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0章 调教


  娇娜本来坐在书桌后面的椅子上,神情有些懒散,可瞥见陈剑臣进来,登时像老鼠见到猫似的,没来由地一阵紧张,身子不知不觉就坐正起来,嘴巴紧紧地抿着,一本正经,很是严肃。看上去,宛如个“三好学生”。
  陈剑臣暗自偷笑——昨晚的红粉骷髅,用脚趾头都能想到,肯定是娇娜作怪,藉此搞鬼,要把自己折腾走。如果换了旁人,经受不住红粉诱惑,堕入那虚拟的温柔乡中,自免不得吃尽苦头。
  背负双手,施施然走进去,陈剑臣做足了先生的派头,来到属于自己的书桌边上,顺手抄起戒尺,干咳一声。
  那边娇娜顿时心虚地站起来,道:“先生好!”
  旁边小菊见到,吃惊得嘴巴张得大大的,几乎可以塞进一个拳头——曾几何时,小姐变得如此听话乖巧了?居然还会主动向先生问好?是我眼花了吗?
  陈剑臣轻轻一点头,道:“孺子可教也,坐下吧。”
  娇娜其实已经气得要爆炸开来,恨不得跳过来一拳打烂陈剑臣这副可恨的脸门,只是每当和陈剑臣那清明的眸子相对,她就莫名的全身发软,一点脾气都发不起来——
  昨晚那一剑,给予她心理实在留下太深刻的印象。莹莹小剑,竟能激发出浩浩汤汤的巨大威势。
  威势之下,自己彷如蝼蚁,彷徨无助……
  这就是娇娜当时的第一感觉。
  她的一缕心神本来寄托在红粉骷髅之上,却直接被一剑劈得粉碎,本体心神顿时受到牵连创伤,导致喷出血来。心神之上,就此留下了难以消除的惊惧烙印。她实在想不明白,陈剑臣魂神里藏着的那把剑,到底属于什么来路,竟有如此霸道威势。
  陈剑臣坐到椅子上,道:“皇甫小姐,既然你识字不多,那我们就从识字开始,先学《千字文》吧。”
  一路以来,他可算是做了多者的先生,婴宁、小义、阿宝等,因此对于教书识字,倒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子曰:“人之患在好为人师”,然而陈剑臣根本没有所谓“好为人师”的嗜好,只是尽可能地想使得身边的人变得更好而已,扫盲当为第一关。如今的娇娜,事实上算是他真正意义的第一位学生,有着全套的礼仪规矩。
  把厚厚的《千字文》摆上来,陈剑臣见到娇娜有些不情不愿的样子,便道:“皇甫小姐,先生有言在先,从今天起,每天教你三十个字,然后第二天进行默写考核。你有一个字写不出来,我就用戒尺打你一记手掌心;有两个字写不出来,我就用戒尺打你一记屁股……”
  “抗议!”
  娇娜立刻涨红了脸地嚷嚷起来:“不能打屁股,要打,就打脑袋。”
  陈剑臣昂然道:“抗议无效。”
  “为什么?”
  “打你脑袋,先生怕把你打傻了,无法向皇甫员外交代。”
  娇娜顿时恨得牙痒痒的:这家伙,莫非想公报私仇,打自己屁股打上瘾了?不行,需要想个法子才行……
  可她想来想去,居然发现毫无办法。
  最好的办法竟然就是按照陈剑臣所说的,认认真真读书,把每天的学习任务完成好,把功课做得漂漂亮亮的。
  可恶……
  娇娜情不自禁就握住了小拳头。
  对于陈剑臣提出的诸种惩戒条例,后面小菊已经听得眼睛都直了,她本以为小姐听完后会当场发飙,就像以前那样,直接一把火烧了先生的胡子——哦,眼下这位先生实在太年轻了,还没有胡子……但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小姐一点过激反应都没有,而是乖乖地听着,简直就像换了个人。
  难道,是老爷的命令起了效果?
  小菊很快就想到一个可能性,就是老爷的高压命令,不准小姐在课堂上胡闹。如此,她倒觉得释然了,随即却为陈剑臣在课堂外有可能碰到的悲催遭遇表示极大的同情。
  对于陈剑臣这位年轻得过分的先生,小菊印象挺好的,觉得这年轻先生不像其他先生那般架子大,老气横秋,说话也风趣。当然,个人长相总是能取得极大的印象分,当两位先生站在一起,一个五、六十岁,头发花白,一脸老皮;一位年少俊朗,形象潇洒,小菊的偏重选择可想而知。
  这一堂课,娇娜出奇的配合,陈剑臣就教得很顺利,每当教生字时,娇娜都很积极跟着诵读,以及书写。
  ——诸如这般的私人课堂,本就没有规定的时间,陈剑臣把三十个生字教完,就算完成一天的课程了。
  三十个生字的学习要求对于娇娜而言,只要她稍稍专心,根本不算难。别忘了,她可是一只金丹修为的狐狸精呀。
  狐狸本来就聪明智慧,更何况成了精的?
  以前娇娜只是心不在焉,无心于此,又不服管教,这才学不进去而已。
  课堂上完,陈剑臣走出书房,出到外面正见到皇甫员外正笑眯眯地看着他,并在一个隐蔽的角度,冲他一竖大拇指,以示赞赏。看来这只老狐狸已回来一段时间,并在外面听了不短的讲课过程了。
  “员外回来了!”
  陈剑臣施礼问候。
  皇甫员外春风满脸,很是兴奋,拉住陈剑臣道:“来来,留仙,我们去喝酒。”
  许久娇娜和小菊才走出来,小菊道:“小姐,刚才老爷一直在外面旁听呢。”皇甫员外的出现,让她更坚定了为什么小姐会乖乖听话上课的原因。
  娇娜哦了声,兴致不怎么高。
  小菊见状便道:“小姐,等会你就要去爬山了吧。”
  娇娜侧过头,睁大了眼睛:“为什么要去爬山?”
  “昨天你不是和小菊说了吗?叫我做好准备的。”
  “呃,不去了。”
  小菊就问:“那小姐要去做什么?”
  娇娜嘴一撇:“能去做什么呀,只能做那些该死的功课了。”
  啊!
  小菊再度傻眼——
  客厅之上,早摆开了一桌佳肴,皇甫员外满脸红光,一个劲地追问陈剑臣:“留仙,你到底使了什么法子,竟能让小女对你前倨而后恭呢?实在太了不起了,快说给我听听!”
  知女莫若父,对于女儿的脾性,皇甫员外最是了解的。说白了,女儿就是个任性的孩童,稍有不如意便会胡闹一番,完全不顾及后果,也不在乎旁人的脸面。
  这种性格,往好方面说就是“敢爱敢恨,爱憎分明”;往坏方面说就是“刁蛮任性,缺乏教化”。
  对此,皇甫员外头疼久矣,说过、教过、打过、骂过,但没有一样过得去。请来的先生也都是全部败落阵来,灰溜溜走掉。而这一趟请陈剑臣来,他其实心里也没有多少底气,生怕不用一天就被女儿赶跑了。
  ——本来皇甫员外想亲自出手,限制约束女儿的恶作剧行为,但他转念一想就放弃了这番打算,依然如前般放任自流,无为而治。因为如果要自己干涉才能让得女儿折服的话,这对事情并没有多少裨益。女儿不服陈剑臣,就不可能真心听教;而陈剑臣无法完全镇压得住娇娜的话,调教无方,这个先生也是当不长久的。
  今天皇甫员外外出和人谈生意,但一颗心始终有些放不下,便提前回来,不料正听到一次在梦中才会出现的课堂情境。女儿居然安安分分地在听讲做功课,认认真真朗读写字,一点脾气都没有闹,实在太令人惊讶了。
  陈剑臣是如何做到的?
  惊喜之余,老狐狸不禁往深层次想了想,在他眼中,陈剑臣一下子就变得有些看不透起来。
  真是见了鬼了。
  皇甫员外甚感纳闷,他在陈剑臣身上可没有发现任何法力的迹象,完全就是一普通凡人。
  一介凡人折服了自己的女儿,固然是他所极力希望的,可当事实真正的出现,皇甫员外又忍不住心生疑窦。
  面对他的疑问,陈剑臣呵呵一笑,佯作神秘地道:“员外,这是我的独门秘法,恕小生留个秘密。”
  皇甫员外碰了个软钉子,心中更加好奇,只是不好再追问了,寻思着稍后直接去问问女儿,看有没有发现。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件天大的喜事,故而皇甫员外十分高兴,一个劲地劝酒。然而陈剑臣自知酒量浅薄,稍后还要去找鲁惜约谈事情呢,所以吃喝得很有节制,等喝得差不多就告罪下桌了。
  最后皇甫员外老怀开慰,一个人喝得酩酊大醉,坐在厅堂上,手持筷子敲打着各式碗碟,口中哼唱不已……
  陈剑臣下了桌,回到所住的院子里,却见到鲁惜约没有在厢房,而是搬出椅子坐在门外屋檐下等着,不知等了多久,见到他回来,连忙欢喜地迎上去,一下子就闻到一股酒气:
  “公子,你喝酒了?”
  陈剑臣虽然节制,但毕竟也喝了不少,头有些晕乎,道:“陪员外喝了几杯。”
  鲁惜约赶紧让他进屋子,以免受了风寒,又叫香儿泡了一壶茶来解酒。
  面对有点醉意的陈剑臣,鲁惜约忽又想起当日在熙攘的街道上,她第一次见到陈剑臣时,也依稀这般。只是时至今日,对于这位潇洒落拓的男子,她始终不曾有真正的了解。
  但愿这一次,会是一个良好的开始……


第一百零一章 针灸
  喝浓茶解酒,对身体并无益处,只是间或喝喝倒无妨。陈剑臣喝了一口浓茶,精神振奋起来,叫鲁惜约坐下,问道:“惜约,你的针灸之术有哪方面的作用?”
