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冒顿的坟墓?


  云琅的人生观早就被先是淬炼的坚不可摧。
  当初为了报复那些恶心的人,专门研究了一下,黑社会教科书《教父》。
  并且从中提炼出来了属于他一个人的生活经验,不仅仅如此,他还从这本晦暗的书里面砸吧出来了一些人生真谛。
  第一步,努力的实现自我价值,这一点对云琅来说,已经完成了,至少,在大汉,他的人生价值已经得到了具体的体现。
  第二步,全力照顾好家人,这一点是云琅做梦都想做的事情,然而,他以前没有家人可以照顾,所以就玩命的去照顾那些同样一无所有的弟弟妹妹。
  第三步,尽可能帮助善良的人,对这一点,云琅也有这深刻的认知,虽然帮助恶棍获得的收益可能更大一些,他还是愿意去帮助善良的人,毕竟,这能让他感受到帮助人的快乐。
  第四步,就厉害了,当一个人已经完成原始的积累之后,就要学会为族群发声,虽然大汉的说话环境糟糕了一些,云琅依旧在持之以恒的那样做,只是做的比较隐晦就是了。
  第五步,为国家挣得荣誉……这就是云琅将要去边城,将要去长城戌守的原因。
  就像鲁迅读史书能从字里行间发现吃人二字,云琅同样从一部看似无聊的小说作品中找到了他需要的东西。
  这些东西虽然没有普世价值,对云琅却非常的重要,他视作经典奉行不渝。
  在未来的两千多年里,无数的思想大潮纷至沓来,让云琅目不暇接,因此,无论董仲舒的个人情操有多么的高尚,出发点是如何的好,对云琅来说都是一些过时的信息,根本就打动不了他的心。
  对古代的大人物残酷一些是没有错误的,这能让他们产生反省之心,哪怕是一星半点的反省,后世人也将受用不尽。
  董仲舒悲凉的背影消失在了云琅的视线之外,估计和前几次一样,这位老夫子又会背着手漫步在荒原上作仰首问天状。
  小孩子哭闹起来,能让人发疯,尤其是云音,在不愉快的时候就会嘶声裂肺的嚎哭,中间还会伴随着翻滚,乱丢东西的行为。
  按理说,正确的行为方式是不理不睬,等她嚎哭够了之后,自然就会平息,说不定还能改掉这个坏毛病。
  理智归理智,如果云音是霍去病的孩子,云琅当然会站在老师的立场上这样对待。
  问题是,这孩子是亲生的,所有的理智跟思维就没有屁的用处,只知道手忙脚乱的抱着闺女嘴里发出嗷嗷的声音,哄孩子安静下来。
  “您不该这样放纵这孩子的。”宋乔明显站在一个外人的立场上看待这件事,毕竟,这孩子不是她亲生的,所以要她站在母亲的立场上去考虑问题明显是强人所难。
  “以后吧,孩子哭的凄惨,万一把嗓子哭坏了那就糟糕了。”云琅以无比正确的父亲式方式结束了问答。
  “您很喜欢孩子是吗?”
  “那当然,只要是我的孩子,越多我越是喜欢。”
  “别人家的孩子你就不喜欢了?”
  “别人家的孩子我也爱看,只要是你生出别人家的孩子就成!”
  一句话就引来了一场斗殴,云音眼看着父亲被母亲压在下面痛打,脸上还挂着泪珠,就摇头晃脑的爬过来帮父亲,且笑的咯咯的。
  霍去病的蜜月算是过完了,在这两个月里,他成功的让两个女人有了身孕,一个是张氏,另外一个是张氏的婢女。
  当药婆婆告诉霍去病这个消息之后,他的第一反应竟然是仰天大笑。
  第二天就搬去军营里居住了。
  云琅分不清什么是正妻,什么是平妻,反正曹襄娶了牛妞妞,然后牛妞妞就成了平妻,连一个像样的婚礼都没有。
  即便是云琅跟霍去病都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成的亲……
  “能成亲就不错了,再不成亲,妞妞就要显怀了,那时候她就没活路了。”
  “陛下同意了?”
