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0章 狂妄与无知
作者:罗霸道|发布时间:2024-06-29 07:47:04|字数:25522
正如艾德案头的分析情报报告一样,目前,刘飞在韦家集的影响力完全超越了韦重阳。
刘飞回来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召开了一个会议,聚集了韦家集所有的族长长老之类的人物,其中也包括韦家集最早认识刘飞的人,韦雄、曼尼、梅儿、韦三一群人。
这是一个大型的会议,数百人把韦家集政府大楼的会议室挤得满满的,吵吵闹闹就像菜市场。
看着混杂的场面,刘飞就像一尊没有生命的雕塑,只是冷冷的看着。
整整过了半个小时,会议室终于安静了下来。
“第三排,第五个人,第六个,第七排的第九个,第五个,第六个……出去!”刘飞一字一顿。
“你为什么赶我们出去!”
“喂喂,你不能剥夺我们参加会议的权利,我是布什家族的族长……”
“……”
……
刘飞话音刚落,会议室里面顿时炸开了锅,被点名的几个老人吵了起来,有几个甚至于对着刘飞破口大骂。
“韦雄!”
“在,刘先生。”听到刘飞那冷漠的声音,焦头烂额的韦雄心脏猛然一跳。
“需要我告诉你怎么样做吗?”
“滚出去!”看着那双仿佛要穿透他灵魂的目光,韦雄咬紧自己的牙关厉声喝道,立刻,他的一群属下从周围奔了过来,做出一副“请人”的架势。
没有人知道韦雄吐出这两个字需要多么大的勇气,要知道,韦雄在韦家集并没有什么地位,也没有什么威望,而现在能够坐在会议室里面的每一个人在他眼里都算是大人物,他们最小也是一个部落的长老,在自己管辖的部落里面有着崇高的威望,他们所代表的不仅仅是自己,还有自己的部落。
韦雄对自己缺乏自信心,事实上,韦雄现在可是位高权重,在韦家集,他所管理的部队是韦家集最精锐的部队,他们全部根正苗红,算是韦家集的嫡系部队。
“你是什么东西?”
“小家伙,少在老子面前耀武扬威的,老子出来混的时候,你还在你娘怀里吃奶呢……”
“你叫滚谁出去,呸!”
……
场面越发失控,如果是刘飞说话,人们还能够控制自己的情绪,毕竟,刘飞来之于外星球,是他们的大恩人,但是,连韦雄这样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家伙都对他们指手画脚,严重打击了他们的自尊心。
其中,反应最强烈的是一个白人大胡子中年人,此人身高达到了一米九,浑身的肌肉仿佛要爆炸一般,体型彪悍得哪怕是坐在椅子上也给人一种鹤立鸡群的感觉。
在韦家集,没有人不认识这个大胡子,因为,他是玛雅村的村长——恩斯特·米勒。
玛雅村主要集中居住着米勒家族的人,是韦家集辖下第二大村庄,仅次于韦家集,有人口三万,与韦姓并列为两大氏族。
“小家伙,别拿着鸡毛当令箭,爷爷在韦家集呼风唤雨的时候,你小子还穿着开裆裤玩泥巴呢!”米勒站起来,一脸嘲笑之色,因为其身材实在是太高大了,韦雄虽然强壮,在他面前依然显得如同婴儿一般。
“你……你……”
韦雄气得发抖,身体却被米勒气势所夺,接连退后了数步,撞在一个士兵的身上,差点摔倒,惹得一群人哄堂大笑,韦雄一脸羞得一脸通红。
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米勒第一次羞辱韦雄了。
“滚出去!”
就在人们嘲笑韦雄胆小的时候,一个冰冷的声音在会议室响起,会议室立刻变得安静起来,数百双目光看向刘飞。
“刘先生,我……”
“我叫你滚出去!”刘飞一字一顿,表情严肃得让人们感到了一股令人窒息的压力。
“我……啊……”
“呯”
人们还没有反应过来,在一声巨大的声音之中,一个影子从主席台上的木桌上弹起,在空中掠起无数的残影,卷起一阵狂风,越过黑压压的人头,冲向米勒,紧跟着,在一声惨叫声中,米勒那巨大的身体就像玩具娃娃一样被抛飞了出去,重重的撞在了会议室那厚重的木门上面,木门发出“咔嚓”的声音四分五裂……
太快了,实在是太快了,人们根本还没有反应过来,在那电光火石之间,米勒那沉重的身体就像泄了气的充气娃娃一般瘫软在地上。
会议室安静得可怕,落针可闻。
直到刘飞缓缓坐回主席台,人们这才发现,主席台上那长条木桌已经塌陷了一块,无疑,那是刘飞跃起借力的地方,人们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那需要多大的力量才能够让那实木的桌子变成那种样子!
“滚出去!”
刘飞的目光就像刀锋一般落在那群要被赶出去的人身上,呆若木鸡的人们出现了一个短暂的安静,然后,一窝蜂的跑了出去。
会议室再一次变得安静了,数百双目光齐刷刷的落在刘飞的身上。
“谁以后开会迟到,以后就不用参加会议了。”
众人这个时候才明白刘飞为什么要让那些人滚出去的原因。
这是一个并不算是会议的会议,除了一开始刘飞说了几句话之后就再也没有说一句话,他主要是在倾听,倾听目前韦家集遇到的难题。
很快,刘飞就得出了一些分析。
韦家集弥漫着狂妄的自信气氛,他所担心的事情终于出现了,很多人依赖于他的武力,他们相信,只要他驾驶着那个巨大的金属家伙,那些什么铁甲骑兵和金甲骑兵都是纸糊的,只要有他的带领,韦家集可以一路势如破竹一般杀到乌托邦城……
韦家集的人们也知道在二百公里之外的南方军区正磨刀霍霍枕戈待战,但是,他们居然没有丝毫紧迫感和危机感,这是一种很奇怪的昏迷状态,在会议上,心事重重的韦重阳也提到“很多该做的事情没有做”,“战争的阴云压到了头顶,很多事情都没有做,工作效率也没有提高。”
人们都坚持认为,南方军区最精锐的角斗士重铁甲骑兵已经全军覆没,剩下来的藤甲骑兵和混甲骑兵根本是不堪一击,无论是在士气上还是在人的数量上,韦家集都占据着绝对的优势。
是的,韦家集现在士气高涨,可以参战的人数就高达三十万,而南方军区所有的军种加起来才二十万,三十万对二十万,数量上已经有了绝对的优势,不过,狂热的人们对装备和战斗力进行了选择性的失明……
……
第四百零一章 五天计划
他们似乎第一次认识到,那些令人闻风丧胆的角斗士骑兵实际上只是纸老虎吓唬人的,他们藐视着乌托邦政府的一切。
各大部落的族长或者长老战意高涨,已经多次向韦重阳请求出战。
韦重阳则面临着一个无数的难题,而其中最大的难题是他无法把数十万人组合成一组能征善战的队伍,事实上,这也正是韦重阳一直拒绝出兵的原因。
没有人能够在如此短的“空间上”和“时间上”把数十万鱼龙混杂的部队迅速集结,这个战争的经典难题让韦重阳临时组建的管理层心力交瘁,就连冰雪聪明的梅儿也束手无策……
短短一个月的时间,忧心忡忡的韦重阳变得苍老了很多,两鬓都露出了白发。
除了无法统帅组合,一些部落首领对组织临时政府的要求也越来越强烈,他们就像一头头张着最的恶狼,准备瓜分着乌托邦共和国的一切,而在这个过程之中,一些冤枉、侮辱、诽谤、质疑的声音让以韦重阳为首的临时机构越发飘摇,权威和号召力正在被逐渐削弱。
各种各样的权利制衡让韦重阳焦头烂额,很快他就意识到,这支乌合之众的军队缺少一个优秀的军事将领。
在这数十万人口之中,要挑选出一个拥有军事天赋的人自然是不难,事实上,在这短期的训练之中,很多优秀的人才已经崭露头角,但是,这些人都缺少威望,无法服众……
……
一个一个的急需解决的问题摆在刘飞面前,而粮食危机反而显得微不足道。
会议并没有取得一个共识,有人对战争热衷,有人对权力热衷,有人对利益热衷,人们的思想无法统一。
会议解散之后,会议室就剩下了韦重阳、韦雄、刘飞、曼尼、梅儿、韦三等人。
“刘先生,您也看到了。”韦重阳一脸郁结之色,叹息道。
“我要开你们的计划。”刘飞一脸平静,看出不丝毫的喜怒哀乐。
“我们本是有一个完善的计划,先强化训练三个月,采购一批武器,或者由刘先生帮我们制造一批武器,三个月之后,开始以农村包围城市的办法孤立南城,只有这样,才能够获得更多的粮食,也能够让更多的老百姓参与进来,我们目前的兵力看起来似乎很强大,事实上,良莠不齐,很多人连鸡都不敢杀,根本就别想指望他们上战场杀敌……”
“你认为呢?”刘飞的目光落到了梅儿身上。
“我同意韦先生的提议。”梅儿朝韦重阳看了一眼。
“其实,这个计划本就是颜小姐策划的。”韦重阳道。
“韦雄,你有什么看法?”