  他心中已认定,此术来历不凡,功用效果定然会超过许多寻常医术。只是没有亲身经历,不得明证。
  鲁惜约道:“这门雌黄之术,有个名堂,叫‘玉女针法’,可疏通经脉、调和阴阳、扶正祛邪等……嗯,还能解酒呢。”
  陈剑臣听她说得玄乎,顿时引起兴趣,道:“既然如此,不妨来给我试试。”
  鲁惜约嗯了声,但没有马上行动。
  陈剑臣心思玲珑,立刻恍然,道:“到我房间里吧。”
  ——鲁惜约房间内就一张床,是她睡觉的地方,怎么能随便让一个大男人睡上去?虽然她心属陈剑臣,但目前没名没分的,却也不愿太过于轻佻,以免被人看轻,惹人闲话。要知道人言可畏,众口铄金,一向都是杀人不见血的刀。
  带着香儿去到陈剑臣的东厢,陈剑臣躺回自己的床上,面部朝下,枕着一个枕头。至于下一步,就要听鲁惜约吩咐。
  鲁惜约随身带一口小小的箱子,不过半尺长短,造工精致。打开,里面银光熠熠,长长短短,足有上百口银针,另外还有许多草本东西,林林总总,看得人眼花缭乱——她的随身行李,本来都放在客栈之中,后来入住皇甫家后,才叫香儿进城取出来的。
  “公子,银针解酒,只需扎一针后颈即可。”
  陈剑臣道:“惜约尽管下针。”
  对于这门神秘的岐黄之术,他很感兴趣,就想亲身试一试效果。
  鲁惜约纤手一捻,灵巧地拿起一根毛丝般细小的银针,坐到床边来,轻轻撩开陈剑臣后脑勺的头发,口中道:“公子,我来了……”
  微一凝神,轻轻一针扎了下去,正中穴位处,再慢慢地旋动了三下。
  银针入肉不过分毫,陈剑臣顿感到一股麻酥之意传来,其中又夹杂着酸酸的意味,使人非常的舒服。酸麻之后,便是胀胀的,感觉到有气流在里面活动。
  针刺得气!
  鲁惜约的造诣,果然非同小可。
  片刻之后,她就起了针,道:“好了!”
  此时不用她说,陈剑臣都知道好了。皆因本来有些昏沉的脑袋,一下子就如沐春风般,变得清明爽坦,本来的几分醉意消失一空,浑身一轻,霍然坐起,拍手道:“好针法,大有用处啊!”
  鲁惜约问:“公子的意思是?”
  陈剑臣娓娓而谈:“惜约有如此妙术,岂能藏而不用?可用之开设医馆,有益众生。”
  鲁惜约惊喜地道:“开医馆?这个,妾身真的可以?”
  陈剑臣正色道:“怎么不可以?京城太医馆中便有女太医一职,同为女流,既然有人能当太医,那你当个民间女大夫自是绰绰有余。”
  在天统王朝,男尊女卑观念由来已久,男女之防也颇为严谨,女子出来做事的例子并不多见,一般都属于特殊行业。
  医师就可以算作一门特殊行业。
  因此陈剑臣灵机一动,便建议鲁惜约当个女大夫,开设一间医馆起来,专门诊治女性病人;至于男的,麻烦出门左转,到别家找男大夫去。这般规定,自是为了避免许多不必要的麻烦,以及口舌——可定义为“女性专科”!
  针灸之术,偏重由内到外的调理,不用药,从而达到温通经脉、调和气血的作用,治病之余,附带还能美容呢。
  如此,简直就是为女性病人量身定做的。只要鲁惜约把医馆开起来,打出名头后,门庭若市指日可待。
  听完陈剑臣的陈述,鲁惜约明眸闪烁,欢喜无比,弯腰道万福感谢道:“多谢公子指点迷津。”
  ——昔日在遛鸟楼,因为卖艺不卖身的缘故,其实她所赚取的钱财并不多,还要上下打点,这才能保得清白之身。故而平时积攒下来的财富数量只能算一般,只不过用来开设一间医馆倒是足够的。
  开设医馆,这可是鲁惜约以前不敢想象的事情,现在经由陈剑臣一说,顿时觉得面前现出一条康庄大道来。
  陈剑臣又问:“惜约,那你准备到哪里开设医馆?”
  “江州。”
  “哦,那你的父母之仇怎么办?”
  闻言鲁惜约神色黯然,低头不语——她一介弱质女流,举目无亲,无依无靠,想要击杀一名进士官人报仇,谈何容易?
  所谓刺杀,铤而走险,也就是不得已而为之的一个下策罢了。
  陈剑臣忽而冷然道:“惜约不必忧愁,恶有恶报,那李逸风作恶多端,我想,他迟早都会遭受到应得的下场的。”
  他倒没有一时头脑发热,大招大揽下来要替对方报仇;就算真要这么干,也没必要张口说出来——人生之事,唯其义尽,所以仁至,并不需要大拍胸口嚷嚷不休。
  鲁惜约冰雪聪明,隐约听出陈剑臣话中的意思,心里又是大感触动——她与陈剑臣只能说是萍水之交,至少到目前为止如是。而其最大的价值,无疑便是一副清白身子,之前鼓起勇气,直接开口愿意托付终生,不料被陈剑臣委婉拒绝,失望之余,实则更加欢喜。因为从这一点可以证明陈剑臣并非那些渔色之徒,并不只是为了看上她的姿色而伸出援手的。
  这一点,实在难能可贵。
  鲁惜约久居青楼,对于男人贪新忘旧的薄幸之心最是了解,明日黄花,秋扇见捐,诸如此类的事情不知道听说过多少,其中以“杜小娘怒沉百宝箱”为典范,说得是一个真实的故事,但此事发生的地点不在江州,而在杭州。
  ——杜小娘为当地名妓,一直就想从良,寻个好人家嫁掉,哪怕做妾氏也不在意。她千挑万选,最后挑中了一名叫“洛千城”的书生。
  这书生出身大户,对杜小娘痴心不已,为了她不惜倾囊付出,最后沦落成乞丐都舍不得离开杭州回家。
  为此杜小娘很是动心,就此认定洛千城通过了自己的考验,便自出银子赎身,离开青楼,带着洛千城坐船回其家,准备成亲。不料在半途之上,洛千城为了区区千贯钱财,竟答应将杜小娘卖给一位纨绔恶少!
  知道此消息后,杜小娘万念俱灰——都说女人心,海底针,难以捉摸;但这男人心,简直就是天上云,明明看着是这般,可一阵风吹来就面目全非了。
  她悲愤交加,便拿出随身所带的一个百宝箱,里面装纳着她平身所赚取所积攒下来的金银财宝,本来想用来做嫁妆的,价值岂止万贯?
  杜小娘当着洛千城和恶少之面,把百宝箱里的财物一件件地倾倒入巨江中,然后抱着百宝箱纵身跳江自杀……而那洛千城人财两空,自是懊悔不已。
  这个故事在各地青楼流传甚广,几乎个个姑娘都是知道的,意在告诫各个姑娘:天下男子多薄幸,遇人不淑害一生,还是安安分分呆在青楼的好……
  其中自不免带着许多别有目的的立场色彩,有失偏颇,但鲁惜约却真心知道“易得无价宝,难求有情郎”这句话所言不虚。
  倒是旁边的香儿听着,有些不以为然——李逸风乃苏州豪强,势力骄横,他本身又是进士官人,不日就会出去当官的。以陈剑臣现在的身份地位,根本不能帮小姐报仇,只是说些空话好话来安慰小姐罢了,当不得真的。
  随后鲁惜约提出,她要在三天后就坐车返回江州去,以筹划开设医馆之事,要请陈剑臣去和皇甫员外说一声。
  对此陈剑臣自无意见,只建议她最好能与王复一行一起回去,路上好有个照应。并且回到了江州后,王复还能在鲁惜约开设医馆的事情上给予提供许多帮助。毕竟有不少事情,鲁惜约一介女流不好出面应付。
  第二天吃早饭之时,陈剑臣就把这事对皇甫员外说了,皇甫员外自无意见,咪咪笑道:“留仙,你这么快就舍得与鲁姑娘分别了?”
  陈剑臣哑然,但也没有多做解释,有些事情越解释越无力,还是沉默是金为好,当下转个话题,问:“员外,昨晚娇娜小姐没有告小生的状吧。”
  皇甫员外忽然面露古怪之色,上下打量陈剑臣,瞧得陈剑臣心里有些发毛:
  “呵呵,老朽倒希望小女会告你的状,奇怪的是她半个字都不提,反而很乖巧地说她长大懂事了,要认真读书了云云。”
  陈剑臣听得无语——这番话语从娇娜嘴里说出来,简直就是匪夷所思,反常得很。皇甫员外是成精的老狐狸,自然嗅到了其中怪异,从而疑心大起。陈剑臣不知道为什么娇娜不敢直言禀告,也许怕爹爹责罚吧。但她说与不说,陈剑臣都觉得无所谓,自有合理的理由解释过去。
  皇甫员外笑道:“也罢,既然留仙你不愿说,娜儿不说,老朽也没必要追根问底了,乐得清闲。”
  吃过早饭,陈剑臣准时来到书房,开始对娇娜的功课进行第一次的检查考核——默写生字。要看看经自己调教之下,这只小狐狸到底学得怎么样了。


第一百零二章 不懂
  白纸铺开,毛笔提起,娇娜昂然抬头,摆开一副“尽管放马过来”的姿态,显然胸有成竹,做足了功课。
  陈剑臣习惯性拿着戒尺,一手背负后面,在书房中踱步。走一步,便张口念出一个生字。然后那边娇娜听见,迅速提笔写在白纸上。
  一个念,一个写。速度颇快,过不多会,昨天教的三十个生字就全部念完了出来,而娇娜也写了出来,写满了三张白纸。
  陈剑臣拿过白纸,往上一看,不禁哑然失笑。
  娇娜看不过眼,气鼓鼓道:“你笑什么?”
  陈剑臣脸一板:“要叫先生!”课堂之上,先生必须要维护足够的尊严,这才能镇得住场子,在这方面,就算娇娜再多个分身也不是对手。
  娇娜心道一句“我忍”:“先生笑什么?”
  陈剑臣用戒尺指着上面那些字,道:“皇甫小姐,你写的字基本全部正确。”
  娇娜顿时挺起胸脯,傲然道:“那还用说!”她昨晚可是秉烛默写,整整用功了一个时辰。
  陈剑臣语气一转,接着道:“字是没有错漏,不过字体大小不一,笔划扭扭歪歪,不成模样。”
  ——娇娜写在白纸上的字,其难看度直追当初小义用爪子写出来的,笔画松散,架构崩乱,不认真看,都看不成个字样。
  娇娜嘴一撇,回答:“只要我写对了就行了,管它难看好看。”
  陈剑臣哂然一笑:“字如其人,难看好看区别大了去。譬如你穿衣服,如果只求遮体掩羞,又何必穿款式好看的?直接裹一张布匹就够了。”
  娇娜鼓起眼睛,道:“我说不过你……”
  陈剑臣乘胜追击:“那你可知为何说不过我?”
  娇娜哑口无言——她平时也算牙尖嘴利,但不知道怎么搞的,在陈剑臣面前居然处处吃瘪,心中有许多话都难以分辨说出来。
  陈剑臣悠然道:“因为我占理——天大地大,道理最大。”
  娇娜犹自心不服,腹诽道:天大地大,拳头最大……如果换了别人,本小姐一拳头打过去,便把你这张讲出锦绣道理的嘴巴打烂了去,看你如何还能讲得出什么狗屁道理来。
  “皇甫小姐,磨墨!”
