己都记不清了,纯粹是初来乍到时斗的闲气,比如大街上遇到,一记眼神交汇,然后便产生了诸如“你瞅啥?”“瞅你咋地?”“你再瞅试试?”“试试就试试”之类的对话,最后便是一场飞沙走石般的厮斗,成王败寇。
  这还只是第一回合,江湖嘛,哪有一局定胜负的轻巧事?
  有了第一回合,自然便有第二第三回合。
  王直遇到的那位有本事的人,大概是在第三回合出场的,仇家显然对这位高人很尊敬,高人也非常有高人风范,而且确实出手不凡,复仇行动刚拉开序幕,高人抬腿便是一脚,把王直这边最能打的一名闲汉踹得吐了血。
  这一脚颇有定海神针的功效,一举震惊了敌我双方,而高人踹完这一脚便不动了,负手静静地站在一旁,神情萧瑟地望着天,寂寞得一塌糊涂。
  王直这一方的士气顿时如江河日下一泻千里,若不是看在这位王大哥平日钱多,而且出手够狠,明显不是什么善茬儿,恐怕大伙儿早就作鸟兽散了。
  士气崩塌的边缘,王直却不怒反喜。
  一直失望没能为李素发现人才的王直,此刻意识到人才就在眼前,那位一脚惊艳的高人就是他千辛万苦要寻找的有本事的人。
  然而此刻王直与高人的立场却颇为尴尬,别说为李素招揽这位人才,王直首先要担心的是怎样才能让高人不揍自己……
  王直毕竟是王直,且不说曾经沙场杀敌的经历,至少经常跟李素这种聪明人待在一起,多少也沾了几分灵醒气,面对如此尴尬的境地,王直飞快想到了对策。
  “对面那位兄弟若欲弃暗投明,二十贯够不够?”
  这就是王直的对策,财大气粗且简单粗暴,而且非常深刻典型地说明,战争其实拼的是敌我双方的经济实力。
  这句话效果很强,高人还未答话,仇家已深为忧虑且气急败坏,高涨的士气瞬间凝滞,从他们呆滞的表情里甚至可以看出几分英雄气短的虚弱感。
  是的,东市的闲汉们一起玩耍也好,打架也好,靠的是义气和勇气,因为大家的日子都不宽裕,日子宽裕的人断不会干这一行。如今东市来了一条强龙,一来便修改了游戏规则,冷不丁地开始拼钱了……
  这是不讲究啊!
  “孽畜!谁暗了?谁暗了?有钱了不起吗?”仇家破口大骂。
  王直懒洋洋掏了掏耳朵,对着小指吹了口气,气定神闲地道:“三十贯。”
  是的,有钱确实了不起。
  三十贯,相当于长安一户中产阶级的全部家产,对闲汉们来说简直就是人生巅峰了。
  高人听到“三十贯”后,寂寥萧瑟的眉梢不受控制地跳了跳。
  仇家不巧也看到了高人的表情,心中暗道不妙,于是决定先发制人:“兄弟们,跟他们拼了!”
  说完便一马当先冲了出去。
  高人兄见状,颇为失落地叹了口气,只好也跟着上。
  东市某个不知名的暗巷,一场厮斗开始。
  江湖,本是穷人的江湖,一个斜刺里杀出来的富人横空出现,大唐长安的江湖,被这个富人玩坏了……
  ……
  太平村。
  李素蹲在田陌间看菜地,这块菜地成了李素最近关心的重点,因为这块地关系到今年冬天老李家能不能吃上绿菜,事情很严重,必须把它提升到生存级别。
  菜地长势还是很不错的,种下的韭菜和菘菜已悄然冒出了绿芽儿,黄土地上一片葱绿的景象,令人顿生喜悦。
  王直就在李素心情最喜悦的时候回了太平村,回来的不止王直一人,后面还跟着高人兄和一群在东市表现良好,有资格拜见老大的老大的闲汉劳模们,以及……一条狗。
  很奇怪,一帮凶神恶煞一眼看上去便知绝非善类的人群后,怎会出现一只小狗崽子?
  李素见到王直时,王直呵呵朝他傻笑,脸上满是得瑟和成就感。
  李素愣了一下,接着一脸惊喜地迎上前,王直和一帮小弟顿觉受宠若惊,纷纷拿出最诚恳最敬畏的笑容,迎接李素的迎接。
  随即,大家的笑容在脸上凝固,中了法师的冰冻术似的保持着热情的动作呆立不动。
  只见老大的老大李素非常惊喜地迎上前……一把将那条粉嫩嫩的小狗抱在怀里,一脸爱意地使劲揉搓着它,完全无视王直和一群热血沸腾的小弟们。
  “哎呀,这是谁家的小狗狗?太可爱了,来,么么哒……”李素无限爱怜地把小狗狗抱在怀里,仿佛抱着一位绝世倾城的美人。


第二百零五章 留下狗命
  用句很狗血的话来说,李素的反应令王直和小弟们眼球掉了一地。
  小狗狗确实长得很可爱,不超过一个月大,纯黑色的毛发,找不出一丝杂毛,两只黑溜溜的眼睛好奇地注视着周围的人和物,而且不认生,对李素很客气,甚至伸出粉嫩的小舌头舔了舔李素的下巴,肉乎乎的四条小短腿不时蹬动几下,萌得李素心都快化了……
  见到它的第一眼,李素便决定它归自己了,非常的霸道总裁。
  满心欢喜地跟小狗腻歪了一阵后,李素的注意力才放到王直身上,抬眼朝王直一扫,顿时露出刚发现他的惊喜表情:“咦?你什么时候来的?为何嗖的一下就出现了?”