“我……我没有……不过,刘先生的训练方法很好,可惜,他们都不听我的,不然……”韦雄吞吞吐吐道。
“不然怎么样?”
“我有信心让他们短时间就会有一定的战斗力!”韦雄迟疑了一下,然后一脸坚定道。
“嗯,不错,韦三,你有什么想法?”
“我……我不赞成……”韦三想不到刘飞居然会征求他的意见,顿时有一种受宠若惊的感觉。
“继续。”
“我认为,三个月太长了,目前我们缺少装备和粮食,如果等三个月,不用打仗,我们自己就先火拼了,我看,还不如直接出兵攻打南城,只要占领了南城,我们有地方,有人口,还有粮食,我们可以慢慢的经营,这仗,打个十年八年都不会有问题了……”
“韦三,我们的部队根本没有战斗力,让他们去作战,只是让他们去送死。”
“对,让他们去作战就是去送死。”刘飞点了点头。
“就让他们去死吧,战争本身就要死人,我看他们根本就没有把我们韦家集放在眼里,他们战死与我们何干?他们死了,反而可以让很多人清醒过来,那些角斗士骑兵可不是纸老虎,他们是会杀人的。”
“问题是,如果他们死了,韦家集就会被歼灭。”刘飞脸上露出一丝欣赏之色。
“是啊,如果他们战败,南城军区的军队很快就会杀到韦家集来。”梅儿显然不同意韦三的提议,皱眉反驳道。
“不,我们和他们不同,我们经历了韦家集保卫战,我们韦家集的人很团结,让他们出战的时候,我们可以埋伏,或者偷袭南城,只要我们占领了南城,我们就不会缺少军队,我们会获得崇高的声望和号召力,源源不断的部落会加入到我们的军队里面,有了南方城的高大城墙作为据点,就可以和那些失去了补给的乌托邦军队慢慢耗,耗也要耗死他们。”
“嗯,不错,现在韦家集有多少士兵?”
“骑兵只有二千不到,步兵三万,如果包括韦雄的五千人,总数加起来有三万七千人。”韦重阳立刻给出了准确的数据。
“好,韦三,二千骑兵,三万步兵以后由你带领!”
“啊……”韦三顿时一脸目瞪口呆,他虽然一直在这个核心的小圈子里面,但是,他也就想干些跑跑腿的活儿,他很清楚自己的身份,他只是一个地位卑微的小偷。
“韦雄,我给你五天的时间,帮助韦三训练这三万二千人,梅儿,你协助韦三,韦先生做好后行政管理工作,必须出台一些法律约束士兵和韦家集的居民,五天后,我们准备进攻南城!”
“刘先生……”
“刘先生!”
“就这么决定!”刘飞看看了一眼梅儿和韦重阳,淡淡道:“通知那些部落长老,让他们准备一下,五天后准备进攻南城,那个部落最先进入南城,今后军队就由那个部落统帅。”
“是!”韦雄条件反射的轰然答应。
……
看着长身而去的刘飞,众人面面相觑不知所措,韦三更是一脸茫然。
五天后出战的消息立刻在韦家集传播得沸沸扬扬,几乎是每一个人脸上都露出兴奋之色,这一天,已经等得太久了。
而一些部落的首领,仿佛是吃了春药一般,拼命的鼓噪着自己部族的年轻人,在那煽情的鼓噪之下,年轻人们一个个战意高涨,幻想着这一战之后名垂青史光宗耀祖……
与那些部落居民狂热不一样的是,韦家集的士兵则是每天强化训练。
刘飞偶尔会亲自指导训练。
刘飞很清楚,五天的时间不可能让把他们训练成百战百胜的军队,但是,五天的时间,却是可以让他们明白什么叫命令,什么叫纪律。
其实,这三万七千人已经接受了近一个月的训练,其精神面貌与战斗力已经大幅度提高,何况,他们还经历过血淋淋的韦家集保卫战,严格的说,他们已经算是一支具有攻击性,训练有素的部队。
刘飞也很忙碌,除了偶尔去检查一下新兵训练,他大部分的时间都投入到了实验室。
在政府大楼里面有一个很大的房间变成了刘飞的实验室,这个实验室的任务主要是批量的制造冷兵器……
五天!
四天!
……
看着墙上的日历,艾德将军脸上露出一丝令人恐怖的狞笑……
第四百零二章 三页枪
这五天中,刘飞很忙,他正在设计制造一些简单实用的冷兵器,其中主要是一种武器——长枪枪尖。
所谓的长枪枪尖,就是长枪的最前端金属刺,是刘飞为韦家集居民设计了一款主要武器,长度三十五厘米,尖端采用了一种极为罕见“涵金”,勇敢进取号上面有少量的储备,这种金属与铁按照一定比例融化成合金之后,硬度非常之高,堪比金刚石。
刘飞做过多次试验,这种长枪可以轻易的刺穿角斗士重铁甲骑兵的甲胄,而且,长枪在战场上使用不像长刀那样需要太多的技巧,只要掌握一些基本的步伐就可以使用。
长枪只要装上细木就可以成为一支杀人凶器,在草原上,除了杂草就是一种成片成片生长的灌木,灌木高两米左右,很细,韦家集人俗称细木,细木比婴儿的手腕略粗,坚而不硬、柔而不折,可弯曲到一百八十度不劈裂,柔韧性强,自身纤维密度稠,有较强的自然拉力,质地轻巧,非常适合做枪杆,当初设计长枪的时候也是考虑到了材料的应用。
其实,刘飞设计的长枪并不叫长枪,而叫三页枪,与传统的长枪有着很大的区别,刘飞可是花了很多心思,三页枪前端有三片刃口,锋利异常,具有极为致命的破坏力,如果刺破了身体,会形成三角形的创伤,很难包扎缝合,容易让伤者失血而亡。
当然,那三角形的锋利刃口可不光是扩大敌人的创伤,它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功能,它通过了光脑的风洞模拟,具有非常出色的气动性,如果把长矛投掷出去,能够保持非常稳定的飞行轨迹。
刘飞工作量非常之大,他必须要在五天的时间制造出三万七千人使用的武器,这无异于是一个艰巨的任务,事实上,刘飞要制造的矛尖远远不止三万七千支,至少要达到十万支以上,因为,他为三万七千人每个人配备了五支矛尖。
不过,这对刘飞来说并不是难题,事实上,他并不需要做,他主要的工作是设计,因为,铸造任务全部交给了伯利他们,在勇敢进取号里面,制造这种小尺寸的冷兵器简直是小儿科,材料也不是问题,他只需要用悬浮车运到韦家集就可以了。
在这运输之中,刘飞从韦家集挑选了五百个头脑灵活的少年送到了勇敢进取号进行一些简单的培训,让他们跟随伯利学习操作一些最简单的机械,循序渐进的培养。
在挑选这五百人的时候,倒是在韦家集轰动了一把,因为,这五百人将会乘坐那艘能够在天空飞行的铁家伙到一个更加神秘的地方学习,这吸引了韦家集所有的少年,整个韦家集十五岁到十八岁的孩子都报名参加了刘飞组织的考试。
刘飞的办法很简单,主要是通过一些智力测试来推算出他们的智商,然后从中挑选优胜者。
参加智力测试的少年有八千多人,合格的有三千多人,不过,勇敢进取号目前无法容纳更多的人,刘飞只是挑选了最出色的五百人,另外二千五百人归入韦雄的麾下,进行一些体能训练,一旦勇敢进取号需要的时候,他们就能够第一时间前往。
在这段时间,最为忙碌的韦雄,他要协助韦三训练三万二千人,还要训练自己的五千不下,另外又加上刘飞安排的二千五百少年。
好在的是,他只需要按照刘飞安排的步著去布置训练就可以了,倒是不用亲力亲为。
韦重阳和梅儿主要是做行政管理,把各大部落组织成一支军队,处理他们之间的矛盾,这让两人苦不堪言,这些人可不是韦家集的居民那样好使唤,不过,两人也不是太担心,从刘飞只言片语之中,两人也意识到不能指望那些部落的人打胜这第一场真正的战争,与此同时,两人也明白,目前的韦家集的资源也无法满足这么庞大的军队开支,哪怕作为士兵最需要的武器都大量的短缺,很多士兵只能自己想办法解决。
第五天终于到了!
