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2章 深潭
作者:孑与2|发布时间:2024-06-28 23:30:27|字数:31479
皇太后死了,世界没有停转,该吃的西瓜还是要吃的,即便是古板如桑弘羊也认为此言有理。
“这东西产量高,不挑土地,越是沙土,越是贫瘠的乱石滩上长出来的西瓜也就越甜。贫家小户种上一两亩,换半年的口粮毫无困难。”
云琅吃了一块西瓜,用手帕擦擦手对努力对付西瓜的桑弘羊道。
有时候云琅觉得大汉人非常的可怜。
吃的东西除过煮的,就是烤的,要不然就是生的,百十斤重的青铜鼎里煮着一只羊,送上来的时候,还需要主人站在青铜鼎边上用刀子戳,做好标记,好让仆人知道那一块肉该给哪一个合适的人。
每回在别人家这样吃饭的时候,看着仆人颤巍巍的送上来大半条肥腻的猪腿,云琅就想流泪。
桑弘羊在云氏没有遭遇这些,吃完西瓜之后,他就对云氏独有的瓷器盘子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轻轻敲击有金石之音,观之不似玉器,却比玉器更加的润泽,尤其是一些青色的图案镶嵌其中,在日光下熠熠生辉的模样一下子就让桑弘羊的呼吸变得急促起来。
识货的人看到好东西就这模样,云琅已经看过好多次了,上自长平公主,下到穷鬼东方朔,每人看到这东西的时候都会惊奇一下的,至于曹襄,只要到云氏来,这样的惊奇每日都有,每每惊奇之后,就会讨要……
“云侯,此为陶……?”
云琅随意的将手里的瓷盘子丢在桌子上道:“我请你吃人世间少有的美味,你却把注意力放在泥土烧制成的盘子上,未免有些暴殄天物。”
桑弘羊无奈的抬起头,他很想告诉云琅,云氏精美的食物他已经领教了,但是,现在,他更想知道这些盘子的来历。
这东西即便是云氏自家的瓷窑,也很难保证每一次都烧制成功,至于像今日装饭食的精品瓷器更是难得一见,再配上与瓷器相映成趣的菜肴,之所以拿出来就是要让桑弘羊这个土包子震惊一下的。
说来可笑,云琅是最喜欢清茶的,然而,曹襄那些人在从云氏得到茶叶之后,就很喜欢往里面添加一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放一些糖霜,果干,云琅也就认了,赵破奴那个混账东西,甚至喜欢把羊油放进去,并且能引来一群人的效仿!
吃肥肉就是享福的年代里,云琅想要找到一位在习惯上与自己风雨相随的人,就只能依靠自己去培养。
桑弘羊来到云琅书房,原本是来评判一下云氏损失的,打开门,就看到一副漂亮的水墨画……
然后,他就忘记了这座书房曾经有间谍进来的事实,可是跟云琅讨论水墨山水这一奇特的新的艺术形式。
眼看着云琅用水墨,朱砂,寥寥几笔就勾勒出一副《雪地梅花图》桑弘羊惊云琅为天人。
“变化,变化很重要啊,一个新的东西被完善之后,就应该不断地探索,不断地研究,这方面,陛下走在了最前面……至于某家,不过是东施效颦罢了。”
云琅不露痕迹的收起毛笔,指着书房正面墙壁上的那副御制《大风歌》对桑弘羊道。
桑弘羊的神情凝重了几分,仔细观摩了皇帝陛下的书画作品之后,还特意拱拱手,以示尊敬。
见桑弘羊已经见识了云氏在皇帝心中的重要性,云琅就从书架上取下一本手抄的《春秋》放在桑弘羊的手里道:“听说桑大夫一向喜爱《春秋》,今日恰逢其会,《春秋》的抄录已经完成,总共六本,送先生一本。”
一万八千余字的《春秋》抄录在纸上只有薄薄一本,桑弘羊打开书本,看了一眼里面工整的字迹,诵读了一段之后,合上书本长叹一声道:“鬼斧神工啊!”
云琅这才笑着指指云氏书房里密密匝匝的书本对桑弘羊道:“现在,桑大夫该知道,云某在得知有人潜入我书房之后,当时的心思了吧!如果那些人拿的是竹简,就算拿走百斤又有何妨?百斤竹简上又能记录多少文字?可是,黄氏拿走的是书本!足足有三十万言之多,这让云某如何咽的下这口恶气!”
桑弘羊呆滞的瞅着云氏高大的书架,长叹一口气道:“是老夫想当然了,云氏之事不可与其余人家的事情同日而语。在甘泉宫的时候,老夫还觉得云侯为了区区几卷书就咆哮不已,太失风度。拿走三十万言,在老夫家中,就是搬空了老夫的书房,这确实有些难以容忍!只是永安侯如何就断定是黄氏拿走了云氏秘藏?”
云琅推开窗户,指着正在教导他闺女跟霍光练武的何愁有道:“老祖宗说的……”
桑弘羊仅仅看了一眼,就随手合上窗户点点头道:“原来黄氏竟然背着老夫做出如此腌臜事情。永安侯尽管去问,老夫必不阻拦!”
云琅又指着远处的云氏工坊道:“其实云氏已经开始研究如何给绸布染色了,就进度来说还是不错的,其中,红,黄,蓝三色已经被调配出来了。
剩下的不过是用三种颜色进行调配,就能得到云氏想要的颜色。
剩下的只要交给工匠,给他们足够多的时间,要什么颜色不可得呢?
而云某今年不过二十有一,有的是时间,有得是耐性可以等到颜料出现。
对付黄氏,不过是勋贵之家的正常反击而已,以颜料为借口只是不想让陛下难做。
他黄氏这一次可以派人来云氏盗窃,下一次就能来云氏拿走我的人头,是可忍孰不可忍!
大夫现在明白云琅为何在黄氏一事上如此失态了吧?”
桑弘羊非常失望的离开了云氏,走的时候带走了两本书,四个西瓜,也不算空手而回。
他以为云氏不论如何的强大,总有需要他的地方,看过云氏之后桑弘羊发现,云氏并不需要他,或者说并不需要他手下留情,相反,如同云琅所言,云氏真的在自我克制,做的并不算过分,而且,云琅已经把冲突牢牢地钉死在勋贵冲突这个层面上了,并没有打算将事情闹大,真的是很难得。
想到这些,桑弘羊无论如何都高兴不起来,他忽然发现,这个世上真的有可以自给自足的家族。
在看到给云氏带孩子的何愁有那一刻,桑弘羊立刻就熄灭了心中任何想要对付云氏的想法,也就在这个时候,桑弘羊才发现自己想要阻止云氏成为皇族一支的想法是何等的愚蠢。
云氏就是一个深不见底的黑潭,从外面看起来不大,天知道这个深潭里面居住着什么样的妖怪。
马车离开云氏越远,桑弘羊感受到的压迫就越轻,路径那六万亩属于司农寺的土地,看到田野里堆积的麦垛,桑弘羊再次下车,站在原野上看了良久,才继续登车连夜赶回了阳陵邑。
苏稚照例是不吃饭的,一个人捧着半个西瓜用勺子挖着吃,宋乔放下手里的筷子道:“怎么就不好好吃饭呢,那东西不过是一个果子!”
苏稚哼哼两声,继续对付面前的西瓜,在她的旁边,霍光正羡慕的看着苏稚跟云音两个吃西瓜,嘴里的饭菜这时候索然无味。
云琅并不去管,西瓜说白了全是水,这时候看似吃饱了,过一会就会饥饿,不顶饱,等她们饿了,再吃饭也不迟。
“母亲那里的西瓜送去了?”云琅问宋乔。
“送去了,母亲很喜欢,就说这样的东西不宜多吃,夫君,为什么不送去长门宫呢?”
“哼,你如果想多吃两口西瓜就等等再送,现在送去了,地里的西瓜就会成为皇家御用之物,今年,你想吃是没有任何可能了。”
宋乔点点头道:“那夫妻两太霸道,咱们家惹不起!”
云琅长叹一声,皇太后死了,最后一个能给刘彻一点羁绊的人也就消失了,从此,大汉国就完全走上了刘彻一言堂的局面了。
第一零一章 多智近乎妖
陈铜的伤好了,一大早就来到云氏宅院里,求见云琅。
这是一个敦厚的汉子,也是一个知恩图报的人,他倔强地认为自己之所以能活着,完全是因为侯爷出面的缘故。
清晨的云氏很有看头,主要是这里的女人太多,那些面黄肌瘦的妇人,在云氏生活了几年之后,终于有了女人该有的颜色。
这些仆妇们自诩老身,实际上年龄并不大,刘婆是年龄最大一批妇人中的一位,她今年的年岁也不过三十出头。
在这个普遍十三四岁就出嫁的年代里,二十岁的妇人领着一两个五六岁的孩子并不是什么难以理解的事情。
充足的营养,愉快的生活是女人保持年轻最好的法门,因此,站在云氏,瞅着成群结队进出的仆妇,陈铜在努力做到不分心。
可是,他实在是太小看云氏妇人的开放程度了,当陈铜不小心看到仆妇湖绿色的胸围子,就心跳加速,嘴唇发干,调整一下自己的站姿,只希望侯爷早点出来,谈完事情之后就赶紧离开。
每日清晨,云氏庄园里就荡漾着一股子甜腻的脂粉香气,这里是卖货婆子最喜欢来的地方,也是上林苑里脂粉消耗最大的地方。
有了钱的妇人,总喜欢让自己的好颜色能够多保持几年,因此,在入手脂粉一类的东西的时候,几乎是不惜血本的。
以至于云琅每次看见那些把自己的脸蛋涂的跟猴屁股一样的仆妇,就会在心里哀叹一声。
不施脂粉的时候,一个个还能看,涂脂抹粉之后一个个就成了女妖怪。
如果大家都认为她们这样的装扮很丑,她们自然会改进,只可惜,满大汉跟云琅审美观一致的人少之又少。
大部分,甚至是绝大部分人都认为云氏的仆妇各个都是美人,至少,陈铜就是这样认为的。
而那些卖脂粉的婆子,更是把这些仆妇们的妆容夸赞到了天上,长安城甚至有了云氏多美女的传说。
苏稚觉得自己不如师姐漂亮,也涂抹过一阵子,把云琅气的直哆嗦,拉过来狠狠地给她洗了几次脸之后,现在就涂抹一点去除羊膻味的油脂护肤。
大汉的美人儿大多是天生丽质,比如宋乔就是其中的一位,从没见过宋乔往脸上涂抹过什么东西,她的那张脸依旧娇嫩的吹弹可破。
这让苏稚极为郁闷。
云琅从大宅走出来的时候,仆妇们纷纷行礼,然后该干什么就去干什么,还有一些嚣张的妇人仗着自己是云氏的元老,还会调笑家主两句,等家主远去了,再把藏在房间里战战兢兢的卖货婆子拉出来,继续抢购长安城新出的脂粉。
“那就是你家主人?好一个美男子啊。”卖货婆子偷偷的看了远处的云琅立刻开始拍这些仆妇们的马屁。
“我家主人自然是好的,你一个婆子知道什么,快些把好货色拿出来。”
仆妇们对这样的马屁早就免疫了,同样的话也不知道听过多少次了。
“诸位女娘,好货色倒是有一些,都是给主家的少君,细君们准备的,数量太少,婆子还指望用这些好货色攀攀主家的高枝呢。”
一个仆妇立刻道:“那你可想错了,我家少君,细君,以及两位住在主宅里的小娘,可不会用你的这些东西。你有好货色就赶紧拿出来,再敢吱吱呜呜的就不要进我家门了。”
卖货婆子自然是千般扭捏之后才忍痛将箱子里的好货色拿出来,什么凌源的桃花粉,杏花粉,蜀地的桂花油,张家寨的口脂,大元口的黛条,就算是洛阳的粉嘟儿都有不少。
就在仆妇们欢呼雀跃之时,刘婆咳嗽一声走了过来,瞟了卖货婆子的货箱子一眼道:“也就是一般的货色,珍珠粉都没有,还叫什么好货色。”
仆妇们纷纷瞅了刘婆一眼,一个资历老的仆妇道:“刘婆,你发家了,就不要来笑话我们这些昔日的穷姐妹,当初也就是你口齿伶俐一些才让家主高看你一眼。现在富裕了,就看不起我们这样用普通货色的姐妹了?”
