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97章 此情不为他人知


  “这个天杀的老贼!”
  回到姑臧城,云琅依旧怒气难平。
  红袖上下抚慰着云琅的胸口道:“既然知道是老贼,就不要跟他一般见识了。”
  “耶耶今天成了他的垫脚石!”
  “你就可怜一下那两个老头子,一个没了儿子,一个是无儿无女的老孤寡,跟这种什么都不在乎的老头子计较没的失了身份。”
  “难道我就要成他们的出气筒?”
  “下回他们就不骂了。”
  “胡说,得了一次便宜,下一次还会故技重施!”
  “他们得了名声还不是在帮夫君做事?”
  云琅叹口气道:“是在帮刘彻做事……”
  “这中间有什么区别吗?”
  “有,非常大,这两个老贼不是一般的狡猾,他们知道我想要打成什么目的,所以,他们就握准了我的脉门为所欲为,就算是得罪了我,在刘彻那里他们依旧能落一个好名声。咱们家做事从来都不准备吃亏的,这一点你应该清楚。”
  “要不,妾身去骂他们一通,跟老贼您不好对骂,妾身是女子,可就没有那么多的讲究了。”
  “算了吧,就让老贼得逞一次!”
  一想到红袖挺着大肚皮指手画脚的咒骂夏侯静跟瑕丘江公的场面,云琅就恐惧的摇摇头。
  秋收之后,云琅就再一次发动百姓正式入驻独石城。
  眼看着有名额的百姓们欢天喜地的入驻独石城,那些被留在囤聚点的汉人就无限的失落。
  虽然都是一个族群的人,从今往后,他们的生活将成两重天。
  毫无疑问,独石城作为西域跟大汉商贾重要的补充物资的中转站,居住在城里的居民很容易从中获益。
  这个利益是巨大的。
  不仅仅如此,居住在城里的居民,还能获得更加优良的居住条件,乃至医疗条件,甚至是教育条件。
  云琅设计的城池,不论在便利性,以及安全性,卫生性方面都远超长安城。
  仅仅是有下水道这一条,就让长安城相形见绌。
  大汉唯一能与独石城争锋的城市就是富贵城!
  云琅相信,在不久的将来,独石城一定会成为丝绸之路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
  没有获得进城资格的居民们并不这样想,他们显得既悲观又失望。
  姑臧城是凉州牧府的所在地,城中居民大多是官员以及官员的家属。
  这里不仅仅是凉州治所,还是重要的屯兵之地,就官员而言,他们更加喜欢居住在安全的姑臧城,而不是纷乱的独石城。
  云琅在独石城有府邸,却不能长久的居住在里面,为了避嫌,他将武威郡守府安排进了独石城,自己依旧留在姑臧。
  城外的富人们基本上都进了城,留下来的自然都是些贫苦的汉人。
  他们没有钱进入城市,也没有能力经营某一样产业,所以,只能继续在土地里寻找吃食。
  好在,云琅准许他们的孩子进城求学。
  夏侯静跟瑕丘江公这两个老贼留在凉州最大的好处就是能招揽来数量更多的年轻学者。
  论到教书育人,并不是越老越好,而是越年轻越好,尤其是在凉州,没有一个好身板,基本上无法在应付艰苦的生活环境的同时承担教书育人的重任。
  凉州刚刚从蛮荒中走出来,这时候的凉州,基本上不提什么出人才,只要能让更多的人识字,就是功德无量的事情。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这句话是有道理的。
  文化从来都不是廉价品。
  相反,他是昂贵的奢侈品,老师不便宜,书本不便宜,笔墨不便宜,时间成本更是昂贵的。
  在农家,每一个劳力都是珍贵的,大部分人家都没有供养一个半大的男孩子不干活只读书的能力。
  而且一旦错过少年时期的农活培养,就成不了一个合格的农夫,以后只能依靠他读过的书来生活。
  这是一种冒险,偏偏,大汉的农夫是最没有冒险精神的一群人,他们更多的讲究生于斯死于是。
  让自家的孩子脱离农活成为读书人,这需要他们的父母有足够的眼光跟毅力。
  相比之下,羌人就是一副随遇而安的性子,多年的朝不保夕的流浪生活,让他们对土地没有太深的眷恋。
  读书是一种生活,放羊同样是一种生活,毫无疑问,放羊太艰苦,也太危险,比不上读书安全,轻松。
  唯一的缺点也很头痛,这群羌人不是读书的料子。
  云琅见过夏侯静教羌人孩童的模样,好多孩童宁愿撅着屁股挨夏侯静手里的藤条,宁愿打着赤膊在烈日下给院子拔草,也不愿意在沙盘上写那些难以理解的符号。
  这对夏侯静心性的修炼应该很有帮助!