韦家集人都松了一口气,因为,太久的等待很容易让人们失去耐心从而战意消失,而且,韦家集的粮食危机已经越来越严重。
第五天凌晨的时候,三十万人如同潮水一般涌向南城方向,从早就搭建的数十道浮桥上渡过怒江,按照各个部落的关系程度划分成三路兵马,分三路向南城进发,从韦家集到南城有近两百公里的路程,按照每天行军五十公里的行军速度,至少也要四天,部落首领们约定第五天凌晨发起总攻,从三个方把南城包围……
当三十万大军争先恐后的冲向南城的时候,韦家集的三万七千精锐也随着人流离开韦家集,不过,他们并没踏上征途,在渡过怒江之后借着其中一路大军的掩护,沿着怒江往上游步行了数公里,找了一处低洼的地形神不知鬼不觉的潜伏起来。
“从现在开始,韦家集所有的居民撤退!”刘飞看了一眼远处漫天的烟尘,淡淡道。
“什么?”韦重阳以为自己听错了。
“我们离开后,带上所有的粮食,立刻让所有的居民向沼泽地带撤离,我已经安排了人手在那边接应。”
“南方军区的部队会偷袭我们?”梅儿脸色赫然一变。
“是的,记住,不能泄露消息,如果泄露了消息,就无法分散南方军区的兵力,所以,在我们离开后,不准任何人留下,强行留下的人一律处死!”刘飞一脸严肃道。
“是!”韦重阳一凛。
“不,这里由梅儿和曼尼负责,我们夺下南城之后,韦先生需要建立一个临时政府。”
“梅儿……”韦重阳脸上露出一丝担心之色,要知道,在韦家集的至少还有二十多万人,而且大多都是老弱病残,要想把这么多人撤离,无疑是一个艰巨的任务。
第四百零三章 心理疏导
“放心,我能够做到,从这里到南城,加急快马也要两天,南城应该早就知道我们今天就要挥军南下了,所以,很有可能偷袭的部队已经正在赶往这里的途中,骑兵在长途跋涉之后,哪怕是赶到这里,肯定也要休整几个小时,让马儿吃点东西补充体力,那么说,我们至少也有一天半到两天的时间,已经足够我们撤离韦家集,不过,为了以防万一,我需要三百精锐骑兵,在我们离开之前,他们负责封锁韦家集的街道出口,离开之后,负责看守韦家集,燃烧炊烟迷惑探子,不让任何人接近,一天之后他们就可以撤离快马赶上我们,哪怕是南城的探子也无法了解韦家集的真实情况,在骑兵无法获知韦家集确切情报的时候,他们依然会按照原计划行事,等他们赶到这里,韦家集已经变成了一座空城,而且,我会布置一下,让他们无法追查我们的行踪……”
“非常不错!”
刘飞不禁对梅儿大为欣赏,她的心思之缜密更胜舒柔,所思所想简直是滴水不漏。
“谢谢。”梅儿被刘飞表扬,脸上顿时一红,轻轻道:“刘先生一定要注意安全。”
“会的,对了,一定要带走所有的粮食和牲口,如果无法占领南城,将会有很长一段时间无法获得食物。”
“这个暂时不用担心,你们离开之后,人口锐减多半,韦家集的居民大多都有牲口,周围部落的老百姓绝大部分都是牧民,每家每户都有牲口,实在是没有食物了,宰杀牲口也能够支持数月,而且,在沼泽地带还可以捕猎,我想,坚持半年应该没有问题。”
“嗯,如果顺利的话,一个月就够了,还不至于到宰杀牲口地步,三百骑兵会悄悄的返回,你们现在可以做好撤离的准备工作了。”刘飞很清楚牲口在牧民中的重要性,在一般的情况下,牧民是绝不会随意宰杀牲口的。
“先生……”
“嗯?”
“小心。”
刘飞看了一眼梅儿那张娇艳如花的脸,转身大步离开,韦雄和韦重阳一群紧随其后鱼贯而出。
“雄哥!”看着韦雄那宽厚的背影,塔丽终究还是无法保持矜持,双眼泛红的,这段时间,在不知不觉之间,两人居然擦出了火花。
“我会回来的,等我!”韦雄一脸冷峻,没有以往的嘻哈之态。
“我等你!”
“哼,有了女人忘了姐!”曼尼冷哼一声。
“姐放心,我还欠你一份大大的嫁妆。”
“呸,谁要你嫁妆,谁嫁人啊……”曼尼顿时粉脸通红。
“嗯嗯,我知道姐不会随便嫁人,要嫁就嫁一个大大的英雄!”
“……”
曼尼张了张嘴没有说出话来,忍不住看了一眼那修长的背影,她并没有注意到,在她的身边,还有另外一个女人一脸柔情,她也是看着那修长的背影……
……
刘飞从来不会去主动关注女人,女人在他的思维之中所占的时间少之又少,在他的世界里面,除了机甲格斗就是杀人艺术,如果还要加上一个,那就是令人着谜的科学研究。
当韦家集的居民大包小包做好撤退准备工作的时候,刘飞已经渡过了怒江,一路快马赶上了韦三。
三万七千人整整齐齐的站草原之上,在不远的地方就是绵延不尽的巍峨群山,群山之间是一道峡谷——英雄水库。
高高的长矛如同密林一般高高树立,在阳光闪烁着令人心悸的森冷寒光,排成的队列宛若刀砍斧削,整齐得不可思议,三万七千人没有丝毫杂乱烦躁,纹丝不动之中杀气逼人。
这支充斥着杀气的军队有点简陋,除了那锋利的长矛之外,其它的就显得有点寒酸了,三万七千人里面有一支人数为两千人的骑兵,这些骑兵与塞克的角斗士重铁甲骑兵之间的差距根本无法用笔墨来形容,除了没有那巨大的长枪和锋利的长刀,身上也是衣着单薄,根本没有角斗士重铁甲骑兵那慑人的气势。
如果说骑兵是寒酸,那小盾手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他们手中的盾牌都是木头制作……
看着那些衣衫破烂的士兵,刘飞有一丝遗憾,如果给他多一点时间,他可以把他们装备成理想星最强大的士兵。
遗憾之余,刘飞又有一丝欣慰,这些装备落后的士兵散逸着一种强烈的杀伐之气,给人一种壁垒森严、杀机四伏的感觉,这可不是新兵能够拥有,显然,韦家集的那一场战斗,让这些士兵迅速的成长了起来,韦雄的训练也功不可没。
刘飞越众而出,他必须要给这些士兵做一个心理疏导,他记得,在疾风大草原度过第一个夜晚之前,烙铁头就曾经给他做过心理疏导,让他克服心理的恐惧,让他变得更冷酷无情,在任何一支军队作战手册中都有这一部分。
现在,刘飞就要把这三万七千士兵变成冷酷的铁血战士,他要唤醒古老的战争法典。
“你们可以回头看看,面向韦家集,现在,你们要向你的家乡,向你的亲人说再见,看着韦家集吧,一旦进入战场,你必须要忘掉你的家乡和亲人,否则,无法作战!”
数万双目光齐刷刷的看向韦家集的方向,脸上露出一丝惆怅,这一去,也许再也无法回来。
刘飞做了一个短暂的停顿,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浓浓的忧伤。
“如果你有遗憾,担心家人或者家乡,那么,你就会有所顾虑——你就不能集中精力去迎接和面对战争的到来。现在,抛开所有的杂念,你就能够勇往直前,所向无敌!”
“害怕,只会让你永远也无法回来,战胜自己的恐惧,用你手中的武器,刺穿敌人的身体,让敌人的热血洒在你的身上,而不是让你的热血洒在敌人的身上,只有这样,你才能够回来,从新看到亲人、看到咆哮的怒江、苍翠的草原、奔腾的骏马……”
第四百零四章 埋伏大峡谷
刘飞的演讲,或者说是战前疏导并不成功,但是,他却让士兵们明白了一个道理,只有全身心投入到战争之中,战胜恐惧才能够获得胜利,才有希望活下来。
三万七千人开始沿着英雄水库的那条古道进行急行军。
越过英雄水库之后就是愤江,愤江之下就是善卷城,当然,刘飞的目标并不是善卷城,善卷城的地处边荒,足有近千公里,比南城远了四倍有余,而且,其战略价值远孙逊于南城。
不过,南城与善卷城,还有韦家集形成了一个狭长的三角,而韦家集与南城,就是距离最近的两个角。
严格的说,从英雄水库出发到南城,距离比从韦家集远了近百公里,但是,这一百公里的路程非常值得,因为,军队不必暴露在毫无掩护的大草原上,而且,能够绕道到南城的另外一个方向,与那三十万部落军队形成一个包围之势……
如果从天空鸟瞰,就能够清晰的看到,三十万部落军队就像蚂蚁一样越过了韦家集草原,分成三个方向朝南城靠拢,而刘飞率领的那支军队却绕了一个大大的圈子,从另外一个方向逼向南城。
……
“这条道有人走过?好像是骑兵……”当部队在小道上蜿蜒前进的时候,走在最前面的韦三下马,蹲在地上检查。
“是的,那支角斗士重铁甲骑兵偷袭韦家集的时候就是从这条路到达韦家集的。”韦雄回答了韦三的疑问。
“为什么你们没有告诉我?”韦三脸上赫然色变。
“有问题吗?”韦雄一脸莫名其妙。
“刘先生,我们不能走这条道了。”韦三一脸凝重。
“为什么?”刘飞问道。
“如果角斗士重铁甲骑兵知道这条古道,那么,南方军区的人没有道理不知道这条古道,如果我是南方军区的首领,肯定会指挥一支军队从这里赶到韦家集一分为二,一支军队绞杀韦家集,一支军队抄那三十部落军队的后路,到时候,他们可以把三十万军队包围在广袤的大草原上肆无忌惮的屠杀……”
韦三说完之后,这个小小的智囊团都出了一身冷汗。
如果事情真如韦三所料,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当然,还是可以想象,三十大军挥军南下,在战胜无望的情况之下,比如会全线崩溃,到时候,那些部落首领首先会想到朝韦家集撤退,而等待他们的是一支早就埋伏的精兵……
撤退!