刘婆笑吟吟的道:“也不知道你们装扮出好颜色给谁看呢,家主可没功夫多看一眼,好好地干活才是正经!”
说罢,扭着腰肢就走了,那个说话的婆子脸色铁青,扬手就把手里刚刚挑好的一袋桃花粉丢进了水渠。
这里的纷争云琅自然是不知道的,梁翁远远地看见了,也不敢招惹这些妇人,装作没看见,连连催促厨娘快些准备好早餐,好让侯爷跟陈铜说完话之后就能吃上饭。
“侯爷的法子果然奇妙,老汉按照侯爷所说,在木板上刻好大块的字,然后再把这块木板锯成一个个的单字,果然就能用这些单字把竹简上的文字排列出来。如果老汉再把常用字多刻一些,以后再也不用一块块的雕版了,用的时候只需排列一下就好。”
云琅笑眯眯的道:“你还可以试试在别的东西上刻字,比如在胶泥上,趁着湿泥好雕刻的时候把字刻上去,然后放进炉火中煅烧,最后成印。或者是把字雕刻在铸造好的铅块上,也能成印,至于具体的该怎么做我是不懂的,就看你如何做了。”
陈铜的眼睛立刻就睁大了,狠狠地捶打一下自己的脑袋道:“陶字,铅字自然要比木字来的好,而且还不容易变形,您看看,老汉在石碑上,青铜模具上刻过那么多的字,怎么就没想到呢?”
云琅仰天大笑了一声,拍拍椅子扶手道:“雕刻字模好说,现在,你找到合用的墨了吗?”
听云琅说起墨,原本欢喜的陈铜立刻就安静了下来,拱手道:“老汉无能,至今还找不到脱模容易的墨。纸张还是很容易被墨黏住,被墨浸湿之后,想要把印好的书页撕下来很难,而且慢,不符合侯爷说的,快速,清晰简单的要求。”
云琅皱着眉头犹豫片刻,在心中暗自叹息一声道:“慢慢来,不着急,这世上把简单的事情弄复杂,并不需要多麻烦,想要把复杂的事情简单化,则需要极大的智慧。事情已经到了这一步,我们没有退路,只有不断地继续试验,继续调和容易脱模的墨。”
陈铜苦笑一声道:“老汉已经试过很多种墨了,松烟墨,碳墨都不成,不怕侯爷笑话,老汉连锅底灰都试过了。”
云琅瞅着陈铜道:“那就试着往墨里面添加能够让纸张容易剥离的东西。”
“添什么东西才能让纸容易剥掉呢?”
云琅恨铁不成钢的瞅着陈铜道:“我哪里知道,这需要你自己去试验!”
又是喜又是担忧的陈铜离开了云氏,云琅坐在饭桌前看着平日里最喜欢的饭食,没有半点吃饭的兴致,筷子刚刚拿起来,就狠狠地摔在桌子上,对一边伺候的梁翁道:“一群笨蛋,不吃了。”
为了让陈铜发现油脂对印刷的作用,云琅特意在印刷作坊里用了菜籽油来点灯。
结果,这些傻蛋,把菜籽油当宝贝,舍不得用来点灯,宁可用松脂火把来照亮,也轻易不肯动用那些昂贵的菜籽油……
云琅恼怒的捶打着脑袋,明明只要张嘴就能点破的秘密,他却必须闭嘴,给出一个线索,让那些笨蛋自己慢慢的领悟。
油料跟墨的融合是一个问题,这还是需要继续试验,可是,只要陈铜用了菜籽油,就算是进门了,云琅没打算把印刷这件事弄到极致,也不求印刷出来的书籍有多美观,他只想让印刷术自然而然的出现,不想强硬的把他带到这个世界上。
身为一个人,云琅已经表现出来了太多的神奇之处了,一旦被人扣上一个多智近乎妖的名声,就会危及他自身……
第一零二章 傻孩子天照顾
云琅的烦恼,可能就是九天之上的神灵的烦恼。
神灵的烦恼来自于知道的太多,云琅目前也是这样的处境。
很对时候,云琅已经忍耐的非常痛苦了,这样的高人做起来很艰难。
老虎大王靠在冰山上,舔舐自己的前腿毛,累了,就舔一口冰山上的冰水,然后再忧郁的瞅瞅门外的骊山,打个盹一上午的时光就过去了。
梁翁以为家主在生那些无知蠢妇们的气,不大功夫,吵架的刘婆就带着另外一个仆妇过来请罪了。
云琅听了半天,也没有听明白,她们为何要请罪,直到梁翁期期艾艾的解释清楚之后,云琅就让他们三个人全部滚蛋。
心中的郁闷之气愈发的浓烈。
直到霍光前来请教雷电的原理,云琅才勉强觉得大汉人还有将来。
自由的天空里就有雷电横行,任何想要获得真正自由的人,就要准备好被雷电惩罚的准备。
云琅自诩是一个准备走长路的人,所以,他不想被雷电烧焦,毕竟,他是一个已经焦过一次的人。
怒气冲冲的时候就不要去给人送礼,这样很容易把事情办糟糕。
可是,大长秋已经守在云家,等着云家给阿娇送礼,云琅想不送都不成。
阿娇的目标自然是西瓜!
如果不是因为云琅成了侯,这时候在地里温柔地弹着西瓜辨别成熟度的人就不会是云琅,而是阿娇自己。
云家的瓜田里硕果累累,不吃西瓜,光是看看就能让人获得极大的满足感。
大长秋稍微辨别了一下云琅弹西瓜的方式跟声音之后,就走下瓜田,自己动手。
于是,蝗虫过境了……
“不用全摘走吧?”云琅小心的问大长秋。
“等一会有人会来,帮你看这些没有成熟的瓜!”
“帮我?帮你们看瓜吧?”
“你这么想我觉得很对。”
大长秋似乎没有听出云琅话里的讽刺之意,悠然自得的瓜田里巡梭一番,确定没有成熟的西瓜之后,这才赶着马车带着云琅一起去长门宫送礼。
“这么大的果子啊……很漂亮。”
阿娇拖着长音,满意的拍拍碧绿的西瓜,味道好不好的在其次,首先,西瓜圆滚滚的形状以及翠绿的外皮就让阿娇非常的满意。
“怎么吃?我可是听说这东西的味道极好,不止一个人跟我炫耀过了。云琅,为什么这么好的东西,我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云琅叹口气道:“这可是入口的东西,不好好确定一下如何能拿给贵人吃?这点小事云琅还是分得清轻重缓急的,比如造纸,比如印刷这些事情,云氏自然要抢先禀报长门宫,吃食就算了,干系太大。”
阿娇挑选了一个最漂亮的西瓜,示意宫女拿走,然后来到云琅跟前笑眯眯的道:“你不会毒死我是吧?”
云琅只要一低头就能看见阿娇饱满的胸膛,连忙后退一步道:“这怎么可能!”
阿娇对云琅的退避动作很是满意,点点头道:“既然如此,下次再有这种东西出来,记得第一个送到长门宫来。我以前失败过一次,发现很多人并不是那么可靠,自从跟你成了邻居,我才有了跟外人说话的兴致,可以说,你是我在长门宫里结识的第一位友人,你知道,这对我来说意义重大,所以别让我失望,我要是再失望一次,哼!”
阿娇哼了一声就走了,大长秋瞅瞅云琅,拍拍他的肩膀道:“很难得!”
云琅点头道:“确实难得……”
长门宫里的荷塘已经看不到多少荷花了,该生长出来的荷花已经全部长出来了,如今水面上只有密密匝匝的荷叶,以及一些带着一点残留花瓣的莲蓬。
“莲蓬还不能吃!”
大长秋见云琅瞅着莲蓬发愣,就好心的提醒他。
云琅长吸一口气,想到自己打不过大长秋这才叹口气道:“我自从出山之后,发现自己越来越傻了。”
大长秋背着手缓缓地道:“傻点好,傻点好,知道不,傻孩子天照顾!”
云琅苦笑一声,朝大长秋拱拱手,就准备离开,却听大长秋阴沉着嗓子道:“红袖长大了。”
云琅头都不回的道:“她今年才十三岁!”
“可以嫁人了。”
“嫁给谁?我不同意,年纪太小了,再长几年!”
大长秋满意的点点头道:“不错,不错!”
云琅猛地转过身看着大长秋道:“你不会要让红袖嫁给我吧?”
大长秋笑道:“就你最合适!”
“为什么?就因为我傻?”
“对,就因为你傻,那孩子遭过大难,从小到大也就在你云氏过了四年的好日子,老夫不想让她再经历一些不好的事情,留在你云氏挺好。”
云琅心头打鼓,连忙道:“留在云氏我没意见,只是不能嫁给我。”
“为何?”
云琅捏捏拳头最终还是无奈的道:“我已经不会喜欢一个人了。”
大长秋笑道:“你怎么对待你的两个老婆,就怎么对待红袖好了,不要觉得娶了红袖你会吃亏,她的身份不好,却是这人世间最好的女子,更何况,只要老夫不死,这孩子就不会无依无靠。”
云琅想了良久勉强笑道:“我收留她,并没有存什么坏心思,只是单纯的接受了一个妇人临死前的哀求。只想让她活下来。”
大长秋拉下脸道:“你还是看不起红袖?”
云琅笑道:“有时候我连我自己都看不起,红袖是一个好女子,我有什么资格看不起人?那孩子至今还在修补母亲死在面前留下的心理伤患,这时候就不要轻易的打破她已经慢慢熟悉的生活。别想着给她安排未来,那个孩子比你我都聪明,把自己的生活打点得很好,别给他添乱。”
大长秋转过身瞅着荷塘道:“那就过几年再说吧。”
云琅看着大长秋道:“过几年之后,也需要她自己做主,我们两个只要站在边上为这孩子祝福就行了。”
大长秋笑吟吟的道:“也好!”