  王直:“……”
  接着,李素的注意力终于放到王直身后那位高人兄的身上。
  王直身后有一群人,但这位高人兄太引人注目了,冷傲不羁的神色,孤高寂寞的眼神,以及……被揍得一脸的瘀伤。
  “这是谁?”李素指着高人兄问王直。
  王直笑道:“这位名叫郑小楼,陇右人氏,是个有本事的人。”
  李素顿时肃然起敬,开始正眼打量他。
  中等个子,相貌普通毫无亮点,表情很冷淡,眼神也很冷淡,两眼不时仰望天空,露出无限萧瑟之意,活脱的绝世高手模样。
  王直进城前李素曾叮嘱过他,若在市井里遇到高人,径可将他领来一见,因为李素身边缺少人才,他需要人才,什么样的人才都要。
  李素点点头,从他的扮相上看,确实像是很有本事的样子,没本事的人一般不敢露出这种寂寞高手只求一败的样子,会被人抽死的,此人如此寂寞还没被抽死,说明真有可能是个有本事的人。
  伸手招过王直,李素拉他走到一旁,压低了声音道:“这位……郑小楼,是你在东市召来的?”
  王直看了郑小楼一眼,道:“正经说来,也不算是我召的……”
  李素挑眉:“哦?怎么说?”
  “昨日东市里,有个仇家来寻仇……”王直有点尴尬地咳了两声:“咳……这段日子我过得颇为精彩了一点,仇家呢,也不小心多了一点点……”
  “然后呢?”
  “这个郑小楼便是那个仇家请来的帮手,我见此人相貌不凡,身手矫健,立知此乃高人,必折节以交,于是出价二十贯,试图让他阵前倒戈,结果他不为所动,我并不死心,于是出价三十贯,这回他神色似乎有所动,可惜的是,仇家也动了,两边终究打了起来……”
  李素表情有点古怪,那郑小楼明明长得很普通,从哪里能看出他“相貌不凡”?
  拍了拍王直的肩,李素叹道:“出去见识了世面,为何你还是和以前一样瞎?好吧,这不是重点,你继续。”
  “这一战打得天昏地暗,日月无光……”
  李素乐了,虽然眼瞎,但王直的学问还是有长进的,两帮闲汉打群架,居然懂得用“天昏地暗,日月无光”来给自己脸上贴金了。
  “后来我让十个手下把郑小楼团团围了起来往死里揍他,另外十个手下把那仇家揍得哭爹喊娘,非常轻松便胜了……”
  李素皱起了眉,听得不对劲了:“对方多少人马?”
  王直眉飞色舞地道:“……加上郑小楼,五个。”
  二十个揍五个……这种洋洋得意的成就感从哪里冒出来的?节操呢?
  随即李素想到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那郑小楼一人战十人没败?”
  王直哈哈一笑,傲然道:“怎么可能不败?三两下他就被掀翻了,双手抱头挨了无数拳脚,嚎得那叫一个凄惨……”
  李素的脸顿时和菜地里的韭菜一样绿:“你找来的这位高手兄,他高在何处?”
  “价高啊,揍了他之后我还是给了他三十贯,他终于答应弃暗投明了……”
  李素咬牙,忽然很想抽他。
  双手蠢蠢欲动之时,王直终于发现李素神色不妥,急忙补充道:“不止价高,郑小楼身手也很不错的,十个人抄着木棍抽他,足足抽断了五根棍子,才把他放翻……”
  李素:“……”
  他开始反省自己为何要把王直派去东市,这是对自家财产极大的不负责任。
  所以说,自己身边缺少人才啊!
  仰天黯然叹了口气,算是对这些日子花掉的钱财表示了哀悼,李素叹道:“王直啊,你要搞清楚,这世上人才很多,很多人都有与常人不一样的本事,有的揍人厉害,有的算账厉害,还有的扛揍厉害……遇到这些人才的时候,要有选择地拉拢收服,比如这位郑小楼,或许他的扛揍本事不凡,但是对咱们有什么用呢?基本上你在背后挂一个龟壳就能达到同样的效果……”
  顿了顿,李素接着黯然道:“重要的是,买个龟壳肯定不需要花三十贯……三十贯啊,我得卖多少瓶香水才能回本……”
  王直沉默许久,挠了挠头,道:“你说的……似乎很有道理。”
  李素没再理他,转过身望向那位寂寞得一塌糊涂的高人兄,有些为难地道:“那位郑兄,很对不住……”
  话没说完,寂寞的郑小楼顿时明白了他的意思,神情丝毫未变,很淡定地点点头:“我明白了。”
  说完郑小楼转身便走。
  走出两步,郑小楼脚步忽然一顿,又转过身朝李素走来,冷冷看了李素一眼,弯腰将李素面前那只萌得令人心化的小狗狗抱起,离开。
  看着小狗狗的短腿在郑小楼怀里不停蹬啊蹬,李素脸色变了,扭头看着王直:“这是啥意思?狗是他的?”
  王直尴尬地点头:“刚才来村里的路上,郑小楼在路边捡的,他说把狗宰了打牙祭,后来被我劝住了,现在……这狗怕是性命难保。”
  李素急了,朝郑小楼厉声喝道:“慢着!留下狗命!”
  隔得远远的一群小弟本没听清二人在说什么,然而李素这一声喊,小弟们勃然变色,同时大吼一声,面目狰狞朝郑小楼扑杀而去……


第二百零六章 内乱爆发
  “留下狗命”这句话明显有歧义,至少小弟们理解错了。
  于是李素话音刚落,一脸酷相的郑小楼被一群小弟华丽丽的放倒了,雨点般的拳脚落在他身上。
  郑小楼哎呀一声,一脸酷相终于彻底崩塌,双手抱头承受着狂风暴雨,东市的一幕重新上演。
  李素目瞪口呆,颇无语地扭头看了王直一眼,目光里透露出谴责的意思。
  这就是你花三十贯找来的高手?