众人立刻达成一直意见,如果从这里赶往南城,与对方军队短兵相接的概率高达百分之八十。
在这狭窄而平坦的道路上遇上骑兵,那无异于是一场巨大的灾难。
所有的人目光都落到了刘飞的身上,等待着他下达撤退的命令。
“不,我们不用撤退。”刘飞的回答出乎了所有的意料,“我们可以消灭他们!”
“消灭他们?!”
众人顿时目瞪口呆,这里远离南城,他们还没有做好打仗的心理准备。
“是的,消灭他们,这条路虽然平坦,但是地势却很险峻,而且狭窄,并不适合大规模的集团军进行战斗,我们只要封锁住路口,爬到峡谷之上,多背一些石块树木,就可以把他们通通赶进水库里面。”
“啊……我怎么没有想到!”韦三眼睛一亮,手舞足蹈,一脸兴奋道。
……
时间很紧迫,而且是一个巨大浩瀚的工程。
近四万人全部爬上了山坡和峭壁之上准备岩石和巨木,形成了一条长达十公里的埋伏线。
路口已经被几块巨大的岩石封锁,那是工程机甲的功劳,当工程机甲轻轻松松的把巨大的岩石搬运到路口,一些士兵的眼睛珠子都快掉出来了,这已经超出了他们的思维想象。
“这只是工程机甲,还有一种更厉害格斗机甲,如果你们表现英勇,将来都会有机会驾驶它们!”
刘飞的一句话让士兵们热血沸腾,人们幻想着驾驶一架机甲在千军万马之中纵横驰骋,来人自如。
除了帮助封锁路口之外,刘飞并没有给予更多的帮助,韦三负责发号施令,这个瘦弱的中年人爆发出了令人惊讶的智慧和指挥才能,他胆大心细,思维敏捷,敢于冒险,而且,他还掌握着很多实用的小技巧,逐渐,人们忘记了他曾经是一个猥琐的小偷。
刘飞本身并不具备一个军事指挥家的潜质,但是,他有一个优点,他从来不会独断专权,他会把一些机会给任何一个人,只要那人在某一些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
无疑,韦三在军事指挥上有着出色的天赋,他对情报分析之准确令人惊讶,这里值得一提的是,韦家集那些小偷小摸的人大多都成了韦三的专属情报人员,他们的职业让他们对情报之敏锐有着一种天生的直觉,角斗士重铁甲骑兵经过英雄水库古道已经过了一个多月,杂草早就掩盖了当初留下来的形迹,但是,他们依然从荒草之中寻找到了蛛丝马迹,从而得出一系列的推理……。
峡谷之上大片大片的树木被砍倒,一些石头也堆积到了峭壁边缘,士兵们都有一种莫名的兴奋,这是他们的第一场真正的战争,最让他们感到欣慰的是,他们不用直接面对敌人。
一个人的一生有很多第一次,第一次吃饭,第一次恋爱,第一次穿西服,第一次生孩子,第一次结婚……,无论有多少第一次,第一次杀人这种经历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体验尝试到的,这一次伏击,让第一次杀人变得忙碌了整整十个小时,英雄水库峡谷才变得安静下来,这个时候,峡谷已经被黑暗笼罩,整个峡谷显得格外的静谧。
人们的情绪有点紧张。
如果分析错误,他们不光是辛辛苦苦白干,还浪费了整整十个小时。
一个晚上过去了,就地休息的士兵们情绪越来越失望,就连原本坚信敌人会从这里来的韦三也对自己的想法产生了一丝怀疑。
朝霞在天际喷薄而出,染红了整个天空,突然,远处传来一阵密集的马蹄声音,大地都在颤抖,惊鸟在树梢掠过……
他们来了!
一瞬间,人们变得紧张起来,很多人的手心都冒出了汗水,数万双眼睛居高临下的望向峡谷的另外一头,可以清晰的看到,在那边,仿佛有一条黑色的长龙蜿蜒而来……
角斗士混甲骑兵!
透过那杂草,人们可以看到鲜明的甲胄和迎风摇曳一望无际的旗海。
一批一批的角斗士混甲骑兵如同潮水般从那狭窄的古道涌过来,千万支马蹄在古道上奔驰,一时之间,整个峡谷都被这雷鸣一般的蹄声填满,踢起漫天烟尘,非常壮观。
那雄壮的骑兵不停的在古道下面通过,仿佛无穷无尽一般,那滚滚的铁蹄在峡谷中震荡,让人惊心动魄。
好鼎盛的军容!
韦家集的数万士兵不禁倒抽了一口冷气,他们只是远远偷看,就被那慑人的气势所征服,如果正面对抗,那还得了!
刘飞静静的看着那刀山枪海反射出来的森冷光芒,脸上波澜不惊,当然,刘飞也很惊讶,惊讶于韦三的智商,惊讶于冷兵器战争与热兵器战争的不同。
冷兵器战争更让人产生一种视觉冲击力,更令人热血沸腾。
在浩瀚的宇宙之中发生战争时候,有时候根本感受不到逼人的气势和死亡的威胁,双方都看不到,只是凭借高科技的侦测手段,在数十万乃至数百万公里之外就开炮射击,在那电光火石之间,很难感受到那致命的威胁。
热兵器的战争,更多的是拼的是科技,而冷兵器,拼的则是智商。
……
萨姆浓黑的长眉如刀,一双眼睛露出杀气腾腾的坚毅之色,在他的身后,是五万二万角斗士混甲骑兵,这是乌托邦共和国震撼天下的强力兵种,除了角斗士铁甲骑兵和角斗士金甲骑兵,角斗士混甲骑兵是共和国最精锐的军种。
很多人以为角斗士重铁甲骑兵和角斗士重金甲骑兵是乌托邦共和国的主力军,事实上,角斗士混甲骑兵才是乌托邦共和国的脊梁,因为,它的数量远远超越了上述两种骑兵的总和,铁甲骑兵和金甲骑兵更多的是一种象征意义。
南城军区骑兵总数为五万,其中混甲骑兵为二万,藤甲骑兵为三万。
萨姆是南方军区的三号实权人物,其地位仅次于战死在韦家集的塞克。
萨姆很年轻,他的个头并不如塞克那么高大,却显得极为凶悍,一块一块的肌肉隆起,只是一看就会让人产生一种畏惧之心,他作战风格就像他的体型一样凶悍勇猛,被誉为南方军区里面最有前途的年轻将军。
这一次,萨姆肩负重任,他不光是要包抄那三十万乌合之众的后路,还要荡平韦家集,用韦家集的鲜血来洗刷南方军区的耻辱。
萨姆很清楚自己的责任,艾德将军把最精锐的二万骑兵让他带领就是为了让他洗刷南方军区的耻辱,他也很清楚艾德将军所承受的压力——现在,南方军区已经成了另外三大军区的嘲笑的对象。
如果塞克被那巨大的钢铁怪兽所打败的话,没有人会嘲笑,关键是,塞克在被钢铁怪兽打败之前就已经被韦家集的居民打得灰头土脸,这才是让南方军区将军士兵抬不起头来的主要原因。
萨姆要维护南方军区的荣誉。
面对那钢铁怪兽,萨姆内心其实很害怕,但是,他并不担心,因为,各方情报都显示,对方只有一个人,而且,也只有一只钢铁怪物,他只需要把二万骑兵分散成数百支小队在草原上游猎,那钢铁怪兽也毫无办法……
……
穿过这条古道,就可以直达韦家集大草原,略微休整之后,骑兵就可以长驱直入韦家集大肆屠杀,萨姆感觉自己血管里面的血液已经沸腾起来,他仿佛看到韦家集在铁蹄下面颤抖……
第四百零五章 浴血大峡谷
马上要越过峡谷了,马上就要通过这条该死的小道了。
看着前面的峡谷口,萨姆终于长长吐了一口气,这条古道实在是太狭窄了,根本不适合大规模的骑兵进军,只要通过这道峡谷,角斗士混甲骑兵将可以一路长驱直入到达韦家集……
咦!