云琅再次朝大长秋拱手告辞,只要留在长门宫里,他就浑身不自在。
这种感觉非常的诡异,总觉得哪里不对头。
阿娇走进了内宫,刘彻正躺在一张宽大的锦榻上,呆呆的看着窗外的天空,人显得非常憔悴,太后的丧礼之后,他整个个人并未如云琅想的那般欢喜,反而显得极为忧郁。
西瓜是刚刚摘下来的,又是已经熟透的东西,杀开之后虽然还带着太阳的余温,却有一股子极为淡雅的香味萦绕在西瓜上。
阿娇叹息一声,端来两块西瓜放在刘彻面前道:“吃点东西吧,润润嗓子也好。”
刘彻看了一眼颜色极好的西瓜,淡淡的道:“在丧禁的范围内吗?”
阿娇摇头道:“以前就没有这东西。”
刘彻这才拿起一块瓜,咬了一口仔细品味一下,然后就把西瓜丢在盘子里道:“一口足矣!”
说罢,再次躺下身子闭目养神。
阿娇没有再劝刘彻吃东西,今天难得吃一口,已经算是破例了,如何能够再强求。
“刘氏,再无长辈可为刘彻遮风避雨。”刘彻呐呐自语道。
阿娇跪坐在刘彻身边,拉着他的手道:“你将是刘氏最强大的皇帝,这一点,即便是文皇帝,景皇帝都不能与你相媲美。”
刘彻苦笑一声道:“以前我也是这么想的,可是,眼看着母亲在黄泉地咽下最后一口气的时候,我心如刀割。我以为自己不会悲痛,谁知道,那一刻我居然非常的惊慌……”
第一零三章 第二次邂逅
不论亲情,爱情,友情,或者人世间的一切享受,都不过是为了抵御人间的寂寞。
云琅的寂寞无人能懂,所以,他只有来到死人面前,倾诉自己对这个世界的所有看法。
陵卫大营里面的骸骨,已经剩下不多了,相对的,洞窟里面站满了披甲的武士。
有的面容清晰一些,有的面容只是模糊一团,肃立在那里如同一支军阵。
云琅知道这些人不会寂寞的,相比始皇陵里面更加庞大的武士群,他们不过是一支偏师。
世界的主流是那些在地面上行走的人,而不是这支地下军团,地下的这支军团注定要寂寞几千年……
当有一天他们重见天日的时候,所有的秘密才会被解开,云琅倾诉在这里的话语才会有人听。
路过始皇陵入口的时候,云琅强忍着想要进去的欲望,他很想再去看看太宰的模样,哪怕有辨识度不高的奇怪光线,云琅觉得这个险还是值得一冒的。
终于,云琅还是没有进去,因为何愁有在洞口设置了禁制,只要走进去,估计十死无生。
老虎大王只有来到了骊山,才有兽中之王的模样,也只有在这里,老虎大王才会摈弃自己懒散的模样,张牙舞爪的巩固一下自己的领地。
于是,一头野猪,一只鹿,一个挡路的狐狸全部成为了老虎大王回归野性的牺牲品。
云琅看见了一匹毛色杂乱的孤狼,从那匹狼脸上的伤疤来看,她就是昔日云琅来到大汉的时候,带着狼群围猎野猪的狼王。
母狼成为狼王很罕见,她身上雪白的皮毛,如今变成了肮脏的土黄色,而且毛色不均匀,有一块没一块的,孤独的在山林里巡梭。
或许是无力奔跑,也或许是活的不耐烦了,她见到老虎大王的时候并没有如豹子,狗熊那样迅速遁走,而是站在那里,等待老虎大王发威。
老虎大王咆哮一声,惊起了无数的飞鸟,母狼依旧没有离开,反而向前走了两步,支棱起脖子上的鬃毛向老虎大王发起挑战。
她只有三条腿能够站立,可是,她站立的非常稳当,老虎大王淡黄色的眼珠子逐渐有了一股子血色,看的出来,他非常的恼怒。
母狼向前逼近两步,老虎大王纵身跃起,仅仅用一只爪子就将孱弱的母狼按在身下,正要张嘴咬住母狼的脖子,老虎大王却闭上了嘴巴,松开爪子,用巨大的虎掌扒拉一下母狼软塌塌的脖子,然后高傲的离开了。
母狼努力翻了一个身,瞅着跟云琅一起远去的老虎大王发出一声凄厉的狼嚎。
那匹狼就要死了……老虎大王在肚子没有饿到极点的情况下,觉得没有杀她的必要。
从山巅缓缓而下,很容易就到了温泉池子边上,一个女子正在温泉池子里沐浴。
眼看着老虎跟云琅从山林里钻出来了,也不惊慌,依旧慢条斯理的沐浴,即便美好的身段全部暴露在一人一虎的眼中,也毫不避讳。
原本以为自己又有艳遇的云琅在看清楚水池里的人是谁之后,就什么念头都没有了。
把老虎撵走,自己蹲在温泉池子边上无奈的瞅着这个喜欢在野地里沐浴的女人。
“手帕递给我。”卓姬头都不回就伸出手问云琅要手帕。
云琅从竹篮里取出一方针织手帕递给了卓姬问道:“一个人在这里洗澡,也不怕被狼叼走?”
卓姬将手帕绑在头上,转过身瞅着云琅笑道:“也只有你才能进来。”
云琅回头看看树木茂盛的骊山道:“老虎没有发现,只能说你的护卫全部在睡觉。”
“你从山上下来的时候,婢女就告诉我了。”
“随意窥伺我的行踪,那个婢女该被灭口了。”
“好啊,这就下令,让人把婢女的人头送来。”
云琅怒道:“你还是那幅把人命当草芥的做法,吃了这么多苦,还没有醒悟?”
卓姬大笑道:“你就不是个好人,偏偏做出一副好人的模样,我如果真的变成你家少君的模样,你一定没有再看我一眼的心思,哪有像现在这样,贼光灼灼的看着我的身体。”
也不知什么原因,或许是云琅自己也是一身臭汗的缘故,所以他也很快就下水了。
开始的时候只是很正经的洗澡,耳鬓厮磨之后,就很自然的成其了好事。
云收雨歇,靠在水池子边上休憩,卓姬见云琅在看她肚皮上的纹路,不但没有感到难为情,反而拉过云琅的手放在稍微有些松弛的肚皮上骄傲的道:“这是你的大女给我留下的纪念。”
云琅点点头道:“今天看见了一匹母狼,当年我见到她的时候,她一身白色的皮毛,统领一支狼群威风凛凛不可一世,即便是野猪群也敢下手捕猎。今天又看到了她,毛皮破败还瘸了一条腿,就这,还敢冲着老虎发起冲锋,结果,被老虎一爪子就拍翻了,如果不是老虎今天吃的很饱,她就没命了。”
卓姬闻言叹了口气,将云琅的手放在胸膛上道:“那就不要看烂皮毛了。”
云琅再一次将手放在她的肚皮上道:“放在这里跟踏实些。”
说罢,就闭上眼睛继续休憩,卓姬很自然的抱着他的头也安静了下来。
“我们这算什么呢?”云琅在半梦半醒间问卓姬。
卓姬摇头道:“我也不知道,我们成不了夫妻,你对我没有爱意,我对你似乎也爱不起来。如今,凑合着过吧,你再忍耐几年,等我成老太婆了就不来纠缠你了。”
云琅嘟囔道:“且纠缠着吧,当年就在这里看了你的身体,孽缘就已经注定了,如果我当年没有好奇的看你一眼,现在的事情就不会发生,你跟司马也不会走到这一步田地。”
卓姬笑道:“上个月司马来长安述职,曾经派人来过我府上,给我送了一封信,你要不要听?”
云琅摇摇头道:“他的胆子很小,有没有什么节操,更没有匹夫之勇,也缺乏担当,这时候还能对你如何呢?”
卓姬苦笑道:“当年一曲《凤求凰》让我以为人间胜境莫过如此,才相处几日,就发现此人不可托付终身。
不得已之下,我才在成都当垆卖酒,逼迫我父亲给我大批的嫁妆……供我活命之用。
而他,自从有钱之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带着银钱来到了长安求官,两年时间音讯皆无。
我在成都苦苦等候,却等来了无情文书,为此,我不服,千里迢迢来到长安谋生,不为他,只想告诉他,离开他,我卓姬一样可以活的轻松快活。
说起来,你是一个无情的人,而我又是一个无义之人,无情对无义倒也搭配。
你说的很对,男子有没有才华其实不重要,有担当的男子才值得妇人低眉顺眼。”
云琅笑道:“你觉得我很有担当?”
卓姬笑道:“能在家里给外室留一个栖身之所的人,据我所知,王侯里面只有你一个。”
云琅愣了一下,犹豫地问道:“这不可能吧?”
卓姬哈哈大笑道:“别人家的外室或者成为妾,或者成为丫鬟,或者独居在外,绝对不可能在家里有一个明确的位置,这方面你确实是大汉第一人。”
云琅跟着笑了,对于这一点他真的不知道。
长久独居的妇人在获得一个心满意足的宣泄对象之后,自然是疯狂的,于是,直到太阳快要落山了,云琅才在一处阴凉的地方找到了老虎,一人一虎踩着软绵绵的脚步回家了。
云琅刚刚离开,大群的丫鬟侍女就出现在池塘边上,卓姬看着云琅走进了黑松林,就对匆匆赶来的平叟道:“他还是一个烂好人。”
平叟满意地笑道:“他很聪慧,甚至可能看透了我们的计划,最后还是落入彀中,这样的人,你每欺负他一次,情义就会少一分。不过呢,云琅是一个很注重过程跟结果的人,夫人只要从一个孀妇的人性出发,去做一个孀妇应该做的,可能做的事情,他就会认为这是可以原谅的事情。”
卓姬笑着摇头道:“不欺负他,我就想这样过一辈子,什么都不求,什么都不要,只要他不斩断我跟大女的母女之情,这一辈子给他又如何呢。”
第一零四章 河东狮吼?
云氏地盘上发生的事情很难逃脱云琅的监视。
骊山,始皇陵这一带又是云琅最重要的秘密所在,因此,卓姬进入骊山的事情也就瞒不过云琅。
这不是卓姬第一次进骊山,她似乎对于那个水潭有着特殊的喜爱,一个月中,总有一整天的时间耗在这里。
男女之间的事情很奇妙,很多时候不需要说出来,就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卓姬之所以这样做,就是希望能够在骊山里再一次见到云琅,哪怕只是被偷窥。
云琅看懂了这种暗示,所以他来了,这也是他能做到的极限。
男人一旦做了亏心事,回到家里的时候必然就会格外的殷勤。
因此,云琅特意下厨给宋乔做了一锅美味的青菜粥,给苏稚做了一锅肉,甚至给云音,霍光做了红烧鸡腿。
一家人吃饭的场景非常和谐,如果曹襄这个狗贼不来的话,这种和谐的场面可能会一直维持下去。
司农寺的六万亩麦田已经收割完毕,六成入库,四成进入农场。
第一年就有两百斤的平均亩产,这让云琅跟曹襄非常的骄傲,十二万担的产量,让儿宽也非常的满意。
曹襄今天匆匆说的交割完毕粮食之后,特意来到云氏与云琅准备喝一杯庆祝一下。
云琅也觉得需要庆祝一下,只是喝酒的时候,曹襄总是在看他。
“你看我做什么,难道我脸上能长出花来?”