  闻言娇娜顿时鲠直起脖子:“先生,你这是故意差遣我吗?”
  “非也。学生给先生磨墨,此为尊师敬道之举,再正常不过了。”
  陈剑臣支使娇娜干这干那的,主要就是为了磨掉她逆反的棱角,狠狠削一削她的脾气,不要为了逆反而逆反。
  娇娜还不愿动手,可被陈剑臣一瞪眼,居然心虚得直打鼓,只好撸起两只衣袖,露出如玉皓腕,抓起墨块,也不懂轻重,狠狠地在砚台上搓动。
  哗啦!
  她用力过猛,居然有墨汁溅飞起来,猝不及防地溅到了脸庞上,一点点的,似乎黑色的梅花,状甚滑稽。
  陈剑臣摇摇头,很失望的样子,道:“好了。你这不是磨墨,你是在打墨呢,莫非这墨块与你有仇?嗯,今天增加一个额外学习任务,学磨墨。香儿应该是会的,你就跟她学吧,明天再磨给我看。不要用这样的目光看着先生,子曰:三人行,必有我师。香儿虽然是下人,但也有可取之处……”
  顿了顿,正色道:“皇甫小姐,先生要你学磨墨,并不仅仅是要你学磨墨,而是让你学会一种学习的态度,你懂吗?”
  “不懂!”
  娇娜忽地狠狠把手中的墨块扔掉,情绪激动地冲出了书房。
  “小姐,小姐!”
  小菊一跺脚,白了陈剑臣一眼,赶紧追了出去。
  陈剑臣喃喃道:“纵然修炼百年,但不懂教化,始终本性难移,宛若顽童心性……发泄出来也好,压抑在心头毕竟不是好事……”
  对比起婴宁,娇娜同是狐狸精,出身要好上无数倍,修为精深超出整整一个境界,但两者的心性反差奇大——婴宁知书识礼,显示出了极高的学习天赋和进取心;而娇娜娇蛮任性,火爆冲动,总是原始本能占据了上风,支配决定着处事方式。
  比较之下,差别宛然。
  学生离场,课堂自然无法继续下去了,陈剑臣倒没觉得有什么。为师之道,一张一弛,该严的时候就严格,该宽松的时候也可以放松下,让娇娜自己想通了,才算成功。如果想不通,自免不得另一番敲打。
  陈剑臣始终相信,时间站在自己这边。
  不用上课,乐得清闲,陈剑臣便走出胡庄,要到周围瞧一瞧,观察地形一番。
  胡庄依山傍水,门前种柳树林,地理位置非常优越,气派非凡。想来皇甫员外建立起这么一大庄园,很是下了一番工夫才经营起来的——他虽然为一只得道的老狐狸精,但恪守道规,也不会胡来,去做那盗抢的下做事,以积累财富。
  如此,反会因为黄白之物而玷污了道心,得了金银,失去了信念,根本就是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道心如堤,建筑起来千辛万苦,殊为不易,可一旦露出了破绽,哪怕极小的,都会变成“千里之堤,毁于蚁穴”的灾难性后果。
  胡庄上下,有仆从十余人,不过他们都是凡人,为苏州本地的百姓,见到陈剑臣走出来,都尊敬地问好,相必皇甫员外已下嘱咐,不可怠慢客人。
  想着此事便有些荒诞,两只得道的狐狸精父女涉足红尘,化身乡绅,在城郊居住了许多个年头而没有被人发现,也没有修士来寻麻烦,大隐于野,乐也融融。如果事情的真相公之于众后,又会引起多大的风雨反响?
  陈剑臣又联想到当今朝廷局面,看似四海升平,实则已有大厦将倾的迹象:贪官污吏遍地丛生,豪强恶霸层出不穷,就连被视为国之根基的黑衫卫都骄慢横行成习惯,作威作福,草菅人命……当今圣上还一反常态,大力引进释家进入中原,要与道门一争长短,势必引起两家的纷争不休……
  总而言之一句话:山雨欲来风满楼!
  大势欲乱矣。
  人若适逢乱世,将何去何从?
  抬头张望,望尽处尽是青山,青山处处,雨箭风刀,这其中蕴藏着的诸多险恶,其实陈剑臣也是有许多不懂的。


第一百零三章 蛇祸
  黄昏时分,有仆从来到东厢向陈剑臣禀告,说有人寻访,出来一看,原来是王复——他之前接到陈剑臣的书信,已然知道胡庄所在,趁着空暇时间,就过来看一看。
  望见偌大辉煌的庄子,王复赞叹有加,道:“留仙,怪不得你愿意留下来当业师,愚兄打听过了,胡庄乃是苏州有头有面的大户人家,皇甫员外家财百万,黑白通吃,实在是了不得的一方大人物。”
  他言外之意,自是说陈剑臣当了皇甫小姐的业师,也就攀附上了皇甫员外这棵大树,大树好乘凉,好处无数。
  人生在世,学问多多,找关系为其中首要。不过王复也听到了许多关于皇甫小姐的恶劣事迹,却不知陈剑臣如何吃得消?
  陈剑臣属于寓居胡庄,不便逾矩在厅堂上招呼王复,就要带他进入东厢之中说话,刚迈入院子,看见鲁惜约走出来。
  “咦!这是……”
  在江州,王复可是远远见过鲁惜约一、两面的,万万没想到会在此地遇到,又惊又喜,张口说不出话来。
  那边鲁惜约已向陈剑臣道个万福,道:“公子来了客人?”
  陈剑臣介绍了王复,鲁惜约又向王复施礼,然后就带着侍女香儿离开了。
  王复这才从惊艳中回过神,激动地道:“留仙,她不是遛鸟楼的鲁公女吗?怎么会在这里,你们还认识?”
  陈剑臣淡然道:“此话说起来一匹布长……”带着他进入东厢,又问:“拂台兄,你不日就要返回江州了吧。”
  王复回过神来,答道:“生意方面的事情都办妥了,后天早上就启程。”
  见他嘴角含笑的模样,看来不但生意妥当,其他方面也很妥当了,当下陈剑臣打趣道:“我还以为拂台兄苏州河上春水流,乐不思蜀了呢。”
  王复哈哈一笑,眉梢都掩饰不住的春风得意:“苏州河上春水流……啧啧,留仙大才,出口成章呀,可惜当晚留仙没有在,否则就凭这一句,当可叫姑娘们打个七折!”
  陈剑臣无语……但他也知道某些有才的书生可以凭着满腹诗华在脂粉堆里免费打滚,做个“一首诗词换过夜”的青楼才子,倒也令人所津津乐道的。
  “拂台兄,其实我也想去找你的,正有一事相托。”
  王复哦了声,大拍胸口道:“留仙你这是什么话,有何言语尽管开声。能做到的,愚兄绝无二话。”
  陈剑臣当即把鲁惜约的事情避重就轻地说了出来,建议王复和鲁惜约同路回去,好有个照应。
  王复听完,一拍大腿,眼睛放光,眼勾勾看着陈剑臣,兴奋地道:“留仙,你太有才了。不声不响、神神秘秘的,原来是把咱们江州首屈一指的鲁清倌人给勾搭上了!”
  陈剑臣大囧,话说什么叫“勾搭”呢。
  王复随即一叹:“真是人比人气死人,愚兄几天风流,原来不及留仙春宵一度。”
  越说越没谱,陈剑臣赶紧干咳一声,道:“拂台兄,事情不是你想象中那样的。”
  王复一摆手,道:“愚兄明白,此中情趣不可为外人道也……哎,留仙你不知道,在遛鸟楼,能请得动鲁姑娘弹奏一曲的都是能人,不知道多少豪少一掷千金求一夕之欢不得,皆因鲁姑娘真是贞烈,卖艺不卖身,绝不松口退让。啧啧,如果让那些达官贵人知道鲁姑娘选了留仙做了良人,不得跺脚擂胸才怪。”
  陈剑臣忽而心一凛,王复的无心戏言听在耳朵里,却别有一番警醒意味。
  王复见他面色有异,还以为是自己说得有些过界了,连忙正色道:“留仙但请放心,从此以后,愚兄当将鲁姑娘视为弟妹,以礼相待。”
  ——娶青楼女子,尤其是娶清倌人回家当妾氏,乃是当今士大夫阶层的潮流,很是普遍。在王复看来,自是以为陈剑臣终于动了心思,与鲁惜约郎有心妾有意的,互相之间就那般那般了,实属正常。但两者既然有了那般关系,陈剑臣当然不喜欢别人再对鲁惜约评头论足的了。
  陈剑臣不想在这方面多加纠缠,问道:“拂台归途路径已经选好了?”
  王复突然叹了口气,面有愁色:“这番恐怕得从另一个方向回江州了。”
  “哦,为何?”
  王复便愤愤然道:“还不是因为那条大青蛇。”
  青蛇?
  陈剑臣心一动:“难道那条大蛇又出来挡路了?”
  王复面露苦笑:“岂止出来了,还吃了人呢。两个到官府揭榜的猎户上山杀蛇,都被它一口吞掉了。不知怎的,这青蛇吃了人后,凶性大发,便时常出没山林之中,无论人畜,见到就咬。现在那边峡谷方圆数里地,基本无人敢走了。”
  陈剑臣为之动容:“孽畜如此凶狠?”
  “可不是嘛,蛇祸怏然,官府又派遣了三百官兵手执兵器上山扑杀,但这些官兵平时在百姓面前作威作福,一看见巨蛇现身,登时吓得屁滚尿流,哭喊着跑下山了。自此以后,官兵就再也不敢出动了。”
  陈剑臣眉毛一扬:“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朝廷养兵,不外乎定国安邦保百姓三者而已,他们如此表现,实在无能。”
  王复赶紧摆手:“留仙勿作此言,抨击官府,小心隔墙有耳,被人听到可是一件大麻烦事。”
  天统王朝,风气固然比较自由,但也有不少禁忌,比如冒犯圣人形象,抨击朝廷等,都属于不当言论,很容易就会祸从口出,被黑衫卫“请”去“喝酒”的。
  喝什么酒?
  有个名堂,叫做“七步断魂酒”!
  陈剑臣忍住怒气,道:“蛇祸越演越烈,难道官府就此不管了?”
  王复道:“也不是不管,张榜请人呗,但是官兵都不敢出动了,寻常百姓如何还敢冒头送死?”
  陈剑臣问:“既然地方官府镇压不住,知州如何不发八百里急报,向朝廷求援,或者可能派遣黑衫卫来杀蛇?”