  王直羞愧地垂下头,掰着手指开始算计要不要把这位高手兄拐卖给胡商,多少回点本钱……
  ……
  郑小楼终于还是留在太平村了,李素完全看在狗的面子上。
  平心而论,郑小楼的扛揍功夫确实不凡,狂风暴雨般的拳脚落在他身上,李素却亲眼见他起来后原地跳了几下,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一样,仍旧一副酷酷的样子,仿佛全天下的人在他眼里皆是蝼蚁一般,丝毫没有反省过自己为何刚刚被一群蝼蚁揍得满地找牙。
  李素暗暗咬牙,这个样子真的很欠抽,因为他李素才是老板,理论上来说,他才应该是一脸萧瑟,寂寞得一塌糊涂的人,年轻人乱抢风头,没礼貌,活该挨打。
  洗过澡的小狗狗愈发萌得不行,奶狗娃子太小,躺在李素的怀里老是打瞌睡,被李素的手指逗弄几下,狗娃子不耐地睁开眼,敷衍似的的伸出小舌头舔舔他的手指,然后闭上眼继续睡。
  老爹李道正也很喜欢这只狗,乡下农家几乎家家都养狗,狗是看门护院且辟邪招财的神器,这种说法不是千年后才有的,很早以前便有了,李道正一直唠叨着要养条护院狗,李素平日太忙,没来得及张罗,如同命中注定的缘分一般,老天爷适时地赐来了这只小奶狗,一切严丝合缝。
  李道正粗糙的手指逗弄着小奶狗,脸上露出欢喜爱怜的目光:“你生下来的时候也是这样咧,吃了睡,睡了吃,咋逗都逗不醒……”
  难得的慈爱表情,李素怔了怔,有些动容,垂头再看看怀里的小狗娃……好吧,接受这种怪怪的人畜比喻。
  “怂娃,给它取个名儿吧,以后就是咱家的护家狗咧。”
  说到取名,李素顿时来了精神,这事他太擅长了。
  “温柔岁月……”李素脱口而出。
  李道正沉吟:“它来得正是时候,就像老天爷特意赐来的一样,好,以后叫它‘天赐’。”
  ……
  郑小楼成了李素的贴身护卫。
  对于这样的安排,李素和郑小楼都不大乐意。
  李素不乐意是因为对这位传说中的高手并无信心,毕竟这位高手目前仅知的本事便是扛揍,这种本事的人跟在身边的效果,无非是防御+1,攻击+0,想来想去不如背个龟壳比较方便……
  郑小楼不乐意是因为对雇主很不满意,每次二人目光对视相碰时,李素甚至能很清晰地看到他目光里的嫌弃意味。
  李素感到很无语,该嫌弃的人是我好不好?
  左思右想,几番踯躅,李素还是决定把他留在身边。没别的原因,哪怕一张厕纸都有它的用处,更何况身边这张厕纸是花了三十贯买来的……
  ……
  ……
  悠闲懒惰的日子总是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夏天已结束了,早上起床后发现穿着单薄的短衫竟有丝丝寒意时,李素才发现秋天不期而至。
  岁月是温柔的,它在不经不觉间慢慢改变世间的一切,从稚嫩到沧桑,从青涩到成熟,从葱郁到枯槁,从年少到白头……
  所以……“温柔岁月”是个多么富有人生哲理的名字,此生不把它取出去,李素誓不罢休。
  小奶狗天赐一摇一晃蹒跚走来,“蹒跚”是因为太宠着它了,来李家不到十天,足足胖了两圈,而且什么样的主人养什么样的狗,这狗跟李素一样懒,每天只负责吃和睡,完全不像别家的狗那样喜欢到处撒欢乱跑,吃完后往台阶上一趴,眯着眼耷拉着脑袋开始打瞌睡。
  李素喜欢逗弄它,兴致勃勃弄了个小皮球往远处一扔,满心期待它欢快地撒开小短腿把球叼回来,谁知球扔出去了,小家伙却仍旧懒洋洋的不动弹,只抬眼朝李素瞥了一下,一人一狗目光对视,李素发誓他真的看到它眼中闪过一抹“你很幼稚耶”的讥讽目光。
  依稀记得前世有一种名叫花江狗肉的东西似乎很好吃……
  ……
  早上起床,李素睁着惺忪的睡眼,天赐趴在脚边懒洋洋的耷拉着脑袋,一人一狗互相比着赛似的打呵欠,很温馨的画面。
  郑小楼坐在院子外抱着一块两百斤的大石磨举起又放下,周而复始,架势很足,似乎在为下一次挨揍做准备。
  大门外传来匆忙的脚步声,薛管家跑进内院,向李素禀报有宦官至,陛下有旨,宣李素速速进宫。
  李素呆怔片刻,急忙带上郑小楼,跟着宦官一同进了城。
  两个时辰后,李素匆匆走进太极宫甘露殿。
  殿内朝臣不少,文臣武将皆俱,人人穿着朝服坐在殿侧,李世民身着黄袍坐在首位,一片紫色绯色官袍里,李素一身绸衫布衣的平民打扮显得特别亮眼。
  李素满头雾水,老实又低调地找了个偏僻的角落跪坐下来。很奇怪啊,眼前这殿内君臣的架势,明显是在商议军国大事,把他这个被削了爵又罢了官的平民宣进宫来做甚?
  殿内气氛不算凝重,李素甚至能感受到君臣脸上透出几许兴奋之色。
  李世民心情显然很灿烂,抬眼看到李素一声不吭坐在靠近殿门的角落里,不由长笑道:“兀那李家小娃子,坐那么做甚?怕朕吃了你么?还不赶紧给朕滚过来!”
  众臣纷纷扭头,看到李素后尽皆露出和善的笑容,毕竟李世民的口气太亲昵了,不管大家心里对李素如何想,表面上的和善一定要有的。
  李素苦笑一声,只好起身朝前走,眼角余光不时从众臣脸上闪过,将他们的表情一一记在心里。
  长孙无忌捋须淡笑,褚遂良神情平静,李绩目露欣赏,李靖如老僧入定,程咬金……
  三藕浮碧池!什么鬼!
  李素受到惊吓,脚下忽然一崴,然后便觉一阵钻心的痛,足踝似乎扭到了。
  疼得龇牙咧嘴的同时,李素心中暗暗咒骂老流氓,本来便生得一张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丑脸,生得这么丑居然还好意思朝他扮鬼脸……这般又老又丑,萌点何在?