曹襄左右看看,然后低声道:“我记得我跟你说过,以前有一个人在大丧期间跟妻子交合,生出一个儿子并且被人举报的事情吧?”
云琅面不改色的道:“被你诬陷去守皇陵的那位?”
曹襄摇头道:“没诬陷,这事他干了,他儿子就是凭证!”
在曹襄面前说假话有些无耻,云琅很大度的承认。
“今日在骊山遇见了卓姬。”
曹襄松了一口气道:“这就好,这就好,到时候还有托辞可以说。”
“我很好奇,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曹襄暴躁的咬断了手里的胡萝卜道:“大丧期间,我都不能去青楼……眼睛里都能冒出火花来,谁能像你一样眉目含春,却没有半分的火气?”
“你是太后的亲外孙,说这话也不怕被雷劈啊?”
“亲兄弟说这话就没意思了,太后最不待见的就是母亲,嫌弃母亲不听她的话,跟我舅舅一起反对她。我一年要去拜见太后六次,结果,能见到她本人的次数一次都没有,总是有一个恶心的老宦官出来告诉我,太后身体违和,知道不,她身体违和了十一年。一次两次的我不在乎,十次八次就过分了,闹到最后,谁都知道她不待见母亲,却把气撒在我身上。害得我有很长一段时间都被其余皇族嘲笑。”
曹襄尽量把话说得隐秘,结果还是被苏稚听到了,这个丫头平日里傻乎乎的,但是,在这种事情上却聪明的令人发指。
云琅跟曹襄说话的时候,也只有苏稚会毫无顾忌的走进来,听到苏稚蕴含着怒气的脚步声,云琅只能苦笑以对。
“打一顿就好了。”
始作俑者曹襄对这事毫不在意。
“我觉得她打我一顿可能比较好。”
“你是这么对待女人的?”曹襄大惊!
“男人出去风流一下女人哪来那么多的事情?”
“我们家不一样,要求她们安稳的同时,我觉得我也需要安稳。既然没做到,人家发怒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事实上我觉得人家如果只是发怒一下,占便宜的还是我。”
曹襄看云琅的眼神就像是看一坨屎……只有云琅知道,这事要是放在他生活过的那个世界,净身出户是一个必然的事情。
苏稚笑眯眯的进来了,手上还端着一壶茶,曹襄喝了一口茶水,然后就不怀好意的看着云琅。
“茶水里放了什么?”云琅问苏稚。
“泻药!”苏稚硬邦邦的回答。
听到不是砒霜,云琅松了一口气,起身找了一些止泻的药物胡乱吃下去,然后就在曹襄惊恐的眼神中,面不改色的把那一壶味道很怪的茶水喝完了。
茶水里自然是没有什么泻药的,就是多了一块黄连,刚才吃的止泻药有些多,现在,云琅想要安稳,可能真的需要吃点泻药了。
苏稚的脸色依旧是臭臭的……
“明知道是错事还要去做,就要有接受后果的准备。”云琅把第二壶茶水里的黄连挑出来丢掉,这东西泡的时间长了,茶水会变得很苦。
“你就不能不喝吗?”曹襄得意的咬了一口苏稚专门给他端来的杏子道。
“你知道个屁,喝了是最简单的平息事情的法子。”
“就是身子不安稳是吧?”
“两害相权取其轻,乃是智者的标志。”
曹襄长叹一口气,指着主楼边上的那座小小的楼阁道:“今晚不走了,就睡在那里,你被惩罚的厉害的时候我好过来救你一命。”
说完话,就匆匆的跑了,还能听见他站在院子里大声吩咐梁翁给他收拾住处的声音。
苏稚的脸色依旧很难看。
云琅也不知道说什么好,这时候不论说什么,都是错的,纠结了好久,为了打破这该死的沉默,云琅组织了一下语言道:“今天……”
“不用说了,我夫君丢下身怀六甲的妻子,丢下辛苦操持家务的小妾,去见了旧情人,两人死灰复燃,旧情难忘,而且还在山林里抵死缠绵了一次,妾身能想到所有的场面,就不知夫君快活不快活!”
云琅抓抓头发道:“茶水都喝了……”
不说这话还好,这话一说出来,苏稚彻底的爆发了,抓着茶壶就丢出窗外,连白纱蒙皮的窗户都砸破了。
透过窗户,云琅能看到曹襄幸灾乐祸的那张脸,一个侯爵因为偷情被小妾惩罚,简直颠覆了曹襄对世界的认知。
“知道不?最气的就是你喝了茶水,为了那个死女人,你居然连加了药的茶水都喝……”
苏稚彻底的暴走了,这时候云琅觉得还是少说话为妙,总要等到人家把怒气发泄干净才好哄骗。
这个过程很难捱过去,云琅不动如山,任凭苏稚扑在他身上,啃咬,撕扯……
晚上睡觉的时候,宋乔的房间里漆黑一片,苏稚的房间里也漆黑一片,云琅苦笑一声,只好去书房里睡,一个人躺在床上的时候强烈的希望明日太阳升起的时候会什么事都没有。
曹襄起的比云琅要早,装模作样的在院子里舞剑,在鹞子翻身的同时,还能给云琅一个自求多福的眼神。
宋乔带着一群丫鬟从厨房里出来布菜,早餐没有什么好摆的,宋乔依旧一板一眼的布置,然后才邀请云琅跟曹襄两个上桌子吃饭。
苏稚板着脸从卧室里出来,哼了一声又进去了。
宋乔瞪了苏稚一眼,也跟着进去了。
平日里乖巧的如同小白兔一样的红袖,今天,她的小脸上也没有一丝笑意。
不一会,偌大的饭厅里,就剩下云琅,曹襄两兄弟大眼对小眼。
“你昨晚没去安抚她们?”曹襄掰开一个包子,咬了一口肉馅,就把包子皮丢一边去了。
“没有,躲一躲,我睡书房里了。”
曹襄哀叹一声道:“越是这个时候,你越是要迎难而上,这点小事睡一觉就好了,你躲什么?”
云琅喝了一口粥道:“有点心虚。”
曹襄猛地一拍桌子怒吼道:“还有没有王法了,男子汉大丈夫招惹点风流韵事乃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如何能如此委屈?”
第一零五章 相处之道
曹襄绝对是一个说到做到的人,他整日在外面招蜂引蝶,回到家里依旧是大爷一个。
老婆牛氏不但不会责怪他,反而要温柔地劝他爱惜身体,不惜高价弄来人参等补品,给曹襄进补。
云琅很羡慕曹襄在家里的地位!
只可惜,大汉朝这一优秀的文化遗产,后世人并没有继承下来,因为种种原因,历史将后世的好男儿全部调教成了云琅这种没出息的男人。
云琅也想很无理的发一次火,问题是他不知道发火之后该如何收场。
最后还是觉得自己做错了,人家有理由动怒。
这样的事情放在后世,云琅早就身败名裂被老婆拉着去离婚分家产了。
现在,只是给点脸色,云琅甚至隐隐有一种赚到的感觉。
这是后世的人生信条的惯性带给他的伤害。
而且是无解的,因此,云琅不想再谈这件事了。
“你把粮食交给了大司农,儿宽就说了一个好字?”
曹襄笑道:“他不敢说坏字!”
“接手上林苑的事情谈了吗?”
“现在不用谈了,张汤正在查处上林苑职司人等的贪渎枉法之事,少府监已经哀求我母亲希望我们早日接手上林苑。只是有一条,亏空我们背。”
“母亲答应了?”
“还没有,母亲想看看上林苑的亏空到底有多大,要看看那些亏空是陛下跟太后造成的,那些亏空是官员造成的。陛下,太后造成的亏空我们可以背,官员造成的亏空,张汤会追回来,少府监的那些人如果聪明,就必须把自己侵吞下去的那一部分吐出来。”
“就这么简单?”
“对啊,必须突出两倍才成,另外,黄氏也去找母亲了,准备送母亲一座染坊。”
云琅笑了,敲敲桌子道:“他们是不是认为向我低头有失颜面,所以就去找母亲了?”
曹襄坏笑道:“母亲说这事得你点头才成,就把人给打发了,你看着这些天一定会有很多没名堂的人来找你说情,你那个情妇之所以在骊山遇见你,可能也与此事有关。”
“她没说。”
“她要是说了才蠢呢。”
“陛下在干什么?自从陛下守孝期满之后,没听说他开大朝会。”
“在长门宫呢,听母亲说,陛下忧思过度,要在长门宫好好地修养一段时间。太后宾天,右北平那边的战事停下来了,去病那里的战事也停下来了,大丧期间不动刀兵。”
云琅点点头道:“停下来也好,大家都喘一口气,这些年的战事过于频繁了。”
“陛下命去病回京,我亚父却留在了右北平,李敢的耶耶李广也留在了右北平,我听说,李广跟我亚父合不来,已经为领兵进龙城之事争论很长时间了。”
“别把长辈们的恩怨往我们中间牵引,这可不是好事,李广一生做梦都想封侯,可惜,这些年来,他的运气很差,不是失期就是迷路,或者就是徒劳无功。运气不好的人,陛下一向不怎么喜欢,所以这些年李敢都获得了两次大的封赏,李广却什么都没有得到。大河河谷一战,李敢身先士卒,勇冠三军,与去病一为虎头,一为虎尾,酣战十余里,终于凿穿了折兰王的军阵,立下了大功。如果不出意外,阿敢这一次的封赏下来,可能会跟他耶耶平级。这是一件让人觉得非常尴尬的事情,眼看着阿敢再进一步就要封侯了,他耶耶发疯是一个再自然不过的事情。”
“强爷胜祖,这是好事啊,李广有什么理由发疯?”