  王复嘴一撇:“留仙你有大才,不过毕竟年纪尚轻,不懂得那为官之道……一条大蛇为祸管辖之地,不可收拾,如果此事被朝廷知道,那苏州知州少不得要戴上一个‘治理无方’的罪名。说不定被御史一封劾书上去,他的乌纱帽就会被摘了下来。所以,对于此事,知州大人捂都捂不及呢,哪里会上报,自讨罪名?反正大蛇只是在山林间活动,又没有杀进苏州城去。”
  陈剑臣本非笨人,立刻就想通了其中的关窍,莫说这苏州知州,放眼天下,“瞒上欺下”的为官之道,简直放之四海皆为准。
  王复道:“不说此事了,反正咱从另一条路回去,多走几天就几天吧。倒是留仙你,居于此地有些危险,应向皇甫员外建议,多做些准备。”
  东山呈半圆形,山脉绵延,不知几千里深纵。胡庄所在,位于东山东边山麓之下,而那大青蛇为祸的峡谷却属于南面,两者相隔不下数百里,距离甚远,理论上不用担心。但这样的事情本就反常,所以王复提醒陈剑臣也是必须的。
  不过陈剑臣却知道,皇甫父女皆是修炼得道的狐狸精,法力高深,哪里会畏惧什么大蛇?而那大蛇如果修炼有灵,断然也不敢游走到这边来。他忽然想到一件事情,就是不知对于大青蛇的存在,皇甫员外到底持何种态度?大概是觉得大家都是妖类,井水不犯河水,就互不理会吧。
  又说了会话,香儿敲门进来,用木托盘捧着许多点心,说是鲁惜约吩咐她拿来给陈剑臣招呼客人的。
  鲁惜约如此细心体贴,王复不禁冲陈剑臣一竖大拇指,意思是恭贺他纳了一房贤淑的妾侍。
  陈剑臣视而不见,只招呼他用茶。
  王复没有在庄上盘桓太久,喝了几杯茶后就告辞了,他并没有直接返回苏州城府,而是就近抄道去了苏州河,显然食髓知味,要抓紧时间继续“苏州河上春水流”。
  送他出庄后,陈剑臣有心事,眉头不展,抑抑地回到房间。
  ——今天皇甫员外出外谈生意,早就说好不回来吃晚饭的,剩得陈剑臣一个,他也不想一个人坐在宽敞的饭厅里用膳,干脆叫仆从送进房间里来,吃完后再收拾出去。
  搞定了诸多琐事,陈剑臣一如既往地开始读书练字,修习了近两个时辰后才停止,然后浸淫《三立真章》,领悟其中之意。至于今天课堂之上娇娜的小脾气行为,他根本没有放在心上,具体影响后果到了明天后自可见分晓。假如娇娜明天不来上课,那就得采取另外的手段办法了;而如果她准时出现在课堂上,那就表明事情要远比想象中好,这只小狐狸精并非无可救药,拥有可观的调教空间。
  至人无梦。
  第二天起床吃过早饭,陈剑臣大踏步迈进书房,一进去,正见到娇娜端坐在书桌后面,见到他来到,明眸闪烁,连忙假装翻起书页来。


第一百零四章 手段
  娇娜准时出现在课堂之上,陈剑臣一点都不感到意外;不过令娇娜感到意外的是,陈剑臣并没有提及昨天交待下来的磨墨学习任务,仿佛忘记了似的直接教起了生字——娇娜暗自松了口气,她昨天负气跑出书房,奔到后山散心,静坐了许久这才把心中的郁闷排解出去。不过回家的时候依然没有释怀,更没有听从陈剑臣的意思去跟香儿学磨墨,如果今天陈剑臣再度逼她磨墨,结果只怕又是昨天的翻版。
  陈剑臣明心见性,深知不能把兔子逼急的道理,于是闭口不提昨天的磨墨之事,转而缓冲地教起生字来。
  娇娜一边记着生字,一边却觉得陈剑臣越发古怪起来,难以捉摸,行为举止,一点都不像以前的那些先生,尤其是其神魂内竟还藏有一把剑!
  这是非同小可之事。
  娇娜之所以肯低下头来,安分地坐在课堂上学习,其中倒有一大部分原因是为了弄清楚陈剑臣的底细——
  前天晚上,皇甫员外向女儿旁敲侧击地打听她为什么肯乖乖听讲的原因所在,而娇娜反而直接问起陈剑臣的来历。
  对此皇甫员外倒没有什么隐瞒,直接把事情经过道了出来。只是听完之后,娇娜更觉茫然:陈剑臣的这些经历和他神魂里隐藏住的剑没有可联系的地方……
  由此想到,娇娜便认定陈剑臣绝对对爹爹隐藏了什么——她甚至怀疑陈剑臣是不是别有企图,故意化身先生来庄上的。
  如此的话,陈剑臣会不会已经知道了他们父女的真实身份?
  “大忠似奸?”
  小狐狸精顿时想到一个比较贴切的形容词,并想象力丰富地海阔天空起来,经过不断的完善补充,最后得出来的结果是:陈剑臣来庄上是有阴谋的……
  从小到大,娇娜经常被爹爹教训,说红尘世界,即大且杂,人心似鬼,狡诈无常……因此想在红尘打滚就必须读书明理,方能分辨真假是非云云;见女儿不肯向学,甚至不惜下了死命令,不准她离开庄子一里以外的地方,更不能进城去。
  所以时至今日,除了天天往后山跑外,娇娜基本就没有其他社会活动了。
  皇甫员外有大智,善经营,但这管教女儿的方法实在有些不妥,反而更加激发了娇娜的逆反心理,更加对学习不感兴趣了。
  娇娜不爱学习,但爹爹所说的“人心似鬼”倒记得很清楚,并“学以致用”地扣到了陈剑臣的头上,皆因这个年轻得过分的先生身上着实有许多令人生疑的地方。
  狐性本多疑……
  只是娇娜还没有向爹爹禀告的打算,只计划着了解更多掌握更多后才付之行动,最好能抓个现行什么的——而跟着陈剑臣上课,无疑是一条了解的好路径。
  她的心思,陈剑臣自然无从知晓,不过他也明白要想真正地让娇娜变成个“三好学生”绝非易事,可不是三两天就能摆平的,也不是一剑破除了对方的小法术就行了的。潜移默化,正需春风秋雨。
  今天的课堂又是顺利地结束了。
  回到东厢,陈剑臣去叫鲁惜约收拾东西——让她和王复同路返回江州的事情一早就说了,鲁惜约也没有不同意见。
  因为王复要明天一大早就启程,加上路程方向不同,陈剑臣要今天就送鲁惜约主仆到苏州城府去,住进客栈内,与王复等人汇合。
  鲁惜约随手行李不多,很快就收拾完毕,由陈剑臣带着,出到外面向皇甫员外辞行,并感谢他的款待。
  “爹爹,女儿要随先生,以及惜约姐姐他们进城!”
  娇娜忽然跑出来,兴冲冲地道——这些天她和鲁惜约倒聊得比较投机,成为了朋友。
  皇甫员外立刻板着脸道:“不行,谁知道你出去后会闹出什么乱子来?”
  娇娜嘟着嘴,撒娇道:“爹爹,你就让我去嘛。最多女儿保证听先生的话,不会惹是生非的。”
  对于苏州城府,娇娜早向往已久,若不是被爹爹约束,她早就想去看一看了,要看看真正的花花世界,到底是何许模样。
  “这个……”
  皇甫员外望向陈剑臣,却是要先征询他的意见,把决定权抛给他。
  陈剑臣扫了一眼满是期待的娇娜,便道:“员外,就让皇甫小姐跟着进城吧,认识一下外面的人情世故也好。”
  他答应了,皇甫员外自再无意见,拱手道:“那就拜托留仙了,小女进城后,如果有什么不当之处,但由留仙训导。”
  又叮嘱了娇娜几句。
  能够进城去玩,娇娜心花怒放,什么意见都没有,统统答应下来。
  坐上皇甫家的马车,一行人辚辚地进发苏州城。
  目送他们离开,皇甫员外忽然脸色变得有些阴沉,喃喃道:“南面那家伙近日闹得有些过分了,事情越闹越大,只怕不好收拾,如果惊动了释家道门的修士来,那就不好了……嗯,看来需要用一用手段……”
  “老爷,你说什么?”
  站在边上的家仆见到老爷嘴皮子微微有些动,却听不见有声音传出。
  皇甫员外呵呵一笑:“嗯,老爷我是说要出门一趟,今天晚上可能不回来了,等小姐他们回来,你告诉他们一声。”
  “哦!”
  那仆从恭敬答应,老爷经常夜不归宿的,应酬嘛,很正常。
  “嗯,阿福,今晚可能会行雷闪电,要注意门窗。”
  皇甫员外临走前又嘱咐了一句。
  行雷闪电?大冬天的?
  那阿福顿时傻眼:老爷是不是说错话了……
  马车悠悠,鲁惜约和娇娜主仆都坐在车厢内,陈剑臣就坐在前面,和车把式一块儿,把身子靠在车厢边上,稳稳坐着。
  车轮辚辚,声音单调,身后不时传来少女们清脆的说笑声。陈剑臣干脆拿出随身带在身边的一卷书来阅读。
  坐车苦读,旁若无人。
  马夫瞥眼见到,不禁暗暗佩服,心想读书人就是不一般,随时随地都能读得进去,怪不得能中举当老爷呢……
  驾驾驾!
  猛地后面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以及粗暴的吆喝声:“官差办事,闲人退避!”
  陈剑臣回头一看,见到后面官道上尘土飞扬,三匹骏马飞驰电掣而来,惊得路上行人纷纷躲避不迭。
  车夫似乎也不是第一次遭遇这般事情,很娴熟地挥动鞭子,把马车靠边停住,以免马匹受惊狂奔。
  嗒嗒嗒!
  后面十二只马蹄轮番踏地,很快就超越过去了,只是三名骑士,只有两个身穿府衙皂衣,还有一个,却是穿着寻常的麻衣。
  “喏,原来是李大官人的张护院。”
  车夫眼尖,认出了人。
  陈剑臣心一动,问:“马六,你所说的李大官人,可是西关的李逸风李大官人吗?”
  那车夫马六笑道:“可不是他嘛,苏州除他以外,哪里还找得着第二个李大官人?”
  “嗯,你知道些什么?”
