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3章 无人可以同行


  小小的塔兰部驻地从来没有像现在这么热闹过,原本只能容纳一百多人居住的驻地现在一股脑涌进来几千人,这让作为主人的塔兰部和回余部联盟不得不夜以继日的砍伐树木搭建茅屋,来满足所需。
  除了作为东道主的塔兰部和回余部以外,沃尔人其他的部落如南澳部、千鸟部、【扎基部】、【卡罗部】、【那威部】等等中大型部落,还有阿萌族、库克族、【巨木族】、【赛尔族】等等其他种族部落,一时间让唐绝是大开眼界。
  唐绝以为沃尔人就已经很惊爆眼球了,但是见识了其他种族之后才知道什么叫做小巫见大巫。
  阿萌族,居住在北方,他们无论男女都是浑身生满了尺把长的雪白绒毛,搭配着他们普遍肥胖的体形,这让唐绝第一眼看到他们的时候还以为是来了一群北极熊。
  他们同样是有着三米多高,武器是双手持的木棍,与其说是木棍还不如说是整棵拔起的小树,只不过是把树叶树枝撇掉了而已。
  库克族则是生长着三只眼,身高倒是和唐绝都差不多,但是他们的皮肤却像是黑夜一样漆黑,这让他们隐藏起来的时候几乎就看不到他们人在哪里,除非一张嘴露出一口白森森的牙齿。
  不要被他们的外形所迷惑,其实他们的动作很敏捷,在树林之中个个都是最杰出的猎人。而他们最擅长的就是弓箭,他们生长在额头正中的第三只眼,据说就是他们的准星,百步穿杨那是库克人的基本生存技能。
  巨木族无比高大,平均身高都在六米以上,据说他们是唯一可以正面和虫兽单挑的种族。他们的皮肤就像是坚韧的树皮,粗糙而……具有迷惑性的纹路,并且防御性极佳,即便是虫兽的骨刺都别想轻易刺破他们的皮肤。
  但是缺点就是行动缓慢,行军速度实在是让唐绝叹为观止。相匹配的就是他们的语速,同样能让人憋得满头大汗。
  赛尔族则拥有着矫健匀称的身材,看起来每个人都像是只豹子,浑身充满了爆发力。他们的身高大约普遍在一米六左右,但是他们有一种让唐绝都自叹不如的天生技能……就是变色!
  这技能比起变色龙来都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天生就擅长潜伏。他们的武器是短小精悍的骨匕,他们的捕猎手段和唐门子弟倒是颇有相似之处,可以说是天生的刺客。
  而且他们也是长得最接近唐绝的审美观的土著人类了,严格的说他们在不变色的情况下和唐绝见过的白种人很相像,如果不是他们浑身布满了如同蜥蜴一样的角质鳞片的话。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赛尔族以外其他种族全都是长着两对手臂。赛尔族虽然没有两对手臂,却有着一条长长的尾巴,这尾巴就像猫一样能够维持平衡,让他们在高速运动中仍然保持着优雅自如。
  这些种族、部落住的或远或近,但是十天的时间他们都是能够及时赶到。巨木族个个都是巨人,尽管他们的速度慢,可是一步迈出去就是三米远近,所以在十天之内还是赶到了。
  赛尔族的行军速度是最快的,他们个个都身轻如燕。而库克族竟然也有着他们的坐骑,他们驯服了本土的巨型乌鸦,那是一种叫做【巨黑鸦】的鸟类。它们和唐绝认知中的乌鸦几乎一模一样,除了体形巨大而且生长了三只脚、四只翅膀以外。
  所以说库克族是空军,是最先赶到的。而最晚赶到的是距离最近的阿萌族,可怜他们一个个都是大胖子,据说赶到这里让他们平均每人瘦了至少十公斤。
  唐绝没有露面,但是作为他的象征,长戟兽一直据守在塔兰部的驻地。那小山般的巨大体型,似乎是在提醒着所有人都不要轻举妄动。
  事实上,长戟兽起到了极大作用。不管是哪个种族哪个部落,来之前抱着什么样的想法,在亲眼见到长戟兽之后,全都老实了。
  因为不管他们哪个种族哪个部落,都不能抗衡强大的长戟兽。
  永远不能!