曹襄长叹一声放下手里的筷子道:“阿敢要做李氏族长了,偏偏阿敢不是嫡子,这个时候,阿敢的父祖恐怕不会是他的臂助,反而会成为他的仇敌。”
“这样做不理智,李广该把权力交给阿敢了。”
“陇西李氏是一个大族,一个非常庞大的大族,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早就乱成了一团麻,就阿敢的能力,恐怕驾驭不了李氏这匹烈马。再者,李氏太大了,陛下心里未必就没有存着分裂李氏的想法,到时候按照阿敢的军功给阿敢一个侯爵,然后……李氏就要一分为二了,而且还是老死不相往来的那种。这样的手段,陛下干的多了。”
云琅跟曹襄说了很长时间的话,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中午,曹襄担心上林苑的事情有变故,又担心张汤下手太狠,把上林苑里的官员给一网打尽了。
跟云琅统一了认识之后,就匆匆的回长安了。
上林苑的差事是肥差,只要是这里的官员,屁股底下没有一个是干净的。
即便是有那么零星的几个好人,在张汤的酷刑之下,最后全灭的可能性太高了。
云琅跟曹襄两个都不希望接手一个空荡荡的上林苑,无论如何,想要做事情,就不能把那些经年老吏都处置了。
云琅在书房里也忙碌了好久,拟定出了接手上林苑之后的粗略章程,太阳就已经快要落山了。
宋乔送了两次茶水,点心,见云琅在忙,就拿了一个花绷子安静的坐在旁边绣花。
直到云琅放下手里的毛笔,宋乔给云琅倒了一杯茶水道:“卓氏不会进门吧?”
云琅有些惭愧的道:“不会!”
宋乔笑了,拿过云琅的手,用手帕擦拭着指头上的墨痕道:“一个聪明绝伦的人,能被一个女人逼到这个地步,也真是难得。”
云琅陪着笑脸指指心口道:“心中有愧,即便有再高的才智也是白搭,越是高级的解释,这时候全会变成谎言,自己窝心,你们听了伤心,还不如不解释。”
宋乔笑道:“我是一个很无趣的人,性子又清冷,其实不适合做一家的女主,不过呢,妾身这几年一直在努力。所以说,夫君行差踏错,也有妾身的不是。苏稚就是一个长不大的孩子,仗着您宠爱他,处处由着性子肆意胡为,回头妾身会管教她的。”
云琅瞅着宋乔道:“你弄错了,我宁愿你跟苏稚一样在我跟前撒泼打滚,也不喜欢看见你这幅贤惠的模样。夫妻之道其实就是一个相互占有的过程,心里不舒服,我们打架,吵架,抹脖子上吊都成,就是不要把自己弄成一个贤惠的妇人。怒火是要发泄出来的,所有的坏心情全部淤积在心里才会坏事,最后就会弄得形同陌路。”
宋乔叹息一声把身子靠在云琅的身上低声道:“妾身何尝不想跟小稚一样跟您胡闹,撕扯一番,只是,偌大的一个家里,都跟您吵架,被人看见了,日子还怎么过。”
云琅笑吟吟的拉起宋乔,沿着楼梯下了楼阁,命梁翁打开家里的钱库大门,最后牵着宋乔来到了地下的钱库。
让梁翁把钱库大门关上,一个时辰之后再打开,地道里不准有一个人存在。
一切都安排妥当了,云琅就把钱库里的蜡烛全部点亮,顿时,偌大的钱库里就满是被烛光照耀出来的珠光宝气。
“以后,我们两就在这里吵架!”
“妾身不会吵架……”
“你这个臭婆娘,一天到晚的端着一个贵妇的架子,偏偏就学不会贵妇的模样,还有脸管我!”
“你你你……”
“你什么你,早看你不顺眼了,今天是你在找骂,干脆就好好地骂你一顿。”
“妾身……啊?不,明明是你不对,你背着我与荡妇偷情,让我颜面扫地,平日里你要什么没给你,就你胡作非为,在这样下去,你信不信我一把火把这个家给点了。”
“给你蜡烛,现在就点,烧不光你就是在放屁!”
“我点,我点,有种把我放出去点房子,这里全是金银珠宝点不着……”
两人暴怒的声音在库房里回荡,最后混合成轰响,也不知道经过了多长时间,宋乔才软软的靠在一箱子金锭道:“美了,不吵了,还有些精彩的骂辞,下回再说。”
云琅也疲惫的靠在另外一箱白玉上,随手抓起两颗珍珠一丢一丢的道:“让我好好想想你的坏处,下次再骂。”
云琅拉扯一下库房里的绳子,守在地道外边的梁翁一头雾水的打开库房,见云琅搀着宋乔从库房里出来,连忙道:“咱家的库房除过侯爷跟少君,细君,没人进去过,莫不是短少了什么?”
云琅没好气的道:“滚!”
梁翁立刻落荒而逃。
苏稚站在地道口一边咬着一只果子,一边鄙夷的道:“师姐有身孕,你们要想胡来,挑一个柔软,暖和的地方!”
第一零六章 痴人的爱情
宋乔有身孕,适度激烈的争吵,对于她的心情改变有很大的好处,作为她腹中孩子的父亲,云琅有责任让他们母子保持一个相对愉悦的心情。
至于苏稚,真的,打一顿就好了……
重新找回一家之主的威严,这让云氏所有仆役对家主充满了敬畏感。
如果不算孟大,孟二,两兄弟抱着家主的腿要求迎娶小虫的话,新的一天对云琅来说是美好的一天。
“你们有两兄弟,你让小虫嫁给你们中的哪一个呢?”云琅无奈之下随口说了一句,两兄弟听后也非常的沮丧,一整天坐在台阶下长吁短叹。
第二天,曹襄来了,事情就不受控制了,也不知道曹襄说了什么,孟大,孟二两兄弟就开始在云氏的院子里撕扯起来了,怎么劝都不听,直到两兄弟在烈日下撕扯了两个时辰之后双双中暑才算是结束了战争。
也不知道这一对平日里相敬相爱的兄弟哪来那么大的仇恨,即便烧糊涂了,还不忘糊里糊涂的向躺在身边的兄弟发起攻击。
匆匆回家的云琅在检查了两兄弟的病症之后对着曹襄怒道:“你对他们兄弟说了些什么?”
曹襄摸着鼻子有些尴尬的道:“他们兄弟求教于我,我就说——这简单,谁打赢了,小虫就是谁的。”
云琅的嘴皮子哆嗦两下,无奈的道:“这话对正常人来说没问题,对两个痴人来说,他们会当真的。”
曹襄摊摊手道:“你有别的法子?”
“呃……好像真的没有。”
“对吧,为了人伦计,你不能把小虫嫁给他们两个,只能是一个对吧?”
云琅点点头,事实上小虫也在纠结这件事,以她的身份嫁给孟家这两个痴人中的任何一个都算是一门好姻缘。
孟氏为了迎娶小虫,已经把孟大,孟二娶的那些女子都遣散了,孟氏主人孟度也说了,只要小虫愿意嫁给他的傻儿子,等他死了,家里的主人就是小虫。
孟氏并不是一个很小的家族,因为出身皇帝潜邸的缘故,虽然不可能大富大贵,只要皇帝在位一天,就没有人愿意去招惹这样的人家。
孟大,孟二,本身因为养鸭子,养鸡,养鹅,硬是给自己弄出一个农学博士身份,如果不是因为这两人不适合做官,否则,农学博士就是他们求官的终南捷径,日后飞黄腾达不在话下。
梁翁对于闺女准备嫁给孟氏的想法,是举双手双脚支持的,一代匠奴之女,不但没成别人家的奴仆,反而飞上枝头做了凤凰,这是侥天之幸。
至于闺女的幸福,梁翁以为并不重要,事实上这个想法也没错,自从来到了云氏,梁翁已经充分感受到了有钱人的快乐,他如今痛恨贫穷,认为自己以前的给人当牛当马生活根本就不算是生活。
小虫来到云氏之后,虽说是仆婢,可是,那时候偌大的云氏总共就一个主人,而这个主人又是顶和善的,小虫与其说是仆婢,就她过的日子,大宅门里的闺女也没有几个能比的上的。
尤其是包揽了教阿娇游水的差事之后,即便是来觐见阿娇的贵妇们,也要叫一声“虫女”。
这样的小虫那里还适合嫁给穷人?
而贵人家里,她又进不去,因此,嫁给孟大,或者孟二,将是她最好的选择。
孟度也料定,唯有小虫嫁过来,他的两个傻儿子,在他夫妇百年之后才有好日子过。
这个道理云琅明白,宋乔,苏稚也明白,哪怕是小虫她自己也明白,之所以拖这么多年,完全是因为小虫挑不出他们兄弟两那个更好来。
嫁给其中的一个,另一个恐怕不仅仅是伤心欲绝的问题了,出人命都有可能。
曹襄的一句混账话,听起来非常的无礼,却好歹算是一个办法,一个没有办法中的办法。
这也是他们能在众人的劝阻声中殴打两个时辰的原因,在外人看来,对他们两兄弟来说,这一场架决定的不仅仅是谁娶小虫的问题,还是谁以后掌握孟氏的问题,也就无人敢拉架,更无人敢阻断他们的比赛。
兄弟两中暑的不是很严重,喝了一大罐子盐糖水之后,就汗出如浆的呼呼大睡。
一觉睡醒之后,又将是两条生龙活虎的好汉。
孟度与妻子来了,坐在两个儿子的床榻中间不知在想什么,枯坐了半夜。
夫妇俩对视一眼,分别取出一把刀塞进昏睡的儿子手里,然后就咬着牙关上门户,坐在昏暗的角落里等儿子醒过来。
这一幕落在站在窗前的云琅跟曹襄的眼中。
孟度阴沉的声音从角落里传来:“老夫厚颜邀请两位侯爷为证,孟氏家主将在今晚产生。”
“换一个法子,把刀子换成木头的。”
“不换了……有心的儿子一个就够了……”
曹襄瞅着月光下寒气森森的短刀毫无不适之感。
“我秉承母亲雄风,压制曹氏各方,当时虽手无缚鸡之力,依旧斩杀了四人,才坐稳了曹氏家主之位。孟度做事并无偏差,只是不知孟氏是要勇猛些的儿子,还是要仁慈些的儿子,正要说清楚!”
孟度的一张脸在月光下惨白的如同死人,犹豫良久道:“我要有人心的儿子!”
曹襄冷笑道:“那就静观其变吧!”
说完话,就拉着云琅也隐入了黑暗。
偌大的屋子里只剩下孟大,孟二酣睡,以及孟氏在黑暗中低低饮泣的声音。
“你真的杀了自己的四个兄弟?”
云琅小声问曹襄。
曹襄面无表情的道:“四个姓曹的人。”
“哦草,你真这么干了?”
“我要是不干的话,我母亲就要把他们身上的绳子解开,那时候,就轮到他们干我了。”
“绳子……”云琅呻吟一声。
“我身体弱,有病,如果不绑住他们,死的只会是我,我母亲要给曹氏族人一个公平,自然就只能绑住他们了,这是事前说好的,很公平,也是母亲给他们摆出来的一条活路。知道不,即便是如此,他们也不肯放弃,他们赌我是个窝囊废,一个连人都不敢杀的窝囊废。然后,他们就死了……嘿嘿嘿……”
曹襄的傻笑跟鬼哭一般,云琅拍拍曹襄的后背道:“干的漂亮!”
“你说我干的漂亮?”
“废话,要是我,我也那么干,只是不如你那么利索。”
“我当时尿裤子了。”
“嗯嗯,不尿裤子才不正常。知道不,人在极度紧张的时候括约肌,以及膀胱是不受控制的。”
“什么是括约肌,什么是膀胱?”