萨姆举起一只右右手,后面疾驰的骑兵放慢了速度。
数十块巨大的石头挡在前面的路口,已经彻底的封死了这条古道的出口。
看来,这又要耗费大量的时间清理了,看着巨大的石块,萨姆有点郁闷,这石头个头都不小,大的至少有数十吨,小的也有数吨,要清理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将军,您看这里。”一个副将一脸凝重的看着一块断裂的石头。
“嗯?”
萨姆下马,走到那副将身边,在副将面前,是一块比人还高许多的岩石。
“将军,这石头并不是自然崩溃,而是认为的,你看,这个断裂的地方有明显的撬动痕迹……”
“有埋伏!”萨姆心中凛然,猛然一声大喝道:“大家寻找掩护……”
可惜,迟了,一切都迟了,事实上,这条古道也没有什么可以寻找到掩护的地方,岩壁上生长的灌木根本无法提供掩护的地方。
峡谷中间仿佛刮起一阵烈风,吹得旗帜猎猎作响,紧跟,天空响起一阵阵战鼓,那战鼓仿佛敲在心脏之中,震动着每一个人的心弦,二万角斗士混甲骑兵茫然不知所措,一个个抬头观看,而胯下的战马仿佛感受到了一种危险,发出夺人心魄的狂嘶。
“轰隆隆……”在那雄壮的战鼓声音之中,峡谷一阵地动山摇,另外一种声音盖过了那令人心悸的战鼓。
在一阵惊天动地的巨响声中,整个峡谷都在颤抖,不计其数的巨大木头和石块从头顶上的峭壁滚落下来,古道上面仿佛世界末日一般,雨点一般的巨木和石块砸在这支强大的骑兵头上,很多骑兵直接被砸成了一滩肉泥,那些高大强壮的战马也被砸得在地上抽搐,口吐白沫,战马的悲鸣声,士兵的惨叫声交织在一起,就像在演奏着一曲令人为之动容的乐章。
看着自己的部属在地狱之中煎熬,萨姆眼睛都在滴血,但是,他无能为力,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头顶的树木和石头不停的滚,看着一个一个的士兵倒下。
开始有人跳进英雄水库。
“扑通扑通”跳水声不停的响起。
“别跳水,别跳水!”
萨姆大声咆哮着,可是,在那巨大的轰鸣声中,没有人听到他的声音,哪怕是有人听到,也绝不会听他的,呆在古道上,只有被砸死的选择,跳进水中,至少还有一线生机。
事实上,跳进水中没有生机。
跳进水里的士兵,根本没有活命的可能,他们一跳进水库之中,身上那些让他们骄傲的厚重甲胄就变成了催命的阎王,一个一个的士兵沉入了水底,只是冒出一串一串的气泡,旋即泛起一圈一圈的涟漪,复又归于平静……
轰鸣的岩石和巨木吞噬着士兵们的生命,深不可测的水库也在吞噬着士兵们的生命。
这一边倒的屠杀很快就结束了。
当那轰鸣的声音停止之后,古道上惨不忍睹,这支生命显赫的混甲骑兵几乎全军覆没,到处都是被砸得扭曲变形的尸体,士兵的尸体和战马的尸体内脏搅合在一起,血肉模糊,根本无法分辨谁是谁的,偶尔几个运气特别好的士兵呆呆的站在狼藉的战场之上,一脸苍白,双眼无神,仿佛被魔鬼带走了魂魄一般。
萨姆运气很好,他并没有死,他躲在堵住路口的那几块巨石的缝隙之间,逃脱了一命。
噩梦并没有结束!
“杀!”
“杀杀杀!”
“杀杀杀……”
……
成千上万的喊杀声在峡谷里面回荡,不计其数的人顺着那微微倾斜的峭壁滑落下来,那锋利的长枪在峭壁上折射出无数夺目的光点,让人惊心动魄。
“杀!”
“杀!”
“杀!”
……
萨姆没有逃走,他要与自己的共存亡,他已经杀红了眼,他也不知道自己杀死了多少敌人,那些敌人就像蚂蚁一般的蜂拥而上,无休无止,在他的身前,尸体堆积如山。
萨姆站在那块巨大的岩石之上,他的长刀刃口已经卷曲,他的战袍已经浴血,他没有退缩一步,他就钉子一般钉在岩石之上,绝不后退一步。
韦三远远的看着,看着萨姆,他感觉到了一丝恐惧。
不光是韦三,韦家集的士兵都是一脸畏惧之色,他们从开始的奋勇杀敌到畏手畏脚。
那个人实在是太厉害了,死在他手中的兄弟至少超过了一百,他的那把长刀就像死神的镰刀,不停的收割着生命。
终于停止了!
浑身浴血的萨姆站在岩石之上,俯视着下面的士兵,手中的长刀滴落着鲜血,如同那远古的战神,杀气奔腾。
农民终究是农民!萨姆嘴角泛起一丝嘲讽的笑容,他虽然败了,但是,他有一个骄傲的心。
突然,密密麻麻的士兵潮水一般的分开一条路,一个身着长袍,一脸冷漠的年轻人缓缓的走了过来,在他的手中,握着一把雪亮的弯刀,弯刀散发着妖异的光芒,就像一头凶厉的猛兽伺机而动……
终于,刘飞走到了萨姆前面,仰头看着萨姆,依然是一脸让人心惊肉跳的冷漠之色。
两人凝视着对方,一股汹涌澎湃的战意在空中流转,周围的士兵被那凶厉的杀伐之气迫得纷纷后退。
“我是乌托邦共和国南方军区萨姆将军,报上你的名字!”萨姆感受到了对方那透体而出的杀机,立刻知道对方绝对不是无名之辈。
“刘飞!”刘飞跨前一步,心中并不如表面那么轻松,这个将军的勇武远远超越了他的想象,他完全可以和铁棍约瑟夫相提并论,甚至于犹有过之。
如果说勇武,萨姆和铁棍在伯仲之间,但是,萨姆是冷兵器的环境之中长大,其格斗技巧和临阵经验则要远远的超越了铁棍。
“刘飞……你是地球人?”萨姆身躯赫然一震。
“算是。”
“是你杀死了塞克将军?”萨姆心脏一阵疯狂的跳动。
“理论上是。”刘飞再一次逼近一步,他的身体开始微微弓曲,双腿就像拉紧的弦,充满了张力。
“哈哈哈……听闻你勇冠三军,却用阴谋诡计杀死塞克将军,你可敢与我一战决一雌雄!”
“我会亲手割下你的头颅挂在南城城门之上。”刘飞知道,萨姆的勇武对韦三他们造成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如果他驾驶机甲杀死萨姆,将会给他们留下心理阴影,唯有用手中弯刀月华杀死萨姆,才能够让他们树立必胜的信念,重拾信心。
“何必逞那口舌之快,要战就来吧,本将让你等宵小知道,南城军区并非个个酒囊饭袋!”
萨姆仰天哈哈大笑,长刀一横,一时之间,疯狂的杀气在空气中奔腾。
第四百零六章 名动天下
“刘先生,韦雄请战!”
就在刘飞和萨姆大战一触即发的时候,突然,响起了韦雄的声音。
刘飞一愣。
不光是刘飞一愣,所有的人都一愣,特别是韦三和韦重阳他们,对韦雄的深浅可以说是知之甚详,他们实在是无法相信韦雄能够战胜如狼似虎的萨姆。
“你确定?”
刘飞皱眉,他并不想打消韦雄的积极性,这个时候有人挺身而出对士气有帮助。
“是的,确定!”韦雄胸膛一挺,一脸坚决的大声道。
刘飞略微停顿了一下,点了点头,缓缓后退,他虽然无法理解韦雄为何要做出这种自不量力的举动,但是他了解韦雄,以韦雄贪生怕死的性格,如果没有绝对的把握,绝对不会在数万人面前请战。
“就你,哈哈哈哈……本将也不在乎多杀一个人,来吧!”