  唐绝这几天都是深居简出的在他的茅屋里,一是修炼,二是给其他种族施加以无形的压力。天神的传说这几天在以燎原之势传遍了每个部落的营寨,几乎每个人都在揣度着这位从未露面的神一样的男人。
  巴依农和朗格也都没有来打扰唐绝,有过那次教训之后,巴依农也再没有给唐绝茅屋里送过“美女”。朗格尝试过一次,但是在长戟兽一个喷嚏将他的茅屋吹飞之后,朗格就立刻懂了。比起巴依农,朗格识相的多。
  但是这天晚上,巴依农和朗格两人联袂来到了唐绝的茅屋里。
  “伟大的天神,这是我们塔兰部精心特制出的‘狼十三香’。我们自己都舍不得吃的,特地送给您来品尝!”巴依农还是那么的不会说话,好在他的真诚是能够感受到的。只不过他已经不再敢把唐绝只当成朋友了,不知道什么时候他自己就悄悄改了口。
  他四只手一起托着打磨好的木盘,木盘上则是排列成一圈梅花状的古怪食物,这已经是他能做到的最大美感了。
  “狼十三香?”唐绝倒是头一次听到这种东西,他看了看那木盘里,是五块像是豆腐脑一样的东西,松松软软的,白花花的,却又有点像是凝固了的脑浆。
  “是的,这是从刀狼的体内取出的特殊食材,香喷喷的肉。之所以叫狼十三香,是因为这种食材,至少是要杀死十三头刀狼才能得到。并不是每头刀狼的体内都会有的,所以很珍贵。吃了之后会让人充满力气,变得强壮!”
  巴依农很朴实的介绍着,听起来确实不易。要得到这一块“狼十三香”,就要至少杀死十三头狼,五块那就是将近六十头刀狼。
  “多谢了。”唐绝对巴依农点头表示谢意。
  “伟大的天神,这是我们回余部特地贡献给您的‘刺龙血’,请您一定赏脸品尝!”朗格也是四只手恭恭敬敬的奉上,却比巴依农会说话多了。
  唐绝一看那刺龙血,就像是他原本世界的“血豆腐”或者“血旺”一样。但是颜色却是墨绿色,透着一种说不出的诡异。便问道:“这刺龙血又是什么?”
  “伟大的天神,刺龙血是从虫兽刺龙的体内取出的特殊食材。和狼十三香一样,刺龙血也不是随便就能得到的,一百头刺龙里才可能有一头体内生长了刺龙血,十分珍贵!这是我们回余部的心意,希望伟大的天神不要客气。”
  朗格低着头把托盘举过了头顶,小眼睛得意的瞟了巴依农一眼。他奉上的刺龙血虽然只有一块,但是珍贵程度却是远超巴依农的狼十三香。
  刺龙就是唐绝在找到塔兰部之前遭遇到的那些在地下隐藏的虫兽,远比刀狼强大。其实朗格也是运气,原本以他们回余部的实力,根本就没能力去猎刺龙。但是最近他们找到大片刺龙的残骸,也不知道怎么会这么多刺龙死亡,非常幸运的就从刺龙残骸之中捡到了这块刺龙血。
  朗格是把赌注都押在了唐绝的身上,所以这么珍贵的礼物都送上来了。气得巴依农鼻子都歪了,他们塔兰部准备出这五块狼十三香可是费力许久呢。本想讨好下唐绝,却被朗格直接抢了风头。
  “好,我收下了。”唐绝点了点头,却没说什么谢字。有些人真是不能平等对待的,事实上他已经逐渐发现,就算他想把别人当朋友,别人也不可能把他当朋友。
  当一个人站得太高的时候,就注定了他是孤独的。
  无人可以同行。
  巴依农和朗格把狼十三香和刺龙血放到了唐绝的面前,才一起跪坐在那里对唐绝汇报情况。