  “同意了,我挨了一顿揍!关起门来揍的,陛下下手很重,现在,我没事了,可以一起去白登山死战,即便是死了,我谁的人情都不欠。”
  “要死你去死,我跟去病,李敢可没想着要死,还等着回来看孩子呢。”
  正在喝酒的霍去病附和的点点头道:“是啊,白登山的状况虽然险恶,却没有那么危险,不算什么。”
  李敢喝了一口酒道:“我父亲,哥哥都去过白登山,不都好好地回来了?”
  曹襄摇摇头道:“我运气一向都不好……”
  霍去病白了曹襄一眼道:“快死的人还能碰见阿琅,还说运气不好,如果你运气真的不好,这会我们应该给你上坟才是。”
  曹襄若有所思的道:“似乎是这样,自从遇见阿琅之后,我运气好多了,能活着这个不算,既然是兄弟,救我的命是他该做的,能娶到妞妞才算是托他的福气。”
  李敢见云琅转过头看他,连忙举手道:“你们忙,我也没闲着,老婆又有身孕了。”
  霍去病长笑一声道:“家里既然都安顿好了,冰雪解冻,就是我们出征之时。”
  大喊大叫完毕了,就发现其余三人都跟看白痴一样的看着他,霍去病皱眉道:“你们难道不想早日去白登山么?”
  李敢摇摇头道:“不想!去的越早,屯驻的位置就越是糟糕,我们的兄弟连适应的时间都没有,就要上战场,这样不好,最好等杏花开了之后再去,路上不但不辛苦,还有准备时间。”
  云琅看看霍去病对李敢道:“还有这种说法?”
  李敢吸了一口气道:“白登山两侧有长城,事实上,在白登山前面还有一段夯土长城。我父亲李将军神箭的威名就是在那段夯土长城上杀出来的,那时候我父亲只是一名曲长。一曲五百六十二人,活着下来的人不过七十余人。所以,我父亲早就告诉我了,如果真的要去白登山,无论如何要避开那段夯土长城,那段长城其实是用来阻碍匈奴人牛羊的,更是匈奴人退回草原的要地,每年,最惨烈的战争都发生在那里,躲都躲不掉。”
  云琅皱眉道:“我就想不明白了,避开白登山,马邑,白狼堆那边都是大路,匈奴人为什么会死心眼的非要死攻白登山?”
  “冒顿的坟墓在那里!”
  霍去病淡淡的道。
  云琅笑道:“匈奴人无父无母,冒顿此人更是杀父妻群母,你指望他们对已经死掉的匈奴王有敬意吗?”
  李敢道:“不是这样的,冒顿认为白登山一战乃是平生功业的巅峰,还认为,匈奴一族驰马中原乃是理所当然的事情,因此,在临死前就把自己的坟墓放在白登山周边,据说劳动了三十万人,坟墓挖好之后,将他下葬之后,又有十万匹马在上面纵横不休的奔驰了三天,而后又在那里洒上了草籽,三年过后,已经没人知道那里是坟墓,那里是草原了。我太祖高皇帝受辱于冒顿,我太祖高皇后受辱于冒顿,我大汉文皇帝受辱于冒顿,因此,挖出此人尸骨鞭尸,乃是大汉人的天职。匈奴人可以不在乎冒顿,却无法忍受冒顿被鞭尸,一旦出了这样的事情。被冒顿收服的月氏,楼烦、白羊河南王,浑庾、屈射、丁零、鬲昆、薪犁,以及强大的东胡,很可能就会分崩离析,所以,匈奴即便是不愿意,也必须阻止大汉军队找到冒顿坟墓。所以,这么些年以来,白登山就成了大汉与匈奴的生死斗场,且不死不休。”


第一七零章 初具规模
  云琅觉得这个世界再跟他开玩笑。
  透过他的窗户就能看到高大的始皇陵。
  他不相信,在大汉会没有一个人知晓始皇陵的确切位置,如果大汉皇帝拿出一分寻找冒顿坟墓的精力来寻找始皇陵,应该早就找到了始皇陵。
  可是,大汉皇帝,乃至大汉人似乎对这件事并不热衷,始皇帝对他们来说就像是一段遥远的过去,并不重要,忘记了,也就忘记了,算不得什么。
  这就奇怪了……
  云琅很想知道皇帝心里是怎么想的!