  马六重新赶马车上路,见到陈剑臣相问,马上滔滔不绝说起来:“回陈公子的话,事情是这样的,前一段日子那东山南面峡谷内,不知为何突然杀出一条大蛇来,那蛇真是大啊,公子如果你不亲眼看到的话,你根本不知道那蛇有多大,身长百丈,头像箩筐,眼若铜铃,身子能绕着山峰一圈,不知道多吓人……”
  陈剑臣哑然失笑,这马六显然也是以讹传讹,根本没有见过大青蛇真面目。不过这都是民间传闻的特色,不足为奇的。一件事情经过三个以上的人口口相授,麻雀都能变成凤凰来。他也不分辨打断,只听车夫说下去。
  “这条大蛇,以前听说是一个该死的耍蛇人放养山林的,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几年之后就变成偌大模样,能吃人,可吞象,很多人说,只要这条蛇吃够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它就能褪去尾巴,化身成龙呢……”
  这个传闻就更不靠谱了。
  陈剑臣虽然不确定这个世界会不会有龙,但却能肯定大青蛇吃人,只是属于一种低浅的吸取精阳血肉来增加修为的一种手段而已,距离化龙不知还有多远。
  “……大蛇害人,百姓人心惶惶,天天有乡绅带领百姓去官府门前闹,只是官兵也不敢上山杀蛇,无奈之下,官府就张榜悬赏,说谁能猎杀大蛇,可得金元宝十锭……啧啧,如此高额奖赏,前所未有过的,可惜咱家没本事,只能干瞪眼……”
  “期间倒有几个猎户艺高人胆大,去揭榜,上山杀蛇,但他们最后都是被巨蛇吞吃了。如此一来,就没有人再敢自告奋勇了。这奖金高也得有命拿呀……但昨天,我替老爷赶车的时候听说,李大官人派人去揭榜了,当时我还不信,今天看来估计是真的,刚才和两个官差在一起的,正是李大官人的张护院……”
  听到这里陈剑臣忍不住问:“李大官人会武功吗?”
  马六道:“不会,他是读书人,怎么会练武呢。”
  “那他怎么会去揭榜杀蛇?”
  “呵呵,应该是派遣手下去杀吧。李大官人家境雄厚,性子又豪迈,爱好结交天下豪杰,家里不知养着多少门客呢。”
  原来如此,陈剑臣一下子就明白了——李逸风此举定然不会是为了拿悬赏,敢情是借此赚取声望名誉呢。如果斩杀大蛇成功,苏州一带百姓,对他自然是感恩戴德的。这对于李逸风日后的仕途,有着非常利好的影响。
  好手段……
  陈剑臣眼眸闪过一抹玩味的神色。
  此时,苏州城到了。


第一百零五章 新生
  川流不息,接踵摩肩,是谓繁华的苏州城。
  自从进城门开始,娇娜就像出了笼子的鸟儿,按捺不住地一直伸头到车厢外,兴奋好奇地朝外面张望,看得不亦乐乎,什么都感到新鲜,什么都感到欢喜。
  她本就生得一副姿色艳绝的外貌,眼下毫无遮掩地露出姣好的面容来,一路上不知引来多少道热切的目光注视。尤其是恰好路过的书生秀才们,他们看见娇娜,还以为是哪家大家闺秀出游呢,心中窃喜,忙不迭地“八仙过海,各显神通”,各做姿态动作,企图吸引娇娜的注意。其中有两、三个,当即高声吟诗起来,抑扬顿挫,朗读得喉结一缩一缩的,唾沫横飞,当真是吟得一嘴好湿。
  “吵死人了,个个都像公鸡叫!”
  皇甫小姐蓦然一声“河东狮吼”,那几个书生骇然失色,赶紧灰溜溜没入人群中。
  陈剑臣看见,忍禁不禁,但为了避免某些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对娇娜道:“皇甫小姐,你还不坐回车厢内去?”
  娇娜看得正过瘾,哪里肯听?
  陈剑臣脸一板:“你不听话,小心先生戒尺侍候。”
  听到“戒尺”二字,娇娜这才不情不愿地坐回来,只是仍情不自禁地撩开车帘子,撩出一条缝来探望。
  “恩公……恩公果然是你……”
  似曾相识的声音,就见到街边上一处书画摊子里激动地冲出一个人来,可不就是那个书痴张唤蕴吗?
  相隔数天,书痴依然一身敝旧,只是全身上下干净利索了许多,不复之前的不修边幅,浑浑噩噩,起码看起来像个正常人了。
  “哦,原来是张兄,你怎么在这?”
  陈剑臣叫车夫把马车停住。
  张唤蕴忽而朝着他深深弯腰一鞠躬,道:“当日公子不留姓名,小生还以为再无见恩公之日了。”
  陈剑臣呵呵一笑:“举手之劳而已,不必挂齿。”又指着那边的书画摊子,问:“这是张兄开的?”
  张唤蕴面有惭色,道:“一介贫寒,无以为生,所以开设一小摊子,聊以补贴家计。”
  陈剑臣心一动,已然知道自己吩咐那书魅颜如玉的策略有了效果——虽然到目前为止,张唤蕴还是不肯卖掉家中一部分的藏书来改善生活,但他起码已经迈出了樊笼般的书房,走了出来,还放下颜面在街边卖起字画,真正做起了营生,以此补贴家用。比起以前的痴呆傻愣的样子,已然算是新生。
  “张兄,圣贤有云‘百行孝当先’,堂堂七尺男儿,而立之年,如何还需要老母亲含辛茹苦照顾抚养?躬身自省,当好之为之。”
  张唤蕴叹道:“恩公一语惊醒梦中人,小生愧读圣贤书了……回想前尘往事,历历在目,宛如一梦,白痴之梦。小生已决定营生之余,苦读经义,明年参加乡试,博取官身功名。”
  他读书万卷,也擅于做八股文章,平时的岁考科考都是名列前茅的,因此也获得了明年的乡试资格。相信有颜如玉在一旁督促指引,张唤蕴倒很有机会中举。
  陈剑臣一拱手,道:“那我就先预祝张兄明年榜上有名,一举天下知了。”
  张唤蕴还礼,道:“小生观公子气宇不凡,定非池中物,相信他日我们都会同朝为官,到了那时,小生再请恩公为座上宾。”
  闻言陈剑臣哈哈一笑:这书痴转性之后,果然心思敏捷了许多。
  双方作别,那张唤蕴犹站立在街中,目送不已。
  到了客栈,和王复一行碰头,交代了一些事情后,差不多就告一段落了。
  想及即将的分别,鲁惜约黯然神伤,竟无语凝噎。
  陈剑臣下得楼来,忽然发现娇娜不见了!
  问起小菊,小菊回答:刚才娇娜说要出去方便一下……
  听到这句话陈剑臣就知道事情要糟——娇娜分明是寻个借口溜跑出去玩了;而偌大一个苏州城,该去哪里寻找?
  “胡闹!”
  陈剑臣暗暗骂了句,也怪自己一时疏忽,明知道娇娜是个活泼乱动的性子,到了苏州哪里肯乖乖听话,像个淑女的?
  那样,就不是娇娜了。
  此时小菊也反应过来,吓得有些惊慌失措,连问陈剑臣该怎么办,如果小姐出事,那问题就严重了。
  对于娇娜会出事的可能性,陈剑臣倒不担心,她可是得道的狐狸精,修炼出了人形,等闲人哪里能耐得了她?怕只怕她会到处生事,招惹到许多麻烦来。
  想了想,陈剑臣叫小菊和车夫就在客栈这里等,他一个人出去寻找娇娜。小菊本也想去,被陈剑臣喝住——她一个小姑娘的,没见过多少世面,只怕去找人的时候,找着找着连自己都丢了。
  这样的事情多有发生。
  陈剑臣迈开大步,先到附近的街道上寻找。
  ……
  却说娇娜,找个借口支开了小菊,悄悄溜到了街上,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顿然觉得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了。这边看看,那边悄悄,蹦蹦跳跳的,不大一会就走出老远的一段路,连自己也不知道到了什么地方。
  她也不管,反正信步而行,恰好看见街边上有卖冰糖葫芦的,看着一串串,鲜红欲滴,非常的馋人,她不禁走过去。
  那贩子热情地摘下一大串递过来,吆喝道:“又大又甜的冰糖葫芦,这位姑娘尝一尝吧,包你吃一串买三串。”
  娇娜不管三七二十一,拿过就吃,眉开眼笑赞道:“真甜。”
  三两下一串冰糖葫芦就进了肚子里。
  小贩又问:“还要不?”
  “要。”
  于是左右手各自拿了一串冰糖葫芦,左舔一下,右咬一口,不知多爽。
  小贩笑容满面:“姑娘,盛惠十一文钱。”
  娇娜一听傻了眼,这才想起爹爹说过在人间拿人家的东西可是要给钱的,只是她从没有出过门,身边更不曾带得一文钱来,这可如何是好?
  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有了决定,立刻撒开双腿就往街边巷道里跑。
  这一下轮到小贩傻眼了:什么世道呀,什么时候长得如花似玉的小姑娘也会吃白食,霸王餐了?
  他来不及多想,喝道:“姑娘你还没给钱呢。”
  扛着家伙,奋力追过去。
  娇娜不懂路,选择的巷道竟是一条死胡同,奔出几十步前面就没路了,而是光秃秃的墙。她不假思索,暗念一句口诀,用了个“穿墙术”,娇小的身子直愣愣往墙上一冲,瞬间穿了过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这是……
  后面小贩见到,吃惊得几乎连眼珠子都要瞪得掉了下来:“妖怪,有妖怪呀。”吓得把手里的冰糖葫芦都扔掉在地,呼天喊地地冲了出去。
  “阿尼陀佛!”
  一声佛号,犹如晨钟暮鼓,骤然在耳边响起,震得耳膜晃动,脑海清明。小贩抬头一看,就见到一位身穿白色僧袍的大和尚立在自己身边。这和尚天庭饱满,浓眉大眼,面目俊朗,非常的年轻,加上身材挺拔,僧衣洁白似雪,一尘不染,能给与人一种飘然欲仙的感觉,和寻常的僧侣截然不同。
  他右手持一把九环禅杖,左手托着一个钵,底平口小,通体紫红色,隐隐有光华流溢出来,一看就知道不是凡物。
  和尚一合十,道:“这位施主有礼了,贫僧是金山寺的拂晓和尚,朗朗乾坤,你为何大喊有妖?”
  小贩吞了一口口水,当即把事情经过说了出来。
  “哦,还有这等事?”
  拂晓和尚心中已然明了,踏步进入那小巷之中,朗目四顾,到了尽头的墙壁之前,站定,忽地一口唾沫吐入到左手托着的钵盂之中。
  嗡!
  那钵盂内突生变化,水汽袅袅,只转眼工夫,里面竟然萌生出一汪清水来。
  清水清澈见底,恍若一面能照出事物的镜子。
  事实上里面正在映照出一片会动的镜像,仔细一看,竟是刚才娇娜跑进巷道然后施展出《穿墙术》穿墙而走的整段完整的过程。
  “原来是一只修炼百年的小狐狸精……哼,光天化日之下,居然也敢化作人形闯入闹市之中,简直不知死活。也好,贫僧要祭炼黎明塔,正需要镇压炼化九百九十九只化形级的妖魔鬼怪,才能炼出塔灵来……”
  想到此处,他嘴角露出一抹微笑,直如阳光般灿烂,如果不是个光头和尚的形象,而是一个书生的话,这么一个温和的笑容,不知会迷倒多少大家闺秀,小家碧玉呢。
  “大师,是不是妖?”