  “伟大的天神,我奉命通知了的种族和部落绝大部分都已经来了,但是唯有一个种族部落没有到。”朗格给唐绝介绍道,颇有点小人进谗言的感觉,这和他彪悍的体形十分不协调。
  “【飞亚人】,他们是一种会飞的种族。他们每个都是骁勇善战,最善于空袭。因此他们狂傲自大,敢不把我们放在眼里!不过他们确实有一定的本钱,最直接的就是他们种族人口众多,整整有一万人口,这可是个大部落的根本了。”
  朗格说完巴依农也补充道:“伟大的天神,飞亚人是我们沃尔人的死敌,因为曾经在和虫兽的战斗中他们背叛了我们,所以我们沃尔人才会一败涂地。”
  唐绝点了点头表示知道了,并没有给他们直接的答案,而是挥了挥手示意他们没事可以退下了。
  朗格狐疑的和巴依农一起退了出去,他其实打的主意就是怂恿唐绝和飞亚人宣战。如果能够战胜飞亚人是最好,这样他就可以逞口舌之利把唐绝玩弄于股掌之上,再强大的唐绝也只能被他当枪使。就算败了,唐绝死了之后他朗格也能够很快把沃尔人整合起来,这就是他自己创造的机会。
  但是现在唐绝不给他任何回答,让朗格感觉有点不安。他总觉得自己是机智聪明,现在没能成功套住唐绝,让他觉得是不是自己用的计谋有点太复杂了。
  可惜他完全想反了,就他这点智商,搁在唐绝那个时代都嫌太幼稚了。唐绝等他们出去之后,冷笑了一声,什么都没有说。跟自己玩心眼的人,至今还没有活口呢。
  看了看木盘里的狼十三香和刺龙血,唐绝颇为好奇的捻起了一块狼十三香,这种小香肉每一块大约只有栗子大小,单从大小上来说就像是五颗剥好了的栗子摆在那里。
  狼十三香捏在手里感觉滑滑腻腻的,有点像是湿润了的香皂,想要从手指间滑出去。唐绝把狼十三香凑到鼻端,顿时嗅到了淡淡的肉香,这种肉香并不是那种煮熟了的肉香,而是……无法形容的味道。
  唐绝自然是不怕他们会来毒害,唐绝本身就是百毒不侵,什么毒能毒得倒他?
  试试吧,到这个世界来真是苦了自己的胃了,就没吃过什么像样的食物!唐绝便将那狼十三香塞入了嘴里,出乎他的意料之外,狼十三香一入口即化,浓浓的香汁含了满口,让人神清气爽,仿佛醍醐灌顶。
  “好吃!”连唐绝都忍不住赞了一句,这已经超脱了味觉上的享受,而是精神上的满足。
  更让他惊讶的是他竟然感觉到了自己的修为有所增进,如果用最直观的方法来界定的话,内功有量和质之分。
  量取决于修炼的时间长短,质取决于功法的优劣。当然,量其实也会受到功法优劣的影响,但是影响不大可以忽略。
  从质上来讲,唐绝的御神功是一等一的功法,修炼出来的内功的质也是最佳。质的差别,就像是木头和铁的差别,差的质就等于木头,好的质就等于铁,甚至更好的可以比喻成精钢等等。
  量的计算,其实不能简单以日月年这样的单位来计算。要知道勤奋和懒惰是不一样的,同样是一天,有人只修炼两三个小时就出去玩耍了,有人却是除了吃饭以外都在练功。
  比如唐绝,他修炼的御神功就是睡觉、走路全都在练功,虽然睡觉走路时练功比专心练功的效率要差,大概只有百分之七十的量,但是积少成多啊。
  如果说平均情况下普通习武之人每天修炼的时间是五个小时的量,那唐绝至少要有十五个小时的量!等于是别人的三倍!
  所以唐绝虽然成就武林十大高手的时候只有二十四岁,其实他内功的量一点不比别人少。他四岁开始习武,二十年的苦修,折算下来是等于别人六十年的苦修的!