“嗯,等苏稚下一次解剖尸体的时候你在边上站着,我指给你看。”
“算了,你知道就好,我需要知道的时候你指给我看就好……”
关中夏日的夜晚时间很短,鸡鸣两声之后,天边就蒙蒙亮了,这是孟大,孟二标准的起床时间,数年来从不错过,云琅不认为今天会有改变。
孟大迷迷糊糊的翻身坐起,瞅瞅旁边床铺上的孟二道:“弟弟,弟弟,起床了。”
孟二打了一个哈欠闭着眼睛坐起来嘟囔道:“小灰今天一定能下这个月里的第二十三个蛋!”
孟大嘿嘿笑道:“不可能,从来没有那一只鸭子可以在一个月里下二十三个蛋,二十二个顶天了。”
说起鸭子,两兄弟总算是从迷茫中清醒过来,当率先起床的孟大,手里的刀子掉在地上的时候,发出当啷一声。
也就是这一声脆响,让他们兄弟同时想起了昨日发生的事情。
孟大瞅着孟二手里的刀子,眼珠子突然间就变红了……
第一零七章 一直在一起
当两个平日里意识混沌不清的人,当两个平日里显得极为滑稽的两张胖脸,刹那间变得狰狞的时候,云琅叹息一声,就把头扭转了过去……
孟大孟二呆滞的对峙了良久,孟二忽然矮下身子,从地上捡起那把刀递给孟大道:“哥哥,这是你的刀!”
孟大摇摇头道:“我不要刀子。”
孟二瞅瞅手上的两把刀子随手丢掉呲着白牙道:“我也不要刀子。”
说完话就把两柄刀子从窗户里丢了出来……
刀子掉在曹襄的脚下,曹襄瞅瞅刀子,再看看屋子里的孟大,孟二,咬着牙道:“两个傻瓜。”
自从刀子被丢出来了,云琅悬着心也就回到了正常位置,没兴趣看两个傻瓜斗殴,就盘腿坐在屋檐下,冲着曹襄笑。
曹襄冷哼一声道:“人跟你时间长了,都会变成这样毫无趣味的人。你看看,屋子里的王八拳能打伤谁?”
云琅捡起掉在地上的匕首,轻轻一按,刀尖就缩回刀柄里去了。
他丢一把刀子给曹襄道:“很好玩的东西,也不知道里面的弹簧他们是怎么做出来的。”
曹襄瞅了一眼刀子,把玩两下就揣进袖子里。
“机关刀子,不算稀奇,玩把戏的人的不传之秘。”
屋子里打的乒乒乓乓,云琅见小虫飞快的从远处跑过来,就拉着曹襄去了屋子后面。
孟度夫妇皱着眉头站在那里,昨晚的计划算是彻底的流产了,一切又回到了昨日。
“不一定非要逼迫他们做出选择吧?你们也看见了,人家兄弟两好好地,就是放不下小虫而已,再等等说不定会有新的变化,我准备再培养一下他们别的兴致。说不定就有一个会退出。”
孟度绝望的摇摇头道:“这不可能!”
云琅耸耸肩膀,指着屋子道:“小虫从长门宫回来了,且看她如何处置。三个人里面,两个痴人,一个半傻子,说不定人家自己会有解决的法门。”
孟氏犹豫的对丈夫道:“那就再看看?”
孟度长叹一口气,算是答应了。
一群人撕扯都撕扯不开的兄弟两,在小虫出现在屋子里以后,立刻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并且在勤快的收拾他们的房间。
“我要嫁给孟二!”
小虫把话说得斩钉截铁!
“哇……”
孟大的嚎哭声就从房间里传出来,同时传出来的还有孟二欢喜若狂的吼叫声。
曹襄挠挠下巴对呆若木鸡的孟度夫妇道:“事情解决了,他娘的,原来这么简单。”
云琅欢喜的道:“总要做出决断的,小虫做了,尽管孟大会非常的伤心。”
孟氏流泪对孟度道:“云侯说的对,总要有决断的。”
孟大一开始哭得非常伤心,也不知道小虫说了些什么,孟大的哭声就消失了,也变得非常高兴,孟二却又开始大哭起来,看样子,刚才说的话对孟二很不利。
曹襄淫笑着对云琅道:“这傻妞不会真的准备嫁给他们兄弟两个吧?”
孟度夫妇一脸的尴尬之色,不过,看他们松了一口气的模样,云琅觉得他们夫妇可能真的有这个意思。
云琅敲敲站直了身子朝屋子里看,只见小虫一手拉着孟大,一手拉着孟二,用软绵绵的声音跟他们两兄弟说话:“你们以后要听我的话,谁要是不听,我刚刚学会做的蛋糕就不给谁吃。你们家太穷了,以后呢,你们两个要好好地养鸡,把家里变得跟我家一样富,这样,别人才不会看不起我们。孟大,我嫁给孟二你不要生气,以后我做的好吃的,会给你双份,孟二要跟我一起吃,所以,只能吃一份。想想啊,以后但凡有好玩的东西,好吃的东西你都有双份,孟二娶老婆了,就只能吃一份,以后有了孩子,他连一份都没得吃了……”
小虫的一番话让孟度夫妇不断地翻白眼,而曹襄已经快要笑死了,至于云琅,脸上依旧带着微笑,对于小虫的见解非常的赞同。
“你还要怎么样?”云琅对孟度夫妇道。
孟氏咬咬牙道:“孟二不懂人伦之事。”
云琅笑道:“孟大也不懂!”
“这如何是好?”
“小虫懂啊,她母亲早就教过她,不仅仅如此,小虫整日里跟云氏的仆妇们在一起,耳濡目染之下,就算是她母亲不教,那些久旷之身的仆妇们整日里污言秽语不绝于耳的,她也学会了。人家夫妇房内事你少管,免得尴尬,准备婚事吧,小虫的母亲已经说了很多次了,再把小虫留家里会留成仇人。”
孟度哈哈大笑一声,朝云琅拱拱手道:“老夫这就去司天监去问一个良辰吉日,然后就送庚帖过来。”
云琅嘿嘿一笑,拍拍孟度的肩膀道:“去找梁翁商量吧,估计会把这个老货活活乐死。”
孟度道:“别说他,我也快要乐死了,哈哈哈,等不及了,这就去长安……”
看着小虫跟孟大孟二赶着一群鸭子去了水塘边上,云琅觉得那个氛围非常的棒。
倒是曹襄总是追问云琅,事情发展到最后,会不会真的变成一女侍二夫。
这些都是表象。
最了解孟大,孟二的人不是他们的父母,也不是云琅,曹襄这些旁观者,而是已经融入到孟大,孟二生活里的小虫。
云琅从小虫跟孟氏兄弟的对话中知道了一件事,孟氏兄弟之所以疯狂的追求小虫,并不是因为小虫有多漂亮,有多么温柔,也不是想着跟小虫生儿育女。
他们只想跟小虫长久的在一起……
当别人都把孟氏兄弟当做傻瓜看,却因为孟氏兄弟的身份不敢放肆嘲笑的时候,只有小虫把他们当一个正常人来看。
该骂的时候骂,该打的时候骑在孟氏兄弟的身上殴打他们,在他们得病,或者饿肚子的时候照顾他们……
孟大,孟二很傻,但是他们知道谁才是对他们最好的那个人,因此,有这样的结果并不奇怪。
在这一段看似混乱的关系里面,核心内容其实很简单,那就是——长久的在一起。
云琅很羡慕孟大,孟二,他们的要求简单,只要有吃的,有穿的,有睡觉的地方,每日里能看见小虫,他们就觉得自己活在天堂。
吃中午饭的时候,云琅看见小虫回来了,这孩子依旧快活的像一只小鹿,蹦蹦跳跳的,看样子,她已经轻易地理顺了自己的生活。
苏稚见云琅在看小虫,就笑道:“我可没她那么傻!”
云琅笑道:“谁傻,谁聪明,要过几年才能知道。”
“小虫会被嘲笑的。”
“她现在不就在被你嘲笑么?”
“我是说以后!”
“以后啊,别人只会羡慕小虫,这个傻傻的孩子其实是一个顶有福气的姑娘,跟别人相比,她活更有尊严。”
苏稚哦了一声就不说话了。
云琅拍拍苏稚的小手道:“你也是一个有福气的人。”
“小虫有福气,是因为她有孟大,孟二可以使唤,我能使唤你吗?”
“你难道没有发现,从我们认识到现在,我们不是一直都在按照你设想的步伐前进吗?”
苏稚想了一下,立刻就欢喜起来,连连点头道:“好像真是这样的。我第一次见你,就想去看你军中的病患,结果,你把我抢到了军营,让我成了军医。后来呢,我想住在你家,毕竟,你家的饭食比外面的好吃的太多了,然后我就赖在家里,你并没有撵我走。再后来呢,师姐跟婆婆来了,我想找个人拴住你,结果,师姐就嫁给你了,再后来……”
苏稚说话的声音越说越小,眼中有晶莹的泪花在闪烁,云琅摸摸苏稚的脑袋道:“再后来我们就成了亲,这一路下来,每一个主意都是你自己做的主。现在想想……是不是觉得很快活?”
苏稚擦一把眼泪笑道:“我想继续下去!”
云琅端起饭碗笑道:“那就继续下去好了。”
第一零八章 浊浪滔滔
郭解悄悄地来到云氏,递给云琅一个卷轴,打开看了之后,云琅沉默了良久。
“六千七百人这么多?”
郭解点头道:“这只是第一批,后面还有三批,伤残的,生病的,老弱已经全部杀掉了,最后一批全是童子。”
“怎么会这么多?”
“折兰王属地,如今剩不下几个人了,为了防止这些奴隶们串联,一部送来了长安,一部送去了洛阳,还有一部送去了蜀中,解州多矿山,官府一次就要了四千一百人,还预定了明年的一成份额。卑职挑选了一些老实,精壮,有家眷的奴隶在副册上,如果侯爷需要……”
云琅摇摇头道:“云氏不要异族奴隶,一个都不要。”
郭解笑道:“义渠人粗鄙,侯爷不要也罢,鲜卑,扶余,肃慎奴隶大多温顺一些,而且都是在右北平居住多年,早就与我汉人无异,这些奴仆侯爷拿来种地,放牧,看顾山林都是极好的。”
云琅瞅着郭解继续摇头道:“云氏不要奴隶,有伤天和。”
郭解自嘲的轻笑一声道:“鲜卑,扶余,肃慎三族人,其实不是我们抓来的,是他们自愿来到关中的。”
云琅笑了,给郭解倒了杯茶水道:“幽州太守,右北平将军,他们都在北方,最要命的是他们家都在上林苑购置了大批土地,如果那些鲜卑,扶余,肃慎人不来长安,他们家的地该怎么办呢?郭解,我对你贩奴其实没有什么意见,云氏之所以不用异族奴隶,是因为我个人的原因。云氏如今的日子过得不错,既然不错,就这样继续下去好了,没必要抄近路。去吧,忙你的事情去吧,奴隶一事,在云氏行不通,我也不喜欢。”
郭解连连答应,又从身后拽过一个木箱子,在上面拍拍,就起身告辞了。
云琅命厨房给郭解收拾了两个食盒,里面塞满了云氏特有的食物,郭解亲自提着食盒,笑容满面的离开了云氏。
郭解刚刚离开,苏稚就如同老鼠一般从帘幕后面钻出来,快速的打开那个木箱子,瞅了一眼,发现里面都是摆列整齐的金锭,一张脸顿时就垮下来了。
“为什么又是金子?我想要几颗宝石镶首饰。”
云琅在她撅起来的屁股上拍了一巴掌道:“金子还不满足?”