  来云氏的人,云琅看似不理不睬,实际上,只要有人对那座高大的封土堆产生了兴趣,云琅就会知晓。
  毕竟,常年生活在骊山里的野人,早就成了他的眼线,只要是这座山里的事情,没有云琅不知道的。
  山坳处的那一群野猪今年下了三十二个小猪仔,半山腰上的豹子夫妇今年一个孩子死掉了,住在树洞里的熊罴今年没有找到合适的配偶整夜大叫,住在后山的白狼群今年接纳了两匹孤狼这样的事情他全都知道。
  自从野人被阿娇纳入了自己的势力范围之后,猎夫这种古老的职业,就在上林苑消失了。
  毕竟,被阿娇捉到的猎夫,下场很凄惨,他们会在第一时间也变成野人,唯一的活路就是背煤!
  上林苑的野人下山,这对大汉朝是有表率意义的,根据官府推算,全大汉足足有三成的隐匿人口都是野人,只要他们全部下山,对大汉来说意义重大。
  野人只会在环境宽松的条件下下山,一旦朝廷开始横征暴敛,估计上山的人会更多。
  骊山脚下埋着一个时代巨擘,没想到白登山下也埋着一位时代巨擘。
  很多时候,云琅在事情不算紧急的时候是不会刻意去关注前路的。
  现在看起来,不是那么会是。
  红袖看起来比宋乔更加的像云氏的大妇,除过年龄小了一些之外,气势逼人。
  不是说她在家里作威作福,而是她身后永远跟着四个宫装打扮的小姑娘,这些小姑娘已经被调教的没了人的感情。
  如画的眉眼永远是冷冰冰的,目光也是呆滞的,就像是四根没有生气的木头。
  宋乔一点都不喜欢这样的木头美人,也很忌讳这些少女进入云氏内宅,这些女子既不能退回去,也不能不用,所以就一股脑的打发给了红袖。
  至于小虫,她坚定地认为,自己脾气不好,说不定会把这些木头美人活活打死。
  对于站着都能睡着的小姑娘,云琅如何会有什么兴趣,不过啊,两个年迈的宫女嬷嬷倒是很随和,没有什么高人一等的模样,就是那张笑脸看的瘆人,笑脸实际上很好看,就是眼睛里冷冰冰的,走路一点动静都没有,如同鬼怪。
  皇宫的规矩自然是森严的,而云氏自然是没有什么规矩可言的,小虫走路放屁的样子,差点没把这几个皇宫里来的人吓死。
  至于偷吃云琅食盒里面的吃食,也就小虫敢干……
  家里养着一头老虎,远远超出了这些宫人的想象,尤其是看大女抱着老虎脑袋咬耳朵的模样,这些宫人就觉得末日就要来临了。
  随着她们在云氏停留的时间长了,也似乎变得活泼了一些,至少,在没有吃饱的情况下,知道再去拿点吃食。
  孟大孟二两个傻子都知道宫里来的这些女人是惹不得的,走路遇见了都绕着走。
  傻子都知道的事情,云氏其余人如何会不知道宫里来的这些人背负的使命?