  这还是没有计算质的情况下,单以量来算,唐绝已经出类拔萃了。
  成功的背后永远有着别人看不到的汗水,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唐绝出道江湖的璀璨夺目,就是他背地里刻苦到近乎于自虐的修炼结果。
  唐绝自身有相当于别人平均情况下的六十年功力的修为,服用了佛门圣宝“肉身成佛丹”,又凭空增加三十年功力,有此奇遇,现在的唐绝已经等于有了别人九十年的功力,功力淳厚。


第391章
  而现在这个狼十三香,让唐绝竟然感觉到修为的增加,虽然增加的很少,却是实实在在的增加了。
  至少等于习武之人平均情况下的一年苦修!
  唐绝心中不禁颇为惊异,尽管对于现在的他而言,一年功力算不得什么,但是这狼十三香能够增加他的功力已经很神奇了。因为这不是佛门秘法炼制出的丹药,而是天然生成未经加工的东西啊!
  竟然还能有此奇遇,唐绝惊喜的又拿起来那刺龙血,刺龙血是从刺龙的身上得来的,刺龙是比刀狼高等的虫兽,而且平均十三头刀狼能够产出一颗狼十三香,上百头刺龙才能产出一方刺龙血,那么刺龙血的效果是不是还要超过狼十三香呢?
  这是一方接近于方形的块状物体,墨绿色,像血豆腐,凝而不散。唐绝轻轻捏了下,弹性十足,其中更是蕴含着极为强大的能量。
  刺龙血没有什么异味,唐绝便也将刺龙血放入了口中,同样是入口即化,一股香津化开之后顿时异香满口,让唐绝浑身汗毛孔都舒服得张开了,仿佛是炎热的夏天吃了一块冰镇西瓜,又像是寒冷的冬日偎着暖洋洋的火炉,说不出的舒坦。
  竟然能够等于增添了十五年的功力!唐绝不禁大为欣喜,他长这么大,前二十年基本上都是一步一个脚印的走路,从来没走过捷径,当然也没有什么奇遇。倒是现在反而奇遇连连,先服用了肉身成佛丹,现在又得了这狼十三香和刺龙血。
  不过想想重生前的二十四年可能全部加起来也不如重生之后的一年精彩,果然还是‘夜路走多终遇鬼’,这样形容好像不太恰当,但是和他的神奇经历还真是有那么点吻合。
  虽然在这一次性增加十五年功力的刺龙血面前,只能增加一年功力的狼十三香太不够看了,但是本着‘蚊子腿再瘦也是肉’的原则,唐绝一点没浪费。
  这一下子就是二十年的功力凭空白来,唐绝按捺住心中喜悦,潜心炼化这些能量。虽然说是等同于二十年功力,但是如果吃完什么都不做也是不行的,胃能自动消化食物,身体可不能自动吸收这些能量啊。就在唐绝炼化刺龙血和狼十三香的能量时,在距离他的茅屋最远的距离,几乎要出了塔兰部驻地范围的高大茅屋里,几个大人物正在鬼鬼祟祟的进行着磋商。
  最左侧的一人,体形瘦长,细长的胳膊腿儿就像是螳螂一样。绿色的皮肤和长长的灰色长发,他的灰色长发剃去了前面部分,而其余的部分全都扎成了小辫子。这样怪异的发型证明了他虽然是沃尔人,但并不是塔兰部也不是回余部。
  他是沃尔人那威部的首领,名叫阿凡达。那威部是沃尔人中数一数二的大部落,拥有三万多的人口。
  作为一个大首领,阿凡达有着朗格和巴依农所没有的高傲和威严。除了身上披挂满了虫兽甲壳制作成的简易盔甲以外,他的脖子上佩带着好几条项链,每一条都是虫兽的牙齿磨琢而成,象征着他自己的战绩。
  这是一个战绩赫赫的沃尔人真英雄,他布满全身的纹身让他显得威风凛凛不容触犯。
  而在阿凡达的身边,则是一个浑身生满了尺把长雪白容貌的高大胖子,看起来就像是头彪悍的北极熊。
  他就是阿萌族的族长……其实其他种族的族长地位也就相当于沃尔族的部落首领,因为沃尔族是最大的种族拥有最多的人口,其他种族都统称为少数种族。因为其他种族的人口全部加起来也还没有沃尔族的十分之一多。