苏稚取了两枚金锭冲着云琅笑道:“我拿金锭去跟牛氏换宝石,别让师姐发现了。”
云琅苦笑道:“你要拿,就拿走一层,拿走两个算怎么回事,你以为你师姐会相信郭解就差这两枚金锭?”
苏稚看看手上的两枚金锭,果断的摇头道:“不拿了,牛氏的宝石卖的很贵,我就要这点就好了,家里不能太吃亏。”
也不知道这丫头是聪明还是傻,总之当宋乔看到木箱子里少了两枚金锭,立刻就知道是苏稚拿跑了。
“夫君,您也太宠溺那个丫头了,家里该立规矩了,她有份例,还不少呢,足够她花用了,她之所以在您面前拿金子纯粹是胡闹呢,您还纵容她。”
“行了,你上次一顿鞭子,已经把她打的很惨了,一点钱她能拿去干什么?无非是买几颗宝石做点首饰,除此之外她还有什么花钱的地方?再说了,这一箱子金子,我看着心里都不舒服,要是不收,天知道郭解会怎么想,总之,这些钱早些花用干净为好,我怕上面有血腥味。”
宋乔听丈夫这样说,立刻警惕起来,合上箱子道:“这笔钱有问题?”
云琅摇头道:“问题没有,是纯粹的买卖所得,问题是这笔钱是贩运奴隶得来的,所以,我不太喜欢。”
“哦,是这样啊,妾身在医馆的时候,听那些妇人们说起过,如今正是购买奴隶的好时候。去病在大河谷一战,灭掉了义渠,抓了很多的奴隶,如今,奴隶的价格便宜,很多人家都在购买。听妇人们说,那些奴隶贩子们还不喜欢一个一个的买奴隶,最少要五十个奴隶起售。她们都准备几家合起来买,回来再分呢。”
云琅沉默不语,宋乔接着道:“大汉国的男人都上了战场,家里总还是需要一些奴隶来干一些粗重的活计。是没有办法的办法,还谈不到什么对错。”
宋乔的这番言论让云琅非常的惊讶,他没有想到宋乔对于残酷的奴隶制度居然持如此现实的观点。
“总比让妇孺留在国内饿肚子强……妾身以前觉得只要是人就应该受到善待,只可惜,妾身在医馆为那些穷苦人治病的时候发现,活着没有那么简单。”
“我记得你以前可不是这样的。”
宋乔摸着自己隆起的肚皮道:“孩子就要来到这个世上了,我不敢再任性,总不能糊里糊涂的过日子,总要把世道看清楚了,才好生儿育女。不过呢,咱家这样挺好,就用自己看的顺眼的人,给她们一些便宜占,也是理所当然,关上门眼不见为净。”
云琅无话可说,成亲之前的女子可以是天上的仙女,不食人间烟火,成亲之后的女子一般就会成为人间最坚定的捍卫者,当生儿育女之后的女子,开始用自己的眼睛看世界的时候,世界一般都没有原来想象中那样好,也因此,会变得更加实际,少了几分柔弱,多了几分强悍。
这样的变化是一种很自然的变化。
麦收之后长安就进入了阴雨绵绵的时候,每年这个时候都是渭水大涨的时候,平日里那条水流清澈的河水,到了这个时候就会变得浊浪滚滚,与不远处的泾河清浊分明,从而产生了一个著名的成语叫做——泾渭分明。
云琅这时候很想与长安的勋贵们做一个分割,从而达到泾渭分明的目的。
奴隶进京的时候,变成了勋贵们的一场人肉盛宴。
六千七百多奴隶,站在瓢泼大雨中,接受勋贵们的挑选,人,在这一刻全部变成了野兽。
张汤是这一场盛宴的主导者,回到棚子里,脱掉蓑衣,甩掉满是泥巴的靴子,就来到火盆边上烤火,从云琅手里夺过一杯热茶一饮而尽,然后拍着湿漉漉的衣衫道:“盛况空前啊,云侯,两个时辰不到,六千七百三十五个奴隶已经全部卖出去了。”
说完之后还打了一个重重的喷嚏。
云琅瞅了一眼棚子外面黑乎乎如同鬼一样的奴隶,叹口气道:“小心疫病!”
张汤摇摇头道:“这些奴隶全是进京的奴隶,路上稍微有不对头的,已经被奴隶贩子们给处理掉了。”
说完话,赤着脚站在麦草上,叉着腰看着棚子外面的奴隶道:“三千万钱!”
曹襄同样看着站在雨地里的等着被主人领走的奴隶发呆,被张汤的话语下了一跳。
将目光盯在张汤身上道:“不可能吧?三千万个云钱?”
张汤仰天大笑。
“这些奴隶自然不值这些钱,可是,你不要忘记了,三天时间,朝廷就颁布了三百个捕奴许可书,这三百张捕奴许可就卖了三千万云钱。每个奴隶在售卖的时候朝廷还会收取十个云钱的税,别看少,却是一个长远的买卖。”
“这么多?”曹襄惊讶不已。
就在此时,奴隶群开始骚动起来,哭声从偶尔出现,逐渐连成一片,最后哭声震天。
勋贵们开始分割奴隶了……
云琅,曹襄上了云氏的马车,离开了这个地方。
曹襄见云琅长久的不说话,就问道:“后悔了?凭你我兄弟的名号,现在插进去也不算晚。”
云琅摇头道:“小心吧,这些天不要派家人出去,封闭庄园,过上一个月之后再说。”
“为什么?”
“疫病!”
第一零九章 人比人得死
狗子咬了一口羊肉,瞅着羊肉上的血丝叹了一口气,又狠狠地撕咬了一口,满是油脂的手,在厚厚的羊皮袄上随意擦试一把,胸襟上就泛起一层亮光。
一只虱子沿着他垂下来的发梢灵敏的向上攀登,狗子捏住那只在眼前显得非常巨大的虱子,随手丢进火堆里,噼啪一声后,狗子通体舒泰。
屠耆王蒙查就坐在他的对面,昔日的少年已经长成了一个雄壮的草原汉子。
他撕咬羊肉的动作与狗子非常的相似,浑不似匈奴人那般凶残。
“喝酒!”
蒙查把装马奶酒的羊皮囊丢给了狗子,狗子探手捉住,解开绳子狠狠地喝了一大口酸涩的马奶酒,重新把酒囊绑好,放在一边道:“屠耆王似乎对我非常的不满?”
蒙查放下羊腿瞅着狗子道:“如果可能,我想杀光所有汉狗!”
狗子笑道:“我是来帮你杀光汉狗的人,所以,你不能随便杀了我。”
蒙查嗤的笑一声道:“最看不起你这样的人。”
狗子苦笑道:“你们挛提氏的太子,都在汉皇的宫殿里为汉皇翩翩起舞呢,你这样笑话我很没道理啊。”
“於单是叛贼!”
“巧得很,我在汉人眼里叫汉奸!”
蒙查咕哝一声道:“怎么会有你们这样的人。”
狗子大笑道:“这世上总要有一些特殊的人存在,世界才显得多姿多彩。我不想伺候汉皇了,跑过来伺候一下匈奴单于,就是为了有不同的感受!”
“汉皇杀了你全家?”蒙查很好奇。
狗子左右瞅瞅,摇摇头道:“我本来就是一个孤魂野鬼哪来的家人,左吴的全家被汉皇杀死了,我是他的仆从,也只好说我的全家被汉皇给杀了。”
蒙查若有所思的往狗子身边凑凑,然后低声道:“这么说来,你只是左吴的仆人?”
狗子笑道:“在汉地,我是他的仆人,但是,这里是龙城,我有一身的武艺可以依靠,他左吴除过恳请阏氏庇护,还能有什么本事呢?耶耶只要熬上几年,只要在鬼奴军中混出名堂,到时候,耶耶就是左吴的主子。”
“你不喜欢左吴?”
“你会喜欢一个欺压了你十几年的人吗?”
蒙查恨恨的摇头道:“不会!”
狗子大咧咧的揽住蒙查的肩膀道:“我们才是一路人,最看不起那些靠妇人吃饭的狗贼!”
蒙查一把抓住狗子的手低声道:“好,你这个兄弟我认下了,只要你帮我弄死左吴那个狗贼,我就提拔你当鬼奴军的统领。”
狗子慢慢的嚼着嘴里的羊肉小声道:“阏氏很喜欢他!”
蒙查狞笑道:“杀了他,阏氏也就无从喜欢他了。”
“慢慢来,且让这个狗贼得意几天,只要有机会,我们兄弟联手一起弄死他!”
蒙查哈哈大笑,狗子也笑的很开心,就像两个真正的蠢货一般。
夏日的草原上野花开的烂漫,刘陵提着裙裾在柔软的草原上漫步,她的头上戴着一个色彩斑斓的花环,乌黑的长发柔顺的披在背后,偶尔俯身摘下一朵漂亮的野花,继续装点自己的花冠。
左吴吹着一只短笛,曲调悠扬明快,却是一首《阳春曲》,活泼的音调在草尖上跳跃,让刘陵觉得自己正漫步在淮南的大江边上,身边全是柔柔的柳丝……
一曲听罢,左吴收起了短笛,刘陵回首疑惑地问道:“久不闻乡音,先生何故停下来了?”
左吴拱手道:“再听下去,大阏氏就会思乡了。”
刘陵叹息一声道:“北雁南归的时候,我曾系书信于鸿雁之足,期待南雁北飞的时候能收到佳音,岁岁苦盼,岁岁失望,先生何其狠心焉?”
“乡音最是摧心肝,闻之使人肝肠寸断,当年项羽垓下被围,几曲乡音就让楚王军心打乱,余以为,大阏氏如今需要一颗澄澈透明的心,不可有丝毫的迷乱。”
刘陵露出一个灿烂的笑容道:“先生可是看出了什么不妥之处?”
左吴拱手道:“单于做上首,阏氏于背后,单于眼光总是向后看,而且甲胄从不离身,此为阏氏之祸事也。”
刘陵轻笑道:“这是单于爱护我。”
左吴再次拱手道:“敢问大阏氏如今与单于恩爱几何?”
刘陵皱眉道:“不如往日多矣,单于忧心军国大事,儿女之情已经不放在心上了。”
“我观单于身子依旧雄壮,只是口齿不全,头发稀疏干黄,眼中有青色瘀斑,饮一斗酒,洒落半斗,恐不是长寿之兆,阏氏早做准备为上!”