  后面小贩战战兢兢地跟着,这时小声问道。
  “的确是妖,贫僧这就去降妖除魔了。”身子一跃,轻飘飘地飞过墙壁,身形异常潇洒,眨眼间不知去向。
  小贩见状,虔诚之心顿生,跪倒在地,砰砰砰地磕了几个响头:都说金山寺里的和尚个个都法力高深,皆为得道高僧,果然!看来日后要多多去金山寺烧香拜佛才行了……


第一百零六章 挡路
  繁华的街道,熙攘的人群,仿佛一模一样的叫卖声,人在其中,分不清东南西北。娇娜猛然发现自己迷路了。她跑得匆忙,甚至记不得原来客栈的名称,街道的名字,因此根本无法找人问路。
  苏州城,真得很大……
  娇娜忽又想起爹爹语重心长的话语:“娜儿,天下何其大也。这天下的世界始终是人的世界,所以我们才要变人形,学人语,习人字,知书而识礼。如此,才能在这个世界活得很好。否则,不读书不明理,纵然开了灵窍,有了智慧,哪怕获得巨大的力量,但本性上依然还是茹毛饮血的兽类罢了。”
  随即回响在耳边的,是陈剑臣的训导:“天大地大,道理最大……”很多事情,果然不是靠着一双拳头就能打得通的。
  比如现在,虽然娇娜可以施展出特殊遁法直接回到家中,只是如此大型的道法施展出来后,肯定会惊动不少人,从而会暴露自己的身份。到了那时候,他们父女还能不能继续留在胡庄都成问题了。
  娇娜虽然莽撞,但对于某些根本性的原则问题还是有些分寸的。
  如此,站在热闹的街头上,娇娜彷如一叶孤舟,不知何去何从;又像一个走失路的小孩,举目茫茫,彷徨无助……
  猛地,娇娜视线之内就见到一个身穿白色的年青和尚——
  街道上行人何止百千?一望不到头,男女老少,高矮胖瘦,什么样的人都有。但是,当那个白衣和尚出现在其中的时候,其他所有的人似乎统统都不见了,不存在了。只剩得这么一个手持禅杖,掌托钵盂的和尚,迈着大步,足不沾尘般潇洒走来。
  娇娜双眸瞳孔急缩,犹如被针刺着了,感受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危机感,就像被一只苍鹰盯住了一般,浑身寒毛都要炸开来。
  就在这一刻,她竟然冷汗潸潸,仿佛下一刻就要现出本体来仓皇逃跑。
  “菩提本非树,明镜亦非台;吾眼通天地,处处真谛在……”
  拂晓和尚看着不远处的那只通体火红的小狐狸,嘴角又露出了足以颠倒众生的微笑。
  嗡!
  很细微的一声响,从左掌心出的钵盂发出,但他身边经过往来的人都没有发现那钵盂此时已经离手三寸,并在做着激烈的旋动,仿佛下一刻就会脱手飞出,把娇娜收入钵盂之中。
  咦!
  就在这时候,那狐狸精面前忽然跑来一个人,挡在了前面——怎么可能?此子有些古怪,竟然挡得住我的七转法身真眼?
  拂晓和尚眉头一皱,眼瞳中骤然闪现出一圈金光来。
  金光似无形,形成一圈,化作一张金铙模样,嗖的便飞了过去,视空间如无物,一下子就没入对方体内。
  铿!
  超越凡人耳根的声响激荡而起,对方体内猛然跃出一把莹莹小剑,通体洁白似冰,有质而透明。
  相比金铙,那剑形微小得几可忽略不计。但就是这么一把小剑,毫无畏惧地迎上了金铙,根本不需要人挥使,直愣愣一剑劈下。
  噗!
  剑光现,金铙破,散作无形……
  嗯?
  拂晓和尚右脚刚刚踏出,此刻就这般停留在虚空中,过了许久,才缓缓放了下来,踏在坚实的街面上。
  那是正气,正气化剑……
  想来,这世间已很多年没有正气出现了,没想到居然会在苏州城内见到。
  拂晓和尚面现凝重之色,抓住禅杖的手紧了紧。
  陈剑臣挡在娇娜面前,俯首到她耳边轻语,告诉她回去客栈的路径,要她先上马车回家去。
  他说话的时候,把气吹到了娇娜精致如玉的耳朵上,不知怎的,小狐狸精慌乱的情绪迅速得到平静下来,低着头,一句话也不说,伶俐地离开了。
  陈剑臣目送她远去,这才转身过来,和那位缓步走过来的,风华绝代的和尚面对面。如此风采绝伦的和尚,他也是平生首见,暗地不禁喝一声彩。
  拂晓和尚来到陈剑臣面前,平静地道:“施主,你挡住了贫僧的路。”
  陈剑臣眉毛一扬:“是吗?不过有言道释家大开方便之门,这一条路让小生走走又何妨?”
  拂晓和尚合十,道:“施主乃读书人,读书当明理,不过贫僧观施主似已误入歧途,还是及早回头是岸为好。”
  陈剑臣一动不动,淡然道:“妖魔道,人间道,我自行我道。在小生心中,此岸非彼岸。”
  闻言拂晓和尚猛地哈哈一笑:“好一个‘我自行我道’,施主心意坚毅,却不知道早已执迷不悟,看不透这天地奥秘,困身樊笼之中,可惜呀,可惜。”
  陈剑臣哂然一笑:“道不同,不相与谋。道门自求逍遥,释家唯问皆空。而君子,士不可不弘毅。”
  拂晓和尚双目精光爆射,猛然落在陈剑臣的面门上,似乎要看个透彻明白。陈剑臣毫无畏缩,迎目而向,针锋相对。
  一会之后,和尚眼皮一垂,恢复成一副慈悲为怀的和顺模样,叹息道:“也罢,既然施主心意已决,贫僧就开一次方便之门,施主好之为之。”
  说完,拄着禅杖,转身迈步,向着另一个方向走去。
  陈剑臣暗松一口气,忽然冲着和尚的背影大声问道:“敢问大师在何处出家?”
  拂晓和尚头也不回,朗声道:“贫僧出身金山寺,法号‘拂晓’;施主有意,可前来本寺一叙。”
  说完,大踏步消失在人群之中了。
  金山寺?
  陈剑臣来到苏州后,却是几度听过这个名字的,还曾经萌生过“对号入座”的念头,只是如今一见,又不尽然。
  这拂晓和尚看着年轻,只怕是驻颜有术吧,一身法力深不可测,若真是动手起来,自己不是对手。
  陈剑臣目送拂晓和尚远去,若有所思——这个世界各方势力轮番浮出水面,局势是越来越复杂了。相比之下,自己还是单薄啊。
  他驻留一会之后,拔足离开,要返回胡庄去。


第一百零七章 冬雷
  金山寺,拂晓和尚……
  对于金山寺,陈剑臣进入苏州城后有所耳闻,乃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大寺庙,就建立在苏州河下游一个河湾边上,依山傍水,占地数百亩,非常的宏伟,本身就属于苏州十景之一,很是著名——在朝廷历年的反佛行动中,金山寺竟然不受牵连,屹立不倒,反而越发的香火旺盛,想必其中必有独到之处。
  陈剑臣忽然想到道门有崂山、昆仑、蜀山三大流派,那么释家应该也有执牛耳者?难道就是这金山寺?
  只是话说回来,这一次正明帝组织弘法,专门从那度印国请来诸多僧侣又是怎么回事?释家根源,源远流长,但归根到底都是从度印国传进来的,然而那金山寺一脉进入中原后,经过多年的传教,无论形式或是内容上,应该都发生了诸多变化……
  和拂晓和尚的这一次照面,陈剑臣立刻就知道对方法力高深,只是具体不知高深到什么样的地步。与庆云道长的结识,让他了解到许多关乎道门的概念常识,但对于释家,所知就不多了。
  或者,真要去金山寺一趟?
  从拂晓和尚刚才的态度表现看来,对方并无任何恶意,并且还留下话来,要请自己过去一叙呢。
  念头在心头盘旋着,陈剑臣已经回到王复所在的客栈楼下,却见到皇甫家的马车仍停留在原地,并没有走。
  “先生,你回来了。”
  车夫马六见到他,连忙问候。
  随后小菊就从车厢内走出来,道:“先生,小姐要见你。”
  陈剑臣哦了声,撩开车帘子,身子迈进去,就见到娇娜低着头坐在里面,一动也不动。陈剑臣吩咐马六赶车出城后就不说话了,坐下来靠着垫子,微微闭上眼睛,养神。
  ——闹市街头,他和拂晓的交锋无形有质,虽然只是试探性的,但已让陈剑臣的精神遭受到极大的损耗,必须要安心休息两、三天才能恢复过来。
  一阵难言的沉默……
  “先生,你怎么不骂我?”
  不知过了多久,娇娜终于鼓起勇气,开口问道。
  陈剑臣冷哼一声:“骂你有用吗?”
  “先生,你是不是早知道我和爹爹的真正身份了?”
  “不错。”
  到了这个时候,也没有任何掩饰的必要了。
  娇娜浑身一震,抬起头来,盈盈地看着陈剑臣:“那先生为何不怕?”
  陈剑臣哈哈一笑:“读书人当刚正通明,能明理,能通情,能辨是非曲直。故而在我眼中,人也好,妖也罢,都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唯善恶一念而已。”
  他说这番话的时候坦坦荡荡,心无私念,就像在说一种放之四海皆为准的大道理,掷地而有声。
  哇!
  对面的娇娜忽然哇的一声大哭出来,一头扑进陈剑臣怀里。泪水滔滔,片刻就把陈剑臣的衣衫给打湿了。
  她哭得真大声,坐在外面的小菊听到动静,以为先生在打小姐呢——这先生可真心狠呀,果真下得了手,那不得把小姐打得屁股开花了?
  不过小菊先前已得到娇娜吩咐,不管出什么事都不能进入车厢里来。小姐说话一向说一不二,她也不敢违背,只能憋忍着。
  看着哭得稀里哗啦的娇娜,陈剑臣谓然一叹:这狐狸精其实不过就是个淘气的孩子罢了,闯了祸后极度渴望寻求一份坚实温暖的依靠……或者,她之前把八位业师折腾走的症结并不在于其不爱学习,而是太无聊了。
  人在无聊中总是会做出种种有悖常理的事情来,更何况一只狐狸精?闹得天翻地覆,家无宁日,也许只是想找一找消遣。
  “好啦,皇甫小姐,你这么哭下去,如果被皇甫员外见到,还以为我欺负你了呢。”
  娇娜依然深埋着头,道:“就是你欺负我了!”