“青龙列队!”韦雄一声暴喝。
“是!”数十个个壮汉发出一声惊天动地的巨吼,在一阵甲胄的撞击、金铁交鸣声中,数十个大汉已经在狭窄的古道上紧密排列成了队形,三页枪映射出冰冷的寒光,倒也是一模一样,杀气腾腾。
众人再次一愣,明明的是韦雄请战的,现在却是安排士兵上阵,这让人们感到有一丝不妥,毕竟,这个时候已经是胜券在握,安排士兵上去是无谓的牺牲,实际上,人们更希望看到刘飞上阵,要知道,韦雄把刘飞的武力吹得天花乱坠,人们早就想眼见为实了。
刘飞则是绕有兴趣的看着韦雄,这“青龙组”他的知道的。
韦雄从五千亲兵中挑选出了二百精锐,每五十人为一组,分为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组。
这两百人主要是负责刘飞的安全,韦雄可是花了一些心思,当初从塞克那里收获的战利品——那些破损的甲胄战鞋和长刀,几乎都被这二百人从新利用起来。
“哈哈哈,来来!无名鼠辈,也敢在本将面前叫嚣,让本将告诉你们什么才是真正的战斗!”眼看着数十个大汉聚集成紧密的阵型,萨姆爆发一阵嘲笑,长刀猛然一挥,发出一声惊心动魄的破空声。
“准备!”
在韦雄那浑厚的声音中,前面二十五人手臂一张,手中的三页枪朝后拉开,那锋利的枪尖对象萨姆,就像一尊处于动态的雕塑,充满了爆炸性的张力。
不好!
眼看着那数十支寒光闪闪的三页枪,久经沙场的萨姆赫然明白过来,猛然发出一声咆哮,居然凭空跃起,向布阵的士兵电射过来,手中的长刀在空中不停的掠动,幻起无数的残影,仿佛在身前构筑了一道无形的墙……
“掷!”
“嗖嗖嗖……”
韦雄的声音冷静而沉着,二十五支三页枪同时掷向空中的萨姆,在那电光火石之间,围观的士兵们感觉那二十五支长枪就像遮天蔽日的乌云一样压向萨姆。
“噼噼啪啪……”
萨姆的长刀在空中如同风车一般,在一阵密集如同雨点一般的金铁交鸣声中,那些锋利的三页枪纷纷掉落,萨姆那强健的身躯没有丝毫减速,如同一阵旋风朝那群士兵席卷而去。
眼看着萨姆扑过来,那群士兵巍然屹立不动,前面投出三页枪的二十五名士兵蹲了下来,后面二十五名士兵的手臂就像绷紧的弓弦,在韦雄一声“掷”中,二十五支长枪几乎是紧随着前面的二十五支长枪射向萨姆。
说来话长,实际上,所有的事情动在电光火石之间发生,当萨姆发现不好跃起的那一瞬间,韦雄就发出了命令,而且,他是接连发出两个命令,也就是说,前面二十五人投掷的时候,后面的二十五人也完成了准备动作,前面二十五人投掷之后立刻蹲下,后面的二十五人手中的三页枪也同时投掷出去,所有的动作都配合得滴水不漏。
这个动作整齐划一,让每一个人都有一种天衣无缝的惊艳感觉。
的确是天衣无缝,这可是千锤百炼的动作,为了完成这个没有间隙的投掷动作,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组可以说是训练了不下千百次,为的就是这一霎拉的芳华。
“呯”的一声,萨姆的身体重重的摔在了地上,在他的身上,密密麻麻插满了三页枪,腿上、受伤、腹部、胸腔都有透体而过的三页枪,至少有十支以上的三页枪命中穿透了他的身体,穿透的三页枪上挂鲜血淋漓内脏,夺人心魄。
让人诡异的是,萨姆的身体居然没有死绝,身体一阵急剧的抽搐,然后,一双眼睛死死的盯在韦雄的身上凝固不动,眼神之间,充满了不甘。
气氛安静的让人窒息,所有能够看到萨姆将军尸体的人都看着那双不甘的眼睛。
没有人想到,一个万夫莫敌的绝世勇将居然会如此的被人轻易杀掉。
安静!
安静!
安静!
“韦雄!”
“韦雄!”
“韦雄!”
……
突然,一个士兵喊了一声,紧跟着,数十个、数百个士兵一起高喊,那些看不到现场的士兵虽然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但是,可以从那高喊的声音之中感受到胜利的喜悦,也跟随着高声大喊,热血沸腾的呐喊声音在峡谷里面回荡,直冲云霄,风云为之变色。
而主角人物韦雄则是有点手足无措,一脸局促的嘿嘿傻笑,贼头贼脑之间让人忍俊不禁,显然,他一时之间还无法享受这巨大的荣誉。
“不错!”刘飞走到韦雄身边,拍了拍韦雄的肩膀,韦雄的表现让他很满意,如果说韦三有大局观,那么韦雄可以用急智来形容,从他排兵布阵来看,他早就在悄悄的布置准备,他与萨姆的对话只是为他拖延了时间,无疑,韦雄对时机的把握可圈可点。
“谢谢!”韦雄顿时受宠若惊,连连点头哈腰。
“韦雄!”韦重阳也朝韦雄竖起了大拇指。
“谢谢,谢谢!”韦雄连连鞠躬。
“雄哥,有你的!”韦三自然也要道贺。
“谢谢谢谢……”
……
韦雄这一战成名,他用事实证明,只要齐心协力,再强大的对手也可以打败,可怜的萨姆将军致死也想不到,他居然成了一个无名小卒的踏脚石,早知如此还不如自己了断,免得毁了一世英名。
除了韦雄,青龙组也同样享受到了至高无上的荣誉,他们不光是获得了刘飞奖励的一把匕首,还享受到了无与伦比的尊重,这让白虎朱雀玄武三组羡慕不已,暗自发誓要立功。
有意无意之间,士兵们之间开始产生了一个良性竞争,这是刘飞也没有想到的。
这一战,萨姆以身殉国,所率角斗士混甲骑兵全军覆没,这一战让韦雄一战成名,如同一颗耀眼的新星光芒四射,同时,也让韦家集的军队名动天下,韦三的军事才能也开始崭露头角。
……
当晚,刘飞率众连夜越过了大峡谷扎营,宰杀了一些缴获的受伤战马庆祝休息,蓄精养锐。
就在刘飞扎营庆祝的时候,大草原上也发生了第一场遭遇战,这是一场大规模的战役,在乌托邦共和国的历史上,从来没有那一场战争有如此多的人数参加。
十万鱼龙混杂的部落军队对一万骑兵和二万步兵。
十万对七万,在人数上,部落军队有着绝对的优势……
第四百零七章 血染草原
汉弗莱年龄在四十左右,身材并不高大,提醒却极为彪悍,身上的肌肉一块一块,如同花岗岩一般,让人产生一种极强的侵略性。
汉弗莱是格林家族族长的儿子,当然,汉弗莱能够担任这支部队的首领,靠的可不是关系,而是实力,他乃是格林家族第一汉弗莱是三支部落军队的首领之一。
高手——唯一的七阶角斗士。
格林家族是韦家集仅次于韦氏家族的第二大家族,族人有十万之众,加上与另外一个家族联姻,两大家族青壮年就有数万,在这次讨伐南城之前,又有无数小家族依附,格林家族的人人数已经隐隐有超越韦氏一族之势。
也正因为格林家族有机会成为韦家集第一大族,所以,这次格林家族可以说是倾尽全力,发动了所有的青壮年参加了这次远征,意图非常明显,就是要拔得头筹,攻克南城,好让家族的利益最大化。
根据情报显示,南城军区最强大的角斗士铁甲骑兵已经被刘飞歼灭,剩下的骑兵不到五万,而且为战斗力并不强大的藤甲骑兵和混甲骑兵,另外还有大约十五万步兵。
汉弗莱对于你五万骑兵还有一些忌惮,但是,那十五万步兵他并没有放在眼里,乌托邦共和国最强大的是骑兵,而不是步兵。
当然,汉弗莱对那十五万步兵也没有放在心上,南方军区的防御线很长,五万骑兵分散之后,也很难形成战斗力,毕竟,他现在可是手握十万大军,在他的右边,还有两支十万大军互为犄角,哪怕是五万骑兵击中在一起,靠人海战术淹也要淹死他们。
汉弗莱骑着一匹劲马奔驰在草原上,十万兵马紧随其后,密密麻麻漫山遍野,掀起漫天的烟尘,场面极为宏大,让人心驰神往。
汉弗莱心中升起一种无比奇妙的感觉,他喜欢这种重权在握的感觉,他喜欢这种令出如山酣畅。
还有两天就可以到达南城。
汉弗莱很聪明,他跑得并不快,他在蓄精养锐,他可不想为他人做嫁衣,让别捡一个便宜……
……
“首领,前方发现骑兵侦骑。”就在汉弗莱幻想着在另外两支部队浴血奋战,他却在战争关键时刻力挽狂澜成为万众瞩目的英雄时候,一个斥候迎面快马而来,一脸惊惶之色。
“骑兵侦骑?”汉弗莱一愣。
“是的,是南方军区的骑兵侦骑,很可能有大规模的骑兵埋伏在前方,我们现在最好是和另外两支部队会合,互相照应。”
“不可能!”汉弗莱断然否定道:“这里离南城还有二天多的路程,他们不可能出现在这里,而且,南城城池险峻,他们没有理由冒险深入到这里来。”
“可是……”斥候顿时急了。
“放慢速度,布成防御阵型,哪怕是有骑兵,我们也不用畏惧,我们的人数有着绝对的优势,他们不可能把所有的骑兵都派到这里来,我们只要接阵,他们也无可奈何。”汉弗莱一脸肯定道。
斥候张了张嘴,终究是没有说出话来,沉默着退了下去。
汉弗莱传令下去,十万混杂的兵马开始形成防御阵型推进,在布阵之时,很多人听说有骑兵出现,一个个顿时摩拳擦掌,战意高昂,恨不得立刻与骑兵杀个你死我活。
他们的愿望很快实现了。
就在十万混杂的兵马还在慢悠悠的布阵时候,远处天空中飞扬起一阵烟尘,仿佛乌云压顶一般滚滚而来,铁蹄踏在草地上发出雄壮的撞击声,大地在颤抖,杀声震天。
杀!