  但是他确实是族长,有着族长的威严。他叫布莱克,布莱克的名字听着不霸气,但是外形却是霸气外露。大屁股直接占了两个人的位置,手里还攥着根兽腿在大吃大嚼。而在他的怀里,搂着一根粗大的铁柱。
  普通的阿萌族人的武器都是一棵小树树干,布莱克显然是其中的大力士,武器是整个铁柱,个人实力不容小觑。
  布莱克的身边则是坐着个无比高大的家伙,这家伙坐着都比一般人站着高,他有着粗糙如同树皮的皮肤,他正在倒水喝,但是让人心烦意乱的是他已经倒了许久,那水杯都没有满。固然他的水杯是大了点,但是那种涓涓细流的感觉实在是让人蛋疼。
  这个做事慢吞吞的大块头就是巨木族的族长,名叫班纳。巨木族的人口最为稀少,但是他们的个人战斗力却是最强的,所以没有人敢忽视他们。
  当巨木人站在树林里的时候,大概不会有人把他们当人,因为他们不动的样子实在是太像一棵树了。
  这间茅屋就是为巨木人特地准备的,如果按照沃尔人的茅屋那样搭建,对于巨木人而言就实在是折磨了。
  所以会议地点是选择在这里的,会议的主导显然就是沃尔人大首领阿凡达。
  阿凡达本来是想等班纳倒完水再开口说话的,但是他实在是等了太久了,看样子班纳的水杯才刚刚倒了三分之一,如果继续等下去的话,阿凡达怀疑会等到天亮。
  所以阿凡达咳嗽了一声,提醒了下大家注意,这才开口说道:“诸位,我想大家都明白,如果不能团结起来共同抗争虫族,那么早晚这个世界就是属于虫族的。虫族是我们共同的敌人,所以我们大家都来了。但是,我想在联合大会正式召开之前,先和大家交换一下意见。”
  他说到这里停了下来,等待着人们的响应,但是除了布莱克抽空哼哼了两声以外,没有其他声音,哦,还有班纳在倒水的淅沥沥声音。
  阿凡达感觉很不爽,但是在座的没有善茬,也都是他的主要联合对象,所以阿凡达保持着自己的沉稳继续说道:“首先,我想大家联合起来肯定是没有问题,因为我们都有同一个敌人。但是问题在于谁来做这个大联盟的盟主,如果选对了人,那我们一定能够成功把虫族消灭掉。但如果选错了人……哼哼!”
  “召集我们大家来参加这次联合大会的,是回余部的首领朗格。或许他是希望由他来当盟主,要不然他也不会上窜下跳那么积极。但是他没有那个威望,也没有那个实力!就凭他掌握的回余部只不过是中型部落,而且还是中型部落里最弱的那种,怎么来领导我们?他唯一的仗恃不过就是那个传说中神一样的男人罢了,但是如果真的是天神,肯定是会眷顾强者的,他朗格还真以为是认了干爹就行啊?”
  “呵呵呵……”布莱克憨笑了起来,咧着一嘴锋利的大牙。
  “哼哼哼……”阴影里也有人笑,声音尖细。原来在场的并不仅仅是阿凡达和布莱克、班纳三人,在布莱克和班纳之间,他们两个庞大体型的阴影之中,还隐藏着一个人。
  仔细看去,那里有三点发亮,正是那个人的眼睛。毫无疑问,这是个库克族,他生长着三只眼,皮肤就像黑夜一样漆黑,隐藏在阴影里简直是浑然天成。
  能坐在这里的自然也不会是普通人,这个库克人就是库克族的族长……格德米斯。格德米斯的打扮和其他库克人有点不尽相同,其他库克人都是背负着一张弓,腰间左右各挂一壶箭。
  库克人射击的时候,通常都是上面一双手只负责拉弓、射箭,而箭则由下面一双手不断的添加,所以库克人的【连珠箭】最为有名,毫不夸张的说能够将满满两壶箭一口气全都射出去。
  而格德米斯虽然也是佩戴了两壶箭,但是却背负了两张弓。据说格德米斯是可以左右开弓,两双手开两张弓,同时射双箭,堪称一绝。
  布莱克和格德米斯的回应让阿凡达感觉好多了,毕竟一个人唱独角戏是很无聊也很郁闷的。
  阿凡达少许抬高音量,说道:“当然也有别的可能,扎基部、卡罗部也是大部落,实力比我们那威部弱不了多少。朗格或许是为扎基部或者卡罗部做走狗,这都说不定。但是我想他们都不具备这个实力,能够统一沃尔人的,应该只有我阿凡达!”