“我有挛提氏之子,谁敢动我分毫!”
左吴无声的笑了,面对刘陵一字一句的道:“挛提氏於单旧事在前,难道还不足以让阏氏警醒吗?”
刘陵面现愁苦之色,哽咽道:“单于帐中,各色美人充斥其中,一日三换,而我已经色衰恩驰,如何能与人争,只希望单于能看在太子的份上,让我在这草原上可以苟活下去。如何敢有其它心思?”
左吴低声道:“余听说,阏氏帐下尚有八千鬼奴可以听从号令,屠耆王更是阏氏心腹,若有不忍言之事发生,左吴愿意为阏氏奔走联络。”
刘陵深深一礼,感激涕零。
目送刘陵远去,左吴露出一个笑脸,捏紧了左拳道:“没想到离开了淮南,某家却又有了用武之地!”
回到帐幕的刘陵,摘下头上的花环,丢给坐在地上玩耍的儿子寿根,小小的寿根看到了美丽的花环,爬过来抓住就往嘴里塞。
如意连忙夺过花环,埋怨刘陵道:“翁主,这是您的儿子,可不是草原上的羊羔。”
刘陵毫不在意的道:“他是匈奴人,就该按照匈奴的法子养大。”
如意抱起寿根道:“这是您的福根,可不敢有差池。”
刘陵大笑道:“我的福根是我自己,其余的都不过是伪装罢了。那个左吴不怀好意,时时怂恿我与单于决裂,看样子他应该是刘彻派来的间谍,你们不要招惹他,就你们的心智,还经不起这个人的引诱。”
如意点头道:“您当初可是跟这个认……”
刘陵笑骂道:“我当年那是年少无知,以为能写几篇赋,能出几个不值钱的主意的人就是人杰。现在回头再看,太亏了,即便是找男人,至少也该是云琅,霍去病那样的男人才好!像这样的草包,刘彻也能派来草原,早晚是死于非命的货,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想的,刘彻怎么不把云琅派来?他才是最合适的。那样的男子,就算是让我吃点亏,中点计,我也认了。”
如意大笑道:“刘彻舍不得,听说云琅已经获封永安侯,才舍不得派来龙城呢。您当初在云氏盘恒了大半年,那时候就该用点手段才是!”
刘陵苦笑一声道:“在云氏的那段时间,是我一生中最落魄的时候,也是我过的最安静的时候。每日里只是潜心研习庖厨之道,这让我欢喜,你知道不,如果实在是不能留在云氏,我甚至生出在云氏终老的心思,云氏,真是一个适合养老的地方,每一天都过的不一样,每一天都过的精彩,每活一天都有新的收获。”
如意点点头道:“真是那样子的唉,我最喜欢每日清晨挑着小小的木桶去松林里取松根水回来烹茶,总有一只大老虎跟着,很有趣!”
刘陵学云琅吧嗒一下嘴巴道:“啧啧,那样出尘的人物也只有山门能培养出来,进了刘彻的浊世,糟蹋了。”
第一一零章 货比货就该丢
大汉国历来以出人才扬名匈奴地。
所以,狗子会兽医!
当他帮助一匹难产的母马,顺利的完成分娩过程之后,狗子就成了匈奴的博士!
这不是玩笑,而是匈奴大单于伊秩斜亲自封赏的官职,狗子救助的那匹母马,就是伊秩斜的备用坐骑。
匈奴人喜欢骑乘母马,不是因为母马温顺,在匈奴人的手中,不论是公马,母马,还是野马,或者骆驼,公牛,驴子,大角的公羊都会非常温顺的。
之所以骑乘母马,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在长途跋涉的时候,母马能产马奶。
这是一个极其重要的先决条件,也是匈奴人远途行军时必不可少的军粮。
在极端条件下,没有马奶喝的时候,他们就会用小刀子割开战马的皮肤,喝一点马血充饥解渴。
兽医在一群牧人中间,是远比医生更加受人尊敬的职业,人病了,最多死一个,要是牲畜群有了病症,很可能会死一群牲畜,也就是说,会饿死一群人。
狗子以前在云氏的时候,干的就是饲养牛羊的活计,顺便还要看管鸡鸭。
而云氏恰恰又是满大汉国最重视牛羊疫病的家族,在这样的家族里长大,负责放牧牛羊的狗子自然就学会了如何给牛羊看病。
虽然手艺很粗浅,只会治疗一点普通的病症,可就是这点手艺,就让他成为匈奴人中的佼佼者。
换了新帐篷的狗子感慨万千,想起最后一次见家主的时候,家主说的话——在匈奴,只要你是一个好的兽医,即便是犯下了要砍头的错,也会因为这个身份获得赦免。
狗子感叹一声,帐篷里两个傻乎乎,脏兮兮的匈奴女人正冲着他笑,立刻觉得家主的话是非常有道理的。
兽医跟医生都必有一个特点,那就是爱干净,只要在匈奴人中间保持爱干净的名声,兽医的专业特点就会显现出来。
不过,在匈奴人中间想要保持干净谈何容易!
只要跟匈奴人坐一张毯子,狠狠地拥抱一下,无处不在的寄生虫就会立刻侵占你这个干净的身体。
刚来的时候,要跟一群散发着恶臭气息的匈奴人睡一个帐篷,哪怕睡觉前把自己清理的如何干净,天亮之后,身上的寄生虫也只会比昨日更多,毕竟,汉人的血似乎更加符合那些寄生虫的胃口。
狗子是有锅的富人,所以他很容易就能弄到一锅锅的开水用来烫死身上的寄生虫。
两个匈奴女人傻乎乎的看着狗子把毯子丢进开水锅里,看着他把自己扒的一丝不挂,把所有的衣衫丢进开水锅里煮。
煮完了他的衣衫,他又非常不客气地开始撕扯匈奴女人身上的衣衫,匈奴女人吃吃笑着以为自己的男人要干点什么,却发现狗子把她们的衣衫也丢进锅里煮……
三个光溜溜的人在自己的帐篷附近忙碌着清洗所有的皮毛,衣衫以及毯子。
这样的场景在匈奴人中间并不奇怪,燥热的夏天,匈奴人没有轻薄的衣衫,想要凉快一下,只能脱掉衣裳。
因此,在清澈的小河边上,到处都是光屁股的孩子在水里扑腾,更有很多光着身子的女人在河边忙着擀毡。
草原上看起来很美,青草郁郁葱葱,野花盛开,其实很脏!
就因为肮脏,才能有足够的肥料让青草茂盛,让野花盛开,尤其是牧人遍地的地方,美丽的草毯下面,更是遍布牛羊的排泄物,当然,还有人的。
苍蝇蚊子之多,简直让人叹为观止,一只有病的羊羔还没有死,身上就覆盖了满满一层绿头大苍蝇,大苍蝇们迫不及待的在羊羔身上产卵,期待能繁衍出一大群更加强壮的后代。
牛虻欢快的在牛群中飞舞,即便已经喝饱了血,也绝对不会放过任何一个继续喝一口牛血的机会。
狗子非常的肯定,如果那些牛没有那根长尾巴可以驱赶走牛虻,它们必定是活不长的。
狗子有一块脏不拉几的白纱可以挡在帐篷门口上,这样,不论是苍蝇,还是蚊虫,牛虻一类的东西都进不来。
可以享受难得的一个清凉舒适的下午时光。
匈奴女人的肚皮在咕咕的叫,她们非常的饿,可是,狗子从上午到现在一口东西没吃,她们自然是没有权力吃东西的。
她们今天遭受了很大的折磨,因为狗子让她们把脑袋埋在装了热水的铁锅里面,狠狠地洗涮了五遍之多,身体更是被狠狠地搓洗了很多次,直到现在,她们的皮肤依旧是红彤彤的如同新生的幼儿。
狗子从帐篷的角落里拿出自己的牛皮背包,取出拳头大小的两块干肉递给了两个匈奴女人。
匈奴男人在大汉的风评很差,基本上等同于魔鬼,匈奴女人在大汉的风评却很好。
不论是屡次出使西域的张骞,还是代郡太守苏建(苏武的父亲),以及出使匈奴的汉使,对匈奴女人的评判都是——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张骞甚至说——若无匈奴女子无休无止的放牧,匈奴不足虑!
匈奴人每人都有一把小刀子,这柄刀子对他们来说非常的重要,一刻都不能离开。
因为,在他们的生活中,每时每刻都需要用到这把小子,不论是干活还是吃饭,都用它。
匈奴女人切肉的动作很快,一眨眼的功夫,那块跟木头一样硬的干肉,就被她们切碎了,女人将干肉放在狗子的面前,不断地吞咽口水,却没有动手吃。
“你们吃吧,我不饿!”
在两个女人惊诧的目光中,狗子把摊在牛皮上的碎肉推给两个女人,自己依旧盘腿坐在帐篷口,看眼前这个陌生的世界。
匈奴人没有放弃食物的习惯,更没有客套的习惯,女人见狗子不吃,她们立刻就下手了。
“有盐啊……”
其中一个女子惊叫一声,立刻就低头把最多的牛肉往嘴里塞,牛羊见到盐碱地都要舔舐两口以补充盐分,作为人,如何会不明白加了盐的肉是何等的好吃。
家主说过,匈奴人是一个非常矛盾的种族,这个民族在享受过抢劫带来的快感之后,就对自己生产物资这件事不怎么感兴趣了。
他们更喜欢通过掠夺来获得自己生存的所有物资。
事实上,这是一种生产力的极大倒退,就产出而言,付出与产出是极为不相称的,就像远古时期的猎人,他们获得食物的方式非常的艰难,最终,男人狩猎所得,比不上女子采集所得之后,才会被妇人接管了部族的大权。
直到男人用强有力的身体,再一次获得了在种植,采集上的主动之后,最终重新夺回来了统治权。
以前的时候,匈奴通过抢劫积累了很大的财富,只可惜,他们抢劫的首要目标永远是消耗品,黄金,白银这些东西对草原人来说毫无用处。
因此,不断地离开草原去抢劫其余种族,就成了匈奴人的宿命,只要击败匈奴人,让他们无从抢劫,这个部族就会飞快的衰落下去,最后不战而胜。
这是这个部族致命的弱点。
左吴孤独的坐在草原上,身边蚊虫飞舞。
他就住在狗子的旁边,他也获得了两个匈奴女人,只不过他不想理会那两个女人,而那两个女人似乎也不愿意理会他,欢快的在帐篷里进进出出,帐篷前面,一只大锅里正煮着一锅羊肉。
狗子回头对女人们道:“衣服干了,穿上以后就去煮羊肉吧,看天色,明日会下雨。”
不知为何,女人们似乎有些羞涩,贼偷一样溜出帐篷,飞快的把晾晒在帐篷上的衣衫拿回来,窸窸窣窣的在一边穿戴,并且不时传来压抑的笑声。
狗子叹口气嘟囔一声:“快点完成任务回家啊,这里就不是人待得地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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