  一瘸一拐走到李世民面前,隔着十来步的距离,李素躬身行礼:“臣,咳,不对,草民李素,拜见陛下。”
  凑近了才发现李世民红光满面,而且刚嗑了药似的神情异常兴奋,李素甚至眼尖发现李世民掩在矮脚桌下的腿在微微颤抖。
  “哈哈,还跟朕‘草民’,是在抱怨朕这么久没起复你么?”
  李素慌忙道:“草民不敢。”
  李世民大笑道:“今日这事,你若给朕办妥当了,朕必将你官复原职,嗯,爵位也还给你,大唐英雄出少年,朕的天下里,怎能少了你这个少年县子?”
  “草民必为陛下效力,死而后已。”
  直到现在李素仍是云里雾里,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事。
  见李素疑惑的模样,李世民微微一笑,这才道出原由。
  事情很简单,在大唐君臣不怀好意的目光注视下,薛延陀的内乱在酝酿了半年后,终于不负众望彻底爆发了。
  半年前,李世民纳李素所献之推恩策,以宗主上国的名义将薛延陀的真珠可汗和他的两个儿子同时封为可汗,不仅如此,还借花献佛似的将薛延陀国的土地以赐封的形式一分为三,同时划分给三位可汗,反正是别人家的国土,李世民怎么划都不心疼。
  李素献的这一计委实歹毒无比,原本薛延陀国内只有真珠可汗一人乾纲独断,国内各部落大小事务悉由真珠可汗一人而决,日子过得既潇洒又惬意,谁知这种人生得意策马奔腾的愉悦时候,遥远的南国大唐皇帝李世民要死不死的给他递了一道圣旨,圣旨内容很煽情,不仅把唐薛两国的友谊升华到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高度,还以宗主家长的姿态把真珠可汗的两个儿子也封为可汗,并且非常好心地把薛延陀的国土,部落,人口,军队以及各部贵族都做了安排,不管人口还是土地,全部一分为三,大家排排坐,分果果,老爹和俩儿子一人一份。
  意外不意外?开心不开心?赶紧领旨谢恩吧。
  真珠可汗接到李世民的旨意后差点疯了,被李世民气的,久经风浪的真珠可汗自然马上察觉到这道圣旨里的歹毒之意,两国战端一触即发之时,大唐狗皇帝居然给他来了这么一手,简直欺人太甚!
  真珠可汗气疯了,但他的两个儿子似乎态度不一样,虽然表面上也和老爹一样生气,可他们生气的表情却颇为微妙……
  权欲动人心,生在可汗家族,自然对汗位有着超乎一般的野心和向往,原本两个儿子老老实实等着老爹咽气蹬腿后再谋汗位,然而年复一年,老爹越活越精神,丝毫没有蹬腿的迹象,两个儿子也等得越来越不耐烦了,就在两个不孝子犹豫要不要想个法子弄死老爹拉倒的时候,大唐皇帝的圣旨如久旱的甘霖般来临……
  ——两个不孝子暗地里有没有给李世民取个“及时雨”的外号,不可考。
  唐皇圣旨里的歹毒之意,真珠可汗清楚,两个儿子不是蠢货,心里自然也有数,清楚归清楚,但汗位更重要啊,草原蛮夷之国做事也要讲究个师出有名,否则无法服众,唐皇的分封圣旨恰好给他们提供了一个妙至毫巅的名义,于是从接到圣旨的那一刻起,薛延陀可汗家族父子三人开始各怀鬼胎了……
  贞观十一年五月,真珠可汗的嫡长子拔灼暗中遣人与大唐使节接触,同月,次子曳莽突利失遣人与大唐使节接触,六月,薛延陀国矢突拔部落起兵反叛,后被镇压,七月,薛延陀国内四大部落将领被唐使收买煽动,遂起兵反叛,复被镇压,八月,长子拔灼与次子突利失彻底翻脸,双方刀剑相向,死伤无数。
  可汗家族里,火药味越来越浓,真珠可汗越来越察觉到危险。
  终于,到贞观十一年九月,久抑的家族矛盾彻底爆发。
  拔灼与突利失水火不容,叫嚣着草原决斗,生死各安,真珠可汗闻讯大怒,只领数十精骑赶来喝止,二子悻悻偃旗息鼓,就在真珠可汗长松一口气时,长子和次子忽然同时发动,一声令下,麾下所部数千人马拔出刀剑,朝真珠可汗冲杀而去,父子反目,图穷匕见。
  乱军阵内,真珠可汗随从全数被屠戮干净,然而真珠可汗却侥幸逃出生天,策马狼狈放弃可汗大帐,直奔忠于他的部落而去。
  这下薛延陀国彻底乱了,真珠可汗逃得性命后,点齐各部兵马浩浩荡荡诛杀两个不孝子,感怀伤心和清理门户两不耽误。
  而那两个不孝子弑父失手后毫不气馁,再接再厉,俩兄弟暂时结成同盟,领麾下部落大军共抗父汗,薛延陀内热闹得鸡飞狗跳。
  内乱消息今早传到长安太极宫,李世民呆楞片刻,接着暴起长笑,对薛延陀那两个逆子的弑父行为,李世民无比愤慨,仰天连骂三声“畜生”,感情太过投入,完全忘了十一年前玄武门内他自己是怎么干的了……


第二百零七章 君臣奏对(上)
  殿内李世民说得眉飞色舞,仿佛薛延陀是一盘散沙,大唐君臣什么都没做,便眼见它忽然崩塌下来了。
  李素却听出了一丝不同寻常的味道,小心抬眼看了看李世民的表情……嗯,表情很微妙。
  李素脑中灵光一闪,忽然想通了。