  陈剑臣哑然失笑,又道:“你再哭下去,眼睛都会哭肿成两个桃子,那就难看了。”
  果然还是这句话有效果,娇娜的哭声戛然而止,抬头起来看见陈剑臣胸襟一大片地方都被自己的泪水滚湿了,不禁有些不好意思地脸微微红起来。
  陈剑臣摇头叹息,喃喃道:“怪不得以前那些先生都自动请辞,当小姐业师果然不是一般人能当得起,又要教书,又要做保姆的。”
  娇娜罕见地露出了一分扭捏的神情,道:“哪里有?”
  陈剑臣咪咪一笑,但也不愿在这方面过多的纠结不休,话题一转,问道:“皇甫小姐,你们涉足红尘人间,在胡庄居住有不少年头了吧。”
  娇娜鼓起眼睛,忽然警醒起来:“你打听这些做什么?”
  陈剑臣呵呵一笑:“只是想了解一下。”
  娇娜道:“但是我还没了解你呢,那天晚上,你破去了我的法术……嗯,先生一介读书人,如何有那本事?”
  陈剑臣昂然道:“那是你太小看天下的读书人了,子曰:‘吾善养吾之浩然正气’。读书人只要念头刚正,意志坚毅,自可百邪不侵,区区法术,又能奈得我何?”
  关于《三立真章》的存在,属于自己压箱子般的隐秘,一般情况下他都不愿与别人分说,也没有那个必要。要知道在天统王朝,读书人修养正气的说法更容易让人信服——哪怕多年以来,大家都是只闻其说,不见其形。
  正气?
  娇娜一愣神,对于这个概念她倒是听爹爹说过的,皇甫员外以前谆谆教导的时候曾经提起过“正气”一说。但当时娇娜不以为然,只是以为那属于一种虚无缥缈的气质存在,属于虚拟的概念,本质和“良心”一样,看不见摸不着,更遑论有什么力量加成了?但在陈剑臣身上的表现却截然不同,能正气化剑,剑势威武,相当的厉害。
  是先生在说谎吗?
  还是,这才是真正的正气化形!
  只一瞬间,娇娜心中已经有了定夺:近期发生的种种,使她本来很枯燥的生活状态一下子被打破,尤其之前在街头遇到的那个和尚,更是给与她一种近乎窒息般的感觉。娇娜根本不用怀疑,如果不是陈剑臣出现得及时,她肯定就被那和尚收了。
  降妖除魔,本为和尚道士的天职,就像猫天生了就要抓老鼠一个道理。
  以前娇娜以为自己修炼有成,凝聚金丹,能阴神化形,自此以后天大地大任逍遥,但今天偷偷跑出去玩耍后才耸然发现天外有天,人外有人。在真正的得道修士面前,自己是何等的弱小无助。
  怪不得爹爹总是不肯让自己出去呢……
  时至今日,娇娜才恍然醒悟父亲的良苦用心,以及开始理解为什么一定要自己读书了。
  读书能明理,能启智!
  总以为百无一用是书生,原来是以偏概全。就说先生,他的一举一动,他的言行举止和那些寻常的书生秀才比较起来就截然不同,别有一份阳刚之气,气度凛然。
  这就是他能凝练出正气的真正原因吗?
  刹那间娇娜头绪百千,但依然有许多不懂的地方,她也不管了,反正今天陈剑臣救了自己一命,足以证明对方没有恶意;至于其他的一切,今晚回家后就向爹爹禀告,让他拿主意就好了。
  马车飞奔,陈剑臣此时已离开车厢出到外面,而换小菊进去服侍小姐。
  小菊一进去,看见娇娜双眼红肿,登时气愤地问道:“小姐,先生真得打你了?”她环视四周,没有看到戒尺所在,顿时想到可能陈剑臣是直接用手打的,这还得了?
  不料娇娜淡然回答:“先生没有打我呀!”
  小菊傻眼:“那小姐刚才哭得那么大声?”
  娇娜嘴一撅:“本小姐喜欢哭就哭呗。”
  小菊哭笑不得,这才记起自家小姐的脾气可是三月天,谁变就变的。
  坐到外面,陈剑臣没有捧卷读书,而是和马六说着闲话。言谈中马六说道他打听到了李大官人为何揭榜的原因,却是近日其家中请到了一名法力高深的道士入门。这道士来历不得了,乃是龙虎山上的天师,唤做“张天师”,有呼风唤雨,撒豆成兵的本事,斩妖除魔,只在一剑之间。
  “什么?张天师?”
  陈剑臣闻言一愣,唯一思索,马上想起来在江州之时也有这么一个张天师,那时对方被吴文才请动,收了重金而做法来对付自己。后来其法术被破,行动失败便连夜卷了细软,逃之夭夭,不知去向。
  当时遗留现场的一块夜叉图案木牌,至今还放在陈剑臣的书筪之中呢。
  那个张天师和这个张天师有没有什么联系?
  事情不会那么巧吧……
  轰隆!
  突然之间,简直就是晴天一记霹雳,一声巨响,震得地动山摇般,人皆骇然色变。
  陈剑臣霍然抬头一看,见本来还算晴朗的天空猛地乌云四合,铺天盖地垂落下来,仿佛直要压到人的心头之上,有一种令人发狂的压抑感。
  寒冬惊雷,事有反常,实在罕见得很!


第一百零八章 风雨
  天有不测风云,乌云四合,雷电交加,不过半饷功夫,倾盆大雨就从天空上泼了下来。
  好一场大雨!
  就算在酷夏时节,如此浩大的雨势也很是少见,眼下在这严寒季节里发生,实在令人感到惊讶。
  马车疾奔,马六没有带着蓑衣,几乎被淋成了个落汤鸡,不过他经验老到,把马车控制得妥妥的;而陈剑臣早已避入车厢之内。
  听着雨点噼里啪啦打在车厢顶篷的声响,犹如雨打芭蕉般,密集成一大片。陈剑臣面色凝重,虽然他知道在冬天打雷下雨也不是什么不可能的事,只是眼下这一场雨来得特别蹊跷碰巧,让他不得不打醒一番精神来。
  娇娜坐在另一侧,神色也有些异样,不知在想着什么。
  小菊在一边问道:“先生,你学识渊博,那今天为什么会打雷下雨?”
  陈剑臣为之哑然,这小姑娘问得天真,就算他学识再渊博也不知道天为什么会下雨呀。他又不是龙王,又不是天上的神仙,便打趣道:“据说四时雨水都是由龙王主管的,小菊你应该到龙王庙里问龙王去,说为什么今天会下如此大雨。”
  娇娜道:“这世间哪里有什么龙王?”
  小菊疑问:“小姐,世间怎么会没有龙王呢,否则,又哪里来那么多龙王庙?”
  娇娜哼了声:“说你也不懂。”
  陈剑臣心一动,问:“皇甫小姐,你说这世间没有龙?”
  娇娜回答:“爹爹说世间有龙,但龙是龙,龙王是龙王,两者不是一回事。据说龙族能腾云驾雾,呼风唤雨,可和民间传说的主管风雨的龙神是两码事。”
  她虽然不好读书,然而长年跟在爹爹身边,倒是听闻到许多隐秘之事。
  陈剑臣追问:“那皇甫员外说龙是什么样子的呢?”
  娇娜却摇摇头,道:“爹爹没说过,我估计他也没见过。”
  这个当为大实话,虽然皇甫员外是一头老狐狸,修炼了几百年,见识无数,但是否见过真正的龙实在不好说,相信很多的也是传闻。不过从娇娜刚才的言语中,陈剑臣倒可以推测出许多深一层次的东西——
  所谓神,根本就是人民百姓的念头所化,所跪拜出来的;土地城隍这些就不用说了,直接由阴司派遣鬼魂担当。诸如各种关于神仙的传说,更只是修为高深的修士们的行迹而已。凡人少见多怪,不懂所以然,就把他们当做神来拜了。
  而龙就算存在,也属于妖一类,天生本体强横,寿命长久,加上能呼风唤雨,自然而然就会被百姓们称为“龙王爷”,所以各地龙王庙遍地开花,每到干旱之时便祭拜三牲,求龙王爷降雨。
  然而无论他们多虔诚,祭礼多丰富,真正的龙能否听见实在值得怀疑;退一步说就算听见了,会不会施展法力来降雨救急更值得怀疑。
  故而旱灾年年有,求雨年年求,及时雨却不见几场。哪怕下来了,估计也是适逢其会的多。不下雨的,某些神棍便把罪过全部推到求雨者身上,说他们心不诚。
  好一句“心不诚”,足以秒杀一切质疑;和“莫须有”三字有得一比。
  车子开始颠簸,陈剑臣坐得稳稳的,思想八方,在一点点地融合对于这个世界的考虑,尽量想得出一个完整的世界观来,从而得到清晰的认识。
  “小姐,先生,到家了。”
  不知多久,马车终于停到了胡庄大门之外。马上有仆从打着油纸伞出来迎接娇娜他们进去。
  “爹爹呢。”
  娇娜刚下车就开口问道。
  那仆从阿福恭声回答:“老爷中午时分便出门了,说今天不回来了。”
  娇娜哦了声。
  阿福又道:“老爷真是神了,他出门之时曾对小人说今天傍晚时分可能会下雨,叫我们关紧窗户,我还不信呢,结果打雷下雨什么的,一下子全应验了。”
  “什么?”
  娇娜顿时面现紧张之色——爹爹说今天会行雷下雨,难道这场雨是他搅起来的?
  想到某个可能性,她一颗心顿时揪紧起来,转身就要冲出去。
  陈剑臣眼疾手快,一把将她拉住,沉声道:“皇甫小姐,外面风急雨大,你要去哪里?”
  娇娜道:“我要去找爹爹。”
  陈剑臣喝道:“这么快你就忘了今天之事?”
  娇娜一呆。
  陈剑臣道:“老员外眼下根本不知道在哪里,也不知道做在什么,你能去什么地方找人?”其实听到阿福的话,他心底也隐隐觉得皇甫员外这话很有深意。只是目前情况未明,无法做进一步的推断证明。
  又想起今天出门时的情况,陈剑臣敢断定皇甫员外就是想女儿跟随自己出去到苏州,把娇娜支开,他好一个人去做某些可能会危险的事情。
  所以娇娜现在要出去,陈剑臣当然要制止。
  “可是……”
  娇娜仍有些急。
  陈剑臣沉声道:“遇事而乱,必受其害。皇甫小姐,难道你不相信你爹爹会安然无恙?”