杀!
杀!
草原上刮起一阵阵狂风,吹得双方的旗帜猎猎作响,快,太快了!还没有等十万大军从震撼之中醒悟过来,那支骑兵就像割麦子一般把十万大军一分为二,没有丝毫的阻力,如同热刀切奶油。
这是一支万人的角斗士藤甲骑兵,杀气腾腾,军容鼎盛,奔驰之间,气势磅礴。
性格凶悍的战马纷纷扬起头颅,惊天动地的马蹄声震起遮天蔽日的尘土,如同猛烈的旋风席卷大地,前仆后继,勇往直前,永远不知道腿上,只知道朝前奋勇奔驰!
骑兵的那强劲有力的铁蹄和长刀轻易的就把十万大军分割,十万大局被这支为数并不太多的骑兵不停的穿插分割,宛若一把利剑在一块巨大的肉上面肆无忌惮的切割,一个接一个的士兵倒下,倒在铁蹄之下被踏为肉泥。
一开始热血沸腾的十万大军很快就被这惨烈的屠杀杀得找不到北,士气低落,士兵们就像无头的苍蝇一般在草原上胡乱奔跑躲避着那雪亮的长刀,这种混乱让本就不森严的战阵变得疏散,士兵们互相践踏着,惨叫着,呻呤着……
草原成了人间地狱。
这是一轮血淋淋的屠杀,十万大军就像任人宰割的羔羊,在一片胡乱的惨叫,短暂惊慌之后,一些士兵开始拼死战斗,纷纷拔出兵刃砍杀,弓箭手也混乱射击。
这种毫无组织的反抗面对如狼似虎的凶悍骑兵没有任何意义,骑兵分成若干冲锋战队,每每看到有人聚集在一起结阵抵抗,立刻纵马冲散,至始至终,汉弗莱都无法组织起有效的反抗。
汉弗莱就像发疯了一般在混乱的人群之中左右砍杀,他已经杀红眼了,他不止杀死了一个骑兵,但是,他的勇武在这成千上万的军队之中显得微不足道,一支骑兵小队似乎知道他是首领,一直都在他周围冲杀,把他与士兵完全隔离。
终于,汉弗莱力竭了。
他的头发湿漉漉的,他的铠甲已经残破无比,他身上到处都是纵横交错的伤痕,他的长刀的刃口已经卷曲,他的双眼也被额头上流下的血液浸得视线模糊……
汉弗莱孤零零的站在草原上,在他的周围,是堆积如山的尸体,一匹巨马从远处狂奔而来,在马头前面,是一把闪烁着寒芒的巨大的长枪,长枪在空中发出刺耳的破空声,令人心悸。
汉弗莱没有动,他感觉自己的手臂就像山一般沉重,他缓缓的举起手中的长刀,一脸木然的看着那越来越近的战马和长枪,他仿佛感受到了死神在召唤。
“嗤……”
在那电光火石之间,汉弗莱感觉时间无比的漫长,就像过了千千万万年,他的身体凝固不动,他并没有感觉到疼痛,他低头看了一眼穿透自己胸口的长枪,然后又缓缓抬头,看着那手持长枪的军人,那军人高高在上,也俯视着他,一双眼睛里面,露出一丝笑意,仿佛在嘲笑他的自不量力……
第四百零八章 佼佼者德子
汉弗莱死了。
勇猛无敌的汉弗莱死了,当汉弗莱那圆睁双眼的头颅挂在长枪上之后,十万苟延残喘的大军再也无法组织成大规模的战队与角斗士藤甲骑兵对抗。
正所谓是兵败如山倒,十万大军彻底溃散,尸体遍布大草原,到处都是残肢断臂,内脏血肉混杂在青草里面,空气中弥漫着一股令人作呕的浓烈血腥味。
这一战,从中午一直杀到晚上,直到夜色笼罩大地,被杀得魂飞魄散的十万大军才获得一线生机,当然,这个时候十万大军已经去了大半。
值得一提的是,这一战,在这支杂牌军中涌现出无数具有军事才能的优秀士兵,他们凝聚成小股小股与骑兵殊死拼杀,他们顽强的战斗精神给骑兵造成了极大的杀伤力,毕竟,他们在人数上有着绝对的优势。
当夜幕来临的时候,有一个叫德子的年轻人脱颖而出,在他的身边,居然聚集了一万多士兵,这一万多士兵死死的抱成一团,无论骑兵怎么样冲锋,他们自始至终都紧密的排列,遇到小股的骑兵小队,直接包抄歼灭。
德子二十五岁,身材并不强壮,却有着一股子令人胆寒的狠劲,每每在战斗的时候都是豁出去不要命的拼杀,他的勇武在溃散的大军成了一面旗帜,在他身边,一些被冲散的士兵不停的凝聚在他身边。
有了部属之后,德子展现出了惊人的军事才能,他开始指挥士兵布阵,形成一个一个锐角的攻击性阵型,那些阵型又排列成大阵,呈犬牙交错状,只要有骑兵冲锋,立刻就会被蜂拥的人群包围……
最好的防御就是攻击!
德子把这句话封为战争宝典,在全军溃败的时候,他反其道而行,遇到骑兵并不像其他士兵一样望风而逃,反而是直面而上,这种凶狠顽强悍不畏死的作战风格很快就让他的队伍越来越壮大,骑兵队伍的冲锋速度也遭到了遏制。
在黑暗降临之前,角斗士藤甲骑兵也杀红眼了,不停的组织阵型冲锋,奈何德子的战阵毫不退让,针锋相对,双方的伤亡数据不停的刷新,当黑暗席卷大地之后,骑兵终于放弃了把这支临时凝聚在一起的军队冲散的打算……
……
这一战,十万大军死亡人数超过了六万,除了德子身边的一万多人趁着夜色逃走,另外一些人都被冲散逃走。
一万骑兵也遭到了重创,死亡超过了三千人,而这三千人,绝大部分都是德子那支军队所杀。
战斗结束了。
德子率领他的军队在黑暗之中跋涉,在这场战斗之中,德子在士兵中的威望直线上升。
这是一支混杂的军队,互相都不认识,分属于很多不同的小部落,他们因为逃亡而凝聚在了一起。
经历了大草原的鲜血洗礼,这些士兵迅速的成熟,他知道,只有团结才能够活命,只有悍不畏死才不会死。
当这支艰苦跋涉的军队停下行军的步伐休息的时候,很快,他们就推选出了属于他们的首领——德子。
与此同时,这一万多士兵发生了分歧。
面对血腥的战争,士兵们终于明白,胜利的果实并不会从天上掉下来,现在好不容易从死亡线上挣扎着活下来,很多士兵已经萌生退意,他们只想回到韦家集,从新过上他们贫穷而平静的生活,那生活虽然艰苦,却不用时刻面临死亡。
当然,还有一批好战分子誓死也要报这血海深仇,用敌人的鲜血来洗刷耻辱,他们聚集在一起,高举着手中的武器,不停发出咆哮声。
两派阵营互不退让,针锋相对的辩论争吵,大有拳脚相向的迹象。
他们本就分属于不同的阵营和部落,在这里,没有一个有份量的部落首领足以让他们闭嘴。
最后,裁决权交给了德子,毕竟,德子是他们目前的首领,他们能够活下来,也是德子的功劳,在这支败军之中,德子拥有着至高无上的威望,至少,暂时是这样。
“朝南城进军!”
“啊……”
“为什么啊?”
“我想回韦家集。”
“我们都想回去!”