  大唐立国以来,北边的薛延陀,西边的吐蕃,两国向来是大唐的心腹大患,让一个强大的邻国忽然崩塌,不是李素一个小小的计谋能管用的。
  推恩策只是一剂药引,真正起作用的,怕是李世民和一众文臣武将在背后搞的名堂。
  真珠可汗大小王子野心滋长,一前一后秘密派人与大唐使节接触,几个月里各部落频频起兵叛乱,部落权贵纷纷站队搞风搞雨,整个国家从可汗到牧民,乱得一塌糊涂,这些结果,恐怕不是区区一个推恩策能办到的。
  回忆当初李世民和房乔微服寻访时与他的奏对,李素当即明白了。
  看看眼下薛延陀处处火起。顾头不顾腚的现状,明显是用间的效果,看来李世民还是把自己的话听进去了,不仅听进去了,而且还照办了,难怪李素总觉得薛延陀国内发生的一切有些耳熟,显然是大唐派出了间谍,煽动,收买,结盟,合纵连横,大唐的间谍在薛延陀玩得不亦乐乎。
  坏人!用了我的知识产权也不说赏几十贯钱表扬一下,不讲究……
  ……
  李素站在殿内听李世民说完,眼睛眨个不停。
  意思呢,当然听懂了,而且也明白了今日太极宫内君臣为何齐聚一堂,大唐君臣当然不会是笑看热闹这么简单,眼前这群人里任拎一个出来都是老奸巨猾的老狐狸,谋国谋人谋财,谋得一塌糊涂,薛延陀出了这么大的事,大唐君臣若只是看看热闹,未免太天真了,天赐良机,不谋算一下老邻居,老天都不会饶过自己的。
  典型的趁你病,要你命。
  李素只觉得自己不小心掉进狼窝了,身边充斥着狼群的嚎叫声,一双双闪烁着幽幽绿光的饥渴眼睛瞪着一只不小心崴了腿的小兔兔……
  毋庸置疑,那只可怜的小兔兔就是薛延陀。
  明白是明白了,可是李素还是不懂……你们谋你们的,把我召来干嘛?
  “天赐良机啊!”李世民哈哈大笑。
  殿内众臣也纷纷笑了起来,其中就数程咬金,李绩这些武将们笑得最大声,连老僧入定的李靖嘴角也勾起一抹饱含深意的微笑。
  确实是天赐良机,薛延陀内乱,作为友好邻邦的大唐,一定要为薛延陀局势的和平稳定做点什么。
  如今的大唐虽是国力兵力蓬勃发展时期,内圣外王成了基本国策,唐军初露锋芒,将一众邻国震慑得畏畏缩缩,然而这并不代表大唐高枕无忧了。北面的西突厥,薛延陀,室韦,靺鞨,东面的高句丽,西面的吐蕃等等,对大唐来说,这些邻居都不是易与之国,大家维持表面和平的同时,也出现了不少摩擦,大凡有七成以上的把握,唐军早就杀过去拾掇他们了。
  如今邻国出事,大唐君臣表示喜闻乐见,而且同时达成了共识,咱们不能光看热闹,要有一颗给邻居添堵同时自己也得占点便宜的上进心。
  今日君臣商议的主要议题,便是如何给这位正在倒霉的邻居添堵。
  李素高兴极了,民族自豪感瞬间爆棚,自己也不知道胡激动什么,反正就是高兴,明明干的是落井下石的事,一群老没节操的和一个小没节操的都笑得很开心。
  “李素,当初多亏你给朕献上推恩之策,我大唐今日方得渔利之机,谋国之成者,半因人为,半因天赐,天予不取,反受其疚,今薛延陀内乱,朕安能不取之?诸卿以为若何?”李世民站起身,散发出凛然的帝王霸气。
  众臣纷纷道:“甚善。”
  无论当世名将还是道德君子,没有人反对李世民的决定。
  道德和慈悲,只对本国的百姓,对于异邦邻国,大唐需要的是令其王化,只有将邻国的土地和人口全部收纳于自己彀中,那些受苦受难的番邦百姓们才能脱离苦海,飞升大唐极乐世界……
  李世民定下了基调,满殿君臣开始讨论,讨论的问题很多,包括唐军出兵的名义,是直接征服薛延陀,在薛延陀国土上建立大唐的都护府,还是扶持傀儡,间接掌控操纵薛延陀,若是直接征服,该遣何人为帅,若是扶持傀儡,应该选择可汗家族父子三人中的哪一个,或者干脆在其国部落权贵中另选一人……
  殿内一片吵闹喧嚣,文臣们纷纷交头接耳,武将们拍着胸脯争先恐后请战,程咬金大殿之内动武,一脚将李绩和牛进达踹得一趔趄,面红耳赤跳到大殿中间声嘶力竭叫嚷着要李世民马上给他挂帅印,不然一头撞死他面前。
  很热烈的场面,殿内充斥着浓郁的君臣大跃进气氛,人人奋勇争先,国之朝气,窥知全豹。
  然而人多主意也多,乱七八糟的吵闹根本吵不出结果,武将那头因为争行军总管,程咬金大发神威,已连揍了好几个人,殿内火药味越来越浓。
  满心高兴的李世民不由深深皱起了眉头。
  气氛有点变味了,这样下去不行,再说这是事关国运的一次抉择,不可能贸然而定。
  “诸卿肃静,不可失仪!”李世民放声大喝。
  殿内顿时一静,文臣们纷纷住嘴,而程咬金也悻悻收回了插在某位武将鼻孔里的手指,狼狈恢复了正襟危坐。
  李世民站起身,冷冷扫视一圈,然后道:“诸卿退下,薛延陀之事诸卿若有高论,不妨写进奏疏呈上,李素,你留下。”
  众臣纷纷行礼告退,程咬金走前朝他挤眉弄眼,不知传达怎样的讯息,算了,只当没看到……
  殿内只剩李世民和李素二人,李素又开始发呆了。
  赶出去了这么多人,偏将他一个小孩子留下来做什么?