  “这些孩子认识一些字之后,君侯就把他们招揽进军伍吧,他们不是读书的材料,却是上阵厮杀的好苗子,尤其是认识字之后,很容易成为底层军官的人选。”
  夏侯静来找云琅喝茶,喝茶的间歇就很自然的提出了要求。
  “他们还记得自己是羌人吗?”
  “再有两年就会彻底的忘记,老夫给他们起了汉家的名字,告诉他们祖宗到底是谁,还给他们教授了祖宗的丰功伟业,还不准任何人在他们面前提起什么羌族。”
  云琅很满意,点点头道:“给他们的屁股烙上我汉家印记,让他们临死是都认为自己是汉人,有死后也要埋进汉家坟墓的觉悟之后再说进入军队的事情!”
  夏侯静微微一笑道:“这很容易!”
  “夏侯先生没有什么话要说了吧?”
  “君侯为何要撵老夫走呢?”
  “我怕你骂我。”
  “哦,这样啊,等人多的时候再骂,现在只有两人,君侯羞刀难以入鞘的时候,说不定会拿老夫泄愤。我还有一件事要说。”
  “请讲。”
  “老夫的弟子梁赞在右扶风任上颇受排挤,如今岌岌可危,君侯能否施以援手?”
  “不能!”
  “为何?”
  云琅叹口气从桌案上取来几封信递给夏侯静道:“董公,董仲舒来的信,语气一次比一次严厉,一次比一次凶狠,现在,已经开始威胁我了。他警告我说,如果我继续在凉州旗帜鲜明的支持你谷梁一脉,他让我作好接受损失的准备!”
  夏侯静笑眯眯的道:“君侯不会退缩吧?”
  云琅冷笑道:“我这人最大的优点就是事情一旦做了,就永远不后悔。”
  “既然如此,君侯为何不对梁赞施以援手呢?”
  “不是不救,而是你那个弟子的胆子太大,敢骂董仲舒是国贼,这句话我也很想骂,我到现在都不敢骂。董仲舒现在还没有出手,只是一群徒子徒孙出手,他要是连这些人都没法子应付,那就是自寻死路。”
  夏侯静笑呵呵的道:“年轻人嘛,脾气暴躁一点还是可以原谅的,难道只允许董仲舒的门徒骂老夫是匹夫,就不允许老夫的弟子骂他是国贼?梁赞这孩子我还是了解的,他是一个谋定而后动的性子,应该会有后手化解纠纷。不过呢,到底是年轻人,做事没有底数,君侯在后边托一下也是以策万全。这孩子是料理老夫身后事的人,不敢出岔子!”
  云琅想了一下道:“夏侯先生可以写信给曹襄,向他求助。”
  夏侯静听云琅这样说,立刻站起身,来到云琅的桌案边上,铺纸研墨一挥而就,一篇辞藻华丽地信就已经写好了。
  然后就眼巴巴的看着云琅。
  云琅摇摇头,在信上用了自己的私人印鉴,夏侯静这才将这封信装进了一个牛皮筒子,小心的用火漆封好,毫不客气的唤来了云琅的家将,命他找人用最快的速度送信去长安。
  送走了夏侯静,云琅沉吟良久,在一张纸上写道:“已经欺骗了,此事无可挽回,既然你们师徒情深,那就把真相隐瞒在心底,直到幽冥!”