  他说到这个话题,其他人都沉默了。只有布莱克呼哧呼哧的说道:“阿凡达,我们是多年的好朋友了,你要统一沃尔族,我当然支持你!”
  阿凡达满意的点了点头,一拍布莱克的肩头:“好朋友!”
  然后意味深长的看着其他人,阿凡达约起了这些人,自然是想要达成他梦寐以求的心愿。连朗格都有成为沃尔王的梦想,他阿凡达又怎么可能没有想法?
  “我……”这个时候,还在倒水的班纳终于开口说话了,其实早在布莱克说话之前他已经开始张嘴了,只不过到现在才终于发出第一个字而已。
  阿凡达两眼一亮,目光炯炯的盯着班纳的厚嘴唇。巨木族拥有最强的战斗力,如果能够得到巨木族的率先支持,对他而言无疑是最好的助力。
  但是,他等了许久,都没有能等到下一个字。班纳张开嘴唇然后再闭上嘴唇就需要很多时间,然后再要张开嘴唇、发音,这中间的时间让此刻的阿凡达急得想吐血。
  还好这个时候格德米斯开口了,格德米斯尖声笑着:“阿凡达也是我们库克族最好的朋友!沃尔族如果统一,阿凡达能够成为沃尔王是再好不过了!”
  阿凡达爽朗的笑了,对格德米斯投以友善的目光。库克族的人数虽然不多,但是他们背后放暗箭的本事实在是一流。现在库克族能跟阿凡达站到一条战线上来,也是阿凡达所希望的。
  而后大家都把目光投到了班纳的身上,众人都达成了共识,现在就差班纳一个了。
  阿凡达其实召集了这些人来,就是因为这几人的份量够重,又都有着一定的实力,并且和他关系比较靠近。
  布莱克和阿凡达是过命的交情,两人年轻的时候曾经一起去闯荡大陆,其间布莱克救过阿凡达的命。
  而格德米斯是阿凡达的盟友,在部落之间的战斗中,阿凡达不止一次出钱给格德米斯,由库克族成为他们最好的佣兵。有着长期金钱合作关系,所以阿凡达也料定了只要他能给库克族足够的利益,格德米斯是会答应的。
  唯一让阿凡达有点拿不准的就是巨木族的班纳了,班纳严格的说来是格德米斯的朋友,格德米斯所在的库克族跟巨木族有着长期的联盟。从历史上两个种族就是伙伴,而班纳私下里和阿凡达也勉强可以算得上是熟人。
  这个时候,班纳终于说出了第二个字:“……认……”
  是要说“我认同”吗?阿凡达眼睛亮晶晶的,只要班纳也肯答应,那就再好不过了。作为森林的守护者,巨木族有着一些共生种族,并且有着不小的号召力。事实上今天对他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巨木族的支持了,而布莱克根本就是他安排的搭档,专门和他配合的。
  但是等待第三个字的时间也是漫长的,阿凡达眼睛挣得太大也太久了,不知不觉眼泪都充盈了眼眶,就在他终于舍得眨下眼的时候,班纳终于说出了第三个字:“……为……”
  居然是“我认为”!
  阿凡达想哭了,以“我认为”开头的话,后面还不知道是多么的长篇大论呢。要想等班纳说完,也不知道天亮了没有……
  格德米斯忍不住了,他们库克族和巨木族是联盟,但是他的性子和巨木族恰好相反,十分急躁。
  比阿凡达还着急的格德米斯忍不住道:“班纳大哥您到底是想说什么啊?要不然这样好不好,行还是不行,您点头或者摇头,这样比较直接点。”
  班纳这下闭上了嘴巴,他可能是在酝酿着点头或者摇头的动作,当然也可能是在想着该如何决定。


王袍说: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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