  甘露殿内很安静,李世民眉头深蹙,似乎在出兵与扶持之间犹豫挣扎,李世民不说话,李素自然也不敢说话,于是老老实实跪坐着,坐了一会儿,觉得不大舒服,小腿又痛又麻,有抽筋的征兆,小心看了看陷入沉思的李世民,李素悄然改变了一下姿势,由跪坐改为盘腿,这下舒服多了。
  不说话没关系,发呆是李素的强项。于是李素开始发呆。
  李世民确实很犹豫,事关国运,不得不谨慎,他是大唐帝国的灵魂,决定千万黎民和江山社稷的命运,往左或往右,一个决定稍有不慎,便会将整个帝国带入深渊和衰亡。
  出兵有出兵的好处,最大的好处是,直接通过战争将薛延陀的国土掌握在手中,正式成为大唐的版图,从地理位置上看,占领了薛延陀,唐军可对西突厥和室韦,靺鞨等邻国形成战略钳制,南北成犄角之势对这几个邻国虎视眈眈,对未来大唐的战略布局来说是一件有利的事。
  就在李素发呆快睡着的时候,李世民忽然开口打破了沉默。
  “李素……”
  “小子在。”
  “火器局所产震天雷,可为一场大战之所用否?”
  李素挠挠头:“要看陛下所说的一场大战有多大,支撑一两年或许可以……”
  李世民眉头微抬:“若是五六年呢?”
  “肯定不够。”李素断然道。
  李世民叹了口气,神情似乎有些失望。
  不得不说,李素造的震天雷助长了君臣的气焰,对自己的战力有了把握,李世民才有商议出兵与否的底气,若世间没有震天雷这个东西,李世民或许根本不会考虑出兵。
  见李世民露出失望的神情,李素犹豫了一下,还是决定说几句逆耳忠言。
  “陛下,其实……震天雷不是万能的,此物看似霸道,可为攻城拔寨平原作战之利器,可是它的局限也很大,比如雨雪天里火药容易受潮,与敌交战时根本无法点燃引线,运输和储存的危险性也很大,它只能作为一种辅助作战的工具,却不能真的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负……”
  李世民神情愈发阴郁,叹道:“朕知道,凡事有所长,则必有所短,世间万物没有完美的,但是有了此物,无疑会增加我王师的胜率,薛延陀之乱对朕对大唐来说,恰是千载难逢的良机,错过此时,来日若欲再图,不知何年何月,或许朕这一生都等不到了。”
  李素垂头不语。
  李世民说的是实话,错过这个千载良机,以后或许真的没机会了。
  李世民看着他,嘴角忽然勾起一抹笑意。
  “说来薛延陀能有今日之乱,全托你李素献策之功,小小少年,亦是谋国之辈,你且说说,大唐是应该出兵直击薛延陀,将其纳入囊中,还是扶持真珠可汗的王子,使大唐对其遥相掌控?”
  这话不好答,跟这位李二陛下本来不太熟,不知其心性,选对了是李二慧眼识才,善纳良谏之功,选错便是被奸臣所误,毋庸置疑,那个奸臣姓李,名素。


第二百零八章 君臣奏对(下)
  踏进朝堂了,说话不能再像以前那个农户小子那样随心所欲。
  跟乡亲们说错了话,别人顶多送你一记白眼,跟皇帝陛下说错了话,送的可就不止是白眼了,或许是一柄加颈的钢刀。
  李素以前一直抗拒做官,怕的就是那柄刀,没有扯旗子造反的实力和勇气,只能选择远离,如今稀里糊涂进了朝堂,李素还是怕刀。
  “小子不懂国事,不敢妄自胡言……”李素小心翼翼地道。
  李世民的表情有点不高兴了。
  李素也觉得这句回答太敷衍,于是左思右想,想出一句更敷衍的。
  “是出兵还是扶持,小子刚才想了很久,想啊想啊,觉得出兵有出兵的道理,扶持也有扶持的道理,就如同进膳一般,左边是一盘鹿肉,右边是一盘羊肉,吃鹿肉还是吃羊肉呢?这个……全看陛下的口味了。”
  李世民脸色渐渐发黑,搁在桌案下的手时而握拳,时而化掌,招式变幻莫测,李素看得心惊肉跳。
  这要换了是他李世民的某个儿子说这番话,怕是一巴掌就乎过来了,然而面前这小子不是他生的,不熟,不好意思下手……
  垂睑深吸一口气,李世民用一种近乎喃喃自语的声音道:“岭南道交州都督府尚缺长史一名,这小子如此油滑,朕要不要把他外放到岭南,让他反省一下呢?”
  李素脑海里迅速浮现出一张大唐疆域地图,飞速寻找交州的位置,然后头皮一炸,额头冷汗簌簌而下。
  真够狠的,交州离后世的老挝只有几百里了,属于蛮荒中的蛮荒,若被流放到那里,还真不如在这大殿上一头撞死。
  “啊!小子忽然对薛延陀之乱有了新的想法……”李素很识时务地转了口风,同时心中产生一种自厌情绪,非常痛恨自己的没骨气。
  李世民皮笑肉不笑地瞥了他一眼,目光像看着一根不点不亮的蜡烛。
  “哦?又有新想法了?甚善,尽管奏来。”李世民笑道,笑完神色一收,拍了拍手,两名宦官端着一方矮桌匆匆行来,桌上摆好了纸笔,二人朝李世民施了一礼,然后在殿侧角落跪坐下来,一名宦官铺纸磨墨,另一名宦官蘸墨悬笔停在白纸上方,眼睛一动不动盯着李素,等着他开口。
  李素暗惊,这是非常正式的君臣奏对模式,宦官记录在纸上的每一句话,将来都要收进帝王起居录,实录和正史之中的,千百年后,皇帝陛下与李素对话的每一个字都将被无数后人学者翻阅研究。
  换个角度来说,如果李世民做了一个错误的决定而导致大唐国运衰退,那么千年后的学者们骂的就不止李世民一人了,还得搭上个李素。
  太客气了,客气得李素脸色发青,暗叹口气后,决定还是上点干货吧。
  “陛下,小子以为,我大唐未到出兵的时机……”
  李世民浓眉一掀:“此话怎讲?”