第一二零章 当仁不让
  见不得人的东西终究是不能放在太阳底下曝晒的。
  这关系到人们的脸皮。
  说起来也奇怪,脸皮这东西看似是有形的,其实他是无形的,有形的脸皮起到辨识度,以及美观一类的作用。
  无形的脸皮就跟尊严,自信心,以及伪装有很紧密的联系。
  鹊巢鸠占计划从名字上就能看出来,这不是一个和善的计划,云琅在当初规划这个计划的时候,其实参考的是《画皮》。
  除过鬼跟蝙蝠之外,云琅想不出还有那些昼伏夜出的存在。
  这两样东西的口碑都不好……
  刘彻的实力最强,所以他是一颗理所当然的太阳,他成了太阳之后,代表的就是广泛意义上的正确。
  任何跟他做对的都是错的,或者是不好的,都应该消灭或者砍头。
  大部分的动物在脑袋被砍掉之后,生命也就终结了,只有鬼这种东西似乎是一个列外。
  无数的神话故事里,脑袋掉了的鬼依旧活的生猛,不过,这句话似乎是一个悖论,活着跟死亡是对立的,死亡之后依旧能够生猛的活着,是所有人最殷切的希望,包括刘彻,不过呢,他把这种东西称之为神仙。
  云氏的鹊巢鸠占计划里的云氏门徒,在云琅的眼中就是一个个不死的阴魂。
  他们离开云氏之后,找到寄生体之后,才算是真正的活着。
  这个过程本该是狠辣无情的……
  可惜,云氏没有教会他们如何当一个无情无义的坏蛋,这就导致他们在鹊巢鸠占的过程中会产生很多迷惑,甚至痛苦。
  梁赞不能在睡了人家女儿,占据了人家的家业,夺走了人家的族人之后,还能沾沾自喜。
  这对夫妻生活非常的不利。
  梁赞的老婆怀孕了,夏侯静非常的欢喜,他甚至丢下他正在做的事情,强行钻进由他保管记录的云氏宝库,在里面寻找了一块传说级别的羊脂白玉。
  并且霸气的在账簿上写上自己的名字,承诺所有费用,让账房从他的俸禄中扣除。
  耗费了六天时间,在上面刻出一行字——昔我往矣,杨柳依依,今我来思,雨雪霏霏。
  并且细心地用绵软的白叠子纺织出来的细布,把这块洁白无瑕的羊脂白玉打磨的水润光泽。
  在云琅看来,这块玉已经被他打磨的很好了,夏侯静却不满意,整日里将这块玉握在手中,只要有空,就会拿出来把玩摩挲。
  “玉有灵,唯人气滋养之,婴儿皮肤娇嫩,不能触碰粗糙之物,老夫润养之后,就能挂在孩子胸口,达到延年益寿之效。”
  夏侯静见云琅一直在盯着那块玉在看,就说出了原因。
  “我没有想这些,我在思考,需要扣你多少年的俸禄,才能抵扣这块玉的价值。”
  “老夫舔犊情深,你难道看不见?”
  “看见了,问题是你舔犊情深,拿的却是我云氏宝库里的东西,这未免有些不合适。”
  “此物饥不能食,渴不能饮,君侯一代高人,计较这阿堵之物,令人失望。”
  云琅若有所思的道:“云氏的东西没有白拿的。”
  夏侯静张开双臂呵呵笑道:“老夫的全部身家都在此,君侯想要砍,想要剁尽管下手。只是,亏欠君侯的是我夏侯静,也只是我夏侯静,不是梁赞,也不是我那个未出世的小囡囡。”
  “你确定梁赞生出来的是闺女?”
  夏侯静停下在手中不断转动的玉石,有些失落的道:“梁赞说如果所生为男,就姓夏侯……老夫不愿意让世人以为梁赞入赘我夏侯氏,身在数千里之外又不能阻止梁赞如此莽撞的行为,只好期盼这一胎所生为女。”
  云琅有些动容,轻咳一声道:“先生恐怕还是希望梁赞生的这个孩子是男孩吧?”
  低头瞅着玉石发愣的夏侯静身体颤抖一下,抬起头道:“或许,老夫是真的在这样想。我儿被太子殿下枭首……那一刻老夫的心也就跟着死掉了,以为此生也就如此了。梁赞又给了老夫希望……这让老夫又不愿意离开这个人间……呵呵,人生之机遇无常,无非是在失望,希望之间徘徊,君侯,老夫这棵老树如今又生新叶,看来还可以苟活几年。董仲舒国贼,老夫不死,你休想得偿所愿!”