  强势的皇帝并没有刻意的去掩饰这一点,每隔十天,就会有长门宫来的宦官跟这六个宫女,嬷嬷们交谈一次。
  这是一种阳谋,是皇帝堂堂正正的告诉云琅,他在监视他,只要这六个女子好好的活在云氏,就说明云氏没有其余的想法。
  四个小宫女还好,来到云氏之后多少恢复了一点烟火气,两个年长的嬷嬷——就很难说了。
  说她们是年迈的嬷嬷,其实也就是二十几岁的女子,最大的特点就是漂亮,且身材饱满。
  只要看鼓腾腾的胸部,就知道皇帝在挑选嬷嬷的时候,完全是按照卓姬的样子挑选的。
  可能,刘彻以为云琅的性癖好与众不同,喜欢年纪大一点的妇人。
  也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宋乔坚决不许两个嬷嬷跟云琅见面。
  这种事情其实是堵不如疏的……
  云琅自付不是色中饿鬼,无奈没人信,有卓姬这盘珠玉在前,即便是阿娇也觉得皇帝这样做非常的正确。
  毕竟,云琅每次见到她的时侯都是一副色迷迷的样子。
  身为男主人,云琅能接触的女子不多,一般就是红袖跟小虫,偶尔会见到忙碌不堪的苏稚,至于刘婆,宋乔根本就没有把她算作女人。
  总之,皇帝赐下的六个女子在云氏唯一的作用,就是拉高了这个家庭的总体颜值。
  以前在关中生活的时候,关中一年也下不了三场雪,没想到在大汉时代,这里的雪多的烦人,一场大雪就阻断了交通,且旧雪未化,又添新雪。
  云琅翻看霍去病送来的白登山文书,老虎就靠在云琅的背后呼呼大睡。
  文书里记录的东西很简单,地图也没有什么参考性,大汉人习惯性简洁的记录,让云琅没有办法从小处看到大局。
  这个时候,他就非常的佩服刘彻,也不知道他是怎么从这样简洁的文字描述里,看透事情真相的。
  讳莫如深,就是这个时代记录事件的标准想法。
  怪不得司马迁的《史记》出来之后,会被后人尊为无韵之离骚,史家之绝唱!
  这也许跟大汉人普遍的低水平文化有关,但凡是能写一篇通顺文字的人,都被人称之为士人。
  但凡是士人,就不会跑去军中当兵的。
  而军中将领的文字水平,只要看看霍去病跟李敢就知道了,这两个家伙的文化水平,其实就停滞在能写信,能读书的程度上,就这,比起公孙敖之类的莽夫,也高明了不下十倍。
  云琅只要想想樊哙这样的杀猪匠,灌夫这样大字不识一斗的人都能成为将军,侯爷,就对大汉军队的文化水平不报什么太大的希望。
  骑都尉可能是大汉军中文化水平最高的一支军队,为了让军中人人都识字,云琅可是下过一番苦功的。为此不惜与霍去病翻脸,宁愿减少骑射的训练时间,也要保证军卒们的识字时间。
  就这件事情传出去之后,云琅在军中立刻就有了教书先生的雅称。
  但是,刘彻却不这么看,他也不知道用了什么古怪的思维,居然猜测到云琅这样做的目的,不是为了简单的培训军卒,而是在大规模的培训军中的低级军官。
  为此,他专门下了旨意,要求倔强的霍去病不得干扰云琅这个军司马在非战时对军队的掌控。
  人只要识字了,眼界似乎就开阔起来了,平日里霍去病跟他们讲战术,讲配合,需要大棒来恫吓,自从军卒们认识了几百个常用字之后,他发现,这些人似乎脑袋开窍的,不论是在接受军中常识,还是在遵守军令,执行军令方面,有了极大的提高。
  进步不仅仅在此,还在军卒们接受骑都尉新式军械上,自从投石车这东西在卧虎地发威之后,骑都尉就对这东西进行了不下十次以上的改良,投石车已经从简单的弹射发射,变成了如今的甩臂丢出去。
  空中的石弹,也不再是杂乱无章的飞行,而是开始有目的的向预定区域弹射。
  不光是投石车,弩车,强弩也是如此,不再以平射为杀敌的主要方式,真正进入了弩箭密集覆盖的作战方式。
  有了这个发现,霍去病也就对军卒识字这事上不再阻挠,开始有意识的给军卒们教授一些兵法上的学问。


孑与2说: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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