  “薛延陀内乱,皆由可汗一家而起,如今看似举国皆乱,但并没有乱到根子上,各部落首领才是薛延陀的中流砥柱,各部落首领乱了,薛延陀才是真的乱了,如今仅只真珠可汗一家相残,国内人心未散,只是分出了阵营,阵营只是暂时的,若遇外敌,他们会马上放弃阵营,重新团结一致对外,那时我大唐王师将会陷入一个进退两难的尴尬境地……”
  李世民深深看了他一眼,缓缓道:“细思之下,你所言确有几分道理,所以你不赞成出兵?”
  “是……”李素顿了顿,补充道:“不算不赞成,自平灭东突厥后,我大唐王师几乎百战百胜,若出兵薛延陀,此战必胜,只是明明可以靠计谋消耗彼国国力,没必要用我关中万千青壮子弟的性命去换这场胜利,故,大唐出兵不算失策,但小子以为却是下策……”
  李世民的表情越来越有趣了,眼睛一眨不眨盯着他,笑道:“你既说是下策,想来你胸壑之中必有上策,且与朕道来,此关国运,不可轻慢!”
  李素舔了舔干枯的嘴唇,道:“是,小子以为……扶持薛延陀可汗之子,用间加速分化薛延陀国中部落首领,离间君臣之义,煽动部将作乱,刺杀,嫁祸,收买奸佞等等,这些手段数管齐下,再过半年,薛延陀之乱必无可挽救,那时我大唐王师出兵,可事半而功倍矣!”
  李素笑了笑,很诚恳地顺手拍上一记马屁:“陛下明见万里,小子观今日薛延陀之乱,大唐用间手法精湛,其功不可没,陛下远见,高瞻远瞩,布局精妙,一击而中,时机力道恰到好处,小子万分敬仰。”
  李世民哈哈大笑,指了指正在奋笔疾书的宦官,道:“李家小子刚才这句不要记,臣子不要脸可以,朕不能不要脸……”
  宦官面不改色,非常淡定地用笔往一行字上一划拉,刚才那句马屁从此被湮没于历史长河之中。
  李素:“……”
  “嗯,李家小子,你的意思是,朕可以选择扶持一个薛延陀王子,通过这个王子制约打压可汗父子,逐步消耗薛延陀国力,甚至可以助其将真珠可汗取而代之,只消将这个王子握于手中,便算是将整个薛延陀国握于手中了?”
  “陛下圣明。”
  “真珠可汗有两个儿子,嫡长子拔灼善谋稳重,次子突利失善勇暴虐,朕该选哪个用来扶持?”
  “这就回到刚才的老问题了,一边是鹿肉,一边是羊肉……”
  话没说完,李素眼尖发现李世民的脸又黑了,于是果断闭嘴。
  李世民狠狠瞪了他一眼,然后回过头朝宦官道:“刚才这句不用记!”
  宦官非常淡定地划掉……又一句神回复被抹去了痕迹。


第二百零九章 国士报之
  李世民留下李素的目的原本只是为了询问震天雷的生产情况,按他原来的想法,有了震天雷这件利器,趁薛延陀陷入内乱直接出兵,一路放炮仗似的打过去,小小蛮夷之国管叫它数月之内亡国,从此大唐的版图又增加了一大块。
  对土地的狂热不是没有原因的,不单单是好大喜功。李世民更希望向天下的臣民们证明自己,让全天下的人知道他是个有本事的英明的皇帝,玄武门之变是他一生最大的污点,所以他必须要做出一番超越所有前朝皇帝的功绩,以此洗刷曾经的耻辱,拿着这些功绩向臣民们炫耀,特别是向那些一直对他诟言不断的世家门阀炫耀或是示威。
  对一个皇帝来说,威服四海,指谁灭谁就是最大的功绩了,所以听到薛延陀内乱,李世民表现得比洞房花烛夜还高兴,而且明显比较倾向于直接出兵征服,论其本心,终究还是想用这种最直接的方式堵住天下人的嘴。
  对李世民的想法,李素多少清楚一点。
  前世只见史书上吹嘘这个皇帝多么英明,多么给咱们大中国争气,几千年的历史文明里,真正霸道的君主就那么几位,秦始皇,汉武帝,还有这位李二陛下,真正横得不行,神说要有光,于是有了光,这几位说版图太小,于是版图大了……
  托了这位英明帝王的福,整个中国几千年的憋屈苦难历史里,总算有了那么几个亮点,今人和后人都扬眉吐气,甚至如今的大唐百姓都被这位好战的皇帝陛下惯出了毛病,大国优越感蹭蹭的往外冒,见到胡人便横得不行,从来只拿鼻孔瞪他们,而胡人还不得不乖乖陪着笑脸。
  是好事,李素也自豪,而且也渐渐被传染了这些毛病,生在强国盛世是幸运,来到这个世界大半年,偶尔在长安城里见到胡人,李素都不知不觉用居高临下的目光看他们了。
  尽情享受这份民族自豪感的同时,李素觉得自己也该尽一下身为大唐子民的义务,不为私利,纯粹希望大唐能够更强,更好。
  ……
  “真珠可汗两个儿子,嫡长子多智而稳重,次子善勇而暴虐,大唐选择扶持长子,无疑非常稳定,而且多智意味着能够清醒地衡量利弊,知道自己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
  李世民颔首:“依你之意,大唐扶持长子拔灼?”
  李素咳了一声道:“不,小子以为,扶持次子突利失更好……”
  “哦?为何?”