  夏侯静大步流星的走了,云琅瞅着这个老匹夫的背影,真是感慨万千。
  赖账都能赖出如此高度的人,果然不愧为大汉国屈指可数的大儒。
  “玉石我们家多得是,夫君干嘛跟一个可怜的老头计较呢?”
  红袖的肚子越发的大了,人也变得越发的大度。
  以前,在云氏的时候,她统管云氏庄园账簿,曾经为了六十个云钱,就把一个贪渎的管事送进了大牢。
  现在,怀孕之后,连价值连城的羊脂白玉都放在眼中了。
  “这是为妾身肚子里的孩子祈福呢。”
  果然,人依旧是那个人没有变化。
  “妾肚子里的孩子该是一个有福气的!”
  红袖抚摸着自己的肚皮满脸的幸福之色。
  “是啊,现在的孩子都是有福气的,他们从一生下来,就没有匈奴屈辱这个概念,从一生下来,就没有饥馑之忧,更没有尸横遍野的场面给他看。所以,他们就该死一个善良的人。”
  “我儿不做善良的人,只做一个有福气的人。”
  红袖可能想起了自己的遭遇,对善良二字非常的反感。
  云琅叹口气道:“我发现,善良这东西不是你愿意不愿意有的事情,他本身就存在于我们的身体里,除非我们舍弃这具身体,彻底的变成鬼,否则,甩不掉。”
  “夫君!”
  红袖一把抓住云琅的胳膊,抓的紧紧的,认真的对云琅道:“那就在孩子生下来之前,把所有能弄死的坏人,全部弄死,免得波及到我的孩儿。”
  云琅认真的道:“我尽量!”
  “行刑!”
  一个穿着红袄的络腮胡子队正恶狠狠地下达了命令。
  十几个手握长刀的军汉,大喊一声,长刀闪电般的落下,只听见“咔嚓”一声响,十几颗人头齐齐的落地。
  血从脖子里喷出去老远,被绑缚着的尸体才软软的歪倒,脑袋没了,他们的四肢就在剧烈的颤抖,这是神经最后的哀鸣。
  红袄队正睥睨四方,而后跨前一步展开一道文书大声念道:“凉州牧有令——盗者死!”
  吼完之后,再用凶暴的眼神扫视一下围观的百姓,就喝令收队,而后就走进了酒泉郡的土城。
  酒泉郡的羌人百姓早就见惯了杀戮。
  十几个强盗被处死,引不起他们的同情心,反倒有些兴奋。
  一个半大的小子一脚踢飞了滚到他脚下的人头,对别的少年道:“来我大汉当强盗劫杀商队,真是自寻死路。”
  这句话引来一个大汉的不满,斜着眼睛道:“你们大汉?忘了你是羌人?”
  半大小子并不害怕大汉,瞅着他的眼睛道:“当羌人有什么好的,连户籍都上不了,只能给人家当奴隶,耶耶就是要当汉人,不想当奴隶。”
  大汉指着地上的尸体道:“这些人也是羌人!”
  半大小子从地上捡起一颗长着一头花毛的首级道:“耶耶的头发是黑的,不是花的。这些人是西域强盗,咦,莫非你也是强盗?”
  大汉见一群半大小子不怀好意的围拢过来,就后退一步道:“你们要干什么?”
  为首的粗壮少年缓缓抽出腰间的长刀狞笑道:“耶耶们是学堂里的学生,先生说过,不服王化者死。”
  大汉听闻这句话,大惊失色,转身就向荒原深处狂奔。
  为首的少年瞅着大汉奔向远处的身影,嘿嘿笑道:“我们可以狩猎了,不过,要也跟军爷们借用一下他们的弩箭才好去狩猎!”
  少年人都是好事之徒,听闻董鹏有这样的门路,齐齐的答应一声,丢掉手里的首级,就一窝蜂的向军营方向跑去。
  董鹏一边跑一边大笑道:“我们不仅仅要借弩箭,顺便借一些战马。”
  “军爷会不会借?”
  “会的,我们用先生的名头去借,斩杀叛逆,我们这些学府学生当仁不让!”


孑与2说: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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