“……”
士兵们顿时哗然,很多士兵提出抗议,一时之间,营地变成了吵杂的菜市场。
德子没有说话,一双发亮的眼睛在黑暗中深邃无比。
终于,安静了下来。
“我们没有退路,当我们拿起武器加入军队的那一刻,我们已经没有了退路,我很遗憾的告诉那些想回到韦家集的兄弟们,如果你们不回家,还有活下来的可能,如果回家,必死无疑!”德子的声音很特别,有着很强的穿透力。
必死无疑!
本还有点吵闹的士兵们彻底的安静了下来,人们很清楚,接下来的话,将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命。
“理由很简单,如果这次兵败,我们所有的人都要死,包括我们家中的父母、老婆孩子和朋友,乌托邦共和国不会放过我们每一个人,城门之变用血淋淋的事实说明了这个问题,而在前不久的韦家集也曾经出现这个问题,千万不要幻想他们会心慈手软,他们不光是要从精神上消灭我们,还会从肉体上消灭我们……”
“现在,我们唯一能够做的就是配合另外两路大军夺下南城,那么,我们还有一线生机。”
“如果其他两路大军也遭到了同样的袭击呢?”
一个士兵忧心忡忡的提出自己的问题,事实上,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问题,所有的人都在思考这个问题,从南城军区主动出击来看,他们不可能光袭击他们这一路大军。
如果另外两路大军也遭到了同样毁灭性的打击,那这次所谓的北伐就成了一个笑话,靠一群散兵游勇攻克城池险峻的南方军区,那无异于痴人说梦。
一万多双眼睛看着德子,等待着他的答案。
“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只能假设,假设另外两路大军遭遇到和我们一样的袭击,那么,我们现在有两个选择,第一,战死沙场;第二,等着被送上绞刑架!”
场面安静得让人窒息。
无论是第一还是第二,都是死亡一途。
“奶奶的,横竖是死,老子豁出去了!”
“对,反正是死,豁出去了,奶奶的,让南城军区那些龟儿子知道,我们也不是吃素长大的,老子死的时候也要拉个垫背的……”
“……”
一时之间,群情汹涌,战意熊熊,士兵们大声的咒骂着。
……
正如士兵们猜测的那样,外两路大军同样遭到了骑兵偷袭,不过,两路大军的结局完全不一样,其中一路大军被打散,另外一路大军则是布置了一个口袋,把一万藤甲骑兵包围尽数斩杀,只是付出了极少的代价。
就在三路大军都被伏击的时候,刘飞全歼二万角斗士混甲骑兵,越过英雄水库大峡谷,朝着南城的北边进军,不过,刘飞也没有想到的是,德子也率领一万多人和他朝一个方向进军,因为刘飞绕道的原因,德子反而走在前面……
第四百零九章 黄雀在后
与刘飞神不知鬼不觉的行军不一样的是,德子根本没有办法隐藏他这支军队的形迹,为了避免陷入包围圈,德子根本顾不上休息,连夜赶路,迂回穿插到南城的背后,那是一座小山坡,只要到达那个小山坡,就可以借着地利朝南城冲锋。
按照德子的想法是,南方军区的军队都四处伏击,这个时候的南城处于虚守状态,他只要尽快赶到南城的北城区,趁其不备一举拿下。
德子自然是想不到,他与刘飞的想法不谋而合。
只是,与刘飞那神不知鬼不觉的行军比起来,德子的目标实在是太大了,毕竟,他是从正面战场赶往南城的一支军队,就在他急行军的时候,南城军区的情报人员也在快马赶往南城……
从韦家集算起,第五天凌晨三点的时候,德子率领的一万多人马已经赶到了南城数里之外的山坡上扎营。
因为连夜赶路,这一万多军人赶到山坡的时候,已经是疲惫不堪,这个时候攻城显然是不可能。
有时候,回望历史会发现,很多事情冥冥之中自有天意。
德子提前赶到南城,不光是打乱了刘飞的计划,同样,也打乱了南城军区艾德将军的计划。
三路大军的战斗力大大出乎了艾德将军的意料之外,虽然三路大军其中有一支已经完全冲散,但是,这局部的胜利让艾德将军无法高兴起来。
艾德将军有点焦头烂额,他想不到在他精心布置的伏击之下,三路大军之中居然会有两路大军拥有战斗力,更让他想不到的是,其中一路大军残余部队居然提前赶到了南城,最让艾德郁闷的是,这支人数并不多的军队居然会在黑夜的掩护之下绕到南城的北城区……
最致命的是,这支残余部队居然不立刻攻城,反而是扎营,这让艾德将军极为郁闷。
按照另外一路大军的行军速度,早晨八点的时候就会赶到南城之下,到时候,南城就会腹背受敌。
为了伏击韦家集和三路大军,艾德将军已经把最精锐的骑兵都派了出去,目前南城的军队以步兵为主,而且人数不占优势,如果受到前后夹击,后果不堪设想!
消灭这支残余部队!
足足二十分钟的思考之后,艾德将军做出了艰难的决定,在天亮之前消灭德子那支残余部队,避免天亮之后腹背受敌。
艾德将军做出这个决定其实也是深思熟虑,这个时候歼灭这一小股敌人对南城来说有百利而无一害,一旦天亮,南城将腹背受敌,无法集中优势的兵力摧毁另外一支强悍的军队。
对于艾德将军来说,能够全歼一万角斗士藤甲骑兵的十万大军绝对是一支强悍的军队,他必须要集中所欲的力量一举摧毁。
艾德将军很清楚,乌托邦共和国四大军区相距至少有数千公里,他根本不可能指望到援军,他只能靠自己。
最为关键的是,他必须要在极短的时间歼灭韦家集的那些乌合之众,一旦战争进入胶着状态,南城周围的集镇都会加入起义,到时候,南城军区的兵源会越来越少,而参加起义的暴民会越来越多,此消彼长之下,情况会变得越来越恶劣……
凌晨四点的时候,三万步兵黑暗之中在北城区集结,趁着夜色赶往数公里之外的山坡。
艾德将军擅长伏击偷袭,但是,这一次他棋逢敌手,遇到了德子。
在扎营的时候,德子至少布置了数百探子关注着南城的动静,当南城的北城区城门打开的那一刻,消息就传到了营地。
一万多人立刻备战,确切的说,是一万七千余人。
德子并没有发动攻击,而是据守在山坡上布成密集的防御阵型,而其中,不到数百的骑兵居中,在他们前面,打开一条通道,作为骑兵突袭之用。
这是一支疲惫不堪的军队,同样,这也是一支从尸体堆里面走出来的军队,黑暗之中,没有人发出丝毫的声音,静静的站着,仿佛一座座雕塑,等待着暴风雨来临的一刻。
每一个士兵都知道,除了胜利,只剩下死亡。
没有热血沸腾的战争动员,有的是那充斥着死亡的杀气在空中弥漫……
“杀!”
“杀!”
“杀!”
……
黑暗之中,突然响起一阵惊天动地的喊杀声,潮水一般的士兵涌了过来,长枪在月光下折射出冰冷的寒光。
三万步兵对一万七千死士,一支军人就像箭头一样射向山坡,另外一支军队巍然不动,如同那中流砥柱的磐石。
热血在空中挥洒,头颅在空中飞跃,惨叫声绵延不绝,奔腾的杀气席卷了整个山坡……
……
在急行军中,草原之夜渐次撤离,草原黎明渐次降临。
走在前面的刘飞被草原的日出所迷醉,这个时候,东方依旧铁青,依旧星光点点。随后,晨曦闪烁,拉开东方铁青的云幕……
渐渐的,一块块连着草原边陲的云由铁青变得斑斑驳驳,天幕底下出现淡淡的铅色,而且由厚渐薄,由浓渐淡,由圆渐长,缥缥缈缈,游游离离。不知不觉,云幕大开,那铅色的天边,顷刻染上一片桔黄色彩,那色彩继而变浅红,继而变粉红,继而变桔红,先是如羞色的少女,接着似飘起一帐宽阔的彩绸,由东向南,由东向西,由东向北,由下至上,由远及近,渐渐燃烧起来,而且使整个草原的天空也迅即燃烧起来,人们猜想,一轮红日即将从东方升起。
“刘先生,前面有一支南城军区的步兵正与一支不明身份的军队正在战斗!”韦三一阵快马而来,在他的身边,跟随着一个神色紧张的探子。
“多远?”刘飞身躯一震,隐隐约约之间,他听到了喊杀声和惨叫声。
“大约在四公里左右。”
“四公里!来不及了,我们的步兵急行军赶到肯定已经疲惫不堪,根本无法战斗,韦雄,你带上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组和骑兵跟上我,韦三,你率领步兵赶来,不要太急,保持体力,明白吗?”
“明白,刘先生!”
“走!”
刘飞一声暴喝,翻身跃上一匹缴获的战马朝北城区狂奔而去,待得韦雄醒悟过来,刘飞在晨曦之中的背影已经只剩下一个小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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