  李素笑道:“若是选择扶持长子,以长子那种多智且稳重的性子,或许会因时因势而一时臣服,但他绝无法长久甘于人下,一定会暗中蓄力,拉拢权贵,等待对大唐凌厉一击,那时大唐已助他平息了内乱,若他翻脸无情,大唐终究为他人作了嫁衣裳。但是选择扶持次子便不一样了,因为次子暴虐,且有勇无谋,这种人对陛下来说更容易掌控,而且暴虐的人治下的臣民只会对他惧怕,却无法养成威望,长久下来,相信连他自己都清楚,若没有大唐的扶持,他什么都不是,失去了大唐的助力,下面的人顷刻间便能将他剁成肉馅,如此一来,他绝不会轻易背叛大唐……”
  一番长话说下来,李世民眯起眼睛,若有所思地盯着他。
  “性情暴虐往往行事不计后果,只凭一己喜恶,大唐安能轻易掌控?”
  李素沉浸在自己的思路里,浑然不觉李世民看他的目光多么怪异,犹自笑道:“性情暴虐怕什么?结实抽他一回就老实了,或是在唐薛边境搞一次演武,把那位突利失请来看一看大唐精锐王师的威风,最后当着他的面扔上千颗震天雷,着实吓他一回,不信他以后不老实。”
  说了大半天,演武的话题终于勾起了李世民的兴趣,两眼一亮,咂摸着嘴沉吟一阵,放声笑道:“演武之说,委实妙极,不仅是薛延陀,朕还可将大唐周边邻国的使节全请来,好好震他们一回,此举,可固我大唐地位十年而不衰,十年……朕可腾出手做多少事情啊!”
  大笑过后,李世民饶有兴致地盯着李素:“小小年纪,又是作诗,又是治病,又是造震天雷的,还能有空瑕献国策,朕实在很好奇,这些本事究竟谁教给你的?”
  李素一惊,急忙露出追忆往昔的嘴脸,不胜唏嘘道:“很多年前,一位游方的老道士路过太平村……”
  李世民冷笑:“呵呵,糊弄得好,朕多少年没见过欺君的英雄了,还是个少年英雄,接着编,编完了朕一脚把你踹进大理寺,让你好好蹲两年。”
  李素苦笑道:“这些本事,委实没人教小子,都是小子无聊时自己琢磨出来的……”
  李世民重重一哼,倒也懒得跟小孩子计较,忽又想起一事,道:“上次你被关在大理寺中装疯卖傻,写了两首好诗,哼,人都疯了,诗还作得那么好,什么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什么多情应笑我,早生华发,满长安那些没疯的文人都该一头撞死了……”
  李素有点尴尬,红着脸嘿嘿干笑。
  李世民叹了口气,道:“你是我大唐不可多得的英才,上次的事情,确让你受委屈了,从你的诗里,朕看出你对朝堂心生厌倦,只是好好的少年娃子,怎可轻易便被消磨了壮志?包括朕在内,谁的一生是平顺无波的?一点小挫折便消磨沉沦,算什么大丈夫?李素,你要振作起来,好好为大唐,为朕立更多的功劳……日后,无论太子也好,哪家权贵也好,只要你占了理,朕必不会让你委屈。”
  李素闻言一怔,接着大喜。
  话说得含蓄,但意思李素听懂了,原来李世民一直把他放在心上的,上次东市之事李世民也清楚知道他得罪了太子,今日算是给他送了一张保命符,这张符,比任何高官显爵更管用。
  李素急忙整了整衣冠,起身朝李世民长揖到地:“小子多谢陛下,陛下以国士待我,我必以国士报之。”
  ……
  奏对完毕,李素出了宫。
  刚才跟李世民说了很多,至于他采不采纳自己的谏言,李素管不了,尽过心力便足够了,出兵或是扶持,其实都算不上错误,所谓“一力降十会”,以大唐如今的战力而言,不论怎样选择都能达到目的,不同的是付出伤亡的代价不一样而已。
  宫门外,郑小楼仍在等着他,见李素出来,郑小楼懒洋洋靠在马鞍旁,从没主动迎上去牵马坠蹬的觉悟,二人面对面,互相给对方扔了一记无比嫌弃的眼神。
  ——真想把他骗进东市的暗巷,叫王直给他套上麻袋狠狠敲他几闷棍啊。
  二人骑上马,李素没有回家,而是直奔火器局而去。
  李世民终究还是下了旨。今日开始,火器局加工赶制震天雷,数月之内务必要保证能够维持一场旷日持久的大战的产量。
  这道旨意明显针对薛延陀,目的只有一个,备战。
  由此可知,李世民仍在出兵与扶持傀儡之间犹豫。
  ……
  火器局仍如往常般外松内紧,从外面看去,一套新建的大宅子再加上旁边几座工坊,看起来跟寻常大户人家的宅院没有二样,然而只消靠近火器局方圆十里之内,便能明显感觉到被很多双眼睛暗中窥视着,郑小楼的感觉尤其强烈,骑在马上不停地四下张望,神情变得有些紧张和不安。
  感到紧张和不安就对了,火器局方圆十里外便被金吾卫布下了暗哨,那种被无数双眼睛窥视的直觉是正确的,因为确实有很多双眼睛盯着他们。
  李素一直默默注意他的表情,见他这副如同炸了毛的模样,不由暗自点头。
  表现还算不错,能够在毫无征兆的环境里忽然察觉到危险,说明还是有几分真本事的,或许这家伙的特长不仅仅只是扛揍……
  二人行至离火器局三里外时,路边的草丛里终于出来了一名金吾卫将领,将二人拦下。
  将领态度很客气,也很坚决,李素可以进火器局,但郑小楼不行,他是生面孔,未得陛下旨意绝不准进,火器局前任监正大人的部曲家将也不行,只能在外面等着。
  李素斜眼瞥着郑小楼,发现这家伙也在看着他,而且眼神很友善,很平和,没有半点嫌弃的痕迹。
  很好,这里是李素的地盘,若还敢露出那种嫌弃的眼神,李素一定会大喊一声“抓奸细”,相信郑小楼以后的人生一定很精彩,也或许他的人生没有以后了……
  留下郑小楼在金吾卫的营帐里等着,李素独自进了火器局。


贼眉鼠眼说: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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