  顿一顿,又补充一句:“既然老员外知道今天会行雷下雨,那么他肯定就会有周全的准备,你贸然行动,反会坏了大事。”
  娇娜沉吟许久,终于还是听从了陈剑臣的建议,留在庄上。
  陈剑臣回到东厢,没有进房,而是负手站立在走廊上,抬头张顾。雨幕如布,什么都看不清楚,但他心里明白,他看去的方向,正有一片崔巍的山脉泰然而立——东山南岭。
  大雨肆虐,天地茫茫,但就在雨幕之中,拂晓和尚正现身而来,只见他一身洁白,足下蹬踏着一块三尺长板,任由满地泥泞,竟不沾丝毫污垢,飘然出尘,甚成奇景。其手执一柄油纸伞,不管多大的雨点打落,都在伞面数寸外就被一股无形的力量所阻隔住,四散开来,丝毫不受力。
  “我来风雨来,一舟渡众生;任凭龙蛇舞,真身得永恒……”
  三尺木板作舟,行云流水漂荡而去,仿佛不沾实地——他所去的方向,正是东山南岭。


第一百零九章 龙种
  苏州西郊,李大官人府上。
  府上灯火通明,大门之外临时被收拾起来,形成一个大广场般的所在,周围一遭都搭建起凉棚。凉棚之下,人头涌涌,围观着数以千计的人们,都是闻风而来观看热闹的百姓。
  今天,今晚,李大官人请来的龙虎山张天师要设坛作法,诛杀为祸东山的大蛇。
  ——根据那张天师的说法,说那蛇本是淮江里成妖的蛇妖,因与主管淮江的龙王爷起了冲突,这才不得不长途跋涉,逃跑到这东山来。
  “区区蛇妖,大胆包天,竟敢为祸乡里,罪恶滔天,罄竹难书。本天师自不能坐视不管,今晚就要请动飞剑,百里之外,一剑取其性命。”
  广场正中,祭台高立。
  祭台上摆满了香烛黄纸,三牲果蔬,另外,不可少的是一大盆黑狗血。此时血已凝结,正中插着一柄小剑。
  剑长半尺,光彩流溢,卖相十足。
  这就是张天师口中所说的飞剑。
  那张天师年过五旬,面皮枯黄,不正是在江州被陈剑臣断了财路的朝天观主持嘛。如今已成为李大官人的座上宾,千百人眼中的得道天师,要请飞剑诛杀蛇妖。
  飞剑呀!
  在诸多民间传说中那是神一般的存在,用奇物祭炼而成,能如意吞吐,驾驭自如,更能遨游千里之外取敌人首级,实在非常厉害。
  于是,看望黑狗血盆中的“飞剑”时,众人都觉得脖子凉飕飕的,仿佛自己稍有不敬,那飞剑就会斩杀过来一般。
  其实今天下午时分,张天师就已上坛做了一回法。说也奇怪,到了傍晚就罕见地响起了冬雷,紧接着下起了泼瓢大雨。
  种种异象,都在印证着张天师的卓越不凡。
  祭台处也搭起了坚固的遮盖凉棚,张天师就盘坐在其中,闭目养神。他早就说明,请动飞剑要择定吉时,至于具体的吉时,得依据天时而定。
  李府大门处同样搭建起一座偌大的凉棚,里面摆着椅桌,人都是坐着的,一边坐着,一边好整以暇地喝茶吃点心——以李大官人,以及苏州府衙几个官员的身份地位,当然不会和平民百姓那般站着看。
  苏州知州那些最高级别的大官倒没有来,只来了几名主薄主事,另外还带来一百名官兵过来压阵,维护秩序,由一名校尉带队。至于附近各乡的里正当然不能缺席,都要赶过来陪坐。
  大蛇为祸,逞凶吃人,官府剿杀不力,影响很是恶劣,搞得苏州地界人心惶惶的。知州大人不敢奢望能永远瞒住京城那边,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在最快时间内将大蛇斩杀,挽回影响。
  既然事情紧急,那就应该不择手段,只要有办法都使上来了。
  李逸风揭榜,一方面是因为有张天师的保证;另一方面也是想因时而动,做出一番事业来。如果投奔门下的张天师真有厉害的本事手段,将大蛇斩杀,他自然受益匪浅,名望大增,在苏州府衙内谋取一份好官职就很容易了;退一步说天师无能,到时他李大官人也不用担当什么干系,最多不过把道士推出来受罪,好生打一顿。
  因此李大官人的心情极其愉快,更多的时间是在敬各位官员喝茶,对于祭台上的情形没有太多的关注。
  更何况眼下大雨如瀑,对于祭台上张天师的举动,不管大家怎么看,基本都看不清楚的。
  张天师看见雨幕如盖,无人窥见,正是求之不得的吉时,暗道一声:“天助我也”,当即一把火将插在黑狗血中的“飞剑”烧掉,抬头望天,逮准一个时机,大喝一声:“太上老君急急如律令,飞剑出矣!”
  他几乎吼得喉咙都扯了,周边凉棚内的人听见,个个引颈而望,正见到苍茫乌黑的天空上,一道闪电如剑般划过——
  好大一把飞剑!
  ……
  风雨交加,山林莽莽,如斯恶劣的天气,漫山遍野漆黑一片,只有数不尽的风声雨声倾听入耳。
  嗤!
  黑暗中忽然亮起一点灯火,在茫茫雨幕内显得昏黄一团,有点看不清楚。
  灯火在移动,自下而上,走得不疾不徐的,看真些,原来是一盏白皮灯笼——把灯笼提在手上的,正是衣穿华丽的皇甫员外。只是此时此地此景,任谁见到他,都不会再把他当做是一名生意场上的老手,老于盘算的商贾了。
  皇甫员外走得很稳,他的头顶之上飞舞着一枚铜钱状的物品,此物大如斗,就像一顶大斗笠一般,把上方丈余地方遮掩得片风不进,滴雨不侵,故而他全身上下,一点湿都没有。
  如此宝贝,显然已超越了法器的范畴,而是那传闻中的法宝了。
  约莫一盏茶时间后,皇甫员外已经走到了一座巨大的峡谷上边,站定,凝目往下看,忽然扬声叫道:“二青,我知道你在这里,出来见我!”
  他的叫声,听似不大,但绵绵然传出去,风雨不能干扰阻隔。
  嘶嘶嘶!
  随着他的叫声传出,深幽的峡谷里猛地亮起两点红灯,点点如铜铃大小——红灯会动,倏尔转移,高低起伏,犹如活物。
  霹雳!
  此时一道闪电劈下,映亮半边峡谷,依稀可看见其中情景。
  那两点红光,哪里是什么红灯,分明是一条巨蛇的眼睛!
  这条大蛇,粗若水桶,长不知几许,光是冒起来的半截前身已达数丈,高高地葡立而起,信子吞吐不定,全身鳞片片片大如指甲,整体青色,边缘处却微微有一圈金边。而蛇额之上,有一枚梭形红斑,很是醒目,好像是一只眼睛——如果陈剑臣在此,定然认出这条大蛇就是当日在峡谷内闹事的那一条。
  “孽畜,见到主人还不低头!”
  巨蛇可怖,皇甫员外却丝毫不惧,舌绽春雷,一声大喝。
  嘶嘶嘶!
  巨大青蛇蛇头摇摆不定,摇晃之间,风雨更甚,但没有如皇甫员外所言的乖乖低下头来。
  皇甫员外圆睁双眼,胡须飞舞,气势威武:“二青,你捕食人类,已犯下弥天大罪,见到主人来到,居然还敢张狂!早知你如此,当日我就该一掌把你打死,免得让你留下来为祸人间。”
  嘶嘶!
  回答他的,是青蛇尖锐的嘶叫声。
  啪啦!
  又是一道闪电当头劈下,这一劈,正劈在青蛇的额头上,滋滋滋一阵怪响。青蛇状甚痛苦,猛地一头撞到下面的森林之中,咔嚓咔嚓,不知撞断了多少根巨大的乔木,轰隆作响。
  “什么?”
  皇甫员外终于露出了惊讶之色:“二青,你竟然修炼出了金丹,在渡天劫?这怎么可能?”他情不自禁就握紧了拳头——
  很多年以前,皇甫员外化成人形,涉足红尘,游戏人间,体味人生百态,做过各种各样的事情,其中就做过六年耍蛇人,以卖艺为生。在这段经历中,他驯养过三条蛇,其中分别命名为大青、二青、小青。
  三蛇之中,二青天生异禀,乃是他从一处深山大泽无意间捉到的一条幼蛇,品种特别,带有一丝龙的血脉,可称为龙种。
  耍蛇所用,蛇型不能太大,二尺左右就差不多了,再长大后,就只能把蛇处理掉。这个“处理”,一般都是放生。毕竟相处一场,多多少少都有了感情,不会做杀蛇之举。
  把蛇放生,本身并无任何问题。
  问题是这一条二青天生异禀,被放生后并没有如皇甫员外所料的那样,回到深山大泽去,而是直接留在了东山,捕食野兽,渴饮山泉。多年以后,它体内的一丝龙血之脉居然无意间被激发了出来,胃口一下子就变得极大。随着吃喝大量增加,体型也在急剧增长,最后成为一条水桶般粗的巨蛇。
  巨蛇成型,灵窍自开,自然而然就成了一条蛇妖,只是灵智不甚灵光,更多的还是依仗本能行事。
  事情的变化还是发生在它第一次吃人之后……
  当好奇地把那个哭喊着挣扎不休的人类吞进肚子后,从吞食的快感中,二青还吸收到了一丝人生阳气,让它身心感到无比的舒畅。
  原来人的阳气,才是自己最美味最有营养的食物。
  自此以后,二青一发不可收拾,频频找机会袭击行人,吞食入腹中。它吃的人越多,修为就涨得越快,直至凝结出金丹,要渡天劫。
  一度天劫,蜕皮成蛟龙,龙能腾飞九天之上。
  这一些事情的变化,却不是皇甫员外所能控制得了,更是始料不及的。俗话有说“养虎遗患”,他却是养蛇成妖。
  其实成妖也没什么,皇甫员外本身就是一个狐狸精。不过二青成妖的途径不同,它是吃人吃起来的,待其金丹大成,化身蛟龙,只会为祸人间,肆虐生灵。
  事情因己而起,早种下因果,所以皇甫员外必须要过来处理,只是让他没有想到的是,二青竟然修出了金丹,并且触动了天劫,难道,是其体内的那丝龙血起到了至关重要的辅助作用?
  “二青,你现在回头还来得及,就跟老夫走吧!”
  皇甫员外念一句口诀,本来罩在头顶上的那枚铜钱状物呼啸而去,直往大蛇颈脖处套过去。


南朝陈说:

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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